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是t 0交易吗和备兑权证的区别

《融资融券》 二、融资融券与权证之间的关系
  (一) 融资融券和备兑权证
  在开放融资融券前,应当先开放备兑权证。其理由有两条:
  第一,证券出借方必须要有风险对冲工具。
  证券出借方担当了这一年的融券期内股票下挫而不能出售的风险,这一期间,如果股票暴跌,则他们一点没有办法。这家机构应当有一个对冲的工具才能进行融券业务,所以此种业务不能开放。
  第二,证券出借方必须依据备兑权证的价格以确定融券价格。
  假如没有备兑权证,证券出借方就难以计算借出证券承担的风险,所以难以计算借出成本,从而难以定价。难以定价就无法开展业务。
  机构所需要的对冲工具,则是备兑权证。对外融出股票的机构需要马上观察目前股市上该股票认沽权证的价格,作为他们收取的融券利率的底线。因为他们若融券出去,则立即能够买进一份认沽权证对冲自己的风险。假如一年以后该股暴跌,他们手里的认沽权证已经暴涨,他们就没有亏损;假如一年以后股票暴涨,他们收回了融出的股票还有额外的利润。所以,融券之前应当要有备兑权证。
  所谓备兑权证,实际上与当前A股市场上流通的认股权证类似,只是发行方改为上市公司之外的第三方。那么,备兑权证是否确实是融资融券业务推出的前提呢?其实不然。
  要找到问题的答案,首先要分析清楚到底是哪些机构会出借证券,他们出借证券分别将担当哪些风险,这些风险是否一定要有备兑权证来对冲。
  第一类证券来源,是证券公司专门购买证券以供出借。假如能有完全理想化的备兑权证,理论上就能够全程对冲,证券公司只能赚取融券利息,不担当证券价格波动风险。然而,实际上会不会有证券公司这样操作呢?答案则是几乎不会有。
  一是,因为中国证券公司当前的资金来源非常有限,并且资金机会成本比较高,专门购券供客户融券卖出,假如再加上购买权证对冲的成本,将会大量占用证券公司的现金资源,并导致融券成本高企。即使证券公司愿意按照这种方法操作,又到哪里去寻找愿意担当这样高成本的融券交易者呢?
  二是,运用备兑权证对冲风险只存在于理论当中。大家知道,权证相对于正股的实际杠杆比率(即正股价格每变化为1%,权证的理论价格将会随之变动多少),会随着正股价格的转变而变化,每一刻的杠杆比率都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只有根据正股价格的转变随时调整权证的仓位,才有可能做到完全对冲。对于券商而言,实时管理数百个融券券种的对冲仓位,是不可想像的。更何况A股市场的权证交易现状也是众人皆知,寄托于利用波动这样巨大的衍生品来做对冲,恐怕融券业务还没有赢利,便要先承受了权证带来的损失。所以,专门购买证券以供出借此种业务模式。由于其高成本、复杂而低效的风险管理等问题,因而是行不通的,也不会被证券公司所运用。
  第二类证券来源,是各大机构投资者所长期持有的证券。证券公司可以向自己的自营部门借进证券开展融券业务。在证券金融公司成立之后,还能够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向保险、基金、战略投资者、社保等机构借进证券,用来向客户出借。这些证券出借方有一个共同特点是:其持有股票,是根据对股价长期趋势上涨的预期。而出借股票,只是为了在持有期内增加额外收益。证券出借方一般是证券的长期持有者,证券出借期间的短暂价格波动并不会影响其持有目的。机构暂时借出股票与自己持有股票所担当的风险一样,并不需要额外的对冲机制。另外,与国外各大证券市场类似,事实上中国国内也存在出借方索还机制。当机构要出售股票的时候,能够索还借出的股票,并不存在融券期内股票下挫而不能出售的风险。对外融出股票的机构在出借期间只能被动承受股票下跌而不能出售,所以需要规避风险,是对业务细节的不了解所引发的。
  第三类证券来源,从中国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将来融资融券业务成熟以后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占证券借出券源的大部分比例。大股东持有股份的目的是维持对公司的控制权,不是为了在市场上出售。所以对其而言并不存在股价下挫风险,出借证券是没有风险收益。因而,此类券源也是不需要备兑权证来对冲风险的。
  综合考虑上述这三种类型的证券来源,大多数证券出借方并没有因为出借证券而多担当风险,所以,也不需要额外的风险对冲机制。而这时关于融券价格形成机制的问题也因此迎刃而解了。
  显然,正因为大多数证券出借方并未多担当风险,不需要额外增加规避风险成本,将会使所谓“以风险定价”的那些券源失去价格竞争优势,最终在市场上消亡。供需双方博弈的结果则是,融券价格最终依然由供需关系来决定的。
  根据上述的分析,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市场中存在备兑权证,理论上存在部分证券出借方运用其对冲风险的可能,但最终会因为成本过高而被市场放弃。没有备兑权证也不会影响融资融券业务稳步地运行。
  (二) 融资融券有利于消除权证折价
  实际上,融资融券业务的实施,能够使投资者在正股市场上从事双向交易,从而有助于消除权证市场的大幅折价现象,为何作出如此结论呢?我们可以分别从认购证与认沽证着手分析。
  首先,对认购证而言,假如上市过程中出现了大幅折价的现象,投资者就能够通过卖空正股,买进权证并持有至到期日来获取无风险收益,其中,买进权证数量等于正股数量除以行权比例。
  比如一个认购证行权价格是10元,行权比例是1,正股价格是20元,而权证的市场价格仅是8元,那么相当于这个认购证折价为10%。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就能够卖空1份正股,获取20元资金以后,用8元的市场价格买进1份认购证,并且持有至权证到期进行套利。如此一来,不论权证到期时正股价格是多少,投资者都可以获取收益。
  具体讲,当正股价格高于行权价格时,投资者可以从剩余的12元资金中拿出10元从事行权,然后偿还卖空所得的股票,所剩余的2元即为投资者得到的无风险收益;当正股价格低于行权价格时,便对投资者更加有利,则得到的收益就会多于2元,并且随着正股价格的下挫而增加。假设正股价格下挫到5元,那么投资者在正股上赚20-5=15元,而在权证上损失8元,那么投资者能够获取收益达到7元。
  在中国,一些上市时间比较长、价内程度比较高的权证时而出现大幅折价的现象。像马钢CWB12007年曾出现过高达20%左右的折价,2008年3月份,钢钒GFC1的折价水平也经常超过10%。相信融资融券业务推出以后,在套利行为的推动作用下,认购证出现深度折价的机率会大大地降低。
  总的来说,融资融券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消除权证市场的大幅折价现象。然而,由于融资融券业务具有很多限制,投资者依然需要对许多细节多加注意。比如《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中规定,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假如权证的剩余期限在6个月之上,投资者就难以按上述方法从事无风险套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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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招股意向书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招股意向书公告时间:2009 年 10 月27 日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股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重要事项:
1、公司盈利受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影响的风险
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心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周期性,而本公司的经营和盈利水平对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有较强的依赖性。证券市场行情高涨、交易活跃将推动交易量的增加,从而拉动本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的增长;证券市场的活跃会刺激融资和并购需求,给本公司带来更多的投资银行业务机会;持续向好的证券市场还会激发居民的证券投资、基金申购意愿,有利于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长盛基金的基金管理业务的开展;一般而言,本公司传统自营业务也会随证券市场的上涨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此外,证券市场的活跃还将刺激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金融创新活动和新业务机会的拓展。反之,如果证券市场行情下跌,交易清淡,本公司的经纪、承销、资产管理、自营等业务以及长盛基金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会下降。
进入2008年后,受国内自然灾害、宏观调控继续从紧、通胀压力和市场扩容预期,以及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证券市场进入了持续的深幅调整期。受市场行情不利影响,本公司经纪业务收入有所下降,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受市场下跌的影响也出现了下降,特别是自营收入下降明显,造成2008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业绩指标同比下降69.83%和77.15%,分别为123,669.51
万元和52,085.81万元。
因此,本公司存在由于经营高度依赖我国证券市场景气程度而引致未来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
2、经营风险
本公司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存在包括市场周期性变化可能造成的盈利风险;存在包括经纪、自营、资产管理、投行等证券业务在内的经营风险;存在业务与产品创新的风险;公司开展需经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的业务,存在业务不获批准的可能的风险;公司还存在境外经营风险。
(1)经纪业务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转轨”的市场,尚未形成做空机制,在单边市场中,证券市场行情将成为经纪业务收入的决定性因素,而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一旦出现了市场大幅度调整造成行情低迷,经纪业务收入就可能会出现大幅下降。
本公司营业网点分布不均衡,可能影响经纪业务的拓展。本公司的经纪业务通过分布于全国10个省、直辖市的48家证券营业部和20家证券服务部进行经营。与交易量居前的银河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等大型证券公司相比,本公司的证券营业网点数量偏少,致使经纪业务的发展受到一定制约。目前本公司的证券营业部和服务部主要集中在安徽省,占全部营业网点数量的66.18%,存在对部分市场区域过于依赖的风险。
近期国内证券公司加大了新设营业部、将服务部升级为营业部的步伐。中金公司、国信证券、中银国际、申银万国、光大证券相继获准在全国范围内新设证券营业部;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湘财证券等多家券商证券服务部升级为营业部也频频获批,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加剧国内证券经纪业务的竞争态势。倘若本公司不及时把握经纪业务扩张的机遇,扩大营销服务网络,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增加经纪业务规模,将有可能在未来的经纪业务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自营业务风险
证券市场受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单边市场,市场波动相对频繁,证券市场投资品种较少,风险对冲机制和避险金融工具尚不健全,本公司无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规避风险。同时,创新型金融工具的缺乏也导致本公司在市场的剧烈波动中缺乏有效的盈利手段。因此,二级市场的价格异常波动会给本公司自营业务带来较大的风险。
我国上市公司的质量及运作的规范性正在逐步提高,但在许多方面仍有待改善。如果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和内部控制不完善等原因致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甚至恶意欺骗投资者,而公司在自营业务中对上市公司研判不力,将有可能给公司自营业务带来风险。此外,公司在选择证券投资品种和证券买卖时的投资决策不当或操作不当,也会对证券自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3)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已成功设立“黄山1号”、“黄山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依靠产品的市场吸引力和管理水平拓展规模,并以此获取收入。如果由于本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管理水平与业务发展不匹配或出现投资判断失误,或者由于国内证券市场波动较大、投资品种较少,风险对冲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本公司为客户设计的资产组合方案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将使投资者购买产品的意愿降低,从而影响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此外,在资产管理业务中由于操作不当而发生有悖资产管理合同或协议的事项,或资产管理业务交易系统发生故障等,都可能会引起投资者的投诉,也会给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不能进一步扩大,也会影响此类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
(4)承销业务风险
证券承销业务存在由于方案设计和判断失误等引起的发行申请被否决以及证券包销的风险。本公司在经营证券承销业务时,如果对企业改制上市方案、经营前景判断出现失误,有可能使发行人的发行申请被监管机构否决从而使本公司声誉受到损害、公司后续同类业务的开展受到影响。此外,如果发生上述失误,或者对二级市场的走势判断错误,或者证券市场出现突发不利情况,还有可能导致发行失败、承担包销责任而使公司遭受经济和声誉损失。而在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中,如果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市场需求,也可能产生包销风险。
