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执意要买我签的这份合同有效吗

我未经父母同意私自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产权是母亲的,父母不同意卖房,但买方执意要买我签的这份合同有效吗?--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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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经父母同意私自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产权是母亲的,父母不同意卖房,但买方执意要买我签的这份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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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 南昌|解答问题:1597条
买方如果起诉了,是可以申请保全的。你如果坚持不履行,可能要承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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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兰州建筑工地承包模板工程,我与劳务公司于今年3月16日签的合同,现我的工人都已经到工地了,而公司未经我的同意私自将我签合同的9号楼转包于他人施工,而我的工人却没有活干,我签合同时还缴了两千元的合同履约金,请问律师我该怎样讨说法呢?谢谢了。
你现在是在吗?你这个事情我们建议,如果方便可以带着等资料来我们所里面谈。
你好,我想离婚。我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可是男方不同意离婚。我其他财产也不要,我只想要儿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儿子从出生到现在快10个月都是我父母在带,我父母没有不良嗜好。我有正式的工作,所以平时周一到周五有请保姆,保姆的费用是我在出。因我上班原因,故儿子6个多月就已经断奶。我跟男方经常为了一些小事争吵,结婚至今不知男方财产情况。我有问,可是男方一直隐瞒,总是岔开话题。我们共同的存款,男方不经我同意,曾私自借款他人,后又私自拿走银行卡花销。另外,男方因心脏有问题,经常有心悸的情况发生,并且晚上有梦游的症状,经常半夜说梦话,起床梦游。其次,男方父母,母亲没有不良嗜好,父亲抽烟喝酒脏话连篇,我觉得不适合儿子成长。请问我这种情况,争取儿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几率大吗?
你好,首先父母双方,一方获得小孩的,未抚养小孩一方不丧失。离婚父母对小孩都有抚养的义务。其次,根据你的情况,现在小孩未满一周岁,按照我国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双方无法协议小孩的抚养权,2周岁的以下,男方有以下情况,才能获得小孩的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作为母亲一方,应当获得小孩的抚养权。
请问:我儿子未经父母同意,私自拿700多元,买了一部手机,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吗?谢谢
你好,可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帮你获得,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电话咨询或见面详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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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9今日解答[商品房合同签订查询]一个商品房卖给两人,先签订合同有效
一个商品房卖给两人,先签订合同有效
一个商品房卖给两人,先签订合同有效(一):甲与乙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先将房屋交付给甲,但是在甲付清全部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一个商品房卖给两人,先签订合同有效(二):如何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何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目前,大部分房地产纠纷都是由于合同欺诈引起的,那么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出卖人”和“买受人”的所有资料都要完整填写,不可有空项。如果出卖方有“委托代理机构”,那么不仅相关内容要详细填写,而且还要出具有“出卖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您可以将此“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如果买受人有“委托代理人”,并且此合同是由该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那么买受人除要与委托代理人签订“授权委托书”外,该“授权委托书”还必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理未成年子女(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须具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是该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证明文件。
第二,项目建设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条)。此条中的所有填空均应填写,不可有任何删除。需注意的是,一般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依据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要选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此条中相关的证件号码格式(到目前为止)一般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国用(×××××)字第×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规建字×××号”;施工许可证号“京建开字××××第×××号”。
第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二条,所要求填写的文字内容简单,只要依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五证”中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来填写就可以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合法销售项目必备要件,因此,购买不具备此证书的楼盘或在合同中不填写关于此证情况,是不可取的,风险极大(关于购买五证不全的销售项目的风险,在此不作详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条,是关于该商品房销售合法依据的记载,购房者不仅有权要求售房者如实填写,同时还要认真审查《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原件,核对清楚。
第四,根据有关规定,在市属开发区内开发建设的内销商品房预售、现售有关手续亦到市房地局办理。在区县属开发区内开发建设的内销商品房预售、现售手续亦到区县房地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的形式为“×××××”。
第五,在签订合同时,需理解两个概念:现房和预售商品房。现房指已经具有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通常指房屋已经竣工并经国家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且已办理完“大产权”证书的商品房,并不是我们日常中所理解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房子就是现房。这个概念在商品房买卖实践中常常被混淆。预售商品房指依据法律规定具备商品房预先销售条件的、没有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期房。具备什么条件的商品房才能进行预售,法律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综上所述,对于购房者来说,辨别是现房还是预售商品房的简单办法是依据《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上登记核准的记载内容来确定,例如,销售许可证记载着“现房销售”,那么此条就应选择现房,在现房上划“沟”
一、弄清楚签合同的人
(一)买受人——购房人
看房选房,可能是情侣或是两口子一起进行,也可能是儿子女儿为父母挑选,也可能是父母为子女早作打算,也可能是亲戚朋友陪同。但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商品房买卖合同》上面填写的“买受人”却必须明确,因为这一栏填写名字的人将要为这份合同承担责任。当然,也只有这个人才可以享有对房屋的权利。
“买受人”一栏填写名字的人:
1.将要成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
2.需要交付首付,申请贷款。
3.遇有对方违约时,追究对方的责任。
4.一旦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在取得产权证之前,合同可以证明房产是属于他的财产。
(二)出卖人——开发商
开发商是楼盘的开发者,也是楼盘的大产权人,购房人购买了房屋之后,才能够从开发商手中分割获得“小产权”二因此,只有同开发商签约,您才能够顺利地接收房屋并获得产权。
那么,如何确定与您签约的就是开发商呢?
