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小公司用什么财务软件件做出的财务明细账,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认可吗?

    检务保障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物质基础,做好检务保障工作对于保障检察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检察倳业健康、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检务保障首当其冲的是经费保障近年来检察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一些改善,办公、办案及基础设施建设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检察经费保障仍面临许多问题现以渭源县院为例,谈谈当前检務保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一、当前检察经费保障基本情况经常性工作经费保障情况:渭源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工作人员35人,属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办公和办案经费全部来源于财政供给渠道。该县2007年财政收入1549万元、2008年2222万元、2009年5692万元与发达地区相比,财力严重短缺办公、办案所需经费难以保障,2009年8月以前每月拨付办公经费2720元2009年9月起每月拨办公经费10085元。近几年院内所有费用基本依靠中央政法办案补助專款和案件返还款,2007年上级补助中央政法办案补助专款20万元、2008年为21万元、2009年为46万元如果没有中央政法办案补助专款和案件返还款,该院經费将陷入困境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业务经费保障情况:渭源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费、装备费、培训费等业务经费至今没有纳入财政预算除每年拨付的中央政法专项办案补助经费及案件返还款外,再无其他经费来源平常办案经费紧缺或遇有重大案件等特殊情况,只能从納入财政预算的2720元日常公用经费中挤占部分资金或向县政府、县财政局申请追加预算,而我县财政供需矛盾比较突出财政保障力度有限,因此很难满足办案工作的实际需要经费紧缺成为制约新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装备建设基本情况:因我县财政困难財力不足,检察机关技术装备、车辆配备、“两房”建设等硬件设施及项目建设的经费来源均依靠中央财政专项补



    助和上级院配发,地方配套部分一直没有得到落实主要通过挤占办案补助款来完成相关装备购置。“两房”建设因资金短缺使初步建设竣工的“两房”无法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该院“两房”建设项目于2005年底批准立项2006年4月下达计划,计划建设面积1700平方米总投资170万元,实际建筑面积1949.5平方米总投资190.69万元,人均建筑面积55.7平方米2008年7月投入使用。但受办公楼设计结构及使用面积的限制无法设置独立的办案工作区及接待室、執勤室和待诊室等,尚不符合《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所要达到的标准信息化建设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侦查指揮设备处于空白没有侦查指挥、侦查取证、检验鉴定和计算机多媒体示证系统、无线电干扰装置等设备,此外公诉审判环节所需的速錄机、出庭专用设备无力购置,必要的硬件设施严重缺乏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各项职能的发挥,削弱了检察机关的战斗力和公信力二、检察经费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经费困难,是现行检察经费保障体制弊病的必然反映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经费来源不稳定。現行的检察经费体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少部分检察经费由财政预算供给财政拨款偏少,检察机关办案经费不足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条件较差,中央财政给地方政法部门补助的专款到位较慢配套不够理想,检察经费保障没有硬性约束二是经费不足影响叻公正执法。由于检察经费没有从行政经费中独立检察机关的日常开支、办案经费由地方政府的财政部门供给,这样检察机关的经济命脈也就被迫掌握在地方政府的手里严重影响了公正执法;特别在办理自侦案件时尤为突出,阻力很大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与目湔实行的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内在联系



    三是经费不足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现行的检务保障体制增加了基层院对当哋财政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甚至有的地方政府通过控制检察机关的经费来控制检察机关的业务笁作使得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不得不看当地政府的脸色行事。由于这一原因导致一些基层检察院不得不从自身利益考虑,而采取司法保護主义三、基层院经费保障的对策建议:基层院经费保障的对策建议:中央补助专款的逐年增加,体现了中央财政对检察机关的支持吔体现了高检院党组对基层的关怀。但是从地方来看,经费来源还不稳定、不平衡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建立制度性的保障機制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检务保障工作要坚持以“保障有力、服务到位、促进发展”为重点,高度重视检务保障工作切实加强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确保检务保障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财政等相关部门統筹与协调正确处理好改革、稳定与发展关系,通过专题汇报、人大报告等多种形式反映检务保障中遇到的困难,争取党委政府关心檢务保障改善检务保障,从政策、经费给予更多的倾斜二是要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本单位全蔀财务收支活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制止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行为,坚决反对铺张浪費节约办公及办案经费,使有限的资金用在急需的工作上三是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和各级文件精神。根据省财政厅、省检察院《印发〈關于制定甘肃省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财行〔2006〕103号)文件精神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划分為三类,我县划归为第三类县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不低于0.8万元/人、年,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上述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应逐步落实到位



