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住房,在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的住房,我想卖掉时,算不算二套房

2016年黑龙江省第二套房契税怎么算,黑龙江省购买二套房契税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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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新气象,小编为你整理第二套房契税的相关消息,想了解更多请持续关注本站。 购房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下面我们就关于购房契税新政策为大家做详细介绍,希望大家多多关注。  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记者从哈市地税部门获悉,22日房地产契税营业税新政已顺利落地冰城。新政落地后,冰城的买房人究竟能从中得到多少实惠,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一一解读。  解读:  二套房均享契税优惠90O以下减2/3  据哈市地税部门介绍,新政策共涉及到契税和营业税,重大变化主要是将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范围由家庭唯一住房,扩大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并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体现了对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  具体政策如下:在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三套房及以上的,仍按3%征收契税。  在营业税方面,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不区分普通、非普通住房,一律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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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龙江省的,我在外省有住房,在黑龙江省的住房,我想卖掉时,算不算二套房出售套房出售?
我是省的,我在外省有住房,在黑龙江省的住房,我想卖掉时,算不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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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推荐律师2017年南京二套房贷款新政策及首付比例
2017年南京二套房贷款新政策及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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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二套房贷款新政策及首付比例》是有独特网(www.9d4d.com)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首付就是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最低比例款项,当然支付也可以高于这个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余下的从银行贷款。从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南京二套房贷款新政策及首付比例》。  2017年南京二套房贷款新政策及首付比例  一、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南京、苏州两市的最低首付比例分别由70%、60%统一降至45%,其他11个地市的最低首付比例由60%降至40%。  二、贷款利率仍按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执行。  三、在上述基础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每个借款人(客户)的具体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各自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上述议定事项已于昨日由自律机制秘书长单位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备案,江苏辖内各金融机构即日起可依照执行。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买房,究竟算首套还是二套呢?南京房贷最新政策是怎样的?各家银行房贷利率有优惠吗?  一、首套房认定  最新认定方法可用“认贷不认房”来概括,即如果买过一套房但贷款已还清,再买房贷款利率根据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  常见的七种情况:  (1)贷款买过一套房,但商贷已还完。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  (3)首套房全款付清无贷款,申请贷款购买新房。  (4)首套房全款付清无贷款,卖掉后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  (5)个人名下曾有2套商贷购房,均已还清贷款并出售。  (6)个人名下1套房商贷已还清,另1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  (7)夫妻2人,一方婚前有房无贷,另一方婚前有贷无房,婚后贷款买房  二、二套房认定  由于“认贷不认房”,二套房的界定要简单些。如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尚未结清,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  常见的三种情况:  (1)贷款买过1套,商贷尚未还清,再次贷款买房。  (2)个人名下已有2套贷款购房,1套已还清,1套未还清,再次贷款买房。(3)夫妻2人,一方婚前商贷购房,另一方婚前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并且尚未还清,再次购房。  三、南京组合贷款最新政策(公积金+商贷)  (1)名下无房:  首付三成,基准利率。(公积金贷过两次,不允许再贷公积金,只能纯商贷。)  (2)名下有1套房,贷款还清:  商业贷款:首付三成,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7折。  公积金贷款: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2O或一家三口住房面积小于100O,首付三成,利率1.1倍。  (一家三口房子大于100O或超过家庭人均32O住房面积限制,无论是否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买房都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3)名下有2套房,贷款已还清,申请第3套房贷款:  商业贷款:银行根据情况审定首付及利率  公积金贷款:禁止贷款  四、南京纯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1)贷过公积金,名下无房算首套;  (2)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人均住房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面积32O,或一家三口小于等于100O。  (3)二套房的2种情况:1、贷过一次公积金已还清,有1套房再买算二套房;2、未贷过公积金,已有一套房,也算二套房。  (4)禁止贷款的3种情况:1、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2、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3、贷过公积金未还清。  