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煤方法造成房子漏雨开裂怎样要求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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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开采对周边房屋、农田及水井资源造成的损害有何赔偿标准
我地一家煤矿开采有十几年来,对附近村民的房屋造成了开裂、沉陷等现象较为严重,村民与该矿老板争吵了很多次,一直没个结果,附近的农田也开裂严重,无法种植水稻,地下水干枯,村民的饮水都成了问题,请问要求赔偿,有何赔偿标准?
咨询者: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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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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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煤矿的做法严重侵犯了村民的相邻权,给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村民与矿老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如需提供法律帮助,陈平凡律师团队欢迎您来所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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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76号  尊敬的上级人民政府领导您们好:
我是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阳长镇滥木桥村村民许祥,怀着无比沉重而又对政府充分信任的心情,我以一个权益被侵害而又无法自救的公民身份向党和政府求助,请求党委政府帮助协调处理《关于纳雍县阳长镇比德煤矿开采导致山体滑坡及村民房屋受损未得到妥善处理一事》,快速给予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事由如下:2014年7月, 由于受强降雨影响,此前因联兴煤矿(现已被比德煤业兼并托管)开采造成山体滑坡而拆迁的王景材旧址出现特大裂缝。(注:联兴煤矿于2008年因煤矿开采造成山体大滑坡赔偿并搬迁了王景材,黄明礼,杨国学,孙章华等农户,且黄明礼等搬迁户旧宅已被山体滑坡掩埋),王景材旧宅与周顺智,许仕昌(本人父亲)等六户房屋不到20米,在同一区域内,山体随时有再次滑坡的可能。鉴于情况对我六户房屋安全的严重性,我等六户村民及时向阳长镇政府及比德煤业公司反映该情况,要求其严正重视并处理好我等房屋安全问题。阳长镇政府给出的答复是:比德煤业公司认为我等六户居住区域属原联兴煤矿矿界范围内,自比德煤业兼并原联兴煤矿后,比德煤矿并未在该区域进行采煤活动,从而拒绝对我等六户村民房屋受损问题承担责任。
对此我等不经反问
1:原联兴煤矿在2008年对其采矿区塌陷脚圈定时,六户房屋与王景材等户20米不到,地处同一区域,为何单独把我等六户划在圈外?2:我等六户居住区域属原联兴煤矿矿界,那么比德煤业公司收购原联兴煤矿后,从法律角度该区域自然划入比德煤业矿界。3:我等六户村民离王景材旧宅才20米不到,现该旧宅成为威胁我等六户房屋安全的裂缝点,原联兴煤矿是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4:我等六户房屋与原联兴煤矿搬迁的王景材旧宅20米不到,该地质灾害隐患诱发因素系联兴煤矿造成,比德煤业就应对该区域内的地质灾害承担责任!
自2014年12月以来,我等六户村民多次以书面材料向阳长镇政府及纳雍县国土局地灾办反映该地质灾害问题,要求比德煤业公司对我等六户作搬迁补偿处理。相关部门曾组织矿群双方协调处理,然比德煤业始终表示,必须要经过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该区域作出鉴定结论,认定该地质灾害是否属煤矿开采导致,然至今三年并未作出鉴定结论,也未给出公平合理的处理结果。
直到2016年12月,眼看大山的裂缝越来越大,加上连日暴雨,大山有随时坍塌的可能。我向毕节市“市长信箱”反映了该事件,次月阳长镇政府与我等六户签订了一份搬迁补偿协议书,该协议书规定:由于涉及煤矿否认系其采矿行为所致,在没有新的鉴定结论认定的情形下,由阳长镇政府先行对我等六户房屋进行丈量计算,并对我等先行补偿,待政府找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后,根据鉴定结论作相应处理,如属矿方责任,由煤矿对我等六户进行搬迁补偿,如非煤矿开采导致,就由阳长镇对我等六户进行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我等六户面对山体滑坡的威胁,考虑到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意了他们这一处理意见。