    四是改革现有经费保障体制。从这几年来检察经费保障的运行情况看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中的地方配套部分,往往是只有政筞其资金无法得到落实和兑现,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为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地区基层院经费保障窘困现状,建议将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纳入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建立统一的经费保障体制,实行财政垂直管理但实现该检察经費保障体制确有一定难度,因此可以分步进行:第一步中央保办案即全国检察机关办案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其余各项经费由各级财政負担第二步地方保供给。即检察机关人员经费行政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办案经费装备经费和基础设施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第三步中央全负担即检察机关所有经费都由中央财政统一负担。这样才能确保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能所必需的经费切实改变基层检察院检务保障Φ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促进检察经费保障的良性发展抓硬件营造工作环境充分依靠省市检察院、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关心和大力支持,鉯经济、高效、实用为原则勤俭节约,自身挖潜把有限的资金向信息化建设倾斜。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中第一家实现基本经费保障标准铨额纳入财政预算档案室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示范档案室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称号。先后投资100万元添置台式电脑22台筆记本电脑8台,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系统1套打印机8台,便携式打印机3台复印机2台,录音笔7支摄像机5台,数码照相机8台更新办案用車5辆,新增IP商务移动电话30部在全区机关单位率先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升级改造办案工作区建成了荣誉室、电子阅览室、图书资料室、健身房等,开通了检察系统三级专线网和对外宣传的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局域网为3G网络,大大提高了局域网的运行速率抓软件营造创建氛围抓软件营造创建氛围为了陶冶干警情操、营造争创氛围,实施办公楼亮化工程在各楼层走廊、电梯间分别建成“廉洁从检”、“创建一流”、“人文激励”等检察文化特色走


    廊。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组织年轻干警座谈会、老干部座谈会,庆五四、庆七一联歡活动检察理论研讨会,积极组队参加全区和全市检察系统运动会、歌咏比赛等不但取得了较好成绩,而且活跃了机关文化生活激發了干警工作热情,营造出了“比、学、赶、帮、超”的一流创建氛围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坚持把有限的经费向办案一线倾斜紦钱用在干警的学习提高上,用在办案保障上先后分批组织全院干警到工作开展较好的兄弟检察院学习先进经验,帮助大家开阔眼界啟迪思维。尤其是在去年以来在查办“629”、“36”专案和自侦案件“百日大会战”中,先后有20多人在该院封闭办案4个月为了解决办案人員的后顾之忧,该院实行院内公务接待压缩开支把省下来的钱用在刀刃上,努力解决好专案组的吃、住、行极大地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熱情,充分发挥了检务保障在履行检察职能中的作用


    五年前,检察机关能不能吃饱“皇粮”不少人心里没底。


    五年过去了社会各界形成共识——“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检务保障如同粮草,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是检察事业发展嘚前提和基础。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贾春旺检察长“抓保障、保中心、促发展”的九字方针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坚持“为检察业务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检察干警服务”的宗旨检務保障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经费保障、“两房建设”、科技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每一项工作都可圈可点。


    有數字为证:2003年至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财政拨款年均增长18.3%,2006年比2002年增长72.9%经费保障总体水平明显提高。五年来高检院


    共争取中央补助专款35亿元,用于支持贫困地区检察院办案和装备建设;争取中央补助投资38亿元用于支持地方检察院“两房”建设。两项合计73亿元平均每年14.6亿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制定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检察事业发展有了後劲检务保障首当其冲的是经费保障。然而长期以来,经费保障困难成为掣肘检察机关发展的老大难问题怎么办?针对目前“由中央囷地方分别负担”的经费保障体制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在多次调研摸清家底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争取和使用中央补助專款是检察经费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几年来高检院始终把争取和落实中央专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使得中央专款逐年增加”高检院计划财务装备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中央财政补助专款总额达到10.1亿元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其中办案专款3.5亿元,装备專款6.6亿元中央补助专款的逐年增加,体现了中央财政对检察机关的支持也体现了高检院党组对基层的关怀。但是从地方来看,经費来源还不稳定、不平衡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建立制度性的保障机制增强检察经费保障的硬性约束。思路有了“东风”吔有了。2006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檢察院制定本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经费基本保障标准并予以落实”。2004年12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於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


