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首套房及二套房做成首套的骗局,是怎么认定的

如何正确认定二套房?|二套房|首套房|房产_新浪新闻
如何正确认定二套房?
如何正确认定二套房?
原标题:如何正确认定二套房?
  近日,有读者咨询:二套房不论是首付还是贷款利率,都比首套房门槛要高?哪些房子认定是二套房呢?对此记者采访了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银行业内人士。  首先,如果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的,属于二套房。因为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  未成年人名下有房产,其成年后再次贷款购房的,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原先房产未出售,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如果是出售后再买,则属于首套房。  此外,不论购房者名下是有全款还是贷款结清或贷款未还清的住房,再贷款购房均会被算做二套房。  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只要房贷结清,则会被算做首套房。但是,公积金不给第三套房提供贷款。  如果婚前男女中的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因为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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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有一个哥们,他是家里的长子,已经上班几年了,之前父母买过一套底商,按在他的名下,目前还有一年多的贷款,还没还清贷款,现在又想买一套商品房;
他的问题是:这个算是一套房,还是算作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利率会不会上浮?
已经非常明确的告诉了他,他这属于一套房,这是为什么呢?
第一:怎么认定一套房?
不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是一个政策,那就是认贷不认房,什么意思呢?
也就是说,只要你之前有房是全款,或者之前买的房贷款已经还清,不论是公积金还是商业贷款,统统按照一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执行;
他这个情况,也有贷款,但是是商业用房,和住宅是两个体系,商业用房不算做住宅用房体系内;
目前,第一套房的首付与利率是多少呢?
商业贷款的首付是30%,2015年执行过一段时间25%,还有20%的情况;
2017年全部首付30%首付,还有部分银行是25%的首付;
贷款利率,一般是基准利率不是,公积金贷款利率3.25%,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是4.9%,就这么一个情况;
值得提醒的一下是:
商业住房贷款虽然不算做住宅体系内,但是在审批贷款的时候,会考虑你家的收入和支出比;
也就是说,收入必须大于支出的一倍以上,才可以审批放贷;
第二:二套房怎么认定?
二套房的认定,就是之前有一套房,还在贷款当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属于二套房了;
商业用房,不算做其中;
二套房的公积金首付,比例是30%,贷款利率3.25%;
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40%,利率是4.9%,各个银行有上浮的先例;
三套房怎么认定?
三套房,就不考虑贷款的问题了,而是认房不认贷,不管你有没有贷款,只要是第三套房,原则上公积金一定是禁止贷款的;
三套房的首付与利率,各个银行,就有很大的差别,需要各自去咨询了;
第三:组合贷款什么申请?
组合贷款,就是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够了,或者是从商业贷款转到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
那就只好采取组合贷款的模式,对不对?
组合贷款的利率,首付怎么进行?
组合贷款的首付只能执行商业贷款的最低首付,一套房就是30%,二套房就是40%了;
利率是各个额度还款分开进行利率计算,公积金就是按照3.25%执行的,商业带贷款就是按照4.9%执行的;
利率就是,各是各的事;
阿永哥点评:
一是不论怎么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和首付,都是最划算的;
关于异地能不能使用公积金,现在各地政策不一样,有待全国统一系统的支持;
二是商业用房的贷款与住宅的贷款,不发生任何关系;
但是审批贷款的时候,会考虑还贷能力问题,收入和支出比,必须符合规定才可以;
买房卖房,怎么增值,怎么识破买卖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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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房贷政策 首套房和二套房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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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子女名义购房
  案例:安先生名下有一套住房,夫妻俩想为正在上高中的儿子(现未成年),购置一套房留作日后结婚使用,想以儿子的名义再申请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国十一条”中的条款,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安先生家庭用儿子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也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的,即需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如果卖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则可以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未成年有房产
  成年后再购房
  案例:常先生父母曾在其未成年时过户一套房产给他。现如今常先生为了避免日后房价再上涨,想以自己的名义再贷款买一套房。
  解析:像常先生这种情况,如果再贷款购房的话,是会被认定为二套房的,因为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常先生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房。
  全款购住房再贷款购房
  案例:丁女士名下现有一套住房,为之前全款购买,因为父母在老家年岁已大,想在其现在居住的小区再买一套房来接老人居住,以便照顾他们。
  解析:虽然丁女士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丁女士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是会被认定为二套房的。
  贷款买房出售后再买
  案例:鄂先生2000年曾贷款购买过一套房产,现考虑到孩子上学问题,想将此房产出售后,去孩子学校附近再买一套房来居住。
  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鄂先生将这套房产出售后,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先商贷买房再用公积金
  案例:范女士第一次贷款购房时使用的是商业贷款。后来单位为其缴存了公积金,她想卖掉现在的房子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
  解析: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作二套房,所以,范女士如使用公积金再购房的话,首付比例也将为50%。
  婚前一方有房婚后再买房
  案例:关先生结婚前曾贷款购买过一套房,现已与韩小姐结婚多年,想用韩小姐的名义再贷款购买一套住房。
  解析: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是夫妻肯定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不能提供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夫妻贷款购房离异再买房
  案例:艾先生和简小姐结婚后共同贷款申请过住房,两人离异后,该房产判给了简小姐,艾先生想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
