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货车未放置保险标志交警可以扣车吗,为何交警还开未放置保险罚款单?

新车上路有临时牌照,已上保险,保单放在4s店,未贴交强险标志,交警说非法上路,把车拖走了,合理吗?_百度知道
新车上路有临时牌照,已上保险,保单放在4s店,未贴交强险标志,交警说非法上路,把车拖走了,合理吗?
我办理临牌的时候一定要上交强险,否则办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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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强险条例来看,交警部门的拖车处罚是合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修正后,自日起开始实施,其中关于交强险标志没贴的规定如下:第四条第三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交强险是国家法规规定的强制性险种,上路机动车必须按时投保。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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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但合法。“安全法”规定: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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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主问:……把车拖走了,合理吗?答:楼主所说的问题,是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问题,既然是法律问题,就不能用是否“合理”来衡量。楼主的驾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据该法,是要暂扣车辆的。也就是说,交警的处罚,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2、楼主说:我办理临牌的时候一定要上交强险,否则办不出答:楼主的意思是有交强险?有交强险,为什么不把标志贴上呢?交警扣车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楼主没有交强险,而是因为楼主“未放置保险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第95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
不合理,不能拖车,但可以罚二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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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车主忘贴保险标志被罚后认为遭遇了“顶格处罚”,竟把交警大队给告了…(网络图片)粗心大意忘贴保险标志被开 " 罚单 ",这样的经历不少车主都遇到过。大多数人会默默领罚买个教训,但长沙的谷成云却将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雨花交通警察大队给告了。原来,谷成云认为因为忘记张贴交强险标志,被罚 200 元、扣 1 分,遭遇了 " 顶格处罚 "。2 月 9 日,记者了解到,2 月 8 日雨花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为交警的执法和处罚并不不当,驳回了谷成云的诉求。2017 年 10 月 9 日,谷成云驾驶小车在长沙市劳动东路往西行驶等待红绿灯时被长沙市交警支队雨花大队交警拦下。该交警发现,谷成云机动车前挡风玻璃没有贴保险标志。雨花交警公共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显示,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处以 200 元罚款,记 1 分。因担心逾期要缴纳 3% 加处罚款,谷成云当日便缴清了罚款。雨花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湖南省实施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四条第 ( 九 ) 项规定,未按照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 200 元罚款。本案中,原告实施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且该行为与是否已购买车辆强制保险无关联,被告处以 200 元罚款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无明显不当。综上,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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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陈述:本人驾驶车于日11点从吴山出口下高速时被高速公路四大队执勤交警截停并指出未粘贴保险标志与年检标志的情况,表示要对我进行处罚,本人表示担心贴上标志后黏胶损坏太阳膜不好清除所以将相关标志放在车里没有张贴,随后当即从遮阳板后取出各种标志并粘贴在指定位置,改正后问能否免于处罚?答复说不行。于是我援引“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于2007年8月6日宣布的1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罚款,在值勤交警实行口头警告教育后放行的有关规定”对执勤交警进行申诉,答复还是不行。最后我说对于这样的处罚不满意,处罚后会去市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这时执勤交警显得不高兴并开始继续挑各种毛病并威胁说还要从重处罚扣分。最后处罚结果是:未放置机动车保险标志罚200元;未放置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罚200元。
本人意见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文里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而不是“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放置”包括多种方式,比如,放在车内、随身携带的包内,贴在车窗玻璃上等等,“粘贴”属于“放置”方式的一种,但并不是法律里要求的必须方式。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是处罚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情形,而不是“未按照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情形。 此一,为执法不合理。
其次,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赵强说,为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和道路交通执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规定从2007年8月6日开始,全省公安交警对下列10种未影响道路通行及安全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口头警告教育后放行,其中就包括有:“虽随车携带机动车交强险、检验合格标志,但未按规定粘贴在机动车挡风玻璃右上角,经指出后改正的”。
本人在执勤交警指出问题所在后立刻出示合法有效的证件与标志,并立即改正,但执勤交警却无视相关规定拒不执行并坚持处罚,而且执意按照封顶上限处罚。此二,为执意加重处罚。
再次,从法律适用的角度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法律,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规定是行政法规,两个法规之间并没有冲突,两者是上下位法的关系,在上位法有据可依时,应首先适用上位法,在下位法有细化规定的情况下,同时援引下位法的规定,则更完善。在处理没有粘贴两个标志的行为时,一般主张采取教育警告后放行的方式,而不应该是从重处罚、加重处罚,无视相关法律法规,背离法的精神和公正、公平、过罚相当的原则,随意处罚,滥施处罚,否则会严重侵害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造成法律虚无,个人权力至上,更严重的是影响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危害法治政府的建设。此三,为滥用自由裁量权。
本人诉求如下:一、希望交警部门内部及时纠错,不要再以此为由进行处罚二、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保证其在合理的范围内行使三、撤销对于本人的全部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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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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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差钱,差的是分
这分不扣咋搞!!!