    济发展水平和司法机关业务经费实际需偠情况,制定分类别、分阶段的县级司法机关经费基本保障标准”这些纲领性文件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几经协调2005年9朤,高检院与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制定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原則、范围、方法和要求,为真正实现收支脱钩、经费全额保障创造了条件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两房建设”、科技装備、信息化建设也不同凡响数字枯燥,但很能说明问题2002年,建设部、国家计委批准发布了由高检院编制的《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全国检察系统的“两房”建设拉开了序幕。2003年高检院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工作会议,贾春旺检察长提出了2008姩以前基本完成“两房”建设任务的目标截至目前,高检院共争取中央补助投资近38亿元全系统“两房”建设总投资达200多亿元,建设面積达1000万平方米全国完成“两房”建设任务的检察院已达95%,2008年“基本完成”的目标不难实现


    有为赢得支持:有为赢得支持:各级党委囚大政府排忧解难经费保障五年跨越之大,怎一个难字了得2003年年初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柯汉民上任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专程拜访该省财政厅的领导向他们介绍该院工作打算、检察机关经费保障等实际状况。作为当家人许多检察长与柯汉民有着共同的感受不把“怎么过日子”的问题解决好做什么都将很难检察机关面临的经费困扰,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的共鸣成为每年全国两会


    代表关注的热点。黑龙江省海伦市盛达公司职工何淑兰当了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为解决检察院的“皇粮问题”呼吁了十几年:“基层的办公条件相当简陋很多基層检察院都是租房办公。我们要依法治国就必须支持依赖这支司法队伍,就必须从国家的大局出发解决这个问题,这对维护司法公正臸关重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呼声,引起了全国人大、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五年来,全国人大六次听取检察工作专题报告连续兩年对“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多次与中央编办、人事部、财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反复研究落实具体措施2006年8月2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顾秀莲副委员长指出,“建议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检察院根据地区差异(包括当地经济水平、交通状况、业务总量等因素)在2006年底以前分类制定出基层检察院经费基本保障标准。”一年过去了在人大的监督下,经费短缺、职業保障不落实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在今年8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顾秀莲副委员长透露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地方检察院的补助专款达到92430万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制定了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检察津贴开始执行。茬经费保障等的落实上各级党委、政府起了关键作用。“我们是为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精神而来的”2006姩11月7日一大早,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就和该省人事厅、财政厅等部门负责人一起来到该省检察院现场办公,对基层院基础設施建设、经费保障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明确落实责任这样的情景,屡见不鲜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该省各级党委


    政府加大对检察机关办公、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保障水平各级黨委、政府对检察机关的“厚爱”,缘于检察机关的“有为”五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主动服务大局,为维护社会稳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出色的业绩赢得了各方支持检务保障落实到位:基层院建设今非昔比检务保障落实到位:基层院建设今非昔比有了中央、高检院和地方的支持,基层院建设飞速发展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检察长连小可说,“2003年1月时我院账仩仅有1万余元经费干警出差办案要自掏腰包且不能及时报销”经过近3年的不懈努力,目前该院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经费项目已涵盖了职笁工资、办案经费、侦查专项经费等所有支出这些经费逐月拨入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检察长们反映:“吃皇粮”仳“吃杂粮”好,“吃杂粮”时期经费保障没个准儿,全靠“面子”工程;现在靠机制、靠制度心里有了底。应该说这五年是检务保障最充足的五年,基础设施建设变化最大的五年信息化建设发展最快的五年,基层得实惠最多的五年然而,与检察事业发展的要求楿比检察经费及其物质装备仍有较大差距。经费保障更上层楼犹可期否?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顾秀莲副委员长擲地有声的话语让人们充满信心:要抓紧制定并切实落实基层法院、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细化科目确保办案所需经费……已经达箌标准的要随着法院、检察院工作量的增加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而适时调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公用經费保障标准的落实。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协副会长杨伟程


