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买到中介卖查封房赔偿多少怎么办?

来源:房产案例 成都专业资深经济纠纷律师 时间: 浏览:1216

导读:日前,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违法买卖法院查封房产案,依法判决被告房主吴某归还原告刘女士购房定金1万元,被告某房屋中介承担5000元范围内的连带赔偿责任。2007年3月31日,刘女士与吴某及作为中介的某房屋信息

  日前,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违法买卖法院查封房产案,依法判决被告房主吴某归还原告刘女士购房定金1万元,被告某房屋中介承担5000元范围内的连带赔偿责任。

  2007年3月31日,刘女士与吴某及作为中介的某房屋信息服务部签订房产转让协议书,由刘女士购买吴某房屋一套,转让价为22.5万元,并约定由刘女士先付定金1.5万元,中介费按成交价的2%计算。刘女士按约支付给吴某1.5万元后,却发现所购房屋已被法院查封拍卖。刘女士即要求吴某返还定金1.5万元,但吴某在归还了5000元后下落不明。

  上海房地产律师认为,吴某隐瞒房屋已被查封的事实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因房屋无法交付而造成合同无效,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房屋买卖的中介机构,有义务将出卖方房屋的真实情况告知买受方。因中介机构未尽到相应义务,导致刘女士误购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对于刘女士的损失,中介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摘要]出于信任,梁先生通过链家地产卖了两套房后,又准备购买一套史家小学的学区房。谁料,交定金三个月后准备做网签时,链家才发现这是一套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子,无法交易过户。

中介:不负责再买房成本

近日,记者和梁先生前往经办业务的链家分部,店内一名经纪人介绍称,针对从房屋本身和产权上很难看出的“查封房”,链家首先会协调业主方陪同,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是否有查封。“所有中介公司,只有链家敢做出承诺。如遇个人操作失误,公司内部肯定会有处分,我们也会将损失尽量降到最低,向责任方追索损失。”这名经纪人表示,他们很了解附近小区业主,“虽然无法避免,但我们这区域从没发生过类似情况。”链家史家分部王经理证实此事,称目前已解除协议。“原业主有债务纠纷,我们都不知道房子被查封了,后来没及时核验,我们是存在过错。”

不过,对于承诺中的先行垫付的损失范围,链家工作人员解释称,和梁先生的想法并不相同,虽然没有查出查封房是中介的责任,但并没有具体赔偿规定。梁先生重新买房而增加的成本并不在承诺的损失之列。

律师:购房人需证明损失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包华律师认为,从交易角度来说,核验房屋是否可以交易,应在双方签署合同前进行。“签合同前应查房源是否合法,签合同后查购房人购房资格。”包华称,如中介有合同约定责任,而没履行,导致购房人损失,理应赔偿,但损失也需购房人证明。“案例中出卖方已双倍返还定金,但这是否弥补了房屋上涨情况,判定后才能确定中介公司需不需要赔偿。”包华表示,即使是同区域房屋,由于管理状况不同,房屋设施设备配置不同,价格也会差很多。“所以一套房子价值无法由房价涨跌来参考评价。法官一般拿价格评估的方式解决。”

北京市住建委的工作人员表示,不允许售卖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如遇到中介公司涉嫌隐瞒房屋实情,可向我们投诉,由所在区县建委加以解决。”

 购买被抵押、被查封的房产,合同有效吗?能过户吗?出了问题怎么办?

 一、 房屋被设定抵押权,还能买吗?

 1、房屋被抵押是怎么回事?

 房屋被抵押的情况还是经常碰到的,最常见的就是原房主通过贷款购房的房屋,在贷款还清前,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除此之外,也有房屋所有权人因个人债务等其他原因,将房产抵押给其他人。

 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房产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在抵押期间房产的占有使用权并不改变。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买卖被抵押的房屋,合同有效吗?

 我们先来看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担保法》第49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按《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如果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转让行为无效。但依据后来出台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这个结论并不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7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也就是说,以被设定抵押权的房产为标的买卖,在充分保护抵押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是有效的。对此,后来的《物权法》给出了更明确的结论。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即使买卖被抵押的房屋合同认定有效,但只要抵押权未解除,房屋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这一点是无可改变的!

 3、买卖被抵押的房屋,怎么正常交易?

