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大型养猪场对环境的污染,破坏深林,两百米养猪场对环境的污染污染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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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反对温氏集团在我村建养猪场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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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东安县人民政府领导:
我们是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白沙亭村新屋邓家村民,近期温氏集团拟在我村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拟占地1200亩租用30年,养殖生猪20万头/年。拟占的土地为我们新屋邓家村口正南面的油荼山(东起高岭上山,南到曾家山,西到魏家山,北面距村口不到1公里,涵盖9个山头),还包括部分菜地、耕地。这意味着我们新屋邓家门前除了几亩稻田,只剩下猪圈与20万头猪/年。目前,在某些人的引诱及利益的驱使下已经出现未经当事老百姓允许的情况下毁山、毁林、私刨他人祖坟的卑劣行径,令人发指,事态仍在继续恶化。
我新屋邓家全体村民表示强烈愤慨、坚决反对、坚决抵制,其理由有三:
一、大型养猪场是重污染企业,对环境破坏力巨大,将严重影响我们正常生活,而且温氏集团已在多地被亮环境污染黄牌,影响极其恶劣;
1、废气。即猪场的恶臭气味,特别是夏天,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非常大。猪场位于我们村正南面,夏天风从猪场方向夹杂着腥臭的猪屎、猪尿味扑面而来。试想一下,不到1公里的距离, 16万头猪同时排泄,炎炎夏日,在40℃左右的高温烘烤蒸发下,空气严重污染,令人窒息。
2、废水。大型养猪场用水是摆在第一位的,据权威统计,各个阶段生猪推荐饮水量如下(未包括清洗用水):
(1)新的断奶仔猪——18.9L/头/天
(2)生长-育成猪——5.7L/头/天
(3)妊娠母猪和公猪——15.1L/头/天
(4)哺乳母猪——22.7L/头/天
我村无河流,湖泊。农作物灌溉用水主要为金江水库流下来的渠道水与自然降雨,生活用水,都是屋前、屋后深挖几十米深的地下井水。按照16万头全是成长育成猪5.7L/头/天计算,仅生猪饮用水一项,每天至少需要912吨干净的饮用水。我们既无自来水系统,又无蓄水水库,深挖百米地下水井,抢我们村民地下饮用水便成为了他们唯一的办法。特别是到了秋冬干旱季节,每年都会出现的水井干涸现象愈演愈烈。同时,猪场的冲洗废水及猪尿等的排泄,猪场可能会采取一定的减污措施,但是还是不能避免污水进入地下,直接污染了我们的地下水源。冲洗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如果直接排入水体,那将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因富营养化水中含有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人畜长期饮用这些物质含量超过一定标准的水,也会中毒致病。长此以往,不仅仅水体不能食用、水井干涸死掉,士地也会变的四处松散,地陷、塌方随之而来。地质、水质一旦破坏,再难修复,哪里还有我们立足之地?
3、固体废物。猪粪等,日采食2.5kg饲料的肉猪每天排粪量约3-4kg(不包括尿液)。 16万头,就等于每天产生600多吨粪便。这么多猪粪便怎么处理,不管怎么处理,都将成为环境严重污染的又一大罪魁豁祸首。
4、噪声。16万头猪同时嚎叫,场面绝不亚于南非世界杯上的乌乌祖拉。现在规模化的养殖场还配套有饲料加工,也会产生粉尘及噪声污染。
法律法规也有明文规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二)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三)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四)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二、大型养猪场占用山林,将会使山林遭到严重的破坏,山体滑坡,水土流失;
我村地处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山林植被以油茶、杉木为主,山体表面多为黄土覆盖,土质稀松,植被一经破坏,山体滑坡,水土流失现象将会频发,甚至产生泥石流,祸及农田村舍。而油荼与杉木也是我们一大主要经济来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如果我们的赖以生存的山林、农田已受到严重的破坏,我们还能靠什么生存,剩下的唯一出路只有迁徙、流亡。
三、强建大型养猪场违背村民意愿,严重影响我们农民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粉碎了我们建设美丽乡村的美好愿望;
李克强总理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承载了亿万农民的新期待。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农村特色,弘扬传统文化,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由于我村年轻劳动力大多长年都在外务工,村里多是留守的老人,老人的见识有限,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思想认识薄弱,也毫无环保意识。在某些人的鼓动、游说、危言耸听下,同时老人也碍于情面,在眼前蝇头小利的引诱下,有些老人只能违心地同意。还有一些距养猪场稍远的村民也出现了思想动摇。这些完全忽视了我们这些多数将生活在重灾区村民的感受,将会严重损害了我们的阶级情谊,内部矛盾激化,流血冲突四起,人身生命财产将会遭受毁灭性的伤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以人为本与构建和谐社会理念深入人心。我们鼓励发展家乡建设,但坚绝反对这种对资源过渡开发、开采的行为。我们要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本地特色的产业,不能盲目发展,绝不能以破坏生态文明建设为代价。
综上,为了给我们白沙亭村新屋邓家全体村民及子孙后代留下这一片仅存的净土,为避免激化更激烈的干群矛盾,故恳请政府领导,体察民情,依法、稳妥、协调处理我们的诉求,以人为本,法理兼顾,为我们作主!