然而,镇政府并未履行协议规定对我等六户进行补偿,也未曾委托鉴定机构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鉴定。2017年4月,我等六户就补偿款及鉴定报告一事向阳长镇政府交涉,对方又以财政紧张,煤矿不愿出资等理由敷衍搪塞我等,六户村民的殷殷期望再次在镇政府与煤矿的太极推里落空。
日,原联兴煤矿搬迁的王景材旧宅裂缝发生坍塌,周顺智房屋大半已被掩埋,所幸无人员伤亡,经过村民一再反映后,纳雍县政府委托了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勘查局二总队对该区域进行鉴定,但不知何故勘二队突然中途撤退。2017年8月,镇政府又答复称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委托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对比德煤矿所属矿区全面鉴定,然至今为止,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并未作出《鉴定结论》,事件就这样再次陷入僵局。搬迁仍然遥遥无期。所有的协商如同走过场一般,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村民已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这样敷衍和推搪的处理结果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
作为普通农民,我们能做的有限,三年的奔走交涉已经让我和我们家人筋疲力尽,问题没有解决,时至今日,房子已是岌岌可危,大山随时再次崩塌,家人担惊受怕,此番请求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实属无奈。 对于我六户受损住户房屋的问题,镇政府一直不予重视,但是我们却不能置之不理。我们一向奉公守法,安守本分,我们相信,国家政策法规都是秉承以民为本的宗旨,以保护民众利益为出发点;我们也相信,政府领导能充分体恤我们普通民众的生活,保障我们的权益;我们更相信,大众媒体是民众的发言人,能替人民群众发声,维护正义和公正。因此,我们希望通过此申诉状向领导反映情况,并期待能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帮助,以此协调解决问题,快速给予我们一个公平合理的处理结果,以解我们六户老小于水火之中!两年艰辛非一纸能述,诚盼实地调查,本人对上诉事件真伪负一切法律责任,我谨代表六户老小诚谢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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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得一结论: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适者生存,农民没有与煤矿谈判的资本,请不起律师,请不起专家,而煤矿自持财大气粗,独断专行,视村民生命如蝼蚁般卑贱,村民能做的,就是向人民政府求助,奈何也为难了政府。既要保民生,又要维护企业发展,导致民众与政府都为难,而煤矿的态度,无视民生,无视法律,更违背天道,人在社会地位上有高低,但在人格上无贵贱,记忆中我美好的家园,如今因煤矿变得处处狼藉,山不再是青山,水不再是绿水,面对这种“侵略者”,我们无法自卫,唯有寄希望于党和政府,可一味的表达诉求,最终换来置之不理,法律与权力,顾名思义法律高于一切,但是法律是权力缔造出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到底还是“有钱人”说了算!    
  退一万步,即或我们必须接受屈辱和屈服于资本意志,也无所谓。那就让时间去见证和检验,让一座座无数裂开的墙缝去诉说吧……  
  8月28日10时40分许,贵州省纳雍县张家湾镇普洒社区大树脚组发生一起山体滑坡。经初步核实,灾害涉及34户,经现场搜救,已抢救出6人,其中2人死亡,还有25人失联。当前我等六户面临的处境类似于这种,如果事件得不到处理,我们就会步了今天纳雍县张家湾的后尘。      
  看到这帖子我想起老家的瓦斯爆炸,爆炸之前房子都是好的,爆炸一周内,房子出现裂缝,瓷砖断裂,好多人家当天这些情况,玻璃震碎,找村干部,政府,说赔30块一个平方,尼玛,我想说你这是哄小孩吗?百姓好好的房子被你们采矿的这么一弄,你说30一个平方,鬼才同意,截止目前上级领导都不给个合理的解决方案,甚至问都不问,地址:贵州省纳雍县玉龙坝镇化磋窝煤矿
  这比纳雍县的山体滑坡肯定也和开采煤矿脱不了关系
  今日,六户村民再次到阳长镇政府询问鉴定报告一事,高镇长表示,鉴定结论将在本月月底出具。纳雍县国土局,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已与比德煤业方进行沟通,希望政府认真落实,督促比德煤业公司负起矿界内主体责任,还百姓一个公道,还法治社会一个朗朗乾坤,在此诚谢人民政府!
