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法 国际航线与环保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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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环境影响报告书中,(
)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A.应当B.必须C.可以D.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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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日B.日C.日D.日2A.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B.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C.国家鼓励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D.住宅采暖供热应积极推进以用户为单位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的新体制3A.近地表B.深地质C.都可以D.都不可以4A.行政B.刑事C.罚款D.党内5A.由中央财政性投资3亿元的铁路建设项目B.总投资为2亿元的核设施、绝密工程C.由非政府财政性投资8亿元的水利工程项目D.由非政府财政性投资年产100万t的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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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漓江大圩旅游码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环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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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漓江大圩旅游码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环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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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由来
拟改造的桂林漓江大圩旅游码头是桂林港中心港区6个作业区之一,是漓江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大圩旅游码头现有的旅游基础设施已经明显跟不上旅游业发展的步伐。存在港口岸线开发程度较低,尚未划分具体泊位及岸线长度,码头不聚零乱,缺乏统一不聚,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港口集疏运能力差,缺乏形成畅通网络的进港公路。为适应旅游业的发展,大力推进和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增强城市旅游功能,改善城市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产业的持续发展。大圩旅游码头改造工程基于此而得到桂林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作为桂林市旅游发展重点推进项目来实施。
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桂林漓江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于日委托我院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拟建大圩旅游码头位于桂林市区下游 23 公里处灵川县大圩古镇的漓江左岸,下距磨盘山码头约4.1km。
根据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漓江大圩旅游码头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市发改行审字〔号)文件,对该工程的建设内容的批复为:改建可供漓江客运A型船使用的2个旅游专用泊位,码头使用岸线总长160米,预留岸线100米,设计年吞吐量为20~28万人次。配套建设进港道路、停车场、候船楼等附属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234.77万元。
但由于项目拟改建的游客中心土地所有权为广西桂林青年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属私人所有,且游客中心场址现存地面建筑为文物,拆迁改建及前期工作推进较为困难,故本次工程建设仅由桂林漓江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出资建设码头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变更为:建设2个旅游专用泊位,占用港口岸线100m,设计年吞吐量28万人次。项目总投资估算变更为1381.31万元。而游客中心、进港道路及停车场前期工作由广西桂林青年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承担,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再包括游客中心、进港道路及停车场的建设。关于桂林港中心港区大圩作业区大圩古镇游览客运码头工程建设内容变更的说明见附件4。
项目环评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该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项目业主桂林漓江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工作组成员对项目场址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及污染源进行了现场调查。通过现场调查、咨询相关部门及资料收集和分析,结合项目排污特征及周边环境敏感点、污染源分布及相关规划情况,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在此基础上制订了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并委托桂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现场监测,获得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数据。
在公众参与调查方面,在2016年7月15日接受项目环评工作委托后的第7天即在公共网站及项目周边村屯公示栏上公示了该项目的基本信息,在2016年8月22日完成初稿得出项目初步环评结论后即在公共网站及及项目周边村屯公示栏公示了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总体评价结论等内容。在第二次公示后通过走访群众,发放调查表的方式直接收集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
环评工作组依据现状数据和有关资料,结合项目特点,经过深入的调查、分析和预测,并在充分的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规范,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桂林环保技术中心于日在桂林市组织专家对其进行技术评审,我单位在环评报告送审稿基础上,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其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于2016年10月下旬完成了本环评报告书(报批稿)。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防护措施
本项目为改扩建旅游码头,码头上游约780m处的漓江左岸有大圩镇自来水厂取水口,码头位于该取水口下游,距离该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680m,距离该取水口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380m。项目不涉及占用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位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敏感区)一般景区内,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已经同意码头建设(附件6)。
拟建码头东侧场界下游7.8km分布有漓江光倒刺金线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根据预测,项目疏浚产生的悬浮物对下游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较小,项目不涉及占用漓江光倒刺金线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项目施工建设对其基本无影响。
码头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有船舶进港鸣笛噪声、船舶污水及陆域污水。据预测,游船停靠时对港区场界及大圩古镇声环境影响不大;游船污水接收上岸处理,游客生活污水依托后方镇内公共设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古镇内污水管网转运至大大圩古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评价总结论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桂林港中心港区大圩作业区大圩古镇游览客运码头工程修改清单
核实项目名称,变更立项文件或提供说明。
附件2、附件4、前言
1.1 项目由来
核实评价依据,核实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
1.4.1 评价等级
2.5.1 环境影响识别
核实项目建设内容,重新核算污染物排放情况,完善工程分析。
2.1 工程基本情况
2.3.5 配套工程
2.4.3 地表水环境
完善项目疏浚工程内容及其环境影响,补充淤泥处理处置方案。
2.3.1 建设规模
5.3.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9.1.6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进一步分析水质监测结果,完善水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说明游船污水的处理方案及可行性。
4.4.4 现状评价
5.3.2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补充防洪评价内容;完善社会影响内容,补充与渡口码头的相互影响分析。
7.5 防洪影响评价
7.1.3 与现有渡口码头相互影响分析
进一步调查大圩镇及现状码头环保配套设施情况,分析项目与现状配套设施的依托关系。补充说明后期项目的拟建环保设施,分析与本项目的协调性。
2.2.1 现状大圩码头情况
2.2.2 现状污染物排放
2.2.3 大圩镇现有污水设施处理情况
5.3.2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9.2.2 水环境保护措施
核实公众参与内容,完善审批表内容、完善附图和附件。
8.2 公众参与调查
附图2、6、11及附件11、13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方案一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 &方案一水工结构图
附图4 &方案二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5 &方案二水工结构图
附图6 &项目与敏感点位置关系及监测布点图
附图7 &项目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关系图
附图8 &项目与周围景点位置关系图
附图9 &项目与“鱼类”三场位置关系图
附图10 &项目与《桂林港总体规划》关系示意图
附图11 &项目规划平面布置图
附件1 &项目委托书
附件2 &项目名称变更说明
