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4s当年很火,热轧管出来是正火吗不知道害了多少小伙肾和小姑娘灵魂。。

【小说完结】【三岁定八十】本想猥琐乱入,结果却一本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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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做搬运工,排版不好什么的还请大家轻拍~
八岁的时候,先知是一个神一样的存在,能预知明天数学考试的题目。后来我发现,那真是一个八岁孩子的认知,知道答案比知道题目更重要。就像知道明天教室屋顶的风扇会掉下来远没有知道它什么时候掉下来更有意义。
八岁的时候看《回到未来》,哇,要是我能这样就好了。十八岁的时候看《预见未来》,哇,要是我能这样就好了。这就是先知的魅力,是一种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而褪色的梦想。当然,如果想得仔细,会发现,不会褪色往往是那些注定无法实现的。纵使这样,我依然相信爱因斯坦缩减版的《相对论》:如果你跑得够快,你就能时光穿梭。
上完那堂奇妙的自然课,我就开始跑步上学。一个八岁的孩子,对于光速是没有概念的。知道有一天,老爸告诉我说,光速等于300000km/s,所谓对比,他告诉了我飞机的速度。他说,你最少得跑得过飞机啊,飞机多快。我指着天空飞过的飞机说,爸,你看,飞机多慢。
十八岁第一次坐飞机去上大学之后,我认定,小时候我说的多么正确,飞机永远给不了你速度上的感受。它们在天空中缓慢地飞过,在飞机场缓慢地移动。飞机之所以快,那只是时间上的感受。小时候我认为F1的赛车比飞机要快,赛车风驰电掣,唰地一下就过去了。后来我才知道飞机也是唰地一下就过去了,只是它没有停留在视网膜上的时间。所以八岁的时候我想开F1,十八岁的时候,我想开飞机。
只有在看《舒克贝塔》的时候,我才会觉得飞机是最快的,开飞机的舒克永远比开坦克的贝塔要快。不过贝塔的大炮却永远比舒克的子弹厉害。所以我比较喜欢贝塔,小男孩都崇拜力量。十八岁的时候,我还是喜欢贝塔。速度快不一定是好事,特别是有了女朋友之后。
不过舒克有一点,我是比较喜欢的,那就是居高临下。当然八岁的时候,还不知道这么霸气的成语,所以这个词是以高年级的大个子霸占乒乓球的姿态出现在我面前。熬到六年级的时候,我终于感受到了舒克开飞机的感觉,爽死了。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知道了一句俗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原来教导主任才是舒克,那我是什么?上了大学,我才发现,我TM从十二岁就开始思考哲学问题了。
我也开始明白为什么《火影忍者》里每个人在关键时刻都会回忆童年,《宝贝计划》里卖卫生巾的阿姨说三岁定八十。 还记得雄性荷尔蒙第一次规模喷发是什么时候吗?对,夏天女孩穿裙子的时候。我还是记得班上有一个女同学穿了一条纯白的莲蓬裙,她走路都是转着圈走的,我觉得她好看极了。好看得就像《美少女战士》里的水冰月。如果她脱光了高喊“代表月亮消灭你”,我会心甘情愿地说,消灭我吧,消灭我吧。后来我知道有一个英文缩写形容这样的场景,S开头。 总会有一两个捣蛋的男孩喜欢调戏女孩子,捉奇怪的虫子放进女孩的脖领,趁她们回答问题的时候,抽开她们的小板凳。有一天,他们去撩开了女孩的莲蓬裙。我去阻止了他们,因为撩起裙子她就不好看了啊,水冰月变身的时候是看不清的,我一定不要看见。 她擦了擦眼泪,说,你是我的黑马王子。 我说,不能因为我长得黑就是黑马王子啊,应该是白马王子。 她笑,你黑的真可爱。我为这段对话美了一下午。晚上回家我才发现,我TM是王子啊!原来她不是水冰月,是白雪公主,而我,是那匹马。人善被人骑马善,我为当了一匹马而感到很沮丧。接着我发现我养的那株兰花变成了黄色的,我的心情稍微好了一点。我可能是第一个种出黄色兰花的人啊!我可没有在课本上见过不是绿色的兰花。 可是老爸告诉我,儿子,你的兰花死了。 我说,你凭什么说它死了,它还好好的。 爸说,它叶子变黄了,就像人变老了,就会死去。 人变老了,就会慢慢死去。 这是我听过最悲伤的故事。
后来我知道兰花不能像仙人掌那么养。不同的花有不同的习性,就像人一样。 亚洲人不用长欧洲人那么高的鼻梁,欧洲人不用长非洲人那么卷曲的头发,非洲人不用长那么长的敏感词,太长了,也用不完。知足常乐,太长了走路也不方便啊。 诺,十八岁想什么都会往人上靠,一沾上人,就往敏感词上靠。 我相信男人对敏感词有基因上定义过的崇拜上小学,我用水冰月来形容女孩,上高中,我用馒头形容女生。那是一个我心仪的女生,很白,微胖。作为一个理科生能找出馒头来形容她,我认为语文水平已经有了突破。最开始我想用羟基去形容她,直到在食堂看见刚出笼的白馒头,我觉得馒头贴切多了。我始终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不过每天我都会买一个热腾腾的馒头,放在餐盘上,一边吃饭一遍对着她说话。我想我可能是爱上了一个馒头。 有一天晚上,我看见她和一个男生牵着手在操场散步。我决定买最后一个馒头,放进衣柜里,作为一种仪式,祭奠我和一个馒头的恋情。可是当我换的每一条内裤都有一股馊味的时候,这个馒头又重新回到了我的脑海里。就像前女友一样,每次你把她忘得一干二净的时候,她的电话就像一条有味儿的内裤让你把她想起,你忍着恶心,却想到的是那些美好的回忆。 我丢掉了那个干瘪的馒头,可总觉得内裤上有一股酸味。 我可能记不得那个馒头最开始是什么摸样,也记不得它最后的摸样,可我会记得那个味道一辈子。 这就是前女友的魔力通过一个女孩,我明白了我既不是黑马也不是白马,而是骑马的人;通过一个女生,我和一个馒头展开了一段恋情。一个是逻辑学,一个是伦理学。诺,女人是最神奇的物种,她们包罗万象。怪不得那么多大人物栽在了女人手里。 红颜祸水?那都是宅男发明的词汇。 小时候,我恨死了烽火戏诸侯的褒姒,恨死了一代妖姬妲己,恨死了冲冠一怒去抢的陈圆圆。后来,我恨死了周幽王、商纣和吴三桂。这也是看岛国动作片的心路历程。以前看见好看的艺术家,捶胸顿足,干这个太可惜了;现在看见好看的姑娘,扼腕叹息,不干这个太可惜了。上六年级的时候,前桌的女生转过头对我说,你去听《十年》这首歌,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已经忘了那个秘密是什么,可《十年》这首歌记了快十年。
她告诉我听《十年》的时候会哭。 我说,陈奕迅唱得真好。 她摇头,说,听这首歌的时候我会想起一个人。 我问,谁? 她说,我爸。 情歌听到了最深处,会哭。 后来才发现,情歌可以不单单是情歌,我前桌的女生十二岁就明白了。我和她做过一个游戏,我拿来一张记满字的信纸。 我说,你如果在里面找得出班上一个同学的名字,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 她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指着说,我的名字在这。 我推说不能算自己的名字,她说我讨厌赖皮。这个游戏只持续四天,第五天,她转学了。后来听说她的父母离异,母亲带着她回了老家。我没有告诉她我的秘密,她的秘密我也忘了,我想我不欠她什么。她让我记住了一首歌,快十年之后,我才开始听得懂这首歌,她却在十年前,已经听得出,这可以不是一首情歌。 如果十年之后能遇见她,不用让她找名字我就会告诉她这个秘密:我只是想和你一起做一个游戏。我给这个游戏起了一个名字:花十年你都找不到一个名字。后来我最好的哥们跟我说,他从小学开始,就喜欢这个姑娘。 我问,她也让你听《十年》了? 他说,没有,她说我长得像她爸。 我说,恩,你是长得挺老的。 他问,什么十年? 我说,没什么。 我不知道她告诉我《十年》的意义是不是在暗示她喜欢我,但是我现在可以肯定,他告诉我哥们他长得像她爸是在暗示她有恋父情结。 幸而我长得不老,如果她也觉得我长得像她爸,我会很崩溃。我是有熟女情节的。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齐刘海是萝莉,斜刘海是御姐,中分是女王。 按照这个分类,我应该是喜欢斜刘海的。不过我却对中分情有独钟。 中分和中出只有一字之差,却都让男人欲罢不能。 每次看见中分的女生,我都想冲上去把她的头发扒开,看看她的脸盘到底有多圆。
初中的时候,上体育课总有一群女生在树底下乘凉。 我问老师,她们为什么不上体育课啊。 老师说,她们身体不舒服。 我说,那我也不舒服啊。 老师,给我跑十圈。 所以当时我很恨那些在树荫底下有说有笑的女同学。后来我知道,她们有的人,可能是在强颜欢笑。可是总有一个女孩,每一堂体育课她都坐在看台上。 她留着中分的长发。 我没有见过她盘起头发的样子。 我觉得她的眼神很忧郁。那时候郭敬明的小说很火,所以我觉得她眼神里有巨大的空洞在吞噬她。 我想去拯救她。首先我必须得弄明白女生为什么可以不上体育课。 我找了一个染了一头黄毛的男同学问了这个问题。 他说,我也不知道。 我说,切,我还以为你很懂。亏你染一脑袋黄毛。 他说,我还有纹身呢。屁股上,我给你看。 他接着说,混嘛,有了纹身,砍过人,才有女人。我都还没砍过人,不懂女人的。 后来这个男同学真的提着刺刀上了战场,最后被人打得半死脱光了扔在大街上。 我想他砍过人了,应该是会有女人的。如果他的女人喜欢他屁股上的纹身。任何事物总是有两个分支,我们往往朝坏死的那一头走去,因为它看起来光鲜亮丽,但是往往黄毛其外败絮其中。 我以为只有黄发少年才能解决的问题被我们班成绩第一名的男生给解决了。他告诉我,那是因为女生身体出现第二性特征,来了月经,下面会流血,很疼的。 我很激动,问他,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说,我从书上看来的。 我第一次觉得看书是有用的。后来我才想起应该问他,你看的是什么书。 为了深入了解,我找了一盘...教学录像带。 看完之后我知道,封面都是骗人的。生理卫生讲解的录像带里,我脑袋里只有这么几句话:哇,原来是长成这样,哇,这样也可以啊。电视剧里在女主角伤心泪下的时候,男主角都会说,我不会再你哭了。 我决定也来一个这样的句式。 我鼓起勇气坐到她旁边,对她说,我不会再让你来月经了。 她骂了我一句,流氓。 原来变成一个流氓这么简单,一句话就够了。
