国企员工有编制吗单位,怎样不去上班还能保留编制

现在的国企单位为什么留不住大学生了?现在的国企单位为什么留不住大学生了?冰冰陪你聊社会百家号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特别指出,在我国除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中央企业外,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这些中央企业归国务院直属管理,属于正部级。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国有企业的分类相当复杂。国际惯例中,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企业即为国有企业;而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的国有企业,一般指单纯的国有资产投资的企业。当然法律对国家参股的企业也有所规范。在1978年改革开放前,乃至到20世纪末,国有企业一直是政府支持和扶植的对象,国有企业的建立,其中政府税收的很大部分都投入到国有企业中,大量的国有企业因此建立和出现,有的国有企业还是由原来的政府部门转变而来的,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原来是邮电部,改为电信局,后来在20世纪九十年代末本世纪初改组成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电信企业。中国的国有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看,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都会发挥不同的作用,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也不尽相同。国有企业的普遍出现始于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一般垄断资本主义转变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对经济生活进行全面的干预和调节。同时,在新科技革命的浪潮推动下,企业生产规模日益扩大,纯粹靠自由竞争维系的市场经济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主义国家开始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从 1945年开始,英国将一系列基础工业和英格兰银行收归国有,法国将能源部门、保险部门、金融部门和一些大公司改为国家接管。与此同时,日本政府设立的国有企业从战争结束的7个迅速增加到70年代中期的114个;美国政府也创办了一些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主要集中于能源部门、基础设施部门、提供公共产品部门和科技开发部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广大发展中国家为了振兴民族经济,推动本国工业化,掀起了两次国有化高潮。第一次在 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中期,它是紧随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而出现的,主要矛头对着殖民企业和殖民地的经济管理企业,包括海关、银行、税务机构,以及原殖民者拥有的足以垄断或操纵国计民生的大企业。这次国有化高潮实际上是民族解放运动在经济领域的继续。第二次在20世纪70年代,这是在中东产油国收回石油资源主权的斗争取得胜利的鼓舞下,发展中国家掀起了收回自然资源主权的潮流。在这一潮流中,一些国家把实际操纵本国经济关键部门的外资企业收归国有,并使一些矿山资源和农渔业资源回到本国手中。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的发展,对于维护国家主权、争取经济独立,奠定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建立较完整的市场机制、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以及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等方面的国民经济体系,带动其他经济成分的发展,推动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都起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国有经济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出高度垄断,产权不清,政企不分,管理混乱等多种弊端。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针对本国具体情况,采用各种各样的措施,对国有经济进行整顿和改造,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如果说留不住大学生我认为最主要的可以分为两点1 工资待遇提升的特别特别慢,说下我们单位的工资方面都是税前,具体单位就不说了,实习15个月,前三月1800,后12个月4000,转正8000左右,之后有年终奖,转正4.5w左右,工资都是和职称挂钩的,初级 月薪9800 中级1.2 高级1.65 对应的年终也不一样 分别 5 7 10 高级之后基本就到头了,然而高级你得用差不多10年的时间。