附件3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桂林漓江大圩旅游码头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附件9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及第二次公示网页
附件10 &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表
附件11 &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12 &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13 &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第一章&&&&
一.1&项目的由来
拟改造的桂林漓江大圩旅游码头是桂林港中心港区6个作业区之一,是漓江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现状大圩码头存在港口岸线开发程度较低,尚未划分具体泊位及岸线长度,码头布局零乱,缺乏统一布局,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港口集疏运能力差,缺乏形成畅通网络的进港公路,现有的旅游基础设施已经明显跟不上旅游业发展的步伐。而大圩旅游码头作为漓江景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其客运量与桂林市旅游业息息相关。为适应旅游业的发展,大力推进和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增强城市旅游功能,改善城市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产业的持续发展,桂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圩旅游码头改造工程,将其作为桂林市旅游发展重点推进项目来实施。
根据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漓江大圩旅游码头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市发改行审字〔2015〕249号)文件,对该工程的建设内容的批复为:改建可供漓江客运A型船使用的2个旅游专用泊位,码头使用岸线总长160米,预留岸线100米,设计年吞吐量为20~28万人次。配套建设进港道路、停车场、候船楼等附属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234.77万元。
但由于项目拟改建的游客中心土地所有权为广西桂林青年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属私人所有,且游客中心场址现存地面建筑为文物,拆迁改建及前期工作推进较为困难,故本次工程建设仅由桂林漓江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出资建设码头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变更为:建设2个旅游专用泊位,占用港口岸线100m,设计年吞吐量28万人次。项目总投资估算变更为1381.31万元。而游客中心、进港道路及停车场前期工作由广西桂林青年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承担,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再包括游客中心、进港道路及停车场的建设。关于桂林港中心港区大圩作业区大圩古镇游览客运码头工程建设内容变更的说明见附件4。
一.2&评价目的
桂林漓江大圩旅游码头工程属于对环境可能造成一定影响的港口建设项目。因此本评价的目的是:查清项目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概况、环境敏感区及环境环境保护目标,掌握评价区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现状;根据项目的工程特征预测分析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内对周边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分析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提出该项工程清洁生产,防止或减轻环境污染的措施和建议,使工程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同时也为有关部门进行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一.3&编制依据
一.3.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16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2003 年3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年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8月28日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1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5[200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 );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2003]第5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第11号令);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2002年);
《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2006年2月实施);
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环办[2014]30号《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准入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2010年9月29日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10年3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2012年3月23日);
《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环保局桂环字[2001]13号;
桂林市市政发[2000]23号文《关于印发桂林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修正);
桂林市人民政府市政 [2001]2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文件市政[2005]71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文件市政办[2006]19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市政[2007]56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广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和水利厅,2011);
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98号文《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2012年7月1日施行);
桂环发[2015]29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
桂环发[2014]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
、、内容、要求原局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1-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2.3-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9-2011;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1-2007;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JTS105-1-2011;
《港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能源综合单耗评价》JT /T 491- 2003;
《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 &JT/T 451-2009;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 ;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3222-94;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划》(HJ/T338-2007)。
《桂林港总体规划》(2011年9月);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25);
《环境保护厅关于桂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中铁建港航局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桂林漓江大圩旅游码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7);
桂林漓江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桂林漓江大圩旅游码头改造工程环评报告委托书》;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桂林漓江大圩旅游码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广西大学桂林漓江旅游专用航道工程(桂林~平乐)水生生物调查及影响评价报告》(2014.01)。
一.4.1&评价等级
(、2.2-2008、2.3-1993、2.4-2009、19-1997、HJ/T 169-2004),并参照《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S105-2011,见表1.4-1。
评价工作等级
HJ19-2011,项目占地面积≤2km2,影响区域为一般区域
项目占地1.07hm2,项目陆域影响范围涉及漓江风景名胜区,水域影响范围不涉及鱼类“三场”。
Pmax&80%,D10%&5km。
项目,属无组织排放。
码头所在的漓江为中型河流,评价河段水质目标为Ⅲ类;项目施工期污水排放量11.45m3/d营运期污水排放量0.675m3/d,均小于,主要污染物为SS、COD、,。
建设项目所处的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3地区或在3以下,且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
项目位于GB3096规定的2地区,建设前后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
位于一般地区,非重大危险源
项目未处于环境敏感区,下游有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依据HJ610-2016,项目属于Ⅳ类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一.4.2&评价范围
1、社会现状调查与评价在桂林市境内进行,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及的直接影响区域为主;
2、以拟建泊位为中心直径约5km以内区域,根据项目污染特性,重点评价受项目直接影响的码头周边1km范围。
4、7801500m处,评价范围全长2280m,并调查下游取水、鱼类产卵等特殊保护水域情况;
5、作业区周边5(大气),水域溢油事故风险评价范围根据预测结果扩大至下游相应的影响范围;
6、工程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区,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水生生态评价范围与地表水评价范围一致;陆生生态范围为场界外200m区域。
一.5&评价标准
根据桂林市市政发[2000]23号文《关于印发桂林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本报告执行以下评价标准:
