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起诉民生法律发生法律纠纷,请问我这个租房人的权益如何保障

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房屋发生法律纠纷,请问我这个租房人的权益如何保障。
是这样的,我在2011年租了一层楼,租期十年,牵了合同,房租是按年交的。。房子装修好用于出租房经营。但是去年,法院通知我,说XXX(也就是房东)他现在名下所有的房产都不属于他了。但是直到今年也没有人通知我说新房产证的主人是谁。PS:房东已经消失一年多了。——————我想问的是1:如果房子被法院强制收回去后,我的装修费用损失谁...
是这样的,我在2011年租了一层楼,租期十年,牵了合同,房租是按年交的。。房子装修好用于出租房经营。但是去年,法院通知我,说XXX(也就是房东)他现在名下所有的房产都不属于他了。但是直到今年也没有人通知我说新房产证的主人是谁。PS:房东已经消失一年多了。——————我想问的是1:如果房子被法院强制收回去后,我的装修费用损失谁来承担?2:当时和房东签订的合同里,关于单方面违约的违约金是5000元,请问如果有别人接手这个房子,他是不是只要赔偿5000元就可以赶走我?他要不要赔偿我的装修费用。3:不管是法院还是别人收回房子,我能不能继续经营下去?希望有懂法律的律师朋友们能帮我解惑,真的很感谢。这就是心头的一块大石头。
浏览次数:0
当时是依法签订的合同,还在合同期内的,买卖不破租赁,你有权继续履行合同。合同已经到期未续签的,则产权人有权随时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上你可以继续租用
要分析房屋变更的具体情况才能判断,比如抵押或转让的具体情况。
你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直至合同终止。
装修总预算0万元
卫生间:0元
扫一扫下载房天下装修
扫码即获10000套家居设计案例
申请使用此项服务,即视为接受、、
下载房天下APP
提问获取更多回答
ask:9,asku:1,askr:172,askz:23,askd:31,RedisW:0askR:10,askD:0 mz:hit,askU:0,askT:0askA:13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住建部拟保障房屋出租双方合法权益 国外青年租房有坑吗?
13:1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2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一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但不少在一线城市打拼的年轻人,却不愿在出租屋里安放自己的生活和梦想。有人说,租房或许比买房更合算,但更多人认为,只有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才有安家落地的归属感,心里才踏实。
  买房面临的是高额首付和沉重的贷款负担,但租房带来的不安定感更是大家公认的。高昂的中介费,任性的涨价,甚至一言不合就被赶出家门,还可能拿不回押金,任何一个问题都可以让租户苦不堪言。而对于房东来说,要是遇上几个反复拖欠房租的无赖租户,同样是一件糟心事。
  5月19号,住建部公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对出租人行为设置了限制条款,包括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等;与此同时,要求承租人遵守法律法规,允许出租人在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时,在租赁期限内解除住房租赁合同等。
  对于租金支付问题,意见稿提出,鼓励按月支付,明确房东不得擅自抬高租金。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意见稿还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三年以上的长期住房租赁合同。
  对于押金问题,意见稿规定,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和返还时间。除合同约定的具体情形外,出租人不得扣留押金。
  有人说,外国的年轻人更愿意选择自食其力,租房生活;而中国的年轻人却宁愿用父辈的积蓄来支付首付,这难免有“啃老”之嫌。我们看看国外,租房是不是真的比国内更容易?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能否有效保障房东和租客双方的正当权益?