再说下升职,基本没戏,如果有人薪水还是可以的,一般员工 工程师 副主任 主任 副部 部长 在向上还有7 8级,那就更不用想了,那主任来说,主任+正高 月薪2.5+,年终15+。各种福利待遇都有,五险一金都按当地最高的给上。个人觉得还可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是个现实主义者,也没有想过什么月薪几十万 百万,,其实不止是国企,任何一个企业 如果薪资待遇和上升空间不理想都留不住人。看到这个问题,我想起了曾经在央企的一些经历,那是我大学毕业的第一份工作。现在想想已经是十来年前的事了。你要说国企高薪吗?有的朋友可能会说,高薪谈不上,但是稳定,福利好。不过曾经我所在的那家企业属于垄断性质的行业,具体什么行业就不说了,工资待遇肯定是属于比较高的,而且各种的福利相当的好,可以说每年也花不了什么钱,大到福利分房(当然要自己出一部分钱,可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小到什么洗发水、超市购物卡,包括一些吃的粮油米面什么的都发,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公司发不到的,和现在的很多的公司比是不是爽到极点了?!而且离开的时候,我已经做到公司中层了,可为什么这么好的待遇这么好的职场前景,在那里工作了五年后我选择离开呢?其实当时去那家企业是个偶然,由于我所学专业的关系,我们毕业的时候我同学每个人手里都有好几个offer,除了继续读研和考上公务员的那几位,每个人的选择机会都有几个。那年这家企业正好来我们学校招聘,谁知道通过笔试、面试把我给选中了,然后就通知我八月份去公司上班,本来我已经准备去外企工作的,可父母一听这好行业好企业啊,铁饭碗啊,必须去这儿,我一想也是啊,来这儿就算是稳定了,父母也会安心很多。就这样各种的意想不到开始了。上班的第一天直接被拉到部队封闭起来,军训了15天,一回来并没有把我分配到我专业所在的部门,而是到下属机构去工作,知道去做什么吗?是去看库房。人事部门的领导告诉我:“新员工都要到基层去实习的,谁也不例外,三个月后看工作需要把你调回来”,我屁颠屁颠的拿着调令就去了库里,心想不就三个月么,很快就过了。可结果我想的太天真了,到了三个月一点动静都没有,我从侧面向库里的大哥大姐(老员工)打听,这去上级单位需要什么条件啊,他们都用惊讶的眼神看着我说,上级单位那都是领导呆的地方,你一个刚来的小屁孩就想去啊?你学历高又能怎么样,你什么背景啊?没有的话趁早打消那个念头,在这老实呆着好好干活!我当时那个心灰意冷啊!第四个月已经过了,我同学都已经要不跟领导出差,要不就是在做项目,可我在看库房。第五个月了,我实在是受不了了,每天面对的不是记录出入库的重复性工作,要不就是大哥大姐们张家长李家短的谈论别人,我可不想一辈子都这样,正当我准备辞职走人的时候,机会来了。上级部门一纸调令把我调了回去,但是是借调,关系还在库里,也就是我享受不到上级部门的待遇,工资福利什么的还是在库里发。这也行啊,这毕竟是个机会,我心想我一定要把握住这个机会,留在上级单位。这个时候正直国有企业现代化改革,我们企业正需要我这个专业,而且整个公司就我一个人是学这个专业的。可一到上级单位,我遇到第一个棘手的问题就是,在三个月内要完成本应六个月要完成的工作任务,而且在人手上本应是四个人协同完成,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企业沟通效率低下,任务迟达三个月)。不过经过努力,我还提前几天完成了所有工作,而且项目还被评为的行业的标杆,当然这期间的辛酸只有我自己知道。当公司大boss看着项目的完成情况,他很满意,嗯!这小孩不错,留下来吧!这样我就顺理成章的留在了我本就应该在的工作岗位。这样心里就应该踏实了吧,我努力的加班加点的去工作,最累的活我去干,别人不干的我去干,别人不喜欢干的我去干,到最后别人干的活也命令我去干。而我毫无怨言,因为我知道我没背景,别人也知道,我只有更努力才能留在这。我本以为这么努力,领导和同事都应该喜欢我才对,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一年多的努力得到的是领导的不认可,同事的排挤,而且各种闲话坏话满天飞。我终于认识到我所缺乏的并不是工作能力,而是人际关系,也就是说我之前太实在了,而且实在的犯傻。当时我在想,我是不是不适合这里,是否应该去换个环境,但是我转过头又想凭什么是我走啊,他们怎么不走,我要是走了不就认怂了!工作能力有了,那下一步就是人际关系。终于在一次饭局上,我问一位老哥,他在企业干一辈子了而且也是个中层领导,那时候还有一个月就退休了,我看他有点喝多了,悄悄的问他这种情况为什么会出现。结果他说,“这种人物要是上去了谁来给他的领导干活呢,那他的领导还怎么往上走呢?!”然后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我突然意识到了很严重的一点,那就是这种人每个部门都有,而且就算干到死一辈子就也就是这样了,已经可以看到头儿了。而且。。。。我就是我们部门的那个人,真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啊,就算你上面那个萝卜提拔了,你也未必能种到那个坑里。回到家里,我问自己,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么,天天戴着面具做人,而且一辈子可能就这样了,跟那个哥们儿比我可能更多点的是,他换九个部门,我可能会换十九个而已,但我还年轻,我刚大学毕业没几年。这种生活累吗?