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农村低保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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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农村低保不合理发放怎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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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就可以申请低保。  1-6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  需要知道名单名册以及某人低保情况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因为涉及隐私,网上不宜公布。  需要举报或者投诉或者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因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单位。  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的回复:    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会多点有的会少点。例如同为低保北京的低保与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额不一样,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额也不一样,一般困难户的少特困难户的多。  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  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  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  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申请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  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附官方说词: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体系,以便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么?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如何申请低保?  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低保标准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  残疾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  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  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  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  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  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的  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  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  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  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  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  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  ——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  ——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  ——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  ——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  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 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  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  低保的法律法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  (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  (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  (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  (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低保户死亡政策:  从《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询到,基本殡仪服务内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务,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服务标准。“比如免除普通殡葬车遗体接送费用、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用等。”对低保户可以减免。  减免的办理程序:符合减免政策的亲属,向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办申请,按要求提供死亡证明、低保证等相关材料。报经区县民政局审批后,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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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2017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点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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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要点:& & 一、目标要求& &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减负和惠农政策,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管理办法,坚持有项目才有议事、有议事才实施的原则。严格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将农民筹资标准控制在省控线以内。& & 二、重点工作& & (一)统一筹集对象标准,严格规范用途范围& & 1.明确筹集对象。全区统一明确农村承担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筹资的减免力度,五保户、现役军人、退役伤残军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不承担筹资。具体由乡镇(街道)汇总报区农工办审批后,由村直接减免到户到人。& & 2.明确收取标准。全年一事一议筹资人均不超过20元;筹资全部实行项目化管理,无具体项目用途的村组严禁向农民收取一事一议筹资款项;对无具体项目用途的筹资费用,农民可拒缴。有条件的乡村要为农户代缴筹资费用。& & 3.严格规范用途。对建制村内农田水利、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项目,可纳入筹集范围。符合农田水利规划、政府补贴资金的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需所有涉及的村共同议事通过,报区农工办审批后方可纳入。向农民所筹集资金要全额纳入村级“一事一议资金”专户管理,全额用于议定项目,严禁乡镇统筹使用或挪用一事一议筹资资金。& &&(二)区级统一扎口审批,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 4.严格审批权限。全区农民负担预算方案的审批权限由区农工办扎口审批,乡村逐级分解执行。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开展农民负担预算工作,筹资建设项目由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区农工办复审并批复。执行五个“不审批”和五个“暂缓审批”制度: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议事程序不规范、公示手续不健全、超规定限额筹集和农民负担问题突出的不审批;对监管程序和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通报涉农负担信访未处理到位、农民负担问题未整改到位、农民负担专项督查出问题未整改到位以及平调挪用一事一议资金整改不到位的暂缓审批。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监督卡由市集中统一印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填写并免费发放到户,确保到户率达到100%。农户未收到监督卡的,可拒绝承担筹资。& & 5.规范议事程序。坚持有项目才有议事、有议事才实施的原则,对无项目的村,不需要议事,更不得向村民筹资。筹资项目方案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的事项,会前应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并经农户签字认可;筹资项目方案应当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时按一户一票通过;表决后形成的筹资项目方案,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村级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时,乡镇(街道)至少要指派一名乡镇(街道)领导到议事现场进行监督,并承担监督责任。实行村级民主讨论议事摄像监管程序,即在村级召开会议民主议事讨论时,对宣读减负文件、讨论筹资具体项目、表决签字等关键环节进行录像并存档。& & 6.规范乡村收费。涉农收费必须由乡村具备资格的工作人员负责收取,严禁以粗暴方法对待农民群众,严禁限制筹资未缴纳到位的农民享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低保等其他惠民政策。经营性收费必须出具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向农民收取一事一议资金和水利工程费用,一律使用宿迁市一事一议收费专用票据和江苏省水利水费专用票据。对无规范票据收费的,可拒绝缴费。& & (三)严格执行奖补政策,确保项目施工质量& & 7.合理选定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严格界定为村内户外公益事业项目,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突出“三个优先、一个重点”的原则:优先安排规划确定村点、经济薄弱村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收益最直接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优先选择村两委班子得力、群正积极性高的村组。各乡镇要科学调度统筹安排奖补资金,对招投标结余的奖补资金和省额外追加的奖补资金,年内都要用于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并确保完成。& & 8.确保项目质量。各乡镇要精心组织规划论证和审核报批,及早启动项目建设。项目一经审定,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加强项目管理,完善招投标、监理监督等各项制度,加大对建筑材料和施工程序等关键环节的明察暗访,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严保工程质量达标,确保所有建设项目9月底前全部竣工、10月底前通过省、市级验收。& &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 9.加大治理力度。重点对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农村义务教育等涉农收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对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开展综合治理。各级涉农收费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切实防止区域性、行业性农民负担反弹。& & 10.延伸治理领域。健全涉农收费文件审核、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农民负担监督卡、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等制度,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延伸。& &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健全高效监管机制& & 11.落实减负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和涉农收费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并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基层涉农政策法规培训宣传,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 12.强化监督检查。区农工办负责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定期开展农民负担监督检查。进行明查暗访,重点对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群正信访较多的乡村进行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及时调查处理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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