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粉尘、运输机械尾气等废气均无组织排放,采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5-表5-
表1.5.1&2016
评价河段内有大圩镇取水口及大圩镇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Ⅱ类标准,悬浮物(SS)参照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的二级标准即25mg/L;其余评价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Ⅲ类标准,悬浮物(SS)参照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的三级标准即30mg/L。
河床底质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相应标准(Ⅱ类水域底质参照执行一级标准,Ⅲ类水域底质参照执行二级标准)。
排入漓江的生产、生活废水(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船舶污染物的排放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中相应标准。
     ≤
总磷 &&&&&≤
高锰酸盐指数≤
粪大肠菌群(个/L)≤
1.,;2.SS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
值;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表1.5.5&土壤环境质量值 &&&&&&&&&&&单位: mg/kg
6.5≤pH≤7.5
铅 &&&&&&&&≤
锌 &&&&&&&&≤
铜 (农田等)≤
镉 &&&&&&&&≤
汞 &&&&&&&&≤
砷(水田) &≤
内河,类≤
船舶生活污水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现状评价和影响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声环境敏感目标执行GB中2类标准。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营运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
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表1.5.8&《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表1.5.9&&&&&&
一.6&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一.6.1&声环境敏感&&
经统计,有及声保护目标1处,大圩古镇老街6-,项目与外环境关系示意见附图6。
表1.6.1&大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统计表
与项目位置关系
大圩古镇老街住户
西北侧、东南侧、北侧/同岸
距离场址最近距离10m
码头与大圩古镇距离较近,镇中老房子均为2层高砖木结构,房龄较老,房屋较为密集,码头后方商业街人流密集,房屋均未安装铝合金窗,镇中居民饮用水均为大圩镇自来水厂供水。
一.6.2&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漓江和大圩镇自来水厂取水口;大圩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位于码头上游约780m处的漓江左岸,根据《关于桂林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号)、《环境保护厅关于桂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桂环函[号),该取水口已经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并得到广西区环保厅的批复。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统计见表1.6-1,该取水口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具体情况见表1.6-3,取水口与本项目位置关系示意见图4.1-1。
表1.6.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统计表
与项目位置关系
地表水环境
码头位于漓江左岸
漓江多年平均流量为133 m3/s,为中河,河宽200m.
大圩镇取水口
取水口位于码头上游780m处
码头位于该取水口下游,距离该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680m,距离该取水口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380m。
表1.6.3&大圩镇饮用水源具体划分情况表
与项目相对位置关系
供水人口(万人)
水源保护区范围
大圩镇水厂取水口
漓江左岸,项目上游780m处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m至下游100m水域,宽度为相应河段两岸5年一遇洪水淹没线;相应水域河岸以外50m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3000m至下游300m水域(不含一级保护区水域),宽度为相应河段两岸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相应水域河岸以外50-1000m的陆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Ⅱ类水
二级保护区:Ⅲ类水
一.6.3&敏感
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分布,项目位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敏感区)一般景区内。拟建码头东侧场界下游7.8km分布有漓江光倒刺金线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该保护区内分布有黄牛甲产卵场、社公滩产卵场、斗米滩产卵场、冠岩滩产卵场、鸳鸯滩产卵场共5个产卵场。本项目主要生态保护目标为漓江风景名胜区及水域评价范围内可能出现的重点保护水生生物,详见表1.6-4。
表1.6.4&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生态敏感区
与拟建工程位置关系
漓江风景名胜区
拟建项目位于于漓江风景名胜区奇峰-大圩景区内,属于一般景区,三级保护区。
漓江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
漓江光倒刺金线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拟建码头东侧场址下游7.8km为漓江光倒刺金线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经济鱼类,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多瘤丽蚌,濒危鱼类、单纹似、叶结鱼、乌原鲤、长臀d,漓江特有种。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广西重点保护
金线、花鳗鲡
桂林金线、长麦穗鱼、单纹似、叶结鱼、乌原鲤、长臀d、长身鳜
日本鳗鲡、青鱼、草鱼、银鲴、鲤、鲫、鳙、鲢、光倒刺、倒刺、鲮、黄鳝、斑鳢、斑、黄颡鱼
国家重点保护经济鱼类
鱼类“三场”
鱼类“三场”
与拟建工程位置关系
黄牛甲产卵场
码头场址东侧下游7800m处
青鱼、草鱼、h鱼、鲤、鲫、斑鳢、大眼红等
社公滩产卵场
码头场址东侧下游10200m处
鲮、光倒刺、鲤鱼
斗米滩产卵场
码头场址东侧下游10200m处
小型鱼类如:纹唇鱼、L类、y虎鱼、Q鱼
冠岩滩产卵场
码头场址东侧下游12400m处
鲢鱼、鲤鱼、鳜鱼、光倒刺等
鸳鸯滩产卵场
码头场址东侧下游15000m处
鳜鱼、光倒刺、赤眼鳟、鲮鱼
一.7&评价方法
一.7.1&评价重点
本项目为客运旅游码头工程,根据项目特点,环境影响评价重点为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一.7.2&评价方法
将工程项目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分别进行评价,分别计算相关污染物的源强,并进行影响预测。以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国家环保局颁布的有关环评导则为指导并参照交通部颁布的《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在明确服务于拟建项目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并结合该项目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项目的实施对环境的影响,最后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与建议。
1、现状评价采用现场监测、调研统计分析等方法;
2、调查环境现状及其成因;预测环境影响;以清洁生产、环境影响综合防治和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制订环保对策并反馈设计。
3、具体对水环境、环境空气、环境噪声、风险评价采用模式计算和类比分析法进行预测评价;对社会环境采用调研分析法;对生态环境采用调研分析及类比分析法。
一.8&评价工作程序
桂林港中心港区大圩作业区大圩古镇游览客运码头工程
(5) 建设内容:码头水工、后方陆域(主要为上下客平台往后为通长的铺青石步梯)、供电照明、给排水及消防、通信和环境保护等。
(6) 建设规模:拟建100吨级游船泊位2个,码头占用港口岸线100m,设计年吞吐量28万人次。本次项目建设不包括游客中心、进港公路及停车场,游客均通过步行进入码头(附件4)。
(7)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81.31万元。
(8)施工工期:拟定于2017年1月开工,2017年5月底竣工交付使用,工期为5个月。
二.2&现状大圩码头情况及存在环境问题
二.2.1&现状大圩码头情况
桂林中心港区下辖磨盘山、竹江、龙船坪、冠岩、大圩、两江四湖、南洲岛7个作业区,大圩段岸线重点规划为大圩古镇游览客运码头,万寿桥上游约300m处,有自然岸线长约160m。
大圩旅游码头位于桂林市区下游23km处灵川县大圩古镇的漓江左岸,下距磨盘山码头约4.1km。
岸线及泊位:天然岸线160m,未划分泊位。
码头结构及功能:现状鼓楼码头前沿为简易水泥平台,游船为D型100t级游船,其主尺度为(17.4~20.0)×4.0×0.45m。还有部分当地居民营运的排筏及摆渡。码头后方为斜坡阶梯结构,供游客进出码头使用。
配套设施:有进港人行道路、码头台阶,有简易候船亭,码头不配备公厕,码头后方古镇老街上有公厕一座,与后方居民及游客共同使用,非本码头专用。公厕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古镇排水系统,最终进入大圩古镇污水厂处理。码头背靠大圩古镇老街,老街置有餐饮等服务设施。鼓楼码头只供游客登船靠岸、疏散,游客不在码头停留。鼓楼码头现状见图2.2-1。
简易候船亭
现状码头前沿
图2.2-1 &鼓楼码头现状情况
二.2.2&现状污染物排放
码头运营过程中仅产生少量的船舶废气、船舶垃圾和船舶废水。其中船舶废气采用无组织排放。根据咨询项目业主船舶垃圾、船舶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均不在码头范围内排放。船舶油污水集中收集后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船舶生活污水在龙头山接收上岸处理,但存在部分游船在航行中偷排污水的情况。
二.2.3&大圩镇现有污水设施处理情况
根据咨询灵川县环保局,大圩古镇现有一座处理能力600m3/d的污水厂,位于古镇进口处,用于处理大圩古镇内居民及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大圩镇目前正在建设一座处理能力1000m3/d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大圩镇居民污水将纳入该污水厂处理。
二.3&建设方案
二.3.1&建设规模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表2.2.1&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设计高水位
5年一遇洪水位
设计低水位
95%保证率水位
码头前沿顶高程
码头前沿底高程
(推荐方案)
停泊水域宽度
设计底标高
市政自来水管供水。
雨污分流,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大圩镇电网提供
生活+消防合一的及水源
水压0.35Ma
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码头均配备
有线电话机
电缆采用采用HYAT型通信电缆
宽带网络接口
每个码头泊位引入一个有线网络接口
覆盖整个项目