  俄罗斯:房东串通一气骗取租客钱财 通胀率高时经常涨房租
  俄罗斯的法律政策致力于充分有效地保障房东和租客的权利,但现实情况却并没有那么美好。全球华语广播网俄罗斯观察员张舜衡介绍,大量俄罗斯租客并没有通过正规中介签订租房合同,由此发生的纠纷,也层出不穷。
  张舜衡介绍指出,很多俄罗斯人选择通过熟人、互联网甚至黑中介寻找房源。在众多无专业保障租房的隐藏问题中,诈骗是最严重的情况。特别是针对不精通俄罗斯法律的租客,如果房子同时拥有几个房东,房屋出租前必须获得每个房东的同意,否则租赁合同被视之为无效。在俄罗斯一些地区,这甚至演变成一种诈骗模式,几个房东用这种办法串通一气来骗取租客钱财。即便租客非常幸运地顺利入住,也常常没有合同保障,被房东无条件要求涨房租和扣除押金。
  目前,俄罗斯的通货膨胀率在10%以上,很多无理的房东每个月都会要求涨房租。在卢布大崩盘时期,房东甚至会翻倍涨房租或者直接要求租金要美金结算。租客因为没有合同或者合同漏洞,被逼无奈大多会尽快搬走,房东如果遇到租客拒交租金,一搬直接将租客撵走,倘若租客拒绝搬家,房东有权利要求警方将租客带出房屋。
  英国:租房押金常常成为租客与房东的纠纷焦点
  英国法律规定,在租房合同的期限之内,房东和房客都很难轻易毁约。一言不合就被赶出家门的情况,在这里发生的概率并不高。不过,租房的押金常常成为租客与房东的纠纷焦点。
  英国观察员侯颖介绍称,在英国租房要非常小心,比如有可能无法拿回押金或遇到很不专业的房东等。英国租金一般按周计算,在签订合同时要看清楚价钱,而房客在入住之前也需要向中介或房东缴纳至少4周房租的押金,但是在合同到期之日,能够成功拿回全额押金的人却很少,因为房东以各种理由克扣押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他们通常会以电器损耗,清洁费或房屋需要重新装修为例在押金中扣除,因此租客一定要确保你所支付的任何钱款都存到受认可的押金保障计划中。
  通常在交完定金之后,房东必须要在一个月之内向你提供一个押金保障计划的担保编号,证明押金已经放入认可的保障计划中。另外,在决定租房之前,最好向一些专业的房屋出租机构咨询意见,一般情况下在合同到期之前房租肯定不能随便涨,通常是在再次续约之前,双方或包括中介在内的三方进行价格协商,感觉都能接受才会继续签订合同,而合同也完全受法律保护。
  日本:房客不仅要向中介缴纳费用,还要给房东交纳一笔“礼金”
  在日本,租房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在租赁过程中也难免会发生纠纷,其中最多的是合同问题,还有就是退租时押金的精算问题。房客在租房时,不仅要正常向中介缴纳费用,还要给房东交纳一笔“礼金”,据称是为了感谢屋主以合理的价格把房子租给你。那么,收了礼金的房东们,会对房客更加“客气”一些吗?
  日本观察员黄学清介绍说,在日本租房大多数都是通过中介公司,在签订合同后,除了要支付一笔押金以外,还有一笔礼金,一般是一到两个月的房租。在经济状况不好的那些年,也有免除礼金的情况。
  租房有一些基本原则,比如在合同期内不得涨价,合同期满前如果房主要停止出租,需要赔偿租户损失。如果居住人数比合同中的人数有所增加,要经过房东同意,严禁租户把房屋租界给第三者的二房东行为等等。这些常识基本上都列入法律或条例之中,比如东京都就有一个租界住宅纠纷防止条例,非常详细的规定了各种情况的处理原则。条例规定,住宅中因为建筑物年龄的增加发生的损耗,划痕等修缮费用,已经包含在房租里,应该由房东负担。家具压出来的痕迹,因日照老化变色等损伤等都应该由房东负担的。如果是租户故意或过失损坏的部分,要以最小的施工面积计算赔偿金额,比如墙壁修缮是以一平方米为单位计算的。
住建部;租房
今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据统计,我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自2013年以来,每年全国商品住房销售面积都在10亿平方米以上。
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针对高铁沿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脏乱差”这一老大难问题,住建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近日联手部署专项行动,要求沿线的地方政府同铁路方面共同抓好“三大战役”,坚决根治顽疾。
针对近期有经济学家提出“我国房地产去库存任务即将结束”的言论,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表示,这一说法违背事实,去库存依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视频推荐
点击排行租房办公如何避免纠纷? 专家:应在合同中标明避免节外生枝
关注新华网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消费者张先生今年4月份通过我爱我家房产中介租了一套房。张先生租这套房并不是为了住,而是为了办公。我爱我家房产中介的经纪人告诉张先生,如果需要用房子的地址作为公司注册地址,月租是5300元,房东和我爱我家房产中介都会协助张先生办理相关事宜。如果不需要用这个地址作为公司注册地址,月租是5200元。张先生认为这样的价格很合理,正好也需要用到这个房子的地址去注册,就按照5300元的价格交了中介费、押金和三个月的月租。可交完钱,签了合同,张先生打电话给房东想去办理公司注册地址的事情,房东却临时变卦了。房东告诉张先生说需要交一万块钱押金,还要弄一个补充协议,让他过来签字。
  为了不交这一万元的押金,张先生自己找到其他途径注册了公司办公地址。但是他交的房租和签订的三方合同就需要变更。他找到我爱我家房产中介的经纪人商量变更合同的事,但房东最终只签了一份附加协议,并且在附加协议上写了一行小字:不允许租户在该房子里办公。张先生认为这样的协议很不公平。令张先生不满的是,在他和我爱我家以及房东的三方协议中,没有提到一万块钱押金的事。
