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专家:我为什么反对上调个税起征点上调1000元

您好, []|
人大:35%民众反对个税3000元起征 48%要求再修
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 (记者崔清新、霍小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15日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了自今年4月25日16时至5月31日24时期间,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向公众梳理呈现了来自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3000元起征点是高是低?这次草案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网上共有82536人对这条发表意见。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的有12313人,占15%;要求修改的39675人,占48%;反对的28985人,占35%;持其他意见的1563人,占2%。赞成3000元的起征点的意见包括:网上内蒙古刘朝阳留言指出,3000元起征点已经不低,立国之本是要保持形成稳定的宽税基。随着橄榄型社会的建立,工薪阶层能得到越来越多的薪水,纳税既可调节个人所得又为国家积累资金,保证公益事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提出,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大,而我国目前只占到6%左右,比例很低,起征点不能再提高了。应适当提高起征点的意见包括: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提出,虽然从科学角度讲起征点不宜再提高了,但考虑到社会的呼声,可适当提高到3300元左右。网上一些意见认为,起征点应提高,数额从3500元至10000元不等,其中较多建议提高至5000元。有些意见提出,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及房价都很高,3000元还不够缴一居室每月的房贷。3000元的起征点不符合“基本生活费用不必缴税”的原则。有人建议应根据地区收入差异规定不同起征点。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建议,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分别适用、3000元的起征点。上海、北京、广东的部分网民提出,发达地区收入水平与边远城镇相差很大。3000元在发达地区,只能保证个人基本生活的开支。建议授权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本辖区收入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另行规定,例如东部省份6000元、中部省份4000元、西部省份3000元等。部分网民和公众代表不赞成制定不同的起征点,提出一个国家的税收应该统一。有的意见提出,如果允许各地另行规定不同的起征点,将导致人才和劳动力又向东部倾斜,不符合国家开发西部和落后地区的政策。还有部分建议应降低3000元的起征点。参加座谈会的社会公众代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税务系教师曹建韬提出,起征点的提高是一种普遍性的减税政策,纳税人的收入越高,享受的减税优惠越大,而中低收入阶层只能享受到较小的减税优惠,使减税的效果大打折扣。同时,将起征点定得太高,纳税人的数量将大幅减少,不仅不利于公民纳税意识的培养,也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税收的公平性。因此,在目前情况下,起征点只宜微调,不宜大动,建议调整为2500元。个税税率结构怎么调?草案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将工薪所得的适用税率由原来的9级修改为现在的7级。网上共有75690人对这一条发表了意见。其中赞成27470人,占36%;要求修改25383人,占33%;反对21712人,占29%;其他意见1125人,占2%。参加座谈会的社会公众代表、山西长治市潞安矿业集团常村煤矿工人王垠建议将5%和10%两级税率分别降低到2%和5%;曹建韬建议增加2%一档税率,其适用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0元部分,或者将5%的税率修改为2%,或者适当扩大5%税率适用的范围。社会公众代表、北京市水务局幼儿园党支部书记胡艳芳建议将工薪所得的税率修改为浮动税率,以适应不同地区的差别化需求。网上一些意见建议将草案第1级数不超过1500元的月应纳税所得额5%的税率降为3%,体现国家普惠工薪阶层。有些意见建议降低起征点的同时降低适用税率,即工资收入1000元至5000元的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或者1%的税率,一是扩大了纳税群体,有利于国家税收;二是低收入者有了连续纳税记录,有利于子女在异地享有公平受教育的机会;三是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纳税意识。70%意见赞成对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结构的调整草案维持现行对生产经营所得的5级税率级次不变,对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的级距作了相应调整,将税率表的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网上共有24057人对本条发表了意见,其中70%赞成草案的规定。有些意见提出,应扶植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一方面鼓励依法经营,一方面减轻负担。建议每一级距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提高元不等,同时降低适用税率3%至5%。有的建议参考企业所得税,最高适用税率限定为25%。要进一步完善个税税制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可以照顾到纳税人的不同负担情况。从“九五”计划到“十二五”规划,都提出要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有关部门应尽快推进这一改革。高培勇、朱青提出,增加直接税在税制结构中的比重,是税制改革的方向之一,一味提高起征点,减少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总收入中的比例,不符合改革方向。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提出,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不应在起征点上做文章,而应通过适当扩大减免税范围,增加与民生相关的特殊减免税项目,如扶养人口、房贷支出、教育支出等达到减税的目的。网上有些意见提出,国家财税部门应尽快创造条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制度,考虑家庭抚养、赡养人口、教育费用、大病减免等综合因素,实行法定免税、申请减税、退税制度。有些意见提出,财税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税收使用情况,让老百姓清楚税收是否真正用于改善民生,帮助了贫困人群。有的意见提出,财税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不能借口执法力量不足不主动追究偷、逃、漏税行为,给国家造成损失。本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推荐微博:
[责任编辑:qiwang]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
如果你对新闻频道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交流平台反馈。【】
新闻视频高清大片
新闻排行图片网评国际国内
Copyright & 1998 - 2018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个税改革征集意见5大焦点引争论!千万不要让它成为房价的又一推手……个税改革征集意见5大焦点引争论!千万不要让它成为房价的又一推手……房天下资讯百家号7月28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束。中国人大网显示,草案征集意见超过13万条,关注度远高于同期征求意见的其他三部法律草案。公众都提了哪些意见?草案自公布以来,大众的讨论一直在持续,争论的焦点都有哪些?跟小编一起来看看~01起征点5000元偏低?1万元可行吗?历次个税修法,免征额最为社会关注。此次拟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升至5000元,但计算方式有所改变,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一起征税。应纳税所得额= 年度收入 - 6万元(起征点)-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历次个税修法一样,免征额依然被广泛争论,甚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中也是如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尹中卿审议草案时表示,通过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来扩大消费,可以把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6000元或者7000元。在一些民众甚至专家看来,免征额还可进一步提高。在山东从事教育行业的孙先生告诉记者,5000元的免征额偏低,以现在的工资水平,免征额7000元比较适中。甚至还有网友希望免征额提高至1万元。对于“万元免征额”,有部分学者表示了反对的意见。“如果提至万元,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将只是高收入者的‘特权’,不利于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的培养与提升。”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日前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的“经济每月谈”上称,“5000再往上一点是可能的,但不宜一下提到10000元。”△草案中的个税税率表02企业家们如何谈个税起征点?除了经济学家、学者外,个税起征点也是企业大佬们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尤其是每年两会期间。宗庆后谈个税起征点:工薪阶层干脆免掉 不用交个税起征点还只有800元的时候,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就开始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2013年两会期间,宗庆后谈个税起征点时曾表示,“工薪阶层干脆免掉,不用交了。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只是其中的很小一部分,因此对国家的财政税收影响较小。”宗庆后说,“老百姓手头的钱多了,就能拉动国内消费,企业生产就滚动起来。企业经营效益好,国家税收自然也就上去了,这笔账划算!”曹德旺:个税应3万元起征2014年两会,福耀玻璃创始人曹德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现在,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我员工的平均收入是6000多元,基本上都要被征收个税,这当然减少了他们的收入。如果按照通货膨胀的比例来算,现在(个税)的起征点应该是3万,而不应该是3500元。我是贫困出身,对这个阶层非常同情。我没忘记自己的过去,我现在还是站在穷人的立场上讲话。”许家印刘永好董明珠均建议:个税起征点提至万元2018年的两会,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均提出了应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建议。许家印表示,不仅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而且应该大幅度提高到一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高低,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现在消费比较高,工资涨的不是很快,比如一个普通工薪阶层,月工资七八千块钱,除去五险一金和个税,最后拿到手的也就是五六千”。许家印说,现在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去年全国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是11966亿,其中中央财政个税收入7180亿,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并不是很高。他认为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块钱,只要在财政支出上稍微压一压,就可以平衡这部分少征的个税收入。这样就会让很多老百姓增强获得感,而且是马上就有获得感,这是国家让利于民、普惠民生的重要举措。许家印认为,现在国家经济结构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尤其是消费占比不断提升。减免个税,增加工薪阶层的收入,就可以有效拉动消费。董明珠表示,现在80后已经是社会的主流人群,但他们的孩子还很小,小的可能几岁大一点可能刚上初中。