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和社保单位不一致提交提示附件人员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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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怎么补交人员社保?北京社保补交流程
离职之后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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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申报个人补缴一、受理范围:在所在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操作步骤:1、用人单位如需申请养老保险历年补缴的请先到行政事务管理科审批,否则直接进行下一步;2、用人单位下载并安装企业版软件,利用企业版软件录入补缴信息,保存后打印相关表格并导出补缴报盘文件,将报盘文件存入U盘; 3、用人单位携带存有补缴数据的U盘、补缴表格及补缴材料到社保中心业务岗办理补缴手续; 4、用人单位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汇总表》(财务)及支票或银联卡到五险财务收款岗交款。 三、用人单位提交材料: 1、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文件等)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补缴期间单位与被补缴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可使用劳动关系证明代替)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3、补缴期间本单位财务记账的原始工资表(全体职工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存有补缴数据的U盘;5、须通过“普通单位企业版” 软件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二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无效);6、须通过“普通单位企业版”软件打印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二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无效); 7、可通过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大厅领取填写的《北京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一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此外,如有以下情况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 8、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需携带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盖章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原件;9、补缴2000年以前年份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10、补缴基数差额的:可通过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大厅领取填写的《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补差确认表》一份(经主管部长审核签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四、1、办理时间:全月办理(节假日除外)2、当天办理的补缴当天必须缴费,对于当天未缴费成功的补缴明细及汇总,系统自动在晚24:00时予以删除3、跨年度补缴养老保险的只能在社保中心五险补缴业务岗办理4、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企业版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表进行申报5、企业版生成的四险、医疗补缴报盘文件不能编辑修改,否则无效,社保系统将无法读取数据 6、历年补缴:是指办理日期在每年公布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后办理补缴上一自然年度及之前年度社会保险费的7、当年补缴:是指办理日期所在年度及每年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未公布前,办理补缴上一自然年度社会保险费的8、每月1-15日可使用支票方式缴费(需携带两张支票),全月可刷银联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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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人: 发布时间:日
&&&&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加快合川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 一、招聘原则
& &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二、招聘名额
& &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名,其中: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合川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合川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合川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情况一览表》(以下均简称《一览表》,附件1、2、3)。&
& &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 &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 &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 &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 4. 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 & 5.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 & 6.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天;
& & 7. 自愿在合川区服务5年以上。
& &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 &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 四、网上报名
& &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均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
& &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一览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单位或招聘岗位报名。特别提醒: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要求中设置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应先征求招聘机关(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经招录机关(单位)审核同意予以认可后,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 & 1. 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时须填写《合川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5),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 2.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7年8月14日至8月18日18:00前登录http://61.186.167.227/hckhzp/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http://61.186.167.227/hckhzp/czsm.doc)。服务器关闭申请时间:2017年8月18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电子照片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7年8月19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 & 五、现场资格审查
& & 1.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为2017年8月底,具体时间以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 & 2.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1室(合川江城大道236号)
& & 3. 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川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5)一份,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考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 & 六、考核
& & 考核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 & 考核总成绩100分。总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 &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 七、体检
& &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 &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 &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 & 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 & 八、考察
& &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及以后环节的缺额不再递补。
& & 九、公示
& &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crlsb.hc.gov.cn/)查询。
& &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 & 十、聘用及待遇
& &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 &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 & 卫生事业单位个别岗位要求的规培证未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 & 聘用人员须在合川区服务5年以上(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得少于2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3年内不得报考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 & 十一、纪律要求
& & 公开招聘是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遵守回避相关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 十二、其他事项
& & 1.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 & 2. 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 & 3. 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 & 4.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023-。网络技术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
& & 本简章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 & 附件:
& & 1.&附件1:合川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 & 2.&附件2:合川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 & 3.&附件3:合川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情况一览表
& &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 & 5.&附件5:合川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您所在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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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 参保知识培训 江北区社会保险局 参保企业信息维护 第一部分 参保登记(一) 单位参保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注意事项: 1、应在其主管地税机关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市社会保险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行业统筹单位,统一到市社会保险局公共业务办公室办理登记; 3、参保登记需五个险种同时参保。 单位参保登记相当于在社保经办机构“开设账户”,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其员工加入、减出自己的账户,修改账户信息或从A区转移至B区等操作。参保登记是单位参加社保必须办理的第一步。 初次申报所需资料: 1、《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盖公章); 2、《企业法人登记营业执照》或有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批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地方税务登记证; 5、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6、《重庆市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附件10); 7、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外地驻渝机构、分支机构或企业非法人,还应提供法人机构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参保登记(二) 注意事项: 1、个体工商户如具有上述证照也可以按照企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2、“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编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可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办理完成参保登记后,单位需要持资料6到地税部门办税大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否则无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分公司开户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否则无法核定工伤比例; 5、单位提交的所有表格和证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下信息变更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权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单位名称; 2、单位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 7、开户银行及账号; 8、纳税人识别码; 9、参保单位增加参保险种; 10、社会保险其它登记事项。 变更登记(一) 注意事项: 1、提醒各单位及时变更相关信息,以免因信息未及时变更造成损失。 所需资料:
1、《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 2、与变更登记事项对应的相关证、照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登记(二) 注意事项: 1、变更名称、法人需提交工商局准予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其他变更提供相关证明; 2、增加工伤参保险种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提交的所有表格和证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参保单位发生以下情形需及时到其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整体转出业务: 1、被市内其它区县的参保单位兼并、合并或部分接收; 2、搬迁至市内其它区县; 3、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更。 整体转移(一) 注意事项: 1、根据当前业务系统操作要求,在A区转出、在B区转入两个业务需在同一个月的1-20日内办理完成,跨月需重新办理。 所需资料:
1、《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整体转移申请表》(附件7,一式三份) 2、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批量转出的政策依据,如: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等。 整体转移(二) 注意事项: 1、转入完成后需变更纳税人识别号(日起将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统一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转入完成后单位需持《重庆市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到地税部门办税大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否则无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单位提交的所有表格和证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参保单位因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兼并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共业务办公室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公共业务办公室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成建制转出统筹范围外的,应当在30日内,向公共业务办公室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单位注销相当于“销户”,是单位参保终结的最后一步。 单位注销(一) 注意事项: 1、提醒各单位及时办理注销,以免因未及时注销造成损失。 所需资料:
1 、《重庆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 2、有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注销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注销(二) 注意事项: 1、单位注销时需办理社会保险费征缴结算(补、退收社会保险费、个人账户利息等)、待遇审核和支付结算,所以需各险种待遇科室分别在《重庆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2、单位提交的所有表格和证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公共报盘业务 第二部分 参保单位因新招、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应于新增人员报到后15日内或单位合并后的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所需资料: 1、经职工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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