证券公司对证券承销项目实行保荐制度后,在证券发行上市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也越来越大。本公司存在因经营证券承销业务未能勤勉尽责、尽职调查不到位、公开招募文件信息披露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方面不充分等过失而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
(5)境外经营风险
本公司在香港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由于香港具有不同于内地的市场和经营环境,因此本公司面临境外经营所在地特有的市场和经营风险。另外,香港与内地司法、行政管理的法律、制度和体系均有差别,本公司的境外子公司除需遵守内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接受内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外,还需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如境外子公司不能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当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将可能受到当地监管机构的处罚。
3、大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后,国元集团仍将保持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如果国元集团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和干预,可能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为了充分保护本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权益,国元集团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大股东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此外,国元集团及其关联方做出书面承诺,不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不会进行有损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二、最近三年一期母公司会计报表..............................................................................................155
三、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模拟利润表......................................................................................165
四、最近三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167
五、2006 年度模拟财务报表的差异说明和注册会计师审阅意见 .............................................168
六、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171
七、最近三年一期各项准备及计提方法与依据..........................................................................17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76
一、财务状况分析..........................................................................................................................176
二、经营成果分析..........................................................................................................................185
三、本公司现金流量分析..............................................................................................................195
四、盈利指标分析..........................................................................................................................198
五、本公司重大资本支出..............................................................................................................200
六、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203
七、重大诉讼、担保及其他事项..................................................................................................207
八、对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208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210
一、本次增发的数量、规模及依据..............................................................................................210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投向..............................................................................................................210
三、本次增发的必要性分析..........................................................................................................212
四、本次增发的可行性分析..........................................................................................................214
五、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原则......................................................................................................216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216
七、本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机制......................................................................................221
八、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222
九、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各项业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影响...........................................223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227
一、最近5 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227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27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29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23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3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233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235
四、审计机构声明..........................................................................................................................236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237
一、备查文件..................................................................................................................................237
二、查阅时间..................................................................................................................................237
三、查阅网站..................................................................................................................................237
四、查阅地点..................................................................................................................................238
第一章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增发招股意向书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化二股份有限
人、国元证券:
公司”,系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国元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之后的存续公司
北京化二:
吸收合并前的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有限:
吸收合并前的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化集团: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北京化二的实际控制人
东方石化:
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原北京化二的控股股
信达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原东方石化的股东
东方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东方石化的股东
北化集团: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北京化二的控
重大资产重组、吸收
北京化二定向回购东方石化持有的公司股份、向东
方石化出售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合
并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交易行为
国元集团:
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元信托: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元集团的子公司及
本公司股东
国元实业:
安徽国元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元集团的子公
司及本公司股东
安徽粮油:
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本公司股东
安通公司:
安徽省安通发展有限公司
天勤证券:
天勤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长盛基金: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国元期货:
国元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国元安泰期货经纪
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国元(香港):
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徽商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0万股、
面值为1元的境内上市普通股(A股)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国资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华普会计师事务所:
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原名
“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新会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和38项具体
准则(财政部财会[2006]3号)
中国/我国/国内/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招股意向书中,如无特别说
国/境内/国家:
明,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创新类证券公司:
依据《关于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暂行办
法》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创新试点类评审的证
证券化率:
一国各类证券总市值与该国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
证券总市值通常用股票总市值来代表。证券化率越