  联兴煤矿于2001年建井,井口位于阳长镇堰塘村与滥木桥村交界处,该矿开采走向由北向南,途径滥木桥村二组与一组之间的小尖山(当地小地名),小尖山由低至高连接我六户房屋后方的山体(大包坡),至该矿开采以来,沿途对其采矿沉陷区小尖山山体下吊脚楼的韩连举,葛永辉等村民进行搬迁补偿。2008年,联兴煤矿开采矿区大包坡发生一起山体滑坡,该矿便对该区域内受山体滑坡影响的黄明礼,杨国学,孙章华,张银武等进行搬迁补偿。其中王景材搬迁户的旧宅在大包坡山腰处,在许仕昌与周顺智房屋正上方(相距20米不到),周元武搬迁户旧宅在周顺智,许仕昌房屋左上方,黄明礼等搬迁户与许仕昌等户处同一水平线,在大包坡山下,该区域均属联兴煤矿采矿沉陷区,当时联兴煤矿负责人与阳长镇政府表示,对其它几户进行搬迁后,会根据山体动向观测,对我六户进行搬迁。后联兴煤矿因与比德煤业公司出现矿界重叠问题,联兴煤矿被比德煤矿兼并托管,我等六户村民搬迁一事便被搁置。2010年,纳雍县政府委托了六盘水113地质勘查队对比德煤业公司开采沉陷区进行鉴定,因我等六户属联兴煤矿开采矿区,113地质队并未对我等六户房屋进行鉴定。2012年4月,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由比德煤矿对联兴煤矿进行关闭补偿对回收井下物资,同年阳长镇政府便把我六户划入比德煤业矿界。但搬迁一事依然搁置。直到2014年7月,原联兴煤矿搬迁的王景材旧宅出现裂缝,并处于快速发育中,当地政府向我六户发放了地质灾害塌陷明白卡,2014年12月以来,我六户多次向比德煤业公司及阳长镇政府反映问题,比德煤业公司表示需要鉴定机构对该区域进行鉴定,如属联兴煤矿或比德煤矿方造成,且鉴定机构作出补偿标准,矿方均会负责,但也一直搁置到今。  
  望上级领导重视!
  我等六户居住区域位于滥木桥村山脚寨,属联兴煤矿矿界范围。后方山势陡峭,有大小不等的裂缝数条,至今无一条基本的通村通组公路,摩托车无法进入 ,四乡八邻均被煤矿搬迁转移,唯独我六户留于此处,名符其实的“三不管”地带。距村委会与滥木桥村吊脚楼通村公路有800米有余(均为山路),交通不便,水资源匮乏,更遭遇住房后方的山体滑坡裂缝威胁,属重度地质灾害危险区。
   2017年12月,向相关人员了解到,监测院于11月初已向省国土厅提交了鉴定结论,该鉴定结论为:我等六户房屋区域不在联兴煤矿开采空区及塌陷区,属于自然灾害,可我六户坚决不服,问题的根本在于:王景材,周元武等户系联兴煤矿搬迁的,我等六户与他地处同一区域,相距20米不到,为何我等是自然灾害,当初联兴煤矿对王景材等搬迁转移时,以什么作为依据?试问没有煤矿开采,三十年来我滥木桥村哪来的地质灾害,哪来山体滑坡?历史遗留的矿山问题,凭什么让无辜的百姓独自买单?  
  希望得到公平的处理结果。
  ,。。。。
  “贵州纳雍:煤矿造成山体滑坡,无辜百姓的受牵连。”,点击查看:  https://.docs.qq.com/gwsNtCvwpLz?type=1&_wv=1
  综合三年来发生的,这是一起由联兴煤矿引发的矿山遗留问题,王景材等属于联兴煤矿搬迁转移的,六户村民与王景材旧宅20不到,比德煤矿对其进行关闭补偿并回收井下物资;其称对联兴煤矿关闭补偿以来,未在该区域进行采煤活动,但比德煤业继承了联兴煤矿的矿界,就该对联兴煤矿的遗留问题负起全部责任。然而,比德煤业作为国有企业,非但没有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义务,反而自持财大气粗,对自身主体责任完全一副“老赖”嘴脸,一再试探村民所能容忍的底线,试问天下哪有如此道理,许你挖煤发财损害房屋,不许百姓维护自身受损利益。这种资本意志自我感觉良好极度膨胀之态,一方面昭示了他们为富不仁的丑恶心理,一方面自恃财大气粗强势挥舞资本大棒吃定村民这群弱势群体,是对民生的赤裸亵渎和对法律的公然凌驾。
  今收到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向我提供的《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贵州比德煤业有限公司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及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作出的《贵州比德煤业有限公司矿区地质灾害成因分析论证报告》,报告只对比德煤业公司兼并的联兴煤矿作了大概简介,未对其开采面,开采延伸位置作详细阐述。文中提到我六户房屋相邻北侧的滑坡点(HP07)系联兴煤矿开采导致,我六户后方的王景材旧宅裂缝(HP05)在联兴煤矿开采矿区以外,属于自然地质灾害,王景材旧宅(HP05裂缝处)与滑坡点(HP07)实际相距50米,并且王景材系联兴煤矿搬迁转移,该旧宅现为威胁我六户房屋安全的裂缝(已坍塌),报告并未对王景材旧宅是否系联兴煤矿造成作出解释,为此,我等六户均对该鉴定结论不服。
  呜呼!无良矿霸,毁我家园;奸商逐利,为所欲为;藐视民生,践踏法律;罔顾环境,掠夺资源;动用公权,吓唬百姓;凡此种种,人神共愤;实为毒瘤,宜早处置;还和谐社会之乾坤朗朗,复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之神圣国策与根本。则民生幸甚,吾辈亦感激涕零!      