  张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跟中介签合同时,忽略了需要用注册地址的条款。在签的三方协议中有一条是“乙方应自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符合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证照,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办理。甲方应制定自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也就是说甲方相当于房东业主,乙方是张先生,但是甲方并没有协助乙方去办理营业执照。
  张先生与我爱我家签订的合同有效期是一年。从4月份开始入住到现在进入6月份,马上面临着再次交房租。张先生认为,合同不更改到位,自己的权益可能不会受到保护,但我爱我家中介的经纪人对此并不在意。
  张先生也联系过我爱我家总部,工作人员表示有业主同意这所房子可以居住和办公的录音,但他们并不愿意提供给张先生。
  记者致电为张先生服务的我爱我家房产中介的经纪人小郑,小郑的态度和此前跟张先生沟通时并没有改变。
  房东陈先生对此表示,要用房子地址做为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交押金。当记者问他为什么合同里没写,他没有回应。
  租房办公如何避免纠纷?其实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有以下几种比较典型的情况:
  第一类情况是租期以及押金方面的纠纷。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都是一种投资活动,受到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比较大。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者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没有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反之,出租人也会因为市场的变化毁约终止合同,这都会导致纠纷的发生。同时也会引起由于租期的纠纷或者原合同未约定租期,导致对押金的争议和纠纷。
  第二类情况是房屋水电、煤费用的纠纷。这一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原因类似,就是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员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趁出租人不在现场,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且拖欠了水电煤气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一走了之,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第三类情况是房屋设备的使用以及赔偿的纠纷。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于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会比较明确,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装修与设备比较好,而出租人也会明确要求使用人应当注意保护装修和设备,但是使用结果未能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结果,就可能会引起纠纷。或者使用人认为房屋的装修及设备未达到出租人承诺的水准,或者业主认为使用人损坏了装修和设备等都会引起纠纷。目前我国对于房屋租赁中的房屋使用的结果没有明确的监督条件。有些城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虽然愿意接受租赁业务委托,但是不愿意承担租赁合同订立之后的委托管理。
  第四类情况是租赁备案的纠纷。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些城市要求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的手续,有些城市就没有这样的要求,承租双方可能是为了备案要求各执一词,结果发生纠纷。
  如何避免房屋租赁纠纷?提醒大家要选择正规的中介,正规的中介公司服务比较专业,房源信息量也比较大,成功率高,承租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一定要警惕二手房东,目前房屋租赁市场上二手房东的现象非常泛滥,经常发生前脚二房东租房,后脚房东过来收房,给租房者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二手房东,一定要核对他和房东签订的合同是否到期,并且看明原房东是否同意二手房东将房屋转租出去,否则就是无效。
  另外,还要确认一下房屋的安全性,租房子不能只图租金便宜,一定要认真地检查房屋是不是在拆迁,或者是不是危房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租房一定要三方协商之后来签订合同,不能够只是口头协议,以免租住以后出现纠纷。
  在消费者张先生签订的三方协议中,并没有提到房东要收一万元押金的事,但房东之后却坚持要收这个钱才能帮张先生去办理公司注册地址的事。这是否算合同违约?押金是否是必要的?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认为,一般租赁房屋都有押金,以防消费者对房屋造成一些损害。首先,合同里它就是一个租赁协议。这个用户应该是商用,这里面就存在一个约定不明的问题。这应该与居间方没有太大关系,因为房屋中介公司只是一个居间方,居间方是提供报告信息,然后达成协议就可以了。这一万元钱是合同之外的要求,如果这位承租人不愿意交,房东没有合同的依据要求他交,也不能限定他租房是自住还是商用。第二,合同上没有约定要交这部分押金,而签完合同以后再要求交押金,就是两方协商的问题了。如果出租方强制要求收一万元钱押金,是一种违约行为。