第二天,我被一群真正的黄毛少年堵在了学校旁边的巷道里。 人群后面,我看见了她。 一个光着膀子露着左青龙右白虎的光头走到我面前,指着我问她,妹妹,是这小子吗。 她说,是。 接着我就被围殴了。我真心的想去拯救她。 可是好像我差了一个电话亭,一件披风和一条可以穿在外面的内裤。 其实我想解释,如果可以,我还想问问那个光头,你腰间的老牛呢。 不过我被吓尿了。 如果听过郭德纲的段子,那天我应该穿一条黄色的裤子。不过看见最外围的几个提着西瓜刀的时候,我还是觉得穿今天这条红裤子也合适。让一个人变成坏人的方法就是让他承担一个坏人应该承担的后果。 我肯定是一个流氓,不然,为什么会被人打呢。 后来我知道,如果你真能摁住一个女生的大姨妈不来看她,也只能是十个月。 那个女生还是每次体育课都坐在看台上。我知道,肯定不是因为大姨妈的事儿。 可是我没有问她,为什么不上体育课。我也没再和她说过话。 直到高三的寒假,我遇见了她。她还是中分的长发。 十八岁的我对着十八岁的她,问了那个十四岁的问题。 她撩开了遮在左边脸颊的头发,我看见了一条长长的伤疤。 我对她说,其实你盘起头发也很漂亮。 她对我说,对不起。和她的相遇也让我想起了那个黄毛的同学。 我上大学的时候,他已经混出了模样。 大三暑假,我和他喝了一顿酒。酒过三巡,他脱了上衣,指着胸口的刀疤说,我砍过人了,但是也被人砍了。 我问,缝了多少针。 他没理会我,接着说,山口组你知道吗,他们里边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是断指。我这就跟他们的断指意思差不多。 我问,有女人了吗。 他指着街对面说,都是我的。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有四个在打麻将的中年妇女。 我说,她们啊。 他吐了我一身。他说,走,去我的南都,我请,今晚上包你爽。 我扶着他进了街对面的洗浴中心。 他交代了两句,就不省人事了。 大堂经理过来对我说,老板说了,您是贵宾,今晚免单,姑娘随您挑。 我说,你挑几个漂亮的过来。 他带进来七个姑娘,浓妆艳抹。 我说,叫她们把妆卸了。 大堂经理凑过来,您这不是找不自在嘛,卸了妆,还怎么看啊。 我说,没事,叫她们卸,我口味重。 他说,这样啊,那我在给您多拿点道具。 我说,不用了。
之后我挑了留中分的那个姑娘。算不上漂亮,也算不上丑。 卸了妆,她倒显得有些不自在,埋着头。 我说,害羞啊,难不成你脸上有疤。 她说,没有。 我说,那你把头抬起来啊,有点职业素养。 她说,卸了妆不习惯。 我说,没事,我就好不化妆的。还有,今天晚上不干那事,你陪我聊会天就行。 她说,你这客人真奇怪。我和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到了半夜。 我得知她叫娜娜,她们叫我的同学哈哥。 她说她特别崇拜哈哥,想做她的女人。 我问,你是因为到了这,才想做他的女人吗。 她说,不是,我是因为想做他的女人,才到了这。 我惊讶于娜娜为爱情献身的精神也惊讶于我同学的人格魅力。 她接着说,你是不是会觉得我很傻。 我说,不会。 她说,我知道的,你们都觉得我很傻。 张爱玲说过,不管你的条件有多差,总会有个人在爱你。不管你的条件有多好,也总有个人不爱你。 我想娜娜可能是把自己的条件拉到了和我的同学一样的水平,然后继续爱着他,追求他。但是我没有说出口,我觉得会伤害到娜娜,伤害到她的一片痴爱。最后她坚持不住,倒在床上睡着了。 我拉开窗帘,望着街边的夜市,正巧看见一群古惑仔提着砍刀追逐两个步履蹒跚的酒客。 两个人逃入街边的小巷。一个古惑仔大手一挥,其他人四散追去。 楼底下打麻将的中年妇女掀了桌子,想是输的多了。 街边的小贩烤着烧烤,送着酒水。 我的同学是不是就在这样的夜晚打下了他的洗浴中心,我不得而知。 躺在床上的娜娜睡得深了,发出轻微的鼾声。我给她盖了一条毛毯。 我给同学发了一条短信,然后离开了。 “你们这有个叫娜娜的女孩很喜欢你。”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会默默地喜欢你,等着你,不管你身处何地,旁有何物。我和哈哥关系好,是因为我也曾想做一个古惑仔,像陈浩南那样,当街捅了一个大佬,在夜色里玩命地奔跑。再次,当山鸡也可以。 和娜娜聊过之后,我发现自己潜意识里是有些看不上哈哥和娜娜的。 后来我觉得自己没理由看不起他们。 哈哥为了心目中的陈浩南,加入了叫黑社会的社团。就像在大学为了文艺的梦想进文学社一样,填一张个人信息表,你就是文学社的人了。砍了一个人,哈哥就成了黑社会的人。 娜娜为了心目中的哈哥,干了叫小姐的职业。在别人眼里,她打了一套七伤拳;在我眼里,她练了一招黯然销魂掌。 他们谋生、谋爱。比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要纯粹。
我现在不认为洗浴中心的小姐和都市里的女白领有什么贵贱之分。 日本人相信,在视野范围之内可见的万物皆有神灵,甚至连大便小便都有“大便之神”、“小便之神”。 虽然听着恶心了点,不过还是能感受到一种带有人性气息的平等感。 哈哥和娜娜只是简简单单的从事了一份职业,仅此而已。 我为曾觉得娜娜卑贱而自责。日本男人可以娶妓女为妻,因为爱情;中国男人只愿娶处女为妻,也是因为爱情。一个爱得纯粹,一个做爱纯粹。 刚上大学,一个朋友问我,你在乎女朋友不是处女吗。 我说,不在乎。 他说,我就在乎。我上过好多姑娘,但是结婚那个一定得是处女、得干净。 男人就是这样,向来最强调公平,单方面的公平。固执,固执得可恨。 对着屏幕撸管的时候,说这女优叫得真骚,上完一个姑娘,说这婊子真爽。到头来却说自己对爱情有洁癖。这个时候我就特别想喂他吃大便. 我希望哈哥和娜娜能有一个好结果。 我能想到最好的结局是那条街的人,见了娜娜,都叫她大嫂。 上小学的自由活动课,老师带着我们捉蜗牛。只有我捉的蜗牛不带壳。有个女同学看见了,捏着鼻子喊,啊,鼻涕虫。 原来它有这么一个形象的名字。 我说,它不臭啊。 她说,看着好恶心。 我说,那你应该捂眼睛啊。 接着我被围观了。我们从小就喜欢围观。 真恶心。 恩,我都不想吃饭了。 我快吐了。 我把它往地上一扔,说,真恶心。 三人成虎,大抵是这样。 老师说,这个也是蜗牛,但是它把自己的小房子弄丢了。 后来我知道,活动板房通常是不靠谱的。大三那阵,喝酒胡侃,一哥们说,哥们我真不贪心,以后,给我三十平就够。 我说,恩,一个人三十平差不多了。 他摇头,我和我老婆。 我说,那客厅三十平也不小了。 他突然很严肃,说,一室一卫三十平,一家三口。 我说,你背着你那六个兄弟带着白雪公主私奔,三十平兴许够。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同学给我说,把脸遮上,谁不是美女,铺上报纸,哪不是床。 所以我觉得他就像是杂草,无论飘到哪都能生根发芽,只要给他一份《参考消息》。 可是后来他在上海奋斗了七年,因为买不起房回了老家。 走的时候,他发来一条短信:我好累,七年,一无所有。如果上海是撒旦,我连当夜 叉的资格都没有。 我回,你说的太文艺了。 他回,我操他妈的上海。
他说一无所有,我感觉很无力。他如果就此改姓崔,我也能理解。 我想劝他说坚持就是胜利,风雨过后就有彩虹,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但他不是教室里眨巴眨巴眼睛一脸渴望、容易忽悠的初中生,我也不善于说瞎话。 我们像是在弱肉强食的非洲草原。 狮子没有逮着你,豺狼也早晚会把你撕了。不是每个人生下来就是大象。再说,大象也会被蚂蚁绊倒。 可是我们中的大多数,依然赤手空拳在草原上穿行,趁着老虎打盹的时候,偷喝一口溪水。还记的《天龙八部》里萧峰喝溪水的姿势吗。大多数人死在了这上面。狗改不了吃屎,人改不了死磕。 我庆幸他没有为了房子磕死在大上海。《北京爱情故事》里石小猛说他回老家就是认输了,他不能回去,他要在北京有自己的房子,有了房子就有了根。 最后,他被房子给毁了。也算在北京扎了根,昌平区,高墙电网。 看见他兴奋的给吴狄介绍挂了足足有三米高的施华洛世奇的时候,我想到了沈冰。我在想沈冰和施华洛世奇哪一个漂亮,我觉得他们都漂亮。只是抱着沈冰,她有35.9摄氏度的体温,抱着施华洛世奇,它有220伏特的电压。我曾经做过关于房子的梦想。 摆上一张床,铺上当年很火的流氓兔的床单被套。 早上起床,阳光透过窗帘射进房间。掀开被子,扑腾起丁达尔的光束。 如果有条件,在墙上装一个有创意的书柜,把原来散落在墙角的书一排排放满,错落有致。接着我醒了。 穿衣洗漱,蹑手蹑脚的出门。躲过守在大院门口穿凉鞋嗑瓜子的房东大妈。 在街边跟大爷买了一个三块五的煎饼果子。掏给大爷一张皱巴巴的毛主席。大爷愣了,小伙子,我要退得开就不在这起早贪黑摆摊了。 我说,大爷,我就三块零钱,还俩钢镚,留着坐地铁呢。 大爷说,算了,年轻人起那么早去工作也不容易。今天的煎饼我请你。 我说,谢谢大爷。如果今天顺利,明天我还在这买你的煎饼果子,把今天钱补上。 大爷说,怎么,要升职啦。 我说,没有,去找工作。小时候玩儿办家家,我总是抢着当爸爸。 不仅能占便宜,还能占个房子,有个小妞。 当儿子的小伙伴说,当当当。 我说,谁啊。 他说,爸爸是我,开门啊。 我说,来了来了。 中国人从小就家本位。 不过后来我再也没当过爸爸,因为我打不过原来当儿子的那个小伙伴了。 但是我拒绝当儿子,我觉得那样做太孙子了。 所以我们拉来了最文弱的那个小伙伴当儿子。 我说,我要当伯伯。 当爸爸那个小伙伴举着拳头看了我一眼。 我说,那我当叔叔吧。 现在想来,他太有范儿了。我没有当儿子,却也孙子了一把。
