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员工购买五险缴纳基数按照五险缴纳基数基数个人应缴纳403.04但是公司扣员工600员合理吗?

翰林汇:公开转让说明书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2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消费者消费方式变化及IT厂商销售模式调整可能造成行业下行的风险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信息的沟通变得更为便利,互联网的发展不仅仅是技术的革新,更带来一种新的消费方式,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以购买到需要的商品。一些厂商利用其强大的产品线组合、规模优势和品牌知名度尝试通过其官方网站直销产品,以缩短通路、实现将产品快速送达用户手中,给全国性的分销商带来一定的挑战;电商因其便利性、成本低等因素受到各大 IT厂商的关注,加大了对其直供力度,挤压了分销业的市场空间;作为规模较大的IT 分销企业,公司若不能发挥自身的渠道优势和运营管理优势应对新的商业模式的冲击, 经营将面临下行的风险。   
二、 核心产品销售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为笔记本电脑,报告期内平均销售额占主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75.00%以上, 是公司的核心销售业务,也是公司持续、稳定收益的主要来源。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消费电子产品日新月异,新产品不断涌现,用户的使用习惯和消费观念不断发生变化。虽然公司 以市场为导向,不断优化销售产品结构,但仍存在核心产品被新产品逐渐替代、新业务增长不达预期的风险,从而引起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三、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维持在85%-90% 的区间,其中对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的采购占比为40%左右,对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的采购占比为20%左右,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较为集中 。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与IT行业特点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单个供应商采购额占比均未超过 50%,且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行业集中度较高的特点仍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TCL 集团,截至
日,直接持有公司 73.69%的股份,此外, 其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黄旭斌担任公司董事长,高级副总裁史万文以及副总裁袁冰担任公司董事,占公司董事会人数比例超过50% ,因而 TCL集团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决策、董事会决策、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经营管理、人事任免等产生重大影响。虽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公司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机制 ,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如凭借其控股地位,通过不当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作出有利于控股股东的决策,则产生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1-1-3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五、存货减值风险   
日,公司存货账面总额为102,162.93 万元,占报告期末总资产的50.50%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8.39% 。公司存货主要为以笔记本电脑为主的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价格下行压力较大;
另一方面,公司存货运输频率高,在途时间较长,存在损毁、灭失的可能。虽然各大 IT厂商一般都出台了对IT 产品的价保政策,公司均购买了针对存货的财产险及货运险,但若出现管理不当,仍存在存货减值的可能,从而对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15年 5月 31日,应收账款账面总额为 76,726.16 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38.13%,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13.82%。公司客户主要为渠道经销商及电子商务企业,报告期内销售回款情况总体良好。
虽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并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购买了国内贸易信用险, 但若客户经营出现不稳定因素,导致信用降低、支付困难等情形,仍可能产生一定的坏账损失,对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七、流动性风险  
分销行业对于资金需求量较大,主要用于存货储备和应收账款占用 ;2015年5月份,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了分配55,692.55万元利润的决议,该应付股利形成公司的流动负债。公司业务规模较大,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及向金融机构融资,股利分配前,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63%,与同行业相比,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股利分配后资产负债率为84.63%,高于同行业水平。如果公司融资渠道受阻未能及时增加流动资金,或业务运转不良,将导致流动性风险,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1-1-4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八、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下属企业未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存在补缴或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全体员工均依法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母公司均已全部足额缴纳所属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此产生的劳动争议或纠纷;但控股子公司北京尚派及其控制的部分子公司存在未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未来期间上述子公司可能存在补缴或被处罚等风险。上述情况若发生,将使公司报告期内的利润总额减少约 0.94%。   
九、向关联方借款余额较大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需从外部借入资金用于业务发展。截至日,公司向关联方财务公司借入资金余额为49,500万元。  
财务公司为合法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备较强的金融服务能力,相对于外部银行,在同等资金成本下,
财务公司借款更为便捷、及时。 公司根据采购付款的特点和需求,以随借随还的方式向财务公司借入流动资金借款, 该类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每笔借款双方都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该类借款业务将持续发生,
属经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均按市场利率为基础确定资金成本, 未出现不公允的情况。虽目前向关联方借款余额较大,但公司周转顺畅,盈利能力较强且信用记录良好,偿债能力较好,有较多的债权融资渠道供选择,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借款的依赖性,独立性亦不因关联方借款而受到威胁。   
十、报告期末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  
2014年和2013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49,876,224.20元、 124,201,616.59元、 -50,442,246.18元,2015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前两个年度呈现较多的现金流出,且为较大金额的负数。公司的销售业务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影响, 二季度及春节前后销量会有所下降,销售淡季回款相对较慢,若公司未能按计划控制现金支出,短期内可能会对经营资金周转造成一定的影响。   
1-1-5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十一、与上市公司有关的重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TCL 集团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一)关于此次翰林汇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TCL 集团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于2015 年9月 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并于 2015年 9月 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相关公告。根据TCL 集团的《公司章程》,本次翰林汇挂牌转让事项不需要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TCL 集团有关本次翰林汇申请在全国股份系统转让挂牌事宜所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符合翰林汇章程规定。   
(二)公司承诺,本次挂牌前所属上市公司符合证券交易所及监管部门要  求并充分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挂牌前后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保持与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一致和同步 。   
(三)TCL集团上市以来公开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 年1月 2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 [2004]1号文批复,TCL集团于 2004年1月 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 4.26元价格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4,395,944 股,其中,向社会公开发行590, 000,000股,向 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发行404,395,944 股,用于换取其持有的TCL 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吸收合并TCL 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该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513,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得资金为人民币   2,419,905,100元。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为兼并收购国内外多媒体电子及白家电企业或组建合营企业、新型微显示大屏幕投影电视机/显示器、物流平台技术改造、企业信息化技术改造、半导体制冷技术系统研发项目、2.4G 无绳电话扩大出口及内销项目、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 年1月 7日以证监许可 [2009]1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TCL集团采取向 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50,600,000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4,54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5,938,650 元。募集资金投向为中小尺寸液晶电视模组一体化制造项目、大尺寸高清晰液晶电视模组一体化制造项目、液晶电视整机一体化项目。   