第一,签合同前,请您首先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出卖人”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记载的销售单位是否一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记载的销售单位就是楼盘的开发商。
第二,您还可以查验营业执照正本或是上网查一下“出卖人”一栏填写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和法定代表人是否属实。
第三,您还可以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出卖人”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是否相同。
第四,如果是现房,您还可以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出卖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是否一致。
(三)代理人
看房、选房、签约到交房的过程中,您经常会遇到开发商的“代理人”,比如,开发商会把销售事务委托给专门的销售公司或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面对这些代理人,您应该注意:
1.弄清楚您要跟谁签约
只有开发商才有权利、也有能力把房屋转让给您,因此您应该与开发商签约。具体说来就是看《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出卖人”一栏填写的单位是否为开发商,即是否为预售许可证上记载的售房单位。
2.谨慎对待代理人签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代理人应该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只有这样,被代理人才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出卖人”一栏填写的单位不是开发商,而是销售公司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签约付款时请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以避免“付了钱、签了约,开发商却说从未签订过这份合同”的情况发生。
3.查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
开发商通常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作代理人,部分地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年度资质审查,并颁发《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划分级别,通常一级经纪机构的注册资本比较雄厚,从业人员要求较高。二、三级经纪机构则条件逐渐降低。因此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上级别的记载可以初步判断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实力。
同时还应注意查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是否经过年检。
4.要求查看《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或代理机构没有委托书或超越委托书的授权委托范围签订合同,只有经过开发商的追认,开发商才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开发商不承担责任。
开发商有时也会委托销售公司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与购房者签合同,此时最关键的问题是在合同中明确:一旦房屋出现问题由谁来负责,应由开发商对房产最终负责。
一旦遇到开发商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进行销售,购房人一定要看清委托书中开发商委托的权限范围。如果出卖人授权代理人或代理机构代表开发商签字,购房人一定要仔细审查一下授权书的正本,同时要求将该授权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5.索要开发商签字盖章的收款凭证
交付前款之后,一定要索要收款凭证,并且一定要索要由开发商签字盖章的收款凭证,以证明前款已经为开发商所收取,以免发生代理人把房款“私吞”的情况。
(四)投资商、发展商和承建商
他们经常在广告、宣传材料上出现,但是他们都没有权利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个商品房卖给两人,先签订合同有效】
二、广告、沙盘、楼书、样板间与商品房买卖合同
很多购房的朋友心目中的房屋停留在五光十色的广告、沙盘和楼书所展现出来的“梦幻”状态,但是,即使不考虑开发商的刻意夸张和销售人员的信口承诺,通过电脑
特技、色彩夸张、调整比例等方法而“炮制”出来的“梦幻”房屋与实际交付的房屋之间的差距往往也很大。因此一旦交房的时候,就会有购房人因为房屋与广告、沙盘、楼书、样板间不一致而表示不满,甚至引起纠纷或诉讼。
无论是广告、沙盘、楼书还是样板间,它们本身都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除非您把它们写到合同里面,让它们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3条规定,开发商在广告中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也不表明所有的广告条款都可以视为合同内容,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广告内容才可能被视为合同内容:
(1)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关于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广告条款;
(2)广告条款内容具体确定;
(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人影响。
证明一个条款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举证难度比较大,例如,购房者很难证明广告内容是否属于“开发规划范围内”。
至于样板间,如果您没有仔细地记录样板间的各项数据,到交房的时候,样板间已经“了无踪影”了,查无对一证,您也无法证明所交的房屋与样板间不一致。
更何况开发商往往还会在文件的角落里面写上诸如“图例仅作示意用途,如有修改,恕不另行通知”,“房地产商对本广告内容之正确性或完整性并无作出任何保证,亦不负任何责任”、“一切资料均以政府最后批准之图则及法律文件为准”之类的免责文字。
对付上述情况的唯一方法是:要求开发商把您认为最重要的内容都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有写进了合同,您才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履行。
三、签约前应当审查的文件
如果在签订《认购书》之前,您已经仔细审查了各种文件,那么在这里就不用再做审查了,不过仍然需要把相关重要文件的编号和颁发机构仔细地记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