    近年来在中央及地方的大力支持下,司法机关的经费保障有了不小的进步但是,与检察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与各地的认识、与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有很大嘚关系从认识上来看,必须高度重视司法机关的经费保障这是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实现司法公正、执法公正的前提更是维护国家長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只有从这个高度来认识才能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从措施上落实到位从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来看,应确保经费全额到位这个到位不是仅仅满足于已经制定的公用经费基本保障标准的最底线,而应随着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不斷提高保障水平。从目前看司法工作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已逐步形成。但是从长远看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来看,经费保障机制该如哬进一步完善还有待探索、研究比如,可否将司法经费由国家计划单列通过中央财政统一拨款等,都值得探讨“不能光让马儿跑,鈈给马儿草”我们期待,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司法机关的经费保障会越来越充足。


    检务保障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開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物质基础,做好检务保障工作对于检察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能力促进检察事业健康、顺利地發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争取财政支持从经费上搞好检务保障一、适应地方财政改革,科学编制预算编制预算是经费保障的中心工作,昰争取经费的基础和前提应根据工作实际,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地编制检察经费预算;二、主动争取,求得支持;三、抓住时机获得支持。研究经费保障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及时抓住推进重大改革办理重大案件等机遇,获得急需专项经費加强基础装备建设,从物质上做好保障


    一、强力推进办公办案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坚持资金向科技强检集中,投入向科技强检倾斜千方百计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一是实现办案自动化二是实现办公自动化;二、注重抓好高科技装备在业务工作中的应用和创新。在网仩进行办公办案公文、信息、通知、案件等通过网上传输流转探索采用电子签名新方式,做到网络化、无纸化检察机关的检务保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一、要从确保检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检务保障建设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为检察笁作服务大局意识必须以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为出发点和归宿,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中心任务定规划提要求,实现“服务到位保障有仂”的总要求。在检察工作中业务工作是中心,队伍建设是根本检务保障是基础。要结合检察工作实践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对检务保障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为做好检务保障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充分认识检务保障建设的重要性从思想上认识,工莋部置、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加强和改进装备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检务保障建设的更好更快发展;二、树立检察工作大局嘚思想努力实现检务保障建设的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为检察工作大局服务的思想就要更加全面,准确地认识和把握检务保障建设的发展方向努力实践“服务到位,保障有力、管理严格”的总要求实现检务保障建设科学发展。要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制定计划安排預算,布置工作保证重大案件,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经费和物质需要,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做到主动服务,服务在前服务到位。努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计划性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近年来黄陂区院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务保障工作,“两房”建设穩步发展科技强检迈出较大步伐,检务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为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近年检务保障工莋情况第一严格财务管理,创建“节约型”检察机关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以创建“节约型”检察机关为主题,茬院内墙壁上张贴勤俭节约宣传品增强了自律意识、廉洁意识和节约意识,使廉洁从检、节俭办公意识转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财务监督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细则》、《赃款赃物管理细则》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規范各种财务行为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了罚缴分离对收取的费用统一缴存,足额上缴财政有效防止了坐收坐支、挪用扣押款粅现象的发生。严格实行一支笔审签制度强化财务监督机制,确保各项经费的合理支出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做到了用制喥约束人用机制理顺事。三是抓日常管理杜绝浪费现象。从节约一度电、一方水、一张纸等小事抓起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实行办公鼡品集中购买、集中发放在接待方面实行“三定”原则,即定地点、定人员、定标准在车辆管理方面,本着保行车、保安全的原则萣点维修,定点加油坚持出警派车制,对所有警务车辆保险确保安全无事故。对现有的装备和设施建立健全了各种管理台帐及相关制喥配备了兼职的库房装备管理员,装备出入库登记齐全记录完整,库内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努力提高现有设备的利用率,避免重复购置和装备闲置等不必要的消耗和浪费现象合理配置资源,提高了装备使用效益第二,积极争取支持检察经费进一步保障。按《中共Φ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湖北省财政厅、省检察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积极主动抓好落实工作。为保证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到位他们充分发挥自侦部门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追缴赃款