高,意味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重要,是
衡量一国证券市场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
第三方存管:
证券公司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交由独立的第三方
(即具备第三方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在第三方
存管模式下,存管银行负责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
管,为客户提供银证转账、资金存取和查询服务;
证券公司负责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证券管理以及根
据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的交易结算数据清算投资
者的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不再向客户提供交易结
算资金存取服务
结算备付金:
证券公司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自营证券业务的自
有资金中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结算备用资金,专用于证券交易成交后的清算,具
有结算履约担保作用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保荐发行的股票负有一
定的持续性连带担保责任的制度
客户保证金: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备兑权证:
给予持有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某种股票的权利,
但和一般的认股权证不同,备兑权证由上市公司以
外的第三者发行,发行人通常都是资信卓著的金融
融资融券:
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
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股指期货:
“股票指数期货”的简称,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
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
直接投资、直接股权
证券公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寻找并发现优质投资
项目或公司,以自有或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
以获取股权收益为目的的服务。在此过程中,证券
公司既可以提供中介服务并获取报酬,也可以以自
有资金参与投资
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定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OYUAN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元证券
股票代码:000728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成立时间:日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国元大厦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电子信箱:.cn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日、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
2、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3、每股面值:1.00 元
4、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亿股(含5亿股),具体发行数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如遇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增发的股票发行期间送股、转增股本,则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价格为19.80元/股,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6、预计募集资金量:原则上不超过100亿元
7、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亿元
8、发行方式:采取网上、网下定价的方式发行,公司原股东可按其在本公司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以一定比例优先认购。
9、发行对象: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账户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0、申请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1、承销方式及承销期:承销团余额包销,由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成的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承销期的起止时间为本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发行结果公告日,即日至2009
年11月3日。
12、发行费用概算
金额(万元)
承销佣金和保荐费用
会计师费用
发行推介及信息披露费用
以上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13、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与停牌安排如下: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发行公告》、《网
( 10月27 日)
下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网上路演15:00-17:00,股权登记日
(10月28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缴款日(申
购定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时),刊
(10月29 日)
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网下申购定金验资
(10月30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网下发行股数,
计算除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外的网上、网下
(11月2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
购定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余
(11月3 日)
款(到账截止时间为T+3 日下午17:00时),网
上配售股票发售
网上未获配售的资金解冻,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 11月4 日)
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指定账户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14、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流通
本次增发网上发行的部分无持有期限制。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国元大厦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董事会秘书:万士清
(二)保荐机构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南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保荐代表人:朱军、刘俊杰
项目协办人:沈璐璐
项目组成员:崔岭、陈新军、张浩淼、章志福
电话:021-
传真:021-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南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崔岭、陈新军、张浩淼、章志福
电话:021-
传真:021-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胡关金
联系人:王红兵、刘彦、许婉宁、刘桂林
电话:010-
传真:010-
(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15层
负责人:朱玉栓
经办律师:朱振武、王肖东
电话:010-
传真:010-
(五)审计机构
名称: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2105
法定代表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友菊、张全心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七)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银行深圳东门支行
户名: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27001
(八)股份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第三章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经营业绩依赖证券市场景气度的风险
由于受经营模式、业务范围和金融产品的数量等因素的制约,我国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对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有较强的依赖性,如果证券市场行情下跌,证券公司的承销、自营、经纪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将大幅度下降。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心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周期性,因此,本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波动而导致收入和利润不稳定的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受所处发展阶段和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行情波动幅度较大。从近年来走势看,上证指数2005年承接前几年的调整趋势,从年初的1,260点在小幅震荡后至6月跌破了1,000点,到达阶段性低位。此后,在股权分置改革的推动下,上证指数自2006年以来一路上扬,并在2007年10月初创出历史新高。进入
2008年后,受国内自然灾害、宏观调控继续从紧、通胀压力和市场扩容预期,以及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证券市场进入了持续的深幅调整期。在上述背景下,2006年双边总交易量和筹资额分别比2005年上涨了107.05%和628.69%,达到261,100亿元和2,464亿元;2007年双边总交易量和筹资额迅猛增长至567,368亿元和8,432亿元,比上年上涨了117.30%和242.21%;2008年双边总交易量和筹资额分别为260,064亿元和2,759亿元,比2007年下降54.16%和
67.28%。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随着上述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200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18,523.91万元和55,125.09万元,2007年则增加到
409,955.75万元和227,968.55万元,分别增长245.88%和313.55%。2008年受市场行情不利影响,本公司经纪业务收入有所下降,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受市场下跌的影响也出现了下降,特别是自营收入下降明显,造成200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业绩指标同比下降69.83%和77.15%,分别为123,669.51万元和52,085.81万元。
因此,本公司存在由于经营高度依赖我国证券市场景气程度而引致未来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行业竞争风险
近几年证券行业经历了一个高速发展阶段,截至 2008 年底,全国共有证券公司107家,各证券公司在不同地域或不同业务领域中均有一定的竞争优势。随着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的结束,各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发行上市等方式迅速扩大资本规模,提升竞争能力,而部分外国证券公司也已在国内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本公司面临行业国内竞争日益激烈和国际化竞争加剧的风险。
1、国内竞争风险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公司在资本规模、资金实力等方面上了一个新台阶,出现了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而各地方中小型证券公司在当地具有得天独厚的竞争优势。总体而言,证券行业的整体竞争格局仍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走向集中化的演变阶段,各证券公司在资本实力、竞争手段、技术水平等方面尚未拉开明显的差距,本公司在各个业务领域均面临激烈的竞争。
另外,随着各种创新类业务品种和业务模式的推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在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渗透。特别是商业银行在网络分布、客户资源、资本实力等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地位,如果国家逐步放开金融分业经营的限制,本公司的业务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2、国际化竞争风险