1-1-6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日以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TCL集团采取向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01,178,273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2,076,824.5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03,669,764.08 元。募集资金投向为8.5 代液晶面板生产线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 年2月13 日以证监许可[ 号文《关于核准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TCL集团采取向八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917,324,357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767,098.2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0,649,755.13元,募集资金投向为收购深超公司持有的华星光电 30亿元注册资本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 [号文《关于核准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TCL集团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2,727,588,511股 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659,987.9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18,009,150.78 元。募集资金投向为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第8.5 代TFT-LCD(含氧化物半导体及 AMOLED)生产线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资金均不存在投向翰林汇业务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翰林汇占TCL集团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归母净利润)等财务数据的比例如下:   
1-1-7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2013年度   
单位:万元   
占比   资产总额
7,808,063.70
151,166.21
1.94%   营业收入
8,532,408.60
1,245,669.56
14.60%   利润总额
362,846.30
8.2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0,906.70
10.5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416,831.60
4.32%   
2014年度   
单位:万元   
占比   资产总额
9,287,688.60
166,050.83
1.79%   营业收入
10,102,867.50
1,357,826.16
13.44%   利润总额
505,902.10
6.39%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18,320.60
7.51%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819,434.90
4.18%   
单位:万元   
占比   资产总额
11,230,919.90
267,305.62
2.38%   营业收入
4,668,383.40
679,703.59
14.56%   利润总额
237,313.50
6.31%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2,139.30
6.87%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2,449,162.80
1.28%   
1-1-8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来源于公司 的比例均较小,本次挂牌不改变TCL 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以及对公司予以合并报表的控制权状态,对 TCL集团持续盈利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TCL集团独立上市地位。   
(五)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除翰林汇股东在二级市场上持有少量TCL集团股票的情况外,TCL集团及所属其它企业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员不存在持有翰林汇股份的情况;除TCL 集团执行董事、财务总监黄旭斌担任公司董事长外,
TCL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任职。   
(六)公司的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技术等资源要素与TCL集团的相关资源不存在冲突、共用或依赖的关系,相互独立运营,翰林汇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1-1-9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录  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释义 ....................................................................................................................................... 13   第一节 基本情况 ................................................................................................................... 18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8   
二、股票公开转让基本情况 .................................................................................................... 19   
三、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 19   
四、公司股权结构图 ................................................................................................................ 21   
五、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21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58   
七、报告期内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简表 .................................................................... 63   
八、本次挂牌相关机构的基本情况
........................................................................................ 64   第二节 公司业务 ................................................................................................................... 67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 67   
二、内部组织结构与主要生产流程及方式 ............................................................................ 72   
三、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 ................................................................................................ 95   
四、与业务相关的其他情况 .................................................................................................. 106   
五、商业模式 .......................................................................................................................... 119   
六、公司所处行业概况、市场规模、行业基本风险及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 ................... 121   第三节 公司治理 ................................................................................................................. 145   
一、公司治理情况 .................................................................................................................. 145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治理机制的讨论与评估 ...................................................................... 145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149   
四、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情况 .......................................................... 156   
五、同业竞争 .......................................................................................................................... 158   
六、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 166   
1-1-10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说明 .................................................................. 167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 170   第四节 公司财务 ................................................................................................................. 172   
一、报告期的审计意见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172   
二、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92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和对利润的影响........................................... 196   
四、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利润形成情况及现金流量分析
.......................................... 227   
五、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主要资产情况及重大变化分析 .................................................. 245   
六、公司报告期重大债务情况
.............................................................................................. 273   
七、报告期股东权益情况 ...................................................................................................... 279   
八、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重大关联方交易情况 .............................................................. 282   
九、需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97   
十、历次评估情况 .................................................................................................................. 297   
十一、股利分配政策和报告期分配情况 .............................................................................. 298   
十二、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 300   
十三、公司风险因素及对策 .................................................................................................. 304   
十四、公司整体发展目标和各个业务板块的中长期发展计划........................................... 308   第五节
有关声明 ............................................................................................................... 311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11   
二、主办券商声明 .................................................................................................................. 312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 313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14   第六节