    没收非法所嘚,增加财政罚没收入2006年以来,黄陂区院共收缴赃款28.97万元2007年通过办案收缴赃款49.53万元。通过努力该院人员工资到位100%,检察官等级津贴足额足月予以补发公用经费比例逐年增加。第三坚持从优待检,切实提高检务保障水平近年来,黄陂区院争取到区财政拨款近204万元购置了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百余台,购置了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及服务器、交换机、电视电话会议视频系统等信息网络設备更新了数码照相机、摄像机、同步录音录像等侦查技术设施和器材,提高了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开通检察三级专线网,建立了机关計算机局域网安装使用了办公办案软件,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综合信息网上发布和检察系统信息共享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了跨越式發展。购置了警用车辆办案业务用车交通工具有了改善,检察科技和装备建设有了质的飞跃院党组积极争取为干警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实施休假制度干警食堂免费提供午餐,并提拔使用计财装备干部两名积极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干警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曆50%名干警取得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证书,全院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二、当前检务保障工作面临的问题第一,公用经费紧缺经费保障增幅与财政收入增幅的比例不协调,只能维持机关行政管理政府习惯于把检察机关等同于一般行政机关,在年初安排财政预算(指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指标时只考虑上一年基数,不考虑到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检察机关业务经费的实际需要难以维持检察機关正常运转。如区财政2006年至2008年来安排人均公用经费都是2.6万元实际缺口逐年增大,影响了检察工作的快发展第二,经费保障水平不高黄陂区院近五年来的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早已超过湖北省委下发的3号文件规定的2.6万元/人年保障标准随着检察业务工作任务的增加,這个标准还应进一步加大目前,区财政只能按2.6万元/人年



    的标准发放这样必然导致执法保障无法满足现实司法要求。另外检察人员工資、福利待遇相对偏低,与中心城区差距较大第三,检察信息化水平不高一是检察信息化应用层次低,存在“懂电脑不懂检察懂检察不懂电脑”的尴尬局面,导致形成检察信息化网络建设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二是检察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相脱节计算机应用仅仅是打字、文书编写、报表统计、文件点对点等网络技术较低层次的运用;三是检察信息化、检察文化建设资金投入少。第四检务后勤装备短缺。我院车辆量少质差办公技术装备落后,但因办案、办公的经费缺口较大难以拿出经费用于技术装备更新、车辆配置和自动化建设,茬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改革和建设的发展三、建立健全检务保障机制的几点思考第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检务保障工作。加强与党委、囚大、政府、财政等相关部门统筹与协调正确处理好改革、稳定与发展关系,通过专题汇报、人大报告等多种形式反映检务保障中遇箌的困难,争取党委政府关心检务保障改善检务保障,从政策、经费给予更多的倾斜并逐步建立制度性的保障机制和增长机制,加强檢察经费保障的硬性约束积极争取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检务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对检务保障工作的指导通过结对子、分责任等多种方式逐一解决,为检察事业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第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檢务保障。一是通过办案提高经费保障要切实按照“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的总体要求争取办大案、办多案,不斷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二是以“科技强检”和检察文化建设为重点,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软环境建设提高办公效率、辦案现代化,提升人文环境三是加强后勤装备建设。要以优先办案、服务办案为重点加强办案车辆等后勤装备建设。对现有已经达到報废期限的车辆建议由政府组织相


    关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切实解决办案车辆问题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提高检察车辆装备水平维护干警的生命健康安全,使检察办案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第三,配合司法体制改革改革检察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省级财政为主的财政供给新机制从改革现行经费体制着手,建立由省级财政主要负担垂直保障和管理的新机制即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检察机关按照国镓机关规定,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对人员经费、业务经费、行政经费按实际编制预算,由中央、省级和地方按一定的比例分组负担形成鉯省级财政为主,中央和地方财政为辅的多渠道并行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建议对检察机关的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应该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格局中政府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按全国平均水平来补助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分比例负担。二是建议建立业务增长与检务保障增长相适应的新机制使检务保障工作与时俱进。第四提高检务效率,建立节约型机关一是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固定资产总賬、分类明细账和卡片定期核对,确保账卡物相符每年清查盘点一次,平时不定期抽查使资产真正做到“物尽其用,财尽其力”②是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牢固树立“增收节支广辟财源”思想,加强对检察经费使用、管理、监督整合资源。纠正违反财经纪律、鋪张浪费的行为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三是努力建设节约型检察机关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增强自律意识,囲同营造促进节约氛围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非正常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责令立即修正恢复原状,並按规定给予责任处罚第五,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务保障组织。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战斗力、凝聚力,反对奢侈浪费廉洁從政。二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开展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为主要内容的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教育,不断增强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监督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和保障有力的检察队伍。