助导航及安全监督设施
在码头上下游端设置
(2)吞吐量
本项目年设计客运量为28万人次。
(3)设计船型
据调查了解,现阶段桂林漓江段营运船型主要为D型,其主尺度为(17.4~20.0)×4.0×0.45m。待漓江航道等级提升为Ⅵ级后,桂林漓江段将增加A型旅游船的营运。本项目设计船型如下。
表2.2.2&设计船型尺度
(4)港池清淤
本工程受水域条件限制,码头前沿需疏浚处理,疏浚边线靠岸侧为码头前沿线,靠江侧按实际水深控制。3300疏浚范围为EFGH,其中EF和HG长36m,FG和EH长139.0m。具体范围见附图2。
(5)设计主尺度
泊位长度:本项目共布置2个泊位,泊位总长100m。
设计水位:本工程采用5年一遇防洪设计水位作为码头水域设计高水位,设计高水位:140.69m(五年一遇防洪设计水位),设计低水位:134.52m(95%保证率水位)。
前沿高程:码头前沿设计高程(即码头平台顶面高程)取136.0m,二级平台高程取值与现有二级沿江步道高程一致,即137.45m。码头前沿设计河底高程取133.30m。
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根据《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在同一泊位靠泊多艘船舶时,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可取并靠船舶总宽度加1倍设计船型宽度,本工程停泊水域宽度取为19.5m
回旋水域主尺度:&本项目在2个泊位前沿均设置回旋圆,回旋圆按椭圆形布置,长轴按 2.5L 计算,即32.5×2.5= 81.25m(实际布置82.0m);短轴按 1.5L 计算,即32.5×1.5=48.75m (实际布置49.0m);回旋水域底高程取值与航道底高程一致,取133.30m。考虑回旋作业尽量不占用航道,本次回旋圆布置需占用部分停泊水域。
回旋水域的疏浚范围为EFGH,其中EF和HG长36m,FG和EH长139.0m。回旋水域布置见附图2。
陆域主尺度:港区陆域纵深根据竖向设计的使用要求,考虑实际地形等情况,平面布置方案陆域纵深约为60.5m。
桂林至阳朔段的航道等级目前为Ⅶ级,现状维护尺度为0.75×(12~15)×150m,属一类航道维护,由桂林航道站、大圩航道站、阳朔航道站负责日常航道航标维护。该河段设计流量30m3/s,按重点标配布,设置侧面浮标78座、示位标19座(发光标9座)、桥涵标16座、标灯76盏,标灯电源皆为太阳能独立供电;该航段浅滩38条,多为砂卵石浅滩,部分浅滩每年要进行多次维护疏浚,在特别枯水时,仍无法保障该航段全线通航,只能全力确保杨堤至九马画山9km及桂林市区5.8km的通航。
2007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的经济发展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桂政发[2007]39号)、《广西西江黄金水道建设规划》(桂政发〔2010〕12号)和《&珠江流域综合规划&()》(国函〔2013〕37号),桂林至阳朔河段89.2km规划建设为Ⅵ级航道。
本项目回旋水域靠近主航道,无需专门设置进港航道。
根据《桂林港总体规划》本码头附近未规划或在建的旅游船锚泊位。仅在距离码头上游约3公里处规划为大圩货运码头专用锚地。
码头正常运营期间,码头前河段水面宽阔、避风条件好,并且有足够水深,适合旅游船停泊。由于旅客上下船花费的时间较短,旅游船没有待泊要求,无需另设专用的待泊锚地。
洪水期,码头靠泊条件不能满足设计代表船型靠泊,建议洪水期船舶停靠至距离大圩码头下游3.5km的磨盘山码头或在合适位置增设客运码头专用锚地。
(8)进港道路
大圩古镇离桂磨公路及桂林绕城高速仅4公里, X113县道及132乡道直通大圩古镇。大圩古镇内主要为旅游观光为主,停车场设置在古镇外,通过步行至古镇外。项目不设置进港公路。
二.3.2&平面布置
二.3.2.1&总平布置方案
工可设置两个平面布置方案进行比选,两个方案的码头前沿线一致,均顺岸布置在原有景观步道往河侧约5m处,135.0m等高线附近,与水流方向基本平行。
码头陆域总面积1856.5O,码头最大纵深约15m。
码头采用二级平台布置形式。码头最前沿布置上下客平台,宽1.5 m,为码头第一级平台,高程136.0m。码头二级平台宽10.1~11.6m,平台高程为137.45m。上下客平台往后为连接二级平台的青石步梯和无障碍通道,步梯坡度为1:2,无障碍通道的坡度为1:12。二级平台东、南向的端部设置青石步梯与原有景观步道连接。
港区配套设施位于港区东北向,与码头二级平台间通过小步级衔接。既能与原有景观充分结合,又能体现出不同的层次感。详见总平面布置方案一。方案一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
方案二采用二级平台布置形式。码头最前沿布置上下客平台,宽1.5 m,为码头第一级平台,高程136.0m。码头二级平台宽9.08~10.59m,平台高程为137.45m。上下客平台往后为连接二级平台的青石步梯和无障碍通道,步梯坡度为1:3,无障碍通道的坡度为1:12。方案二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4。
两个方案的主要指标及工程量比较详见表2.2-3。
表2.2.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工程量比较一览表
前沿平台宽度
港区陆域面积
二.3.2.2&总平面布置方案工程比选
两个总平面方案均能满足使用要求,优缺点比较见表2.2-4。
表2.2.4&平布布置方案比较表
坡度陡于方案二,高水位时更易安放上下客的搭板
坡度陡于方案二,舒适性稍差。施工工序相对较多。
码头前沿上下客平台可兼做景观平台。坡度较缓,更加休闲舒适
高水位时不易安放上下客的搭板。混凝土方量较大,造价较高。
二.3.2.3&总平面布置方案环境比选
《可研》所涉及的两个方案泊位数、岸线长度均相同,方案二易安放上下客搭板,更加安全,故本环评同意《可研》所推荐的总平面布置方案一。
由于大圩镇为古镇,镇内道路狭窄且多为青石铺就,道路两侧均为小商铺及游览摊点,不能通车,故码头不设置停车,所有游人均将车停至古镇外后步行进入古镇及码头。码头总平面图见附图2及附图4。
二.3.3&装卸工艺
二.3.3.1&泊位年客运量
本项目年设计客运量为28万人次。
二.3.3.2&设计代表船型
本项目设计船型如表2.3-1。
表2.3.1&设计船型尺度
二.3.3.3&装卸工艺方案
本工程为旅游客运码头,考虑到当地类此码头均采用行人自行上下船的方式,不设机械设备,所以本工程码头设置人行步阶上下旅游船。
二.3.3.4&通过能力计算
表2.3.1&大圩码头发船班次表
&&&&&&&&&&&&
码头年旅客通过能力=设计船型座位数×码头日通航班数×上座率×码头年营运天数,即:
128×12×0.75×320=368640(人/年)
由此可见,本项目旅客通过能力可满足28万人次年客运量要求。
二.3.4&水工建筑物
二.3.4.1&码头结构方案
本期工程对现有大圩码头进行技术改造,拟改建2个100吨级旅游船泊位,泊位总长100m。水工建筑物设计根据旅游客运码头美观、实用和安全的基本要求,针对不同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并结合本泊位的工程地质条件,做了两个方案进行比选。水工建筑物安全等级均为Ⅱ级。
方案一:水工结构方案一与总平方案一对应
码头前沿为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码头加斜坡式护岸组合,码头分段长10.0m。码头顶高程为136.0m,码头底高程为133.30m,底板高程133.70m。码头顶宽0.35m,底宽2.5m,墙背及面坡侧为垂直。码头下设置抛石基床,厚度为0.60m。墙后开挖坡比1:1并回填卵石,铺设400g/m2的土工布两层。
码头前沿平台宽3.5m,平台后每隔19m设置长10m坡度为1:2的步级直至高程137.45m。步级为0.145m厚度的青石板;下层为0.03m的M10水泥砂浆0.1m的C15素砼垫层和0.2m的卵石垫层。其余部分为1:2的浆砌块石护坡。
码头附属设施布置情况为,在高程136.0m、137.45m两个平台分别设系船柱和系船地牛及相应的系船环,系船柱纵向间距为15.0m。
码头外侧设置厚为30cm的细料石外层,以使建筑物与现场环境相协调。
方案二:水工结构方案二与总平方案二对应。
码头前沿为现浇C30混凝土重力式结构码头加斜坡式护岸组合,挡墙分段标准段长10.0m。码头前沿顶高程为136.0m,前沿底高程为133.30m。挡土墙顶宽0.8m,底宽2.15m,墙背坡坡度为1:0.5,面坡侧为垂直。挡土墙下设置抛石基床,厚度为0.60m。墙后开挖坡比1:1并回填卵石,铺设400g/O的土工布两层。
码头前沿平台宽1.5m,平台后设置坡度为1:3的步级直至高程137.45m。步级采用为0.145m厚度的青石板进行铺砌。
码头附属设施布置情况为,在高程136.0m、137.45m两个平台分别设系船柱及系船地牛相应的系船环,系船柱纵向间距为15.0m。
在13.4m挡墙段设置无障碍坡道,坡道坡度为1:12,宽度为1.2m。
码头外侧设置厚为30cm的细料石外层,以使建筑物与现场环境相协调。
2.3-2表2.3-3
表2.3.2&工程量表(方案一)
C30钢筋砼码头
80PVC排水管
抛理块石100~200kg
墙后回填卵石
土工布400g/O
青石板铺装层
M10水泥砂浆
C15素砼垫层
D300×300×1500L橡胶护舷
陆域铺装层
码头外装饰(碎石)
表2.3.3&工程量表(方案二)
80PVC排水管
抛理块石≥50kg
墙后回填卵石
土工布400g/O
青石板铺装层
M10水泥砂浆
C15素砼垫层
系船地牛(C30)
D300×300×1500L橡胶护舷
陆域铺装层
码头外装饰(碎石)
二.3.4.2&结构方案比选
本工程二个方案皆为重力式码头结构,皆有较成熟的施工基础,其优缺点较见表2.3-4。
表2.3.4&码头结构方案比选表
2、无需建造围堰。
3、造价较低
1、需要建造围堰
2、混凝土方量较大
3、造价较高
综上所述,水工结构提出的二个方案都具有方案技术可靠、施工工艺成熟、等优点,尽可能采用成熟施工技术,降低施工难度,本工程码头平台结构推荐水工结构方案一。
二.3.5&配套工程
二.3.5.1&港区道路、铁路等
(1)港区交通概况
大圩古镇离桂磨公路及桂林绕城高速仅4公里, X113县道及132乡道直通大圩古镇。
大圩古镇位于灵川县,灵川县铁路方面主要依托桂林市。目前,湘桂线及贵广高铁均经过灵川境内。
大圩旅游码头位于漓江东岸,《珠江流域综合规划()》(国函〔2013〕37号)中,桂林至阳朔段航道等级提高到Ⅵ级。
(2)与港外交通的衔接
大圩古镇内主要为旅游观光为主,停车场设置在古镇外,通过步行至古镇外。
混凝土联锁块铺砌,辅助区均采用C30混凝土大板铺砌。
二.3.5.2&供电照明
(1)供电电源
本工程不设置独立的变电所,所有用电设备电源均引自岸上码头后方配套的变配电所。视频监控系统等重要负荷另设UPS不间断电源装置。
配电电压:三相,交流,50Hz,220/380V。
(2)供电方案
由码头后方配套的变配电所就近引来220/380V电源,分别接到每个泊位所对应的供水供电柱和码头后沿照明灯柱,游船用电均引自供水供电柱。本工程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结合的供电方式,向游船、码头照明设施等供电。
(3)照明方案
在码头后沿设置12m 2*250W 高压钠投光灯,码头平均照度为15Lx。
室外照明灯具采用高效节能灯具,功率因数可达到0.95以上。灯具采用集中控制、光电控制和定时控制相结合的控制方式。控制点位于岸上变配电所照明控制箱。
(4)防雷及防静电措施
按规范要求划分建筑物的防雷类别,设置相应的防雷设施。充分利用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钢筋作接地网,工作接地、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共用接地网,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码头上一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铠装电缆的金属外皮、灯柱及金属管道均应可靠接地。
(5)节电措施
本工程照明均采用节能型光源,灯源分组控制,根据使用情况开闭光源;合理选择电缆,控制电缆回路线损,将电压损耗控制在5%以内;无功补偿由岸上变配电所统一考虑,保证补偿后功率因数达到0.91以上。
二.3.5.3&给排水
本工程游船码头采用生活+消防合一的给水管网。游船码头设置两路水源分别接自码头后方给水环状管网,直接供给游船码头的生活、船舶、绿化、环保及消防用水。要求接到游船码头的给水管管径不小于DN100,水压不小于0.35MPa。
港区用水主要包括:船舶用水、生活用水、环保用水、消防用水、未预见用水量和管网漏失水量,具体详表2.3-2。
表2.3.2&项目用水一览表
按每船1m3/d,每日最大发船数计算
港区定员用水
从上表可以得出,游船码头的最大日用水量(不含消防)为33.55m3/d,消防用水量72m3/次。
根据码头布置条件,本工程游船码头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制。游船码头清净雨水直接排入码头前方水域。
游船码头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客轮所存储的生活污水经码头上设置的污水排放通岸接收上岸处理。
二.3.5.4&消防
(1)消防措施
为确保码头能安全运行,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总平面布置、供电照明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①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充分考虑生产、消防要求,合理布置各功能区域。道路纵横交错布置,后方道路成环状布置。