我画过当爸爸的那个小伙伴的纸人,狠狠地扎过他。他抢了我的小妞。 我还从老大变成了老二。这样的落差,我在小时候就受不了了。 后来我知道老二是什么,就更受不了了。 上了初中,读了《水浒传》,我觉得应该这样安排我们的办家家。 小妞说,叔叔,你看奴家给你缝的衣裳还合身么。 我说,嫂嫂,我是粗人,怎劳你如此这般。我那哥哥呢。 小妞说,大郎啊,卖炊饼去了。 后来我觉得,这样,我也没好到哪去,还把小妞给毁了。 小的时候搬过一次家。从破旧的平房搬进破旧的楼房。 我问爸爸问什么要搬家。 爸爸回答我说我们家要被人拆了,必须要搬走。 我表示很着急,找警察叔叔啊。 我不知道爸爸当时出于什么目的,他很直白地告诉我,就是他们来拆。先拆的是文革时期留下来的房子。有的墙上还留有大大的标语。 有一间房子拆了一半,写有“不是东风压西风”的那边墙被拆了,只剩下“就是西风压东风”的一边。 现在想来,那半句标语就好像一个大大的隐喻。 晚上我去废墟里面冒险探宝的时候,看见身影消瘦的老头靠在断墙上啜泣。 我躲在角落,等他离开之后,进了那间连顶都被掀了的半间屋子。 老头真阔气,什么也没搬走。我刨出一个小木盒,上面的锁已经被碎石砸坏。里面是一堆邮票,邮票上有或大或小的戳儿印。 这是那个老头的房子,房子里边的木盒是那个老头的,木盒里边的邮票也是那个老头的,就连邮票上的戳也属于那个老头。 但是我把木盒拿回了家,我对那些花花绿绿的邮票爱不释手。 我想在这一点上,我和那些来拆房的警察叔叔、那些西装革履大背头的伯伯是一样的。没过多久,爸爸带着我参加了那个老头的葬礼。 是他儿子操持葬礼。葬礼上没有人哭,他儿子的表情也显得很冷漠。我想是悲痛过度,眼泪哭光了吧。 我总觉得我偷了他的邮票,他的去世跟我是有关系的。 但是爸爸给我说过,人老了,就会慢慢死去。 可我又想,我是不是让他老得更快了。直到大学毕业,在家收拾书柜的时候,翻出了那个小木盒。里边的邮票比印象中还要卷曲发黄。 我带着小木盒去了老头的坟前。 应该很久没有人来给他扫墓了。杂草丛生,都快隐没了墓碑上的碑文。没有花圈,没有供品,没有烧过香烛纸钱的痕迹。显得比周围其他的坟头儿都要凄凉。 我不知道这样的比喻恰不恰当,可是当时我觉得老头的坟像是情人节走在大街上的单身男人,倒霉到一晚上没有碰见一个单身女人。 我决定补给老头一个情人节,让其他坟头儿知道,不是没有人来看老头,来看他的人还情深意重,在这一坐就是一天。我连同小木盒和邮票一起,烧还给了老头。 一阵风过,糊了我一脸灰烬。 这算是老头对我的惩罚,就像拿戒尺打手心一样。 我掏出一包烟,放在老头坟前说,中南海,北京带来的,您留着抽。 后来转念一想不对,又把中南海收了回来说,我改天给您卷点儿旱烟过来。我在老头坟前坐到了傍晚,嘬完了一包中南海,才转身离开。 起初我只是赌气想要陪老头多坐会儿,后来我开始对着老头的坟头儿自言自语。最后老头成了《非诚勿扰》里的神父,我开始忏悔头小半辈子做的坏事。 我希望老头不要托梦给我说,你小子说东西太恶心了。后来我跟两个同事到老家谈项目。 看见对方的谈判代表,我觉得很眼熟。 在当晚的饭局上,我终于想起来他是谁了。老头的儿子。 我直接就问他,你给你爸上坟了吗。 他皱着眉头看我,没有说话。
我的同事傻了两秒钟,拿筷子捅我,这才什么点儿啊,你就喝醉了啊。 我看另外一个同事,他都快哭了。我给了他一个“出事算我头上”的眼神,之后感觉到了他内心的绝望:孙子,你真要闹事啊。 我说,我们公司向来注重合作伙伴的品德素养,忠孝礼仪,缺一不可。百善孝为先,不孝之人,不合作也罢。 酒桌对面一个女的说,哎哟,不愧首都来的大公司,祝酒词都说得这么中听。 同事忙举杯,给那边道歉说我酒量不好,喝多了,酒话不要介意。连干三杯。再干三杯。 我心想你丫真不亏,眼看搂不住了找理由猛喝茅台。他始终没说话。最后不欢而散。项目自然也谈崩了。 我带着同事去了哈哥的洗浴中心,对他俩说,今晚上随便玩儿,我请。先甭想着怎么骂我,总之责任我来担。咱们还有两天时间,我带你们到处逛逛,这趟就当是来旅游了。 然后我撂下他们俩,带了瓶米酒、两个塑料杯,去了老头的坟边。 老头的坟和两年前没什么两样,只是月光下,看着更落寞更凄凉。 我倒了两杯米酒,和老头干了。 我觉得还少了点什么,对老头说,等我一会儿。跑回家拿了几卷儿爷爷的旱烟回来。 抽了一口,入口太辣,吸进去太冲,我说,这烟我还真抽不惯,我给你点着,你抽吧 。 我点了三根旱烟,插在了墓碑前。我嘚啵嘚啵说到了半夜,就像是《笑傲江湖》里的仪琳小师妹,对着不会说话的哑婆婆,吐露心事。 说到最后,我实在是说累了,酒也快喝没了。我说,别老我一个人说啊,你说两句。 然后就刮起了大风,呼啊呼地响。 酒劲当时就醒了,忙说,你要是嫌烦,给我拖个梦,别整这个,渗得慌。 一想我也没睡觉,老头没法儿托梦啊。 我说,那我回去了,有什么你梦里说。我回了哈哥的洗浴中心,哈哥正巧回来,脸红到了胸口,不知道是喝了几轮。 哈哥搂着我脖子,什么风把你吹回来啦。 我说,回来办点事。带了俩朋友在这。 哈哥说,咱俩喝一杯去。 我说,别了,我和一老头已经喝得犯迷糊了,我看你这样子也差不多了。咱明天再喝。 哈哥不依不饶,拉着我往外走。这时候楼上下来一女孩,叫住了哈哥。 我扭头一看,娜娜? 女孩说,恩。娜娜把哈哥安顿好,来了我的房间。 我问她,你和我同学... 她说,我还得谢谢你。那天你走之后,哈哥就来找我了。 我笑笑说,你终于做了他的女人。 她说,没有。哈哥说他现在不能要女人。我问他为什么,他让我去看古惑仔之《只手遮天》。 我心里骂了一句,他简直就是在COSPLAY陈浩南,比陈浩南还TM酷。 我说,那说明他是喜欢你的,不想你成了小结巴。你要理解他。 娜娜说,我知道的。他也常常来找我,我相信有一天他会娶我。他还让我当了桑拿部的经理。 我说,恩,经理比较清闲。 第二天中午,我去柜台结账。 柜台的收银员说,先生您好,您的账免单。想是哈哥打了招呼。 我问,总共是多少钱。 收银员说,先生,总共是一千三百元。不过我们老板交代了,您真不用付账的。 我心想才一千三,那俩战斗力是有多弱啊,脱个裤子的时间也不止八百吧。我说,你把账单拿我看看。突然又想账单名目上也不能写那俩同事点了几个钟啊。我对收银那姑娘说不用拿了,把你们桑拿部的经理叫过来。
我问娜娜,昨天我那俩同事点了几个钟。 娜娜说,你那两个同事,怎么说呢...我说了你别多想啊。 我说,没事,你说。 娜娜说,那两个人一人要了一个姑娘,开在一个房间。不到一个钟的时间,两姑娘一起出来了。说是他们俩自己搞上了。 说完,娜娜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说,其实那天晚上你可以不点我的,我们这,也有鸭。 我忙说,娜娜,你别多想。我是喜欢有胸的,我也不知道他们俩是那个。 娜娜噗嗤笑了出来,说,你是喜欢有胸肌的吧。这个时候两个同事从楼上下来。从走路的姿势上看,有一种...痔疮犯了的感觉。娜娜说,那我先上去了,有时间就过来,哈哥老吵着要和你喝酒。 我说,好。 两个同事走过来一人坐我一边。我左边看了一眼,右边看了一眼,说,我坐这是不是有点碍事? 左边的同事忙说,你别误会,昨晚什么事都没发生。 右边的同事急了眼,你闭嘴。 我说,你们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还能走道吧,走,我带你们逛逛去。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我觉得这句话能戳破世界上所有的谎言。 潜台词就好像唐三藏对孙悟空说,悟空,你又调皮了。 小时候看《西游记》,我相信孙悟空说的话,因为小屁孩儿喜欢唱反调,长大之后,我相信唐三藏说的话,因为他有紧箍咒。 这个社会,唱反调的总会被念紧箍咒的套个圈圈诅咒。有个哥们喜欢和我打球,但是无论是篮球,台球还是乒乓球,总是输给我。我对他的评价四个字,百折不挠。 可是碰上女孩,总喜欢指着我说,你看他,大学里是篮球校队的吧,不是我对手。然后抛给我一个“哥们我求你了,点头,点头啊”的眼神。 有几次我实在懒得当他的护航机,就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女孩总是笑着看他,哦?是吗? 他顶着一脑门子白毛汗,那个,我台球打得还不错。女孩看我,我耸了耸肩:你说呢。我不止一次告诉那个哥们,现在已经不再是写一两首听不懂的诗就能追到女孩儿的时代。 他说,不管什么,我起码得让她觉得我好吧,有长处吧。 我说,你那些长处只会让人家觉得你幼稚。 他说,张志明也幼稚啊,放干冰在马桶里看冒烟,傻不傻啊。还不是照样这么多女的喜欢。 我说,人开路虎,有房子。北京,说去就去。 他说,你太物质。他女朋友不也跟人跑嘛。 我说,是,跟老外。 他对我嗤之以鼻,好好一爱情片,被你说得一股子铜臭味儿和洋骚味儿。后来我觉得当时应该反驳他。 不管是《志明与春娇》还是《春娇与志明》,不是被我说得有股铜臭味,而是根本就没有一点铜臭味。 左右张志明和于春娇之间爱情的,只有爱情。 所以我们看着喜欢,陶醉于他们两之间的小打小闹、分分合合。男人想当志明,要一个春娇。女人想当春娇,要一个志明。不仅能收获曲曲折折但终成眷属的爱情,还能有看似轻而易得的物质基础。 我向来是相信没有面包就没有爱情的。 不过,高中例外。
高中的时候,抱一把破吉他盘着腿靠在球门柱边上,蓝天白云白衬衣,就算是一个音都不在调上,也有人喜欢。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我喜欢你,只是因为那天阳光很好,你穿了一件我喜欢的白衬衣。 它有一个很希腊的名字,柏拉图式爱情。 我高中的时候就知道这个名字,叫柏拉图式性爱,加书名号,编剧是饭岛爱。饭岛爱她也算得上是文武双全了那会,有一同学鬼祟地问我,你知道饭岛爱吗。 我说,知道,日本编剧。 他说,什么啊,演那个的。我有她的碟,你要吗。卖碟的老板说她可带劲儿了。昨天我躲在被窝里听,她声音听着确实爽。 我问,长的呢。 他说,不知道。昨天爸妈在家,我只能听声。 我说,你瘾真大。封面上没有照片啊。 他说,这种东西能上封面啊。封面是李丽珍。 我说,有区别吗。 他说,抵制日货嘛。后来高中同学聚会去登山,爬了一会儿他就三步一喘五步一停。 我开玩笑说,叫你别打那么多飞机,现在不行了吧。 他说,你知道男人为什么要打飞机吗,因为空虚。《门徒》看过吧,和吴彦祖最后说的一样,吸毒是因为空虚,打飞机和吸毒是一回事儿。 我重新打量了他一眼,真没看出来啊。 他说,我是很有深度的。 我说,你的深度只有你的基友知道。后面他接着说,其实打飞机也是正常的生理需要嘛。有的人听说打飞机就犯恶心,我又不是在你家浴室里打。 我说,你有了女朋友就不用了。 他说,谁说的,每个月有那么几天还是得打,只是不用自己的手。 我说,快爬吧,不冲在第一个的都得死。 他说,我觉得你现在说话好恶心。 我说,你也不差。说回到同事这边。 两个同事提议说还是先回北京,向老板负荆请罪。 我说,你们提着我血淋淋的脑袋回去,弄不好还有戏。 他俩说,你别开玩笑。 我说 ,就你们俩回去,我不回了。你们就给老板说,我嫌职位低、工资低,这次是故意撂挑子不干的。现在还在拿着公司的钱在这边鬼混。 一个同事说,那你牺牲是不是太大了。 我说,本来就是我挑的事,连累你们俩不好。再说,只要你们俩能幸福,我多大牺牲都没问题。 两个同事恨了我一眼。 一个同事还是有点担心,这样能行吗? 我说,再不成你就说我喜欢的那小文秘被他包养了,我恨得慌。你们往死里说,说 什么是什么。只要我先不回去,就没问题。 他说,我不是这个意思,这样做我们俩也太不厚道了。就算你想当雷锋,也不能让 我们俩成了小人吧。 我说,胡说,老子是黄继光。 最后他们俩坚持不做小人,玩了一天,三人一起回了北京。
