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市政市政设施配套费是什么否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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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售电侧改革:小区供电设施配套费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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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江苏要取消小区配套费?消息传来,惊出一身冷汗!眼见为实,赶紧跑到江苏省物价局的官网上核实&&互联网时代获取信息就是方便。结果,真的看到了这份名为《省物价局关于废止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相关价格文件的通知》的文件!看题目够刺激的。喜欢刨根问底,赶紧接着找被废止的两个文件苏价工〔号、苏价工〔号文件。从两份被废止的文件中,又发现了新的线索《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价工[号)。至此,事情的来龙去脉似乎是搞清楚了:2009年,江苏省物价局发布《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价工[号),明确&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收费由项目建设单位交纳,供电企业统一收取、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并规定了具体标准。2011年,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完善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管理的通知》(苏价工〔号),对09年颁布的《暂行办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补充说明,进一步明确了供电公司和开发单位的职责分工,规定&供电公司负责新建居住区规划建筑红线外供配电工程的土建设计、施工,开发单位负责居住区规划建筑红线外土建所涉及政策处理、市政规费、青苗赔偿;开发单位负责居住区规划建筑红线内供配电工程土建部分的建设,供电公司负责提出土建设计要求,提供土建的管材及接地材料、表箱&。2012年,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核定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的通知》(苏价工〔号),对价格重新进行了明确。2016年3月,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废止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相关价格文件的通知》(苏价工〔2016〕41号),废止了2011年、2012年发布的上述两份文件。但&&观茶君提醒小伙伴注意,转折之后往往才是重点&&并没有废止2009年的文件!也就是说:《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依然有效,&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收费由项目建设单位交纳,供电企业统一收取、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规定并未改变!因此,仅从现在的文件看,取消小区供电设施配套费只是虚惊一场。但是&&转折又来了&&提醒小伙伴们一定要注意这份最新文件中的下列表述:首先是关于目的,&为全面深化价格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放开是改革的重点,也是电改的重点,那么,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属于哪个环节,是否该放开?其次,关于后续工作的安排更是非常值得,物价局明确:将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5〕2号),对&居民供电公用事业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项目进行梳理和明确,并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看来,关于小区供电设施配套费的问题只能有待后续文件予以澄清了。改革的年代,特别是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扯上关系,真的发生点变化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
投稿联系:陈小姐&&010-&&新闻投稿咨询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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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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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南京市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处招聘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 13:22&&&&&&来源:领航招聘网
  南京市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处2018年公开招聘简章
  南京市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处成立于1993年7月,隶属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审核等工作;承担对相关区域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编外工作人员,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任职要求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征收专员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
  负责配套费征收审核、窗口服务、费用催缴以及政策宣贯等工作。
  任职要求: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法律类、中文类专业毕业;
  2、具备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善于学习,工作严谨认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办公软件。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1、招聘简章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inghangzp)、前程无忧网、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及单位官网上同时发布。
  2、公示期:日至日中午12:00。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日至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
  2.1邮箱报名。
  应聘者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南京市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处2018年公开招聘简章”图标并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Word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至报名邮箱:。(邮件名称:城建收费处报名+岗位+本人姓名)
  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2.2现场报名。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前往以下报名地点,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现场报名地点: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地址:秦淮区龙蟠中路323-1号,领航人才大厦四楼。
  现场报名时间:报名周期内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咨询电话:025-5-。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年龄、任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打印件(本人手写签名);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⑤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件(即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⑥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以上材料已现场报名递交齐全者无需重复递交复印件)
  4、资格审查须由候选人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纸笔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试题由专业考试机构出具。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涉及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及综合素质。
  3、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5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出具后将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考生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2、面试名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达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置60分的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无录用资格。
  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后,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六)体检
  1、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排序;若笔试成绩亦并列,则按笔试试卷分值最高题得分排序)。
  2、若被通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七)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并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录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于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实际录用人数不足计划拟聘用人数的按实际人数录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经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要服从单位安排,并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南京市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处和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市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处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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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应当对收费标准的制定办法作出规定,如由谁制定收费标准等。建议你直接咨询当地物价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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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村有一户家里老人2人逝去,又新增2人,现在我村土地开始分配,应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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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人去世留下的土地使用权或宅基地适用继承法,村里新增2人,可以考虑重新分配土地,也可以考虑不重新分配,具体的分配方案需要经过村民大会表决通过。有任何问题可以电话联系我详谈。
你好,没有林权证的山林被当地村镇征用是不是得不到赔偿,或是村镇以公家用地来没收?
地区:重庆-渝北区
咨询电话:177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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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无权。立即向政府、纪委投诉村委会,直接与拆迁办签订林木补偿协议。如需代理,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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