我国加入WTO后,证券业正在逐步履行对外开放的承诺,国际大型证券公司通过合资、收购等多种方式在我国境内开展业务,它们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丰富的管理经验、广泛的国际营销网络、先进的技术和有效的激励手段,国内证券公司将在人才、大客户和金融创新等方面面临与外资证券公司更为激烈的竞争,未来证券行业的竞争格局面临重大变化。
为了应对未来资本全球流动的发展态势,本公司已制定相应的国际化战略。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境外业务的资本投入,扩大境外业务的经营范围和业务深度,凭借相对较强的国内业务支持国际业务开展。但与境外成熟的证券公司相比,本公司开展国际业务的时间尚短,在资本实力、国际业务经验以及管理水平等方面尚需加强。
随着国际大型证券公司进入我国证券市场进程的加速及本公司国际业务战略的推进,本公司面临着行业国际化竞争加剧的风险。三、经营风险
本公司通过借壳北京化二实现上市后,在公司治理、规范运营、业务规模和市场影响力等方面都较上市前有所提高,部分业务指标排名也进入了行业前二十名。但整体而言,本公司的综合业务实力仍相对较弱,在经纪业务、承销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方面与行业内的领先者相比有较为明显的差距,如本公司2008年股票基金交易总金额在行业内排名第28名,股票及债券承销金额排名第43名。本公司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存在包括市场周期性变化可能造成的盈利风险;存在包括经纪、自营、资产管理、投行等证券业务在内的经营风险;存在业务与产品创新的风险;公司开展需经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的业务,存在业务不获批准的可能的风险;公司还存在境外经营风险。
1、经纪业务风险
经纪业务收入一直是本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2008年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已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72.69%。
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转轨”的市场,尚未形成做空机制,在单边市场中,证券市场行情将成为经纪业务收入的决定性因素,而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一旦出现了市场大幅度调整造成行情低迷,经纪业务收入就可能会出现大幅下降。
证券买卖频率及交易费率的变化也可能影响本公司经纪业务收入。证券投资者的投机心理普遍较强,持仓时间一般较短,偏好频繁地进行交易,今后随着投资者投资理念的逐步成熟和机构投资者队伍的不断壮大,证券买卖频率会有所降低。此外,因行业竞争的加剧,证券综合交易费率也可能下降。这些因素将会对本公司的经纪业务收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本公司营业网点分布不均衡,可能影响经纪业务的拓展。本公司的经纪业务通过分布于全国10个省、直辖市的48家证券营业部和20家证券服务部进行经营。与交易量居前的银河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等大型证券公司相比,本公司的证券营业网点数量偏少,致使经纪业务的发展受到一定制约。目前本公司的证券营业部和服务部主要集中在安徽省,占全部营业网点数量的66.18%,存在对部分市场区域过于依赖的风险。
近期国内证券公司加大了新设营业部、将服务部升级为营业部的步伐。中金公司、国信证券、中银国际、申银万国、光大证券相继获准在全国范围内新设证券营业部;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湘财证券等多家券商证券服务部升级为营业部也频频获批,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加剧国内证券经纪业务的竞争态势。倘若本公司不及时把握经纪业务扩张的机遇,扩大营销服务网络,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增加经纪业务规模,将有可能在未来的经纪业务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本公司经营经纪业务存在交易差错风险。交易差错主要包括客户资料录入错误、未按规定对客户资料进行修改、资金存入和提取过程中的操作失误和舞弊、支票存取款过程中的识别错误和舞弊、股票被盗卖等。任何交易差错均可能使本公司遭致损失。交易差错如给客户造成损失,还可能使本公司面临诉讼和赔偿。
依照《证券法》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的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已全面推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本公司已在日前完成了休眠账户另库存放、不合格账户规范和中止交易工作。除司法冻结、被处置证券公司遗留证券、资金账户外,本公司全部参与交易的证券、资金账户均为合格账户且已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全部新开资金账户已同时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全面实施使得本公司对合作银行系统的依赖性进一步加强。顺利进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赖于公司与托管银行的密切合作,本公司与托管银行的任何纠纷或合作中产生的任何问题均可能对本公司的经纪业务构成不利影响。
本公司在完成所有合格账户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后,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登记公司、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完成了休眠账户另库存放、不合格账户规范和中止交易工作。但由于账户清理工作的复杂性及时间的紧迫性,在不合格账户的清理中有可能造成客户对此业务的不理解而引起客户投诉,也有可能在确认账户权属关系时产生纠纷,使本公司面临诉讼风险。
2、自营业务风险
证券市场受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单边市场,市场波动相对频繁,证券市场投资品种较少,风险对冲机制和避险金融工具尚不健全,本公司无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规避风险。同时,创新型金融工具的缺乏也导致本公司在市场的剧烈波动中缺乏有效的盈利手段。因此,二级市场的价格异常波动会给本公司自营业务带来较大的风险。
我国上市公司的质量及运作的规范性正在逐步提高,但在许多方面仍有待改善。如果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和内部控制不完善等原因致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甚至恶意欺骗投资者,而公司在自营业务中对上市公司研判不力,将有可能给公司自营业务带来风险。此外,公司在选择证券投资品种和证券买卖时的投资决策不当或操作不当,也会对证券自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3、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已成功设立“黄山1号”、“黄山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依靠产品的市场吸引力和管理水平拓展规模,并以此获取收入。如果由于本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管理水平与业务发展不匹配或出现投资判断失误,或者由于国内证券市场波动较大、投资品种较少,风险对冲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本公司为客户设计的资产组合方案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将使投资者购买产品的意愿降低,从而影响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此外,在资产管理业务中由于操作不当而发生有悖资产管理合同或协议的事项,或资产管理业务交易系统发生故障等,都可能会引起投资者的投诉,也会给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4、承销业务风险
受项目自身状况、市场、政策和监管的影响,本公司证券承销业务存在项目周期、收入时间和成本不确定的风险。证券承销业务从承揽、执行、上报、核准到发行上市需要一定的时间,不同的承销项目因各种因素需要的时间各不相同,投入成本存在较大差异,而承销收入一般在发行完成后一次性取得。此外,承销业务受市场和政策的影响较大,如在2005年、2006年上半年我国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和推广的过程中以及2008年9月份之后因市场暴跌,新股发行和再融资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证券承销业务存在由于方案设计和判断失误等引起的发行申请被否决以及证券包销的风险。本公司在经营证券承销业务时,如果对企业改制上市方案、经营前景判断出现失误,有可能使发行人的发行申请被监管机构否决从而使本公司声誉受到损害、公司后续同类业务的开展受到影响。此外,如果发生上述失误,或者对二级市场的走势判断错误,或者证券市场出现突发不利情况,还有可能导致发行失败、承担包销责任而使公司遭受经济和声誉损失。而在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中,如果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市场需求,也可能产生包销风险。
证券公司对证券承销项目实行保荐制度后,在证券发行上市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也越来越大。本公司存在因经营证券承销业务未能勤勉尽责、尽职调查不到位、公开招募文件信息披露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方面不充分等过失而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
5、境外经营风险
目前本公司在香港设立100%控股的子公司国元(香港),并通过国元(香港)而间接拥有国元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国元证券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国元期货(香港)有限公司、国元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国元财务(香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通过该平台在境外提供证券交易、期货交易、财务顾问、资产管理、投资和放债等金融服务。
由于香港具有不同于内地的市场和经营环境,因此本公司面临境外经营所在地特有的市场和经营风险。另外,香港与内地司法、行政管理的法律、制度和体系均有差别,本公司的境外子公司除需遵守内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接受内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外,还需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如境外子公司不能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当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将可能受到当地监管机构的处罚。
6、业务和产品创新风险
本公司于2005年10月经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成为创新类证券公司。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规范和转型阶段,受市场成熟度和政策环境的限制,本公司在尝试性进行金融创新探索过程中,存在因对金融创新产品的研究深度不够、创新产品设计存在缺陷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和信誉损害的风险。同时,由于创新业务本身的超前性和巨大的不确定性,本公司在进行创新活动的过程中存在对创新业务的风险点认识不全面、对创新业务的风险大小估计不足、对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对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等原因所导致的业务创新失败的风险,从而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影响本公司的信誉及竞争力。
四、政策法律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证券行业进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证券经纪、保荐与承销、证券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时要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同时,国家关于证券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可能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调整。如本公司在经营中不能适应政策的变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可能会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行政处罚。
同时,本公司的经营也受到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及税收、金融监管法规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以上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和证券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进而可能对本公司的各项业务造成较大的影响。
五、管理风险
公司在各业务领域均制定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但任何控制制度均有其固有限制,可能因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不够、执行人不严格执行现有制度、从业人员主观故意等,使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受到限制甚至失去效用,从而造成操作风险。