我感叹,现在这么有情有义的人不多了,你们俩该不是想这样堵我的嘴吧。我不会瞎说的,也没什么好说的啊。你们现在这样让我很焦虑。为什么非得做火车呢,还是慢车,该不是在哪个偏僻的车站灭了我然后抛尸吧。我给你们说,这样做是犯法的,我们都是成年人,念过大学。警察也不光都是开开警车溜溜街的,里边也有一两个心怀天下为民除害的实干家,你们这样做是很危险的... 一个同事说,别贫了。预算快花光了,不骑驴不错了。还有,那天晚上我们都喝多了,发生什么事真不记得。这页就揭过去,不提了好吧。 我说,那我还有最后一句。 他俩说,有屁快放。 我说,以后你俩喝酒之前,身上一定得带上凡士林。回了公司,如我所愿,事情都算在了我一个人头上。 老板怒火中烧,砸坏了烟灰缸。 我说,这是个小项目,您没必要发那么大火,气大伤身,小文秘才二十四,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 老板准备再找什么东西扔我的时候,我递上了辞呈,出了办公室。 两个同事问我,真走啊? 我说,是啊,不然呢。 其中一个问我,那你去哪? 我说,学陶渊明,回家种田。 蒋勋老师,“学陶渊明,回家种田”这句话多对仗,是吧。高中的时候看《海贼王》,路飞替菱形大叔抢回了金块,被问到他要去哪的时候,路飞指着夜空说,天空。我做了一回路飞,抢了金块,却没有去空岛。 空岛是哪? 我们很多年以前,踏上远行的渡轮,很多年之后,迷失在了大海。 我准备真真正正的返回家乡。对于离家多年的我来说,家乡一直在那,我有一个永久指针,指着梦开始的地方。 如果可以,我想跟石小猛说句话:回去不代表认输。输什么,也别把自己输了。高中的时候,我同桌的女生喜欢读林徽因读张爱玲读三毛。 我问她,读着有意思吗。 她说,比语文课本强。 我又问,对写作文有帮助吗。 她蔑视地看着我,阅卷那帮中年妇女懂爱情吗。 我说,那你借一本我看看。 她给了我一本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里面写的东西我看过就忘了,只记得非洲妇女洗澡的片段。 还给她的时候,我说,我从写爱情的书里看到了人文的关怀。 她说,这本来就不是写爱情的。 后来我觉得,我们都没读懂那本书。 她说她可能是蔡锷蔡将军的子孙。 我说,可能? 她说,是啊,蔡锷和小凤仙知道的吧。 我说,没人愿意承认自己是妓女的后代吧。而且他们俩有孩子吗,你不能因为崇拜他们的爱情就瞎编故事吧。 她说,妓女就不能有孩子啊。 我说,你逻辑搞错了。高中毕业,她考去了某市的艺术学校。 大学我还们时常保持联系。有一次通电话,她说,我谈恋爱了。 我说,是吗,男的像哪本书里的男主角啊。 她说,谁都不像。 我问,那你们怎么好上的。 她说,他是学生会的,管学校里的录音棚。各取所需,就在一起咯。 我叹了口气,你这不是在谈恋爱。 她说,爱情是什么,无非是我要你的爱,你要我的爱。我问你,爱怎么给。 我愣了,是啊,爱TM怎么给。 陪你哭,陪你笑,和你因为穿十厘米高的高跟鞋逛街而红肿的双脚说,亲爱的,我给你揉揉?和你接吻,和你滚床单,和你因为大姨妈来了而痛苦难受的小腹说,亲爱的,我给你揉揉?给你买药,给你买包,对着一克拉的小钻戒说,亲爱的,这我真买不起,要不回家我拿狗尾巴花给你编一个? 后来我觉得,那些关于爱情的书,她是白看了。又或许,她把现在这个社会的爱情,看白了。
高二的时候,有一隔壁班的男生让我帮忙递情书给我同桌。 我满口答应说好,忍不住自己先开看了,我觉得那是我见过的...最符合高考作文标准的情书。 典型的总分总三段式,段落清晰,开头结尾相震古烁今、相互呼应,中间内容饱满、用情诚恳。 我如果我是女的,我肯定会答应他说,教我写作文吧。 我把信拿给了同桌,说是隔壁班某某某写给你的。她看都没看,反手扔进了后门边的垃圾桶。 我赞叹,真准。你真不看看?我觉得写得挺好。 她问,你怎么知道写得挺好。 我说,额...那男生长得挺像写得好的。 她瞥了我一眼说,切。第二天,隔壁班的同学来问我情况怎么样。 我说,那个...她还是比较欣赏你写的东西的,说你写得像郭沫若,让她想起了读《再别康桥》的感觉,什么夕阳里的余晖啊,河里的蓬蒿啊。但是呢,你也知道,她不是那么好追的,一封情书搞不定。你得坚持写,温水煮青蛙。 他说,《再别康桥》是徐志摩写的。 我说,嗨,谁写的不一样啊。 他很正经地说,肯定不一样啊,徐志摩去过英国剑桥留学两年,深受西方文化的熏陶和浪漫主义、唯美派诗人的影响。而郭沫若... 我说,打住,你要是想追到她,要读林徽因、张爱玲和三毛。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读徐志摩也差不多,他感情比女人还细腻。“我想和你一起起床”,说得多体贴。况且林徽因和他还有那么一段,我深深地觉得文人比谁都滥情。no offence。 隔壁班的男生果然每天一封情书。但我没拿给同桌,自己收着,然后每天研习标准的写作手法。 现在想来,我当时的举动,很变态。 第三十一天,我一股脑把三十一封信全撒在同桌桌上。 她说,怎么,你追我啊? 我心想,见了这阵势你不感动?不愧是看过那么多爱情小说,见过大场面的人。 我说,隔壁班那男的写的。诺,全在这。 她沉默了五秒钟,说,哦,是他追你,不是你追我啊。不用给我炫耀。我先吃饭去了,给我收拾干净,我回来还要写作业。 写到四十几天,隔壁班的男生坚持不下去了。 他说,这事虽然没成,但是还是谢谢你,每天帮我递情书,鼓励我、支持我。咱俩算是朋友了吧,走,我请你吃顿饭。 我心想,你肯定没看过《碟中谍》。 我问他,你成绩那么好,不怕谈恋爱耽误学习啊。 他反问我,你看过《心灵捕手》吗。 我说,你该不是要告诉我你和那个男主角一样是天才吧。 他说,我肯定没他那么天才。你记得男主角说的那段话吗,贝多芬看见钢琴就能弹,他看见有机化学就能做。我读过的东西,大部分能记下来;老师说的题目,我大部分能理解。就是这样。所以学习上我没花太大功夫,平时挺闲得慌的。 他说的这段话其实挺欠揍的,但是我真恨不起来,他说得太诚恳了。我给同桌说,你错过了一个天才。 她说,我错过了一个蠢货。 我说,人家也算个痴情种,就别人身攻击了。 她骂我说,你个蠢货。 我解释说,我也是好心,你成天看那些小说,我不也是想让你来回真的嘛。 她问我,你想来真的吗。 我说,啊?
第二天躲在厕所抽烟的时候,我碰见了隔壁班的男生。 我问他,要来一跟吗。 他摆了摆手,抽烟伤肺。然后进了隔间蹲大号。 我准备走的时候,他说,你还在吗。 我说,在,怎么了。 他说,其实昨天晚上...哦...她来找过...喔... 我说,你能拉完再说吗。 过了会,他说,那个,你有手纸吗,我忘带了。 我掏了掏兜,说,我也没带,我这软烟的包装纸你要吗。出了厕所,我问,你准备说什么。 他说,昨天她来找过我,把我骂了一顿。 我问,都骂些什么啊。 他说,其实我也听不太明白,但是也把你骂了,所以我觉得还是跟你说一声。 我说,知道了。 回了教室,我问同桌,听说昨天去找隔壁班那男生了? 她看了我一眼,说,恩。 我笑了笑,跟我说说,什么情况。 她又看了我一眼,说,滚。 接着她一个星期没跟我过人话,除了“恩”“哦”“是”,说得最多的就是“滚”。临近毕业的时候,她拿同学录让我写。 我很不耐烦,这东西有什么好写的啊,以后都有电话,又不是联系不上。 她说,有的话就算以后联系上了,也说不出口了,你现在就写在这上面吧。 我说,有什么以后说不出口的。我现在不知道写什么。 她这次出奇的耐心,没发小脾气,没准备一两个星期不和我说话。 她说,放你这。其他同学都写完了,不着急写。 看见同学录上大家写的有哭有笑,我在想要不要把和她同桌两年发生的糗事写上去 。可是后来想,记得就永远记得,如果记不得,翻开看了也笑不出来。 最后我找了一页空白的地方,写了我家的家庭住址。我想这样,就算丢了号码,她 也能联系到我。 考完高考,大家回学校领通知书的时候,我才把同学录还给她。 走的时候,她追上我,递给了我一张纸条。 我问,什么啊。 她说,如果你联系不上我了,就去这找我。我打开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地址。 我不知道是不是她家的地址。 我也没有去看看这个地方到底在哪。 但是如果有一天我真联系不上她了。 我一定会去那找她。
上的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刚放暑假,我去了她的城市。 她到车站接我,见我第一句话,她说,你瘦了。 我说,你漂亮了。 她说,我一直都漂亮。 我开玩笑说,原来漂亮的不明显。 她说,怪不得你视而不见。 在火车上的时候我想了很多开场白,我觉得最自然的是“好久不见啊”,再不就是“火车票你报吗”。可是她总是抢先我一步,我永远和她不在一个步调上。 我说,走吧,准备带我到哪玩? 她说,丽江。 她拿出了两张火车票,递给了我一张,说,我睡中铺,你睡下铺。 接着我和她坐上了去丽江的火车。 火车停站的时候,她摇醒我,指着窗外的站牌说,你看。 我揉了揉眼睛,看见了写着曲靖的站牌。 她说,你还记得你偷老师曲靖三十八套答案被抓的事吗。 我说,记得,谁叫你不好好放哨跑去上厕所,不然我能被抓吗? 她说,以前我恨死这个地方了。他们出了这么多变态的试卷让我们遭罪。 我说,就算他们不出,黄冈也会出。早上火车终于开进了昆明火车站。 我说,我们找个地方吃早饭去,你想吃什么。 她说,来云南当然是要吃过桥米线啊。 我说,火车站旁边哪能有什么正宗的米线。 她直接拽着我往挂着米线招牌的小餐馆走去,回过头来对我说,不吃怎么知道正不正宗。 后来事实证明,那个米线还是很正宗的,对,米线很正宗。吃完米线,我和她坐上了去丽江的汽车。 一路上,我不止一次地想唱起李琼的《山路十八弯》。 她坐在我旁边,我扭头看了她一眼,脸色惨白惨白的,我问她,你刚才在厕所里是抹了多少粉啊。 她白了我一眼,你给我揉揉肚子。 我说,你晕车揉肚子管什么用啊。我包里有晕车药,找给你吃。 我起身拿包,她把我拽了下来,说,给我揉肚子,我不吃什么晕车药。她拿着我的手按在她小腹上。我愣了五秒钟。 她有点发火了,冲我吼,你手不会动啊。 我说,你自己...不是能揉嘛。 她说,废话,我要是有力气还叫你啊。 我说,你拽我那下力气就挺大的。 说完我看了她一眼,她眼泪在眼圈里打转,我突然觉得她好看极了。犯贱地想,她梨花带雨的样子,一定是最美的。 我说,那我下手可不知道轻重,痛了你跟我说。 她说,恩,反正都痛。汽车突然停在了路边,我探出头,看见前面堵着长长的车队。 车里开始有人骂街,司机拉了手刹,下车打探情况。 我对她说,现在车停了,你应该不晕了。我下去看看前面出了什么事。 我挤到堵车的最前面,在路中间看见了一辆撞得面目全非的三菱吉普,透过车窗隐约能看见一男一女,身体已经严重变形,想是当场咽气了。一辆大众侧翻在路边。雨水冲出一条条血水印,一直流到路旁的农田里。听旁边的人议论,有人说下雨路滑,错车的时候避不开两个车撞上了。有人说这日本车的钣金就是次,大众撞了没事,三菱一撞不说是车还真认不出来。有的人问,那大众里到底死没死人啊。 我还想再听点什么的时候,感觉头顶没有雨滴落下了,抬头一看,头顶遮着一把粉红色的伞。转头看见了她垫着脚尖撑着伞。 我拿过雨伞,说,我来拿吧。她说,你抱我起来,我也要看看。 我说,别看了,怪血腥的。 她一把抢过雨伞说,快抱。 抱了一会,我问她,看够了吗。 她说,你看见拖出来那个小孩没有,从黑色吉普里面。 我把她放下来,往三菱车那边看去,有人从后座拖出来一个小孩,七八岁的样子,看样子还有气。把小孩救出来的人脱了上衣给给他披上。 她说,那个小孩好可怜,父母看样子都死了。我倒宁愿他也死了。