但孩子教育费用不低,比如小孩在私立幼儿园,一个月大概要3000元,甚至更高。一年几万元的教育费用对普通家庭压力不小,如果加上房贷,对生活确实会有影响。“所以我觉得3500元个税起征点要改,应该提高到1万元。起征点提高后,个税应由富人承担。”董明珠表示。035大焦点引人关注除了起征点最为社会关注,以外还有4大焦点是人们比较重视的。各地起征点也是比较的争议的一个焦点。争议起征点是否偏低的同时,还有专家提出个税起征点不能“一刀切”。有人认为,应该按地区经济水平划分。因为一些小城市月收入5000元可过得很舒坦,一二线大城市月收入1万元仍舍不得花钱。全国人大代表蔡毅提出,“例如广东、上海是否可以考虑8000元到9000元。”贾康不赞同“按地区经济水平实施不同的个税起征点”。他认为,跨行政区的时候最好不要有个税的壁垒去影响(劳动力)要素流动的市场调节机制。在贾康看来,把个税起征点设定成为一个自动调节的机制和物价水平挂钩,这不失为一个可以考虑的趋向。如每3年根据物价指数自动调整。本次个税法修改另一大亮点是首次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换句话说,以后纳税时,除减去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还要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再计算你要纳税的金额。有网友因此将“专项附加扣除”解读为“单身税”,理由是单身人士不存子女教育等支出,将会比已婚人士纳税更多。对于这一说法,有专家并不认同。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对于养育子女的家庭,因为负担重,对产生的支出适当给予扣除,是合理和应当的。除此之外,一些其他的专项附加项目并没有区分单身还是已婚已育,像继续教育支出、大病支出、住房贷款、租房租金等项目,是每个纳税人都可能享受到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认为,如果把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视为一种税收支出,应该考虑是否对不缴纳个税的群体给予相同额度的财政补贴。赡养老人费、幼儿哺育费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焦点。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珺表示,附加专项扣除的本意,是要在同等收入的条件下区分纳税人的不同生活境况,比如抚养/赡养人口、身体健康状态、住房支出压力。因此有观点认为,“专项附加扣除的力度还可以更大一些。”在审议草案时,有部分委员提出了增加扣除“赡养老人和婴幼儿照顾的支出。”理由是,老人90%是居家养老,所以赡养老人费用应该考虑扣除;而实施二孩政策,0到3岁婴幼儿的哺育费用也应该考虑扣除。不过在一些专家看来,从政策制定角度看,专项附加扣除要考虑个人负担的差异性,也要考虑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保持税制的公平。“以免,引发类似单身税误解。是否可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要考虑到家庭人均所得,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例如,一个家庭,只有丈夫工作,月收入6000元得纳税,家庭负担压力会比较大。所以充分考虑家庭整体负担的前提下,对年度内家庭成员所取得的全部收入综合计税,有利于体现税收公平。施正文提出,专项附加扣除考虑家庭因素只是第一步,未来还可以逐渐设置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夫妻单独申报等多种申报单位,由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04不要让个税改革成为房价的又一推手其实,对于大城市的中高收入阶层来说,起征点多少他们并不太担心,因为无论怎么提高,他们都是要交税的,他们更关心其他的两个话题,一个是分级税率另外一个就是个税抵扣。分级税率是指收入对少钱,所对应的相应税率。现在是从3%-45%的7级累进税率,在2万元收入以下这一块,税负过重。而修改后的个税,进一步扩大了3%,10%,20%的级距范围,说白了就是让中低收入者能够少交点税,比如月入1万,原来要交745元个税,调整后可能会下降到290元,月入25000以内的,都会少交不少钱。而个税抵扣就更厉害了,据说可以先减掉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然后再交个税,这就有点像企业所得税了,先进行支出核减,剩下的到手的钱再交税,而不是像原来一样直接从你的税前收入中扣除后再给你。之前有人抱怨,说我虽然月入2万看起来很多,但人家是夫妻两人都月入两万,而我是上有老下有小,全家都指着这2万过日子,所以同样缴纳个税不公平,这次就想到了这个事情,要减掉子女教育支出,这可能也能变相起到促进生育的作用,有网友甚至调侃,这就是变相的单身税。但应该说这是制度的进步,起码想到了这块,但如何实施确实会比较麻烦,需要各个单位,公司先统计,然后每月提交发票,之后再进行核减,还是让居民自己拿着发票去税务报销呢?这是个很大的问题,如果让公司先提交,那么对于数千人的大公司而言,这可是相当繁重的工作。什么票能交,什么票不能用,如何粘贴,如何填写申报单,估计得且忙活一阵了,一般公司可能未必愿意干,甚至得为此多雇佣好多财会人员。如果子女教育和大病医疗只是麻烦的话,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的抵扣可能问题就更大了,之前博鳌房地产论坛的时候,聂梅生会长就提出,指望房价下降是不可能的要提高居民可支付能力,他说的一个办法就是通过抵扣房贷利息,从而对有房贷的人实行减税。换个意思就是说,国家用减税去支持大家高价买房,这跟我们房住不炒的原则完全违背,我们减税的目的是要给老百姓减负,释放消费,增加经济活力,而不是让大家都拿去炒房的,所以这个极其容易产生误解,特别是中高收入阶层,一个月要交上万元的个税,你这么搞,让他房贷抵扣,他干脆不如多买套房子,所以这就是相当于逼着他去买房了。很可能这个政策一出,在一些收入较高的一二线城市,会出现楼市的反弹。所以这个副作用一定要格外留神。这些人本来不缺房子,他们也不想炒房,而只是单纯的想少交税,或者说与其交税,还不如去买房,把它变成贷款。所以这个需要再综合考虑。另外,房租抵个税这个也有点鸡肋,你怎么认定租房,那肯定是要签订正式的租房合同,那么也就意味着,先要交一个租房的税,税率是5%,按说是房东交的,但肯定会被转嫁给租房人,而现在大家租房都是直接找房东,甚至不签正式合同也不交税,所以有没有人会为了房租抵税,而先去交一个租房的税呢?这个就看具体账怎么算了,看哪个更划算。所以,虽然个税抵扣是个好消息,但执行中可能会遇到很多的问题,之前我们说征税的成本提升,从而让征税变得困难,但这次刚好相反,是减税成本巨大,你要想抵扣需要非常麻烦的一系列操作,那么能不能把抵扣落实呢,这个非常难讲,反而所有的抵扣中,最简单的,最有可能落实的就是房贷抵扣个税,因为这是一个持续几十年不变的抵扣,可能只需要一次申报,以后就不需要重复操作了,而其他的东西则需要反复申报。但问题是,房贷抵扣却问题最大,很可能会造成一线楼市的反弹,变相的鼓励了高收入阶层去买不必要的房子。副作用,可能会很大。所以还需要谨慎再谨慎,别嗓子没治好,痔疮又犯了。现在看嗓子问题到不大,反倒是痔疮更要命。综合整理:齐俊杰看财经、腾讯财经、凤凰网等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房天下资讯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买房、卖房、租房大平台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个税大利好: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 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纳税_新浪财经_新浪网