 实践中,大量存在未还清贷款即出售房的情况,买卖被抵押的房屋实际是很常见的。

 首先,签订买卖合同前,对房屋是否涉及抵押的事实应予以明确。

 买方应主动了解该房是否被抵押,卖方也有义务主动告知,并将房屋是否设定抵押的事实明确在协议中。

 其次,签订买卖合同后,应由卖方在限定时间内解除抵押。

 不解押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所以,解押是履行合同的重要一环。解除抵押就涉及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的问题,比如归还银行贷款。这笔钱的来源不同,各方风险也不同。

 如果是由卖方自筹,对买方来讲是没什么风险的;

 如果是用买方的首付款来解押(这很常见),对买方来讲是有一定风险的。如果首先买方要支付一笔数额不小的首付款给卖方用于解押,而卖方未用该款项解押而挪作他用,买方就麻烦了。杨律师要提醒大家,碰到一些不良卖家是可能发生这种情况的,卖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急需用款(赌博、炒股、做生意等等)把本该用于还贷的钱挪用,最后导致无法还贷解押。甚至有以此手段一房多卖的。这时,如果卖方跑掉或者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买方就麻烦了。

 所以,如果要用到买方的首付款解押,买方一定要通过合同约定及实践操作,确保相关款项用于还贷,不给卖家中间挪用的机会。

 当然,也有通过中介等第三方垫资来解封的,但第三方垫资时,第三方肯定会约定一个出了问题谁承担责任的条款,如果约定垫资后未能正常履行,买方承担责任,实际上等于代买方垫资,风险还在买方身上。

 最后,如果能正常解押,过户就没有障碍了,及时过户即可。

 4、购买被抵押的房屋,如果履行中出现纠纷怎么办?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即合同应认定有效。履行出现纠纷,通常是因为卖方未按约定解押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起诉,有两种方案。

 方案一:卖方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按约定解押,致使买方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方案二:卖方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解押义务,致使买方无法办理房屋过户,而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买方要准备好资金代卖方清偿债务(想要房这是必须滴)解除抵押。如果买方不能代为清偿债务,对其要求过户的诉求,法院不支持。

 二、房产被查封,还能买吗?

 除了被设定抵押的房屋以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类房产的转让也会受到限制,就是依法被国家机关查封的房产,被查封也就意味着查封期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这一点同有抵押权似乎有些类似。那么被查封的房产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在实践中又如何操作呢?

 在《物权法》出台前,一般司法实践会认定在房产被查封后签订的买卖合是无效的。除非能在法院审理辩论结束前能解除查封。实用法律知识

 在《物权法》实施之后,依照《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一般认为被查封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但解除查封前禁止过户。

 处理被查封房屋买卖合同方法,原则上同被抵押的房屋相同,能及时解决查封问题,房屋买卖合同可以顺序履行。解决不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但是,笔者要提醒大家,以过往的司法实践来看,购买被查封的房产,比购买设定抵押权的房产,风险要大得多!因为有抵押权的房产,只要能还钱,通常抵押就能解除,而被查封的房产,有钱也不一定能解封。

 造成房屋被查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1、房主涉及其他债务纠纷,法院依职权或债权人申请,对房屋进行保全措施。

 如果是这种情况,及时还钱或者给该笔债务提供担保,即可解除查封。但是有些人可能涉及的债务纠纷有多笔,你解决了这笔债务,可能还没来得及过户,另一笔债务的查封就又来了。

2、房子本身所有权存在争议,涉及诉讼被查封。

 这种情况,对所有权人存在争议,就不是还钱就肯定能解除查封的了。也许打着打着,产权人还会发生变化。

3、因其他原因被司法机关查封。

 比如涉及刑事犯罪等其他事务被查封,同样也不是给钱就肯定能解除查封的。

 所以,笔者才会在前面说,购买被查封的房产比购买设定抵押的房产风险更大。毕竟如果是因贷款设定抵押是很常见的,但如果是涉及被查封,原产权人个人信用可能就存在问题,风险当然也就大了。

 三、购买有抵押权或被查封的房产如何降低风险?

 针对本文介绍的涉及抵押及查封的房产的相关风险,根据过往发生的问题及司法实践,笔者给您如下建议:

 1、在查明情况的基础上,设定合理履行条款和违约责任。

 虽然被设定抵押权或被查封的房产交易可以认定为有效,但是购买此类房产毕竟还是存在很多麻烦和风险的,所以,在进行房屋交易的过程中,买方一定要事先核实相关房产是否被设定抵押或是否被查封,并要求卖方对此情况在合同中明确予在确认。如果涉及抵押或查封,对于如何解除等履行条款要进行合理设定,并约定买方违反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lawyerywz

 2、房屋交易行为中签约时间到过户时间不宜过长。

 有些人某些特殊原因,约定签约后很长时间再办理过户手续,这个时间有时甚至长达数年。在这期间,随时可能发生各种政策、价格因素的变化引发交易风险,也可能因买卖双方意愿以外的因素发生变化,比如因卖方与其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导致双方签约甚至买方付款后至过户前的这段期间,卖方的房产因诉讼被采取保全措施,导致无法过户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的。

 3、购买被查封的房产,解封前谨慎付款,解封后立即过户。

 前面我们曾经介绍过,购买有抵押权的房产,可能会用买方的首付款来解押,这种情况,杨律师的观点是虽然有风险,但妥善操作,实践中还是可以接受的。

 但如果是涉及被查封的房产,安全起见,建议买方不要接受用自己的首付解封。如果涉及用买方首付解封。一定在操作前要确认查封的房产没有轮侯查封的情况。而且,最好解封后立即办理过户手续,最大限度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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