我一想也是。总不能告诉那个小孩社会主义是个大家庭,别怕,还有党,有政府,你不是一个人。要是小孩哭着喊“我要爸爸,我要妈妈”,任谁,也束手无策。 但是我还是对她说,活着总比死了好。 她看我说,我宁愿死,也不愿孤独。 我说,走吧。回车上,别着凉了。 三个小时之后,道路疏通。 到丽江古城的时候,倾盆大雨。 我们到了她预先在网上订好的客栈,回顾往事,是个姊妹客栈,一处叫回顾,一处叫往事。 老板拿了房间钥匙给她,她说,走吧。我们住回顾那边。 我说,就一把钥匙? 她说,开一个门你要几把。 我问,里边几张床。 她说,废话,两张。你别朝其他地方想,开两个房间太贵了,一个标间就够了。 我面露难色,这个,会不会有点不太方便啊。 她倒显得挺随便,我都没嫌不方便。都是老同学,怎么,怕我非礼你啊。 我心想不能示弱啊,说,你没意见我还怕什么啊。你晚上睡觉不磨牙吧。 她说,不磨。 我说,那就好。 她接着说,但是我梦游。 晚上我坐在床上看杂志,她洗完澡裹着浴巾就钻进我被子里。 我吓了一跳,看着她说,得亏我今晚上我穿着裤子。 她笑得花枝乱颤,你喜欢裸睡啊。 我说,你要是喜欢这张床,那我睡那边去。 她说,哼,就跟你聊会天,不用那么紧张。 我说,是,我是不紧张,但是我的小弟弟很紧张。我又不是柳下惠,你这么玉体横陈的,我是个二十出头的男人,血气方刚的,你现在这样很危险。 她歪着头看我,你夸我啊。 我说,饿久了给根骨头都香。 她踢了我一脚,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就知道你说不出什么好话。我说,现在我脑袋里道德的小人和欲望的小人在打架,很难受。 她问我,谁会赢。 我说,你要是不走,道德的小人准输。 她笑,就让他输咯。 我一脸严肃的看着她,咽了口唾沫说,你...是认真的吗。 她笑得前仰后合,瞧你那样儿,我开你玩笑呢。我来那个了,你要是敢,我阉了你。 我心想,看来大姨妈不光都是来坏事的。我和她坐在床上聊了会高中的往事,最后她吃了片止疼药,沉沉地睡去。 我关了灯,走到屋外,点了一根烟。 丽江的天空还是在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我吐了一口烟圈,被雨水冲散。客栈的小院里开着不知名的花,雨水中显得更耐看。 我忽然想去淋这一场雨,奔跑在古镇的街道,直到记不得回来的路。这个时候客栈老板推开了小院的门,一脸醉相。 他看见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衬衣,对我说,小伙子,大晚上怎么还在外面,哟,是不是跟女朋友吵架了。 我说,不是,出来抽根烟。说着递了根烟过去。 他摆手,来抽我这个。 我见他掏了半天裤兜没找着烟,指着他衬衣的口袋说,在这。 他抽出了一包黄鹤楼,我接过来一看,过滤嘴上什么图案也没有。我看着他笑了笑,把烟点上。 老板挠了挠头,嘿嘿,看出来啦。 我问,新品种? 他说,其实没多少人真抽过这烟,我拿着这盒摆摆阔装装样子。 我说,黄鹤楼也不一定有五块钱一包的中南海好抽,二锅头也不一定比茅台飞天差。 老板说,兄弟,你别怪哥哥我说话直啊,你这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我笑着说,可能是我命贱吧,吃不惯好东西。
老板冲我一努嘴,要不到我房间里喝两杯,我那有正宗的云南土酒。 我说,好啊,正好睡不着觉。 老板的房间其实是一间客栈的客房,没客人的时候他住在这。我看他把大床挪开,揭开一块木板,拿出一个土黄色的酒瓶。 我说,你就不怕我来偷了。 他说,想喝随时来回来拿。不过啊,我来丽江这开客栈快七八年了,别看人多,没多少回头客。原来是两个人来的,过几年回来就剩一个人了,有男有女,说是来找回忆。我喝了一口酒,辣得不行。我说这酒真辣嗓。 老板说,哪有你那么喝的,就算是土酒也得品啊。一口就喝了快半杯,浪费啊。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猴儿急。 我说,现在生活节奏太快。 他说,所以我跑来丽江开客栈。没事就瞎溜达,拿着相机到处拍,跟各种客人聊天胡侃。 我说,老呆在一个地方,不闷吗? 他说,你知道那谁吗,哎呀,名字我给忘了,美国一个摄影家,呆在美国一个山谷里拍照片,一拍就是一辈子。闷吗,不闷,这人呐,要是迷上什么东西,陷进去就不容易出来,我就是陷在这云南的山山水水里面了。就跟那些一个人回丽江的男男女女一样,陷进去就出不来,硬是要回来找回忆,越陷越深。我想到了陈升那场演唱会,名字叫“明年你还爱我吗”。一年后专设的情侣座位,空出了好多位子。 我想我是在害怕。如果我和她没有相爱,那么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百分之百能出现在彼此的世界。如果我们相爱了,不能厮守终身,便是形同陌路。 我想如果客栈的老板离开了丽江,他也会去平遥,去凤凰或者是去西塘。 我们会不自觉的寻找旧爱的踪影,渐渐地迷失自己。 就好像走在迷宫里,总是走进相似的入口,最后困死其中。 用一个字来形容我自己,那就是“怂”。 聊着聊着,老板鼾声如雷。我又拿了根老板的黄鹤楼,带上门出来了。 不知道这是老板从哪弄来的烟,还挺好抽。 我抽的第一根烟就是黄鹤楼,同学偷来的。抽下去第一口,呛得不行,从此黄鹤楼没给我留下什么好印象。我看了看手机,已经是夜里两点。 我突然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她,好在她已经熟睡。 回到房间里,打开台灯,我看见她坐在床边,埋着头,长发垂到膝盖。 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电视机。 我承认我有点被吓坏了,你是在COSPLAY贞子吗,大晚上的,我有心脏病早被你吓死了。 她没说话,突然站了起来,抬平双手。 我说,这次是要COSPLAY僵尸了吗,已经很像了。千万别蹦,影响其他人休息。我忽然想起来前面她说她会梦游。原来她不是开玩笑的啊。 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认为人梦游的时候是处于熟睡的状态,我要是把她叫醒,她就睡不好了,我要是不把她叫醒,我就睡不好了。 我心想,我还是出去溜达吧。转身往外走,又一想不对,她要是碰着摔着怎么,我还是把她叫醒吧。我觉得把她叫醒更有难度。摇她?万一跟我搏斗怎么办。 我骂了自己一句,怂个屁啊,跟我搏斗我还镇不住吗?! 我抓住她的肩膀,拍了拍她的脸,说,醒醒,太阳晒屁股了,带你吃云南十八怪去。 她吐了我一脸唾沫。 我心想我说瞎话你梦游都听得出来。 我来了个公主抱,准备把她先摁到床上再说。这个时候她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环顾了一下四周的情况,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说,你干嘛。 我说,我不干嘛,想睡觉。 她攥紧了拳头,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 我说,你梦游了,抱你回床上,我也好睡了。 她问,你怎么一身怪味。 我说,你吐的。 她说,胡说,明明是一股酒味。 我说,刚才我和客栈老板在喝酒。我现在抱你回床上睡,我也困了。 她说,你抱着我睡。 这个时候她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环顾了一下四周的情况,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说,你干嘛。 我说,我不干嘛,想睡觉。 她攥紧了拳头,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 我说,你梦游了,抱你回床上,我也好睡了。 她问,你怎么一身怪味。 我说,你吐的。 她说,胡说,明明是一股酒味。 我说,刚才我和客栈老板在喝酒。我现在抱你回床上睡,我也困了。 她说,你抱着我睡。
三天之后,我们各自踏上了旅程。 我坐上回家的火车,她登上返校的飞机。 我们还是时常联系,谈论彼此的生活,回顾过去的往事。 她在心里开垦了一块庄园,门牌上写着我的名字,我却从未进去打理,任花草衰败、荒芜。 初中的时候上语文课坐最后一排和一个同学玩扑克牌,闷金花。 我拿了一把三个老K,说,五圈。 他说,跟,加十圈。 我看了他一眼,你确定? 他说,确定,再加明天早上早餐。 我说,开。你先亮牌。 他拍出来JQK顺子。 我亮出三个老K,你输了。 他噌地一下站起来,指着我说,老师,他上课玩扑克牌。 我第一次有了背叛的感觉,很可惜,是一男的背叛了我。 我原来和他一起扯女同学肩带的时候,都是一起挨罚跑的圈儿。我当时觉得他居然为了一碗早餐把我给卖了。 后来我才明白,他从初中就知道了先下手为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我还沉浸在免费早餐的胜利快感中的时候,他就迅雷不及掩耳地收回失地还乐呵地看着我在操场跑圈。我当时觉得他用了一招指鹿为马,后来才知道他用的是三十六计里的反客为主,外加破釜沉舟的魄力。 第二天他用了一根五毛钱的棒棒糖和一张偷来的滑冰场入场卷让我不计前嫌。 我深深地觉得他是一个买卖人。 后来觉着,他更适合当官。大学毕业,他考上了公务员。 听他说他的笔试成绩很差,但是面试成绩排第一。 我问他,笔试差你还能得面试啊。 他说,你不懂,这里边猫腻多了。不像高考,操作性比较强。你去查查每年那些能考上公务员的,没几个是没背景的,多多少少都有些关系。要不是我爸,我能拼得过那些一本有的?有的还是学法律学公共管理的。 我说,这事你就别到处往外说了。 他说,我也就跟你们说说。再说,这也是公开的秘密。后来,他爸被查了。再后来,他被查了。 全国三十四个省市自治区,除开香港澳门台湾,上千个市县,八千多万党员,能查到他头上,也算是我大中华治理有方了。 可是哈哥给我说了一句话,把我的想法推翻了。 他说,他爸的能耐也就只能给他弄一个普通公务员,现在能办了的也就只有他爸这种。他在这个地方是混不下去了,虎落平阳被犬欺,况且他顶多算个长得像狼的哈士奇。 我和哈哥送他上了开往其他城市的火车。回来的路上哈哥对我说,你知道真正办不了的官是什么样的吗。 我说,不知道。 他说,是那些和你闷金花打出同花豹赢你的人。 我说,同花豹? 他说,三个方块K、三个黑桃A之类的。 我说,那不是作弊吗,谁看不出来是作弊啊。 他说,就是这样。我们在玩同一场游戏,他们有他们的规则,我们有我们的规则,悲哀的是,我们的规则由他们来定。虽然这只哈士奇并不是我最好的朋友,他还在初中的时候出卖过我一次,但我还是觉得有些难受。 就像药家鑫虽然罪大恶极、死不足惜,可是他真的被判枪决的时候,还是有人不忍动了恻隐之心,毕竟那也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 不管他之前有多么肮脏,在濒临死亡的那一刻,谁都是上帝最纯洁的孩子,如果你相信上帝的话。