...................................................................................................................... 315   
一、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 315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315   
三、法律意见书 ...................................................................................................................... 315   
四、公司章程 .......................................................................................................................... 315   
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 .............................................................. 315   
1-1-11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六、其他与公开转让有关的重要文件 .................................................................................. 315   附表一《公司股东及股份情况一览表》 .............................................................................. 316   附表二《TCL集团控制的主要中国境内企业一览表》
....................................................... 324   附表三《TCL集团控制的主要中国境外企业一览表》 ....................................................... 348   附表四《翰林汇管理层控制的其他企业业务情况一览表》 .............................................. 362   附表五《翰林汇管理层兼职情况一览表》 .......................................................................... 364   附表六《翰林汇经营场所租赁情况一览表》 ...................................................................... 373   
1-1-12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一般类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翰林汇
指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更名前的翰林  
汇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翰林汇有限
指翰林汇软件产业有限公司或翰林汇信息产业有限  
公司   TCL集团、集团
指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CL实业
指TCL 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南华西实业
指广州南华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永聚源
指深圳永聚源电子有限公司   小飞投资
指深圳市小飞投资有限公司   高创连胜
指北京高创连胜计算机设备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小可投资
指深圳市小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鑫创连胜
指北京鑫创连胜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益佳永泰
指北京益佳永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永盈通泰
指北京永盈通泰投资咨询中心   北京尚派
指北京尚派正品科技有限公司   和诚诺信
指北京和诚诺信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尚派
指湖南尚派正品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尚派
指陕西尚派正品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替替
指陕西替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尚派
指云南尚派正品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尚派
指贵州尚派正品科技有限公司   
1-1-13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四川尚派
指四川尚派正品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尚派
指新疆尚派正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曲靖尚派
指曲靖尚派正品科技有限公司   玉溪尚派
指玉溪尚派正品科技有限公司   泰科立集团
指惠州泰科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
指TCL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酷友科技
指惠州酷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TCL工业研究院
指深圳TCL 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及西安TCL 工业研  
究院有限公司   TCL国际酒店
指惠州市TCL 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惠州TCL 电器销售
指惠州TCL 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汇银通公司
指深圳市前海汇银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物流公司
指为公司提供仓储、配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公司   神州数码
指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长虹佳华
指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指公司于2015 年8月17日与 TCL集团签订的《金  
融服务框架协议》   本公开转让说明书
指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财政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证监会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版权局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券商、中信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14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1-5月   
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关联关系
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  
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系统业务规则》
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公司章程》
指2015 年8月10日由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翰林汇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指2015 年8月10日由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翰林汇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指2015 年8月10日由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翰林汇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指2015 年8月10日由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翰林汇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指2015 年8月10日由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翰林汇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2015 年8月10日由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翰林汇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2015 年8月10日由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翰林汇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
指翰林汇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翰林汇董事会   监事会
指翰林汇监事会   三会
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董、监、高
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事规则
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   
1-1-15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本公司在从事传统分销业务的同时,为上游厂商及下  增值分销
游客户提供包括产品研究、市场策划、价格管理、终  
端管理、库存管理、信息管理等增值服务   
指建立销售渠道 ,指某种商品(Commodity)或服务  分销
(Service)从生产者(Producer)向消费者(Consumer)转移  
的过程中,取得这种商品、服务所有权帮助所有权转  
移所有企业和个人   二级分销
指相对于一级分销而言,是小区域的代理,从一级分  
销那里进货分销  零售
批发的对称,商品经营者或生产者把商品卖给个人消  
费者或社会团体消费者的交易活动   IT产品
指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移动互联产品以及周边配  
移动互联产品
手机、平板电脑  
指计算机(Computer)、通讯(Communication)和消费电  3C卖场
子产品(Consumer Electronic)三类电子产品的简称,3C  
卖场即统一品牌形象、运营方式在全国或部分地区主  
要经营上述三类产品的卖场   
电商即电子商务,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  
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  电商
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  
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  
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  
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渠道商
是指连接制造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众多中间企业,包括:  
批发商,经销商、零售商,代理商和佣金商等等   
企业对企业之间的营销关系,它将企业内部网,通过   B2B
B2B 网站与客户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网络的快速反  
应,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促进企业的业务发  
其中文简称为"商对客"。"商对客"是电子商务的一种  B2C
模式,也就是通常说的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  
务商业零售模式   
即Online To Offline (在线离线/线上到线下),是指  O2O
将线下的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让互联网成为线下  
交易的前台   HLH
指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是全球著名的信息  IDC
技术、电信行业和消费科技咨询、顾问和活动服务专  
业提供商。   
1-1-16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电脑
是一种用于高速计算的电子计算机器,可以进行数值  
计算,又可以进行逻辑计算,还具有存储记忆功能   笔记本电脑
是一种小型、可携带的个人电脑,通常重1-3公斤  
是一种独立相分离的计算机,完完全全跟其它部件无  台式电脑
联系,相对于笔记本和上网本体积较大,主机、显示  
器等设备一般都是相对独立的,一般需要放置在电脑  
桌或者专门的工作台上   
是指像个人电脑一样,具有独立的操作系统,独立的  智能手机
运行空间,可以由用户自行安装软件、游戏、导航等  
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程序,并可以通过移动通讯网络  
来实现无线网络接入手机类型  平板电脑
是一种小型、方便携带的个人电脑,以触摸屏作为基  
本的输入设备。   平板手机
屏幕尺寸介于典型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之间的智能  
通信设备,一般被认为在 5.3英寸至 7英寸  
直辖市、特别行政区、GDP 大于1600 亿且市区人口  一级城市
大于200 万的城市:北京、天津、沈阳、大连、哈尔  
滨、济南、青岛、南京、上海、杭州、武汉、广州、  