累了,厌烦了么?早已厌烦了,证明了自己了么?已经证明了。是时候该离开了,换个环境做回自己吧。很简单,现在大学生愿意应聘干工人工作的有多少?我所在的企业,除了特聘博士生和个别上级官二代,招聘的大学生都要从工人岗最少干一年再分配,注意我们并不是制造业,只是分了工人岗和管理岗。而我们普通员工的收入在当地不低,年应得10万左右,到手7万左右,交的五险一金是按最高上限交的,早中餐50元/天单位承担冲卡,不吃结余可以在小卖部消费,基本不加班。而且上升空间完全敞开,虽然有官二代不劳而获,但有能力肯干的人提拔是没得问题的。我就是普通工人家庭出身,90年代初的中专生进来,买老实力气干出来的中层干部 。就这样,新进来的大学生仍然嫌穿工作服丢脸,宁愿辞职去干3000元月薪的小私企文员,理由是工作是白领、衣服是西装、名片是经理。国企不一定高新,特别是基层单位,高薪指的是省属,市属公司,到县属公司就只能呵呵,像我这样沿海省会旁的县电力公司一线普通员工一个月元,县里房价1.2万,省会2.5万起,现在物价又贵,工资3000元就是一发下来就没有,平常不敢有不良嗜好抽烟,喝酒,打牌,连朋友聚餐都不敢出去,你说能留的住人吗?收入是留不住人学生的最大问题。我就是在国企上班,然后准备辞职的人,可以说说我的想法。首先,总体上国企的工资真的不高,而且涨薪水不容易,幅度小,这应该是大部分人的主要原因。说说我自己,我的工资水平相对来讲还可以,不算低。打算走人的主要原因,前途不看好是一方面,另外,国企臃肿,官僚化严重,形式主义太过,我感觉很难受,生活没有什么意义的感觉。也许我见识的国企还不多,这是我对自己呆着的地方的一点看法国企还好吧,说实话,本人大专学历,今年刚毕业,然后进入某路局,上班第一个月培训十五天发了2790扣了三百多五险一金,说的培训就是上课,各种组织活动,一起玩挺有意思,第二个月分到某车间,然后又是各种学习,事实是还是坐着玩,工资到手3200扣了770五险一金,然后现在是第三个月,还没发工资,但是发了900块的过节费,然后发了点米和油,待遇还是可以的,相对于自己的工作来说,感觉我的回答可以说上不吹不黑。何为高薪?如果在三、四线城市,这些城市的大型国企薪资可能会在所在城市算得上中上等,但基本算不上高薪。如果是在一、二线城市,那么可以确定的说,国企绝对算不上高薪。不要说和外企比,就是和比较有实力的私企相比,收入也是差强人意。除个别垄断性国企外,目前国企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论稳定论福利,不如公务员;论收入比不了外企、私企,唯一的优势是国企还算是一个“铁饭碗”,进入国企后,只要没有犯原则性错误或者该企业未破产、未改制,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或者关系,一辈子轻松混个日子还是相对容易的。所谓国企的性质,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质就是企业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而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就是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因而,所谓国企的性质,实质就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种主要具体体现形式。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以国家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体现的。国家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是通过全社会范围的经济联合使劳动者取得生产资料共有者的地位。因而,这时我国国企作为由国家投资组建的从事产品(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实质是以劳动为谋生手段的劳动者与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实际结合的经济联合体。在全民所有制条件下,我国全体人民中的劳动者一面是具有平等地位的生产资料的共有者;另一面是由社会分工所决定的不同生产职能的专门化承担者。全民所有制企业就是这种全民所有制经济中媒介劳动者与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实际结合的经济关系环节。广大劳动者的双重身份就是通过这个经济组织结合起来而具体实现的。所以,我国国企本质上是全民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它是通过劳动者与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的结合,具体实现全民所有制生产关系的。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冰冰陪你聊社会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最新最全的社会新闻!相关文章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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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企单位上班,合同工,无人事部门编制,算不算国家工作人员?
