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有一套西安市廉租房申请,在西安能申请公租房吗

一家四口住着四十多平的廉租房,还能申请公租房吗_百度知道
一家四口住着四十多平的廉租房,还能申请公租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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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采纳,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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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困难群众的一封信致河西街道群众、工业园区企业住房困难职工的一封信1.致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困难群众的一封信兴宾区住房困难群众:你们好!今年,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核,新修改的《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简称《细则》)正式实施。《细则》主要修改了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持续交纳半年以上社保且签订劳务合同满一年以上等条件,修改后的《细则》降低了公租房准入门槛,简化了程序,有力地解决轮候人数不足的问题。同时,市还于今年8月9日下发《关于调整来宾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适当调整租金,更好的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实际住房需求。为进一步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实际问题,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将申请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及受理流程向群众公告如下,希望符合条件的群众踊跃报名。一、房源信息房源位于金龟岛小区。二、调整后承租户实际缴纳租金核公租房租金标准×(1-核减系数)核减系数按收入状况分级递减:军烈属、年满60周岁的农村退伍老兵及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优抚对象定补证》的人员,核减系数为1,也就是免租金;享受低保的,核减系数为0.9;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的,核减系数为0.7;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核减系数为0.3。通过分级减免租金的方式,适当照顾了部分生活比较困难、收入较低的群众,体现了政府兜底惠民生的务实作风。三、以下四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我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主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保障。(一)市主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市主城区城镇居民户籍,且在主城区范围内居住生活;2、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主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且未承租或购买有其他保障性住房;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含)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二)市主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市主城区城镇居民户籍,且在主城区范围内居住生活;2、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主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且未承租或购买有其他保障性住房;3、家庭成员财产不作核定,收入不受限制。(三)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市主城区城镇居民户籍或取得本地《居住证》或居住证明;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0周岁;3、已与市主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实际确立劳动关系;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主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且未承租或购买有其他保障性住房;5、财产不作核定,收入不受限制。(四)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兴宾区辖区内的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须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兴宾区辖区外的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须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取得《居住证》或居住证明;2、已与市主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实际确立劳动关系;3、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主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面积标准的,且未承租或购买有其他;4、财产不作核定,收入不受限制。四、具体的申请程序如下: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提供已填写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提出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向单位所在地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承担责任,同时签署授权书,授权收入审核部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调查其收入及财产状况。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各街道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家庭人均年收入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录入住房保障系统,并在街道、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和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材料报送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自收到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兴宾区住建局。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兴宾区住建局自收到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符合条件的,在住房保障网和主流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核意见;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温馨提醒:我局未委托任何中介公司负责代办理申请公租房的相关事宜,同时申请公租房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如中介收取包办费用的均属诈骗行为,群众可向公安局或兴宾区住建局举报。兴宾区住建局举报电话: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2.致河西街道群众、工业园区企业住房困难职工的一封信河西街道群众、工业园区企业住房困难职工:你们好!今年兴宾区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现已对外进行出祖,为进一步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实际问题,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将申请工业园区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及受理流程向群众公告如下,希望符合条件的群众踊跃报名。一、房源信息:兴宾区工业园区公租房。二、租金标准:35平米一房一厅:60元/月。50平米两房一厅:75元/月(已分配完)。三、申请兴宾区工业园区公租房所需材料如下:(一)《来宾市兴宾区工业园区公租房申请表》