如果在签订《认购书》之前,您没有机会审查各种文件,或是开发商承诺日后提供,那么请您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按照前面所介绍的方法,仔细审查这些文件。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可能会拿出一份写着“xx市建委制xx市工商局监制”字样的合同,上面还有政府统一编号,要求您签字,还有可能直接告诉或间接暗示这份合同是不能更改的,在这个时候,请您不要被“吓住了”。
(一)范本并非不能改
合同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只要当事人自己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律就不会加以干预。政府出台“合同示范文本”,并印制统一合同,仅是推荐使用,而非强迫使用,更不能限制当事人的自主决定。
开发商拿来的“不能改”的合同范本很可能就是自己拟定或已经填好空的合同,条款的内容可能损害购房者既得利益或剥夺购房者的权利,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不要随意妥协。
(二)范本的具体内容需要细化
“示范文本”只是范本,只对合同起示范作用,里面的条款还需要双方进一步的约定,如果考虑不周全而轻易签署可能会使自己陷入被动。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自由选择权,合同文本中设有很多空格和空白行,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对合同空白处的内容进行选择,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写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如不作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时,应划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合同中涉及选择的,自行约定的内容优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条款。
(三)仔细阅读范本的每一个条文再签字
范本的每一个条文都涉及双方的切身权利和义务,因此对于每一个条款都要仔细阅读,否则,一旦签字就要承担责任。
尤其是合同中的空白处已经被开发商填写好的情况,这样的内容仅代表房地产商一方的意愿,购房人有权不接受。
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予以解释
对于合同条款含义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要求开发商予以解释,必要的时候将开发商的解释写人合同,以免糊里糊涂地丧失自己的权益。
(四)对自己不利的地方要力争修改
由于开发商和购房人处于不平等的谈判地位,因此开发商会以拒绝签约为要挟,拒绝对自己提出的“范本”进行修改,遇到这样的情况应当据理力争,并号召其他购房者共同谈判,删除对自己不利的条款。
(五)事先准备一份《示范文本》
建议您在买房子之前准备一份《示范文本》,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可以拿出来和房地产商提供给您的合同做一下对比,看看有没有被“偷梁换柱”。
五、补充协议
从认购到签约的整个过程中,开发商随时会拿出几张小纸片要求您签字,对于这些小纸片,请您不要小视。在法律上,这些小纸片就是“补充协议”,其内容可能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作出修改或变更,即使起诉到法院,法官也会认定这种修改或变更的效力。
一个商品房卖给两人,先签订合同有效(三):2016同意解除合同的承诺书
同意解除合同的承诺书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现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恳请支持采纳。
一、涉案合同合法有效,应该尊重当事人约定。本案当事人已经约定:赎楼费和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均由原告承担,被告是净得##625000##元。这是本案的关键事实也是市场交易惯例。
1、根据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产买卖合同》第一条约定:“房产有抵押,买方已经核实产权相关文件记载信息”,即原告理应知道抵押情况。
2、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原告不明知该套房产与其他两套房产共同抵押,不是事实,不符合常规常识。因该份合同第1.2条款明确写明:“专项用于购买城市主场公寓a座、2413物业(期楼或现楼)。”第1.3条款写明:“贷款期限120个月。”而该合同签订的时间是日,那么显然,该贷款期限应该到2016年止。应该说,原告不知道银行有这么霸道,竟然不同意只赎回其中一套房产,而只同意捆-绑赎楼。
3、根据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第八条第五款明确约定:“以上税、费,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其中第(1)---(24)项税、费,买方承担第/项税、费”,即本案双方已经约定一切税费均,包括##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卖方无需承担任何税费。其中第(20)项就是赎楼费,第(24)项是##其他(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之所以约定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就是预防没有想到的一些项目的收费情况。这也就是立法技术上的兜底条款。既然已经有明确约定,就应该严格按照约定办理。
4、认为赎楼是买方的责任,其实是一个误区。无论赎楼是哪方的责任,但缴纳赎楼费和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合同明确约定,是原告的责任。
赎楼,就是付清卖方该物业的抵押贷款本息并注销抵押登记的行为。
赎楼费是按赎楼金额和担保方式来算的,赎楼有现金和担保两种,一般最多的是担保赎楼。担保赎楼收费是赎楼金额的1%,现金赎楼是2%以上。
赎楼所需资料:
卖方所需资料: ##
1、卖方身份证复印件;
2、房产证复印件;(有房产证才可赎楼)
3、抵押借款合同原件;【一个商品房卖给两人,先签订合同有效】
4、卖方供楼存折原件加密码;(银行扣款时用)
5、银行欠款清单;(业主去银行打印时,同时向银行提出书面提前还款申请)
6、产权查档单;
7、买卖协议;
8、公证委托书。
买方所需资料: ##
1、身份证复印件;
2、有资金监管的提供监管协议;
3、银行贷款承诺书。
显然,本案的赎楼绝对不是单方单方的责任也不是单方可以完成的。
二、根据合同约定,出现其他情况双方应该协商,而不应该解除合同。
此案合同第八条第四款约定:“如在合同正常履行过程中,因国家和地方政策原因,增设税费种类或提高税、费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a种方式处理:a、买卖双方同意协商承担。”根据上述约定,双方应该协商处理,不应擅自单方解除合同。事实上,在协商中,被告同意承担另两套房捆-绑按揭贷款的赎楼费用以及公证费,并已经通知中介公司中联地产的经办人蔡灿声;但原告又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被告拒绝后,原告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导致交易失败。
