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公司签了一份培训怎么跟员工签绩效合同和劳动合同同,后来跳过培训又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开始工作。之前那两份合同好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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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在试用期前期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合同,此培训协议合同签署的培训费用在一万我个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与公司在前期签订了一份和培训协议合同,此培训协议合同签署的培训费用在一万,额具体没写,只写了要赔偿公司的损失,现在我已经到了转正期间,我不想做了,想辞职,还可以吗?我个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相似推荐解答问题与公司签署培训协议培训协议到期后并未签署劳动合同社保正常交这样对我有什么影响?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开始计算。rn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rn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n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n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n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n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rn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rn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rn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回复律师:河北-张家口回复时间: 22:51相似精选解答 问题欲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回复律师:北京-昌平区回复时间: 22:51问题和公司签订了两年劳动合同和一份培训合同,合同规定了培训项目,口头告知是1个月培训员工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必要时可在律师帮助下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某些情形下可争取经济补偿金等款项。回复律师:上海-徐汇区回复时间: 22:51
无锡推荐律师朋友在一个公司工作了14年有余,公司开始时签过劳动合同,不过后来公司又没有续签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呢望给予答复及其帮助?--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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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一个公司工作了14年有余,公司开始时签过劳动合同,不过后来公司又没有续签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呢望给予答复及其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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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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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成都|解答问题:31202条
1、无论你朋友在该公司工作的14年期间是否都签订过,都不影响你朋友与公司形成的,以及可被认定为14年连续的经历。2、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因此,公司始终未为你朋友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既违反了《》第七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也侵害了你朋友的合法权益,是不能够接受的。3、如果约定的报酬低于同行业水平并无不当,但实际工资发放低于约定工资,则侵害了你朋友的合法权益。4、2008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并没有与你朋友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5、如果你朋友是以个人原因要求,并不违反相关规定,但不可能得到任何经济补偿。而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包括以辞职形式)时,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并补交欠缴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等。否则你朋友可以通过向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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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把我的事先详细的跟您说一下!我是做服装打版的,还排料!2016年元月份时,有一款大货我在排料的时候少排了一个裁片,裁剪没跟我打招呼就裁掉了,后来补裁了,补裁的白色有些色差,其他颜色色差不大!我们今年有7个月没发工资(还有1万5千不到点没发,平时支一点),不带元月份的工资!我做到年底辞职不做了!刚好老板抓住这个理由不给我工资!我找了劳动局调节,他还不肯给!说我工资不够赔!劳动局说只有仲裁了!叫我先咨询一下律师!准备仲裁!请问律师:老板可以不给工资吗?要赔偿的话该怎么赔呢?我进厂的时候老板没说做错了要赔偿啊!说了我也不敢做啊!劳动合同上也没写!不过合同在2015年3月份就到期了!没有给我续签合同!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找律师要多少律师费?
可以申请仲裁,不发是违法的,未与你签订,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到工会或司法局可申请法律援助,政府会指派免费为你。如果你在区,可直接电话联系我。
律师您好:我把我的事先详细的跟您说一下!我是做服装打版的,还排料!2016年元月份时,有一款大货我在排料的时候少排了一个裁片,裁剪没跟我打招呼就裁掉了,后来补裁了,补裁的白色有些色差,其他颜色色差不大!我们今年有7个月没发工资(还有1万5千不到点没发,平时支一点),不带元月份的工资!我做到年底辞职不做了!刚好老板抓住这个理由不给我工资!我找了劳动局调节,他还不肯给!说我工资不够赔!劳动局说只有仲裁了!叫我先咨询一下律师!准备仲裁!请问律师:老板可以不给工资吗?要赔偿的话该怎么赔呢?我进厂的时候老板没说做错了要赔偿啊!说了我也不敢做啊!劳动合同上也没写!不过合同在2015年3月份就到期了!没有给我续签合同!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找律师要多少律师费?孙律师您好:谢谢您上次的建议,我已经在当地法律援助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还有个问题想请教您,就是:劳动仲裁结果还没出来之前,我可不可以不向原单位做工作交接?他们公司我以前用的电脑在2015年3月份的时候坏了,给我换了一台新的,有些数据也丢失了,我u盘小备份的文件不多,给了他们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没给他们,现在他们没找到打版师傅,有个他亲戚排料会一点,现在他们有以前翻单的想用以前我弄得版,有些版有,有些没了!现在他们发了个短信给我,说我在他们公司上班代为保管的资料没了视为盗窃行为,要诉讼我。这有道理吗?我可以置之不理吗?我是想等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了再给另一部分的,可以吗?