   我等六户居住区域位于滥木桥村五组山脚寨,属联兴煤矿矿界范围。后方山势陡峭,交通不便,至今无一条基本的通村通组公路,距村委会与滥木桥村吊脚楼通村公路有800米有余(均为山路);该区域原居住有20来户村民,联兴煤矿于2008年因采煤活动在该区域引发一起山体大滑坡(位于我六户北侧),滑坡体积6000立方米;滑坡造成了黄明礼,张银武房屋,大量农作物被掩埋;此次滑坡由阳长镇政府牵头,联兴煤矿出资对黄明礼等作出了搬迁转移;同时在该区域进行搬迁转移的有王景材,周元武,祝明祥,陈益明,孙章华等十余户村民,唯独我六户未得到搬迁转移,当时政府与煤矿给我六户的结果是作留观对象,视山体动向而定。后联兴煤矿因与比德煤业出现矿界重叠问题,比德煤业对其进行关闭补偿并回收井下物资;我六户村民搬迁转移一事就被搁置,政府部门未再提及,至今留于此处,交通不便,水之源匮乏,成了名符其实的“三不管”地带,更遭遇住房后方的山体滑坡威胁,久而久之成了遗留问题。
  镇政府作为协调与监督方,理应充当利益博奕双方的“裁判员”,岂能既当“裁判员”又当煤矿方的“运动员”?面对拳拳民心理应超脱利益纠缠,不能偏袒资本、随资本的“指挥棒”起舞。
  已进入诉讼环节
  呜呼!无良矿霸,毁我家园;藐视民生,罔顾环境,掠夺资源;动用公权,愚弄百姓;凡此种种,人神共愤;实为毒瘤,宜早处置;还和谐社会之乾坤朗朗,复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之神圣国策与根本。则民生幸甚,国泰民安,吾辈亦感激涕零!  尊敬的各级党委,人民政府领导您们好:
我是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阳长镇滥木桥村村民许祥,怀着无比沉重而又对政府充分信任的心情,我以一个权益被侵害而又无法自救的公民身份向党和政府求助,请求党委政府帮助协调处理《关于纳雍县阳长镇比德煤矿开采导致山体滑坡及村民房屋受损未得到妥善处理一事》,快速给予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我的家乡――纳雍,一座处于中国西南,隶属于贵州省毕节市的山区县城。纳雍县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煤矿资源丰富,开采历史悠久,小煤窑多,大煤矿少,煤矿开采不规范,这曾是纳雍县煤矿产业面临的尴尬,这种尴尬所带来的恶性循环,是煤炭资源的浪费和生态自然的破坏。2000年,由国电投贵州金元集团投建的纳雍发电总厂落点纳雍县阳长镇,从她落地生根之日起,就注定了为纳雍的经济发展插上了腾飞的双翼。从此,沉睡在大地深处的煤炭资源被彻底唤醒,纳雍煤炭产业迎来第一个发展的春天,在这里,煤炭脱去她黑色的衣裳,经过华丽的转身,以便利的形式融入百姓的生产生活当中。随着国家的“十五”规划,西电东送这一标志性项目工程展开部署以来,纳雍县陆续引来了福建,湖南,广东等地煤矿投资商,其目的就是开采地下国有资源,响应国家西电东送标志性伟大工程。自煤矿投资商进驻以来,纳雍县的经济发展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提高。但与此同时,随着煤矿的大肆开采,也打破了这座县城的宁静,水土流失,山体滑坡,土壤受污,民房倒塌等现象也随之而来,加剧了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纳雍县阳长镇就是典型案例。
阳长镇是纳雍县重要工业乡镇,境内煤炭资源丰富,储量达8亿吨,系纳雍发电总厂、比德煤业(隶属六枝工矿集团)等大中型企业所在地。 阳长镇滥木桥村为一旱不着涝不着的韶乐之地。百姓淳朴自给自足,恪勤恪俭秉承劳动致富,响应新农村建设自强不息,三十年来有文蒸霞蔚兴旺之景。比德煤业,东升煤矿,联兴煤矿(此两家煤矿现均已被比德煤业兼并托管)等采煤以来之赐,山体滑坡,耕地塌陷,水源开始干涸,原来的稻田因无水浇灌被迫改成旱地,曾经清澈见底的河流变成如今黑压压的污水,当地村民最基本的饮用水都无法正常供应。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煤矿的开采,造成滥木桥村大小新旧50余家房屋受损毁、数个村庄数百十亩良田耕地遭严重破坏。美好家园从地基开始被损坏,影响到生活起居,有些房屋已成危房,给村民留下严重心理阴影。从而引发了群众与煤矿之间的矛盾,堵矿,到省,到京上访等事常有发生。其原因就是房屋受损未得到妥善处理 !  