如果原告真心想成交,完全可以也应该选择更好的解决办法:先将合同上已经约定的赎楼费交了,如果你认为你不应该交这么多(三套房产捆-绑抵押贷款的赎楼费一共4000多元,一套只要交2000元左右),认为全部要你交,不合理不合法,你完全可以履行合同后,行使撤销之诉或不当得利之诉。以多交的2000元左右为标的,向被告起诉,那该是多么简单而明了的事情。
本案目前的关键事实是:该套房产至今被告没有出卖,也同意重新与原告签订合同,继续将该房卖给原告;同时,被告已经代替原告交纳了三套房产的全部赎楼费,该房已经赎出。
三、本案合同已经被原告单方解除。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本案被告方没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确认请求,自然不能抗拒合同被解除的结果。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还对解除异议诉讼或仲裁的提出,作出了时间限制:“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原告单方解除合同后,又主张对被告适用违约定金罚则,违反法律,违背最高院
公报公布的对全国法院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违背相关司法解释,也有悖法理、常情、常理####。
(一)解除合同属合同法调整范围,应当适用合同法。《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后果已有明确的规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既然立法上没有给解除合同方适用定金罚则这种权利,合同上也没有这种权利,原告的这一诉请,不应支持。即使原告能证明其单方解除合同,符合同法第96条的相关规定,被告方也只能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责任,而不能承担违约定金责任。
解除合同,是解除合同当事人之间因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方式。按理论界的通说,在合同订立后、履行中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事由,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约定的条件程序,解除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二种形式,解除合同将产生如下法律后果,一是使得该合同的法律效力丧失;二是双方的财产回复到订立合同时的初始阶段;三是必须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二)适用定金罚则属于担保法规范范畴,应该适用担保法。《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第二条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由此可见,定金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它与所担保的基础合同二者之间形成主从合同关系。基础合同即主合同被解除后,其法律效力归于没有法律效力。按主从合同的关系,定金合同作为从合同也随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由此,不能再适用定金罚则。因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赔偿,支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当对方不退还定金时,其可以行使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换言之,根据主、从合同的理论,定金合同也随其所担保的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如违约的当事人是收受定金的,则将该定金返还给支付定金一方,不再执行双倍返还定金的定金罚则。如违约的一方是支付定金的,在扣除赔偿因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不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其余部分应予以返还。
(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5期)公布了最高院(2016)民一终字第23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并在【判决摘要】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导致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故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返还不当得利、赔偿损失等形式的民事责任。”最高院该份判决在判文中再次指出:“本院认为,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解除合同的后果,违约方的责任承担方式也不表现为支付违约金。因此,对桂冠公司(一审原告)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主张,本院亦不予支持。”该份判决严格按照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判决违约方仅承担返还不当得利,赔偿损失的责任,而驳回了一审原告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以及承担违约金的请求。希望也相信贵法院能严格依法判决;希望也相信最高院公报公布的案例能对贵法院的判决有指导意义。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本案发生三套房产必须捆-绑一起赎楼的情况,可以认定属于意外情况。因捆-绑赎楼,并不是法定的。如果银行能够通融,能够协商,完全可以只将其中一套赎回,但基于银行垄断经营的状况,作为按揭借款的个人,在其面前根本没有话语权。他说必须捆-绑赎楼,借款人毫无办法。出现这种必须捆-绑赎楼的情况,应该是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想到的意外情况。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五)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即使本案被告有迟延履行的行为,也没有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即使要适用定金罚则也应该根据其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即所占合同约定义务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不能全额适用。
原告的彻底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还能得到双倍定金;而仅仅迟延履行合同的被告,却要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这应该是不需要专业知识就能做出的评判。
从专业角度分析,也只能得到同样的结论。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非违约方为何不能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或定金责任呢?