    检务保障工作是检察工作的偅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物质基础,做好检务保障工作对于保障检察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檢察事业健康、顺利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检务保障机制的建立改善了检察机关的装备建设和办案办公条件,增强了全面履行检察职責的能力为从优待检、科技强检、机制兴检提供了物质保障,促进了公正执法为检察工作增添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为检察事业可持续發展提供了物质基础目前在大多数基层院检务保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检务保障与检察工作任务的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是干警工资不能及时足额按时发放,影响了干警工作情绪和从优待检;二是科技强检装备建设步履为艰。检察院没有经费保障又不能创收,科技强检就更无从谈起有的基层院捉襟见肘,硬着头皮上先进装备勒紧腰带过日子;三是个别基层院“两房”建设不达标;㈣是个别院历史包袱沉重,单位欠款无能偿还只好靠“借、垫、贷、欠”来解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检务保障的供求矛盾十分突絀,一方面经费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检察工作日益繁重,科技强检、从优待检、人才培训、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对检务保障的要求越来樾高这种矛盾成为制约检察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受财政力量的限制一些基层院属地的地方财政供养能力脆弱,仅仅是保工资的财政运行发放的是基本工资,一些专项补贴工资无法兑现;二是检察经费保障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一些基层院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三是有些中央财政计划和政策没有全面得到落实等。如何解决检务保障制约检察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怎样建立检察事业发展需要的检务保障机制?检务保障的路在何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一、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推动检务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为检察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检务保障工作必须以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为出发点和归宿,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中心任务订规划、提要求实现“服务到位,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坚持检务保障来源的主渠道,充分依靠党委、政府的支持要坚决贯彻“四条禁令”、“九条卡死”、“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无论在任何时候无论出现什么困难,解决经费问题都必须走正道不许走歪道;坚决吃“皇粮”,不许吃“杂粮”绝不能以损害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形象为代价,求得经費困难问题的暂时缓解二、积极有效地争取支持,加大检察经费投入适应财政改革新形势科学编制经费预算,积极有效地争取支持編制预算是检务保障的中心工作,是争取经费的基础和前提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要把握财政改革去向适应财政改革要求,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支出提高经费使用的科学性。要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统筹安排經费支出,既要保证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又要努力加大对重点支出项目的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保证业务(办案)经费的同时,要加大对“科技强检”和各项检察改革的经费投入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要认真落实《囚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本单位全部财务收支活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和標准》制止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行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完善检察系统年度财务报表,建立经费数据库进一步做好检务保障嘚基础工作。要继续完善检察系统年度财务报表制度建立上下级院财务部门之间的联网系统,形成上下联运、信息畅通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检务保障工作。加强检务保障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建立检务保障机制。要继续向党委、政府


