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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告日期:
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二零一五年九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节扼要披露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公司财务”之“十二、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一)动物疫病的风险
生猪养殖中面临的一个主要风险是动物疫病。猪群发生疫病的风险和新型疫病爆发的潜在风险都对生猪的生产繁殖过程造成较大威胁。因此行业内企业需强化疫病防治工作、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制定严密的疫病防控措施,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尽力降低疫病发生的可能性。若疫情发生,企业需要尽早诊断,及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有效控制并扑灭灾情,尽可能减少损失。
公司养殖基地远离居民区,采用封闭式猪舍,并采取了严密的疫情联防措施。
从以往经营情况看。公司尚未发生过重大疫情,但是并不排除未来发生动物疫情的可能,一旦发生疫情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生猪价格的周期性波动风险
生猪价格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波动周期为3-4年。生猪价格的周期性波动,使得生猪养殖业的盈利水平呈现周期性波动,对生猪养殖企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已采取延长产业链、发展循环农业、发展自主品牌专营店等措施,但仍不能完全规避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带来的风险。
(三)自然灾害风险
公司的生猪养殖场主要分布在福建省福清市的周边地区,其生产场所可能遭受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若自然灾害发生,可能造成生猪养殖场建筑及设施的损坏,并可能导致生猪死亡或导致动物疫情爆发,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同时,自然灾害导致的交通、通讯、电力的中断,生产设施及设备的损坏,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通过购买农业保险、财产保险等措施,减少因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另外通过科学的管理技术,加强自然灾害预警,
提高养殖技术等以减少自然灾害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
(四)生产经营场所用地的风险
1、公司的养殖、种植业务涉及大量土地用地。目前,本公司养殖场用地、种植用地,主要来自于对农村土地的租赁。该等租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与当地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并取得村民委员会等机构的通过,但随着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周边土地用途的改变,将存在出租方违约的风险。虽然本公司在过往的土地租赁中未出现过出租方违约的现象,但一旦出租方违约,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若国家土地政策发生改变,也将会给公司带来土地使用权的不确定因素和经营性风险。
2、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8710部队农副业基地为甲方与星源农牧为乙方签署《现代循环农业合作建设项目》,其中甲方提供524.39亩土地用于生态猪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种植果蔬及牧草地,乙方负责项目的规划、建设、经营和发展。合作期限为10年即从日起至日止,并约定合约到期后乙方可优先续约。在合作期限内,乙方经营该项目不论盈亏,均需每年向甲方支付53万元的基本回报及按照项目经营利润的5%的超额收益(不低于年52万元)。日,甲方的上级部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8710部队后勤部出具《证明》,证明该协议的签订是经过其研究并审核同意通过的,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队的内部管理制度,且该地块属于军用土地,是合法有效的农副业基地。尽管双方就该合作项目签订了相关协议书,但仍存在因中国人民武装警察8710部队自身原因及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能性,从而导致公司失去主要经营场所及固定资产的潜在风险。
(五)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带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0,082,216.10元、43,584,790.78元、44,605,598.86元;账面价值分别为9,554,414.09元、40,891,394.43元、40,332,817.94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2%、21.33%、27.13%。公司虽然已遵循谨慎性原则计提了较为充分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但应收账款系公司的主要资产,如果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发生坏账,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将产生不利影
(六)对大客户过于依赖的风险
2013年度、2014年度、月,公司销售给福州农博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有机肥金额分别为10,746,894.00元,15,826,330.00元,540,000.00元,占当年度有机肥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14%,60.58%,4.84%。2013年度、2014年度,农博士有机肥销售收入占公司有机肥销售收入的比重较大,存在大客户依赖的风险,目前公司已通过多项措施来扩展有机肥销售渠道,进一步降低对福州农博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依赖程度。
(七)养殖成本上涨风险
在生猪规模养殖成本中,饲料成本占总成本的60%左右,生猪饲料的主要成分为玉米和豆粕,其价格走势受整个农产品市场影响较大。如果短期内上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生猪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则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可能受到影响,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另外,养殖土地成本、人工成本和养猪粪污处理成本都在持续上涨,这些都增加了生猪养殖成本的上涨风险,从而造成养殖户的利润波动。公司发展“循环农业”模式,能够有效减少成本上涨的风险,但仍不能完全规避该风险。
(八)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风险
本公司历来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将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工作放在首位,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ISO质量管理体系,该质量管理体系适用于生猪养殖服务(删减7.3和7.5.2)。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体系,并将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作为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进行重点监控。尽管公司严格、系统的质量控制机制能合理保证公司产品质量,但是如果因意外等原因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将影响公司信誉和产品销售,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九)自然人供应商、客户可能造成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客户和供应商均存在自然人,其中公司部分原材料是通过个体
经销商向法人客户集中采购的模式,使得公司通过个人供应商采购的占比较大。
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供应商、客户与机构相比较而言,在采购能力、经营规模、经营拓展能力和自身业务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局限性,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针对供应商、客户为自然人时可能涉及的现金交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收付款流程和制度。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时,需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方式完成资金支付,公司向主要客户销售时,需采用银行转账或POS机刷卡方式完成收款。
虽然公司已建立完善的资金内控制度,但仍不排除供应商、客户为自然人时可能对公司财务规范性造成不利影响。
(十)现金收款风险
公司目前拥有七个生猪肉专卖店,专卖店的收款方式均为现金收款,每天的营业款在当天由出纳归集、缴存银行。2013年度、2014年度、月现金收款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651,089.50元、14,786,580.10元、7,158,110.90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5.40%、14.57%、19.55%。虽然公司针对专卖店制定了相关的现金安全的措施,但仍不排除存在营业资金缴存不及时及安全等问题。
(十一)单项大额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2013年度、2014年度、月,公司应收福州农博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账款余额分别为5,275,910.00元、19,102,240.00元、19,642,240.00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52.33%、43.83%、44.04%。该项应收账款主要是由于销售有机肥产生。
虽然2015年公司已经减少了对福州农博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有机肥的销售并积极催款,但该笔款项金额较大、账龄较长,存在一定的坏账风险。
(十二)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收入较高风险
公司从事饲养销售生猪、种植销售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业务,享受国家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在增值税方面,根据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及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饲养销售
猪、种植销售蔬菜、水果、食用菌免征增值税;在所得税方面,根据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公司饲养销售猪、种植销售蔬菜、水果、食用菌免征企业所得税。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净利润。
此外,公司报告期内的政府补助收入分别为1,977,800.99元、1,943,435.86元及1,019,169.26元,政府补助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保障,如果公司将来取得的政府补助减少,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3年度、2014年度及月份,公司来自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额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93%、66.56%和79.79%。其中,2013年度、2014年度及月,公司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达到21,934,269.27元、20,837,677.20元和4,384,923.80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34%、22.58%和20.44%,采购金额较大且集中度相对较高。虽然目前市场货源充足,供应渠道畅通,但如果这些主要供应商不能及时、足额、保质的提供原材料和辅料,或者他们的经营状况恶化,或者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将影响公司正常稳定经营。
(十四)环境保护措施执行风险