个税大利好: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 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
个税大利好: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 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
  个税法迎第七次大修,这次的大修来的比较“猛”,先来看关键点:
  1、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2、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3、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5、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个税法修正案进入立法程序
  今日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被称之为“力度空前的个税改革。”
  此次改革的重点包括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同时,为堵塞税收漏洞,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其中,个税综合与分类的改革,已经提出有十余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个税改革有望今年进入相关立法程序,这次会进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哪些收入进入综合所得还需要讨论。个税改革方案会是个一揽子工程,部分收入综合纳税,可能会涉及税率的调整;综合征管模式,还会涉及个人自行申报的问题。
  至于个税改革何时落地,要看立法进程和社会期待。
  个税改革早有预期
  个税改革的加快推进,与中央“扩内需”的要求直接相关。
  今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首先要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同时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注重引导预期,把加快调整结构与持续扩大内需结合起来,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运行。
  “持续扩大内需”的信号,引发市场关注。有关部门确实在积极部署扩大内需的政策。
  4月23日至24日,商务部召开贯彻落实“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工作会议,安排2018年消费升级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提出在中高端消费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等。
  4月底,工信部新闻发言人陈因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升级,制定发布信息消费发展指南等。
  今年已经推出的进一步扩大进口的举措,包括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药品、汽车等进口关税等,无疑也将扩大内需。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表示,这次扩内需有望显现结构性特征,重点可能在扩大制造业投资、提振消费,以及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加居民收入。
  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上强调,个税改革作为其中一环,国务院今年早有部署。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财政部时任副部长史耀斌还指出,今年还将改善个税征税模式,将从现在的分类征收的模式,转化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未来可能将劳动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综合收入后,再确定起征点,这样能更好地体现个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
  在此前全国人大发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证券法(修改),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公务员法、著作权法、职业教育法、森林法、个人所得税法、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档案法、现役军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装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制定原子能法、出口管制法、密码法、期货法、消费税法、房地产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陆地国界法以及乡村振兴、农村金融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列入预备审议项目。
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文章关键词:
图文直播间
视频直播间起征点5000元偏低?1万元可行吗?个税改革怎么改?事关你我!五大焦点引争论
你提意见了吗?7月28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束。中国人大网显示,草案征集意见超过13万条,关注度远高于同期征求意见的其他三部法律草案。
大伙都提了哪些意见?草案自公布以来,大众的讨论一直在持续,争论的焦点都有哪些?小编对此进行了采访和梳理。
↑图为截至28日16时左右,中国人大网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管理系统显示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情况。
起征点5000元偏低?1万元可行吗?