  解析:艾先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话,是会被算作二套房的。因为目前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是既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借款的贷款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以上为银行认定二套房的标准 具体房产知识 参考 我要A家家居网
回答者:m***6 |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
个人房贷中家庭住房套数
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
您没贷款,不属【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
不算二套房
回答者:x***5 |
若您老婆的房产之前无办理银行贷款则无论农税还是银行都算绝对的首套请放心购买!
若您老婆的房产之前有办理银行贷款则农税算首套银行贷款按二套房执行。即可以按首套房标准缴纳税费按照二套房银行贷款标准办理按揭。
回答者:d***8 |
卖掉的不算 你现在有的这套房子是否在贷款 如果公积金贷款则不算在内
如果已结清 你再买房子 算第一套。未结清算第二套
三大原则为:一是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二是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再购房时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三是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
回答者:g***5 |
  60M的房子,用你的名字是1%,用你父母的名字是3%。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
  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税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号)第一条有关契税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一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号
  颁布时间: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有效启动房地产市场,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房地产市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营业税和契税的政策问题
  为了切实减轻个人买卖普通住宅的税收负担,积极启动住房二级市场,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为了支持住房制度的改革,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关于空置商品住房税收政策问题
  为了加快住房资金周转,降低金融资产的风险,促进积压空置商品房的销售,对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销售时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在2000年底前予以免税优惠。
  空置商品住房屋限于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
  三、关于土地增值税征免政策问题
  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自日起执行。部分地区在此之前越权自行制定的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凡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改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号
  颁布时间: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自日起实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号
  颁布时间: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房地局:
  为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出售自有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个人出售除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三)职工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用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一)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
  (二)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三)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四)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四、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为了确保有关住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各级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与税务机关加强协作、配合,主管税务机关需要有关本地区房地产交易情况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及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
回答者:g***8 |
您目前处于未登录状态& 个人首套房和二套房如何认定?
个人首套房和二套房如何认定?
在泰州想贷款买房,之前没贷款买过房,首套房和二套房标准是怎么认定的,契税差别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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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8个回答
拿海陵区来说的话就是海陵区你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子!
你名下只有一套房叫首套,契税跟面积和卖家几套房有关系!
首套房子是个人名下的第一套房
首套房是你家庭名下的第一套房子
江苏省内唯一一套住房
你可以去国土局21号窗口,打无房证明。
首套房契税1.5%,二套房2%。
首套房是名下的第一套房子
利率上浮了 首付比例高了
一般是在4到5成左右吧
首套必须是在更名过后完事,再买别的房子不算二套
以家庭为单位,你和你媳妇属于一个家庭,所以你们买房算首套房
目前国家规定,重庆只能首套房屋,首次贷款才能使用公积金,以前贷过款,暂时都不能使用公积金
首付三成.有的楼盘最低可以做到两成
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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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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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购房者或者一个房产行业的从业人员,你现在能透彻的判断如何算首套房、如何算二套房吗,以及对9.30房贷新政中“认贷不认房”有深入理解吗?今天小编为大家详细解读下:如何认定首套房、二套房及认贷不认房。
一、“首套房”认定标准 日,央行、银监会刚刚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首套房贷利率为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同时,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下面为大家总结了首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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