本公司已建立严格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力图防止和发现有关欺诈或舞弊行为,但可能不能完全杜绝并及时制止上述行为。因此,如公司不能及时发现并防止本公司员工及相关第三人的欺诈和其他舞弊行为,本公司的业务、声誉和前景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甚至给本公司带来赔偿、诉讼或监管机构的处罚。
本公司虽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需要做进一步的改善和优化,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如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及时跟上业务经营发展的速度,将直接导致本公司在管理上无法有效控制相应的风险,使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本公司的分支机构较多,对管理水平的要求较高。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分支机构的增多,公司管理难度将进一步加大。虽然本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对现有分支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和风险控制,并着力防范因收购而带来的管理和机构整合方面的风险,但这些措施不一定能完全防范所有管理和控制方面的风险,从而可能使本公司蒙受损失,导致业务和声誉受到不利影响。
六、技术风险
电子信息技术在现代证券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包括集中交易、网上交易、资金清算、第三方存管、售后服务等多个方面,信息技术水平已经成为衡量证券公司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信息技术进步较快,本公司将面临技术风险。为了保持技术领先性和在竞争中的有利地位,本公司需要不断投入资金进行技术升级,这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
本公司的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高度依赖电子信息系统以准确、及时地处理大量交易,并存储和处理大量的业务和经营活动数据。电子信息系统和通信系统可能出现的故障、重大干扰或潜在的不完善因素,将会使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受到干扰或导致数据丢失,影响公司信誉和服务质量甚至会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随着证券新业务的不断推出和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证券信息及交易系统必然需要不断升级、更新、整合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在信息系统的升级、更新、整合过程中,存在由于升级方案不完善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可能会使公司面临行政处罚或罚款、与客户发生纠纷或诉讼的风险。
证券交易系统涉及的环节众多,对部分复杂或少见的技术难题,需要协调外部专家进行会诊解决,因此存在本公司的外部信息系统软件和硬件供应商支持力度不足的风险。此外,本公司证券信息系统涉及众多银行,而各家银行在技术开发、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水平和对本公司的配合程度、支持力度不一,给信息技术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可能影响本公司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七、财务风险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基于诸多因素可能发生承销业务大额包销、自营业务投资规模过大等事项。上述事项一旦发生,如果不能及时获得足额融资款项,可能会给本公司带来流动性风险。
虽然《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的财务风险监管指标有严格的控制标准,如果达不到标准将会使证券公司失去一项或多项业务资格;且本公司一贯秉承稳健的经营风格,建立了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报告期内净资本/各项风险准备之和、证券自营业务规模/净资本等监管指标远远超过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但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动、业务经营中突发事件的产生等仍可能会对公司的流动性及业务经营造成影响。
2、融资渠道受限而导致业务发展受限的风险
在目前的政策制度下,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有限,债务融资限制较多。因此,本公司存在因不能及时获取财务资源而丧失发展机会的风险。
本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增加资本金、补充本公司的营运资金,如果发行成功,将有效降低融资渠道受限而导致业务发展受限的风险。八、合规风险
证券业是受高度监管的行业。公司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还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而被监管机关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
经纪业务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包括违规信用交易、接受全权委托、挪用客户资产、佣金价格战、违规设立网点、非法销售产品等;自营业务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包括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自营,使用非法资金开展自营,将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将自营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经纪业务混合操作,使用非自营席位从事证券自营业务,超比例持仓、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等;证券承销业务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包括保荐机构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审慎核查企业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在证券发行、信息披露中发生违规行为,或者虽然勤勉尽责,但无法证明没有过错等;资产管理业务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包括业务人员违规进行宣传推介,私自承诺收益,未按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运作客户委托资产,内幕交易损害客户利益等。
对于创新类业务,由于我国金融创新仍处于尝试性探索中,根据目前的相关政策精神,本公司通常在规范某一类创新业务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在前瞻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探索性实施。虽然本公司所进行的此类创新性活动给行业带来了实战性的经验,但是也可能因缺乏法律政策的指引而存在违规实施的风险。
此外,本公司还须遵守相关的反洗钱、监控涉嫌恐怖活动资金等法律法规。该等法律法规要求本公司采用及执行“了解客户”等政策及程序,并要求本公司向有关的监管机构申报可疑及大额交易。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证券公司应当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虽然本公司制订了内部制度以监控和防止本公司网络被利用进行洗钱活动,或被恐怖分子与组织利用,但未必能够完全杜绝本公司被他方利用进行洗钱或其它非法或不正当活动。九、人才流失和储备不足的风险
证券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竞争的关键在于人才的竞争。本公司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引进了较多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也培养了众多优秀专业人才,为公司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我国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优秀证券专业人才已成为稀缺资源。虽然本公司非常重视对这些关键人员的激励和保留,建立了相关的薪酬福利政策,但并不能保证能够留住所有的核心人才。若本公司流失部分关键优秀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构成一定风险。
证券行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更新速度较快,随时间推移,现有人才可能在知识结构、专业技能、年龄等方面出现老化,不能满足业务扩张和业务创新的需要,导致本公司不能有效把握业务扩展机遇,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将受到一定影响。十、大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后,国元集团仍将保持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如果国元集团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和干预,可能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为了充分保护本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权益,国元集团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大股东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此外,国元集团及其关联方做出书面承诺,不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不会进行有损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十一、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增加资本金、补充本公司的营运资金。资金运用的收益与我国证券市场的景气程度、本公司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对证券市场的总体把握以及本公司的业务能力都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存在不确定性。十二、本次增发完成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增发完成后,本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入后产生收益的大小及周期具有不确定性,发行当年本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具有不确定性,存在由于净资产增长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的情况
公司原名“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证函【1997】
26号文批准,由北化集团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53号文批准,北京化二于日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8,0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7,200万股,内部职工股800万股。1997年6
月6日公司注册成立,股本总额为32,00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24,000万股,社会公众股8,000万股。经深交所批准,北京化二7,20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1997年6
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北京化二”。800万股内部职工股于1997
年12月18日获准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后的公司股本结构
股本(万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股
内部职工股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二、已流通股份
(二)公司设立后股本结构和控股股东的变动情况
1、公司实施配股
1998年9月,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 号文批准,北京化二以
日上市时的总股本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国有法人股股东以现金605万元认购其可配部分7,200万股中的121万股,其余部分放弃。社会公众股认购2,400万股。配股募集资金12,6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12,233万元,于日全部到位。
配股后北京化二的股本结构
股本(万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股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二、已流通股份
2、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变更
2005年4月,北京化二的控股股东由北化集团变更为东方石化。
