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与中介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辞职满才能把劳动合同转到公司吗?

  投资界新芽8月20日编者按:本文由尚伦创业者法律课堂授权投资界新芽&投资圈发布。文章认为,创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应加强人事方面的管理,避免因公司单方面出现的过错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同时,对于签署固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建议公司签署期限较长的劳动合同,有利于公司人员的稳定,让员工产生归属感,对公司来讲,人员稳定也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团队的建设,同时,可以适当的因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较短,而产生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出现。公司发展中,对于需要吸纳兼职人员的,可以雇佣,但不能通过该方式规避法律法规。  以下为全文:  员工分类  大部分创业者是孤军奋战起家的,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人手逐渐增多,不论是初创期企业还是有了一定规模的企业,在员工组成上,都有全职员工,为了节省成本,也有雇兼职员工的需求。  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除老板之外,一般会需要三类人:  第一:对市场以及业务十分熟悉的管理人员  第二:有培养潜质的普通员工  第三:年轻有活力的实习生  怎样请高管?  对于第一种员工,是未来会拿到公司股权或期权激励的一类人,今天“尚伦创业者法律课堂”不聊激励,我们要聊聊劳动合同。对于这类公司的“核心骨干”员工,创始人将他请进公司,是为了让他发挥实力,和老板一起利用已有资源,带领公司高速成长,其实是和老板一样的开拓者。在法律角度,公司应尽量与这一类员工签订期限较长的劳动合同,以便稳定军心。在合同期满后,经过时间的沉淀,这一类员工中仍坚持在公司服务的,公司应之订立比第一份劳动合同期限更长的劳动合同。  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  对于第二种员工,是有培养潜质的,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市场变化需要,公司可以与之签订1-3年不等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随着员工数量的逐渐增多,对员工劳动关系管理比较重要。  很多中小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员工的劳动合同、绩效考核、社保、薪资和福利等是由财务部门管理,或者完全外包给中介机构。有些中介机构管理的不够细致,对公司会造成一定的风险。  比如,员工A在连续与公司签订2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由于公司更换管理人员,交接出现问题,使得A的合同到期没有及时续签,合同到期2个月后,A要求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A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公司不希望和A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一旦签订,一定意义上,会造成公司的成本增加。经过公司与A的协商,决定对A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最后了结此事。  外包与兼职  初创期企业为了节省成本,有些业务会外包给靠谱的个人,相比外包给公司成本更低,效率更高。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为保证创业企业自身利益,往往需要与该个人签订“劳务合同”,目的是完成某项工作,并支付报酬。双方就工作内容,完成时间,报酬及其支付方式都要做明确的约定,还要在合同中声明,如果一方打破约定的补偿方式。  “劳务合同”也会用在兼职员工身上。很多公司喜欢用廉价的实习生,有些公司与兼职签订“劳务合同”,但是有些公司只是与之做口头约定。劳动法对于兼职的定义时间,一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如果公司打算通过规避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而使用兼职人员,一定被员工举报或被劳动监察部门查处,则此关系可以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则需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同时,公司可能会面临行政部门的相应处罚。  法律点评:  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应加强人事方面的管理,避免因公司单方面出现的过错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同时,对于签署固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建议公司签署期限较长的劳动合同,有利于公司人员的稳定,让员工产生归属感,对公司来讲,人员稳定也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团队的建设,同时,可以适当的因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较短,而产生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出现。公司发展中,对于需要吸纳兼职人员的,可以雇佣,但不能通过该方式规避法律法规。
13-08-20·
13-08-20·
13-08-20·
13-08-20·
13-08-19·
13-07-12·发表人: 莫先生  
提问时间:
 标题:外企劳务派遣合同第3次续签是否应签为无固定期限
&&&&本人08年7月开始工作,和滨海新区某外企签订全职就业合同。
&&&&司一直都是委托某劳务中介代理,也就是说,我的合同是和中介签,另外中介、公司和我本人还会同时额外签订一个认定派遣关系的合同。
&&&&我和公司在08年7月和11年7月分别签订过2次为期3年劳动合同(派遣)。工作性质和工作地点都在这家公司,一直没有变化。
&&&&因为今年新的劳动法修正案发布,公司提出将变更合同签署形式,不再委托中介了,而是直接和员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14年7月我将和公司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按照合同法规定,第3次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而公司最近开会提出只保留累积之前在这家公司的6年工龄,之前2次的合同签订次数不累积,因此不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会有任何赔偿或者补偿。
&&&&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应该如何维权要求公司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或者赔偿(补偿)?
回复部门: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 17: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约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必须在2年以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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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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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要看得准填得全保存好
时间: 07:22&&&&&&来源:十堰日报&&&&&&
求职者遭遇黑中介怎么办?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哪些?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该怎么办?日前,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熊就务工人员在求职、就业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蒙丽娜
遭遇黑中介应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来自郧西的小王现在求职很谨慎,因为之前遭遇黑中介,小王被骗走500元中介费。小王想知道,在找工作时,如何识别中介机构是否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如何维权?