在国企单位上班,合同工,无人事部门编制,算不算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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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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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国企正式职工,单位居委会移交到地方社区,单位要求人随事走,整体移交。单位说带工龄移交到社区,并直接安排进入社区两委,所以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和街办民政局三个部门之间一月份签订协议移交,职工并未参与(单位拿出个人申请要求我们同意整体移交,没有选择权),今年5月份接到电话通知去街办报到,去了一个月发现社区工作人员没有合同聘书,也没有编制,更没有连续工龄一说。于是提出要回原单位,并与7月底不去社区上班,期间也没有发工资,也没有缴社保医保。原单位对于我们提出回原单位的要求不同意,只肯和市里协商身份合同。但是市里面就此事的批复是:按原定意见,按国家统一意见,由民政局协商。并无明确意见,也给不了身份。现在怎么办?可以要求回去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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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变换工作单位,是不能用要求回去的,但是你们可以要求原公司制度经济补偿金
2013年3月应某大型国企部门领导邀请进入该公司该部门工作,工作内容涉及全公司多个部门接触,工作表现突出公司老总也多次点名表扬,到年底仍不见任何纸质合同的签订迹象,由于相处的不错不愿给领导增加困难,于是在2014年初私下联系了另一家大公司已经与该公司老总谈好报酬,准备和这边领导请辞的时候,这边领导和老总专门找我谈话,说让我好好工作(正是该专业工作量大、任务急的时候),一定为我解决合同适宜,我个人为了能在这家国企工作,婉言拒绝那家大公司,又开始努力的工作争取早日转正,转眼到了2015年夏季,领导们仍未能解决我的合同问题,我的年龄也不小啦,同时由于国家政策变动实施,该国企工作量大减,我也开始主动多次联系领导帮忙解决合同问题,但得到的是来回推辞、拖延,和我类似的还有几个人,于是我们共同递交了“诉求书”,一直到年底领导们给出让我们几个签到合作单位名下,成为该国企的正式工是绝对不可能啦!我们否决了,结果2016年到现在工资也不发,工作也不给安排,整天不理睬我们几个,还用各种承诺分离我们几个,现在我们几个只能各自想办法,我很纠结这种情况,想听听律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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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如果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并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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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咨询写给想进事业单位和国企(尤其是垄断性央企)工作的朋友们!(不管你是博士,硕士,本科,看完它相信对你有用的!)
如果你想靠自己的能力去打拼,进一家外企或者私企,或者是有足够强的社会关系做后盾,那么这篇文章会让你失望了!匆匆忙忙的大学生活即将逝去,在这人生重要的转折点上,懂得了很多必须面对的道理,或者称为国情!或许很多人的理想是远大的,他们想着出国,想着靠自己的实力来打拼,但是,不可否认,多数人的心,还是向往着事业单位和国企,尤其那些带&中国&字眼的央企!但是,这些单位不是想进就进的,现阶段只有两种主要途径:面向社会人员的社会招聘(公务员除外)和面向应届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校园招聘。或许你曾经想过:只要有能力,只要有学历,我总有机会!可在现实生活中,你不禁会感叹:一个已经毕业的博士都比不上一个刚刚毕业的本科生!记住:应届生的身份是&神圣&的,他会影响你的编制和户口!(这两点基本能左右你一生的幸福!)下面请看一则新闻,相信你会有所感触,对自己今后的理想和观念很可能发生转变!近两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企和事业单位对人才的吸引力越来越强,尤其赶上金融危机,国企和事业单位由于其稳定性、高福利以及适合长远发展等越来越受应届生的青睐。国企和事业单位的社会招聘也吸引了很多人才,但国企和事业单位的社会招聘与校园招聘有一个很大的区别,那就是通过社会招聘入职的人员大多没有编制,只有通过校园招聘入职的应届生才有编制。这两天,农行总行的社会招聘和校园招聘都落下了帷幕,网络上很多社会应聘人员提出了质疑,校园招聘是有农行的编制的,解决户口且人事关系保存在农行;而社会招聘不解决户口且人事档案保存在人才市场,或者说是没有编制的,以往通过社会招聘进入农行总行的人在网上发表帖子说自己是农总的二等公民。不解决户口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社会应聘人员很多都是有户口的,而且国家对解决户口是有规定的,应届生比较好解决户口,社会人员要解决户口只能通过人才引进等方式,非优秀人才很难办。社会招聘不解决户口可以理解,因为这非单位力所能及,但为何还不解决编制呢?