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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联员工私卖15万条简历 每条卖2至2.5元_凤凰资讯
智联员工私卖15万条简历 每条卖2至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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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联招聘的销售员工申某利用公司漏洞,伙同客服李某,私自将公司15余万条个人简历低价销售给某公司人事经理余某。
原标题:智联员工私卖15万条简历受审买卖三人分别量刑智联招聘的销售员工申某利用公司漏洞,伙同客服李某,私自将公司15余万条个人简历低价销售给某公司人事经理余某。昨天上午,申某等三人被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据悉,这些个人简历中包含大量个人隐私信息,其中包括求职者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薪资收入。智联报警员工卖简历日,智联招聘的经营者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向警方报案称,公司通过内部网巡检发现,自2015年1月起,该公司销售人员申某私下出售几十万条个人简历信息,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受教育程度、工作单位、薪资收入等个人信息。按照公司的正常流程,销售人员去找有招聘需求的公司,双方签署《服务合同》,对方缴纳服务费用后,公司会提供网站简历库下载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給对方,对方在已开通的权限内对简历库的个人简历进行下载。利用系统漏洞低价出售申某使用几十家伪造的公司名称与网聘公司签署合同,从公司骗取简历库下载的用户名和密码,并以低于公司的价格出售,供他人下载简历。公司每份简历对外的市场报价是50元,但申某对外兜售价格为2元一份。很快,申某及该公司客服人员李某,以及购买个人简历的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经理余某一同被抓。申某等三人均为大学文化程度。据指控,申某、李某于2016年3月至10月间,利用公司系统漏洞,私自将公司的155772条个人简历信息低价出售给余某。检方认为,申某和李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余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辩称没获利反而有亏损昨天,申某等三人对指控罪名均认可,但余某认为其购买的简历信息没有指控的15.5万条,而只有两万条左右。申某供述说,他在公司做销售期间压力很大,如果完不成业绩,一分钱奖金都拿不到。因经常有人私下问他能否将个人简历便宜出售,于是就想挣点钱。2016年4月,其发现公司存在漏洞,客户凭用户名和密码到公司的简历库下载完简历信息后,要和公司客服人员确认是否使用完毕,如果客服回复没有使用完毕,数据就又恢复到初始的状态,他便可以将这些新生成的个人简历再卖给他人牟利。因获取简历需要客服人员配合,申某就找同事李某帮忙,每次会发给对方200元微信红包。&后来李某觉得钱少,我答应每1000份简历给他200元。&虽然申某并未明确告知李某做什么,但李某心知肚明,他曾提醒过申某,别卖太便宜。李某当庭承认,如果卖得太便宜,就不值得做。除了帮申某的忙,自己也有贪图小便宜心理。李某称,申某给了他4万元好处费。余某是申某的老客户。他供述说,他去年刚跳槽到这家公司,以前的合作伙伴问他能不能搞到便宜的个人信息和简历,于是就找申某。余某曾供述,他从申某处购买信息总共花了八九万元。当公诉人问及获利情况,申某称,为了完成业绩,他曾自己出钱垫资给公司45万元。算上这笔钱,他非但没赚,反而还有亏损。庭审最后,检方当庭建议对三被告人分别量刑三年至五年、一年至两年以及四年至六年。法院将择日宣判。北京晨报记者颜斐/文首席摄影记者吴宁/摄
[责任编辑:刘正伟 PT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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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数:164391别人贩卖我个人资料,私自获取通话记录犯法吗,并且以持有我通话记录而威胁我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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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贩卖我个人资料,私自获取通话记录犯法吗,并且以持有我通话记录而威胁我
河北-邯郸&07-05 12:46&&悬赏 0&&发布者:A,Marry 回答:(1)
别人贩卖我个人资料,私自获取通话记录犯法吗,并且以持有我通话记录而威胁我,我可以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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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inx/1.14.0网售食品得有资质 私房菜不是你想卖就能卖_新浪吉林_新浪网
  “私房菜”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做的了!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包括微信朋友圈、饿了么等在内的网售食品做出规定,拟要求经营者须具备餐饮资质,平台方需严格审核真实信息,违者将处以罚款并负有连带责任。
  朋友圈:
  “私人定制”美食销售红火
  近年来,随着微信的流行,朋友圈内销售自制食品的越来越多,尤其以蛋糕、麻辣海鲜类居多。在记者微信朋友圈的117名好友中,微商14人,其中自制食品的微商达到了8人。
  “我朋友圈就有同事卖榴莲蛋糕,价格不高而且味道很好,我吃过好多次了。”小雪是榴莲蛋糕的常客,榴莲搭配草莓、榴莲搭配芒果的蛋糕她可是都品尝过了。吃好了便会发图分享到朋友圈。“我的很多同事看到后都问我味道怎样,在我的推荐下,已经有两个同事成为朋友家的回头客了。”小雪告诉记者,这些蛋糕朋友都会亲自送到指定的收货地点,外包装并没有生产日期等。
  与小雪不同,陈小姐的朋友圈也不断有人晒各类烘焙食品,但她却从未购买过。“有些的确是朋友在卖,但也不排除朋友只是中间的代理商,她也不清楚这些食品的原材料到底是什么,而且如果一旦购买后觉得不好,朋友可能都没法做了,所以我选择不买。”陈小姐告诉记者,现在朋友圈越来越多的人在卖各种食品,但这些食品并无生产日期和配料表,如果一旦购买到质量有问题的商品,恐怕维权都是问题。
  实体经营者:
  食品安全难保证
  在净月开发区某大学校区开小饭店多年的朱先生告诉记者,近年来,个人微商对实体饭店存在一定的威胁,尤其是对像他这样的小饭店,只对校区内学生销售,但周边小区的“私房菜”由于样式新颖,配送方便,越来越被大家接受,而且目前许多网络食品店为节约店面租金和避开审核手续,大多是在自家厨房无照经营,这样就给卫生和食品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随着监管日趋严格,估计会有很大一部分店铺将被淘汰出局。
  “个人微商销售的蛋糕等大部分是家庭作坊,生产区与其它功能区没有隔离,食材堆放随意、凌乱,连最基本的卫生要求都达不到,虽然在朋友圈晒的图片都非常美观,口感也很好,但仅仅依靠一个厨房、一个微信号的简易方式,很难保证食品质量及卫生。”朱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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