自村民一再反映情况后,于2010年煤矿资方和阳长镇政府有关部门到村组解决这一问题,当时经过官员和煤矿业主自身专家的判断,由比德煤矿赔偿并拆迁了滥木桥村四,五两组村民40余户,但煤矿引起房屋受损事件并未结束,至今还有许仕昌(本人父亲),何登江,杨国华,何祥,周顺智,孙章福等六户居民遭受因煤矿开采致房屋受损且未得到任何妥善处理。   事件经过如下:  
我等六户居住区域位于滥木桥村五组山脚寨,属联兴煤矿矿界范围。后方山势陡峭,交通不便,至今无一条基本的通村通组公路,距村委会与滥木桥村吊脚楼通村公路有800米有余(均为山路);该区域原居住有20来户村民,联兴煤矿于2008年因采煤活动在该区域引发一起山体大滑坡(位于我六户北侧50米),滑坡体积6000立方米;滑坡造成了黄明礼,张银武房屋及大量农作物被掩埋;此次滑坡由阳长镇政府牵头,联兴煤矿出资对黄明礼等作出了搬迁转移;同时在该区域进行搬迁转移的有王景材,周元武,祝明祥,陈益明,孙章华等十余户村民,唯独我六户未得到搬迁转移,当时政府与煤矿给我六户的结果是:对该区域的黄明礼,王景材,周元武等农户进行分批搬迁后,我六户先作留观对象,视山体动向而定。后联兴煤矿因与比德煤业出现矿界重叠问题,比德煤业对其进行关闭补偿并回收井下物资;我六户村民搬迁转移一事就被搁置,政府部门未再提及,至今留于此处,交通不便,水之源匮乏,成了名符其实的“三不管”地带,更遭遇住房后方的山体滑坡威胁,久而久之便成了遗留问题。  
2014年7月, 由于受强降雨的影响,此前因联兴煤矿引起山体滑坡而拆迁的王景材旧宅出现特大裂缝,王景材旧宅与周顺智,许仕昌等六户房屋不到20米,在同一区域内(处于周顺智,许仕昌两户房屋正上方),山体随时有再次滑坡的可能。鉴于情况对我六户房屋安全的严重性,六户村民及时向阳长镇政府和比德煤矿反映,要求其严正重视并处理好我等房屋安全问题,村民认为正当权利自此不难获得赔偿。然而,村民理性申诉,阳长镇政府给出的结果是:比德煤业公司认为我等六户居住区域属原联兴煤矿矿界范围内,自比德煤业兼并原联兴煤矿后,比德煤矿并未在该区域进行采煤活动,从而拒绝对我等六户村民房屋受损问题承担责任。  我等六户问题在于:  ①:原联兴煤矿在2008年对其采矿区塌陷脚圈定搬迁时,六户房屋与王景材等户20米不到,地处同一区域,为何单独把我等六户划在圈外?  ②:我等六户居住区域属原联兴煤矿矿界,比德煤业公司收购原联兴煤矿后,从法律角度该区域自然划入比德煤业矿界;  ③:我等六户村民离王景材旧宅才20米不到,现该旧宅成为威胁我等六户房屋安全的裂缝点,该地质灾害隐患诱发因素系联兴煤矿造成,比德煤业就应对该区域内的地质灾害承担责任。  
自2014年12月以来,我等6六户村民多次以书面材料向阳长镇政府及纳雍县国土局地灾办反映该地质灾害问题,要求比德煤业公司对我等六户作搬迁补偿处理。奈何无数次被拒,比德煤业与镇政府始终表示,必须要经过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该区域作出鉴定结论,认定该地质灾害是否属煤矿开采导致。面对这样的结果,我等不经要问:早在2008年,联兴煤矿搬迁的王景材等住户是何人来鉴定,六户与他们几家地处同一区域,为何他们能搬迁,而我六户无人问津?镇政府却哑口无言,或避而不答。三年多以来,形成了农户与煤矿间的拉锯战,然殷殷期望在煤矿与政府的太极推里一次次落空,一次次被敷衍搪塞,无奈之下,我们唯有继续奔跑于各相关单位,并与矿方沟通,希望得到一个公平的处理结果。  
直到2016年12月,眼看大山的裂缝越来越大,加上连日暴雨,大山有随时坍塌的可能。我通过毕节市――“市长信箱”反映了该事件,日,我收到阳长镇政府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该告知书规定将于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于我。  