深圳、香港、澳门、重庆、成都、西安(18个)  
其他副省级城市、经济特区城市、省会、苏锡二市:  
石家庄、长春、呼和浩特、太原、郑州、合肥、无锡、  二级城市
苏州、宁波、福州、厦门、南昌、长沙、汕头、珠海、  
海口、三亚、南宁、贵阳、昆明、拉萨、兰州、西宁、  
银川、乌鲁木齐(25个)  
14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经济发达且收入高的城市:唐  
山、秦皇岛、淄博、烟台、威海、徐州、连云港、南  三级城市
通、镇江、常州、嘉兴、金华、绍兴、台州、温州、  
泉州、东莞、惠州、佛山、中山、江门、湛江、北海、  
桂林(24个)  
其他人口大于100 万的城市、重点经济城市 :邯郸、  四级城市
鞍山、抚顺、吉林市、齐齐哈尔、大庆、包头、大同、  
洛阳、潍坊、芜湖、扬州、湖州、舟山、漳州、株洲、  
潮州、柳州(18个)  
其他著名经济城市、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人口大于 50  
万、重点旅游城市:承德、保定、丹东、开封、安阳、  五级城市
泰安、日照、蚌埠、黄山、泰州、莆田、南平、九江、  
宜昌、襄樊、岳阳、肇庆、乐山、绵阳、丽江、延安、  
咸阳、宝鸡(23个)  六级城市
上述城市以外,其他城市均为第六级   注:本公开转让说明书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四舍五入引起的。   
1-1-17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旭斌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日   注册资本:
130,000,000元   总股本
130,000,000股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2号实创大厦东区四层  邮编:
100085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蔡建明   电话:
010-   传真:
010-   电子邮箱:
  网站:
http://www.highly.com.cn/
根据《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  
电脑与电子产品零售和 技术产  所属行业:
品经销商;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  
引》,公司属于F5177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5273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等行业  
IT产品的销售服务业务,致力于为国内外知名 IT  主要业务:
厂商提供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移动互联产品及  
其配件的销售及相关的物流、金融等增值服务   组织机构代码:
1-1-18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二、股票公开转让基本情况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股票总量:
130,000,000股   
挂牌日期:
协议转让   
三、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挂牌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系统业务规则》第2.8 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1-1-19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公司现有股东持股情况及本次可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股份数量如下:  
持股比例本次可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转  
让的股份数量(股)   
95,800,000
31,933,333   
杨连起等6名董、监、高
12,537,000
3,134,250   
其它91名自然人股东
21,663,000
21,663,000   
130,000,000
56,730,583   
详细情况见附表一《公司股东及股份情况一览表》。   
(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TCL 集团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严格遵守《系统业务规则》第2.8 条“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之规定。  
公司董事黄旭斌、史万文、袁冰、杨连起、贺显武承诺,
在其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监事杨安明、陈以辉、叶卫江承诺,在其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连起、蔡建明、高戈、徐新承诺,在其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辞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1-1-20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无质押、冻结、不存在争议及其他转让受限情况。   
四、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北京尚派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情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二、
内部组织结构与主要生产流程及方式”之“(一)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五、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东的基本情况   
1-1-21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司现有98名股东,其中 97名自然人股东,
1名法人股东,TCL 集团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质押情况   
95,800,000
115,863,000
各股东持股详细情况见附表一《公司股东及股份情况一览表》。  
1、控股股东 TCL集团的基本情况  注册号
990   企业名称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东生   住所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十九号小区   成立日期
日 1  营业期限
TCL 集团法人成立日期为1997 年7月17日   
1-1-22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股本
截至2015 年6月30日,共有 12,224,549,262股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代码
000100.SZ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液晶  
显示器件、五金交电、VCD、DVD 视盘机、家庭影院系统、电子  
计算机及配件、电池、数字卫星电视接收机、建筑材料、普通机械,  经营范围
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货运仓储,影视器材维修,废旧物资回收,  
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创  
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资咨询,受托管理其他创业投资机构的创业  
投资资本,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  
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根据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查询,截至 日,
TCL集团的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78,419,747
流通A股,流  
通受限股份   
638,273,688
流通A股,流  
通受限股份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
478,468,900
流通受限股份   
限公司   
新疆东兴华瑞股权投资合
452,660,287
流通受限股份   
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疆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
408,899,521
流通受限股份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银基金-浦发银行-上银  
基金财富10号资产管理计
382,775,119
流通受限股份   
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
382,775,119
流通受限股份   
任公司   
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
191,387,559
流通受限股份   
金有限公司   
中信资本(天津)股权投
143,540,669
流通受限股份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
143,540,669
流通受限股份   
金有限责任公司   
2、其他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  
详见附表一《公司股东及股份情况一览表》列示的自然人股东情况。   
1-1-23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司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也未担任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公司不属于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需要履行备案程序的情形。   
(二)公司现有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除蔡建明与姚箭、王锦涛与田丽英、秦江涛与张敏为夫妻外,公司现有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TCL 集团,其直接持有公司 9,58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3.6923%,控股股东性质为法人股东 (国内上市公司)。   
根据TCL 集团2014 年度报告、2015 年半年报告描述以及股权结构情况,作为上市公司,TCL 集团没有实际控制人,
因此公司控股股东TCL 集团即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TCL集团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
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公司股东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1、1999 年4月,
翰林汇有限设立  
翰林汇有限成立于 1999年 4月 28日,由周军、TCL 集团以及南华西实业共同出资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4,300 万元,实收资本为4,300 万元,其中周军以现金出资1,440 万元、无形资产出资8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3.5%;TCL 集团以现金出资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3.25%;南华西实业以现金出资 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3.25% 。翰林汇有限设立时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 80号中科大厦307 室,经营范围为“对高科技、工业、农业、商业、房地产、环保工程项目的投资;计算机软硬件及信息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开发后的产品、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非货币出资860万元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   
1-1-24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根据1999 年1月8日北京市翰林汇科技开发公司 、北京翰林汇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周军、黄向伟、薛小建、刘凤友、周玮签订的《著作权转让合同》,
周军、黄向伟、薛小建、刘凤友、周玮受让并分别按62.563% 、9.366% 、9.366% 、作之星”计算机辅助写作系统》及《航天大百科光盘软件—“飞天”》的著作权(以下合称“三项著作权”),
周军、黄向伟、薛小建、刘凤友、周玮受让上述软件的著作权后需用于翰林汇有限的无形资产出资。   9.366%、9.366% 的权益比例享有《〈翰林汇多媒体家庭课堂〉教育软件》 、《“写  
日,翰林汇有限取得(国)名称预核内字[1999]第017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有限公司名称为“翰林汇软件产业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中必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 年2月出具的中必达评字(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1998 年12月31 日为基准日对周军、黄向伟、薛小建、刘凤友、周玮共同持有的《航天大百科光盘软件—“飞天”》(登记号980720 号)、《〈翰林汇多媒体家庭课堂〉教育软件》 (登记号990027 号)、《“写作之星”计算机辅助写作系统》 软件(登记号990028 号)等三项著作权进行评估,并确认上述三项著作权的评估值为1,374.62 万元。   