②供电照明
为确保电气线路的安全运行,须加强日常管理与维护。建筑物屋顶应设置避雷带,利用建筑物柱内钢筋做为防雷引下线,建筑物基础钢筋做为接地装置。
(2)消防给水系统
游船码头采用生活+消防合一的给水管网,设置两路水源分别接自码头后方的游客中心室外给水环状管网,直接供给游船码头的生活、船舶、绿化、环保及消防用水。要求接到游船码头设计分界线处的给水管管径不小于DN100,水压不小于0.35MPa。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游船码头的综合火灾危险性按丙类考虑。码头生活+消防合一的给水管网成环状布置,沿码头平台边沿埋地敷设至码头前沿管沟内,给水管网干管管径为DN100。
码头前沿设置船舶供水点,并在供水点旁设置室内消火栓箱,消火栓箱内配置SN65室内消火栓、消防水龙带、水带卷盘、水枪及管道附件。发生火灾时,应迅速打开消火栓箱门,取出水枪,拉出水带,同时把水带接口端与消火栓接口连接,另一端与水枪连接,在地面上拉直水带,同时双手紧握水枪,喷水灭火。
二.3.5.5&通信、控制及计算机管理
本工程通信内容包括自动电话、宽带网络接入、视频监控系统、水电表管理系统及船岸通信等。
①自动电话
在码头供水供电装置内设置有线电话机,本系统将以当地公众电信系统作依托,电话电缆引自码头后方配套的通信机房。
电话电缆采用HYAT型通信电缆,沿管道敷设。
②宽带网络接入
本工程为每个码头泊位引入一个有线网络接口,网络配线采用光纤配线,每个接口预留一对2芯光纤。为满足游客的无线上网功能,码头配置无线AP,覆盖整个项目。
③工业电视系统
依托岸上安保监控系统,在码头、航道、进出大门等重点监控场所设置数字信号的摄像机。
④水电表管理系统
每个供水供电装置内设水电表,计算机可对箱内水电表的数据实时采集和监控。与一卡通系统相结合,具有统计、查询、缴费等功能。
⑤船岸通信
船岸远距离通信依托公众海岸电台转接。
二.3.5.6&控制及计算机管理
①照明控制系统
照明控制系统对本工程区域内景观照明进行控制,在游船供电箱和照明配电箱内设置控制模块,具体接线由景观照明设计统一考虑。
②计算机管理系统
码头后方配套及水上泊位的管理依托专业的管理软件,由业主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开发研究并引进。
二.3.5.7&助导航机安全监督设施
①助导航设施
为保证船舶在进港航道、港池水域中航行及靠离泊的安全,应布设相应的导助航设施。本工程导助航标志的设置拟考虑利用现有的导助航标志,根据本工程航道、港池的布置、合理设置航标。本工程导助航设施为灯桩。
结合水域布置方案,本工程在码头前沿停泊水域上底边线的上游和下游两侧布置2座码头专用标,以标示停泊水域的范围。。
②安全监督设施
水上安全通信主要由VHF 通信、中远距离通信和陆上搜救协调通信网等组成,为船舶提供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业务。
二.3.5.8&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物
码头后方规划有游客中心,但由于权属不同公司,本次仅建设码头,游客中心建设时序未定,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不包括后方游客中心的建设。
二.3.5.9&人员编制及生产排班制度
码头区全员人数编制5人,为管理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5人,码头年作业天数取为320 天。
二.3.6&《可研》中提出环境保护治理措施
对本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可研》报告提出如下环境保护治理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
1、选择风力较小的天气进行土方作业,减少起尘量,尽量缩短土石料的运输距离。施工场地四周采用简易围屏,以减少扬尘的逸散。汽车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尽量减小落差。对陆域施工现场以及运送土石方的道路实施清扫、洒水措施,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气和颗粒物的排放。施工机械、车辆装设尾气处理装置,以减少有害气体污染。
2、为防止地表水污染,建议在港区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产生的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可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避免废水随意排放。在港区施工活动中,施工人员要实行集中居中,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可在施工人员居住地设立化粪池,经初步处理后定期外运到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不能直接排入河道。
3、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调整施工作业时间。在施工活动中应尽量减少夜间施工,尤其减少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施工机械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状态,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声源叠加的影响。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碎砖、石、砼块、黄沙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收集作为地基的填筑料。施工中各种包装材料也需及时清理,对各类包装箱,袋等应派专人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尽量避免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设置垃圾集中堆放场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均集中收集,并定期运送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
1、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船舶应设置除尘或过滤净化装置。使用清洁卫生的能源,减少二氧化硫对大气的污染。在港区周围种植绿化带,以控制粉尘扩散。
2、防止水环境污染措施
船舶机舱含油污水必须经船上自配的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污油浓度≤15mg/L),应向海事部门认可的单位申请有偿接收处理,不得在码头水域排放。
港区陆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码头后方古镇内公共卫生间接收,后经古镇内排水管网转运至大圩古镇污水厂处理。
3、防止噪声污染措施
对各类机械管理要做到正常运行,定期保养、维修,以减少机械噪声。加强港区交通管理,进出港车辆实行快慢车分流,尽量避免交会,禁止鸣笛或选用低噪声喇叭。港区建设绿化隔离带,港区周围及交通干线两侧更应合理规划,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危害。
4、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措施
对来港船舶产生的垃圾收集,加强对船舶的管理,不得乱扔乱倒。港区内设置垃圾箱,对港区的生产及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和分类。对上述垃圾设置专用垃圾车,收集后送到城市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
5、建设项目引起生态变化所采取的治理措施
合理组织施工,水下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进行。加强对工程施工水域现场珍稀动物的观察,视具体情况采取暂停施工,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尽量缩短施工期,水域施工范围应尽可能小,并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控制水下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减少悬浮泥砂的发生量。
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对施工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及初期含尘雨水进行预沉淀后排放,防止施工场地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场,进行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后要进行恢复植被绿化,将对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3.7&工程占地及拆迁
本工程共占地1.07hm2,均为永久占地,临时堆土场区及施工生产区布设在后方陆域占地范围内,前言码头区包括港池、回旋水域占地。项目占地详见表2.3-3。
表2.3.3&工程占&&&&&&&&&&&&&&&&&单位:hm2
注:本项目的临时堆土区和施工生产区均布设在后方陆域占地范围内,其面积不再重复计列。
二.3.8&土石方平衡及临时占地设置
2.3.8.1&土石方平衡情况
本项目土石方数量包括前沿码头区、后方陆域区产生的土石方。经计算,挖方总量0.53万m3,填方总量0.53万m3,无外借土石方;无永久弃方。详见表2.3-4,土石方流向平衡详见图2.3-1。
表2.3.4&工程土石方平衡计算表 &&&&&&&&&&&&&&&&单位:万m3
图2.3-1 &工程土石方流向平衡框图&&&&单位:万m3
2.3.8.2&临时用地情况
(1)施工生产区
由于本项目处于可研阶段,具体施工生产生活区未确定,因此只能根据施工经验进行布设。根据施工经验,该项目施工营地租用附近村民的民房,不再设置施工生活区。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堆料场、机械堆放场等施工生产区布设在后方陆域占地范围内,占地面积0.08hm2,已列入后方陆域征地范围。施工生产生产区布设于主体工程后方陆域中间部分,现状为硬化地面,工程结束后施工生产区占地交由主体工程统一安排。
(2)临时堆土区
项目无永久弃方,不设置弃渣场。项目后方陆域施工前对林地及草地进行表土剥离,临时堆土共计0.02万m3,为减少重复调运,节约工程投资,布设临时堆土场1处,位于后方陆域西北角,占地面积为0.01hm2,其占地属于后方陆域占地。
临时堆土场概况见表2.3-5,本项目的临时堆土流向见图2.3-2。
二.3.9&工程投资
本工程推荐方案总投资1381.31万元,所需资金申请政府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二.3.10&施工方案及工期安排
二.3.10.1&施工条件
桂林市境内砂、石储量丰富,质量合格,且砂石场至工程现场水、陆交通方便,所需的各类建筑材料可在当地采购,材料的运输亦十分方便,能满足本工程建设的需要。
供水、水源情况:项目所在地水资源丰富,且水质优良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94-85),近期供水采用当地水源。本工程风浪掩护条件较好,又无霜冻期,雨季洪水,故期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本项目所使用的水域位于漓江航道通航区域内,符合交通、水利及城市等规划。
总之,本工程施工具备的条件良好,各方面的协作条件满足施工的要求。
二.3.10.2&主要施工工序
主要施工工序见图2.2。
图2&施工工序图
项目主要采用挖掘机、铲斗车施工,废方部分可用于陆域回填,其余运到指定地点抛卸。施工顺序为:施工准备→基槽开挖→抛石基床(或基床整平)→吊装预制混凝土码头→铺设倒滤层→墙后回填卵石→步级施工→现浇面层→港池开挖。其中关键的工序是混凝土工程。
(1)预制码头构件
构件预制应采用砼地坪作底模,其允许高差为0.5cm,底模表面应采取妥善的脱模措施。不得采用含降低预制构件底面摩擦系数的油毡或类似性质的材料作脱模层。混凝土宜一次浇筑完成。
预制时必须注意预埋件。吊装构件前,必须对基床垫层石和预制件进行验收,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应进行修整。
(2)基槽、港池开挖
基槽开挖主要有淤泥,卵石,可塑粘土混卵石,皆可以采用机械直接开挖。开挖出的卵石可作为新建码头墙后回填料。
开挖前沿码头基槽时,分段将码头基槽开挖到设计要求的高程并落到可塑粘土混卵石层上,经平整后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码头施工。
港池开挖主要为卵石开挖,施工选在枯水期施工,不需要施工围堰。
(3)抛石基床施工
抛石基床采用夯机夯实,块石重量≥50kg,抛石基床需进行整平,对块石间不平整部分,宜用二片石整平,对二片石间不平整部分宜用碎石填充,整平后方可进行码头墙身立模浇筑。
(4)码头后方回填
码头墙后回填港池、基槽开挖出来的大块卵石,内摩擦角不小于35度。