白沙村全体村民恭呈叩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处理单位:人民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
处理状态:已转交 环境保护局
处理, 限于
之前处理并回复。
处理单位:环境保护局
处理时间:
处理状态:处理中
关于坚决反对温氏集团在白沙村建养猪场一事的回复&白沙村:&你们反映关于坚决反对温氏集团在你们村兴建养猪场一事,现已转我局,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并安排监察人员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1.以目前的调查情况来看,温氏集团还只是在征地阶段,并没有动工兴建养殖场。&2.日,由东安县温氏集团建设指挥部牵头,组织畜牧水产局、环境保护局、芦洪市镇政府、白沙村两委、温氏集团负责人同投诉人邓明辉进行了沟通和调处。小部分村民担心养殖场建成后有很大的污染,我们进行了解释,因该养殖场目前只是在筹备阶段,也正在与环评公司协作做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报告书,待环评和批复后我局方可同意建设,并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污染环境设施,达标排放,方可运行。&3.从目前了解情况来看,该案件不属于环境纠纷案件,是一件合同纠纷案件,我局建议转交有关部门调处。&东安县环境保护局&日&
处理单位:环境保护局
处理时间:
处理状态:处理完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东安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东安大道88号北201
邮编:425900
电子邮箱:海南9个养猪场违法排污长达10年 破坏生态致1400亩农田无法耕种【】【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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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记者 邢东伟 法制网通讯员 翟小功 林玥
今年3月,海口市、美兰区两级人大代表陈学在海南省五届人大一次代表大会上反映海口市演丰镇辖区海南农工贸(罗牛山)有限公司等9个均上万头规模的养猪场,10年来未经环保审批,在海南省东寨港自然保护区附近排出大量污染物,导致保护区内大量红树林死亡和1400多亩的农耕地荒芜,附近河流大量污染浑浊不堪,提出议案建议进行环境污染整治,还村民一片净土。其间,省、市国土环境资源部门虽已对养猪场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并没有得到认真执行,环境污染持续加剧。
自今年4月份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通过走访发现,罗牛山公司6个养猪场未申请环保验收就自行投入生产,违规生产长达7年之久,长期将不经过任何处理的污水排放到周边河流、海域、沟渠、农田,使得当地5000多村民的1400亩土地无法耕种,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而且,距此不远的海南东寨港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也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随后,海南省检察院、海口市检察院、美兰区检察院强化三级联动协作,向国土环境部门下发检察建议,督促环境执法部门对罗牛山养猪场附近的水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治理。
针对此事,原因为何?又如何整治?10月16日,《法制日报》记者跟随海南省检察院检察官在海口市演丰镇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
养猪废水不经处理排十年
“十年来,罗牛山振龙猪场、三万头猪场等大型养殖企业将养殖废水直排和超标排放到我们的农田、沟渠、河流中,导致河里鱼虾绝迹,农田也无法耕种,饮水困难。受害范围包括演丰镇茄南村委会、茄北村委会、与道学村委会等三个村委会共计5000多户村民。”海口市、美兰区两级人大代表、演丰镇茄南村委会书记陈学介绍说。
10月15日,记者跟随陈学来到该村委会被污染的农田现场看到,在演丰镇茄南村委会的皇嬴村附近,大片农田基本处于荒芜状态,只有几头老水牛在田里悠闲地漫步。记者走进发现,在农田中有许多条“浑浊”的小溪在缓缓流淌,还没等走到跟前就已经闻到一股股刺鼻的牲畜粪便味道。
“农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我们的主要经济来源。”陈学表示,但现在,由于罗牛山养猪场污染导致了农田含氮过高,无法耕种,鱼塘虾塘的养殖和东寨港红树林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演丰镇三个村委会接近1400亩的土地已经荒芜了近十年。被“夺”去了土地后,为了生计,村子里的青壮年劳力,其要么选择就近在邻村干些零工、要么直接到城里去打工去了。
陈学告诉记者,这近十年来,他从没有间断地反映此事,希望能得到有效地处理,但都没有结果。更有甚者,许多村民直接去找养猪场经营者讨说法,但最终都是不了了之,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养猪废水继续排,周边生态环境持续遭到破坏。
“自从我小时候起,家里的那十几亩地基本没有耕种过。中间虽然尝试种过几次,但都失败了。为了补贴家里20几口人的吃穿用度,我只好去邻村干起了泥瓦工。”10月15日下午,刚从工地回来的演丰镇茄南村委会皇嬴村村民陈兴告诉记者。
10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罗牛山三万头猪场,该养猪场原有3万头生猪。然而,这些生猪产生的废水不经处理即通过管道排放,有些管道将污水排到田间用来浇菜,有些管道则是直接将污水排入演丰东河。事实上,罗牛山旗下的多家养猪场都位于演丰东河的流域。