日,周军、南华西实业及 TCL集团签署《关于设立翰林汇软件产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协议》,约定三位股东共同设立翰林汇有限,翰林汇有限的注册资本为4,300 万元,周军以货币出资1,440 万元、无形资产出资860 万元,持股53.5% ;南华西实业以货币出资1,000 万元,持股23.25% ;TCL 集团以货币出资1,000 万元,持股23.25% 。   
日,周军、黄向伟、薛小建、刘凤友、周玮签订了一份《财产分割协议》,对北京中必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评估值为1,374.62 万元的三项著作权进行分割,其中,周军占62.563% 、黄向伟、薛小建、刘凤友、周玮等四人分别占9.366% ,周军将62.563% 的权益份额860.0035 万元作为翰林汇有限的资产,其他四人享有的部分将作为翰林汇有限将来再增资或其他所用。   
1-1-25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周军、南华西实业及TCL 集团签署了《翰林汇软件产业有限公司章程》。   
日,周军取得国家版权局核发的软著转备字第 0000098号、软著转备字第0000099 号及软著转备字第0000100 号《计算机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根据其记载,权利继受人周军于1999 年1月22 日起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三项著作权。   
日,北京华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99)华京验 D字379号《开业登记验资报告书》,经验证:截至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4,300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3,440 万元,股东周军以无形资产(周军在国家版权局登记的编号为 的三项著作权中价值 860万元的权益)出资 860万元(其余以货币出资),该无形资产已经中必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必达评字1999 (005)号《评估报告》确认(评估值为860.00351 万元,对于周军多投入的0.00351 万元,公司成立后,为“其他应付款”处理)。  
日,公司取得了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设立时的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前述三项著作权的全部权益已在翰林汇有限 1999年5月第一次增资完成后注入翰林汇软件有限,且于2001 年3月26 日前全部过户至翰林汇名下。   
翰林汇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53.50   
南华西实业
23.25   
23.25   
100.00   
就上述无形资产出资事宜,主办券商及公司律师认为:“在翰林汇有限设立过程中,自然人周军以其持有的三项著作权的分割权益进行出资,但该等著作权不属于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可以分割的合作创作之著作权,三项著作权亦未办理相应的著作权分割登记手续,因此周军在翰林汇有限设立过程中以其持有之著作权的部分权益作为对翰林汇有限的出资之行为,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但鉴于在翰林汇有限之后的增资过程中,(1)上述三项著作权已完整投入翰林汇有限并办理了相应的权属登记,不存在任何产权争议;(2)翰林汇有限设立后,软件销售业务作为其主营业务之一,该等著作权为企业带来较多的软件销售收入;(3)工商主管部门已根据相关的验资报告和三项著作权权利人变更后的证书进行了完成出资的工商登记;且(4)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 ,公司未因出资问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任何处罚,据此,公司设立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
该等著作权亦不存在权属争议,著作权不当分割出资的不规范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设立、存续及本次挂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1-26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2、1999 年5月,翰林汇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增资   
日,翰林汇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 1)增加其注册资本至5,500 万元,本次增资由TCL 集团以货币出资760 万元,自然人股东黄向伟、薛小建、周玮、刘凤友以受让周军前述三项著作权中的权益出资440万元;(2)周军将其所持翰林汇有限 440万元的出资转让予 TCL集团。  
日,全体股东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根据1999 年5月14 日北京华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99)华京验 D字552号《变更验资报告书》,该等出资已由相关股东于
日之前缴足(其中多投入的 74.61649万元可作为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前述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已经北京中必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必达评字(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   
日,翰林汇有限就上述变更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中记载“非货币出资1300万元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1-1-27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日,翰林汇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1)股东周军、黄向伟、薛小建、周玮、刘凤友将其认缴的无形资产1,300 万元转移到公司会计账目;(2)自股东签订财产转移协议书之日起,无形资产归公司所有,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同日,周军、黄向伟、薛小建、周玮、刘凤友与翰林汇有限签订了《财产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周军、黄向伟、薛小建、周玮、刘凤友认缴出资的1,300 万元无形资产已转移到翰林汇有限,不再对该等实物资产拥有所有权。至此,
三项著作权的全部权益均已完整投入翰林汇有限。  
日,北京瑞文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对企业实收资本中无形资产转移的专项审计报告》,截至
日,公司实收资本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必达评字(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并经北京华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99)华京验 D字379 号、55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1999 年7月1日,非货币出资的无形资产已完成财务转移处理,列入公司财务账目。   5,500 万元,其中非货币投资1,300 万元。非货币出资的无形资产已经北京中必  
日,翰林汇有限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删除“非货币出资 1300万元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描述。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著转备字第0000693 号、软著转备字第0008150 号、软著转备字第0000694 号)复印件,前述三项著作权已于 日、2000 年10月1日、
日过户至翰林汇名下。   
本次变更后,翰林汇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3.82   
1-1-28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南华西实业
18.18   
40.00   
100.00   
就上述增资事宜,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1999 年5月增资完成后,翰林汇有限注册资本共计 5,500 万元,其中无形资产出资1,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3.64%。根据当时适用的《公司法》
(1993 年版)第24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据此,
翰林汇有限注册资本中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不符合当时适用法律的规定。但鉴于(1)上述出资已经工商主管部门予以合法注册和登记,(2)现行有效的《公司法》已对前述规定作出了修正,取消了无形资产出资比例的限制,且(3)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因出资问题受到被相关监管部门 的任何处罚,该三项著作权在权利人出资或增资过程中,已完成评估、 验资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并且此后已将所有权完整转移至公司名下,不存在出资不实之情形,该等无形资产出资比例不规范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设立、存续及本次挂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历次股权和股本变更均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其变更合法、有效。”   
3、1999 年6月,翰林汇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日,周军与周玮、薛小建、刘凤友、黄向伟分别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约定股东周军分别向股东周玮、薛小建、刘凤友、黄向伟转让翰林汇有限的出资15万元、
141万元。   
全体股东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后,翰林汇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1-29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28.33   
南华西实业
18.18   
40.00   
100.00   
4、2000 年7月,翰林汇有限第二次增资并变更公司名称   
日,翰林汇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 1)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翰林汇信息产业有限公司”;(2)增加注册资本至 6,2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700 万元由TCL 集团以货币出资200 万元,由周军以货币出资500 万元。   
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日,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00)京凌验字7-11-16号《变更验资报告书》,截至
日,新增700 万元出资已由相关股东以货币缴足。   
日,翰林汇有限就上述变更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翰林汇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3.19   
1-1-30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南华西实业
16.13   
38.71   
100.00   
5、2000 年10月,翰林汇有限第二次变更公司名称  
日,翰林汇有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翰林汇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同日,翰林汇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日,翰林汇有限就上述变更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01 年3月,
翰林汇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日,翰林汇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   (1)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制公司,(2)改制后公司名称为“翰林汇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改制的审计基准日变更为
日,按审计后的净资产数额1:1 折股。   
日,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华审字2000 第264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截至2000 年9月30 日资产总计212,684,923.49 元,负债合计147,684,923.49 元,净资产为65,000,000 元。   
日,发起人TCL 集团、南华西实业、周军、薛小建、黄向伟、周玮及刘凤友于签署了《翰林汇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书》。   