石料饱和抗压状态下的抗压强度不低于30MPa,石料粒径控制在5cm-30cm之内。施工前,应清除石块上附着的杂草、树根、垃圾(含建筑垃圾)、淤泥、粉细砂、腐植土及其它有机质等,严禁采用含草皮、树根、垃圾、腐殖土、淤泥和粉细砂作回填料。卵石回填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松铺厚度不大于50cm。石块级配差、料径较大、填层较厚、石块间的空隙较大时,可于每层表面的空隙里扫入石渣、石屑、中粗砂,再以压力水将砂冲入下部,反复数次,使空隙填满。
二.3.10.3&施工进度
,计划2017年1月初开工建设,2017年5月底完成建设,施工期5个月。
表2.3.6&项目施工进度一览表
吊装及导梁施工
二.4&污染分析&
二.4.1&产污环节
根据该工程建设规模、工艺流程及环境单元特征的分析,本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生产性污染物(源)产生排放环节见图24~图2.4-2:
图2.4-2 &营运期污染环节分析
二.4.2&环境空气
二.4.2.1&施工期
在无遮蔽等降尘措施的情况下,距施工场界下风向20m处TSP浓度为1.303mg/m3;拟建项目邻近城区,施工中采用预拌混凝土,可避免混凝土现场拌和带来的扬尘污染;临时土石方堆放点在土石方风干后且无遮盖、一般风速的情况下,其下风向150m处TSP浓度可达0.49mg/m3。
施工机械(车辆)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和烃类。根据根据《环境统计手册》中推荐的施工机械(车辆)废气中污染物排放系数,估算得到施工机械(车辆)废气中排放量为,排放量为,排放量为,烃类排放量为。
二.4.2.2&营运期
本项目为旅游码头,运营后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到港游船产生的燃油废气。由于游船到港卸客后立即返航,船舶燃油废气主要在船舶航行过程中产生,港区停泊时间短,且发动机处于熄火状态,燃油废气产生量很少。
二.4.3&地表水环境
二.4.3.1&施工期
我国目前L(4个月),则底船上施工人员按20人计算,排污系数取0.9,241072.6
码头陆域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的泥浆水、车辆工具冲洗水等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4,废水中主要的污染因子为和石油类。根据施工进度计划,陆域工程施工天数为30天,共产生废水量合计120t,其中和石油类浓度分别达到和,则SS、石油类产生量约24.0和0.16,施工期间合计产生720kg、4.8kg。
5;排污系数取0.9,6.752.031.350.24根据施工进度计划,陆域工程施工天数为30天,则施工期间污水产生总量约202.5t,其中产60.7540.57.09
二.4.3.2&营运期
运营期的主要水污染物为游船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根据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编制的《广西西江黄金水道港口接收船舶垃圾污水站点布局规划》,桂林港船舶垃圾污水接收站点选址为龙头山码头附近,为转接性接收站。根据桂林港接收量估算,该接收站建设规模为Ⅱ级,采用港作船收集的垃圾和污废水直接转载至垃圾车和吸污车转运至市政处理系统集中处理。
(1)船舶油污水
大圩码头设计主要船型为128座游船。经咨询桂林海事局,游船油污水产生量很少,单程游船油污水产生量低于1kg,本评价取1kg/船?程。根据可研提供的资料,本码头日最大发船量为12艘,据此估算船舶油污水的发生量约3.84t/a,船舶油污水处理前平均浓度5000mg/l,石油类产生量为0.019t/a。
(2)船舶生活污水
船舶上的生活污水仅为少量的厕所冲洗水和厨房废水。经类比桂林漓江现有游船,单程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0.9t/艘?程,年废水产生量为3456t/a,主要污染物COD、BOD5和SS的浓度以300mg/L、250mg/L 和300mg/L计,则其排放量分别为1.036t/a、0.864t/a和1.036/a。
①&港区定员生活污水
根据工程《可研》报告,日均在港定员为5人。按人均用水量150L/人?天、排污系数0.9计,则陆域产生量为0.675,合计216(按全年320天计)0564.843.27.55
③绿化用水
根据《可研》设计,本项目港区绿化最大用水量为4,该部分水量经地面吸收、蒸发等散失,无废水排放。
④未可预见水
根据《可研》设计,本项目未预见用水16.8m3/d。
图2.4-3 &项目水平衡图
二.4.4&声环境
二.4.4.1&施工期
项目建设中,可能使用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械作业,可产生噪声污染;典型源强2.4-1
表2.4.1&一览 &&&&&&&&&&
注:引自《港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实测资料。
二.4.4.2&营运期
营运期的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船舶停靠时鸣笛、旅客下船所带来的噪声和码头播音喇叭噪声,持续时间较短,影响范围和时间较为有限。
二.4.5&固体废物
二.4.5.1&施工期
(1)施工土石方
码头前沿需疏浚处理,经土石方平衡后,表2.3-4。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船舶施工人员按20计,水上施工按120天计,,则约202.4t。
陆域施工人员按5计陆域工程施工天数为30天,则约501.5。
二.4.5.2&营运期
游客在游船上丢弃固体废弃物,由游船垃圾回收桶进行回收,靠岸后并入城市垃圾收集系统进行处置。远期游艇客运量为28万人次/年,垃圾产生量按照0.25kg/人次计算,则码头营运期的游船生活垃圾发生量为70t/a(2030年)。
船舶油污水产生废油量约2.19t/a,属危险废物,应由海事部门指定具有相应资质部门有偿接收处理。
(2)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
码头日均在港定员5人1.05kgd,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6t/a。
二.4.6&生态环境
或回填,造成一定生物量损失
水工构筑物的建设将占用一定水域面积,造成部分水生生物量损失;营运期码头作业、船舶运行密度增加以及相关污染物的排放,破坏原有水生生境,影响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繁衍,鱼类中不适应新生境的物种可以通过主动迁徙避开该影响;随着项目的营运,经过一段时间,能适应新环境的水生生物又会在此择地而居,形成新的生态平衡。
码头岸线的形成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局部(局部流速、),及
港区建设及营运增加航运船舶密度,可能引起船舶事故的机率增大(如溢油污染),使区域水生生态环境及水生生物的生存受潜在威胁。
二.4.7&环境风险
本项目为旅游码头,运营期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为溢油风险。
船舶污染事故的排放源强与具体的船舶事故密切相关,进港船舶主要为128座游船,现有128座游船一次最大载油量为1t,本评价按一次1t柴油完全泄露后进入漓江考虑来进行环境风险分析。
二.4.8&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2.4-2,表2.4-3。
表2.4.2&拟建项目施工期污染物排放状况
排放量(t)
主要污染物(kg)
船舶舱底油污水
海事部门指定方式处理
陆域施工废水
隔油沉淀后用作场区洒水降尘
陆域生活污水
依靠后方大圩古镇现有污水处理厂
交通、施工扬尘
1.5-3.0mg/m3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收处理处置
表2.4.3&拟建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状况
年排放量m3/a
主要污染物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
港区定员生活污水
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大圩古镇污水厂
船舶舱底油污水
上岸由相应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或者船体自带油水分离器进行达标处理,拟不纳入本次评价总量要求
海事部门指定方式处理
船舶生活污水
船舶燃油废气
无组织排放
到港船舶鸣笛噪声
陆域生活垃圾
船舶废油和残油
二.5&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二.5.1&环境影响识别
参照《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的要求,对相关环境影响要素进行筛选,详见表2.5-1。
表2.5.1&环境影响的矩阵筛选
拆迁、占地
作业扬尘、机械废气
水工建筑施工
施工固体废弃物
装卸机械及车辆尾气
船舶含油废水、生产废水
注:□/■:长期有利影响/长期不利影响;○/●:短期有利影响/短期不利影响;空白:无相互作用。
根据以上分析,污染因子的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结果见表2.5-2。
表2.5.2&污染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确定
评价因子(物)
施工扬尘、汽车尾气
船舶燃油废气
施工机械噪声
船舶噪声、场界噪声
地表水环境
高锰酸盐指数、COD、水温、粪大肠菌群
码头前沿底泥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石油类
、、、、石油类
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
陆生生态、
第三章&自然环境和社会
三.1.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境内。
灵川县位于广西东北部的湘桂走廊,地处北纬25°04′~ 25°48′、东经110°17′~110°47′之间,属桂林市辖县,是湘漓二水之源。灵川县地处湘桂走廊南端,东、南、西三面环抱世界风景名城桂林市,东北与兴安县、东南与灌阳县、恭城县交界,西北与龙胜县为邻,西与临桂县接壤,南与阳朔县相连,为历代“楚越往来之要冲”。
大圩镇位于灵川县县城东南30km,距桂林市18km。
大圩旅游码头位于桂林市区下游 23 km处灵川县大圩古镇的漓江左岸,下距磨盘山码头约4.1km。
拟建场地位于漓江河河床南西岸,地表均为第四系土层覆盖,标高为132~142m,河床与河岸相对高差约10m,未见基岩出露。
三.1.3&工程泥沙
漓江上游流经越城岭山区,森林覆盖率达60%左右,水土流失较少。中下游流经石灰岩地区,地下溶洞,暗河发育,部分江水流入地下,形成地下伏流,加之河床主要以卵石、砂组成,泥质甚少,自净能力较强,许多江段水草丰茂,同时在它的河床上的一个又一个深潭起着沉降泥沙、澄清水色的作用,造就了漓江晶莹、清澈见底的江水,成为广西含沙量最小的河流,有“江作青罗带”的美誉。漓江的泥沙主要来自上游兴安、灵川及桃花江沿岸,由暴雨、洪水冲刷地面和河岸而形成,以悬沙为主。含沙量的变化随暴雨、洪水而定,洪水期含沙量较大,低水时含沙量较小。每年l、2月和11、12月常接近零,多年平均含沙量为0.084 kg/m3。
近几年,随着漓江保护工作的加强,特别是两岸植被得到了保护和恢复,漓江的含沙量进一步减小。
水流改变河床,河床影响水流,两者彼此相互作用,促使河势变化。据现场踏勘,本次规划涉及的河流和其他沙卵石河流基本一样,河床的冲淤变化与来水来沙条件有关。若当年洪水期上游来水来沙量大,相应河床的冲淤变化就大,若相反则冲淤变化小,且淤积量的大小还与洪峰的历时有关,如洪峰过程是陡涨陡落,则滩上淤积量小,若高水位持续时间长,淤积量自然增大。此外,年内冲淤变化的基本规律是高水位淤积,退水时冲刷。由于漓江流域河势北高南低,河床多为卵石构成,平面形态受山体节点控制,摆动较小,总体河势较为稳定。
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05g。建筑场地类别属Ⅱ类,场地特征周期为0.35s。
三.1.5&码头作业天数
据风、流、雾等自然条件的影响,结合其它影响因素及港口实际作业情况,影响码头作业天数年均总计为45天,码头年作业天数取为320 天。
三.1.6&气候气象
项目地处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带,气候特点为冬短夏长,四季分明,春季多低温阴雨天气;夏季高温,雷雨天气多;秋季干燥凉爽;冬季较冷,多阴雨天气。以气温高于22℃统计,夏天长达145天,一月最冷,月均7.9℃。七月最热,月均28.3℃,降雨多集中在5~7月,约占全年降雨的47%。全年风向以偏北风为主,夏季盛行南风,冬季北风频繁,春秋两季为南北风交替季节,风向紊乱。年平均气温19.2℃、极端高温39.7℃、极端低温-5.0℃、平均相对湿度76%、多年平均降雨量1437.7mm、多年平均蒸发量1390mm、多年平均日照1600小时、无霜期308天左右、年平均空气压995hPa、年平均风速1.9m/s,最大风速3.3m/s、主导风向北北东,频率31%。
三.1.7.1&水文站概况