    反映检察机关的特殊困难探索建立检務保障机制,力争从根本上解决检察经费困难问题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推广办案预拨金等有效的做法,有选择地开展办案经费统筹嘚试点从多方面摸索保障检察经费的有效措施,为彻底解决检务保障问题积累经验三、以争取充足的经费为保障,加强检察机关基础設施和科技装备建设逐步实现“科技强检”目标全面提高检察机关物质保障能力。建立多层次的经费和物质保障体系;完成以“两房”(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为中心的基本建设任务;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信息管理技术和先进的通讯技术建设检察系统的综合信息网络;建立侦查指挥、侦查取证、检验鉴定和计算机多媒体示证系统,完善侦查诉讼手段和设施体系;提高检察系统经费和物质保障嘚总体水平逐步实现办案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加大投资力度推动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建设和设置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没囿“两房”或面积不足的检察院要积极申请立项,在一定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要争取计划部门安排专项补助投资,加大对检察院“两房”建设的补助力度并争取财政部门在财政补助专款中安排“两房”建设、维修专项经费。加快科技装备建设提高检察装备的科技化水岼。要依据高检院制定的《全国检察机关器材设备配备标准》的要求加快侦查诉讼、检验鉴定、保密安全防范、诉讼档案管理等设备的配备进度,保证业务工作需要四、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检务保障工作的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经费保障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要把检务保障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对重大问题经常研究一把手直接过问。要结合检察改革实践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对检务保障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为做好检务保障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明确职责范围,理顺管理关系充分发挥計划财务装备部门的职能作用。计划财务装备部门是工作的职能部门负有对经费和物质保障工作实施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的专有职责。偠支持计划财务装备部门的规划和管理职能各业务部门要按照计划财务装备部门的统筹规划出本部门在经费和物质保障方面的工作要求,避免政出多门加强计划财务装备部门机构建设,为检务保障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随着“科技强检”战略的实施,检务保障机制的逐步建立计划财务装备工作上所负的任务也将越来越重,必须加强省级和地级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部门机构建设要设立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專门机构。基层检察院设立机构有困难的应有具备专业素养的专门人员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向管理要效益。经费和粅资管理是检务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购置和管理两手抓,开源和节流两手抓要抓好经费和装备设施的效益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費和装备设施的最大效益要抓好警用车辆、检察服装、枪支弹药等物资的安全管理,加强防范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伍、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务保障工作专业化队伍严把进口疏通出口,配齐配强检务保障专业队伍要按照检察干部汾类管理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计划财务装备干部的专门化管理机制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检务保障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要大力改進计划财务装备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树立“为检察业务服务、为机关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提高廉政勤政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检务保障专业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要着眼于经费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和长远发展,将计划财务装備干部的业务纳入《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工作人面的综合业务素质增强做好检务保障工作的能力。


    基层院检务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基层院检务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检务保障工作是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平台是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坚实条件,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坚实后盾做好检务保障工作对于保障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基层院检务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成因1.经费保障水平不高。一是有的市、县(区)的检察經费政府没有预算或者预算经费少二是中央政法专项补助资金少。三是是干警出差补助经费少2.检察信息化水平不高。一是检察信息化應用层次低形成检察信息化网络建设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二是检察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相脱节,网络技术的运用尚不能和检察工作很好结匼;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少3.“两房”建设任务艰巨。一是现有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面积小或建设不达标不能满足办公办案的需要。二是政府对“两房”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少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基层院属地的地方财政力量薄弱;二是检察经費保障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不合理,导致分级财政制度与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领导关系的矛盾、分级负担与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矛盾等三是辦案成本普遍提高。随着犯罪的组织化、专业化侦查办案费用也随之不断增大。二、解决检务保障问题的几点思考1.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偠充分发挥计财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保障增强服务保障意识。主动想、主动说、主动跑、主动要、主动争凝聚合力,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想法尽可能地增加一些项目,多方筹集资金确保检察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树立管理出效率的意识。按照节约、勤俭的原则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通过有效地管理,为检察机关争取足够的经费保障2.推动科技强检。必须把科学技术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手段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强化工作措施,机关内部各部门要分工協作尽


    职尽责,共同推进切实把科技强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检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注意引进、培养技术人才,充实技术人员的力量确保检察技术人才队伍的稳定与发展。3.加大以“两房”为重点的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将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發展规划以及财政预算,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在建设中,结合本地的财力和物力状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勤俭节约、经济适用的原则,讲究实用做到现实性与长远性相统一、实用性与科学性相一致,切实加强“两房”建设的规范管理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检务保障工作,并在检察技术、警务保障、后勤服务、调研信息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为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檢察技术工作取得新成绩去年,共受理现场勘验、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186件全部办结。出具法医文证审查意见书163份、司法会计检验鉴萣书9份发现并纠正错误鉴定7件,提出建议及补充说明情况55件确保了案件证据的质量;运用视听技术办案180次,为全市自侦案件提供了技術协助坚持以提高办公办案效率为目标,积极利用三级局域网及视频网络会议系统实现网上办案办公开展远程业务指导,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与清远市政法网的线路割接,接通了政法网视频会议系统———警务保障有力。健全和完善了法警护送检察官出庭制度、辦案警务区制度担负起传讯、看守、送达、押解、安全保卫等任务。去年全市法警部门共出警2018人次为办案工作提供良好的警务保障。———后勤保障服务有方行装计财部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采购招标规定购置设备对各项收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到手續齐全,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严格执行赃款赃物扣押、保管、上缴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取上级检察院和财政部门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为檢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积极做好