1-1-31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核发了(国)名称变核内字[2000]第466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经审查核准翰林汇有限名称变更为“翰林汇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出具了京政体改股函[2001]15 号《关于同意翰林汇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变更为翰林汇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同意:(1)翰林汇有限变更为股份公司;(2)翰林汇有限净资产为 6,500 万元,全部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变更后翰林汇股份总数为:TCL 集团持有2,516.129 万股,占38.71% ;周军持有2,157.5806 万股,占33.19%;南华西实业持有 1,048.3871 万股,占16.13% ;薛小建持有263.1452万股,占4.05% ;黄向伟持有263.1452 万股,占4.05% ;周玮持有131.0484 万股,占2.02% ;刘凤友持有120.5645 万股,占1.85% 。   6,5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总额 6,500 万元;(3)股份公司股权结构  
日,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华验字(2001)第309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由各股东实际出资完毕。   
日,翰林汇全体发起人股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   
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方式   
(%)   
21,575,806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1-1-32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出资方式   
(%)   
10,483,871
净资产   
25,161,290
净资产   
65,000,000
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是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折合为翰林汇的出资额,符合当时适用的法律规范,合法有效”。   
7、2002 年12月,公司变更公司名称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特别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为“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日,公司就上述变更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2004 年4月,
翰林汇第一次股份转让   
2002年TCL 集团与周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周军将其所持有的翰林汇的500 万股股份以总价500 万元转让与TCL 集团。   
日,翰林汇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周军将其持有的翰林汇500万股股份转让给 TCL集团。同日,公司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6,575,806
25.50   
1-1-33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南华西实业
10,483,871
16.13   
30,161,290
46.40   
65,000,000
100.00   
9、2004 年4月,
翰林汇第二次股份转让  
日,黄向伟、刘凤友分别与TCL 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黄向伟将其所持有的翰林汇 2,631,452 股份以263 万的价格转让予TCL集团,刘凤友将其所持有的翰林汇 1,205,645 股股份以1元/股的价格转让予TCL 集团。   
日,翰林汇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黄向伟、刘凤友将其持有的翰林汇2,631,452 股份、1,205,645 股股份转让予TCL 集团。同日,公司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6,575,806
25.50   
南华西实业
10,483,871
16.13   
33,998,387
52.30   
65,000,000
100.00   
10、2004年6月,
翰林汇第三次股份转让   
日,翰林汇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TCL集团分别向自然人杨连起、高戈、蔡建明、封晔以0.5 元/股转让其所持有的翰林汇的 100股股份;股东薛小建、周玮将其持所持的2,631,452 股份、1,310,484 股股份以1元/股转让予TCL 集团。同日,公司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1-1-34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TCL集团分别与自然人封晔、蔡建明、高戈、杨连起签署向其转让翰林汇100 股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同日,薛小建、周玮分别与TCL 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2,631,452 股份、1,310,484 股股份转让予TCL 集团。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37,939,923
58.3690  
16,575,806
25.5012   
南华西实业
10,483,871
16.1290   
0.0002   
0.0002   
0.0002   
0.0002   
65,000,000
100.0000   
11、2004 年7月,翰林汇第四次股份转让  
日,周军与TCL 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周军将其持有的16,575,806 股股份以16,575,806 元的总价转让予TCL 集团。   
2004年 7月
12日,翰林汇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周军将其持有的  16,575,806 股股份转让予TCL 集团。同日,公司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日,公司完成前述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1-1-35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54,515,729
83.8702  
南华西实业
10,483,871
16.1290   
0.0002   
0.0002   
0.0002   
0.0002   
65,000,000
100.0000   
12、2004 年8月,翰林汇第五次股份转让  
日,南华西实业与TCL 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南华西实业将其持有的10,483,871 股份以总价1,075 万元的总价转让予TCL 集团。   
日,翰林汇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南华西实业将其持有的10,483,871 股股份转让予TCL 集团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日,公司签署了《公司章程》修订案。   
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64,999,600
99.9992  
0.0002   
0.0002   
0.0002   
0.0002   
1-1-36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65,000,000
100.0000   
13、2004 年11月,翰林汇第六次股份转让  
日,TCL 集团与蔡建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TCL 集团将其持有的9,499,600 股股份以总价9,499,600 元转让予蔡建明。   
日,翰林汇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TCL 集团将其持有  9,499,600 股股份转让予蔡建明。同日,公司签署了《公司章程》修订案。   
本次股权转让目的系通过蔡建明代持股份的方式实现员工持股(第一期),股权激励以及股份代持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五)关于公司历史上因员工股权激励产生的股  份代持情况专项说明”。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55,500,000
85.3845   
0.0002   
0.0002   
14.6149   
0.0002   
65,000,000
100.0000   
14、2006 年4月,翰林汇第七次股份转让  
2006年 4月
6日,翰林汇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TCL集团将其持有  3,500,000 股股份转让予蔡建明。   
TCL集团与蔡建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TCL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3,500,000 股股份以总价5,845,000 元转让予蔡建明。   
1-1-37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日,公司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目的系通过蔡建明代持股份的方式实现员工持股(第二期),股权激励以及股份代持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五)关于公司历史上因员工股权激励产生的股  份代持情况专项说明”。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52,000,000
80.0000   
0.0002  
0.0002  
12,999,700
19.9994   
0.0002  
65,000,000
100.0000   
15、2006 年11月,翰林汇第八次股份转让  
日,TCL 集团与深圳永聚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TCL集团将其所持有的52,000,000 股股份以总价52,000,000 元为转让予深圳永聚源。同日,蔡建明与深圳永聚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蔡建明将其所持有的  12,999,600 股股份以总价12,999,600 元为转让予深圳永聚源。   
日,翰林汇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TCL 集团、蔡建明与深圳永聚源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同日,公司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22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38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深圳永聚源
64,999,600
99.9992  
0.0002   
0.0002   
0.0002   
0.0002   
65,000,000
100.0000   
16、2008 年10月,翰林汇第九次股份转让  
日,TCL 集团与深圳永聚源签署《关于撤销原&股份转让协议&的协议》,对双方于
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作出补充,因深圳永聚源未能按协议时间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撤销原《股份转让协议》,原《股份转让协议》相应终止履行,由TCL 集团收回深圳永聚源持有翰林汇的52,000,000 股股份。   
日,蔡建明与深圳永聚源签署《关于撤销原&股份转让协议&的协议》,对双方于
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作出补充,因深圳永聚源未能按协议时间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撤销原《股份转让协议》,原《股份转让协议》相应终止履行,由蔡建明收回深圳永聚源持有翰林汇的12,999,600 股股份。   
日,翰林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撤销蔡建明先生及TCL 集团与深圳永聚源的股份转让,由蔡建明先生及TCL 集团收回转让给深圳永聚源的股份。同日,公司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52,000,000
80.0000   
1-1-39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0.0002   
0.0002   
12,999,700
19.9994   
0.0002   
65,000,000
100.00000   
17、2008 年12月,翰林汇第十次股份转让  
2008年 12月 23日,蔡建明与小飞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蔡建明以明与高创连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蔡建明以3,365,800 元的总价向高创连胜转让其持有公司的3,365,800 股股份。   2,000,000 元的总价向小飞投资转让其持有公司的2,000,000 股股份。同日,蔡建  
日,翰林汇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蔡建明分别向小飞投资、高创连胜转让2,000,000 股股份及3,365,800 股股份。同日,公司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24日,公司 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21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52,000,000
80.0000   
11.7443  
5.1782   
3.0769   
0.0002   
0.0002   
1-1-40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0.0002   
65,000,000