虽你自辩,但旁人看来你仅是个老赖而已
楼主脑残啊,有本事不要挂牌照,就放车里啊
这么牛的竟然不知道静电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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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意思,机动车应当悬挂车牌,你就可以把车牌挂在车内啦,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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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就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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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脑残啊,有本事不要挂牌照,就放车里啊
在线时间4 小时最后登录精华0UID2438926性别保密帖子积分34阅读权限0注册时间
幼儿园小班, 积分 34, 距离下一级还需 6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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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容情。你就别诡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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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时间54 小时最后登录精华0UID1752518性别男帖子积分531阅读权限30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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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应该严惩不殆
在线时间28 小时最后登录精华0UID2114195性别男帖子积分372阅读权限30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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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驾驶员都知道,检验标志,合格证,保险标志都是需要粘贴在车窗上的~!只能说,楼猪,你自认为你很懂法,但是,你却很无知啊!
在线时间28 小时最后登录精华0UID2114195性别男帖子积分372阅读权限30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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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逼楼猪,睁大你的狗眼看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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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未放置保险标志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_____.行驶的机动车还放置保险标志?这个保险标志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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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听2楼的乱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放置保险标志(指的是强制保险,一般都是贴在车窗右上角的)的,是罚款20-200,记1分,扣留机动车的,这个是全国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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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下载二维码没贴保险标志被罚款扣分,长沙男子起诉交警!法院:择日宣判
  机动车年检必须提交已缴纳
  机动车强制险凭证给车管所
  相信这是所有车主都公知的事实
  也可以换一种说法
  具有有效年检标志的车辆
  必然有有效交强险标志
  但若是已缴纳了交强险
  却忘记贴交强险标志
  也要被处罚吗?
  长沙的谷先生就遇到了这种情况
  不满交警的处罚,他把交警大队告上了法庭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忘记把保险标志贴车上,被交警拦下后,被罚200元,扣1分。长沙车主谷先生认为,车辆年检需要交了交强险才能通过,而他贴了年检标志,只是忘记把保险标志贴上,不应该被顶格处罚。为此,他状告长沙雨花交警大队。
  5日下午,该案在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没贴保险标志被罚
  状告交警
  日,谷先生开着一台越野车在长沙市劳动路东往西行驶。等待红路灯时,被长沙交警雨花大队民警拦下,因为越野车没有贴保险标志,民警开出《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处以200元罚款,记1分。
  处罚决定书
  罚款缴费单
  谷先生称,他当场就向交警申辩:缴纳了交强险,有交强险标志,但忘记贴了。他的车已经购买了7年,均在规定时间内年检,而通过年检的条件是提供交强险的副本给车管所。谷先生向民警保证回家就把保险标志贴上,请求民警不处罚。但民警仍开出了罚单。
  被处罚时,车辆已经办理年检
  被处罚时,车辆已购买保险
  事后,谷先生咨询律师得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谷先生认为,该法律条文已经明确,对违反规定的应实施阶梯性处罚。他觉得自己被罚得不合理,“我买了交强险,只是没贴标志,就算违法了,也是比较轻微,交警不分情况,‘一刀切’顶格处罚,不合理合法。”谷先生说。
  为此,他把雨花区交警大队告到了雨花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处罚决定,退还罚款,消除记分处罚。
  该案择期宣判
  案件受理通知书
  5日下午,该案在雨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谷先生本人没有现身,由代理律师刘明出庭。雨花区交警大队负责人及两位民警出庭应诉。
  雨花交警答辩称,当天民警发现该车未放置保险标志,口头告知了其违法事实,有执法记录仪视频记录, 根据《道路交通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机动车有未按照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情形的,处二百元罚款。
  交警大队提交了民警执法记录仪中视频的四张截图作为证据,原告方提出,该证据并没有证明民警听取了谷先生的申辩和意见。
  原告方提出,跟酒驾、毒驾违法相比,忘贴保险标志并未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也不可能影响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即使违法也属情节轻微,民警不论情节,不听申辩,一律实施顶格处罚,违背交通执法的初衷。且处罚不仅罚款,还扣分,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
  雨花交警辩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对记分处罚有明确规定。拿不贴保险标志与其他违法相比,不贴标志应该从轻处罚,这属无稽之谈。民警现场反问:“非要造成了严重后果才处罚吗?”
  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后结束,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
  被处罚后车辆已经张贴保险标志
  实习生
  图片来源:长沙律师刘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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