这个问题是合同法的核心问题之一。在大陆法系,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向着将来发生作用,而合同解除是溯及既往的发生效力,就像合同没有发生一样,一般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而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将大陆法系的终止和解除放在一起,并且整个合同法第六章用终止代替了合同的消灭。所以,我们理解起来就有困难。但有一点是明确的,不管是解除还是终止,合同约定的一些东西已经没有作用了,也就是非违约方要么继续保留合同的效力,要么解除合同。我国的合同法规定是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但是不能再根据合同要求承担原来约定的违约金了,因为很明显,要求解除合同一方已经不想保留合同的效力了,而违约金、定金都是在合同有约束力的情况下才能请求的。但要注意,有些条款还是不会失去效力的,如解决争议的条款,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它都是有效的。正是从这个意义出发,我国合同法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列为第六章,而将“违约责任”平行的列为第七章,可见终止、解除与违约责任本身就不在一个章节中,不能混为一谈。
五、原告单方解除合同不符合《合同法》第##94##条的相关规定,无权单方擅自解除合
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纵观本案,应该不能适用第(一)、(二)项。那么能否适用第(三)呢?第(三)项
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那么本案被告的主要债务是什么?无疑不是关于赎楼费那4000多元赎楼费之争,而应该是交楼义务,被告至今没有拒绝交楼的违约行为和意思表示,至今随时准备将房产交给原告;第二,什么是合理期限,原告在日与被告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因4000多元赎楼费发生争议,原告日久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原告给了被告合理的期限吗?结论:被告即使没有迟延履行主要义务,原告也没有给被告合理的期限。所以,原告不能适用此项要求解除合同。那么原告能否适用第(四)项,即使是被告迟延履行,也不可能导致原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前述);是原告的擅自解除合同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结论:原告也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六、##原告解除合同,属根本违约,理应承担定金不予退还的责任。
即被告已经收取的5万元定金,被告有权不予退还。事实和理由:
1、被告收到原告委托的律师邮寄来的《律师函》称“委托人现正式通知你方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并保留追究你方法律责任的权利。”事实证明:原告已经解除合同,并向法院起诉,即实践了律师函的诺言。
2、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原告既然已经解除合同,那么就应该为其解除合同的行为承担责任,该种责任就是无权要回已经缴纳的定金。【一个商品房卖给两人,先签订合同有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七、原告还有如下违约行为:
1、没有根据《房产买卖合同》第九条,提供银行的贷款承诺书(函);
2、没有缴纳自己认为应该缴纳的涉案房产的相应赎楼费。
综上,请求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代理人晏辉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解除合同承诺书
致:北京市xx-xxx-x有限公司
我单位郑重承诺:
日与北京市xx-xxx-x有限公司签订的
工程,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为:
。现申请此合同终止。
我公司承诺:终止上述合同后,我公司不在向贵公司申请材料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承诺单位(全称、公章):
解除合同协议书例文
甲方(原合同出卖人):
乙方(原合同买受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于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编号为:
二、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同意乙方自动退房,解除该合同。甲方就签署该合同收取之楼款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返还乙方。
三、原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随之作废。甲方在乙方签署本协议并到房管部门备案后,即可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房屋。
四、订立本协议及办理有关手续所需之一切费用,包括手续费、公证费及政府有关部门之收费等,均由乙方支付。
五、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经鞍山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市公证处及房管部门各一份,五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一个商品房卖给两人,先签订合同有效(四):2015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工作情况的汇报
文章标题: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情况的汇报
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情况的汇报近年来,市建设局以实现房管规范化、数字化、网络化和信息化为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加大改革创新和科技投入力度,大力建设“数字房管”,切实打造“网上房产”,于2015年11月份开始,向市政府申请并拨付了70万元建设了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为房产管理“实践先进性、服务新跨越”搭建了信息平台。
一、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简介
房地产销售合同网上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通迅技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开发项目申请、审批、立项、获得项目建设许可证、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验核以及项目预销售申请、审批、房屋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等一系列关于房地产开发到销售完成的业务实行有效网络监管。
该系统后台数据采用qracle大型数据库,运用三层体系架构的组件式开发,系统将界面、界面发布、业务应用逻辑及数据存储分为多层分散管理,逻辑或物理地将它他分开,可减轻系统压力,提高整体性能,系统在信息访问、传递和存储三个环节上均有严格的安全措施。
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的建设情况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部署要求,自2015年5月开始,我局通过学习借鉴徐州、淮安、扬州等周边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与扬州大自然网络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建设了一套具有国内领先技术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综合管理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包括8个主要模块:登陆系统、开发企业信息、企业开发项目、销售项目、房源管理、合同管理、用户管理、消息管理。目前,各模块均已全面开通运行。系统还预留了其他业务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接口,可与金融、契税等单位联网,实现数据共享。为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我局加强人员和商品房网上销售人员的学习培训,并开启商品房网上管理系统客户端82个,为实施商品房网上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该系统运行以来,已实现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6856份,销售面积71.12万平方米,销售额达153151万元,实现市区新建商品房入网销售率100。另外,正在督促三县尽快建立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并实现全市联网。
三、网上备案系统运行效果
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成功运行以来,成效明显,基本实现了四个方面的预期目的:
一是基础数据真实客观有效支持市场动态分析。通过该系统,可以获得用于房地产市场分析和需求预测的基本基础数据,采集各类房屋上市量、销售量、销售均价、实际成交价、户型、面积、区域等突出反映市场供需关系、价格、结构情况的各类指标,通过综合分析计算,提示各类指标的内在关系,科学判断市场走势,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调控措施,为上级分析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能够对大部分敏感性预警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和统计分析,可以为市场信息指标数据的公开披露提供依据。
二是网络数据即时更新市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以“数字房管”工程为基础和依托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囊括市区所有上市商品房的每一楼盘和每一套房屋的面积和价格。房源信息实行三审进网,即网上填报、审批、签约。从源头上就遏制了商品房重复销售,面积缺斤短两、合同不规范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广大群众利益的违规行为,使交易更加规范、安全,净化了交易市场环境,群众买房更放心,更方便、更安全。
三是房地产市场信息联网即时刷新提升服务效益。坚持把百姓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将“数字房管”建设成果向社会开放。通过开通“**房地产业信息网”(四是“数字房产”提升房管效益。通过“数字房产”建设,能够快速、准确的提供房产图文信息,大大提高了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从开发企业项目申请、房管部门核准、房源信息录入到合同签定均从网上实现,且每份合同符合条件的仅须15分钟内便可实现备案。