公司遵循“资源化、生态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兼顾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项目投资收益率,以较低的成本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推动新型生态养殖模式的健康发展。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但是,由于对污染物生态处理的治理模式涉及面较广,若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出现纰漏或由于其他原因引发环境保护问题,公司不仅存在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生产经营也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十五)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礼明持有公司73.68%的股份,依其持股比例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独立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人事、财务管理均具有绝对控制权。虽然公司在《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治理制度、内控制度
等方面做了相关限制性安排,但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不当控制,可能导致出现损害公司或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风险。
(十六)公司员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社会保险缴纳比例较低,现社保缴纳比例为15.08%,主要系公司员工多为公司所在地区周边的农民工,大部分为已参加“新农保”、“新农合”人员,该部分人员已享有相关保障,另外根据规定,“新农保”与“新农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同时参保,故该部分员工未参与公司社保的缴交,并且该部分员工与公司签订了《承诺书》,自愿放弃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由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地理位置特殊性,以及农业企业的就地用工需要,此类现象目前具有普遍性,尤其是在近年用工紧张的大环境下,公司若强制要求该部分员工参保,可能导致其离职,从而使得人员流动性进一步加大,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公司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其原因系员工考虑到公司已为其提供免费住宿,且如缴纳公积金的情况下个人需承担部分费用,员工为了保证实际领取的绝对收入,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员工与公司签订了《承诺书》,自愿放弃公司为本人缴纳住房公积金。
日,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出具[2015]22号、[2015]23号、[2015]24号《证明》,分别确认星源农牧、福星源、为民生物、谷雨农业自日至今,未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本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不良记录。
此外,公司仍面临有关部门要求公司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对公司处以罚款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潘礼明承诺:“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对公司处以罚款或要求公司承担任何费用,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应补缴的此类费用、罚款及任何相关的费用,无须公司支付任何对价,保证公司不因此受到任何损失。”
(十七)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的发展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贡献是分不开的。为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团队稳定性,公司建设了花园式环境,并通过多
种方式丰富职工业余生活,使得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能够在公司安心工作、生活。近年来,公司未发生大量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现象,团队基本稳定。但由于农业行业工作环境相对偏僻、长时间生活隔离等原因,虽然公司采取了相应措施,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十八)临时用工风险
公司根据季节性工作需要,遇有短时间内完成定植、清沟、施肥、打药工作任务而自有职工不足时采用临时用工。该类工人的岗位均为定植、清沟、施肥、打药等操作岗位,属于辅助性、临时性的工作。该部分临时工均为附近村庄的农民,公司仅与之签订口头用工合同,就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进行了约定。按人按月支付劳务费用,公司临时工均为周边农民,参加了当地新农保、新农合报告期内,公司将生产用工外包给相对固定的一人,由此人负责召集公司生产所需劳动力,并因此未缴纳社会保险。公司仍存在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罚款的风险。
(十九)公司自建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风险
公司自建房屋建筑物因涉及农业附属设施用地的使用,科技研发综合大楼和仓库等建筑物未能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存在一定的法律瑕疵。星源农牧从先强村委会租赁的1450亩土地,其中附属设施用地14.5亩,针对前述附属设施用地,福清市人民政府于日出具融政土[号文件,批复同意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属设施用地申请,用地规模为14.5亩(其中耕地12.6亩),用于建设科技研发综合大楼和仓库。倘若公司房屋建筑物所在地租赁期限届满,则公司科技研发综合大楼和仓库将面临因无法办理房产证从而被拆除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重大事项提示......2
释义......11
第一节基本情况......12
一、公司基本情况......12
二、本次挂牌情况......13
三、公司股权结构图......15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16
五、历史沿革......19
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7
七、最近两年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9
八、与本次挂牌有关的机构......41
第二节公司业务......43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和服务的情况......43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生产流程......45
三、公司关键资源要素......49
四、业务经营情况......64
五、商业模式......73
六、公司所处行业情况......80
七、公司的竞争地位......88
八、公司的环保情况......90
九、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情况......91
第三节公司治理......97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97
二、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102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103
四、公司独立情况......103
五、同业竞争......106
六、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106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7
第四节公司财务......110
一、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会计报表......110
二、最近两年一期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129
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和对公司利润的影响....................................................................................................................130
四、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152
五、财务状况分析......163
六、管理层对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的分析......186
七、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188
八、提请投资者关注的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192
九、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192
十、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及公开转让后的股利分配政
策......192
十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193
十二、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风险因素......195
十三、公司的发展计划和业务发展目标......202
第五节有关声明......205
一、申请挂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05
二、主办券商声明......206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207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208
第六节附件......209
在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星源农牧、指
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星源有限
本公司前身“福清市星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福清市为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福清市福星源有机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福建省星源中德牧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星源食用菌
福建星源全程食用菌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福建省星源谷雨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上海百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农科院研究所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技术研究所
上海杉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科汇通(山东)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先强村委会
福清市海口镇先强村委会
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福清市星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
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推荐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最近一次由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
《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三会议事规则
会议事规则》
天津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导致。
第一节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ujianXingYuanAgricultureandAnimalHusbandryofTechnologyCo.,Ltd.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潘礼明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日
注册资本:13,345,062.00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福清市海口镇车头村
邮编:350313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吴飞龙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公司行业分类归属于“畜牧业”,行业代码“A0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归属于“畜牧业”之“猪的饲养”,行业代码“A0313”;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归属于“猪的饲养”,行业代码“A0313”;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农产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饲养销售:猪,牛;一般经营项目:种植、销售蔬菜、水果、食用菌;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本次挂牌情况