&&&& 编制是有中国特色的东西,在事业单位有编制意味着你是国家的人,你的工资福利等都是由国家财政负担的,享受公费医疗和公费养老,可以晋升职务,只要不犯大错基本不会被裁员,以前还有房子分;而事业单位里没有编制的人是没有这些福利待遇的,或者说单位不承认有你这个人,也很容易被裁。编制问题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国企也是普遍存在的,这些年,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国企用工制度也进行了深入的改革,但由于关系到太多人的切身利益,编制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国企的劳动者还是有是否有编制的区别,有编制的享有企业各种福利待遇,不犯大错基本不会被裁;而没有编制的福利待遇就要差很多,没有升迁的机会,也很容易被裁。编制问题在电力、石油、电信等垄断行业尤其突出。&&&& 既然编制问题是个体制问题,非企业自己能够解决,但为何校园招聘的就有编制而社会招聘的就没有编制呢?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考虑,觉得找不到合理的理由。今天上午和一个在中国排名前五的垄断央企总部的人力资源部工作的师兄聊天,谈起这个问题,他说他们那里社会招聘的多数也是没有编制的,他给我的解释让我觉得其实很多事情还是公平的。他说国企和事业单位以前不是很受欢迎,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收入少,很多优秀的人都选择去外企,觉得外企收入高,但最近几年国企事业单位逐渐变热,因为人们的就业观念发生了变化,国企事业单位掌握社会资源、稳定、福利高、适合长远的职业发展,很多曾经为外企服务的精英看到国企的好处了,再加上钱也赚的差不多了,就想跳到国企&养老&,社会人员应聘垄断央企入围的多数都是曾经的外企精英。既然编制是有限的,那给谁呢?答案是给应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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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高手,拟上市公司原为国企员,上市申报时员工能否保留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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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越老,越容易被淘汰
财务职场,变迁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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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XCY_ZDP 于
09:42 编辑
& &&&一个事业单位拟改制后并进行IPO申报,该单位提出需要保留部分员工事业单位编制,请问各位是否可以,依据是什么?目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例外情况?请各位指点!
这些员工,如果不是发行人的有劳动关系的雇员,那么他们可以以临时工、劳务用工的身份出现在发行人中,但是,这样的人,最好不可以多,不可以占重要位置,不可以是核心技术人员。
发行人可以外聘事业单位的人来干活,但注意,解雇是非常自由的啊
本帖最后由 zwenz 于
12:17 编辑
从以往的规定来看,如果是事业单位整体改制,那留在改制后企业的职工的事业单位编制应该是不能保留。可以参考“国有科研机构改制”相关规定及实践。
在2011年后,进一步强调事业单位的类别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在企业化后,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序列,应该更不能保留职工的事业单位编制了。
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发[2011]5号
8.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按照功能划分,会形成"人随事走",继续在事业单位并保持事业身份的人可以有,但凭什么也在发行人任职呢?停薪留职?兼职?还是只当小股东?
这种情况有的。但一般要有非常有实力的企业才可以。中国重工上市重组前有不少i小公司是从各研究所划拨过来到中船重工总部,后作为出资注入中国重工的。这些公司里有些是事业单位编制的,但工资福利在中国重工子公司中发放。
看见那个i,猜想你也是手机登录的:)可否择日把相关招股书段落copy过来呀?
招股说明书上不一定会披露出来,中国重工属于央企上市,我对这家公司知道一些情况,所以才说。因为这些从事业单位划过来的子公司比重不大,这种类型的员工也不多,所以证监会要求不要那么严的。
流风回雪 发表于
按照功能划分,会形成"人随事走",继续在事业单位并保持事业身份的人可以有,但凭什么也在发行人任职呢? ...
想保留事业单位编制的原因主要是考虑将来退休后的养老问题差异较大,有部分人就不想转换身份,不然就这部分人就不同意改制,政府为难,所以提出此想法。
我听某券商说过他们有个例外,是上市公司的研究所里面的高级研发人员,他们在照顾说明书上披露由于对该类人员的补偿问题未出台明确的政策,因此暂时保留事业编制,等政策出台,马上进行身份转换。
是否太极股份?我COPY下来也帖在楼里吧&
JXCY_ZDP 发表于
我听某券商说过他们有个例外,是上市公司的研究所里面的高级研发人员,他们在照顾说明书上披露由于对该类人 ...
他们说了哪家公司的招股书中有?
