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收款收据盖章位置上不盖章行吗

跟私人买房付款后必须要收据收据吗?_百度知道
跟私人买房付款后必须要收据收据吗?
我跟私人买了套房子,办理完合同及过户后,全部房款已付清,由于交款的一半是卡转帐,另一半是现金支付的当时我没索取收款收据,现在卖主又向我索要一半的房款,不然要起诉,当时现金支付又没第三方在场,基本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我交完了房款…这可怎么办?希望...
我有更好的答案
跟私人买房付款后最好要个收据,以防后期出现矛盾,抵赖。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不同种类:1、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2、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3、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4、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可以入账。5、除上述几种收据外,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是不能作为凭证入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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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合同已完成过户,你确实把钱已经给他了,那他要是再跟你要钱的话,必须举证,证明他没有收到现金款。 以后可要长个心眼了,你也要想办法证明自己将钱已经给了他,比如当时给了他多少钱,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用什么包包着的,如果他还想抵赖,可以要求法院进行测谎,我估计他要是真收到钱了不敢测谎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没有买卖合同吗?过户后房子就是你的,他凭什么起诉,也许是噱头罢了,你房子又没有办贷款,一般二手房交易时,先付首付,然后办过户,再抵押给银行放贷,这样的事太荒唐了,欺负人嘛
既然办了过户,你可以名正言顺的告诉他,说你丫滚蛋。他就是告到哪,都没有用,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的名字了。跟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了
转账好办,你有转账的凭据,但是现金就麻烦了,估计你只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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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分期是要比全款贵的。因为分期是有利息的。不过有的车型和价位的车,分期会有政府补贴,全款反倒没有。第一次车险一般都是跟车一起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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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你签了合同没有,签了的话就应该按照合同执行。另外。尽早去把合同和首付收据拿到。
  分期付款和按揭付款的区别为:分期付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且分期还款的提交修改对象是开发商,不支付利息;而按揭不仅期限长,还款的对象为银行,要支付利息。  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⑴售房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  ⑵贷款行对售房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售房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⑶借款人与售房商签订购房协议,并缴纳30%以上的房款(营业房40%)。  ⑷借款人持购房协议、30%购房收据、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向贷款行申请按揭贷款,并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  ⑸经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贷款行代理办妥登记、公证手续后,将款项存入售房商账户(保险采取客户自愿原则),并通知客户取合同和到售房商处办理购房手续。  ⑹借款人以后只要每月(每季)20日前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每期应还款额,贷款银行会从借款人账户中自动扣收,到期全部结清。  (7)贷款行代理缴纳契税、领取契证、办妥房地产权证及住房抵押登记手续,收费严格按各有关办理机关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借款人必须提供办理以上手续所需一切材料。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 &
还款合同就是你的收款依据,分期收到后,若现金开收款收据,若银行则是银行回单,对方也有回单,不需要你开收据了。
你有收条就证明了你们交易的资金数量,至于这个收条是否能证明是你购房的收条这个也很好办的,因为你买房子不是小事,你身边的很多人包括你家亲戚都是知道的,而且他们应该知道详细的购房和你分期付款的事情,再加上收条,你上诉能赢!至于取证,就从知情人取证。 &
在北京做房地产,通过抵押像银行借钱给开发商,经审批,直接将款打到开发商帐户,如果在还款期间因为个人原因无法继续还贷的,银行有权拍卖你得房子3 分期付款要求有钱、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是指把总房款通过分期的方式付给开发商而不去银行贷款,根据每个开发商的要求而定,只是时间上的差别,没有利息、按揭贷款:是指将房屋作为抵押物。这种方式适合有钱但是不想一次付清的人2,依次解答1:签约付30%,房子封顶付60%(有的开发商是时间要求,比如3个月内),房子入住付剩余10%,相当于一次付清,剩下的贷款,抵押至银行,而按揭贷款你只需付总价的20%-30%即可,就北京而言一般分三部分
可以和银行索取,那么银行没有处置权,有的会给你,假如你在外面贷款的额度高于银行!你你一定纳闷为啥不给你,因为银行怕你去用房子做贷款
分期付款和按揭付款的区别为:分期付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且分期还款的提交修改对象是开发商,不支付利息;而按揭不仅期限长,还款的对象为银行,要支付利息。 热心网友&律师加盟热线:400-678-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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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定金,只有售楼经理的收据,没有盖章,吗?
我于日交了买房定金4000块,现在不想买了。可以讨回定金吗?收据是这样的:收据
今收到某某和某某交来什么花园临定金4000元整(3000刷卡,1000现金),余下16000元于日下午18:00前补齐!