历次个税修法,起征点最为社会关注。此次拟将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升至5000元,但计算方式有所改变,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一起征税。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和历次个税修法一样,起征点依然被广泛争论,甚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中也是如此。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尹中卿审议草案时表示,通过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来扩大消费,可以把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俗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6000元或者7000元。
在一些民众甚至专家看来,起征点还可进一步提高。
在山东从事教育行业的孙先生告诉记者,5000元的起征点偏低,以现在的工资水平,起征点7000元比较适中。甚至还有网友希望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
对于“万元起征点”,有部分学者表示了反对的意见。“如果提至万元,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将只是高收入者的‘特权’,不利于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的培养与提升。”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日前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的“经济每月谈”上称,“5000再往上一点是可能的,但不宜一下提到10000元。”
↑草案中的个税税率表
起征点是否可各地不同?
争议起征点是否偏低的同时,还有专家提出个税起征点不能“一刀切”。
记者注意到,同意这类观点的网友也不在少数。有人认为,应该按地区经济水平划分。因为一些小城市月收入5000元可过得很舒坦,一二线大城市月收入1万元仍舍不得花钱。
孙先生很认同按地区经济水平划分起征点的做法:“各地住房、交通、饮食等费用差距较大,‘一刀切’的话没有考虑到这些因素。”
全国人大代表蔡毅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提出,“例如广东、上海是否可以考虑8000元到9000元。”
贾康不赞同“按地区经济水平实施不同的个税起征点”。他认为,跨行政区的时候最好不要有个税的壁垒去影响(劳动力)要素流动的市场调节机制。
在贾康看来,把个税起征点设定成为一个自动调节的机制和物价水平挂钩,这不失为一个可以考虑的趋向。如每3年根据物价指数自动调整。
专项附加扣除变相征收“单身税”?
本次个税法修改另一大亮点是首次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
换句话说,以后纳税时,除减去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还要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再计算你要纳税的金额。
有网友因此将“专项附加扣除”解读为“单身税”,理由是单身人士不存子女教育等支出,将会比已婚人士纳税更多。
对于这一说法,有专家并不认同。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对于养育子女的家庭,因为负担重,对产生的支出适当给予扣除,是合理和应当的。除此之外,一些其他的专项附加项目并没有区分单身还是已婚已育,像继续教育支出、大病支出、住房贷款、租房租金等项目,是每个纳税人都可能享受到的。
在广州某房地产企业工作的李先生也对记者表示,不认同“单身税”的说法。“即使是单身人士,以后也会结婚生子、买房买车,还是会享受到税收优惠。”李先生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认为,如果把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视为一种税收支出,应该考虑是否对不缴纳个税的群体给予相同额度的财政补贴。
赡养老人费、幼儿哺育费可否扣除?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珺表示,附加专项扣除的本意,是要在同等收入的条件下区分纳税人的不同生活境况,比如抚养/赡养人口、身体健康状态、住房支出压力。
因此有观点认为,“专项附加扣除的力度还可以更大一些。”
记者注意到,在审议草案时,有部分委员提出了增加扣除“赡养老人和婴幼儿照顾的支出。”理由是,老人90%是居家养老,所以赡养老人费用应该考虑扣除;而实施二孩政策,0到3岁婴幼儿的哺育费用也应该考虑扣除。
不过在一些专家看来,从政策制定角度看,专项附加扣除要考虑个人负担的差异性,也要考虑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保持税制的公平。“以免,引发类似单身税误解。”
是否可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
记者注意到,网络上,个税改革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被众多网友叫好,也引发大家关心的另一个话题——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算、有哪些程序、如何证明这些支出?
根据草案,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记者注意到,部分民众对这部分费用如何认定和扣除抱有疑问。
“这部分如果落实到个人要怎么认定?如果以家庭为单位扣除又要怎么计算?”孙先生说。
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要考虑到家庭人均所得,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例如,一个家庭,只有丈夫工作,月收入6000元得纳税,家庭负担压力会比较大。所以充分考虑家庭整体负担的前提下,对年度内家庭成员所取得的全部收入综合计税,有利于体现税收公平。
施正文提出,专项附加扣除考虑家庭因素只是第一步,未来还可以逐渐设置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夫妻单独申报等多种申报单位,由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责任编辑: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今日搜狐热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个税起征点啥时候上调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