桂林站于1915年12月设站,主要观测水位,1923年撤销。1936年桂林市象鼻山脚渡口码头下游30m处设置桂林(二)站,观测水位流量,中间由于战乱数据不连贯。由于测流断面分流漫滩严重,1957年将站址迁移至下游5km的市郊渡头村,控制集水面积2762km2,编为桂林(三)站,观测水位、流量、泥沙、降雨等数据至今。桂林水文站是国家基本站,是全流域观测系列最长的站,而且资料精度较高,质量好,代表性好。大圩旅游码头位于桂林市区下游23公里的大圩古镇,水路距离桂林水文站约14.2km。
桂林水文站的水位、流量与泥沙监测资料表明,多年平均流量为133m3/s。上世纪的最大洪水出现在1998年,最高洪水位高达147.70m,流量达到5890m3/s,比正常水位高6m,枯水期多年平均最枯流量为10.8m3/s,实测最小流量为3.8m3/s。
三.1.7.2&径流特征
三.1.7.3&洪水特征
漓江流域地处广西桂北暴雨区,雨量充沛,流域内各雨量站多年平均降雨量为mm,降雨年内分配不均,多集中在3~8月,秋冬则干旱少雨。根据桂林(三)站多年实测洪水资料分析,年最大洪水主要发生在4~7月,占全年总数的88.5%,其中5、6月份最多,占全年总数的63.9%,年最大洪峰流量出现在5月份的有20次,在6月份的有19次。洪峰流量大于3000m3/s的灾害性洪水(相应桂林站洪峰水位超过危险水位144.6m(珠基))有27场,其中17场出现在5~6月份。
表3.1.1&桂林站年最大洪水、灾害性洪水(Q&3000m3/s)统计表
年最大洪峰
灾害性洪水
由于漓江属山区性河流,流域坡降及河道比降大,汇流快,汇流时间一般为7~13h,洪水涨率较大,最大涨率为2.16m/h,一次涨幅可达5m多,洪水暴涨暴落,洪水过程既有单峰型又有复峰型,以复峰型的居多。一场洪水历时3~5d左右,单峰型洪水洪量主要集中在1~2d之内,复峰型洪水洪量主要集中在3~5d内,一场洪水最大24小时洪量约占3d洪量的45%。
三.1.7.4&设计水位
根据《河港工程设计规范》,码头设计低水位应与所在航道的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一致。按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漓江航道技术等级为Ⅶ级,设计最低通航水位采用综合历时曲线法计算确定,按照规范其多年历时保证率至少为95%。根据航道部门提供的资料,项目码头处的通航设计低水位为134.52m。
根据《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相关规定,码头设计高水位根据河流水文特性、淹没影响、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和渠化梯级运行调度等情况综合研究确定。根据码头受淹时对码头的生产、货物和设备所造成损失程度分类及港址地理位置判断,本码头受淹损失类别为第三类,属山区河流码头, 设计高水位采用5年一遇水位。
设计高水位: &&&&m(5年一遇洪水位)
设计低水位: &&&&134.52m(95%保证率水位)
施工水位: &&&&&&137.30m &&&&
项目位于桂林市灵川县境内,码头位于大圩镇辖区内。
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942.9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9.42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 &900.98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702.57亿元,增长9.2%。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7.4%、46.4%和36.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1%、54.5%和37.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9329元,增长7.1%。全市经济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趋优、稳中向好的态势。
本项目位于桂林市灵川县大圩古镇,城市道路交通发达,离桂磨公路及桂林绕城高速仅4公里,且X113县道及132乡道直通大圩古镇。
供电、电源情况:由南方电网调度供电。
三.3.3&供水条件
供水、水源情况:项目所在地水资源丰富,且水质优良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GB),近期供水采用当地水源。
2010 年,桂林所有港区实现有线通信,新建桂林港通信枢纽,重点发展程控交换和长途通信,实现电话、电报、传真、数据、图象等先进的通信网络联网,港口无线通信将实现桂林港区和支流所有港区的完全联网通信,继续扩大通信容量。建立完善的信息网络和港航、船舶、运输、安全管理的完整信息平台;港口无线通信将实现桂林港区和支流所有港区的完全联网通信,继续扩大通信容量。可满足本项目建设期与建成后的电信、通讯要求。
桂林市境内砂、石储量丰富,质量合格,且砂石场至工程现场水、陆交通方便,所需的各类建筑材料可在当地采购,材料的运输亦十分方便,能满足本工程建设的需要。
四.1.1&生态敏感区调查
根据《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拟建大圩码头位于风景名胜区奇峰~大圩景区,该景区为一般景区属于三级保护区。项目评价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其他生态敏感区。
4.1.1.1&漓江风景名胜区概况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是1982年国务院审定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之一。风景区的主体部分位于桂林至阳朔地域,以漓江及其两岸峰丛洼地、遇龙河及其周边峰林平原为基础,总面积为1159.4平方公里。风景区的核心景区包括桂林城区景园、漓江峡谷及其两岸典型峰丛洼地、葡萄峰林平原和灵渠,核心景区总面积为303.2平方公里。
4.1.1.2&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功能分区
(1)核心景区
是指风景区内岩溶景观最为典型,历史文化最为丰富,景点分布最为集中,最能体现桂林漓江风景特征,最需要严格保护的地区。
风景区核心景区包括桂林名城景区、草坪景区、杨堤景区、兴坪景区、瀑布塘景区、阳朔景区、葡萄景区和灵渠景区等8个景区,面积303.2平方公里,占风景区面积26.1%。
(2)重点景区
是指风景区内具有代表性的峰林平原和田园风光景观区域。风景区重点景区为遇龙河景区,面积63.6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5.5%。
(3)一般景区
是指风景区内自然生态环境较好,具有一定风景旅游价值,适宜于开展休闲度假、郊野游憩的地区。
风景区一般景区包括奇峰-大圩景区、古东景区、大埠景区、杨梅岭景区、福利景区,面积114.4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9.9%。
(4)旅游服务区
风景区旅游服务基地主要依托桂林、阳朔、兴安等城区。此外从完善风景区旅游功能和旅游组织出发,在磨盘山码头、矮山村新开辟2处集中的旅游服务区,面积分别为15.2和3.2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1.6%。
(5)控制协调区
指风景区内除上述四类功能区外的地区,包括风景区内的田园村庄、小城镇和一般山体等背景环境,面积659.8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56.9%。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功能区划见附图7。
4.1.1.3&分级保护
按照保护和利用程度的不同,风景区划分为特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以及控制协调区共五个保护等级区。
(1)特级保护区包括葡萄峰林平原片区、漓江沿岸及寿病⒋罅卜宕酝莸仄2个片区,总面积为200.8km2。
特级保护区应严格保持自然状态,禁止各类人工设施建设,除必要的通过性道路外,不开放游客进入游览。该区内的农村居民点应逐步实施生态搬迁。
(2)一级保护区包括桂林城片区、漓江峡谷片区、周寨-插旗片区、莲花岩片区、灵渠片区5个片区,总面积为102.4 km2。
一级保护区内只宜开展观光游览、生态旅游活动。除必要的游赏道路、航线及必须的游览服务设施外,严格禁止建设宾馆、招待所、度假村、培训中心、疗养院、游乐园、索道以及其它与风景保护无关的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逐步迁出;严格控制机动交通工具,除个别地段允许机动车通过外,应严禁机动交通进入;加强环境绿化,保持景观的自然状态,严格控制游客容量,杜绝城市化、商业化、人工化;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发展,鼓励区内居民向城镇集中。
(3)二级保护区主要包括田家河-遇龙河地区,南起岩寺村、北至葡萄镇南部,东西两侧以遇龙河两岸的第一重山为界,规划面积为63.6 km2。
二级保护区为风景区内典型的峰林平原和田园风光景观,规划严格保护由石山、水田、溪流、村落等形成的典型景观格局的完整,保护和加强现有良好自然生态环境,加大村庄建设规划和管理的力度,严格控制区内人口规模;二级保护区内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安排少量住宿设施,但必须按程序严格审批;区内应限制机动交通进入,加强游览组织,控制游客容量,并严格禁止与风景保护与游览无关的设施建设。
(4)风景名胜区内的一般景区为三级保护区,总面积为114.4 km2。
三级保护区内应加强生态建设,合理设置游览内容和游览设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
(5)风景名胜区内特级和一、二、三级保护区外的其它区域确定为控制协调区,面积678.2 km2。
控制协调区是风景区内最主要的生活、生产区。区内的各项生产建设活动应严格执行风景区总体规划,控制协调规划区内的居民点建设,保护基本农田和田园风光,加强封山育林,提高绿化覆盖率,为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4.1.1.4&拟建码头与风景名胜区位置关系
拟建大圩码头位于奇峰~大圩景区内,在风景区规划中为一般景区三级保护区。
4.1.1.5&拟建码头与沿线主要景点位置关系
根据《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本规划将风景资源类型概括为天景天象、岩溶景观、风景河流、田园风光、文物古迹、生物景观等6大类;日月星光、风雨阴晴、峰林平原、峰丛洼地、岩溶峡谷、岩溶湖泊、岩溶洞穴、风景河流、田园风光、远古遗址遗迹、水利工程、宫殿建筑、摩崖石刻、古树名木、野生动物、泉井、人工湖泊、岛屿滩涂、墓葬、特色村落街道、名人故居等21中类;141处风景单元,其中桂林市区56处,阳朔县78处,兴安县1处,灵川县6处。
拟建项目与周围主要景点位置关系见表4.1-1、附图8。
表4.1-1&拟建项目与灵川县主要景点位置关系
风景单元评价等级
项目与景点位置位置
景点最近位于码头对面1km以外,位于项目区可视范围以外
景点位于码头对面,漓江右岸,项目与景点之间隔着漓江,位于项目区可视范围以内
码头位于大圩古镇内,漓江左岸。
四.1.2&陆生生态现状
码头陆域评价范围内用地现状为港口码头用地、荒草地及风景名胜区设施用地。
项目所在区域属城市生态系统,受多年人类活动影响,,已生长。评价区内的码头陆域均为码头现状用地,已无农作物种植,码头陆域后方房屋建筑前零星种植有柑橘以及荒草地。
陆生野生动物主要为与蛙类、等野生动物。
,本项目陆域范围无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及珍稀濒危保护物种的分布,也没有国家或自治区级保护动植物物种存在。典型植被图如下。
图4.1-1 &陆域生态现状
四.1.3&水生生态现状
四.1.3.1&评价河段生境现状
评价江段内水流较缓、水体较为清澈,,约2~12,100~120码头选址处水面宽约108。评价区内现状无渔业养殖区。
4.1.4.1&项目与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关系
拟建大圩码头位于大圩古镇,码头场址东侧下游约7.8km为漓江光倒刺金线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边界,码头未占用该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拟建码头与保护区位置关系见图4.1-2。
四.2.1&污染源调查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为居住区
四.2.2&大气环境现状监测
四.2.2.1&监测点位布设
本次大气环境监测委托桂林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根据评价等级,综合考虑地形、污染气象等自然因素,共设2个大气环境监测点,详见表4.2-2及附图6。
表4.2-1&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点一览表
与项目直线距离
大圩镇派出所
TSP、PM10、NO222
最低检出限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分光光度
HJ 4792009
小时均值:0.005
日均值:0.003
&&PM10和PM2.5
HJ 618-2011
四.2.2.3&监测时间和频率
