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打直管公租房变更单位自管房承租人官司的官司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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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租房最新消息:下月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执行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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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的管理,切实维护公有住房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近日,本市对《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于11月1日起实施。天津市津房置换有限责任公司也将于下月起按照新的规定为承租人办理公有住房使用权置换、回购及代理转让手续。
与承租人共同居住近亲属可申请分户
在同一套或者同层毗邻非成套公有住房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同一人或者与其配偶、子女、父母分别承租的,可以申请办理并户。并户时需提交申请书;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与配偶不同户籍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承租人与子女、父母不同户籍的,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
承租人或者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近亲属,可以申请分户。申请分户不得将成套独用住房变为成套伙用住房,居室计租面积不得小于9平方米。
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请
根据新规,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可以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过户手续。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请,符合过户条件的人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人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人民法院调解、审判过程中,需要通过回购、代理转让等方式确定承租权或处置公有住房的,由公有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房屋经营管理单位、置换经营单位回购或者代理转让公有住房。
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的,新的承租人通过两种方式确定:一种是公有住房承租人生前可以指定其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其他同户籍亲属在其死亡后继续承租公有住房;另一种是公有住房承租人生前未指定承租人的,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过户。承租人子女已故的,已故子女的子女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后没有符合过户条件人员的,承租人的兄弟姐妹可以在本市主要报纸刊登公告,公告三个月期满无异议的,可以申请过户。
承租人死亡的,其配偶、子女、父母以外同户籍的其他亲属,出具经公证的符合过户条件人员放弃承租权、同意过户给其他亲属的协议书,也可以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人员仅有一人的,可以出具经公证的过户声明。
7种情形不得变更公有住房承租人
根据新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变更公有住房承租人:未依法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的;房屋使用权有争议的;承租人拖欠房屋租金的;承租人擅自拆改房屋结构的;成套独用住房变为成套伙用住房的;申请人没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得变更的其他情形。
公有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房屋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应当到现场查勘。
市内六区直管公产住房变更承租人相关申请材料由市房产总公司负责核查,其他区县直管公产住房变更承租人相关申请材料由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核查;单位产住房变更承租人相关申请材料由房屋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核查。
公有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房屋经营管理单位也可以委托置换经营单位核查公有住房置换的申请材料,办理公有住房置换手续。
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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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00-0011转10022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怎么操作_百度知道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怎么操作
现在我们一家和老人住在公租房中,每年付房租那种,老人的户口和我们一家人的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
户主一直是老人的名字,但是现在老人去世了,想变更一下这个公租房的承租人。
请问如何变更?
老人还有另外一个女儿,但是该女儿和老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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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或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的,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设立的租赁管理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按下列程序办理:办理条件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2、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所需材料1 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2 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承租人死亡的家庭提供)、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办理流程1 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2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3 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4 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单位。
这个解释有点麻烦
首先是老人的女人名字不在上面 是不却要到场签字的 。但是老人死了这个坏接你走下来是很麻烦的、有个笑话是那说的 一个老人过世了 他儿女发现一张一万块钱的存折 他儿女不知道密码 想去银行取钱 然后银行工作人员却说 请叫您父亲亲自来取 可见难度异常。
而且这中房子不属于个人
具体你可以拨打114查询你们当地房产局 查询这个问题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 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是 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 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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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公租房承租人去世,如何变更承租人?_百度知道
公租房承租人去世,如何变更承租人?
请教法律达人一个问题。老人有A和B2个女儿,老人与A女儿一家在公租房住了20多年,户口本上是老人和A女儿一家,B女儿户口不在这个公租房中。现在老人去世,想变更一下承租人,请问如何办理?办理变更承租人,是否需要B女儿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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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六)过户申请书。办理流程1 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2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3 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4 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单位。
你好,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没有法律层面的规定,需要咨询出租人的意见,按实践,一般实际居住人有继续承租权利,不需要B女儿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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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不需要B女儿的签字,变更承租人就可以了
变更公租房承租人应该由当地房管局的住房保障科审核,如果A女儿一家符合当地公租房承租标准,就可以申请变更;如果不符合标准,只要办理退租手续。不管能否变更,都与B女儿无关,不需要B女儿签字同意。
找公租房管理处办理,详情可以去咨询他们
我没有结婚,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户口也和父母是一个户籍,单位因我没有结婚没有给我分配福利住房,只给了一笔住房补偿款。现在父母已去世多年,姐妹就是不同意变更我的名字,她们各自成家有丈夫有国家分配的福利房子,现在姐姐的丈夫因赌博把家产败光,非要强行住到我家里。说她有居住权,请问律师,这样的问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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