记者在走访中看到,在海口罗牛山种猪场,其直接就在该场门前随便挖个坑作为污水池,集“沉淀、净化”等功能于一身。因为没有足够的沼气池、生化池和沉淀池,造成养殖污水不能完全净化,导致池里的污水发黑发臭、蚊蝇成群。随着养猪场里的污水不断排出,池里的污水很快便溢出排入演丰东河,致使河流水质遭受污染。
村民们告诉记者,十多年前,演丰东河清澈见底,他们经常下河游泳、抓鱼、捞虾。自从几年前,上游开始建设养猪场后,这里的河水逐渐变黑发臭。村里的几十头牛不明原因烂蹄子,一直不见好。据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采集水样化验显示,演丰东河流域很多养猪场排放的污水水质已超标,属于严重污染。
10月16日下午,记者来的海南东寨港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时却见到大批红树被砍。当地村民告知,因东河等上游水源污染,团虱大量繁殖,东寨港红树死亡面积有二三十亩之多。污染源不断,作为世界知名的海岸湿地,红树林保护区危在旦夕。
检察系统三级联动促整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6月中旬,海口市检察院在走访中发现,海口市两级人大代表均反映海口罗牛山养猪场污染事件。对此,海口市检察院联合海口美兰检察院对罗牛山养猪场污染事件开展调查。
“通过走访海南省工商局、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和罗牛山总公司以及现场查看,对养猪场的养殖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及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中了解到,海南罗牛山农场六个养猪场未申请环保验收就自行投入生产,对环保部门水污染零排放的要求置若罔闻,违规生产长达7年之久,长期将不经过任何处理的污水排放到周边河流,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引发群众强烈不满。”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民行科林宇介绍说。 海口市检察院民行处樊光裕表示,海南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虽然已经养猪场的违法行为做出过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并没有得到认真实施,也未产生实际效果,环境污染反而在持续加剧。
针对此事,海口市检察院院提请省检察院向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发出检察建议。省检察院建议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立即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并积极协调相关工作,督促罗牛山农场停止环境侵权损害,进行污染治理,限期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防治要求。
记者了解到,在海南三级检察系统联动下,目前,海南农工贸(罗牛山)有限公司已经承诺对污水排放问题进行整改,罗牛山农场6家猪场,其他公司3家,其中罗牛山有3家污染严重的已经被责任关停,另外余3家,养猪场承诺对污水排放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将与村民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最终彻底解决污水排放问题。
“截至目前,继海口振龙猪场之后,罗牛山三万头猪场已经启动关停日程,预计将在2014年1月底逐步实现全面关停,母猪产后不再配种,便即行淘汰。”罗牛山三万头猪场负责人夏祖顺边说边向记者出示了该场制作的《罗牛山三万头猪场关停安排计划》及《三万头猪场现存生猪调查表》。
海南省检察院民行处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跟踪监督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以严格执法保护海南的生态环境。
发挥联动效应形成强合力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畜禽养殖业迅猛发展。这一产业在为人们提供大量畜禽产品的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尤其是,2013年3月,发生在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使在养殖业生猪养殖等在环保生态系统中被忽视的中国养殖业污染问题从而浮出水面,被更多人关注,从而促使出现“养殖污染”这一个词汇被更多人关注。
据统计,农业源污染中,比较突出的是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畜禽养殖业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分别占农业源的96%、38%和56%。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废物和污水排放量剧增,已成为农村三大面源污染之一,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因此,如何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成为各地关注的问题。