(一)挂牌股票情况: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股票总量:13,345,062股
挂牌日期:【】年【】月【】日
挂牌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二)股票限售安排: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
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公司章程》第26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以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章程》第27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股份公司成立于日,根据上述规定,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及本次可公开转让的股份数量如下表所示:
本次可转让的股
持股数量(股)
份数(股)
董事长兼总经
9,833,000.00
2,458,250.00
1,120,797.00
666,667.00
666,667.00
373,599.00
373,599.00
311,333.00
249,066.00
249,066.00
249,066.00
250,000.00
250,000.00
167,000.00
13,345,062.00
4,179,431.00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海百杰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外,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登记等情形。
三、公司股权结构图
王文生等5名
自然人股东
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潘礼明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73.68%的股份,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潘礼明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潘礼明先生,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5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2002年从事棉花贸易工作,2002年至今担任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潘礼明先生在报告期内直接参与本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履行本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权,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在本公司的控股地位及实际控制公司经营管理的状况近两年来未发生变更。因此,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主要股东情况
1、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数(股)
9,833,000.00
净资产折股
1,120,797.00
666,667.00
373,599.00
311,333.00
250,000.00
249,066.00
249,066.00
167,000.00
净资产折股
13,345,062.00
2、公司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陈惠珠系潘礼明之妻子,公司股东潘礼远系潘礼明之兄长,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3、本公司除潘礼明外持股5%以上的股东情况
潘礼远先生,194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清市海口中学,高中学历,经济师,1975年-2002年在福清市海口镇供销社工作,2002年至今从事星源农牧生猪养殖场的采购和销售工作。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潘礼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20,797.00股,持股比例为8.40%。
4、本公司非自然人股东情况
(1)上海百杰成立于日,现持有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6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上海市杨浦区国定支路24号2005U室,法定代表人刘夫银,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不得从事经纪),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帐)【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一中刑初字第136号《刑事判决书》,上海百杰的股东刘夫银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现该案件处于二审阶段。
上海百杰持有的本公司311333股股份曾先后被上海市公安局(后转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上海市公安局的两份协助冻结通知书为《经字[号》、《沪公经冻字[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为(2013)沪二中执预字第14号。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发函解除了前述311333股股份的冻结,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前述上海百杰持有的本公司311333股股份的冻结仍处于有效状态。上海百杰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可能将会被依法执行用以偿还债权人,上海百杰所持本公司股份数占比较低,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杉鼎投资成立于日,现持有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913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住所为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夏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日,杉鼎投资办理了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
截至日,杉鼎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与名称
出资额(万元)
合伙人类别
上海夏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杉鼎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上海夏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日,现持有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921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住所为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鼎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经纪)。
截至日,上海夏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与名称
出资额(万元)
合伙人类别
上海鼎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根据上海夏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供的备案证书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https://pf.amac.org.cn/)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显示,上海夏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于日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登记编码P1001803。
股东杉鼎投资为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合伙企业,杉鼎投资及其管理人上海夏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已依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所有自然人股东均具有中国国籍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均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存在股东为国家公务员、检察官、法官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股东的情
形。股东杉鼎投资为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合伙企业,其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经纪),杉鼎投资及其管理人上海夏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已依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一中刑初字第136号《刑事判决书》,上海百杰的股东刘夫银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事判决书》中确认该案件为刘夫银等人实施的个人犯罪,而不应认定为单位犯罪。同时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出具的《关于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摘牌一事的函》,上海百杰持有的本公司股权由该院和本公司协调处理。
综上,公司现有股东均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任职单位规定不适合担任股东的情形,公司现有股东全部适格。
五、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
日,福清市海口镇先强村委会与郑凤华、张明辉、周庆生、林文进、林启明、潘礼明等6位自然人签署《福清市星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投资组建星源有限。根据章程,星源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600万元人民币,其中:福清市海口镇先强村委会出资10万元,郑凤华出资129.8万元,张明辉171.1万元,周庆生出资112.1万元,林文进出资59万元,林启明出资59万元,潘礼明出资59万元,均系以实物资产出资。
日,福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融审所评【号),以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星源有限成立时的各股东所出资的建筑物、机械设备、存栏猪进行了注册验资评估。评估结果为:资产重置完全价值为:6,089,063.84元,资产重估实际价值为:6,038,980.93元,其中:建筑物2,737,527.90元,机械设备526,853.03元,存栏猪2,774,600.00元。
日,福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融审所验【号),对星源有限成立时各股东的出资予以验资确认,其中郑凤华以实物出资人民币129.80万元,张明辉以实物出资人民币171.10万元,周庆生以实物出资112.10万元,林文进以实物出资人民币59.00万元,林启明以实物出资人民币59.00万元,
潘礼明以实物出资人民币59.00万元,福清市海口镇先强村委会以实物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
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出具融农办(1997)第002号文件,批复同意创办福清市星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日,星源有限依法在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福清市海口镇先强村,法定代表人:郑凤华,注册资本:6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饲养销售猪、牛;种植销售蔬菜。经营期限:自日至日。设立时的法定代表人为郑凤华。
据此,星源有限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福清市海口镇先强村委会
注:日,福清市海口镇先强村民委员会与星源有限的其他发起人签署了《挂靠协议》,该《挂靠协议》约定:先强村民委员会将先强养鳗场的土地转租给星源有限使用,并以先强村委会的名义予以挂靠,先强村委会只负责监督星源有限按时支付给村民土地使用租金,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亦未对星源有限进行实物出资。根据前述《挂靠协议》,先强村委会在星源有限实际并未持股。该挂靠关系在2003年第三次股权转让时,通过将股权转让给陈惠珠的方式予以解除。