  如果消费者将承租的房子的地址作为公司注册的地址,会对出租方产生什么影响吗?邱宝昌回答说,这个影响不是很大,因为这本来就是商住两用房,如果它只是住宅,租户就不能在里面办公,如果它既可以办公又可以住,租户就可以自行选择。
  消费者张先生坚持要更改合同,但“我爱我家”的房产中介经纪人不以为然,认为只要在下个月房租少给房东300元就可以。这样的做法合适吗?中国青年报经济部主任潘圆表示,这样做不合适,这个案子是个案,但它反映了目前租房市场的乱象。很多合同都不规范。案子双方的协议中没有一万元的约定,如果额外再要一万元就是违约行为。在这个过程中,中介公司应该有所作为,比如保证双方信息真实,双方能够履约。“我爱我家”认为自己是小事,反映了很多中介不重视协议,中介两头都怕得罪,更怕得罪房主。比如房主非要一万元,双方本来没有约定,房主当时承诺帮租房人去办相应的公司租房手续,但后来临时反悔。现在租房人要求的权益在合同上体现的是正当而且必要的。现在社会多次强调契约意识,这种纠纷要看合同上面有没有明确的说明。业主本身有一次违约行为,答应办又不办,额外要求押金,如果现在不在合同中补充说明,业主如果再提出其他要求,租房人会处于更加被动的地位。它反映了整个租房市场中,租房人处于弱势地位。
  中介没有尽好义务和责任,房东在随后签了补充协议,上面写着房子只能居住不能办公。“我爱我家”房产中介经纪人表示,这份协议张先生并没有签字,所以不算数,但张先生担心自己的权益会因此受到伤害。邱宝昌表示,张先生没有必要担心,该标注是单方声明,合同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原来签订了合同,按照原来的合同去履行。现在说不得商用,只能自住,这是另外的条件,合同中原来没有约定,如果双方达成条款,对张先生有约束力,如果没有达成,这对张先生没有效力。
  我爱我家总部工作人员曾经跟消费者张先生表示,有房东同意在这个房子之内办公的录音,但是不能提供给张先生。对此,潘圆认为,在法律上该录音有用,但是有用能不能够避免纷争呢?很多事情最后诉诸法律成本非常高。消费者无外乎想租一个房子,并不想跟租房业主对簿公堂,但从这个案例看,双方在利益诉求上有所差距。包括我爱我家之所以提出他们有录音,是想安慰租房人,实际上他不愿意拿出来的原因是他不想得罪业主,因为他得罪业主就要失去这个房源。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他并没有充分作为,而且录音肯定也没有告知业主。潘圆表示,在这个过程中双方有个提前约定会更好一些,把双方的利益理清楚。如果不理清楚,可能后续还会有纷争。
  邱宝昌表示,如果该录音提交到法庭作为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只要它没有瑕疵,没有经过修改,是原始比较清晰的录音,可以作为定案证据。邱宝昌认为,作为提供居间服务的中介方应该要勤勉尽责,诚实的为双方履行义务。
  那么租房居住和租房办公有什么不同,人们在租房办公时应注意哪些问题?邱宝昌介绍,租房居住主要是住宅,比较简单。如果要办公,首先看房屋属性,其中涉及到注册问题,如果是住宅用地,纯住宅房屋一般办公司是注册不了的。所以要办公一定要选择租商务房,商业用地而不是住宅。第二,有的既可以商用又可以住宅,在签订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如果想住就约定住宅,想商用就约定商用,把这些写成合同,避免以后的纠纷。
责任编辑:您的位置: &
编辑:华律网
更新时间: 14:44:23
随着人们对租房需求量的不断增加,那么房屋中介也就成为了消费者投诉最高的行业之一,投诉内容问题最多的就出在了那张房屋租赁协议上,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往往一不留神就会掉入中介陷阱里,例如租赁合同欺诈、二房东转租、黑心中介故设骗局等情况。那到底如何才能避免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呢?当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时候又该如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华律网小编为您解析租房内容,包括房屋租赁纠纷如何避免、房屋租赁纠纷处理、房屋租赁注意事项等法律知识,教您如何避免发生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一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xxxxxxxxxxxxxx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职务: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承租方)xxxxxxxxxxxxx住所(或住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职务:身份证号(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就租赁房屋从事经营事宜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1.&租赁房屋1.1&甲方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xxxxxxxxxxxxxxxxxxxx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1.2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xxxxxx平方米。......