监测时间和频率:根据评价等级及监测规范要求,监测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8月6日,桂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共监测2个点位,其中小时值每次不少于1h,选取2时、8时、14时、20时进行测量;日均值NO2、TSP、PM10每天连续监测24小时。
四.2.2.4&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四.2.2.5&评价方法
四.2.2.6&监测结果
各监测点的监测及统计结果见表4.2-3~表4.2-4。
从监测结果可见大圩镇派出所和毛洲岛两个测点24小时平和小时值可2012要求;、24小时平均值可2012要求。
四.3&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四.3.1&污染源调查
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噪声源为进港客船的鸣笛噪声和大圩古镇居民及游客的生活噪声和商业噪声。
四.3.2&现状监测
四.3.2.1&监测布点
本次声环境现状监测委托桂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结合项目周边环境状况,分别在场址四个场界处布置监测点。详见表4.3-1和附图6。
表4.3-1&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点一览表
主要噪声源
码头场界北
码头场界东
码头场界西
大圩古镇老街
商业噪声、生活噪声
码头场界北
码头场界东
码头场界西
大圩古镇老街
商业噪声、生活噪声
四.3.2.2&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LAeq。
环境质量标准“多功能声级计”
四.3.2.3&监测时间与频率
监测时间:桂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于2016年7月25~26日,连续监测2d。
d昼间监测2次夜间1次,每次20min。
四.3.2.4&评价标准
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标准。
四.3.2.5&监测结果及评价
由表4.3-2可知,在有、无游船停靠时,各测点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标准。
四.4.1&水污染源调查
项目所在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并未开始建设,漓江评价江段范围内现状主要受纳沿线居民生活污。拟建码头场址西侧上游780m处分布有大圩镇水厂取水口。
四.4.2&地表水饮用水源情况调查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保护对象为漓江和大圩镇自来水厂取水口;大圩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位于码头上游约780m处的漓江左岸,根据《关于桂林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号)、《环境保护厅关于桂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桂环函[号),该取水口已经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并得到广西区环保厅的批复。该地表取水口特性详见表4.4-1,取水口与本项目位置关系示意见图4.4-1。
表4.4-1&评价范围内取水口特性及与项目位置关系一览表
供水人口(万人)
水源保护区范围
与项目相对位置关系
大圩镇水厂取水口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m至下游100m水域,宽度为相应河段两岸5年一遇洪水淹没线;相应水域河岸以外50m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3000m至下游300m水域(不含一级保护区水域),宽度为相应河段两岸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相应水域河岸以外50-1000m的陆域范围。
取水口位于码头上游780m处,码头距离该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680m,距离改取水口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380m。
《环境保护厅关于桂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桂环函[号)
四.4.3&现状监测
四.4.3.1&断面
本次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委托桂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为调查漓江评价河段水环境质量现状及拟建码头前沿水域底质现状,在评价范围内共设置4个地表水质监测断面,在拟建码头中线断面布置1处底质监测断面。各位置见表4.4-2及图4.1-1
表4.4-2&地表水质及底质监测断面一览表
码头上游约780m
东侧边界150(漓江左岸支流1交汇处)
东侧边界500(漓江左岸支流2交汇处)
东侧边界1500
四.4.3.2&时间及
监测时间: 2016年7月27日~29日连续三天对评价河段内水质现状进行监测,每日采样1次。
地表水温、高锰酸盐指数、COD、粪大肠菌群10
四.4.3.3&采样及分析方法
根据河宽及水深,每条垂线上根据水深在水面下0.5m处设一个取样点,每个。
采样、分析方法均按国家环保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参见表4.4-3。
表4.4-3&水质监测分析方法
GB/T 13195-91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
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快速密闭催化消解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粪大肠菌群
森林土壤pH值的测定
0.1(pH值)
四.4.3.4&监测结果
四.4.4&现状评价
四.4.4.1&评价方法
(3)溶解氧的标准指数为:
Ci溶解氧实测值,mg/L;
Bi溶解氧的评价标准限值,mg/L。
四.4.4.2&评价结果
根据统计结果,评价河段共设置4处水质监测断面,其中大圩镇自来水厂取水口处监测断面执行GB《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其余3处监测断面执行Ⅲ类标准。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大圩镇自来水厂取水口监测断面pH值、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石油类、NH3-N监测指标均能满足Ⅱ类标准要求,DO和粪大肠菌群超出Ⅱ类标准要求,超标率均为100%;码头东侧场界下游150m处及500m处监测断面pH值、高锰酸盐指数、COD、DO、BOD5、NH3-N监测指标均能满足Ⅲ类标准要求,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超出Ⅲ类标准要求,超标率均为100%;码头东侧场界下游1500m处除粪大肠菌群数超标外,其余监测指标均能满足Ⅲ类标准要求。所有监测断面悬浮物指标均能满足SL63-94《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相应的二级、三级标准要求。
大圩镇日均处理能力1000t级污水厂正在建设中,目前大圩镇内部分居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漓江,导致漓江水质超标。而大圩古镇内仅有一处日均处理能力600t级污水处理厂,古镇内居民生活污水经自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古镇内污水处理厂。
现状鼓楼码头上游断面大圩镇自来水厂取水口处石油类水质因子并未超标,码头东侧场界下游150m处及500m处石油类指标超标,主要原因是由于现有鼓楼竹排码头镇民自营竹排发动机汽柴油跑冒滴漏等现象造成的超标。
评价河段在码头中线设置1处底质监测断面,执行GB《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根据表4.4-5底质监测结果,各监测指标pH值、Pb、Cd、Cu、Zn、Hg、As均未超标,评价水域底质质量现状总体较好。
一.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五.0.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五.0.1.1&对陆生植物的影响评价
(1)永久占地影响
本项目新增陆域占地0.23hm2,其中占用草地0.09 hm2,占用林地0.02 hm2。
拟建项目占地内植被人工种植的绿化树种及荒草地,工程实施需要进行植被清除,进而导致被破坏植被的生物量损失,对被清除植被将产生直接的、不可逆的影响。但拟建项目占地面积不大,且占用的植被主要为人工种植,不属于具有生态学意义上的保护价值的重要植被类型,占用植被环境服务能力低,对区域植被的稳定性和环境服务能力影响的范围较小、程度不大,不会导致区域植被类型消失。
(2)临时用地
项目临时用地均设在后方陆域内,不单独占用土地,不会对地表植物及植被造成影响。
(3)植物生物量变化情况分析
拟码头建设需占用原有植被,导致植被生物量损失,由于临时占地损失生物量可以通过生态恢复基本上得到补偿,本评价只估算永久占地生物量损失量,见表5.1-1。
表5.1-1&评价区内生物量变化情况表
平均生物量
从表5.1-1可以看出,工程建设完成后,永久占地损失生物量4.27t,但通过景观绿化又将弥补部分损失的生物量。工程建设对评价区的自然生产力有一定的影响,但工程对自然体系生产力的影响是能够承受的,引起的干扰是可以接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不会发生大的改变。
五.0.1.2&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根据生态现状调查,项目评价区无野生重点保护动物的天然集中生境(栖息地)分布,不属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无大型哺乳类动物通道分布。因该区域人为干扰强烈,开发强度大,野生动物现存数量不多,相对常见的多为已适应人类活动影响的常见物种。工程施工占地和施工行为对动物的影响表现为生境的占用、生境破坏和活动的干扰,但周边地区相同生境较多,动物可迁往附近未受干扰区域,因此工程对其影响不大。
本项目陆域评价范围内无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及珍稀濒危保护物种分布,也无国家及自治区级保护动植物物种,项目的营运不会对该类资源造成影响。
五.0.1.3&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分析
码头工程施工来自水工建筑物的涉水作业对水生生态环境的直接扰动和破坏。本工程港池及护岸挖泥采用抓斗式挖泥船开挖,因此本项目涉水作业主要包括港池疏浚、码头水工、码头面施工。
涉水施工期间对水体和河床的扰动,短期内将,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工程疏浚作业分别造成下游范围内的悬浮物增量超过《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施工活动破坏原有水生生境,对受影响区域内水生生物的正常生存和繁衍造成影响。其中,浮游生物中喜洁净水质的藻类等物种的正常光合作用将受到抑制,导致部分浮游藻类死亡;底栖动物移动能力弱,码头水工占用的河底面积内的底栖动物将被损毁;水生维管束植物多分布在岸边或浅滩河段,现场调查所见,施工区基本无水生管维束植物分布,该类生物基本不受本项目施工影响;鱼类则可以通过主动逃逸避开不利影响,基本能消除工程施工对它们的不利影响。根据工程特征和区域环境特征,拟建项目对评价区水生生物影响的总体分析结果见表5.1-2。
表5.1-2&拟建项目施工期对评价区水生生物影响总体分析结果
①、涉水工程施工导致水体悬浮物浓度剧增对光合作用产生影响,进而对正常生长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导致部分个体死亡
暂时,可减缓
②、施工废水和施工污水排放导致局部水质下降影响正常生长
暂时,可减缓
①、涉水工程对其正常活动产生干扰
暂时,可减缓
②、施工期污染物排放降低局部水质产生影响
暂时,可减缓
③、浮游植物减少产生间接影响
暂时,可减缓
①、涉水工程施工对影响水水域鱼类活动产生干扰
暂时,可减缓
②、施工期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对鱼类产生影响
暂时,可减缓
③、涉水工程施工导致水体悬浮物浓度剧增对鱼类产生影响
暂时,可减缓
④、涉水工程施工对可能存在的珍稀濒危和洄游鱼类产生影响
暂时,可减缓
①、疏浚直接对底栖动物产生不利影响
水生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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