阳长镇政府最终对我反映的事项答复意见为:“由于涉及煤矿否认系其开采行为所致,在没有新的《鉴定结论》认定的情形下,由阳长镇政府先行对我等六户房屋进行丈量计算,并按照地质灾害搬迁相关标准对我等六户进行一次性补偿。待政府找有资质的鉴定单位鉴定完毕,再持协议与依据对相关部门或煤矿追偿”。我等六户面对住房后方大山裂缝的威胁,考虑到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意了这一处理意见。并于日与镇政府签订搬迁协议,协议第二条规定:该笔补偿款于协议签订之日由阳长镇政府一次性支付。自日,我等拿到与阳长镇政府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与信访答复意见书后,镇政府并未将该笔补偿款支付给我六户村民。吴浩男副镇长给出的口头说法是:到月,进入汛期之前,再将该笔补偿款落实支付给六户村民,并规划移民新区安置宅基地,我等六户眼看协议已签,且其工作态度诚恳,并在阳长镇政府的要求下签订了息诉息访承诺书。  
直到2017年4月,眼看汛期将至,我等六户多次前去阳长镇政府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涉,要求其将该笔补偿款支付到位,让我等重建家园,以免遭受地质灾害的威胁。然而,镇政府以财政紧张,无力支付补偿款,煤矿不愿出资等理由推脱,并要求村民向比德煤矿方反映,而煤矿坚决的表示必须要有鉴定报告为依据,双方就这样踢皮球似的推卸责任,各种理由推诿,敷衍,拒不履行协议规定将该笔补偿款支付!我等六户合法权益再次在基层政府与煤矿的太极推里落空。  
日,原联兴煤矿搬迁的王景材旧宅裂缝发生坍塌,造成周顺智房屋大半被掩埋,所幸无人员伤亡。经过六户村民一再反映后,2017年8月,向相关部门了解到,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委托了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对比德煤矿所属矿区(包括水城县比德镇)全面鉴定。8月到10月之间,监测院先后三次到达该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  
2017年10月底,六户村民再次到阳长镇政府就房屋受损事件进行交涉,党委书记雷彬同志表示,待环境院的鉴定报告下达后,会对我等六户房屋重新丈量计算,给出公平合理的处理,然至今并未作出任何具体处理方案。  
日,我收到毕节市国土局向我提供的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作出的《贵州比德煤业有限公司矿区地质灾害成因分析论证报告》,鉴定结论为:我六户房屋相邻北侧的滑坡点(HP07)经贵州地矿六盘水113地质工程勘察公司2012年6月提交的《纳雍县阳长镇滥木桥村三、四组地质灾害成因分析论证报告》中分析论证是由原联兴煤矿采矿活动诱发;我六户后方的王景材旧宅裂缝(HP05)在联兴煤矿开采矿区影响范围以外,属于自然地质灾害。报告只对比德煤业公司兼并的联兴煤矿作了大概简介,未对联兴煤矿开采面,开采延伸位置及影响范围作详细阐述。  
事实上,王景材旧宅(HP05裂缝处)与滑坡点(HP07)实际相距50米,为同一区域;并且王景材系联兴煤矿搬迁转移,该旧宅现为威胁我六户房屋安全的裂缝(已坍塌,造成周顺智房屋被冲垮),报告并未对王景材旧宅(HP05),周元武,孙章华等是否系联兴煤矿造成作出阐述;为此,我等六户均对该鉴定结论不服;   问题的根本在于:  
①:王景材,周元武等户系联兴煤矿搬迁的,我等六户与他地处同一区域,相距20米不到,为何我等是自然灾害,报告未给出计算依据;  
②:当初联兴煤矿对王景材,周元武,孙章华等农户搬迁转移时,以什么作为依据?如王景材旧宅(HP05),周元武等户不是联兴煤矿造成,那么联兴煤矿为何对其进行搬迁转移?  
③:试问没有煤矿开采,三十年来我滥木桥村哪来的地质灾害,哪来山体滑坡?历史遗留的矿山问题,凭什么让无辜的百姓独自买单?  
