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到建瓯建瓯川石农信银行对方没到账

加快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农村金融出现的“被贷款”、高利贷乱象及盲目异地扩张的冲动,反映出监管层对整体农村金融的监管缺位  群雄竞逐日渐活跃的农村金融市场,各种金融风险也在悄然伴生。  《财经国家周刊》调研发现,目前农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疏于监管,机构异地粗放扩张、经营模式同质化等问题,个别地方因监管审核不严,甚至出现冒名贷款及变相高利贷问题。  农商行扩张盲动  记者从多位农村信用联合社负责人处获悉,农商行、村镇银行跨区扩张冲动非常强烈。  一位长期从事农村金融研究的业内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农商行目前异地扩张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设支行,二是设村镇银行,三是参股控股异地农商行。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村镇银行异地扩张。  该业内人士指出,处于一个封闭地区的农商行,面临激烈竞争,异地扩张更为迫切。特别是在苏南,当地农村已城镇化,金融机构饱和,竞争白热化,农商行自身发展空间很小。致使苏南8家农商行于2009年8月组团到苏北设立异地支行。  新疆农村信用联合社主任阿不都认为,农商行的跨区扩张冲动与其谋求上市有关。  盲目扩张,导致的结果是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很难真正下沉到农村中,且易造成风险管理问题,总行“鞭长莫及”。阿不都表示,目前农商行发展过程中最大的风险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脱离“三农”,纷纷进城,在选择客户上开始向大企业倾斜;二是贷款集中度高,农商行开始向大企业放贷,往往几个亿的贷款一下就放掉了。  对此,银监会人士称,由于发现个别农商行支农占比较低,银监会对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正在收紧,在准入工作中,对服务“三农”的导向要求非常严格。  银监会合作部副主任姜丽明指出,银监会本身并不鼓励农商行和村镇行跨区发展,但现在东部农商行可以去西部跨区发展,是为了向西部引入资金,将发达地区金融资金引入欠发达地区。  此前有消息称,监管层起草的一份关于农商行上市的文件征询意见中,拟上市农商行除了满足各项监管指标、风险管控、公司法人治理等方面的要求外,总资产规模还需达到700亿元。  广发证券银行业分析师沐华认为,农商行扩张与上市有关系。通过扩张,可以便捷地带来存款的增加,以及资本金的补充,银行就能多放贷款,最后扩大了总资产规模。  管理粗疏“被贷款”   11月5日,山东省鄄城县王坤向当地农信社归还了两年前以自己名义借下却被担保人王海忠领走的8万元贷款。  自己贷的钱,不仅分文未见,王坤还背上了“合伙欺诈”的黑锅。  王坤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称,当时的放贷程序过于简单使担保人有机可乘。据他回忆,出示完身份证和结婚证后,信贷员拿出一摞合同,让其在指定地方签字按压手印,贷款日期也不用填写。半个小时后,贷款手续结束。  与王坤的遭遇不同,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城南村、寨上村、大卫村、前河村、小卫坡村共36户村民(部分查无此人)被冒名贷款,合计涉及资金95.83万元,村民们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说法。  一位长期从事农村金融研究的业内人士对本刊记者称,农信社在信贷管理上“太乱、太松,不规范”,还存在过于粗放的陋习。而假冒名贷款是农信社历史遗留问题,是其发展过程中内部管理松懈、缺乏规范的沉疴痼疾。  据悉,上世纪90年代,一些地方政府为响应脱贫致富开办了许多乡镇企业,由于这些乡镇企业并不符合农户贷款条件,地方政府就以农户名义假贷款,将贷出的钱集中起来给乡镇企业使用。  上述业内人士也向本刊记者反映,在山西,政府和公职人员用农户的名字假冒名贷款,用“垒起来”的钱开煤窑、水泥厂等。  “地方政府的这种示范效应慢慢演化,成为新的不良贷款产生的温床。”山东省银监局副局长解晓非称。据悉,2009年开始,银监会就开始要求各地农信社清理假冒名贷款。上述业内人士称,近两年,各省联社、市县级联社都在集中清理假冒名贷款,但基层信用社的假冒名贷款现象还是无法杜绝,时有发生。
  高利贷乱象  在福建闽北山区,近两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大幅增长,记者调研发现,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未从事农产品的生产经销,而是做起了高息揽储放贷,赚取息差。  11月29日,记者在建瓯市徐墩镇、川石乡发现,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镇主要街道设立门店,内部设施模仿银行柜台,做的是存贷款业务。  在徐墩镇的中心主干道上,就分别有三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家合作社门面上都挂着醒目的招牌,招牌上一律留有办公和手机电话。  “这是我私人的银行,”建瓯市徐墩隆鑫笋竹专业合作社的人士对本刊记者说,在这里存款月息1分多(年利率12%以上),贷款的月息是3分(年利率36%)。一般一次只能贷几万块钱,但最高时也能贷到50万元,担保人必须是当地徐墩镇或建瓯市有家产之人。  在建鸥市惠友果蔬专业合作社,一农民刚取走了300元钱存款,另一对农民夫妻犹豫半天后,在这里开户存下了3万元。记者看到该合作社开出的红色存款凭证,在设计上和银行存折相差无几,只是存款凭证封皮上印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入股证”字样。  据上述办理存款的农民夫妇介绍,该合作社有好几个老板,都是本村人,其中有一个是徐墩镇的村干部,因此他们根本不担心存款的安全。而且农信社存款利息太低,这里一年期存款月息都有1分,因此他们更喜欢到这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来存款。  不过,农民合作社从事金融活动,经营稍有不慎就会将广大农民的资金“打水漂”。丰乐村一位姓阮的村民告诉记者,友联果蔬专业合作社的老板张友生平时根本没有从事农产品经营,而是开了一个采砂厂,买了工程车,搞采砂生意。  福建银监局和省农业厅曾对福建省60多名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做过一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17%的农民合作社有资金互助业务。  福建银监局的一位人士称,建瓯市500多家农民合作社就有300多家有资金业务。这些农民合作社分流存款,放贷资金基本上流入其它产业,一部分资金甚至流向长三角的房地产、钢贸行业,使原本就资金紧张的农业更加“饥渴”。  监管缺位农民合作社的这种“另类”生财之道在闽北非常普遍。建瓯市吉阳镇党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两年吉阳镇冒出很多农民合作社,很多都在从事高利贷,这种现象让人担忧,地方政府又很难监管。  上述福建银监局的人士称,农民合作社作为新生事物,因其不是金融机构,监管难到位,做大后就可能非法集资,潜藏了很大的风险隐患。  同时,农民合作社无明确的监管部门,登记注册门槛低,出资实行认缴制,无需年检,工商局后期很难监管。  福建省农业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农民合作社可以开展资金互助业务,但仅限社员之间,且“入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闽北部分农民合作社的做法是不规范的。目前农民合作社监管缺位,农业部门对金融活动没有监督权和执法权,也没有金融方面人才,需要有关部门及早介入规范它。  杜晓山认为,对农信社的监管存在漏洞。农信社的日常监管单位是省联社,但省联社是行业主管部门,为省政府负责,又要代表基层农信社的利益,同时在农信社改制称农商行后,其自主权变得更大,原来的理事会变成董事会,削弱了省联社的权限,监管就可能会出现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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