我决定和哈哥去游泳。 去找那种一头扎进水里,窒息的感觉。 就像想哭的时候,倒立身子,眼泪就不会流出来。难受的时候,栽进水里,痛苦就会被窒息的恐怖驱散。 所以必须得找一个人陪我,否则一不小心,我可能就被上帝带走了。在游泳馆更衣室哈哥背对着我把一分裤脱掉换泳裤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为什么被叫做哈哥。 我被震惊了。 我说,你屁股上那个...。 他说,这就是我初中跟你说的那个纹身。 我觉得哈哥是在童心未泯的时候毅然决然地模仿起了陈浩南,但是他又不忍心和自己的童年彻底决裂,所以他纹的第一个纹身...是一只哈喽kitty。 但是这只哈喽kitty纹得就像扛着小型加农炮的大姐大,真是天使与魔鬼的完美合。我说,纹身师傅技术真好。 他说,这是我最喜欢的纹身。后来我还想找那个师傅的时候,他被人砍死了。 我感慨,纹身这行行业竞争也那么大啊。 他说,他和一个大佬喝酒,两个人喝酒醉了,大佬说让他给纹一个什么酒仙杜甫樽杯提笔。第二天大佬酒醒了,看见纹身,就把他做了。 我说,这大佬还挺附庸风雅的。 他冷笑一声,都是这样。当小弟的时候比谁打得厉害,混好了,比谁文化高。都TM初中没毕业,比个什么鸟劲。怪不得黑帮片里的老大都有个书房,书房里名字名画还那么多。 其实我觉得现在很多所谓协会的人和这些老大差不多。 收藏的都是些大家大作,研究的也是些大家大作。 倘若有唐伯虎画的春宫图,怕是都藏在牌匾墙后的小暗格里,牌匾上书五个大字:拒绝黄赌毒。 高中的时候,我特别想进作协,成一个研究学者。 那样,我就能读到《金瓶梅》的原文,而不是看鲁迅先生和其他什么当代作家写的评论。 我承认,鲁迅先生写的豪放多了。 不过就算现在能在网上找到,我也没真正看完过《金瓶梅》。 总有人说从书改编来的电影都没有书那么好看,我觉得金瓶梅是个例外。其实我并没有读完过它,这样说,是很不负责的。 但是王晶拍三级片也算是一绝了,如果要找一个能接近兰陵笑笑生的的导演的话,我觉得只有他,兰陵笑笑生在我心里就长王晶那一脸猥琐样。 最初想看《金瓶梅》是猎奇,为了寻找刺激。后来电影屏幕给了我赤裸裸的刺激,我就没有激情再看书了。 所以我不适合做研究学者,研究这本书的时候身体得多热啊。站在游泳池边上,我有一种挤进菜市场和一群大妈一起买猪肉的感觉。我问哈哥,你说我们在里面游泳,会不会堵车啊。 哈哥说,你还记得原来我们在河里游泳,你开黄灯的事吗。在这你也开黄灯,通行无阻。实在不行,我来清场。 我说,小时候是膀胱没有发育好,现在在池里尿尿多丢人啊,万一给人当流氓抓了呢。 哈哥说,我本来就是流氓。然后一头扎了进去。
中年大妈看见哈哥满身的纹身,纷纷退散。哈哥才是真正的黄灯。 我跟着也一头扎了进去,潜进水里,睁大双眼。 水冲涨着瞳仁,充斥了鼻腔。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意识渐渐开始模糊。我想人死的瞬间是不是就是这个感觉。我有且只有一次机会去证实,而且还要死法得当,可是却没有机会说与人听。等我再醒来的时候,看见的是白墙白床单粉护士。 这个时候哈哥和一个E Cup的女医生一起进了病房。哈哥说,你小子终于醒了。以后自杀别选在公共场合,容易被救。 女医生问我,你以前有过气胸病史吗? 我说,有,高三的时候。 女医生接着说,你应该是在水下太久,气胸复发。你现在醒了,马上准备手术吧。哈哥问医生,气胸是个什么病。 女医生很热情地解释到,气胸呢,就是肺泡破了。这么来说吧,肺里面有很多肺泡,其中一个肺泡她老公有了小三,她非常地怨恨,就想报复老公报复小三报复社会,然后她呢,就把自己戳破,怨气充满了整个胸腔,胸腔里面的气压升高,就不能呼吸啦,她就报复成功了。 我和哈哥都很惊讶地看着她,您不当幼儿老师真是屈才了。 她笑了笑,我原来是儿科的。 我心想她调来内科真是太对了,那么丰满的事业线儿科病人也不懂得欣赏啊。气胸手术属于小手术,在病床边就能做:对胸口局部麻醉,化开一道口子,插根管子进去导气,导完气拔管缝针。 其实麻醉之后划开胸口还是有感觉的,感觉就像用一把刀口满是口子朽烂了的刀片划拉别人的牛仔裤。 这次可能遭遇小三的肺泡有点多,把管子插进去的时候,喷出来的血溅了主刀医生一脸。医生很风趣,挺着一脸鲜血跟我说,小伙,你中气还挺足。 我说,您能埋头专心插管吗,我TM晕血。 医生说,对了,这次我们开的口是在你原来那个伤口下面,比第一次插管的时候要靠近心脏,你千万别乱动。 我说,就不能开在原来那个地方啊。 医生说,难度有点大,不利于拔管之后的愈合。伤疤是男人的勋章嘛,多点更MAN。 我说,你原来在德云社干过吗。等医生把管子固定好,我问,能叫我的主治医生过来吗。 主刀医生说,她现在在查房,估计过会儿会过来,你有什么问题跟我说也是一样的。 我说,你解决不了。 主刀医生说,我在医院也是摸爬滚打十几年了,你说说,我应该能解决。 我说,我想看看她,找点心跳回来。你的胸肌有E Cup吗。 主刀医生哈哈大笑,说,我现在就给你找她过来。血压回升对你的病情是有好处的。 我心想,你肯定也没少盯着看。 哈哥说,有这需求啊,我从我那给你挑一个过来照顾你。 我说,不了,我现在喜欢护士装的。 哈哥说,你的主治医生不穿护士装。
我跟哈哥解释说这是感觉问题,同样是E Cup,安在罗玉凤身上和安在刘亦菲身上,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是非洲公主,一个是杉原杏璃。你选哪个。 他骂了我一句,我那都是好货色。 我说,我就是打一个比方嘛。而且就算是非洲公主,也是有市场的嘛。 他给了我一个看见了十二点以后的酒吧厕所里马桶的眼神。我问哈哥,你还记得上初中的时候蹲坑的事吗。 哈哥很激动,这个肯定记得啊,差点就断子绝孙了。 初二的冬天,我和哈哥一起去上厕所。冬天上厕所,痛苦的莫过于把小弟弟掏出来等待发射的这个过程,因为低气温很容易让枪械哑火。更痛苦莫过蹲大号,我总有一种感觉,要是再冷点那玩意儿刚出来就能被冻上。如果当时我听过郭德纲的相声,那么上厕所的时候,除了厕纸,我还应该带一根打屎棒。但是后来哈哥想了一招,我觉得他是真正明白了一个成语,叫物尽其用。 他额外带了一盒火柴和一本语文课本。 我蹲在他隔间,先听见“嘶”的一声,然后是“嚓”的一声,最后是“啊”的一声。 哈哥虽然把语文书撕多了烧到了小弟弟,但是用一根火柴点上一两页余秋雨的《信客》或者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扔坑里烤屁屁还是很有意境的。我始终觉得哈哥是大人物,如果我第一次那么尝试失败之后,宁愿憋着我也不会去上厕所。但是回去之后哈哥就研究起了撕多少页书合适,哪一本教科书的材质燃烧热能更多。 我想告诉他温度高了会加速气味的扩散,但是想想还是算了,在那个时候,屁屁比鼻子重要。 后来我明白了,我和哈哥从初中起就知道了唯物主义里强调的找到事物本质、抓住事物重点。哈哥找到了本质,我抓住了重点。这也是为什么哈哥总是比我拿得定注意,办事更果断。 就像以前有个同学来找我和哈哥帮忙打架。 我会说,打人不好吧,打伤了怎么办,万一人家回头来报复呢。 但是哈哥只会问,打谁。 我在医院里住了两天,哈哥和娜娜也在守了两天。 期间哈哥接到几个电话,听起来像是有人在他场子里闹事,小弟们搞不定。但是哈哥却一直没有离开医院。 我觉得哈哥像是《枪火》里的阿文,因为要保护江湖大佬,场子被砸了却不能出面平事。区别在于,他是心甘情愿地当我的保镖,而我,却不是什么江湖大佬,我也没有一个阿鬼去帮他解决老鼠。 我不明白为什么。 出院之后,娜娜给我说,哈哥现在呼风唤雨,但是真正的朋友没几个。有几次他喝醉了来找我,老给我说他小时候的事,说到你们几个,说着说着就哭了,跟个小孩似的。 我和哈哥缘起一部叫《古惑仔》之人在江湖的电影,可是我们却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 我曾经一度认为哈哥走上了一条歧途,真正的刀光剑影并非电影里那么轻松,电影毕竟是电影,胸口被砍了一道飙出来的如果不是番茄酱就是鸡血,杀了人被警察抓住,警察不是群众演员就是专业演员。但我一直没有告诉过哈哥我的想法,因为我在怀疑他的同时,也在怀疑我自己,我是走在一条正确的道路上吗,如果没有,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评判他。 后来真正让我担心的是哈哥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甚至超越了法律的边界。可我还是没有告诉哈哥,因为我怀疑起了法律。 最后我告诉自己,抛开法律,打人是不道德的,逼迫别人做不想做的事,也是不道德的。 等我决定把这些告诉他的时候,为时已晚。有的行业,从来不存在金盆洗手这么一说。哈哥总是在我最迷茫的时候出现,用他的方式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但是回头想想,我却没有真正地帮助过哈哥什么。 或许哈哥需要一个圈外的朋友,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刀光剑影没有打打杀杀。 像是以前的时光,碰见漂亮的妞儿,猜拳决定谁上去搭讪。乐意的时候晚上在街边的夜摊喝到凌晨,不乐意的时候互相损两句,你TM酒量真差。 最后相互掺扶回家,睡到爹妈把我们叫醒,该吃午饭了。 旧时光太好,好得让人回忆到发笑。 旧时光也太薄,薄到如果你不在了,它也就破了。