(二)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
日,张明辉、周庆生、潘礼明三人签署了《福清市星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购股方购股协议》,约定三人收购郑凤华、林启明、林文进三人持有的星源有限全部股权。
日,星源有限召开全体股东会议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1)
原股东郑凤华将其持有的星源有限118.00万股份转让给周庆生,剩余的11.80万股份转让给张明辉;原股东林文进将其持有的星源有限59.00万股份转让给潘礼明;原股东林启明将其持有的星源有限17.70万股份转让给潘礼明,剩余的41.30万股转让给张明辉;(2)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郑凤华变更为周庆生。
日,郑凤华、林启明、林文进作为股权出让方与张明辉、周庆生、潘礼明作为股权受让方签署了《关于福清市星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东退伙协议》,约定股权出让方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作价109.82万元转让给股权受让方。
日,星源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星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福清市海口镇先强村委会
(三)有限公司第二次股东变更
日,张明辉、周庆生和潘礼明三人签署《退股协议》,协议约定:张明辉退出全部股权,周庆生和潘礼明在日前分三期向张明辉合计支付118万元整的股权转让款。
日,星源有限召开全体股东会议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张明辉将其持有的星源有限37.36%股份分别转让给潘礼明与周庆生。
日,星源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星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与名称
出资额(万元)
福清市海口镇先强村委会
(四)有限公司第二次法定代表人变更
日,星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法定代表人由周庆生变更为潘礼明。
(五)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变更
日,潘礼明和周庆生签署《退股协议书》,约定周庆生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作价135万元转让给潘礼明,价款分三次在日前付清。
日,星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1)先强村委会将其持有的星源有限1.66%股份转让给陈惠珠;(2)周庆生将其持有的星源有限49.17%股份转让给潘礼明。
日,先强村委会与陈惠珠签署《股本转让协议书》,约定先强村委会将其持有的星源有限1.66%股份转让给陈惠珠;周庆生与潘礼明签订《股本转让协议书》,约定周庆生将其持有的星源有限49.17%股份转让给潘礼明。
日,星源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日,福清市龙山街道办事处确认,福清市海口镇先强村委会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情形。
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关于确认福清市星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历史上曾挂靠福清市海口镇先强村委会及解除挂靠事项的意见》,确认:《挂靠协议》真实有效,福清市海口镇先强村委会在福清市星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设立时并未出资,属当时政策倡导下的挂靠行为。2003年,福清市海口镇先强村委会通过将股权转让给陈惠珠的方式解除了挂靠关系,故前述股权转让行为不涉及集体资产流失问题,亦未侵害任何集体的利益。
因星源有限原系挂靠集体企业,先强村委会所持星源有限股权实质并未出资,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实质为解除星源有限与先强村委会之间的挂靠关系。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星源有限已解除其与先强村委会之间的挂靠关系。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星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与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东姓名与名称
出资额(万元)
(六)有限公司第一次经营范围变更
日,星源有限作出股东书面决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同日,法定代表人潘礼明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经营范围由“饲养销售:猪、牛。种植销售蔬菜”变更为“饲养销售:猪、牛。种植销售蔬菜;食用菌种植、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凡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许可后可凭有效许可范围经营)”。
(七)有限公司第一次住所变更
日,星源有限作出股东书面决定,变更公司住所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同日,法定代表人潘礼明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住所由“福清市海口镇先强村”变更为“福清市海口镇后路村车头自然村岩山边”。
(八)有限公司第二次经营范围变更
日,星源有限作出股东书面决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同日,法定代表人潘礼明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经营范围由“饲养销售:猪、牛。种植销售蔬菜;食用菌种植、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凡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许可后方可凭有效许可范围经营)”变更为“饲养销售:猪、牛。种植、销售蔬菜、水果、食用菌。(以上经营范围中凡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许可后方可凭有效许可范围经营)”
(九)有限公司第一次注册资本增加
日,星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1)公司注册资本由6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2)股东潘礼明以货币方式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93.30万元,出资时间为日;(3)股东陈惠珠以货币方式认
购新增注册资本6.70万元,出资时间为日;(4)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公司就上述变更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日,福建鑫玉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2009)鑫融NYZ字第047号】对星源有限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予以审验,截至日,星源有限已经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日,星源有限取得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
本次增资后,星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与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十)股份公司设立
日,星源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决议以日为改制基准日,以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榕)登记内名预核字[2011]第11240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日出具的闽海财审字(2011)第1117号审计报告,截至日,星源有限经审计净资产为47,335,261.29元。
根据福州中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日出具的中信达评字[2011]第100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日,星源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8,033,314.19元。
日,星源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以经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净资产按原持股比例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共计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日,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闽海财验字(2011)第504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章程等议案,并决议成立董事会,选举潘礼明、陈惠珠、王育新、温庆放、邵良平、潘礼远、洪守维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决议成立监事会,选举丁国平、董春梅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并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谢孝忠为职工代表监事。
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本公司核发了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福清市星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同时将营业期限由“日至日”变更为“日至长期”,并将登记机关由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迁移至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私营)。
星源股份成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与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十一)股份公司第一次注册资本增加
日,星源农牧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星源农牧的股本由1000万股增加至万股,由中科汇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海百杰投资有限公司、王文生、吕振华、孙良航、余风华以货币资金认缴;其中中科汇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认缴149.4396万股,占星源农牧本次增资后股本总额的12.02%,上海百杰投资有限公司认缴31.1333万股,占星源农牧本次增资后股本总额的2.51%,王文生认缴24.9066万股,占星源农牧本次增资后股本总额的2.00%,吕振华认缴24.9066万股,占星源农牧本次增资后股本总额的2.00%,孙良航认缴6.2267万股,占星源农牧本次增资后股本总额的0.50%,余风华认缴6.2267万股,占星源农牧本次增资后股本总额的0.50%。
本次增资具体方案如下:
股东姓名与名称
总出资金额(万元)
日,中科汇通与潘礼明先生、陈惠珠女士和星源农牧签订了《关于对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以及《关于对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增资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中有关业绩补偿、股份认沽、股份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制等特殊条款的具体内容如下:
1、业绩补偿条款:《补充协议》第3条规定,未达到承诺利润,潘礼明先生和陈惠珠女士需向中科汇通支付现金投资补偿。
2、股份认沽条款:《补充协议》第4.2条约定,中科汇通要求潘礼明先生、陈惠珠女士收购其持有星源农牧股份时,星源农牧应以下述价格收购:收购价款=中科汇通投资额×(1+12%×资金占用年数)-中科汇通获得的现金红利。资金占用年数是指自中科汇通增资款进入星源农牧验资账户至中科汇通收到全部股份收购价款之日止的期间。潘礼明先生和陈惠珠女士应于中科汇通提出股份收购要求之日起60日内,将收购价款支付给中科汇通,中科汇通收到全部股份收购价款后,将相应股份过户给潘礼明先生和陈惠珠女士。
3、股份回购条款:《补充协议》第四条4.1款规定,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上市等情况下,中科汇通有权要求潘礼明先生和陈惠珠女士收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4、反稀释条款:《增资协议》第5.4条规定,经中科汇通同意,潘礼明先生或陈惠珠女士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时,中科汇通有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和同比例转让权。《增资协议》第6条规定,星源农牧在本次增资后再增资,在同等条件下,中科汇通享有优先认购权;再增资价格低于本次增资价格时,潘礼明先生和陈惠珠女士应向中科汇通支付目标股份投资差价;再增资条件优于本次增资给予中科汇通的条件,中科汇通将自动获得更优惠条件下的权利;星源农牧减