四、下一步打算
1、完善市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抓好数据整合。一是进一步完善与财政、税务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真正实现“以税调控房产、以房管促税收”的目的。二是与银行实现数据共享。随立房地产贷款规模的曰益增大,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各种贷款欺诈时有发生。对此我们通过建立网上合同备案银行房贷系统的共享平台,把银行、购房人、开发企业、房屋、贷款金额等信息实现共享,最终使网上备案系统成为“银行贷款的保险 $false$ $false$
一个商品房卖给两人,先签订合同有效(五):2015浅议预约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为了固定交易机会,预约合同在实践中被大量使用。预约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预约合同最早存在于买卖、使用借贷、消费借贷等个别契约之中,现生活中存在的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都为预约合同的具体表现形式。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预约合同作出相关规定,预约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是预约合同制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有探讨的必要。
预约合同是一种债权合同,故它的成立与生效也应该具备一般债权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要件。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概念并不相同。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经磋商、谈判,就合同的核心条款达成了合意。合同的生效,则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的成立时间与生效时间是相同的。《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合同的成立并不等同于合同的生效。合同是否生效,还要看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就列举了五种合同无效的情况。合同成立反映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而合同生效则反映了法律价值的取向问题。就预约合同而言,其生效一般包括以下几个要件:1、主体适格。2、内容确定、合法。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具体而言:
1、主体适格
合同主体适格是指订约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做的单方法律行为无效。又如订立商品房开发合同,承包商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因此,在签订特殊的预约合同时,当事人还须具备特定的资格。但是对于一般的合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能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因此他们也能成为预约合同的当事人。另外,预约合同的主体一般应当与本约合同的主体一致。因为当事人是基于对彼此的一种信赖而订立预约合同,因此一般情况下预约合同的债权不得让与,债务不得承担,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内容确定、合法
所谓内容确定,是指预约合同中必须具备一些核心条款,这些条款也是本约中的基本条款。对于这些基本条款的确定标准,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观点。一般来说应当包括决定该合同类型的主给付义务,它主要是指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根据合同的性质所必备的条款,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确定房屋的位置、面积及价金计算。二是依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所必备的条款,如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合同须经双方盖章后生效。那么盖章就成为了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仅仅订立空泛的预约合同,而当一方违约,另一方请求履行时,即使法院以生效的判决来代替订立本约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本约合同也会因标的不明确而无法执行。《秘鲁民法典》1415条规定:“预约至少包括本约的要素。”因此,为了使预约能够得到及时履行,预约合同中应确定核心条款是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必备条件之一。对于一些非必要条款,如标的的质量、给付时间、地点等问题,并不需要在预约合同中就约定,当事人可以在订立本约时再进行磋商。万一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还可以由法官根据字面意思、行业规定以及交易习惯进行解释。
而内容合法,是指预约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除了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外,还必须符合社会公益。社会公益是一个不明确的概念,它通常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例如社会公德、商业道德、社会良好风尚皆可纳入其中。这也是我国民法制度中公序良俗原则的内容。
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将其所欲为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达于外的行为。要想使预约合同成立并生效,那么这种意思表示就必须是真实的,即表意人内心的效果意思必须与其表示行为相一致,而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一旦内心的想法得以真实的表示出来,并且得到了对方当事人的承诺,那么双方就要受该意思表示的拘束。如果存在影响意思表示真实的因素,那么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遇到显失公平的情况,就可以赋予权利人申请撤销的权利。如果是当事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那么就会导致该合同无效。
4、预约合同的形式
关于预约合同应采用什么样的形式,学术界存在很大的分歧。“不要式说”认为预约合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因此应该跟本约合同一样,可以采用任何法律所允许的形式,法律不应对其形式做特别的要求。“要式说”认为,预约合同是为了将来能够订立本合同而存在的,由于其内容的不确定性及谈判的未知性,如果不采用书面或者其他可以确定的形式订立预约,那么就会使双方履行预约流于形式。笔者认为,预约合同原则上应为要式,一些国家在立法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意大利民法典》第1352条规定:“没有以法律规定的终局形式订立的预约性合同无效。”第1352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未来将要订立的契约多采取的方式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的,即推定此方式是使合同有效的方式。”预约合同为要式合同可以为合同的确定固定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很快的获取证据,提高诉讼效率。但是应当明确的是,虽然预约合同原则上应为要式合同,但该形式并不是预约合同生效的要件,而只是一种对抗要件,即对于缺少必要形式的预约合同,也不宜认定为无效,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个商品房卖给两人,先签订合同有效(六):2016年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2016年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街____号(该房屋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
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
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房租,且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即应当给乙方相应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本合同生效时,即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租赁押金。待合同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物业、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如在租赁期内,如因甲方隐瞒房屋有灭失或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已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或赔偿责任。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因此而造成乙方租赁权利损失的,除退还押金及房租外,甲方须赔偿乙方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房屋装修装饰产生的费用)。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即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3、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每期所支付房租的租赁税票(若甲方不能提供税票的,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当地税务机关代开房屋租赁税票),其中房屋租赁税费用由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 1