100.0000   
18、2011 年10月,翰林汇第一次增资  
日,翰林汇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6,500万元,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以现金认购增加的股份。同日,公司通过了《公司修正案》。   
日,北京竞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竞宇验字[2011]第0116号《验资报告》,经验证,截至
日,股东已全部缴纳新增注册资本6,5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3,000 万元。   
31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21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04,000,000
净资产、货币   
15,267,800
净资产、货币   
净资产、货币   
净资产、货币   
净资产、货币   
净资产、货币   
净资产、货币   
130,000,000
19、2011年12月,翰林汇第十一次股份转让  
1-1-41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日,小飞投资与小可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小飞投资将其所持有的4,000,000 股股份以总价5,320,000 元转让予小可投资。同日,高创连胜与鑫创连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高创连胜将其所持有的6,731,600 股股份以总价8,953,028 元转让予鑫创连胜。   
日,翰林汇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小飞投资将其所持有的翰林汇4,000,000 股股份转让予小可投资;高创连胜将所持有的翰林汇  6,731,600 股股份转让予鑫创连胜。同日,公司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公司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予以备案。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04,000,000
80.0000   
15,267,800
11.7443  
5.1782   
3.0769   
0.0002   
0.0002   
0.0002   
130,000,000
100.0000   
20、2012 年6月,翰林汇第十二次股份转让  
日,TCL 集团与益佳永泰、永盈通泰、薄连明及黄开莉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按照2.1 元/股的价格分别向益佳永泰转让 340万股股份、向永盈通泰转让260 万股股份、向薄连明转让480 万股股份、向黄开莉转让220 万股股份。   
1-1-42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日,翰林汇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TCL 集团按照2.1 元/  股的价格向益佳永泰转让 340万股股份、向永盈通泰转让 260万股股份、向薄  连明转让480 万股股份、向黄开莉转让220 万股股份。同日,公司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公司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予以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目的系通过益佳永泰、永盈通泰代持股份的方式实现员工持股(第三期),股权激励以及股份代持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五)关于公司历史上因员  工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代持情况专项说明”。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91,000,000
70.0000   
15,267,800
11.7443  
5.1782   
3.6923   
3.0769   
2.6154   
2.0000   
1.6923   
0.0002   
0.0002   
0.0002   
130,000,000
100.0000   
21、2013 年6月,翰林汇第十三次股份转让  
1-1-43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的规定,TCL 集团于2012 年6月将其所持翰林汇 480万股股份转让予薄连明构成关联交易,需经TCL集团董事会决议通过本项关联交易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而前述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决策和公告程序。TCL 集团于2013 年4月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受让薄连明所持翰林汇480 万股股份,并发布了《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消下属公司股份转让交易的公告》,宣布撤销原交易,将已收取的1,008 万元返还给薄连明。因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于 日出具了《关于撤销翰林汇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复函》(广东证监函[ 号),要求本项关联交易各方恢复股份转让前的原状。   
日,薄连明与 TCL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撤销双方于2012 年6月进行的公司 480万股股份的转让行为,薄连明以 1,008 万元的价格向TCL 集团转让480 万股股份。   
日,翰林汇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薄连明按照1,008 万元的价格向TCL 集团转让480 万股股份。同日,公司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公司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予以备案。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95,800,000
73.6923   
15,267,800
11.7443  
5.1782   
3.0769   
2.6154   
2.0000   
1.6923   
1-1-44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0.0002   
0.0002   
0.0002   
130,000,000
100.0000   
22、2015 年7月,翰林汇第十四次股份转让  
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1)蔡建明将其持有的14,509,800 股以2.27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杨飘等79名员工;(2)益佳永泰将其持有的3,400,000 股以2.27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贺显武等64名员工;(3)鑫创连胜将其持有的6,731,600 股以2.27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杨连起等 4名员工;(4)永盈通泰将其持有的 2,600,000 股以2.27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员工杨连起;(5)小可投资将其持有的 4,000,000 股以2.27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于恩军。同日,公司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日,蔡建明、鑫创连胜、益佳永泰、永盈通泰等股份代持人与被代持人杨连起、蔡建明、高戈、贺显武、叶卫江、徐新等 95名公司员工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以公司净资产计算的 2.27元/股价格,由被代持人受让其隐名持有的股份,彻底解除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中的代持关系。此外小可投资与于恩军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以公司净资产计算的2.27元/股价格由于恩军受让其持有的 400万股份。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了京工商海注册企许字(6 号《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经审查,准予公司于2015 年8月6日提交的备案申请。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  “五、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公司股东的基本情况”。   
(五)关于公司历史上因员工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代持情况专项说明  
1、股份代持的产生  
1-1-45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司(不包括北京尚派)历史上先后于2004 年、2006 年以及2012 年实施了三期员工股权激励(各次激励对象有重叠)
,股权激励的方式为公司控股股  东TCL 集团向员工转让所持股份。考虑到方便员工退出,员工所持股份均安排蔡建明、高创连胜、鑫创连胜、益佳永泰、永盈通泰等公司高管或机构代持人进行代持,并随部分员工离职、员工间协商转让等原因发生内部转让。在发生股份代持后,所有时间点上包括被代持人在内的全体股东人数均不超过200人。   
(1)第一期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代持   
第一期股权激励时间为2004 年11月, 当时因公司连续亏损,净资产已低于  注册资本,TCL 集团向员工转让价格为 1元/股,数量为 9,499,600 股,由员工以自有资金受让,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员工为蔡建明等73 人,由蔡建明代持,转让情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 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之“ 13、2004 年11月,翰林汇第六次股份转让”。蔡建明代持股份情况如下 (不含蔡建明本人499,900 股):   
第一期股权激励时蔡建明代持股份明细(共8,999,700 股)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股份数(股)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股份数(股)  
30,000   
30,000   
30,000   
28,000   
25,000   
22,000   
20,000   
20,000   
20,000   
1-1-46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一期股权激励时蔡建明代持股份明细(共8,999,700 股)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股份数(股)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股份数(股)   10.
20,000    11.
20,000    12.
20,000    13.
20,000    14.
20,000    15.
20,000    16.
19,000    17.
19,000    18.
15,000    19.
13,000   20.
12,500   21.
11,000   22.
10,000   23.
10,000   24.
10,000   25.
10,000   26.
10,000   27.
10,000   28.
10,000   29.
10,000   30.
10,000   31.
6,500   
1-1-47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一期股权激励时蔡建明代持股份明细(共8,999,700 股)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股份数(股)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股份数(股)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2)第二期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代持   
第二期股权激励时间为2006 年4月,
TCL集团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净资产定  价确定为1.67 元/股,数量为 3,500,000 股,由员工以自有资金受让,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员工为蔡建明等86人,仍由蔡建明代持,转让情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之“ 14、2006 年4月,翰林汇第七次股份转让”。蔡建明  代持股份情况如下(不含蔡建明本人 400,000股)
第二期股权激励时蔡建明代持股份(共3,100,000 股)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股份数(股)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股份数(股)  
12,000   
10,5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1-48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9.
10,000   10.
10,000   11.
10,000   12.
9,500   13.
9,500   14.
9,500   15.
9,500   16.
9,000   17.
9,000   18.
8,000   19.
8,000   20.
8,000   21.
8,000   22.
8,000   23.
7,500   24.