少注册资本,应经各方一致书面同意,否则星源农牧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星源农牧减资时,中科汇通享有优先减资的权利;星源农牧减资价格高于本次增资价格时,潘礼明先生和陈惠珠女士应向中科汇通支付减资差价。《补充协议》第1条规定,潘礼明先生、陈惠珠女士和星源农牧保证并承诺,在本次增资扩股过程中,给予上海百杰及其它投资者的投资价格和条件不优于中科汇通,包括以其他任何形式存在的优惠条件。
5、一票否决制条款:《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并未约定一票否决制。
6、其他主要特殊条款
清算财产的分配条款:《增资协议》第9条规定,在中科汇通投资后5年内星源农牧清算的,偿还普通债权后的剩余财产中科汇通有优先分配权,即当中科汇通按投资比例分配的剩余财产低于中科汇通本次投资额,则中科汇通优先从潘礼明先生和陈惠珠女士剩余财产中取得与投资金额价值相等的剩余财产。
日,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闽海财验字(2011)第52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日止,公司已收到新股东中科汇通、上海百杰、王文生、吕振华、孙良航、余风华缴纳的出资额195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2,428,395.00元,超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出资额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日,星源农牧在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星源农牧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与名称
出资额(万元)
1,242.8395
(十二)股份公司在天交所挂牌
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股份在天津股权交易所登记托管和挂牌交易,并聘请上海百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申请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的服务机构。
日,福清市企业上市小组领导办公室出具《关于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备案意见书》,同意公司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公司股票于日正式在天交所挂牌交易,股权代码为:000036。
日,公司与天交所签订了《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协议书》和《公司股权挂牌交易协议》。
(十三)股份公司第一次董事、监事及高管变更
日,本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免除王育新、洪守维原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并选举杨冶、刘夫银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免除童春梅原担任的公司监事身份,并选举王伟为公司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选举潘礼明为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惠珠为董事会副董事长、吴飞龙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
(十四)股份公司第二次注册资本增加
日,星源农牧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星源农牧的股本由1,242.8395万股增加至1,267.8395万股,由龚宏伟认缴25万股,占星源农牧本次增资后股本总额的1.97%。
日,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闽海财验字(2012)第212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增资款已出资到位。
日,星源农牧在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星源农牧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与名称
出资额(万元)
1,267.8395
(十五)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东名称变更
日,星源农牧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章程中股东中科汇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科汇通(山东)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并修改公司章程。
日,本公司就前述股东名称变更进行了相应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十六)股份公司第一次经营范围变更
日,星源农牧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同日,法定代表人潘礼明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经营范围由“饲养销售:猪、牛。种植、销售蔬菜、水果、食用菌。(以上经营范围中凡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许可后可凭有效许可范围经营)”变更为“许可经营项目:饲养销售:猪,牛;一般经营项目:种植、销售蔬菜、水果、食用菌;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十七)股份公司第一次新版营业执照变更
日,公司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文)文件精神,换取新版营业执照,注册号保持不变为469。
(十八)股份公司第二次董事及监事变更
日,本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原董事会解散,同意选举潘礼明、陈惠珠、潘礼远、吴飞龙、邵良平、王文生、孙良航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免除丁国平、王伟原担任的公司监事身份,并选举周建登、陈钟佃为公司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十九)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日,星源农牧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潘礼远收购中科汇通(山东)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1.79%股份。
日,中科汇通(山东)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潘礼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科汇通将其持有星源农牧11.79%的股权作价14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潘礼远。同日,中科汇通与潘礼明先生、陈惠珠女士和星源农牧签订了《关于对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解除协议》,协议第一条约定,各方一致同意,自中科汇通收到潘礼远支付的14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后,各方在补充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立即终止。
日,星源农牧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星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与名称
出资额(万元)
1,267.8395
(二十)股份公司第三次注册资本增加
日,星源农牧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星源农牧的股本由万股变更为万股,由陈云芳认缴66.6667万股,占星源农牧本次增资后股本总额的4.99%。
日,福建鑫玉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2015)鑫融NYZ字第011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增资款已出资到位。
日,星源农牧在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与名称
出资额(万元)
1,334.5062
(二十一)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日,星源有限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上海杉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收购潘礼远所持本公司37.3599万股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量占潘礼远所持公司股份的25%。
日,上海杉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潘礼远签署《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潘礼远将其持有星源农牧2.8%的股权作价4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上海杉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日,星源农牧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星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与名称
出资额(万元)
1,334.5062
(二十二)股份公司第三次董事及监事变更
日,本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撤换第二届董事会成员潘礼远、吴飞龙的公司董事身份,并选举叶锋、王朝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撤换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陈钟佃的公司监事身份,并选举何正斌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十三)股份公司从天津股权交易所摘牌
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中止信息披露并中止挂牌交易的议案》;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天津股权交易所提交摘牌退市申请并解除股权托管的议案》,并已于日向天交所提交了终止挂牌的申请。2015
年9月17日,天交所出具了《关于同意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的意见》。日,公司股票终止在天交所挂牌。
日,天津股权交易所出具《关于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期间股权转让情况的证明》,证明:“星源农牧于日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股权简称:星源农牧,股权代码:000036。星源农牧于日在本所终止挂牌并解除股权登记托管。星源农牧在本所挂牌期间,股东通过天津股权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股权交易真实有效,股权清晰,不存在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的情形。”
星源农牧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期间,没有违反《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简称“38号文”)中关于“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期间的历次股份转让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符合“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
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姓名与名称
出资额(万元)
1,334.5062
(二十四)子公司基本情况
(1)福清市为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日,注册号为608;住所为福清市龙山街道先强村;法定代表人为潘礼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6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有机肥生产、销售;污泥处理。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为民生物的股东持股情况为星源农牧持股66.67%,福清市福星源有机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星源农牧全资子公司)持股33.33%。潘礼明任执行董事,潘礼远任经理,陈惠珠任监事。
为民生物设立及股本的变动情况如下:
根据设立时的工商登记资料,星源有限日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向为民生物投资200万元。根据星源有限和自然人张致平、林代春签署的为民生物的章程,为民生物由星源有限、张致平和林代春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00万,三股东各以货币资金出资200万元。日,福建鑫玉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鑫融NYZ字第03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为民生物已经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600万元。日,为民生物在福清市工商局依法登记设立。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为民生物设立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其注册资本及出资人进行了1次变更(即一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经为民生物于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林代春将其持有的200万股权转给福星源;张致平将其持有的200万股权转让给星源有限。同日,福星源和星源有限分别召开股东会,同意受让前述为民生物股权。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上述股权转让有关的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款为200万元,并于协议签订三日内以现金方式付清转让款。日,双方办理了上述股权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
(2)福清市福星源有机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日,注册号为402;住所为福清市海口镇先强村;法定代表人为潘礼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化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复合肥零售;有机肥生产、销售(有效期至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福星源为星源农牧的
全资子公司。潘礼明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陈惠珠任监事。
福星源设立及股本的变动情况如下:
根据设立时的工商登记资料,星源有限日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向福星源投资75万元。根据星源有限和自然人张致平签署的公司章程,福星源由星源有限和张致平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50万元,两股东各以货币资金出资75万元。日,福建鑫玉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7)鑫融NYZ字第01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福星源已经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150万元。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福星源设立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发生了一次增资和三次股权转让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次变更(股权转让):日,星源有限、张致平分别和林代春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各自持有的25万福星源的股权分别作价25万元转让给林代春。同日,福星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上股权转让事项。
第二次变更(增资):福星源的注册资本增加到500万元,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资金认缴注册资本。福星源于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前述增资事项。本次增加350万元注册资本,经福建鑫玉融会计师事务所于日出具的(2009)鑫融NYZ字第055号《验资报告》验证予以确认。
第三次变更(股权转让):张致平将其持有的福星源166.67万元股权以166.6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林代春。本次股权转让经福星源于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日,股权转让双方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第四次变更(股权转让):林代春将333.33万股权以同等价格转让给星源有限。本次股权转让经福星源于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同日,股权转让双方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3)福建省星源中德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日,注册号为503;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先强村;法定代表人为潘礼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000.00万,经营范围为:“饲养、销售:猪、牛;种植、销售:蔬菜、水果、食用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德牧业为星源农牧的全资子公司。潘礼明任执行董事,吴飞龙任总经理,谢友军任监事。
中德牧业的设立情况如下:
中德牧业由星源农牧单独出资设立。日,星源农牧出具《股东决定》,决定星源农牧单独投资设立中德牧业。同日,星源农牧通过了《福建省星源中德牧业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由星源农牧一人出资设立中德牧业。中德牧业设立时的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均以货币出资。
根据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工商登记资料,中德牧业设立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未发生股本变更及股权转让行为。
(4)福建星源全程食用菌有限公司成立于日,注册号为639;住所为福清市龙山街道先强村(为民生物一层);法定代表人为潘礼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筹建(有效期至日。未换发营业执照之前,不得从事该项目的生产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星源食用菌的股东持股情况为星源农牧持股65.00%,俞晓玲、何珠兴各持股17.50%。潘礼明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俞晓玲任监事。
根据设立时的工商登记资料,星源农牧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向星源食用菌投资1300万元。根据星源农牧和自然人何珠兴、俞晓玲签署的章程,星源食用菌由星源农牧、何珠兴和俞晓玲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星源农牧、何珠兴和俞晓玲分别认缴注册资本1300万元、350万元和350万元。首期出资400万元,经福州兴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闽兴佳验字[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日,星源食用菌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出资4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日,星源食用菌在福清市工商局依法登记设立。星源食用菌第二期出资800万元已于日实缴到位,该期出资经福州兴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日出具的闽兴佳验字[2013]第048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第三期出资800万已于日实缴到位,该期出资经福州兴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日出具的闽兴佳验字[2013]第05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星源食用菌设立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仅发生一次减资行为。日,星源食用菌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从2000万减少到1000万元,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同步减资;星源食用菌在《海峡消费报》(日-6月17日第752期)进行了减资公告,日,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减资并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福建省星源谷雨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日,注册号为081;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先强村;法定代表人为潘礼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500.00万,经营范围为:“蔬菜、水果、食用菌种植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源谷雨为星源农牧的全资子公司。潘礼明任执行董事,谢友军任监事,吴飞龙任总经理。
谷雨农业的设立情况如下:
谷雨农业由星源农牧单独出资设立。日,星源农牧出具《股东决定》,决定星源农牧单独投资设立谷雨农业,委派潘礼明担任执行董事并为法定代表人,谢友军担任监事,吴飞龙担任总经理。同日,星源农牧通过了《福建省星源谷雨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由星源农牧一人出资设立谷雨农业。
谷雨农业设立时的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货币,且需在日前出资到位。
根据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工商登记资料,谷雨农业设立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未进行股本变更及股权转让行为。
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基本情况
潘礼明先生,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潘礼明先生的简历情况请参见本节“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本届任期自日至日,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陈惠珠女士,本公司副董事长,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初中学历,毕业于福清市官塘中学。1988年-2002年任福清市二轻厂经理。2002年至今投资星源农牧。日至今任公司本届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邵良平先生,本公司董事,195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着名兽医临床科学专家,教授,主要从事兽医临床科学教学与科研。现任职于福建农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中国家畜内科学学会常务理事,华东区家畜内科学学会常
务理事,福建畜牧兽医学会-动物传染病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畜牧兽医学会宠物专业委员会理事,福建省猪病专家组成员,福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专家服务咨询团成员。1982年02月毕业于福建农学院兽医专业,1982年-1987年在福建农学院附属兽医院临床兽医学攻读研究生。参与编写:《兽医内科学》、《兽医临床实习指南》、《奶牛病学》、《饲料手册》、《牛病防治一本通》。在各类杂志上发表论文10余篇。日至今任公司本届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孙良航先生,本公司董事,197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建阳农业工程学校财务专业,2001年毕业于福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管理专业;1997年-2002年任职于兴业银行福清支行,2002年-2013年就职于福清市龙腾米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3月到2014年8月就职于北海市祥鑫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日至今任公司本届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王文生先生,本公司董事,196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辽宁电大法律专业;2000年-2011年就职于锦州市众和纺织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1年任职于星源农牧。日至今任公司本届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叶锋先生,本公司董事,1964年出生,美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期至日。毕业于厦门大学,19岁进入中国科学院攻读研究生,获中国科学院理学硕士。1988年赴美攻读分子生物学博士学位。随即转入金融领域,进入名列全球金融领域排名前五名的美国纽约大学斯登商学院学习,获MBA学位,毕业时荣获斯登学者奖。叶锋先生现任夏鼎基金的创始及管理合伙人。日至今任公司本届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王朝辉先生,本公司董事,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5年毕业于福州市第二技工学校,1995年10月-1998年11月就职于福清市红磨坊娱乐有限公司,1998年12月份就职于广东佛山市南海榕信工艺有限公司,2015年至就职于中德牧业。日至今任公司本届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二)监事基本情况