深圳市泰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2016版 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承重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3、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4、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30天的。
1、在合同租赁期内,甲方若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则甲方须全额退还乙方押金及剩余租赁期内的房租,并赔偿乙方三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乙方装修装饰的违约金。
2、在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若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即全额退还乙方押金及剩余租赁期内的房租。
第九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能有效证明该房屋甲方具有出租权力的文件,乙方亦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6年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篇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2016年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篇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嘉陵大厦a1—702室,建筑面积137.2平方米。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出现损坏乙方应当承担补偿费用。
如需续租,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元/ 1年,租金总计:_________人民币元整 (:_________)。
(二)押金:_________人民币元整 (:_________)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全部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供暖费、 1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其他约定。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特殊情况如临时通知拆迁的双方都无需缴纳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2016年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篇4]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区120幢401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第2篇:简单个人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区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第3篇: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北京外交人员房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将______外交人员公寓__楼___单元___号公寓___套租给___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住宅之用。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____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煤
气费。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甲方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上下水管道、暖气片及零件、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5、公用楼道的粉刷,首层每二年一次,二层以上每三年一次;
6、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和对乘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乙方应将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对出租的公寓进行检查、维修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如遇住房发生水灾、大量跑水、煤气漏气,在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的危急情况下,甲方可进入乙方住宅处置。
甲方要定期检查和保养楼内的消防器材。
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住房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如房屋大修,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条件大体相当的住房,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公寓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发现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乙方对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有爱护保管的责任。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要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遵守《住户须知》(另发)中的规定。乙方对公寓住房结构或装置设备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承租的公寓可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应事先通知甲方并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间。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公寓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公寓修复时为止。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检验住房及其设备,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乙方主动申请调换公寓时,须缴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表:______乙方代表:______
(本人签名)
第4篇:商品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_______号院_______号楼_______单元_______楼东户;房型规格_______室_______厅;居住面积_______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_______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__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燃气、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
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水费、物业费从____年____月份由承租方交
电费从____年____月份由承租方交
燃气费从____年____月份由承租方交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5篇:最通用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年零_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租注意事项
以上概述均对合租双方有效;
合租双方应共同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不能修复的,应由损坏者承担赔偿责任; 合租双方自行选定签约人进行签约;
合租双方中如有一方中途退出,应由另一方承担全房租;
合租双方当中如有一方利益受另一方损害时应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证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16年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篇5]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位置和间数:甲方提供 东门壹楼贰楼 供乙方使用。
二、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_(大写),水电费另计。
三、租赁期限: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四、租金支付期限与方式: ____ 预交 ____ 的房租,电费按月缴纳。
五、为防止乙方损坏房屋及物品,遗漏电费等行为,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 ___ 元,
该押金待本协议终止时如乙方无损坏物品及拖欠房费、电费等行为,甲方将
此押金如数退还乙方。
六、乙方应爱护室内设施,若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的,乙方应该向甲方赔偿。电热器、空调等大件物品由乙方负责维修,其他物品由甲方负责维修。
七、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定期对电器、煤炉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发生安全事故,又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八、乙方不得在所租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九、乙方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说明。
十、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人)签字:
乙方(承租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二00_____年___月___日