五、南京商业贷款的利率及首付比例  六、南京各银行首付比例及房贷利率  七、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利率  八、南京公积金提取新规  1、南京提取公积金还贷方式有以下三种  (1)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  适用情况:本市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柜面逐年提取还贷  适用情况:未承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本地、异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省公积金,铁路、省监狱、华东石油局等)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柜面提取一次性还款或委托逐年、逐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适用情况:买房一年内可提取公积金还贷。  2、因购房提取过两次公积金的禁止再提取  ①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必须同时满足“买第三套房及以上”和“已经提过两次”这两个条件,才不能提取公积金。  注:省级公积金认贷不认房,只要公积金使用次数不超过两次,仍然可以提取公积金。  ②购房提取次数不含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  ③异地购房:在南京无房,异地购房时可提取公积金。在南京有房,在异地购房,购房所在地不是本人(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能提取公积金。  ④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申请提取时,账户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九、南京房贷热点问题解答  1、采用纯商贷买房,首付几成?  央行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此为央行指导性文件,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还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如果结清的话,首付不低于30%。工行率先执行二套房首付4成,南京其他各银行细则尚未出台。  2、采用纯公积金买房,首付几成?  央行规定,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南京细则尚未出台。  3、如果首套房采用组合贷,那么应该首付几成?  首套房组合贷首付依然是3成。  4、第一套房纯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第二套房是不是只能办商业贷款,首付是几成,利率多少?  首套房纯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二套房只能用商贷,首付3成,基准利率。  5、第一套房纯商贷未结清,第二套房办纯公积金贷款,首付是几成,利率多少?  如果第一套房人均住房面积&南京人均住房面积或一家三口≤100O,可以用公积金贷款,首付3成,利率1.1倍。如果面积不符合,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6、第一套房组合贷款未结清,是不是二套房只能纯商贷?利率多少?  (1)第一套房的商贷已还清,公积金贷款部分未还清,二套房只能用纯商贷,首付最低4成,利率1.1倍。  (2)第一套房商贷部分未还清,公积金贷款部分已还清,二套房可以商贷,首付最低4成,利率1.1倍;如果第一套人均住房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面积或者一家三口小于等于100平方米,可以再次用公积金贷款,首付3成,利率1.1倍。  (3)第一套房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未还清,二套房只能用纯商贷,首付最低4成,利率1.1倍。  7、在首套房贷款结清的情况下,用组合贷的方式购买二套房,首付几成?  首付3成(前提条件是,第一套房人均住房面积&南京人均住房面积或一家三口≤100O,因为公积金有此规定)。  8、曾经买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现在房子已经卖掉,贷款也已还清,再买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几成?  根据央行的政策,如果名下无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算首套房,首付2成,南京细则尚未出台。  相关阅读  什么是“首次购房”?什么是“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所谓“首次购房”,就是既没房也没贷款;而“首套房”就是之前有房,没贷款或者结清了的;有住房且贷款未结清的,就是“二套房”。也就是说首套房“认贷不认房”,二套房“认贷又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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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强建筑业企业批后动态监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厦门市建设局决定对近三年未报送建筑业产值等本市建筑业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日前,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一则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预算定额》(项目划分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豫建标定函 [2018] 12号),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6月2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加快建设数字贵州的意见》,计划到2020年,信息化驱动现代化能力明显提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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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编制了2018年《重庆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颁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福布斯杂志的研究,全球每天将创建2.5泽字节的数据。人们是否有能力利用这些数据用于春业务?市场部门已经通过在线数据和人口统计收集取代了上门调查,世界各地的每个主要业务都使用某种形式的电子客户关系管理。
&&&&6月12日,由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合举办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宣贯培训会议在合肥市顺利召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我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征求意见稿)。
&&&&目前,伴随移动互联网、智能硬件和物联网的快速普及,全球数据总量呈现指数级增长态势,与此同时,机器学习等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创新也日趋活跃,使得大数据隐含的价值得以更大程度的显现,一个更加注重数据价值的新时代正悄然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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