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智慧城市包括哪些方面面

劳资科主要是干什么的_百度知道
劳资科主要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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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科主要有以下几个职责:1,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晋级、晋升工资档次等工作. 2,负责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统计及大队文件的存档工作。 3,负责本单位人员调动、复转军人安置、毕业学生分配的各项手续办理。 4,负责执法人员资格岗位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负责本单位各类报表统计(财务报表除外)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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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管理1.
国家工资、补贴。首先,自九三年工资改革以来,在国家工资的管理上现已成为常规工作的内容包括:每年正常晋升工资、根据国家文件调整工资标准、学校适时进行奖励升级这三项较大规模的工资变动。其次,在国家工资的日常管理上主要包括:确定入校工资、签发离校工资、计算离退休费以及因职务、职称、工人技术级别变动而引起国家工资的变动。另外,现有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发放的补贴为住房租金补贴,其主要随职务、职称的变化而变化。2.
校发各类津贴、补贴。主要包括:校内津贴、机关酬金、职务岗位津贴、生活补贴、午餐补贴等。此类津贴、补贴基本都是按月管理发放。3.
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管理。主要包括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增加离退休费、及根据学校决定调整的离退休人员校内各类补贴的发放。4.
校发临时工人员、工资的管理。二、
福利工作1.
我校职工家属参加、退出互助医疗工作的日常管理。2.
遗属生活费的核发管理、职工死亡丧葬费、抚恤费的发放。3.
职工申请困难补助、探病慰问费用的管理与发放。4.
高级专家就诊医疗卡的核发管理。三、
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的报名、培训组织工作。四、
社会统筹管理工作全校教职工的社会统筹管理工作,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五、
在职、离退休人员信息的微机维护工作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信息主要包括生日、学历情况、参加工作时间、职称、职务、任职时间、工资情况、校发各类津贴、补贴、各年考核成绩等几十项信息。六、
各类报表统计主要是指有关的年报、月报以及随时需要提供的各类数据统计。七、
相关的人事、文书归档工作;相关的各类证明出具等日常工作。八、
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相关的信访工作。
劳资关系,是指劳工和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透过劳资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契约和团体协约而成立。
劳资关系或称为劳雇关系,一方面是受雇主雇用从事工作获致工资者,另一方面是雇用劳工的事业主、事业经营之负责人或代表事业主处理有关劳工事务之人,彼此间的关系即属劳雇关系。其所牵涉的范围至广,举凡劳动条件、童工女工保护、劳工组织与经营、生产效率、赏罚升迁、违约处理及争议处理等均属之。这一关系在手工业时代,师徒之间亲密融洽,并不发生若何问题,但自工业革命以后,机器取代人力,甚且重机器而轻人力,劳资双方壁垒分明。因之,形成了严重的劳工问题。劳资关系的良好与否,关系生产秩序、社会安定及国家安全,至为重要。一般而言,在工业先进国家的劳资关系,大都并不和谐,致常发生劳资纠纷,而导致罢工、怠工、关厂、停业。影响所及,不但足使生产停顿,社会紊乱,甚且使国本动摇,危及世界和平。国父孙中山先生,在遗教中指示:人类社会之所以有进化,是由于大多数人的利益相调合,而不是有冲突。基此,我国宪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劳资双方应本协调合作原则,发展生产事业,劳资纠纷之调解与仲裁,以法律定之。’我国劳工政策纲领更订明:劳资合作为劳资政策重要目标之一。是故我国的劳资关系重在合作、和谐、协调。换言之,以合作代替对立、以和谐代替纠纷,以沟通代替隔膜,本此精神去处理劳资间的雇佣关系。时至今日,各国劳资关系已进入新的阶段,力求生产与分配并重。一般社会福利国家已转而重视劳工权益。根据我国宪法、劳工政策及劳工立法,用以顺应世界潮流及国情需要。其促进劳资合作的途径,在治本方面:一、健全劳资双方团体,以奠定合作基础。二、劳资双方,实行团体协商,签定团体协约。三、实施工业民主及参与制度,举行工厂会议。四、实行利润分享,推动分红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对劳资关系作了明确的界定,是指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劳动法》从法律的角度确立和规范劳资关系,是调整劳资关系以及与劳资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劳资关系,表现为受雇者与雇主间的冲突与合作,其进一步深入的内涵还包括雇用关系中为了价格与权力相争的理论、技术和制度。它不仅涉及工人、工会组织与雇主,也同政府和各类公众直接或间接相关联。(1)国营与集体企业。这类企业的机构有管理部门、党组织、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厂长都是国家的雇员,因此与工人享有同等的参加工会的权利。(2)私营企业。在这里, 雇员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完全靠合同来维系。工会率不高,特别在面对中国目前劳动力买方市场的情况,资方有绝对的讨价还价的谈判能力。有些中小私营企业员工的利益、就业安全、改善待遇的要求等得不到规范的管理和保障。甚至有些私有企业以家族式经营管理为主,家长式的权威使得劳资关系不但复杂,难以确定,而且劳方的利益与保障也难以实现。(3)外资企业。外资企业有两类:一是指中欧、 中美合资或独资企业,它们与工会、党支部和中方经理一起,结成了统一战线,企业的管理层与工人的关系并非对抗性的。即使工人有不满情绪,也常常是针对中方经理,因为他们低能、腐化或任人唯亲。二是东亚、东南亚国家投资的企业,这里工人报酬微薄,工作条件相对较差,事故发生频繁,劳资冲突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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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38 本文行家:
劳动,既是一种义务,也是公民享有的一种权利,国家保障公民的劳动权,那么什么是劳动权,劳动权的基本内容都有哪些,关于什么是劳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什么是劳动权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一、什么是劳动权劳动权又称劳动保障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享有获得劳动机会和适当的劳动条件,并按照其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权是国家保障公民获得生存条件和行使其他各项基本权利的基础。劳动权的实现取决于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二、劳动权的基本内容根据各国宪法及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劳动权的内容主要包括:1.免于奴隶制和类似的习俗。在传统的意义上,劳动一直被作为谋生的手段。现在的国际社会,已经认识到劳动与人的尊严之问存在着内在联系,把劳动的概念提升为人的价值、社会需求以及自我实现和人的个性发展的手段。而奴隶制下,奴隶的劳动是被强制的,并处于受剥削的地位。更为关键的是,奴隶根本不被作为人看待,因此,奴隶制建立在对奴隶作为人的尊严的否定基础上。因此,消除奴隶制及类似习俗,不仅有助于人的彻底解放,而且有助于确保人享有工作的自由。2.免于强迫和强制劳动。这实际上是要求公民从事的劳动必须建立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以使劳动不侵犯公民的自由和尊严。但并非所有的非基于公民纯粹自愿的劳动都构成强迫和强制劳动,如:作为公民正常义务一部分的工作或劳务;战争或灾害等紧急情况下以及一般来说可能危及居民的生存或福利的任何情况下所从事的工作或劳务;作为为社区利益而从事的轻微社区劳务的一部分,都不被作为强制和强迫劳动对待。3.择业自由。指选择职业、工作场所、工作或其他有报酬活动的自由。其用意不仅在于保护公民的劳动消极地不受强制和强迫,更在于保障公民的劳动权通过公民的积极追求来实现。在关于择业自由的限制中,有一套旨在防止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在某种条件下工作的规定,如规定最低就业年龄、禁止雇用妇女和儿童从事某种工作等。4.获得免费就业服务的权利。指寻找工作者有自由得到信息、指导和帮助的权利,以便能够找到适当的工作。为此,国家有义务维持并确保维持免费的公共职业介绍所。在此方面,《欧洲社会宪章》明确规定,国家有为所有工人建立和维持免费就业服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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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资总额包括哪些部分?福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者工资总额包括哪些部分?福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fuzhouym的答复:
红网发新闻了,参见:http://hn.rednet.cn/c//3609552.htm
2015年2月,湖南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见》,职工逢年过节能享受哪些福利?怎么发、发多少才不算违规?都有了具体标准。  《意见》明确,在春节、元旦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这7个法定假日,可用工会经费发放符合节日习惯的物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物品等,全年发放总金额应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收入总额的30%以内,年人均发放金额标准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的5%。工会组织可每季度组织一次看电影等集体活动。确需在外用餐的,可按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差旅费中伙食补助标准安排工作餐或发放误餐费(早、中、晚按20:40:40比例分配)。律师加盟热线:400-678-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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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包括什么,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资应当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工资,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如果合同签订的工资标准低于政府规定标准,那么合同是无效的。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这是什么意思呢?比如说当地政府规定了一个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00元,那么在集体合同中,企业和员工约定的本企业的最低工资就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700元,应该高于或者至少等于700元。虽然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是每月700元,如果企业在集体合同中与员工约定的本企业的最低工资是1000元的话,那么企业跟单个劳动者约定的劳动合同里的工资条款就不可以低于1000元,如果低于1000元,这个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
  一、工资包括社会保险和福利吗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6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在这6部分中并未包括福利。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ldquo;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不
  二、职工工资包括哪些范围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包括什么,劳动法规定,单位支付给职工的福利性质的费用,救济贫困,生活补助,计划生育补贴,社会保险福利,丧葬抚恤的费用,不能作为工资,奖金是指单位对于职工超额劳动,生产节约,劳动竞赛,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工资约定条款
工资约定不明
工资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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