旧案例,仅供阅读,不构成任何操作建议:
川大智胜:
截至日,本公司有在册员工406人,其中共有28人同时属于四川大学事业编制职工。
这部分事业编制的员工没在发行人交社保、住房公积金。
本帖最后由 流风回雪 于
13:25 编辑
旧案例,仅供阅读,不构成任何操作建议:
太极股份(00236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这个好像2010年2月上会的吧)
发行人的246 名员工曾在十五所(系一家事业单位)处工作,后离开十五所到发行人处工作。由于国家对于事业单位人员向企业单位流动时引起的社会保险补偿的具体政策尚不明确,该等员工目前仍暂时保留了事业单位编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尚未转移,由十五所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根据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
2. 包括上述246 名员工在内的发行人员工均已与发行人签署了劳动合同并专 职在发行人处工作,发行人根据其劳动人事制度及与上述员工的劳动合同 负责其日常管理。根据发行人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及配套的相关制度规 定,包括上述246 名员工在内的发行人员工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因执行发 行人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发行人的物质条件进行的发明创造及有关的著作 权、专利权和其他知识产权、项目的开发成果均归发行人所有。
3. 包括上述246 名员工在内的发行人员工均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不存在自 十五所领取薪酬的情况。
4. 上述246 名员工由十五所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之情形由于国家政策 的限制暂时无法改变。为保障上述246 名员工的权益,发行人与十五所签 署《综合服务协议》,委托十五所为上述246 名员工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 积金,费用由发行人全部承担。
5. 为确保上述246 名员工的独立性,十五所出具了承诺函,承诺除为上述246 名员工代办社会保险等事项外,十五所不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影响发行人对 上述246 名员工的日常管理,并保持上述246 名员工的独立性。同时,待 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向企业单位流动时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补偿政策明 确后,十五所将协助上述246 名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发行人亦 承诺,待国家上述政策明确后,发行人将负责督促该等员工尽快办理社保 关系的转移手续,并由发行人为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上述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之情形不影响发行人人员的独立性。
本帖最后由 流风回雪 于
13:27 编辑
旧案例,仅供阅读,不构成任何操作建议:
天喻信息(300205)首发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这个好像2011年4月上的)
一、 发行人多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停薪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留职后仍保留华中科技大学事业单位编制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补充发表意见。
& && && &核查情况
&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目前在
华中科技大学的任职情况、领取薪酬情况,与发行人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
对发行人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进行了访谈,取
得了发行人出具的情况说明,核查了华中科技大学就发行人相关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任职作出的处理决定,查询了已上市公司类似
的案例,并核查了涉及停薪留职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 && &1、 相关规范性文件
& &&&教育部日发布的《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
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规定:各高校要鼓励科研人员和教
职工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要在学校和产业之间建立开放
的人员流动机制,实行双向流动。今后高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企业委派技
术骨干和主要管理人员,这部分人员仍可保留学校事业编制。
& && &2、&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在华中科技
大学的任职、领取薪酬情况
&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报告期内在华中科
技大学的任职和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 && & 序号& && &姓名& && && & 公司职务& && &&&在学校任职情况& && &在学校领薪情况
& && && &1& && &张新访& && && &董事长& && && && &&&教授& && && &&&领取相应职务报酬
& && && &2& && & 李娟& && && &&&董事& && && && && &——& && && && && && &——
& && && &3& && & 卢波& && && &&&董事& && && && && &——& && && && && && &——
& && && &4& && & 高毅& && && &&&董事& && && && && &——& && && && && && &——
& && && &5& && & 冯敏& && && &&&董事& &&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 && &6& && & 向文& && && && && && && && && && &教授& && && &&&领取相应职务报酬
& && && && && && && && && && & 总经理
& && && &7& && &钟晓林& &&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 && &8& && &胡瑞敏& &&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 && && && && && && && && && &&&3-3-1-2-3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 && &9& && &胡文学& && &&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 &10& &&&李士训& && && &监事会主席& && &&&——& && && && && && &——
& && && &11& && &岳蓉& && && && &监事& && && && &——& && && && && && &——
& && && &12& && &王彬& &&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 && && && &——
