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名字的南京 房产证只有老公在他继母手中,我想卖掉房子换钱救命,怎么从继母手中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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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买的房子如果名字是父亲和继母的,
父亲和母亲离异前共同买的房子,由于母亲当时的工龄才能分到这套现如今的旧房子,在离异当时母亲要了我的抚养权其他什么什么都没要,旧房子自然也留给了父亲。离异后来十多年里父亲从未给过抚养费,如今父亲再婚想卖掉这套旧房子买新房子,请问他有资格变卖吗?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还有就是如果房产证在我手里他能卖掉吗?还有新买的房子如果名字是父亲和继母的,今后如果继承人不写亲生女儿,能继承此套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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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绵阳
你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那具体得看你父母离异的时候双方是怎么约定财产的,如果没有约定房产归你父亲一人所有,那么你的父亲就没有资格变卖该套房产。如果约定为房产归你父亲所有,那么你的父亲就有权利变卖该套房产;房产证在你手里不影响其变卖;如果您的父亲和继母买了新房,你是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你可以继承你父亲那部分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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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回答很有帮助,谢谢!能再问一问今后新买的房子房产证名字是父亲和继母 如果今后父亲去世 继母还在 这套房子继母有权利全部变为她的资产吗?”
3条律师回答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来看,你父母离婚是对于该套房子已经分给你父亲,那么你父亲是有权处分该套房屋的。对于新买的房子属于你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如果你父亲去世后对于其个人财产,没有遗嘱那么你是有权继承的
找法网认证律师
你好,你好,可以卖掉。可以
找法网认证律师
你父亲是可以卖掉的,也是可以继承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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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户籍部门,可以投靠,但是有年限限制的。
你好,应当不算。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您父亲不能独占
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其中办理继承公证时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
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其中办理继承公证时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婚前财产做公证。
婚姻登记处
你父亲的部分作遗产可以继承
你好,你对继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您好,对于属于您母亲遗产部分的共有财产,子女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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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青岛用户的咨询房产证在继母手中,父亲已去世。房产证是奶奶名字,现在爷爷奶奶健在,但岁数已大,怕坏心的继母将早年给_百度知道
房产证在继母手中,父亲已去世。房产证是奶奶名字,现在爷爷奶奶健在,但岁数已大,怕坏心的继母将早年给
我有更好的答案
在她手中是没用的,即使过户也可以认定为无效。你赶紧去查一下看户主有没有变更,如果变更的可以申请无效(法律程序)。
爷爷奶奶都是老好人,不想和继母闹,能不能私底下找律师立遗嘱,能否证明房子是我的。
房产证上是你奶奶的名字,也就是说产权是你奶奶的,你继母无权处理,你可以找律师办理过户,如果可能要找多些的人作证明,证明你的遗嘱是有效的,还要保证你是在你爷爷奶奶是在神智完全清晰的情况下办理的过户手续。这种事情越快越好,不然让你继母先下手了,再办理起来可能有些麻烦的。
你是说光立遗嘱是不行的,还得趁着奶奶还在的情况下还得过户是吗?但爷爷奶奶怕她现在知道过户后害我不敢怎么办呀?
不会的,你可以利用这个跟你的爷爷奶奶说啊,他们在的时候都这样了,他们走了还有你的好日子过啊,现在办过户就是对你最好的保护,当然首先你要是个成年人,如果监护权在你继母这里的话,她也有权作主的。
采纳率:26%
如果没有办法让继母交出房产证,可以让你奶奶去建委做挂失声明,并重新办理房产证。
爷爷奶奶都是老好人,不想和继母闹,能不能私底下找律师立遗嘱,能否证明房子是我的。
找律师只是见证,证据效力很低,最好是做遗嘱公正。即使遗嘱公正也有风险,毕竟房产证在别人手里,如果继母手中有你奶奶的授权(可以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老人毕竟判断力弱)这样就会存在第三人通过善意取得房屋的可能。
额!纠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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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你好!请问:我家在上海闵行浦江有2套一房的住宅,是父
大律师,你好!请问:我家在上海闵行浦江有2套一房的住宅,是父亲2012年10月签署拆迁协议,2014年8月交房赔偿给我家的,目前尚未办理产权证。当初签协议的根据是(农村)宅基地土地证,土地证上是父母及三个子女的名字。我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一个妹妹,我是男生,另外我们包括父亲都是外地户口。2002年母亲去世,土地证是2002年之前办理的。父亲2008年再娶,二人单独另外生活,父亲没有说分家啊,只是生活习惯不同另过。拆迁协议是父亲和继母瞒着我们签署的,只有父亲的名字,签完协议领好过渡费补偿款后才告知我们。2014年10月我和父亲又到拆迁办在协议上加了我的名字,拆迁办盖章认可的。想请教几个问题:
1.凭土地证的名字,父亲可以一个人签署协议吗又或者拆迁协议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其他四个人的权益怎么保障呢?
2.是否可以要求父亲把那2套房子做个处置,也就是房产每人各得五分之一,母亲的那份依法我们四人分配。 3.继母怂恿父亲也想从中分这二套房产,她有份么?有多少呢 注意她是2008年和我父亲结婚的,土地证是2002年 之前的,但拆迁是2012年签的协议,而且土地证是我家五口人的名字,没有她的名字。4.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父亲74岁,担心他身体不好,房产落到继母手里,这点是主要的。有什么办法可以固定我们的权益。非常感谢!!!
1、房屋一半属于母亲遗产,你们子女都有继承权,拆迁时应当让你们也签字。
2、拆迁安置房屋应当依据拆迁协议和被拆迁房屋具体情况来分割。
3、你继母户口如没有迁到被拆迁房屋内,应当没有份额。
4、建议及时要求依法分割拆迁安置房屋,并让你父亲预留遗嘱,明确其个人遗产如何继承。
父亲若有委托书,可以单独代表所有人签协议,具体利益分割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具体咨询可以联系律师当面咨询
父亲若有委托书,可以单独代表所有人签协议
可以让你父亲写一份遗嘱。
你继母没有份额
父亲若有委托书可以单独代表所有人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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