东方石化是依据北京市政府与中石化集团、信达公司、东方公司、北化集团签署的《北京化学工业集团乙烯系列生产厂债转股和资产重组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和交接协议的安排、以及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北京化工集团乙烯系列生产厂实施债转股的批复》(国经贸产业第【号)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日,注册资本为562,369万元。其中,信达公司出资432,53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91%;东方公司出资35,77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36%;燕山石化出资94,0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73%。
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产权函[ 号)的批准,北化集团持有的北京化二24,121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北京化二总股本的69.87%)全部作为燕山石化对东方石化的出资,成为东方石化的注册资本的一部分。
3、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的情况
日,北京化二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和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定向回购股份、重大资产出售、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北京化二定向回购东方石化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并注销
日,东方石化与北京化二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北京化二回购东方石化持有的24,121万股非流通股股份并注销,占总股本的69.87%。回购价格参考北京化二于日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为每股1.95元,回购总价款为47,035.95万元。
(2)北京化二资产整体出售
日,北京化二与东方石化签署《资产出售协议》,拟向东方石化出售全部资产和负债。资产出售完成后,北京化二现有全部业务、资产及负债将由东方石化承接。资产出售总价款参考对拟出售资产的资产评估价值,为
67,408.03万元。
上述定向回购股份和重大资产出售的差价部分20,372.08万元由东方石化向北京化二以现金补齐。
(3)北京化二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元有限
日,国元有限与北京化二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北京化二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元有限,国元有限全体股东以其持有的权益折为北京化二的股本,成为北京化二股东。
截至日停牌,北京化二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7.48元/股,以此作为本次吸收合并时北京化二的流通股价值。根据国泰君安出具的估值报告,国元有限股东确定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作价为5.01元/单位注册资本,整体作价
1,017,354.80万元。在本次吸收合并中,国元有限原股东每持有该公司1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可换取北京化二0.67股新增股份,北京化二以新增股份
1,360,100,000股支付给国元有限原有股东作为吸收合并的对价。吸收合并完成后,北京化二的总股本将变为1,464,100,000股。
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吸收合并由国元集团向北京化二的流通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北京化二流通股股东可以以其所持有的北京化二股票按照
7.48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实行现金选择权。在方案实施时,由国元集团在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向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受让公司股份,并支付现金对价。
(4)北京化二实施股权分置改革
北京化二实施定向回购股份、重大资产出售、吸收合并国元有限都是股权分
置改革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此之外,再由国元有限全体股东向北京
化二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2,080万股股份,即以截至日的流通股本
10,400万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送2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后,国元有限原股东通过吸收合并所持的公司股份将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上述定向回购股份、重大资产出售、吸收合并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号文和安徽省国资委皖国资产权函【2007】
111号文的批复。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公司字【号文核
准上述交易,同时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公司字【号文豁免了国元集团及
其关联方的要约收购义务。
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股本结构
持股数(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1,339,350,040
其中: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62,498,033
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8,104,975
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296,889,163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98,303,300
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
65,975,369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5,975,369
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8,369,409
安徽国元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195,074
高管持股①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124,749,04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4,749,960
1,464,100,000
注:① 原北京化二高管持有的公司股份
4、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
北京化二于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由“北京化二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变更为“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凤良志”,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46,410万元”
经营范围变更为“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
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
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客户资产管理;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日公司股票恢复交易,股票简称变更为“国元证券”。
二、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的股本情况
(一)股本总额
日,本公司股本总额为1,464,100,000股。
本公司股本结构情况表
数量(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78,990,545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1,178,990,54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5,109,455
人民币普通股
285,109,455
三、股份总数
1,464,100,000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日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限售情况
有限售条件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持股数(股)
例 (%) 份数量(股)
上市流通日期
安徽国元控股(集团)
462,498,033
462,498,033
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
308,104,975
308,104,975
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
296,889,163
296,889,163
口(集团)公司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
98,303,300
98,303,30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
65,975,369
份有限公司
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
60,005,000
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
28,369,409
安徽国元实业投资有
13,195,074
13,195,074
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
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
三、本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外投资情况
(一)本公司的组织结构
1、本公司组织结构
本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国证监会
有关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努力构建科学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建立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决策机构为董事会,监督机构为监事会,董
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公司管理层还设有风险控制委员会、绩效考核委员会、投资
决策委员会、投行项目内核小组、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公司内设部门有营销经
纪总部、投资银行总部、投资管理总部、客户资产管理总部、固定收益部、资本
运营部、研究中心、信息技术部、法律事务部、客户资金存管中心、董事会办公
室、办公室、机构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资金计划部、行政管理部、
稽核部、风险监管部、合规管理部等业务经营与综合管理部门。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关于核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上海设立 1 家分公司的批复》,本公司将设立上海分公司,管理上海、江苏、
浙江的证券营业部。
本公司组织结构图
发展战略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绩效考核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行项目内核小组
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
客户资金存管中心
客户资产管理总部
上海分公司(筹)
投资银行总部
投资管理总部
营销经纪总部
董事会办公室
资金计划部
合规管理部
资本运营部
行政管理部
财务会计部
人力资源部
信息技术部
风险监管部
法律事务部
固定收益部
北京办事处
党委办公室
投行业务一至四部
市场营销部
投资理财部
衍生产品部
机构客户部
交易管理部
研发发展部
运营保障部
综合管理部
投资业务部
综合管理部
私人客户部
研究综合部
各地证券营业部及服务部
2、本公司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
(1)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筹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负责公司治理的研究工作;负责公司信息报露工作;负责公司再融资和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的具体事务;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与证券监管机构的联系工作;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工作等。
(2)营销经纪总部
负责各项经纪业务流程的设计、内部控制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和执行监督,客户的开户、交易管理以及经纪业务客户资产存管工作、帐户清理和三方存管工作;负责营业部和服务部的管理、经营状况分析、目标任务管理和绩效考核;负责客户经理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客户经理考评和提成管理、经纪人制度的设计、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策划经纪业务营销活动方案及组织实施;负责与其他行业机构的业务合作,拓展经纪业务产品及销售渠道,扩大经纪业务的外延业务;负责客户的非现场服务等。
(3)投资银行总部