1、你之前跟单位签订过,但在到期后未续签,如果能证明你一直工作,则可以视为你们一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你可以向单位要求支付未签期间的双倍。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一般来讲,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的,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2、单位应该按时足额的向你支付工资和缴纳。你可以向单位要求支付应支付的工资。也可以依据单位没有给你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或缴纳社保要求,同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关于单位主张你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应赔偿的问题。首先单位的规章制度里是否相应的奖惩措施;其次单的规章制度是否向你公示;最后损失是否归责于你。以上三个方面如果没有那么单位将很难向你追究责任。而且单位向你追究责任跟你向单位要求支付工资或双倍工资或经济补偿金的没有任何关系不能混为一谈。建议你:1、积极的收集能够证明你一直在单位工作或跟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相关工资明细转账记录或文件材料,考勤记录,社保证明,单位负责人的录音等等。2、尽快向有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申请。3、尽可能跟当面沟通了解相关流程等问题。每个律师每个律所收费都不尽相同,所已无法给处一个准确的答案,你可以向律师当面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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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6今日解答文章标题:单位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我2010年进入《苏州立诚设计院有限公司》(又叫江苏德源建筑设计公司)工作,但老板一直拖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给交社会保险。公司还有30几个同事也是一样不给签合同,不给交保险。以前劳动部门登门检查过。单老板用挂靠原单位设计师的假保险,假合同敷衍欺骗,最后退避查处。 请政府为我们打工者撑腰,严查处罚这个公司。被拖签合同的员工有:陈星、袁春燕、胥志敏、邹锦健、张峰、罗明、韩杨、王竞、周勇、周加林、丁福斌、谷翠先、成雷、张洪、仇小荣、杨云峰、王金华、陆金磊、白云霄、孙军、金洪伟、郑加喜、谷云先、洪健、陈峰、侍成尧等。 公司负责人有:谷俊先、苍海尉、龚玉刚。
我只代表公司全体员工讨回我们的合法权利。正式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公司地址:人民南路一号,华邦国际东厦19楼B01
发布单位:信访接待办公室
生成日期:
您好!收到投诉后,市劳动监察支队立即展开调查,确认单位存在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的事实,市劳动监察支队要求单位立即整改。目前,用人单位已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登记。谢谢!2016年5月底入职,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上面内容是:-找法网(findlaw.cn)
2016年5月底入职,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上面内容是:
2016年5月底入职,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上面内容是:
1.合同期2年,职位销售文员,底薪是按市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月,
2.经商议拟定:底薪2000元 提成,后续可根据个人能力调整工资,工资于次月月底现金结算;
3.入职一年内,如因自身原因离职,需提起一个申请,得到批准后自愿补偿公司培训费2万元;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公司按国家标准比例为员工购买社保;
5.按双方约定上班时间,准时上下班打卡;
6.所有贷款有公司账号进出,不得私下接收货款,违反自愿接收公司处罚及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员工不得在职期间开设个人业务,若发现则按第6条规定处罚。
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只有一份,且是由公司保存的,一直到2017年1月份公司也未要求补签,
1.现在员工辞职的话,是否可以以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补偿?
2.在工作期间由于员工工作的能力不错,将2000元的底薪调整到2300元,后续的几个月都是按照2300元发的工资,由于没有书面通知,离职时公司要求按照2000元底薪发放;是否合理?劳动合同上面也没有明确规定说怎么提提成?都是口头上的协议,离职时公司少发或者是补发提成怎么要求公司发齐员工应得的提成?
3.公司未安排员工培训,离职时要求扣除员工1000块的培训费是否合理?
4.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要求的是满一年才为员工购买社保,员工离职时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或者是赔偿?
5.由于工作性质比较特别,公司经常性的调整上下班时间, 都是口头上的通知,未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离职时公司以未按时打卡上下班为由克扣工资,是否合理?
6.由于工作性质特别,员工下班后还要回应一些客户的问题,微信上会经常收到客户的货款,在这过程中老板是默认的,并未提出异议,离职时按照合同要求公司要求出发是否合理?
此问题暂未有律师回复,建议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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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似咨询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不给员工持有一份,是否支付二倍工资?
文 | 李迎春,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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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不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情况,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 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给劳动者持有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改正,至于赔偿责任,实务中基本上难以用得上,主要是不给劳动者持有劳动合同并不一定会给劳动者造成实质损害,劳动者也难以举证证明损失的存在。
有人问,不给劳动者持有一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二倍工资?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一种惩罚性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二倍工资惩罚针对的是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签了合同不给劳动者不代表未签合同,所以不能适用二倍工资的规定。实务中有个别地区司法实践曾经支持过二倍工资,这是对法律适用的错误导致,不具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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