7,500   25.
7,500   26.
7,500   27.
7,500   28.
7,500   29.
7,500   30.
6,500   31.
6,500   32.
6,500   
1-1-49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12,500   
(3)第三期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代持  
第三期股权激励时间为2012 年6月,股权激励前,公司管理层以合伙人的  名义设立了益佳永泰、永盈通泰作为本次员工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股份代持人)。本次股权激励以净资产为基础溢价定价,TCL 集团转让价格为 2.1元/股,均由参与激励计划的员工以自有资金受让,转让股份数为 600万股,参与股权激励的员工为33人。此次激励的股权由益佳永泰和永盈通泰代持,转让情  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之“20、2012 年6月,翰林汇第十二次股份转让”。益佳永泰和永盈通泰代持情况如下:   
第三期股权激励共 6,000,000股   
A、益佳永泰代持股份明细(共 3,400,000股)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股份数(股)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股份数(股)  
70,000   
65,000   
1-1-50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58,000   
57,000   
56,500   
36,500   
33,500   
30,000   
30,000   
20,000   
10,000   
10,000   
10,000   
5,000   
5,000   
5,000   
B、永盈通泰代持股份明细(共 2,600,000股)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股份数(股)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股份数(股)  
2,600,000   
2、股份代持的变更  
股份代持产生后,因持股平台变更、公司增资、员工离职、员工内部转让持股等原因,代持人、代持股份数及被代持人均发生过变更。  
(1)代持人变更  
2008年12月,杨连起、高戈、姚箭等三人将蔡建明代持的 2,715,800股、蔡建明将本人持有650,000 股的公司股份共计3,365,800 股一并转由高创连胜代持,2011 年公司增资6,500 万股、新增注册资本由当时的股东按持股比例认购,代持股数额同比例增长,变更情况如下:   
1-1-51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变动期间:2008年12月-2011 年10月    序号 原代持人 变更后代持人 被代持人
增资后股份数
(股)   
2,987,800   
640,000  
1,803,800   
6,731,600   
2011年 12月上述代持人再次变更为鑫创连胜,本次变更是基于税收筹划、避免双重征税考虑,将持股平台由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而进行的。变更情况如下:   
变动期间: 2011 年12月-2012 年5月   
变更后代持人
股份数 (股)  
2,987,800   
640,000  
1,803,800   
6,731,600   
上述代持人变更的过程不涉及被代持人变更之情形,被代持的四位员工亦未将该部分被代持股份转让给其他员工。   
(2)代持股份数变更  
①2004 年11月,第一期股权激励后,累计代持股份为 8,999,700股,均由蔡建明代持。   
1-1-52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②2006 年4月,第二期股权激励(3,100,000股)实施后,累计代持股份变更为12,099,700 股,均由蔡建明代持。   
③2006年4月-2008 年11月期间,蔡建明受让了离职员工持有的4,000 股,此部分不再计入蔡建明代持股份数,累计代持股份变更为12,095,700 股,均由蔡建明代持。   
④2008 年12 月,因公司原管理层于恩军离职,于恩军将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0股转让给由其投资设立的小飞投资,于恩军的股份不再被蔡建明代持,累计代持股份变更为10,095,700 股,均由蔡建明代持。   
⑤2008 年12月,杨连起、高戈、姚箭等三人将蔡建明代持的 2,715,800股,蔡建明将本人持有650,000 股的公司股份共计3,365,800 股一并转由高创连胜代持。杨连起、高戈、姚箭等三人2,715,800 股不再由蔡建明代持,蔡建明自己持有的股份650,000 股则变为高创连胜代持,累计代持股份变更为10,745,700股,其中蔡建明代持7,379,900 股,高创连胜代持3,365,800 股。截至2011 年10月公司增资前,上述代持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  
⑥2011 年10月公司增资 6,500万股,新增注册资本由当时的股东按持股比例认购,累计代持股份数同比例增至21,491,400股,其中蔡建明代持14,759,800股,高创连胜代持6,731,600 股。   
⑦2012 年6月,第三期股权激励(6,000,000股)实施后,累计代持股份变更为27,491,400 股,其中蔡建明代持14,759,800 股,鑫创连胜代持6,731,600股,益佳永泰代持3,400,000 股,永盈通泰代持2,600,000 股。   
⑧2012 年6月至 2015年6月,蔡建明受让了其它持股员工股份 25万股,此部分不再计入蔡建明代持股份数,累计代持股份变更为27,241,400 股,其中蔡建明代持14,509,800 股,鑫创连胜代持6,731,600 股,益佳永泰代持3,400,000股,永盈通泰代持 2,600,000股。  
(3)被代持人变更  
因多次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变化、离职员工将被代持股份转给自己所控制 的公司或转让给其他公司员工、少数在职员工协商内部转让等原因,员工持股的名单及股份数持续发生变化,股份代持人对历次内部股权转让均进行了详细记载。截至2015 年6月24 日,被代持员工共计 95人,代持股份数总额为 27,241,400股,其中蔡建明代持14,509,800 股,鑫创连胜代持6,731,600 股,益佳永泰代持3,400,000 股,永盈通泰代持2,600,000 股。股份代持股明细情况如下:  
1-1-53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A、蔡建明代持股份明细(共 14,509,800股)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股份数(股)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股份数(股)  
5,000   
69,000   
25,950   
55,000   
76,500   
116,000   
175,000   
176,000   
844,000   
7,500   
57,000   
125,000   
180,000   
40,000   
699,800   
150,000   
75,000   
39,000   
1-1-54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19.
65,000    20.
108,000    21.
140,000    22.
41,000    23.
46,000    24.
16,000    25.
58,000    26.
63,000    27.
540,000    28.
3,715    29.
3,714    30.
25,571    31.
37,000    32.
13,000    33.
149,000    34.
218,000    35.
860,000    36.
128,000    37.
960,000    38.
480,000    39.
440,000    40.
28,044   
B、益佳永泰代持股份明细(共 3,400,000股)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股份数(股)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股份数(股)  
1-1-55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1.
3,456   2.
37,000    3.
33,000   4.
45,714   5.
10,000    6.
12,000   7.
31,500    8.
40,500   9.
9,500   10.
198,000   11.
58,000   12.
80,000   13.
15,000   14.
15,000   15.
253,000   16.
10,000   17.
36,500   18.
10,000   19.
4,000   20.
3,000   21.
34,000   22.
80,500   23.
26,285   24.
26,286   
1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深圳五险一金缴纳基数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