开展企业改制、辅导及证券的发行、承销和保荐业务;开展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和其他财务顾问业务;负责投行业务的市场研究、流程管理、风险控制、业务指导和培训等。
(4)投资管理总部
从事权益性证券以及其他证券投资,通过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在证券市场上进行买卖交易,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公司获取最大的证券投资收益,主要围绕股票投资组合、债券投资组合、基金投资组合和衍生品投资组合开展研究、投资、风险控制、绩效评估等工作。
(5)客户资产管理总部
负责研究、设计、开发、申报各项集合理财产品,建立和完善产品销售体系及销售网络;根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研究投资策略,制定相关的投资方案并推进实施,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和受托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等。
(6)客户资金存管中心
负责客户开户及资料的管理;客户资金清算业务;客户资产托管、登记和客户资金独立存管;客户资金的划付和相应的核算管理等。
(7)研究中心
提供宏观经济、行业、证券市场和公司研究、投资价值分析和定价分析;为公司的机构大客户提供研发和咨询服务;承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委托的研究课题。
(8)资本运营部
作为公司的创新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各项创新业务,包括资产证券化业务、并购重组与整体上市等财务顾问业务、直接股权投资业务筹备工作、股份报价转让筹备工作等。
(9)固定收益部
开展交易所市场新股申购、债券(含国债、可转债、可分离债和公司债)投资业务;开展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一级市场债券承(分)销、债券远期交易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业务,以及监管部门认可的投资业务。
(10)机构管理部
代表公司依法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日常联络;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支持、指导和相关服务;及时了解、掌握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业务、重大财务和风险管理事项以及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报告;负责提出控股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考核奖惩方案建议,并配合公司委派的控股子公司董事做好经营目标的确定准备工作;依法全面了解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财务、人事、劳资、管理等运营情况;定期了解、掌握控股子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经营状况,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等。
(11)合规管理部
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合规政策开发、合规审查、咨询、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责,包括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进行合规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评估对公司合规管理的影响,修改、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组织实施反洗钱和信息隔离墙制度等。
(12)风险监管部
对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提出建议和报告;参与各业务部门的制度修订和流程设计,督促各部门强化内部控制;监控各项业务的运作,及时报告、记录、处理各种异常情况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按月提供风险监控报告,定期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风险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执行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各项决
定;加强风险监管队伍的建设,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制定风险管理各项制度。
(13)稽核部
负责对公司以及所属机构的业务、财务、会计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效益性、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定期审计并测试公司各主要业务风险管理过程和内部控制方法,对风险管理职能的独立性和总体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根据对风险的评估确定审计频度。
3、公司下属营业部及证券服务部情况
截至 日,本公司拥有48家证券营业部和20家证券服务部,该等证券营业部和服务部的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本公司证券营业部基本情况
营业部名称
营业部地址
北京西坝河南路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甲 1 号金泰大厦4 层
北京东直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 号天恒大厦9 层
广州江南西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广州市江南西路 8-10 号
中山悦来南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中山市悦来南路君悦时尚广场2 层
深圳百花二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二路48 号
深圳深南大道中国凤凰大厦证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号楼 10 层)
上海东方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东方路738 号裕安大厦裙楼四楼
上海虹桥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虹桥路 1720 弄9 号
上海斜土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斜土路 500 号一、二楼
上海中山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中山北路 1958 号华源世界广场三楼
上海复兴西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复兴西路268 号
上海襄阳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襄阳北路93 号
合肥长江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路514 号
合肥红星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合肥市红星路91 号
合肥庐江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路 123 号
合肥长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229 号
合肥寿春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合肥宿州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0 号安徽信托大厦一、二层
合肥九狮桥街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合肥市九狮桥街45 号
合肥金寨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 118 号
合肥芜湖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 168 号
阜阳颖州南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阜阳市颖州南路58 号绿洲大厦二、三楼
宿州汴河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路365 号
淮北淮海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淮北市淮海路231 号工人文化宫
淮南国庆中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淮南市国庆中路 118-2 号
淮南朝阳中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淮南市朝阳中路房开综合培训楼
蚌埠胜利西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 1 号中良大厦三层
芜湖北京东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249 号财政信托大厦一、二层
芜湖九华山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山路 154 号
芜湖黄山西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芜湖市黄山西路证券大厦
滁州琅琊东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东路58 号
马鞍山湖南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南路22 号
铜陵义安南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南路 10 号东方大厦四楼
安庆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238 号
巢湖健康中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巢湖市健康中路238 号农行大厦二层
六安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路 88 号新鑫大厦
宣城状元北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宣城市状元北路7 号
无锡学前街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无锡市学前街 5 号
沈阳北站路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115 号A 座 10-11 层
大连金州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和平路243 号
青岛辽宁路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青岛市辽宁路153 号
青岛源头路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青岛市源头路27 号
青岛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青岛市山东路177 号
青岛延安路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青岛市延安路83 号
青岛四流中路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青岛市四流中路44 号
天津浦口道证券营业部
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25 号
重庆观音桥步行街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6 号未来国际大厦裙楼7 层
杭州西湖大道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 193 号定安名都3 层
表4-3-2 本公司证券服务部基本情况
服务部名称
服务部地址
淮南市国庆中路证券营业部潘集区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长江路建行四楼
宿州市汴河路证券营业部泗县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泗县国防路 111 号供销大楼
宿州市汴河路证券营业部砀山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砀山梨都大厦二楼
宿州市汴河路证券营业部萧县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萧县龙城镇中山路 152 号
阜阳颖州南路证券营业部颍上县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颍上县邮政大楼二楼
阜阳颖州南路证券营业部太和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中路24 号
阜阳颖州南路证券营业部亳州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亳州市谯陵路 105 号古井大酒店一楼
阜阳颖州南路证券营业部界首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路53 号
合肥宿州路证券营业部遥海长江东路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东路 85 号
合肥长江路证券营业部蒙城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蒙城县新城西路26 号建银大厦
巢湖健康中路证券营业部庐江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庐江县路庐城镇工行巷 1 号
滁州琅琊东路证券营业部天长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天长市石梁西路
滁州琅琊东路证券营业部全椒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全椒县襄河镇吴敬梓路
芜湖北京东路证券营业部南陵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南陵县城关陵阳路农行大楼2 楼
安庆人民路证券营业部望江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望江县华阳镇望华路7 号(人民剧场三楼)