据李熊律师介绍,劳动者在进入职业介绍所时,应查看其是否悬挂《职业介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等证件,如果不能提供以上证明,则为非法中介;查看职业介绍人员是否持有职业介绍人员资格证书,正规职业中介机构应至少拥有3名持有职业介绍人员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公共职业中介机构不收费,只有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会收费,劳动者在缴纳费用后一定要索取凭证;切忌轻信车站、路边职业介绍人员散发的职业介绍信息广告。
李熊律师提示:如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合法权益遭受黑中介、用人单位的侵害,应立即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拨打12348咨询。
求职前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情况
小李在2月20日举行的全市&春风行动&招聘会上逛了近2个小时,一无所获,不知道自己该找一家什么样的单位。
据李熊律师介绍,求职者找工作如同上战场打仗,只有做到&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在入职前,需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长短及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的工资待遇;是否会为员工购买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工作时间、薪酬制度、劳动制度等;用人单位其它福利待遇等。
李熊律师提示:正规的用人单位设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他们会详细告诉劳动者上述基本情况;非正规的用人单位,一般会模糊地介绍其基本情况,劳动者要慎重选择。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7岁的小石被一家公司录用,但他却对如何签合同头疼不已。因为他上一份工作就因为没有签好合同,被白白扣掉一个月工资。那么,签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据李熊律师介绍,一要&看得准&。要看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等条款是否与招聘时用人单位的承诺相一致;二要&填得全&。工作内容和地点要明确,以防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你有理难诉。工资数额要准确,不应出现&不低于十堰市最低工资标准&这样的字眼。此外,企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病防护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这些内容缺一不可;三要&签得早&。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上班,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四要&保存好&。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你手中一定要留一份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的劳动合同。
李熊律师提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目前十堰城区最低工资规定为900元,低于此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拒签劳动合同,另不要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名。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未购买社会保险
劳动者可索求经济补偿金
小杨因为单位一直没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去年底辞职。后来听朋友说,他可以向原来的单位要求补偿,但不知道具体规定如何。
据李熊律师介绍,出现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索求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还可要求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补缴养老保险金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此外,还有以下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破产重整、经营困难、技术革新、情势变更等需要裁减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李熊提醒劳动者:如劳动者主动申请辞职,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很多用人单位虽然出现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但很多劳动者并不知晓。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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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求职就业,
职场中流传着 “金三银四” 的说法,
眼看二月份就要结束,
是不是有人已经摩拳擦掌,
看准新的工作契机了呢?
小编有一件事要提醒每一位同学,无论什么时间段求职,都要特别尤其注意你即将签下的——
劳!动!合!同!
其实,签劳动合同与课堂做题有着共同之处……
很多没有经验的职场新手,沉浸在成功求职的喜悦当中,看到劳动合同从不仔细阅读全文,甩开笔就开始了各种签字、签字、签字!这和不审题就答题没什么区别,小心扣分啊!
接下来我们就以案例的形式来给大家“排雷”,一起来看题目~
Question 1:试用期
小明毕业后来到一家互联网公司A,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小明注意到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6个月,这份合同能不能签?
小编只能说:少侠笔下留情!先来看下试用期与合同时长之间的关系:
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
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
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再次入职曾经离开过的公司,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建议小明和HR再度深度沟通一下,毕竟6个月的试用期不是小数目!
Question 2:试用期工资
小明最终因6个月试用期未能与A公司谈妥。此后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5K,试用期工资为3.5K,请问这份合同能签吗?
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该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小明在月薪5K的前提下,试用期工资不能少于4K,我们不签不签!
Question 3:试用期社保
小明几经辗转,找到了C公司,劳动合同中显示:公司将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后为其缴纳社保(划重点),至少是有社保的,这下总可以签了吧?
小编看到这里几乎要打人了,为什么这位小明总是遇到“假公司”?企业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试用期也必须缴纳社保,必须地!
同时,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企业原因,超过一个月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每月支付2倍工资,直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比如说:小明入职D公司已有18个月,月薪为5000元,在此期间,企业均未与小明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入职的第二个月起,D公司应每个月向小明支付2倍工资。
除了以上需要大家注意之外,小编还看到过形形色色的“黑中介式”劳动合同,大家一起熟悉熟悉它们的面孔,以后一旦遇到切记要绕着走,否则很容易吃不了兜着走!
“一边倒”合同
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
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两副面孔”假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应付检查,实际上并不执行。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则双方持有,实际执行。
“卖身”契约
一部分用人单位合同中要求劳动者必须遵守所谓的“厂规厂纪”,并利用这些条款要求劳动者加班加点,使强迫劳动成为合法,有的甚至连吃饭、上厕所都严格规定时间,剥夺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
“生死”合同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这类用人单位多出现在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
劳动者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巨大的费用压力。当然,即使签订了此类合同,只要是对方原因造成的工伤,劳动者仍可向劳动保障及法律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
总结起来,这些违规合同也多半出自违规的公司,大家在求职期间不要逮到一个offer就不放过,一定要事先查询、核对公司详情,再心急也不可随意签订劳动合同;
签合同时发现任何不合理之处要及时提出或拒绝签字。劳动合同关系着我们的合法权益,关系着我们的钱途,怎能迷迷糊糊就落笔呐?保持警惕吧!@所有人
曾经稚嫩懵懂的你,签过“假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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