& && && &13& &&&王同洋& && && & 副总经理& && &&&副教授& && && & 领取相应职务报酬
& && && &14& &&&朱建新& && && & 副总经理& && &&&副教授& && && & 领取相应职务报酬
& && && &15& &&&王宜明& && && & 副总经理& && && &——& && && && && && &——
& && && && && && && && && && &&&副总经理
& && && &16& && &何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财务负责人
& && && &17& && &刘春& && && &&&副总经理&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会秘书
& && && &18& && &江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副总经理
& && && &19& &&&吴俊军& &&&其他核心人员& && && &副教授& && && & 领取相应职务报酬
& && && &20& &&&周军龙& &&&其他核心人员& && && & ——& && && && && && &——
& && && &21& &&&朱文玄& &&&其他核心人员& && && & 讲师& && && &&&领取相应职务报酬
& && && &22& &&&熊传光& &&&其他核心人员& && && & 讲师& && && &&&领取相应职务报酬
& && && &23& &&&付秦华& &&&其他核心人员& && && & ——& && && && && && &——
& && && &24& &&&董逢华& &&&其他核心人员& && && & ——& && && && && && &——
& && && &25& && &童敏& && &其他核心人员& && && &副教授& && && & 领取相应职务报酬
& && && &26& &&&付积存& &&&其他核心人员& && && & ——& && && && && && &——
& && && &27& &&&杨利华& &&&其他核心人员& && && & ——& && && && && && &——
& && && &28& &&&郑建平& &&&其他核心人员& && && & ——& && && && && && &——
& && &3、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在华中科技
大学任职的处理
& &&&日,华中科技大学作出《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同意张新访
等同志停薪留职的决定》(校人[2010]19号),同意张新访、向文、王同洋、
朱建新、童敏、吴俊军、朱文玄、熊传光、刘辉、欧阳由等十人停薪留职,
不再担任华中科技大学任何职务和工作,不再领取薪酬,并同意委派上述
人员专职在发行人处工作,但其人事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华中科技大学。
&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的上述批文,此处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仅保留华中
科技大学的事业单位编制(即保留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不再担任华中
科技大学任何职务和工作,不再领取薪酬。
& && && && && && && && && && && && &3-3-1-2-4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 &4、 已上市公司类似案例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南大学下属的一家中小板上市企
业(股票简称:博云新材,股票代码:002297),其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
熊翔(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易茂中(董事、副总经理、核心
技术人员)、张红波(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在中南大学担任博士生
导师。中南大学于2006 年10 月8 日作出《关于同意熊翔等同志停薪留职
的决定》,同意熊翔、易茂中、张红波、郭超贤、姚萍屏、冯志荣、贺雪
迎、刘伯威、李度成停薪留职,不再担任中南大学任何职务,并同意熊翔
等9人专职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工作,但其人事和组织关系仍然保留
在中南大学。熊翔等9人已与博云新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 &5、 与发行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 &&&根据本所核查,在华中科技大学担任职务的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在办理停薪留职之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担任的职务是教
学和科研职务,并同时与发行人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发行人担任
经营管理和技术研发工作。上述人员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为其主要工作,
在华中科技大学担任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为兼职。
& &&&停薪留职后,上述人员不再兼职教学及科研工作,不再在华中科技大
学领取薪酬。其原与发行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 &&&律师意见
&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
& &&&1、 曾在华中科技大学担任职务的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核心人员停薪留职符合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 &&&2、 曾在华中科技大学担任职务的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核心人员停薪留职后仍在华中科技大学保留事业单位编制不会损害发
行人的人员独立性。
雪姐,正在查类似的东西哈。太牛了,早知道早问你了。&
谢谢版主的知识分享
不客气,都是搜索COPY来的,希望能对你有点用处。切记不可照搬。&
补充资料:
#投行业务#【高校教师停薪留职仍享受学校社保】公司副总经理吕宝源、陈化冰原为南京大学事业编制职工,自2011年初至2015年底停薪留职,不再从南大领取任何薪酬;虽与发行人签订合同,但其人事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南大,且其社保缴纳等事宜按照南大的相关规定处理,无需公司缴纳(江苏南大光电材料IPO)
#投行业务#【董事长保留事业编制】1、保留事业编制符合教育部门相关规定;2、保留独立性事业编制不损害人员独立性;3、如要求其解除事业编制,则会使得其在退休后无法享受事业编制退休养老政策,且由于其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而无法开设社保账户,亦不可能享受社保退休养老政策(天津膜天膜科技IPO)
#投行业务#【解释事业编制员工的合法合规性及社保缴纳情况】根据教育部教技发[2005]2 号《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苏州大学信息光学工程研究所向发行人派遣9名保留学校事业编制的人员入职公司,服从公司的管理与考核,苏州大学为其缴纳社保及公积金(苏州苏大维格光电IPO)
以上来自投行泰山新浪微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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