安庆人民路证券营业部桐城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桐城市龙眠路47 号
宣城状元北路证券营业部黄山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新安北路23 号6 楼
蚌埠胜利西路证券营业部怀远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怀远县禹王路338 号2 楼
六安人民路证券营业部霍山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
淮北淮海路证券营业部杜集区证券服务部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矿山集供销社商场二楼
(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主要控股、参股了国元(香港)、国元期货和长盛基金。
本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国元证券(香港)
国元期货有限
长盛基金管理
子公司名称
2006 年7 月 19 日
1998 年9 月28
1999 年3 月26
60,000 万港元
10,000 万元
15,000 万元
35,000 万港元
10,000 万元
15,000 万元
合计拥有权益
证券买卖、期货交易、财
基金募集、基金销
务顾问、投资及投资组合
期货经纪业务,期
售、资产管理及中
管理、放债服务以及海外
货咨询、培训
国证监会许可的
证券市场买卖业务
34,659.93 万元
26,127.60 万元
81,243.25 万元
33,338.63 万元
10,274.51 万元
52,771.79 万元
1,818.98 万元
2,752.94 万元
57,294.17 万元
76.73 万元
117.93 万元
24,007.24 万元
是否经审计
华普天健高商会计
安永华明会计师
审计机构名称
丁何关陈会计师行
师事务所(北京)
注:① 国元(香港)按照香港财务报告编制准则编制的2008年财务报告已经丁何关陈
会计师行审计,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予以调整。
1、国元期货
国元期货成立于日,初始注册资本4,500万元。2006年9月,国元有限与国元集团、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粮油签订关于国元期货的增资扩股协议,国元有限投资5,500万元入股国元期货。增资后,国元期货的注册资本增加到10,000万元,其中国元有限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5%,为控股股东。2007
年7月26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期货字【号文批准了国元期货的增资申请。日,该公司由“国元安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更名为“国元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长盛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6号文批准,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于1999
年3月联合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设立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2001年10月,国元
有限承继了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长盛基金25%股权。
2003年11月,国元有限受让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长盛基金25%股权,并向安徽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转让长盛基金1%的股权,其持有长盛基金的股权比例由25%变更为49%。上述股权转让于2004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
153号文批准。
2007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号文批准,国元有限向新加坡星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长盛基金8%股权,其持有长盛基金的股权比例变更为41%。200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批准,长盛基金实施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注册资本增至15,000万元。
3、国元(香港)
详见本章 “十一、本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除上述控股、参股公司外,本公司还持有徽商银行116,257,210股股份,占徽商银行总股本的1.42%。中国证监会于日作出 《关于国元证券持有徽商银行股权有关问题的函》,对本公司持有徽商银行的股权不持异议。
四、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日,国元集团持有本公司462,498,03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31.59%;国元信托持有本公司308,104,97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1.04%;国元实业持有本公司13,195,07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90%。同时,国元集团是国元信托第一大股东,拥有该公司49.69%的股权,并且国元集团和国元信托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国元集团还拥有国元实业100%的股权。因此,国元集团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比例为53.5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国元集团系安徽省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安徽省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安徽省人民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督和管理安徽省属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
本公司的产权关系
安徽省国资委
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安徽国元实业投资有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
限责任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国元集团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过仕刚
注册资本:30亿元整
成立日期:日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7(1/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控股企业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资本运营,资产管理,收购兼并,资产重组,投资咨询。
税务登记证号码:611
2、国元集团对外投资情况
除本公司外,国元集团投资的企业见下表:
国元集团投资的其他主要企业基本情况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
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
件所列的为准。
项目投资、管理及咨询,高新技术
及产品开发、转让、销售,房地产
安徽国元投资有限责任
开发、销售及租赁服务,物业管理,
企业财务顾问及担保,企业资产重
组、兼并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服务,商业信息咨询服务
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农房保
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森林火
灾保险等农业保险业务,财产损失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
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公司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
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上述保险
业务的再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
安徽国元建设投资有限
项目投资、管理、咨询服务,物业
管理,建材销售。
资本经营管理,兴办经济实体,物安徽国元实业投资有限
业管理,物业代理,投资咨询服务,责任公司
房屋租赁。
芜湖国信大酒店有限责
客房、餐饮、桑拿、美容美发、娱
乐服务;日用百货销售。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
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
国元保险经纪有限责任
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
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和风
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
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住宿、饮食、糖烟酒、日用百货、
黄山国元大酒店
针纺织品、理发。
3、国元集团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国元集团2008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90,995.37
307,437.72
1,429,984.54
630,907.69
133,504.21
(三)股份质押情况
国元集团于日将持有的本公司8,850万股股份作为质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贷款,期限一年。日,国元集团以持有的本公司13,000万股股份作为质押物,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贷款,期限三年。截至目前,国元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21,8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2%。
五、本公司主要业务
主营业务:证券业务。
经营范围: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六、证券行业概况
(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概况
新中国证券市场起源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国家国库券的发行、转让以及深圳、上海等地企业的公开募股集资活动。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使我国证券市场从试点迈入逐步规范、快速发展的轨道。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虽然不乏曲折和坎坷,但仍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根据中国证监会、登记公司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Wind资讯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日,沪、深两市投资者开户数量达到15,198.01万户,境内上市的A股和B股上市公司共有1,604家,上市证券总数为2,148支,上市股票总数达1,690支,市价总值为121,366亿元。2008年度股票基金累计成交金额
272,944亿元,债券累计成交金额为28,601亿元。我国证券市场在改善融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的范围和程度日益提高,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日趋完善、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以及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我国证券市场的内部结构与外部环境将更趋和谐。
证券业在经济体系、金融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历来就是各国政府发展和监管的重点。与行业不断发展和完善相适应,我国证券监管制度也经历了不断变革和调整的过程。
(二)我国证券行业管理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日修订、自
日起施行的《证券法》,进一步确立了当前我国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模式。
1、行业监管体制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证券行业形成了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为主,中国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
(1)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经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承担如下职能:
① 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
② 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
③ 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④ 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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