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国家对失业人员的政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哪些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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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哪些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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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进行一次职业培训,享受失业金期间即是社保不缴费,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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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重新就业后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待遇如何处理?_失业保险_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百问百答_专题_
2018年02月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一次核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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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78910合肥市失业金领取全攻略(含办理流程及2016年7月失业保险金新政策)
  一、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合同到期、被辞退);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发放标准及领取时限
  1、离职后60日内
  2、合肥失业保险金目前的发放标准为每个月1140元。
  月发放金额=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0.75(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根据失业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来计算的。具体,如下图:
  三、失业金领取次数
  根据《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因此,再就业后继续交纳失业保险一年以后,再次失业(不是辞职)后,可以再次领取,没有次数限制,但有月数限制,累计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得超过24个月。
  四、失业金领取期间可以享受的相关待遇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注:医疗保险待遇详见→
  2、7月新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简称领金人员)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与其他领金人员合伙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未领的失业保险金和同期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视为本期核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已享受完毕。同时,上述新创办企业依法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5000元创业成功补贴;
  对日以后新增的领金人员给予800元的求职补贴,随第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一个失业期内只享受一次;
  用人单位招用领金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所招录领金人员应领未领失业保险金的60%给予用人单位不超过每人5000元的就业补贴。
  注:新政补贴领取详见→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住院分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以申领生育补助费,失业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4个月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70%的生育补助费。目前为=3192元。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可以申领生活补助金,生活补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计发,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目前每月为8元。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按规定的标准发放丧葬补助金;其遗属可以申领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为2000元。失业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8个月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目前为37984元。(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748元)
  以上所有待遇如何领取详见→
  五、领取步骤
  1、本地户口:
  先到所在区社居委办就业失业登记证(带2寸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办理);
  再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金融社保卡(原件)、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解除证明书(原件),激活的社保卡(没有就不带)去户口所在地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2、外地户口:
  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证明书,1寸照片(办劳动保障手册用的),激活的社保卡(没有就不带)去单位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瑶海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新地址:合肥市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口(新二院附近)
  乘9、15路在王漕坊下车,132路东城世家下往回走第二个路口
  联系电话:
  庐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亳州路182号(庐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蜀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叉口西南角(蜀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
  包河区百帮创业和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包河大道(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
  合肥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1楼劳动窗口)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中心:莲花路519号(繁华大道与莲花路交口)
  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新站区龙子湖路与大禹路交口
  六、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从次月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
  (2)移居境外的;
  (3)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无正当理由,据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
  原文:合肥市领取失业金如何办理及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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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2016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失业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2016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失业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发表时间: 11:58:03 文章来源: www.3gu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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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是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导致经济收入受到影响时,按规定在法定时间内补贴其因失业而损失的部分经济收入,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项目。《2016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失业保险相关问题解答》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2016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失业保险相关问题解答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不满1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满10年不满2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5%;20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目前最高不得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金额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相关问题:  问:公司在给我缴纳公积金期间,公司能随意停缴吗?(公积金正在用来还贷款)  答:如果您在公司正常工作期间并由企业发放劳动报酬,企业必须依法为您缴纳,不能随意停缴;如企业随意违法停缴,可以和您所在企业协商或向社保经办部门投诉反映,社保经办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问:今年我的医疗账户被扣了23元,请问这是扣的什么钱?  答:园区除了基本医疗保险外,还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每年的保费年初从参保人员医疗账户中抵扣。2016年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每人23元。参保人员当年度内(当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在医保定点医院和公立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自负和自费医疗费用累计超6000元的,就可享受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再补偿。  问:我的退休金不想发在市民卡上,可以吗?应该怎么办?  答:退休金除了发放到市民卡上之外,还可以通过银行卡绑定的形式发放至您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中。  通过绑定银行卡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需先到银行办理银行卡绑定手续,绑定成功后每月领取时直接使用绑定过的银行卡在该行或者任意的银联ATM机上自助领取。如果退休人员将来需要变更绑定银行的,必须先到原绑定银行办理解绑手续后,再到其他指定银行办理绑定手续。  目前可以办理园区退休人员养老金绑定银行卡发放的银行有以下六家: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浦发银行。退休人员可持以上六家银行发行的借记卡(目前不支持存折),在苏州工业园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所属的任意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绑定或解绑手续。  问:我2006年1月到2009年12月在园区参保,2010年1月到2011年12月在上海参保,现在回园区上班,但离退休还有7年,户籍安徽的,当时园区的社保没有办转到上海的手续。请问现在能把上海的社保转到园区吗?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2010年1月后,首次在园区参保,非园区户口,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者,建立临时账户,其他地区社保不可转入园区。  您首次参保时间为2006年1月且当时关系并未转出园区,为一般账户,在本次参保时,为在原账户续保,账户类型不变更,仍为一般账户,可以接受区外转入。  问:想问下户口在园区,在市区缴养老保险,到时在哪里退休?请有关领导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答:如果你一直在市区缴费至退休年龄,如果在苏州市区缴费十年以上,你这样的情况应该在苏州市区办理退休;如果你在苏州市区缴纳不满十年,其他地区也均不满十年,具体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实际缴费年限来确定其养老待遇领取地。相关阅读  成都失业者创业可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  7月21日讯: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成都市人社局下发通知,明确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对象、申领条件等相关问题。  通知明确了申领对象为“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自主创业成功、失业保险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失业人员”。同时,通知还明确规定了申请条件:一是申领对象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成都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时有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二是申领对象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在成都市首次自主创业成功,即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办理了“企业营业执照”,或以经营者身份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以投资人身份办理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通知还对发放标准做出了规定:申请人本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剩余月数的失业保险金总和。本人失业保险金剩余享受期限与法定退休年龄有重复月份的,不计入剩余月数;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代缴医保费、一次性丧葬费、抚恤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各项待遇;申领对象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申领对象因连续两个月未按规定进行失业保险金申领、未参加培训而已经停发失业保险金的,不属于申领范围。  本通知自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04-10] [04-07] [04-07] [04-06] [04-06] [04-05] [04-05] [04-05] [03-31] [03-30] [03-30]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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