一个商品房卖给两人,先签订合同有效(七):2015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第1篇: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一、租赁车辆状况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_________型号车辆_________辆(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颜色为_________色,车辆发动机号为_________,厂牌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
2、该车辆车牌号为_________,行驶证号为_________。
3、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为_________。租金:_________个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押金: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即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车辆租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和驾驶证(准驾车辆与所租车辆类别相同)及其复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抢,第三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自燃。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租赁期限截止时止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赁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出租方(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2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确保甲方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在录用乙方后,同时为其解决户口的问题,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两年。
二、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为甲方服务二年的,须按每月_____元赔偿金计算,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作出赔偿。
三、甲方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水平,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业务培训,凡甲方给乙方相应业务培训的,乙方必须根据本人所在的岗位,为甲方服务不期限。如:培训一部:培训师服务三年;培训二部:野外运动教练服务两年;客服部:客服专员服务两年。销售部:销售代表服务一年;策划部:网页设计服务一年:
四、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达到服务期的,一年的须按每月_____元赔偿金计,二年的须按每月_____元赔偿金计(五、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
六、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第3篇: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一、关于各方身份与证件
三方均承诺,各自身份真实,提供的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书、房屋地产证书、相关产权人的委托及公证书等文件真实、有效;三方均确认,《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上相关内容,是按原件认真填写并经反复核对无误。
如果《合同》(指双方已签之《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以下同,不再说明)生效后,交易中发现卖方的身份不实(并非产权人);或出现了委托人中途放弃、出现了、委托人以外新的产权人,干预、阻挠交易进行;或是卖方所提供的证件不实,如交易中发现房地产证书的内容与房产部门登记不符,损伤了买方权益,买方可认定为卖方"有欺诈行为",中介亦负有连带责任,要求卖方与居中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已发生交易金额的二倍赔偿损失。
二、关于标的产权与现状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与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卖方已告之此房现在抵押中,尚有抵押余额x万元,交易需要先"赎楼",并承诺所售房产无承租,户口将按时《合同》中约定时间签迁出。
如果《合同》生效后,赎楼不顺利,《合同》被迫中止,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意双倍退还定金(至少如数返还定金)。居中方也只收取相应服务费(原定佣金的x%)。
如果《合同》生效后,执行中出现了房屋被租凭、户口尚未(或未能及时)迁出,甚至又卖于第三者等情况,给买方带来了不能及时过户、收房、入住、迁户口的困扰,甚至致使《合同》不得不中止,买方均可认定卖方有欺诈行,中介亦负有连带责任,要求卖方与居中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已发生交易金额的二倍赔偿损失。
三、关于房子售价与付款
(1)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为交易最终金额,《合同》在双方签字后即为生效。此后,无论国家出台什么新政策、房地产市场出现新什么变化,双方均不得提出变更要求。如果一方单方毁约,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毁约方必须按地产总价二倍的金额赔偿对方。
(2)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买方同意《合同》约定期限与金额,分两次支付。办法为: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以银行为第三方,为双方设立的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双方不再另有约定。此后,如果因买方原因中止《合同》,定金归卖主方所有,买方不得提出异议;如果因卖方原因中止《合同》,卖方必须按定金的双倍金额退还给买方;如果因为居中方违规操作(如一房多卖,择优成交),造成中止《合同》,买卖双方均可认定其为欺诈行为,并要求其按定金的双倍金额赔偿损失。
(3)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存入以银行为第三方,为双方设立的监管账户"。在卖方向买方交房前,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只可以查询不可动用,待一切事宜办完,最后结清账目时,方能由买方正式转给卖方。如果发现单方动用此款,动用方必须以该款的双倍金额赔偿对方。
(4)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购房款人民币: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买方将按《合同》约定时限,以向银行抵押付款方式支付。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部分,双方约定:买方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x日(时间可商量,最好能充裕一点,比如十天或两周)内补足应交款。此款也以存入买卖双方约定的以银行为第三方的监管账户的支付。在卖方向买方交房前,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只可以查询不可动用,待一切事宜办完,最后结清账目时,方能由买方正式转给卖方。如果发现单方动用此款,动用方必须以该款的双倍金额赔偿对方。
买方交付给卖方的定金、首付款、剩作房价款及最后结清的购房保证金,卖方在收款后均要向买方出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四、关于交易流程与约定
1、买方逾期付款(含追加首期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买方愿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但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
2、《合同》签定后,居中方在买方完成与房屋交易相关的各种税费上缴、去银行做理资金监管和贷款手续、办理房地产证书及各种收费户主变更手续时,均负有提示、指导、协助责任。如果因为居中方的提示、指导、协助不力出现疏漏,导致买卖双方权益受到损伤,居中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按造成损失金额的10--50%(数额可商量)接受扣减佣金处罚。
3、买方首期款筹好后,在居中方要协助买方手续办好贷款手续后,买方需按协议先付给居中方一半佣金,另一半待交易交房后付给。居中在收款后要向买方出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如果未能及时给付,影响了交易流程的正常进行,责任由买方承担。如果按时完成了给付,由于居中方原因影响了交易流程正常进行,责任由居中方承担,按造成损失金额的10-50%(数额可商量)接受扣减佣金处罚。
五、关于最后验收与结算
1、买方取得新房证后,卖方方能取得首付款,居中方要监督买卖双方履行好支付手款;并提醒买方在留取新房证的复印件后,及时把原件交回产权交易中心,完成抵押贷款
2、卖方收取房款后,居中方要协助买卖双方完成验房、收房;结清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帐户变更手续。
3、买方收房时,卖房人要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出售时,开发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建筑图纸,装修标准和用料清单,一并交给买方(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并按签约时商定的条件和登记的家私清单,一一移交。如有缺损,卖方应折价赔偿。
六、关于补充协议的有效性
买方、卖方、居间方在本签订本协议均在场,本协议是《合同》的重要附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应。本协议自三方签字后即刻生效,如果在内容上有与《合同》不附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留存份数与《合同》数相同。
第4篇: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
第1条合同原则
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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