谢孝忠先生,本公司职工监事,195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8年初中毕业,1969年-1976年应征入伍,197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999
年就职于海口镇盐场;1999年至今在星源农牧负责管理工作。日至今任公司本届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周建登先生,本公司监事,196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州大学化学工程系,本科学历。1988年8月至2001年3月就职于福建光泽合成氨厂任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副厂长、厂长;2001年3月至2003年1月就职于中国超大集团山东潍坊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3年2月至2012年4月就职于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有机肥厂任总经理。2012年5月起至今就职于为民生物。日至今任公司本届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何正斌先生,本公司监事,1973年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MBA。1999年4月至2004年1月任佳口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2004年1月至2005年1月任箭牌口香糖(中国)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2005年3月至2005年9月任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大区督导,2008年1月至今任上海夏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日至今任公司本届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潘礼明先生的简历情况请参见本节“(一)董事基本情况”。
吴飞龙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8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植物营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至今在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技术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一职并被委派至星源农牧工作,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郑亦妹女士,本公司财务总监,198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福州大学经济管理系,大专学历。2002年7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福建三华农业有限公司,负责财务部的日常业务及公司营运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以协助财务内部和外部的正常进行。2012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七、最近两年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资产总计(元)
190,408,322.99
191,743,150.72
148,687,132.58
负债总计(元)
48,771,967.87
63,802,596.55
39,641,530.10
股东权益合计(元)
141,636,355.12
127,940,554.17
109,045,602.48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
134,878,865.79
120,885,319.46
102,049,344.05
东权益合计(元)
每股净资产(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营业收入(元)
36,617,140.56
101,458,220.09
75,669,563.75
净利润(元)
3,695,800.95
18,894,951.69
15,396,666.93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
3,993,546.33
18,835,975.41
15,400,408.50
东的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84,748.95
15,928,196.48
12,388,286.28
净利润(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382,494.33
15,869,220.20
12,392,027.85
后的净利润(元)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
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8,811,079.44
-218,253.15
16,445,912.14
量净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元/股)
注:1、资产负债率按照“当期负债/当期资产”计算;
2、流动比率按照“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
3、速动比率按照“(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计算;
4、毛利率按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计算;
5、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及计算过程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1-1-40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6、每股净资产按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计算;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照“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计算;
8、应收账款周转率按照“当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计算;
9、存货周转率按照“当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计算。
八、与本次挂牌有关的机构
(一)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联系电话:(010)
真:(010)
项目负责人:谢琳
项目组成员:林桂通林燕林野项燕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夏勇军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72号三新银座九楼
联系电话:(86)571-
真:(86)571-
经办律师:周华俐朱翠屏
(三)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顾仁荣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
联系电话:+86(10)
真:+86(10)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殷鹏秦松涛
(四)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
(五)申请挂牌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晓嘉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
联系电话:010-
编:100033
第二节公司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和服务的情况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与销售,污泥处置及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绿色蔬菜、水果、食用菌的种植、栽培与销售。公司以“循环农业”为生产模式,以养殖业为核心,逐步扩展到种植业、菌菇培养、污泥处置与有机肥生产等循环农业的各个产业,是福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绿色食品”的综合供应商。
(二)主要业务和产品介绍
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分为四类:一类是无公害生猪产品,包括商品猪、猪仔、二元种猪;第二类是污泥处置和有机肥料;第三类是绿色蔬菜和水果;第四类是食用菌。
1、生猪养殖
公司始终坚持良种繁育,引进了美系的杜洛克、大白和长白等种猪,为农副市场提供了优质猪肉。现公司生猪存栏12,000多头,年出栏生猪30,000多头。
公司生产的“鑫星源”牌生猪、猪肉通过无公害食品认证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2014年度福建省名牌产品”和“福建省名牌农产品”等荣誉称号。
2、污泥处置和有机肥
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为民生物是福清市唯一一家污泥处置企业,目前负责福清两家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年处理污泥3万吨以上,理论产能达每年10万吨。公司秉承环保理念,将污泥经过加工处理,生产有机肥料,积极贯彻国家垃圾无害化处理,变废为宝。公司在污泥处置和有机肥生产方面技术雄厚,拥有5项相关技术专利。公司有机肥产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执行标准生产(有机肥产品质量符合NY525-2012标准,有机无机复合肥产品质量符合GB标准),旗下“丰稼星”品牌产品,年可产有机肥50,000吨,有机-无机复合肥10,000吨。
3、果蔬种植业
果蔬种植业是公司循环产业链的基础产业,主要从事绿色蔬菜、水果的种植和销售。公司现有蔬菜基地1500多亩和台湾水果示范园120多亩,产品有日本秋德甘蓝、美国甜玉米、芋头、西芹、空心菜和火龙果等。公司与台湾火龙果专家林柏达合作建设了现代化的火龙果品种选育基地,引进了台湾最新火龙果品种“台农三号”和“台农五号”红肉火龙果,品种具有个大果甜、不需要人工授粉等特点。公司秉承“循环农业”的原则,大量施用公司自有的有机肥、沼液等有机肥料,减少化肥投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公司生产的“鑫星源”牌甜玉米、甘蓝、西芹、槟榔芋和火龙果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目前,公司可年产绿色蔬菜10,000吨,绿色水果300吨。
公司现有现代工厂化食用菌栽培基地面积20亩,年栽培面积2万平方米,产品主要是双孢蘑菇。“鑫星源”牌双孢蘑菇是公司的特色产品,荣获了福建省名牌农产品称号,同时通过绿色食品认证。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生产流程
(一)公司组织结构
董事会秘书
(二)主要生产流程
公司以“循环农业”为生产模式,主要生产流程包括:生猪养殖业务生产流程,污泥处置及有机肥业务的生产流程,果蔬种植业的生产流程及食用菌业务的生产流程。
1、生猪养殖业务生产流程
2、污泥处置及有机肥业务生产流程
(好氧动态堆肥)
(好氧静态堆肥)
均化、粉碎
筛下合格品
3、果蔬种植业务生产流程
4、食用菌业务生产流程
三、公司关键资源要素
(一)公司主要技术
公司依据循环农业的“4R”(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和可控化)原理,进行粪污循环利用方案设计,通过技术集成,构建了存栏15,000头的规模化养猪场粪污循环利用模式。公司通过将固液分离收集的猪粪渣及农业废弃物种植食用菌,通过收集菌渣与猪粪渣并按比例联合堆肥处理,生产商品有机肥。污水通过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作为发电能源,发电产生的余热用于小猪保温和污水升温。
公司在养殖区周边配套种植区1,600多亩耕地,建设了沼液储液池和沼液输送管网,实现沼液的土地利用。季节性利用不完的沼液进入三级氧化塘氧化,经过氧化塘净化后,水质CODcr浓度从400-450mg·L-1降到60mg·L-1,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公司为实现水的循环再利用,将水贮存到猪舍冲栏水贮水池,消毒后作为猪舍冲栏水,达到区域内污染物的“零”排放。公司通过发展循环农业,延长了产业链,增加社会就业机会,解决了猪场粪便污染的问题,为福建省生猪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示范作用。
公司在区域内构建了规模化养猪场粪污生态循环利用模式,形成区域内部粪污循环利用产业链,使得区域内粪污的闭路循环再利用,避免粪污排放造成环境污染,解决了猪场粪便污染的问题,实现了生猪养殖业和食用菌产业、有机肥料
产业、种植业、生物质能产业以及氧化塘(养鱼)净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该技术模式获得2010年福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该模式的创新技术如下:
1、固液分离前处理技术