对此,对“环境保护与生态法治”有着专门研究的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宁清同表示,生态安全与环境保护是经济发展的基石,关于农业的环境问题更是如此。而对于根治畜禽养殖污染,不仅仅是环保部门的事,它还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拧成一股强大的合力。 “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畜牧、环保、能源等相关部门共同商讨治理方案和计划,制定完善的方针政策,明确目标,上下联动,落实责任,以保证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镇、村两级召开专题动员会等形式,全面发动宣传告知,让养殖户充分认识污染防治与生态安全的重要性,时刻营造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高压态势。”宁清同认为。 宁清同表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治理原则,畜禽养殖企业作为养殖污染的直接制造者,更应当成为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因此,养殖企业务必完善建设治污设施,综合利用多种技术处理污染,采用科学养殖、环保养殖等最新养殖技术,努力开拓出一条生态循环养殖新模式,最终实现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或生态型零排放,使养殖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与此同时,在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做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引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全面增强农村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民众高度关注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舆论氛围。对于典型畜禽养殖污染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切实打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生态环保“攻坚战”,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针对罗牛山等9家养猪场造成的污染长达十余年,为何能延续这么久,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反醒追究相关人渎职的责任。
法制网海口10月16日电(责任编辑: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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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说农村不能养猪,我在自家养猪,邻居环保局认识人,说农村是居民区出门养猪_百度知道
环保局说农村不能养猪,我在自家养猪,邻居环保局认识人,说农村是居民区出门养猪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好,虽然你的问题问的有点语无伦次,但还是愿意为你解答一下。
农村养猪有限制的主要是针对成规模的养殖场,要求其选址不能位于环境敏感区(例如住宅区)的上风向、要与敏感区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止猪粪尿恶臭污染)、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有猪粪尿污染物的预处理设施(主要是沉淀池)、堆肥场要防渗、等。养猪场要根据养殖数量、占地面积、所处环境敏感性等进行环评,编制不同的环评文件,通常要求200头以上的规模。
而对于农村散养的数量不多的养猪行为,是不需要环保局审批的。但如果因为养猪过程产生环境污染(猪粪尿渗滤液污染地表水、地下水;恶臭排放等)影响了周边居民、单位的用水、空气质量的话,环保局会进行处理,会要求养猪户进行整改,逾期不处理的会被罚款。
采纳率:86%
在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禁养区内的达到规模的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拆除、关闭。
你好我们家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隔壁得不跟我们协商就是不让养,圈都起好了,请问你们是怎么解决得
你可以对环保局的说wqnmlgb
农村不能养难道要去市里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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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倡议大家不要林下养猪,这种养猪方式猪很容易生猪肉绦虫。人吃这样猪肉后,绦虫在体内活动至大脑使人癫痫,这种病是无法治愈的。我的一位朋友就生了这种病很可怕的,我是为大众人民着想,如有冒犯养殖户还请见谅!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能来呼吁这个问题,对公益充满了责任心,我很佩服。不过就这个问题,我的看法略有不同,是这样:首先,我们不能否认,散养,特别是林间散养的猪,其肉质口感比圈养,特别是比大规模饲养场圈养的口感好,吃起来更有香味。这是由于散养的猪的食物更多样性,更自然,而且猪的活动比较多造成的。所以林下散养猪是有一定道理和市场的。其次,你说的这个问题也是存在的,散放的猪的确更容易寄生猪肉绦虫。卫生是个问题。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散养本身无错,只是目前国内的散养水平未到达卫生规范。对此我们不能一棍子打死,而要从积极的角度考虑,改善养殖条件。具体是,土壤检查,选择无疫源的地区进行办场,定期进行检测和消毒,杀灭虫卵。此外,对肉猪粪便定期检查,给每头猪打标记,配置“体检表”。对感染的病猪一旦发现及时隔离并焚烧掩埋。最后,生猪出栏前亦要对肉质进行检测。病猪肉通过肉眼、镜检等方式还是比较容易区分的。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又提供绿色美味的猪肉。个人之见,仅供参考。
采纳率:61%
来自团队:
不管是散养也好,圈养也好还是集约化规模养殖,猪肉绦虫都解决不了的化,那就早点儿该行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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