简单版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租赁()号房,为便于履行各自的职责,特签订如下协议:1.甲方提供给乙方房屋外,另按有电表、水表,乙方按实际用电、用水数量统一收费。2.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租他人,不得搞破坏型装修,房内装修后,租赁合同到期不租时,不得将装修物拆除及破坏。3.本房屋租赁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4.本房屋租赁费元,自合同签订之日内缴纳第一年租赁费。今后每年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租赁费,合同期满后乙方继续租用,甲方优先考虑。5.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所交房租不予退还。6.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如违法经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日益增多。在审判实践中,能不能确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以及违章建筑的租赁纠纷如何处理等问题是当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审理的难点。笔者试就房屋租赁合同有关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供商榷。一、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笔者认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2、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3、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4、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如调解成功应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则终止调解,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到场参加调解,应终止调解,若双方仍愿意调解则另行确定时间进行调解。5、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的,若承租人已不实际使用出租房屋,&出租方采取措施开门清点财物、收回房屋的,可以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到场见证,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及告知对方将采取措&施的证明等材料;经核实有关情况后,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可以到场见证。出租方在清点财物之后应制作财物清单,有出租方及到场有关单位签章,对清点的财务租方&应妥善保管。......
有时候我们遇到事情第一时间想起的是找警察叔叔,比如生活中租房纠纷可以报警吗?租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适合找公安机关。但是如果租房双方有肢体上的冲突,是可以找公安的。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民警会告知租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建议租房纠纷当事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如果租房双方存在肢体上的冲突找公安,公安机关会受理。租客在屋内做非法勾当,房东可以报警吗房东发现租客在租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可报警并解除租赁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则可以解除双方合同。若合同未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租赁双方也可协议解除合同,当事人在宣告合同解除时应当运用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及条件,切忌不作无任何通知的“解约”。......
随着房价的上涨也让租房市场愈加活跃,相应的租房纠纷增多,那一旦出现租房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呢?如何处理租房纠纷呢?出现租房纠纷找哪个部门的处理办法: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3、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无论在什么场合下,只要涉及到权利义务都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以此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租房子的时候同样需要签订租房合同,那要是租房子不签合同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就不能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华律网小编马上为大家介绍。【事件简述】小王毕业后在所在的公司附近的小区租了套房,当时是朋友介绍的,并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只是口头上约定了租房的期限和租金金额,当时与房东约定租期一年,并交了两个月的押金与一个月的房租,房东只开了一张手写的收据。但是半年后,房东突然通知他要收回房屋,不出租了,原因是房东的儿子要了,房屋要用来做儿子的婚房。突然间让小王搬出去,霎时间要到哪里再找一间合适的房屋呢?为此,小王有点不知所措了。小王疑惑:当初租房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租房没签合同该怎么办?【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二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三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一,租房的纠纷,如果是租赁双方与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纠纷,可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者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解决。这两个机构都负责管理经纪公司。二,如果没有中介公司参与,只是租赁双方的纠纷,租赁合同有这么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违反《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由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因此,租房纠纷应该找当地房管局投诉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调解。......
在房子租赁的时候,租客与房东因为租金、押金等等发生了争议,双方都在为了个人的利益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就会闹上法院,希望法院能够进行公正的判决。那么,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关注华律网,了解更多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日)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上述规定仍是确定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的有效意见。(1)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2)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10优秀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约定协商处理,如果金额大的话,协商不成起诉解决,起诉先准备房东的个人信息,再搜集相关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最好找个代理律师。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建议你以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
4、你应当给对方合理的期限,比如说三个月,让对方腾房,此通知应当是书面通知。
5、三个月和合理期限到了后,对方仍不膳房时,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11根据您的需求,我们为您推荐了4位律师
蒋颖律师,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学士,现执业于北京市高朋(泰州)律...苏州市专职律师,1973年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2004年起从事...蔡F(瑰)律师200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江苏正欣律...高宏雁律师,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婚姻家事部主...
12相关知识推荐
此内容有帮助
19,10,11,1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屋纠纷法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