针对目前猪粪污水浓度过高,直接应用生化处理需要较长的水力停留时间的厌氧发酵池,工程建设投入大,养猪场难以承受。以固液分离机及沉淀池为突破口,并通过分离技术与沉淀技术的结合,解决猪粪污水浓度过高的问题。本创新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项(猪粪便中重金属去除技术,污物装卸方法),实用新型专利1项(污物装卸装置)。
2、厌氧发酵与沼气发电技术
厌氧发酵是猪场粪便污水最经济、有效的处理方法。公司先后建设了高效厌
氧发酵池3,800m,经固液分离和沉淀处理后的粪便污水进入厌氧发酵池进行沼
气发酵,每年可产沼气70万m,沼气经收集后进行沼气发电,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开展沼气发电余热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通过技术和设施改造,实现沼气发电余热用于沼气发酵池提温及猪舍保温,解决福清地区沼气池冬季不产气问题。
3、猪粪渣代料栽培双孢蘑菇技术
针对福建省食用菌产业存在原料来源不足问题,创新性地开展利用猪粪渣代替牛粪栽培双孢蘑菇技术研究及示范生产,解决猪粪渣的循环利用问题。本创新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一种猪粪渣栽培蘑菇的方法)。
4、猪粪渣、菌渣及污泥开展联合堆肥技术
针对猪粪富含农作物所需的N、P、K养分及有机质,利用人工清粪、固液分离及初沉池等产生的猪粪、菌渣以及污泥等废弃物开展堆肥化处理技术研究,实现区域内固体废弃物生产有机肥资源化循环利用。本创新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3项(一种高钾型火龙果专用有机复合肥及其利用生活污泥生产的方法,利用工厂污泥和海鲜菇菌渣的有机肥料配方及其生产工艺,一种利用生活污泥和鸡粪的高钾型火龙果专用有机肥及其生产方法),实用新型专利2项(有机肥原料粉碎物余料干湿法联合回收装置,有机肥原料混料输送装置),以及申请中的发明专利1项(利用工厂污泥和杏鲍菇菌渣的有机肥料配方及其生产工艺)。
5、沼液田间净化及再利用技术
从作物营养角度提出沼液污水作为液体肥料进行耕地利用施肥技术,并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通过化肥调整氮、磷、钾营养平衡提高作物产量和生物量,同时提高单位耕地对沼液消纳水平。从污染治理角度,应用合理的单元处理技术,实现污染物减量化和无害化,并应用污染物总量平衡控制技术,实现对沼液的安全利用。实现植物营养与环境治理两个学科技术的有机结合,达到耕地对沼液的可持续利用,并建立规模化猪场污水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参数,为猪粪污水循环利用生态模式提供应用技术参数和方法。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1)国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3宗,具体信息如下:
使用权终止日 是否
(平方米)
融龙山国用
龙山街道先强村
(2011)第
音西街道洋埔村福人
融音西国用
大道融商大厦融商大
(2015)第
厦11层1107办公室
音西街道洋埔村福人
融音西国用
大道融商大厦融商大
(2015)第
厦地下1层188车位
日,为民生物与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签署了编号为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为民生物以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先强村的房屋(房产证:融房权证R字第1102072号)及土地使用权(土地证:融龙山国用(2011)第B0557号)为公司与抵押权人自日至日之间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2)租赁或承包的农村土地使用情况
出租方/发包方
面积(亩)
出租方/发包方
面积(亩)
蔬菜及其他
元兴路中段先强
每亩每年租
先强村委会
农作物的生
先强村原福清市
食用菌种植
科联养鳗场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祖珠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依珠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德顺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祖瑞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爱坤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忠杰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木兴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宝金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祖明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金茂
出租方/发包方
面积(亩)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木旺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进宝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宝云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炎银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祖彩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训玉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秀金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吓福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承莲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承利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永雄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爱华
出租方/发包方
面积(亩)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清城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训祥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强村村民郑仁华
福清市龙山街道先
强村村民郑金华、
每亩每年租
龙山街道先强村
郑进宝、郑依奴、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村村民俞恒文、郑
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村 吓强、陈吓珠、林
启林、林华仁、俞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林爱芳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林强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林运敏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林启太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林运孝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林文贵
出租方/发包方
面积(亩)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林华仁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蔡凤珠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蔡玉香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林运珠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余建金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郭水旺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陈香太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林启忠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林启辉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郭吓强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林新玉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林运雄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林运彬
出租方/发包方
面积(亩)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林香俤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王国平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车头洋
村村民林新仙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岩山脚
村村民林启林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岩山脚
村村民林德国
福清市海口镇后路
-20柑橘及牧草每亩每年租
海口镇岩山脚
村村民林强
2、注册商标
截至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注册的商标共有7项,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日,本公司拥有的专利共有9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申请日
福建省农业科学
一种猪粪渣栽培 ZL
院农业工程技术
蘑菇的方法
研究所、星源农牧
福建省农业科学
猪粪便中重金属 ZL
院农业工程技术
研究所、星源农牧
福建省农业科学
院农业工程技术
污物装卸方法
研究所、星源农牧
一种高钾型火龙
果专用有机复合 ZL
肥及其利用生活
污泥生产的方法
利用工厂污泥和
海鲜菇菌渣的有 ZL
机肥料配方及其
一种利用生活污
泥和鸡粪的高钾 ZL
型火龙果专用有
机肥及其生产方
福建省农业科学
院农业工程技术
污物装卸装置
研究所、星源农牧
有机肥原料粉碎
星源农牧、为民生 实用新型
物余料干湿法联
合回收装置
星源农牧、为民生 实用新型
有机肥原料混料 ZL
截至日,本公司正在申请中的专利共有2项,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申请号
专利申请号
利用工厂污泥和杏鲍菇菌渣的有
机肥料配方及其生产工艺
星源农牧、 有机肥原料粉碎物余料干湿法联
合回收装置
(三)固定资产
截至日,本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如下: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44,619,902.97
7,752,077.54
36,867,825.43
17,762,716.33
8,928,339.96
8,834,376.37
926,543.18
359,376.80
567,166.38
办公及其他设备
2,026,029.10
1,025,977.32
1,000,051.78
65,335,191.58
18,065,771.62
47,269,419.96
1、自有房产
龙山街道先强村福清市为民生物
融房产证R字
科技有限公司车间楼、有机无机
工业厂房是
第1102072号
复合肥车间、仓库楼
融房产证R字
音西街道洋埔村福人大道融商大
第1505196号
厦融商大厦11层1107办公室
融房产证R字
音西街道洋埔村福人大道融商大
第1505472号
厦融商大厦地下1层188车位
日,为民生物与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签署了编号为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为民生物以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先强村的房屋(房产证:融房权证R字第1102072号)及土地使用权(土地证:融龙山国用(2011)第B0557号)为公司与抵押权人自日至日之间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2、无证房产
公司位于龙山街道先强村的科技研发综合大楼和仓库系在租赁土地上的附属设施用地(14.5亩)自建所得,福清市人民政府于日出具融政土[号文件,批复同意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属设施用地申请,用地规模为14.5亩(其中耕地12.6亩),用于建设科技研发综合大楼和
仓库。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日出具《证明》,证明其未发现该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建筑面积(平方米)
龙山街道先强村
科技研发综合大楼、仓库
3、其他不动产及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日,公司其他不动产及主要生产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账面原值(元) 账面净值(元)
沼气池(含设备)
2,493,273.00
2,264,972.45
猪场漏缝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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