对于我六户村民搬迁转移一事,政府部门更是只字未提,搬迁仍然遥遥无期;没有一个明确的能让人接受的处理结果,得到的总是敷衍和推搪,所有的协商最终就像走过场似的不了了之;年初签订的协议如同一纸空文,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村民已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镇政府作为协调与监督方,理应充当煤矿与农户双方的“裁判员”,岂能既当“裁判员”又当煤矿方“运动员”?面对拳拳民心理应超脱利益纠缠,不能偏袒资方、随资本的“指挥棒”起舞。面对群众呼声,表现诚意落实赔偿应是解决问题之正道,岂能一拖再拖,在调解处理中,不是衡中一直一碗水端平。直接导致民众由最初的期待到怀疑到彻底不信任的心理变化,让理当得到合理赔偿的村民承受现今的困局。三年作为让百姓得一白条,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同儿戏。工作组每次出现,聚众而来,居高临下,可实际情况是村民呼声直接过滤,唯煤矿意见是听。公权利的运用不能只针对老百姓,而完全忽略财大气粗的煤矿资方。房屋遭损毁煤矿应负全部责任,在三年多的时间里村民搬迁问题一拖再拖,请问基层政府对煤矿这种戕害民生,罔顾村民利益、愚弄村民的“老赖”行为采取过何种处罚和制裁?  
综合以上三年来发生的,这是一起由联兴煤矿引发的矿山遗留问题,王景材等属于联兴煤矿搬迁转移的,比德煤矿对其进行关闭补偿并回收井下物资;其称对联兴煤矿关闭补偿以来,未在该区域进行采煤活动,但比德煤业继承了联兴煤矿的矿界,就该对联兴煤矿的遗留问题负起全部责任。然而,比德煤业作为国有企业,非但没有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义务,反而自持财大气粗,对自身主体责任完全一副“老赖”嘴脸,一再试探村民所能容忍的底线,试问天下哪有如此道理,许你挖煤发财损害房屋,不许百姓维护自身受损利益。这种资本意志自我感觉良好极度膨胀之态,一方面昭示了他们为富不仁的丑恶心理,一方面自恃财大气粗强势挥舞资本大棒吃定村民这群弱势群体,是对民生的赤裸亵渎和对法律的公然凌驾。无论作为局中人还是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对矿霸的种种行经除了“喝彩”就只剩下“鼓掌”了,为他们的厚颜无耻,为他们对《物权法》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践踏和肆意曲解,好一幅真理掌握在他们手中的浮世绘,对此,我们表示强烈的谴责与反对。  
积古历来,农民对两件事持零容忍态度,一是毁祖屋,一是掘祖坟!巍巍高堂良田美舍是吾百姓繁衍生息百世之地,而今被毁心何痛哉!万丈高楼从地起,而今地已遭破坏,滥木桥村的可持续发展怎向后代言说。同时除了劳动致富之外,我们从来没有冀望“不劳而获”,可恨的是停留在物质层面的被毁物房屋在赔偿话语权始终被别人把持的情况下,赔偿最终还是镜中花、水中月,惶论精神层面的打击和受害,以及对人生理想的悲观失望与怀疑,又有谁来买单。从事情发生至今已三年多时间,裂痕不断扩大延伸,遇上下雨,更对房屋结构安全添上致命一击。三年多的时间里,我等居民每天都在惶恐不安中度过,房子的一砖一瓦是我父辈一生劳动积蓄所在,也是我们全家的依靠,然而,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建成的房子却日益被外因损坏而无法得处理,家人每天都在近乎危房的房子生活,时刻顾虑房子还能撑多久,大山会不会突然倒塌,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基本权利都得不到保障。 这样敷衍和推搪的处理结果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
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的想法很简单,并非想为难纠缠,无理取闹,只是出于保护自己房子和家人安全的需要考虑。只要求当地政府对我等六户房屋实体结构面积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或由政府在本乡镇内统一规划自建安置。但是我们的反映并没有得到镇政府的重视和采纳。  
作为普通农民,我们能做的有限,三年多的奔走交涉已经让我和我们家人筋疲力尽,问题没有解决,时至今日,房子已是岌岌可危,大山随时再次崩塌,家人担惊受怕, 对于我六户受损住户房屋的问题,镇政府与煤矿一直不予重视,但是我们却不能置之不理。我们一向奉公守法,安守本分,我们相信,国家政策法规都是秉承以民为本的宗旨,以保护民众利益为出发点;我们也相信,政府领导能充分体恤我们普通民众的生活,保障我们的权益;我们更相信,大众媒体是民众的发言人,能替人民群众发声,维护正义和公正。因此,我们希望通过此申诉状向领导反映情况,并期待能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帮助,以此协调解决问题,快速给予我们一个公平合理的处理结果,以解我们六户老小于水火之中!本人对上诉事件真伪负一切法律责任,我谨代表六户老小诚谢人民政府!