出院的时候,主治医生嘱咐我要戒一段时间的烟,最好就不抽了。 上大学的时候我也试图戒过烟,为此我买了十几包口香糖、软糖和巧克力。好时的那种小屎头一样的巧克力效果还是不错的。 室友回宿舍的时候以为他走进了楼下的小卖部。他说,你是打算从现在就开始创业了吗。如果卖套套或者性用品市场还是很大的,起码我会找你买,副食品就算了吧。我说,我要戒烟。 他说,你要是戒成了,我给你一条芙蓉王,你要是没戒成,给我两条。敢赌吗。 假设我戒烟成功,那我将获得一条芙蓉王,接下来我会面临两个选择:一是芙蓉王成了不能享用的战利品,那是身为胜利者最悲哀的事情,如果我不把它挂在墙上那就得一包一包把它分了。二是我开始享用战利品,那样我还得亏一条芙蓉王。 如果我没有成功,我会亏两条芙蓉王。 我说,你等我想会儿。 我发现怎么我都得输,该TM怎么办啊。 我觉得我被一条芙蓉王冲昏了头脑。不赌不就完了吗! 我是为了戒烟而戒烟,不是为了芙蓉王而戒烟。为了芙蓉王而戒烟,这是一个圈套。其实戒烟是为了一个女生,但是我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刚上大学的我们对于“一厢情愿”情有独钟。 比如在大一的那个国庆节买了张站票去看望在异地读大学的女朋友。天真的以为在火车站买一根十块钱的折叠凳就能熬过十几个小时的车程挤进了火车才发现除了在厕所连站的地方都没有更别说撑开那根才二十厘米见方的小板凳。 比如见到了女朋友。天真的以为在七天或者如家甚至招待所你也认了的地方你情我浓云雨一番完事她靠在你的胸口说亲爱的我爱你。接着听见床头她的手机简讯铃声,她一把抢过,你就二逼了。 又比如见到了女朋友,女朋友的手机也没有陌生异性的短信。天真的以为小别胜新婚几个月的分别能冲破套套那几毫米的隔膜浮点也好螺纹也好都比不上纯天然充斥着欲火青筋暴露的阿姆斯特朗回旋喷气式阿姆斯特朗回旋喷气式加速器。接着凌晨一点你穿着大裤衩站在如家门口朝街边一眼望去,却找不着一家便利店。我以为那个女生不喜欢抽烟的男生。 因为有一次我看见她走过一个叼着烟的男生旁边的时候是捂着鼻子皱着眉头的。 后来我发现我错了,因为一个男生观察自己心仪女生的时候,视线完完全全是锁定在女生身上,我没有发现那个抽烟的男生所站的位置顶上挂着大大的“厕所”两个字。我是在全校的公选课上看见这个女生的。 最后一周要结课的时候,我才跑去上课。 她坐在第一排,我坐在最后一排,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她,因为大学里几乎所有女生的背影都是貂蝉西施级别的,但是大多数转过头来,是如花级别的也在不少。 直到老师布置结课论文的时候,我发现她还是声优级别的,配午夜档电台爱情动作小说的那种。老师看着快五六十了,头发花白,精神矍铄。他说,论文题目在黑板上,两千字,下周交。 她在第一排,两手托腮,说,啊... 听到那声拖得老长的“啊”,我觉得我都快射了。 老师说,那...是多了是少了。 全班的男生都没说话,我觉得我们都在等待着什么。 她说,当然是...多了啊... 我感觉其他男生也都快射了。 老师说,那刚才我说的是多少啊。 我觉得这回是老师再等待着什么。 她说,一千啊... 老师说,好,那就一千。 我仿佛觉得我们都进入了某个片场,讲台上那个是德田重男。期中体育课全校肺活量的时候,我看见那个女生排在队伍前面。我问旁边的室友,你知道那女生是谁吗? 室友嘬了一口烟,哪个啊? 我说,别抽了,你还测不测肺活量啊。就是从前面数第八个,长头发那个。 他说,你等着啊。说着叼着根烟,大腹便便跟哥个土地主调戏黄花闺女一样就走了上去。 我在后面直跺脚,你回来啊,别那么直接嘛。我看见室友和那个女生有说有笑聊了半天。 他回来问我,想知道她名字吗?孝敬我两包芙蓉王。 我说,你TM真像周扒皮。 他说,你还真说对了,杨白劳同志。 我说,杨白劳对黄世仁,不是周扒皮。 他说,无所谓,反正都不吃亏。 我想他是不知道地主老财的下场,没有见识到劳动人民的可怕。后来他用事实告诉我,我没有见识过先发制人的可怕,因为后来那个女生和他好上了。
在此之前,他曾经给我说教过一番。 他说,我已经告诉你那女生的名字、专业,甚至连宿舍在几号楼哪一层我都给你打听好了,你TM就非得等到戒了烟才行动啊。你这个想法的怂逼程度可以和老陶毕业之后想买一二手奥拓媲美。 我说,我是为了提高成功率。 他说,你就是犯轴。谁叫你追了?我从来不相信追个十年八载追来的爱情。你要是天天白天豆浆油条晚上玫瑰巧克力能打动她,那是个人都能打动她。 我说,我不相信她会一见钟情。 他说,我TM也不信,我只信一见钟情的炮友。我是说你要先去接触她,慢慢培养感情,水到渠成。 我问,这和追她有什么区别。 他说,荆轲刺秦王的时候飞鸽传书给嬴政说我要来取你小命了吗。 我说,没有,但他不也失败了吗。 室友显然有些出离了愤怒,再见,你不追我追。室友先是进了那个女生参加的社团,接着在饭桌上威逼利诱团委的干部让他也进了团委,和她成了同事。就像他说的那样,日久生情,水到渠成。 我看见他们俩手牵手散步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一句话:我爱的姑娘,有这俊朗的模样。 我坐在操场看台上,看见晚霞映得天际绯红,想起了同桌的女生。我想起自己还欠她一个约定。 她问过我,有一天你会陪我躺在草地上看满天的星星吗。 我说,会的。 在丽江的时候,我本以为有机会,尽管在古镇里找不到一片像样的草地。可是天公不作美,下了整整一个星期的雨。深夜偶见月光,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我不知道她记不记得这个约定,但我想她一定记得。连我都记得的事情,她一定记得。 我拍了一张夜空的照片发给她。 她回了我一个问号。 或许这就是我对她的感情本来的模样,不加解释,永远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 而她对我的感情,是花是草是艳阳,一目了然。我并没有为了室友抢了我心仪的女生而生气。因为根本不存在“抢”,顶多算是“拱手相让”。 我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生去戒烟,却没有为了同桌女生尝试过什么改变。我觉得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就好像我在微博上声援苍老师却没有支持舒淇一样。舒淇好歹还给了我一个印象深刻的奇女子——笑笑。 我的同桌女生名字就叫做笑笑。她的父母实在是很有先见之明,笑笑真的很爱笑,而且笑靥如花。我拨通了笑笑的电话。 她那边声音慵懒,你发的是什么啊,黑乎乎的。 我说,你猜。 她说,锅底? 我笑,你真有家庭妇女的范儿。是夜空啦。 她也笑,你什么时候有了文艺青年的范儿了。 我想给她形容现在我看的天空有多美,她却说,你找得到北极星吗?最亮的那一颗。 我说,找到了。 她说,你看着那颗北极星就好,其他星星太多了,你看着那颗北极星就好。 我看着那颗北极星,听见她开始啜泣,最后是止不住的嚎啕大哭。我没有问她为什么哭,我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也留下了眼泪。我在和主治医生讨论出院后如何康复修养的时候,笑笑打来了电话。 她说,要出院了? 我说,恩。 她说,把烟戒了吧。 我说,好。 她说,我会监督你的。 我想这次我应该能真正地把烟戒了,因为有笑笑会监督我,虽然她远在千里之外。
出院之后我问娜娜,哈哥那边事情严重吗。 娜娜说,好像这次来闹事的人后台挺硬的。不过放心啦,哈哥会搞定的。 我也认为哈哥会搞定的,因为从小到大他最擅长的就是搞定别人,除了初涉江湖被打得七荤八素扔在大街上。 可是我和娜娜都错了。哈哥被自己人出卖,什么都丢了,开始亡命天涯。我觉得这是哈哥在模仿陈浩南的道路上必经的一个阶段。问题在于山鸡什么时候从台湾带着一票小弟杀回来。 我在想我是不是可以当一回山鸡了。 可是哈哥逃走的前一天,带着娜娜来找我。 他给我了一张银行卡,说,现在除了你,我没有可以相信的人。这是我这几年弄的钱,放一部分在你这,留着你帮我照顾娜娜。我要出去躲一段时间。 事情自然不会朝着我们预想的那样发展,否则就我们过的就不是生活,而是在演一出话剧。 娜娜悄悄地跟上了哈哥亡命天涯的脚步。 我没有劝阻她。我希望她能追上哈哥,他们能在异乡东山再起。但最好还是都能回来。我把哈哥给的那笔钱分成两份,一份打在娜娜的卡上,另一份全换了黄金,存进了银行的保险柜。 保险柜的密码我记在了一张信纸上,装进信封,寄到了笑笑曾给我的那个地址。 我也算是戒了烟,只是有时候想起笑笑,想起哈哥,想起娜娜,想起此时此刻之前的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我记得的人,偶尔会抽上一两支。 笑笑给我的那个地址,我至今没有去过。 (完)
我会经常去哈哥原来的洗浴中心,海上南都。虽然除了名字,里面的设施、装修甚至人,大都已改头换面。我倒觉得这样也好,至少在我走进去之后,不会触景生情。 我想抢了哈哥地盘的人没有把招牌换掉的原因,大概是想炫耀自己“小弟逆袭”的成功故事,大人物总是需要一些货真价实的用来炫耀的谈资。人们不会去崇拜,更不会去追随一个没有传奇色彩的人,就像陈胜吴广起义揭竿起义之前搞得的套,没有传奇,制造传奇也要上。哈哥大概就是被这一套东西打垮了。他本来是想让后来出卖自己的这个小弟阿豪另立山头,因为他看出阿豪并非池中之物,如果他不弄死阿豪,阿豪早晚会弄死他。不过出事之前哈哥给我说过,他不想弄死阿豪,也不想让阿豪给弄死。 我不知道哈哥为什么会对阿豪心慈手软。但是阿豪显然不买哈哥的账,因为他不仅想要哈哥的东西,还要哈哥的那份业界传奇。就像打单机游戏,同样是通关,自己打怪升级攒经验过关斩将和用金山游侠瞬间99级是不一样的。 他们所需要的传奇色彩是不是强取豪夺的杀戮快感,我不置可否。我和哈哥关系好,是整条街都知道的事情。 所以哈哥逃跑之后,阿豪也几次三番来找过我。坐上哈哥的位置之后,阿豪的举手投足越发的像哈哥。哈哥的偶像是陈浩南,我觉得阿豪的偶像是哈哥,我想这算是他们这个行业的传承,也可能是所有行业的传承,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把你带进沟里,然后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银魂》里的夜兔一族有弑父弑母一说,还真是个可怕的传统。 阿豪很像哈哥的一点就是讲原则,对于不是他们一行的人,绝对不用他们那一行的手段。用哈哥的话来说,老子只玩黑吃黑。换个稍微好听点的说法就是盗亦有道。他们虽不是劫富济贫白衣飘飘的侠客,也不至于是打家劫舍强抢民女的恶徒。这样的想法在大多数人眼里看来是在为婊子立牌坊,但我觉得总比为有的人建纪念堂要公正得多。阿豪对我还是比较客气的,来找我总是一个人,没有前呼后拥带上一帮小弟。因为带小弟也没有什么必要,他二两酒下肚也能把我撂倒。我认为这是绿林好汉与生俱来的天赋,哈哥这样,武松这样,鲁智深也这样。大碗酒、大块肉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肾上腺素。 阿豪对我并没有敌意,我对他也亦然。 虽说哈哥逃亡的下场拜他所赐,但是哈哥早料想到了这样的结局,他没有丝毫的恨阿豪,我也不必杞人忧天。江湖上的爱恨情仇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并非小说里写的非爱即恨。阿豪来找我,会带上一瓶好酒。 真正的世外高人大多其貌不扬,比如少林寺里的扫地神僧。真正的好酒也如此,比如阿豪提着的500ml大可乐瓶。 阿豪拧开瓶盖,虽然隐约还是能闻到一股可乐味,但是好酒的香气是镇不住的。 闻到酒香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起哈哥。 我问阿豪,哈哥还真是什么都教给你了。 阿豪正倒酒,抬头看我,什么啊? 我问,这酒哪来的? 阿豪说,哈哥办公室有一大土坛子你知道吧,从里面拿的。 我说,他没教你怎么酿这酒? 阿豪摇摇头,我还以为他买的呢。哈哥会酿酒,有种张飞拿起绣花针的违和感,不过也算是能文能武了。 酿酒的技术是哈哥在乡下的爷爷教的,老一辈的人才是真正的卧虎藏龙。哈哥的爷爷会染布会做酱油还会酿酒,这些还只算是平日的休闲娱乐,哈哥说他爷爷还喜欢捣腾猎枪,小时候山上的野味儿他都吃过。 我问过他什么最好吃,他说是野猪,皮糙肉厚有嚼劲。 野猪我见都没见过,哈哥光屁股满山跑的时候就吃过,不得不让我羡慕。我说你哪次带点回来给我吃,哈哥却说这东西要吃新鲜的,等坐长途汽车带回来,都该馊了。 等到后来我知道有种技术叫风干的时候,哈哥爷爷家后面那片山林已经被砍得只剩下光秃秃的木桩。 被风干的是山林,不是我的野猪肉。