(原件)(二)住房状况证明
(原件)(三)劳动合同或收入证明
(核原件收复印件)(四)状况证明
(核原件收复印件)(五)身份证、本
(核原件收复印件)四、具体的申请程序如下: 申请兴宾区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群众、职工,直接向来宾市兴宾区工管委提出申请,由兴宾区工管委受理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便可分配入住。注明:住房状况证明材料需由申请人本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局8号服务窗口办理(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核验,交复印件各1份,离异或未婚的不用提供婚姻状况证件)。联系电话:地
址:来武二级公路兴宾区标准厂房B区南面来宾市兴宾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日来源于“兴宾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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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2015年预计可提供廉租房公租房30000套
作者:孙洪伟
[摘要]户家庭获珠江新城经适房购买资格。珠江新城项目此次可提供房源1070套,销售基准价格3703.3元 平方米。
  华商报讯(记者 景冀 实习生 刘晓静)昨日下午,西安市今年首个经适房项目——珠江新城二期6栋楼摇号选房活动举行。713户家庭获珠江新城经适房购买资格。珠江新城项目此次可提供房源1070套,销售基准价格3703.3元/平方米。  西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称,今年西安市推出经适房项目房源约3000套,包括鸿基新城、盛世家合、金海湾等,廉租房公租房预计可提供房源30000套。  又讯(记者 孙洪伟)华商报记者从22日下午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上获悉,我省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新开工43.076万套,基本建成27万套。将下功夫抓好配套设施建设、分配入住,提高入住率;以货币化安置为重点,加快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两房并轨和租售并举。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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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应用:市民卖了房子还有资格申请公租房或廉租房吗
发布日期:
来源:永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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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我原本有一套位于荷塘月色的房子,后来因为做生意欠帐,卖了还帐,我还有没有资格申请公租房或廉租房?
  区国房局相关负责人:根据《重庆市永川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家庭,可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口2年以上,在本区工作或居住;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符合当年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我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为: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无自有住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之日起2年内在城区未转让住房,因特重大疾病等需要的除外),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当年政府规定的保障标准。(我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标准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0平方米以下)。根据《重庆市永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年满18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人员、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本区工作、本区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方面: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住房方面: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或无住房人员(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之日起3年内在城区未转让住房,因特重大疾病等需要的除外)。社会保险方面:在城区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关于廉租房申请,因你在2013年上半年(未满2年)在城区有房产转让,不符合廉租房准入条件,暂不能申请廉租房。关于公租房申请,因你在2013年上半年(未满3年)在城区有房产转让,不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暂不能申请公租房。
· · · ·谁用了我的身份申请公租房-西安_华商报电子版
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周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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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拿着材料去申请廉租房,被告知6年前已申请过公租房
谁用了我的身份申请公租房
华商报讯(记者 卿荣波)看到社区查询的结果,陈先生是一头雾水。户口在未央区记录显示在新城区申请过 54岁的陈先生现住在城北辛家庙街办的欣心家园社区,因家里条件不好,他们一家三口一直属于租住的状态。而住上廉租房也是他很久以来的愿望。 今年2月,陈先生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等材料前往社区,打算按照流程申请一套廉租房,但社区工作人员在网上一查,系统上显示他在2011年曾申请过公租房,所以不能再申请廉租房了。 经过进一步的查询,陈先生当初是在新城区长乐西路街办申请的公租房,申请信息下面还有他妻子和儿子的身份信息。陈先生说,他最早的户口的确在新城区,但2007年就迁到了未央区,他妻子的户口也没在长乐西路辖区,“我从未申请过公租房,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记录呢?我怀疑是谁用我的信息做了手脚。” 昨日,在陕西省住房保障街道信息平台上,输入陈先生的身份证号,就能显示出陈先生名下的公租房信息,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家庭月可支配收入、总建筑面积、保障人数等信息。街办称时间久了不清楚当时情况 昨日下午,长乐西路街办工作人员称,陕西省住房保障街道信息平台上,的确有陈先生申请公租房的信息,但仅仅是有信息,并不能说明他已经享受过公租房,这个信息也可以进行删除,并不影响他申请廉租房。 陈先生问道,“我并未在长乐西路街办申请过公租房,为什么会有我的信息呢?” 对此,街办工作人员说,因为信息录入的时间距今比较久了,当初是什么原因录入的,现在还不清楚,“但只是录入,他可以继续申请。” 街办的解释并不能让陈先生并不信服,“申请公租房的话,每月还会有300元的补偿,会不会是谁利用的我的信息,享受了政府对无房群众的福利呢?”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据了解,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可以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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