   综合三年来发生的,这是一起由联兴煤矿引发的矿山遗留问题,王景材等属于联兴煤矿搬迁转移的,六户村民与王景材旧宅20不到,比德煤矿对其进行关闭补偿并回收井下物资;其称对联兴煤矿关闭补偿以来,未在该区域进行采煤活动,但比德煤业继承了联兴煤矿的矿界,就该对联兴煤矿的遗留问题负起全部责任。然而,比德煤业作为国有企业,非但没有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义务,反而自持财大气粗,对自身主体责任完全一副“老赖”嘴脸,一再试探村民所能容忍的底线,试问天下哪有如此道理,许你挖煤发财损害房屋,不许百姓维护自身受损利益。这种资本意志自我感觉良好极度膨胀之态,一方面昭示了他们为富不仁的丑恶心理,一方面自恃财大气粗强势挥舞资本大棒吃定村民这群弱势群体,是对民生的赤裸亵渎和对法律的公然凌驾。
  现镇政府拒不履行协议,鉴定结论已出来,镇政府出资委托了律师起诉煤矿方,但资深律师建议持协议对镇政府提起行政诉讼,越发感觉纳雍是如此黑暗,面对财大气粗的国企,农户束手无策!!
  这场官司怎么打?有理无处说
  至今毫无进展,无下文!
  到今天为止,协议签订一周年,政府却不履行      
  小康社会,是保证弱势群体不被淘汰,而几户村民则被政府抛弃!
  无任何进展
  百姓之苦
  法律是公平的,一切在法官与法槌面前说分明!
  为了公平与公正      
  我等将维权到底,哪怕最终身败名裂,誓与这等无赖企业周旋到底,
  面对财大气粗的国企,村民深知所做的一切无疑是螳臂挡车,以乱击石,但我们坚信公平与正义是存在,更相信人民政府的力量!
  鉴于鉴定结论排除了煤矿造成的因素。针对我等六户房屋问题,镇政府对我等住户拟定了两套处理方案。  一:把我等住户拟列为2018年地质灾害搬迁对象,向纳雍县人民政府报告,在得到上级政府部门批准后,对我等住户进行搬迁。  二:由阳长镇政府承担立案及律师诉讼费用,委托律师为我等作为代理人,向纳雍县人民法院起诉比德煤矿公司。  
鉴于我等六户房屋上方的山体裂缝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有再次坍塌的可能,又鉴于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否定了我等六户房屋受损系煤矿造成;综合种种不利于我等房屋安全的因素,考虑到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暂且保留对比德煤业的控诉请求。首先考虑第一套处理方案;如我等同意政府的第一种搬迁方案,我们需要政府向我等阐述地质灾害搬迁补偿标准;我们请求政府严格参照并执行纳雍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的《张家湾镇普洒社区及鬃岭镇左家营避险搬迁安置方案及其补偿标准》;  该搬迁安置方案采取易地搬迁安置,货币补偿安置及统归自建(或政府统建)安置三种安置方式,被搬迁安置对象自行选择其中一种安置方式;  (一):易地搬迁安置;  
1.方式:按规划统一安置到纳雍城区易地搬迁安置点;  
2.标准:严格遵守《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6〕2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精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若干政策意见》(黔党发〔2017〕6号)中易地移民搬迁的标准及程序。  (二):货币补偿安置;  
1.方式:根据搬迁安置对象的住房结构实行现金补偿;  
2.标准:详见《鬃领镇及张家湾避险搬迁安置方案标准》;  (三):规自建(或政府统建)安置;  
1.方式:由政府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或划地自建),统一安置;  
2.标准:详见《鬃领镇及张家湾避险搬迁安置方案标准》;  如政府部门同意我们上述请求,我等则放弃对比德煤业的控诉,并自愿签署息诉息访承诺书。我等真诚的希望,政府领导能充分体恤民情,对我等受灾农户伸出援助之手,保障我们的权益,助我等脱离地质灾害的威胁,让我们能够安居乐业,六户村民诚谢人民政府!        
  无通村公路的六户村民搬迁户的住址        
  六户房屋区域    
      
  汛期已致,当地政府并未给出任何处理结果!百姓生命财产难以保全!
  期待公平公正的到来
  又是一年汛期,当地政府严重失信,
  将继续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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