哈哥爷爷走的时候,给了他一张酿酒的配方。 哈哥视如珍宝,用他的话来说,这TM是传家宝,传儿不传女。 有次我们俩喝醉了,他说,让你捡个便宜,配方传给你也行。 如果当时我有阿Q的强大精神力量,我会去捡这个所谓的便宜,因为用这个配方酿出来的米酒真能让人欲仙欲死,感觉自己能上九天揽月,撂倒吴刚,把嫦娥办了,能下五洋捉鳖,撂倒龙王,把他女儿办了。如果有特殊需求,玉兔和虾兵蟹将,也不在话下。喝道半夜,我开口问阿豪,要是找到哈哥了,你准备怎么办。 阿豪闷头喝了一杯酒,看着我,先找到再说。 我说,你们不是最讲究道义的吗。 阿豪说,就是因为讲道义,我才一定要把哈哥找出来。 我没有说话。我看得出阿豪内心的痛苦,我不会为哈哥或者阿豪杞人忧天,可我也无法理解他们的逻辑。但我相信其中一定有痛楚,有苦衷。 或许只有身处其中才能体会得到,就像我们永远不相信传销组织头头究竟有多能忽悠,李志洪到底有多能煽风点火,我们鄙视、唾骂那些上当受骗的人,却忘了身处其外,我们都没有发言权。阿豪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来找过我,我去海上南都的时候,也没见碰见过他。 我会经常去那,不是因为那有多好,也不是因为念旧,而是洗浴中心就那么一家。用经济术语来说,这是垄断市场。 既不是独门技术也不是国有企业,一家洗浴中心能垄断整个市场还是很不可思议的。严格来说也不算只此一家,也有很多其他的洗浴中心,不过渐渐都挂起了海上南都的招牌。阿豪把这座小城市里洗浴中心呈完全竞争市场的局面逐渐改造成了垄断市场,他们的经营理念就是,就此一家,不来也得来。这一点倒和哈哥时代没有差别。上大学的时候,我和同学因为移动公司收费的种种不合理强烈控诉过垄断市场。甚至发起过抵制使用移动电话卡的游行示威活动。 我们选择在运动会这天正义凛然地举着横幅来操场扩充我们的游行队伍。 我和同学认为血气方刚且深受移动公司迫害的大学生同胞会积极响应,我们能顺利组成一支声势浩大的示威队伍。学校广播台、新闻社的记者会来争相报道,我们的游行示威会被传到网上,进而引起更大的轰动。可是没有料想到的是我们在操场上转了一圈也没人理我们,我当时在想,难道这就是奥林匹克精神的魅力? 接着我们俩被保安摁倒,带到了校长办公室。在大学能受到校长的亲自接见,一般都是在颁奖晚会上。 起初我还认为我们至少搏得了校长的关注。但是我们甚至连校长办公室柔软的真皮沙发都没坐热乎就被辅导员领走了。 辅导员见我们俩第一句话就是,校长临时有事派我来处理你们,算你俩兔崽子走运。同学一听见这话就怂了,忙问辅导员,不会被退学吧。 辅导员说,我来处理倒不至于,但是记过是免不了的。 我说,我们也没干什么啊,就算说我们聚众闹事,不也才两个人嘛。 辅导员瞟了我一眼,哟,意思是等你们闹大了才该管是吧。你们知不知道今天有多少外面的记者在,报出去了学校面子往哪搁?就算你们要游行,那也得申报批准才行。 我问,往哪报? 辅导员说,中南海。我心想唬我们俩至于用中南海吗,你TM光说记过就怂了一个。 我掏出根中南海递给辅导员说,张老师,我给您点上。我们也就是想发泄一下对移动公司的不满,不也没折腾起来嘛,我们下次不敢了。 辅导员皱着眉头,满脸疑惑,移动公司?你们不是抵制学校运动会吗。 我说,哪啊,运动会我们肯定支持啊,我还报了项目呢。 辅导员当时就爆了粗口,我操,你们俩也是大学生了,会不会写标语啊! 同学忙说,远离移动,珍爱生命,这标语没...他话没说完,我指着他对辅导员说,张老师,标语是他写的。 这招我是跟初中同学哈士奇学的,用这招并不是这件事情有多严重,而是写出这样的标语跑去运动会上摇旗呐喊招揽义士也太丢人了。
后我们两个人被警告处分,外加辅导员给我们俩额外上三次思想教育指导课程。 同学对此愤愤不平,我告诉他,别得了便宜还不卖乖,没叫咱俩再上一遍马哲、毛概算从轻发落了。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反对移动到底,毕业后他去了联通工作,如果我能进电信工作,那么这件事也算是有了个完美的结局。 联通3G网这两年发展得很快,水涨船高,同学也混得不错。 有次通电话的时候他还问我要不要弄部iphone 4S,他可以弄内部价给我,还能按揭。 我是个嫌麻烦的人,电量不持久的iphone并不能引起我的兴趣。 我问他,你能在我家厕所旁边弄一信号塔吗,我上厕所的时候联通这卡根本没信号。 他很无奈,你还是办张移动的卡吧。我们的无奈成就了移动、联通和电线三足鼎立的格局。不过他们谁也不可能吞掉谁,试想如果我们只剩下了三者中任一的一种选择,那和阿豪现在经营的洗浴中心又有什么分别呢? 移动公司和洗浴中心除了业务上的差别,另外一点差别就是罩它们的老大本事有高低,一个做得体面,一个做得具体。 就像看《动物世界》播的狮子和豺狼捕食的片段。狮子总是那么优雅,看它极速奔袭猎杀羚羊,你会觉得那是理所当然,它可是万兽之王,何况它还有那么萌的幼狮宝宝嗷嗷待哺;豺狼却显得那么猥琐邋遢,看它捕食麋鹿,你会觉得像是路边的乞丐强吻了美丽的公主,恨得咬牙切齿。我对阿豪如此迅速的势力扩张感到过担忧,我总觉得他是哈哥的延续,好在我们这样的小地方招不来义薄云天的打黑领导,阿豪只要不主动上门找不自在,倒也相安无事。 我也曾想弄清哈哥与阿豪之间的是非纠葛动过去找哈哥的念头,不过最终还是放弃了。且不说在偌大的中国不好找,或者哈哥偷渡去了越南缅甸老挝或者泰国;就算是找到了,我也只是徒增哈哥的烦恼。 我解决不了他们的问题,更蹚不起这趟浑水。 有时候突然想起,只是觉得可怜了娜娜。我还记得在哈哥最辉煌的那段时间,有一次娜娜来找我,说想找个人陪她喝酒。 在此之前,我没见过娜娜喝酒,哈哥也从来不让她喝。 那天晚上娜娜算是让我大开了眼界,当时让我觉得,她要是有一脸浓密的络腮胡就更应景了。 说实话,我见过平时看着挺文静,喝起酒来就特奔放的女生,但是像娜娜这么奔放的,我还是头一次见。如果不是硬拉住她,她非要光着膀子和我接着喝。这么香艳的镜头,我可受不了。女生的酒量一般都不差,娜娜算挺能喝的。我都有点犯迷糊的时候,娜娜才一拍桌子说她喝不了了。 我扶她准备送她回去,她却说让我带她到河边吹吹风。 我告诉她晚上河风大,你又喝了酒,容易感冒,我还是送你回哈哥那儿。娜娜突然就站在路中间,怎么拉也不动。 我只好把外套脱了给娜娜披上,带她到了河边。不知道是不是河风迷了眼睛,娜娜留下了眼泪。 借着淡淡的月光,我看见娜娜哭花了眼妆。 我摸了摸口袋,没找到纸巾,就一把把短袖脱了递给娜娜,呐,拿去擦擦吧。 我不知道是不是衣服的汗味儿把娜娜熏醒了,她擦完眼泪之后,看起来要清醒得多。 我问她,哈哥欺负你了? 她说,没有。 我说,那是什么事儿,说来听听。
娜娜欲言又止,踌躇了很久。 我准备说点什么打破僵局的时候,娜娜开口了,她说,我怀了哈哥的孩子。 我第一反应就是没心没肺地说了一句,那我得当干爹。 娜娜又开始哭了起来,要是哈哥像你那么想就好了。 我没有再说什么。娜娜这样玩命地喝酒,必然是哈哥不同意她把孩子生下来。 哈哥不是不想要孩子,也不是不想要娜娜的孩子,况且他还有个传家宝等着传给儿子。他一定有他的理由,现在想来,或许他当时就料想到了如今的变故。 但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硬生生地夺走她的孩子,有着我们想象不到的残忍。第二天下午娜娜酒醒了,打电话来让我陪她去打胎,听声音娜娜还是很不情愿的。 当然我也不是很情愿,毕竟孩子也不是我的。 我问娜娜,哈哥呢。 娜娜说,哈哥他忙。 我说,那等他不忙的时候带你去吧,也不急着今天就打掉。 娜娜声音有些哽咽,孩子多留一天,我就越舍不得。我本来是想一个人去的,但是哈哥不放心,让我来找你。 我一想也是,哈哥肯定是不能带娜娜去医院的,不然就是明摆着告诉别人娜娜是哈哥的小结巴。对于医院的妇科,我还是比较了解的。不过讽刺的是,在娜娜之前,我从来没有带过一个女孩来打过胎。 肾功能不济也好,运气好到买的每一个套套都没有被别有用心的人用小针头戳破也罢,我对此还是比较欣慰的。 我一向认为男人最没本事的表现之一就是该拔出来的时候,你丫的还玩命地往里插。我有个高中同学在医院里工作,所谓有熟人好办事,得以不用排开始长长的挂号队伍和最后长长的交费队伍。 我安慰了娜娜两句,目送她被推进了产房。 我问同学,是进产房? 同学看我,不然呢。 我说,不是应该进手术室吗? 同学说,有时候外科手术台不够用了还来借产房用呢。 我说,你们真能凑合。同学一脸坏笑看我,女朋友啊? 我说,好朋友。 他说,哟,这才刚推进去你就把人踹了。 我恨了他一眼,我说像你这样游手好闲乱打听患者私密的你们领导不管啊,请你赶紧回到你的工作岗位去。 他说,我奉劝你,我还没帮你把手续办完,你别忙把我踹了。过程比我想象得要快,不到半个小时,娜娜从产房里走了出来。 脸色惨白,我忙上去扶她。看见她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是肉疼还是心疼,我想都有。 我给同学打了个招呼,送娜娜回家,把娜娜送到哈哥身边,哈哥准备招呼我吃饭。 我说,这几天好好照顾娜娜,我有事先走了。 哈哥准备说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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