收款人:某某(代)
建筑面积145
可使用面积137
原价 1034634
现成交价:951865
(收据是没有盖章的,也没有签合同,只是签了一个认购书)
提问者:4e42293e6***时间: 14:46:22地点:2个回答
你不想买了,不能讨回定金,法律有规定的。
应该有他们公司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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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协商,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如需帮助,请
答: 你好,这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就看你们双方协议的
答: 不知道你买的是二手房还是开发商地方买的商品房,如果是二手房,只要没有过户应该都可
答: 您好,可以协商解决
答: 具体还是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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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订金可以。
回答:跟银行协商。
回答:代书起诉状不是一两句话讲的清楚的,需要全面把握相关情况。建议与律师面谈后
回答:协商处理。
回答:工伤期间有伙食补助的。
回答:您好,有证据证明分居吗
回答:看你们合同约定
回答:可以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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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您好,可以起诉离婚。。
回答:您好,建议您可通过协议形式确定责任,但还是存在一定风险,建议考虑清楚。
回答:您好,看你们合同约定,建议您协商处理、
回答:您好,看你们合同约定,建议您尽量协商处理。
回答:最好报警,你不需要承担责任,由肇事方承担
回答:协商不成时,建议尽快起诉处理,避免诉讼时效过期
回答:不用担心,属于个人债务,积极收集材料应诉
回答:可以通过协议的形式确定责任,不过还是存在风险,并不能完全免除
回答:以交警的处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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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房子没有备案,有收据收条和买房合同,有用吗?
用户:r847***
| 江苏-常州 | 发布: 00: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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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号 【济南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备案:20】
版权所有:济南中顾法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周末我们到售楼处吧房款交齐了,房子已经盖得差不多了也上去看过了是现房,今年12月末交房,就是看到有现房才放心把房款给了售楼处,他们给了我一个带着该售楼处的财务章的收据,该售楼员问我带没带户口簿、结婚证,事先售楼员没提醒我。我就只带了身份证件。他说,没有这些签不了合同,只能到周一再过来签,于是我们就回家了,回到家后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很傻,没看到合同就给款了,有啥隐患呢?现在想想还是很傻呀,大家给出出主意呗!
主帖获得的天涯分:0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你的确傻瓜一个!这下合同怎么写都行了,你吹涨?去告?  等着你被宰!
  @开心每一天呦
16:18:00  周末我们到售楼处吧房款交齐了,房子已经盖得差不多了也上去看过了是现房,今年12月末交房,就是看到有现房才放心把房款给了售楼处,他们给了我一个带着该售楼处的财务章的收据,该售楼员问我带没带户口簿、结婚证,事先售楼员没提醒我。我就只带了身份证件。他说,没有这些签不了合同,只能到周一再过来签,于是我们就回家了,回到家后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很傻,没看到合同就给款了,有啥隐患呢?现在想想还是很傻呀,大家给......  -----------------------------  呵呵,这位朋友厉害啊,真是以为活在雷锋遍布的时代了,你的财产归属权,决定在收你钱的人手里,收钱人道德水准高,房子归你,道德水准低,房子不知道是归谁,因为国家现有法律不承认你的房屋所有权,你的做法已经与保护你的法律无关了。那个开发商盖的章,我可以花20块钱到刻章那里随意的刻。如果自己会救更不用麻烦了,拿个罗卜自己刻一个就可以盖章了。
  没啥好不好的,相对于房地产公司,买房人是弱势,想买只能照做。其实也没什么,楼主可能是第一次买房,经历过就知道了,绝大部分买房不是什么陷阱,开发商也没有洪水猛兽那么恐怖。
  一般是先订金、签合同再全款。为何不贷款?你家太有钱了。明天就签合同了,别太担心,格式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开发商也想交易顺利进行,不至于单独对你炮制一份。反正明天就签字了,不放心就带个懂行的一起去。  
  谢谢各位的回复,我刚开始是交了2万定金。一星期后决定签合同交全款,结果7天后我又想贷款买房,于是我跟售楼人员说明情况后,他说那你就先交部分款吧,剩余的可以贷款,于是当天我就交了部分款,他们给了我一个收据,回来后我跟同事说贷款买房,都说贷款利息又涨了不太合适,能借点就全款吧,我们一商量还是交全款吧,大不了日子过得紧点,慢慢攒钱慢慢还吧,于是,7天后又一次来到售楼处把余款交了,回来想想自己真是很傻。明天就去售楼处!
  各位想问一下,我在第一次交部分款时,是不是就应该签订买卖合同?我记得我问过这个问题,他们回答:只能是交全款才能签合同。这样是不是他们也不对?
  应该没事的别太担心了  
  没问题的,我也是上周交的钱,现在在等电话通知去取合同呢。  房产商又不是卖你一户,况且,整个小区的合同一个版本,都要在房管局备案的。开发商会因为你一户做手脚,到时候新闻曝光,损失的可不是你这点小利。  当然,那种特小开发商单独考虑。
  听了你们的话,我心情好很多,我也觉得他们不会有啥作为。就是觉得当初接待的这个售楼员太不地道了,一直没跟我说签订合同都需要啥证件,当我到达现场时才说,你带这个证件、那个证件了吗?那我肯定没准备啊、结果交款期限也到了,就很实惠的吧钱交了, 现在想想太欠考虑了,希望也给大家一个借鉴。当然可能没人像我这样傻!
<span class="count" title="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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