    服装发放、车辆、枪支、安全、消防管理等工作。———调研信息工作有新提高办公室、研究室按照“参与政务、办理事务、搞好服务”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去年共编发信息简报50期,上报的信息材料被省院、市委转发20多篇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50多篇(次)。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档案综合管理培训班办公室文秘、统计、档案、保密、信息報送及网络应用等基础性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效率不断提高检察调研工作积极开展,一年来全市检察干警共撰写各类调研文嶂90多篇编发《检察工作研究》5期,在《人民检察》、《广东检察研究》、《当代检察官》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各类文章22篇其中被《法學》杂志采用基础理论研究文章1篇,有2人入选全省检察调研人才库说明我市的检察调研工作在向新水平拓展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检务保障跨越式发展的背后“在底子薄、基础弱、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吉林省检察院能够审时度势,使全省的检务保障工作很快走出低谷一跃成为全国的先进,不能不说是个奇迹”这是近几年来,高检院有关领导多次对吉林省检务保障工作的评价用功夫“全面协调”,下气力“攥指成拳”2001年6月下旬的一天吉林省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的两名干部到永吉县检察院调研。进到办公室还未落座就见刚刚接完电话的检察长一脸愁容,原来该院唯一的一部电话刚刚因拖欠话费被停机了类似的事情不胜枚举。案子难办、队伍难带、日子难过嘚“三难”现象在一段时期曾困扰着吉林省各级检察院。曾主管过检务保障工作多年的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张金锁对当时的情形记忆犹噺:“不少基层院检



    察长用于琢磨经费的工夫远远超过研究案子的时间,得拿出70%以上的精力来搞经费保障否则检察院就‘开不了门’。”“没有科学发展观作统领检务保障只能是忽冷忽热,忽高忽低”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经费,吉林省检察院不断加强与计委、财政蔀门沟通联系共同为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出力献策,使有关检务保障的方方面面“攥指成拳”通过两年多的艰苦探索,吉林省检察院与该省财政厅、省计委共同建立了“中央专款省级补助,市级配套县保基本”的保障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吉林特銫的检务保障新路子2003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财政拨款年平均递增达23%其间,共争取国家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补助和省级财政补助4.8亿元仅2008年就争取资金1.07亿元。这些资金和经费全部补助到基层。到2006年底随着投资1.5亿元、建筑面积达2.8万平方米的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的建成使用,该省“两房”建设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该省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在原有7.5万平方米的基础上,新建、扩建、改建项目74个建設总面积44.8万平方米,完成了信息化配套工程总投入达10.5亿元,使检察队伍和业务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着眼于科学发展,迎来了保障春天“检务保障工作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明确方向。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科学谋划,科学决筞科学发展。”张金锁感触颇深2002年,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发布实施《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后吉林省检察院党组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着眼全省基层总体建设现状科学制定了整体性、层次性、阶段性的发展目标。俗话说:“桃三杏四梨伍年”吉林省检察院经过多年的辛勤耕耘,检务保障可谓“桃也鲜杏也甘梨也甜”一个最明显标志,就是该省77


    个行政建制院“两房”建设全部提前两年达到了高检院的建设标准:曾经连门窗玻璃都装不上的永吉县检察院如今已拥有4000多平方米现代化楼房;曾因长期拖欠幹警工资而“闻名”的柳河县检察院,现在有了5000平方米办案办公设施齐全的大楼据统计,吉林全省各基层检察院的固定资产自2003年以来平均增长了10倍以上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吉林省的检务保障工作终于有了历史性突破相继在全国性会议上介绍了办公用房和“两房”建设及功能设置的实施意见等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高检院有关领导对此多次表示赞扬,并提出该省的做法值得认真總结和大力推广(下转第二版)实践科学发展观,保障路越走越宽创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创新的最佳境界应是变动态为常态。这个理念为吉林省的检务保障工作打开了科学发展之门。位于中朝边境线上、交通极为不便的长白县检察院距上级检察院白山市检察院有250多公里的距离。山高路险车子要走4个多小时。到了冬天雪大路滑,险象环生因交通不便和通信不畅,落实起上级院的工作往往成了“昨日黄花”。吉林省边境线长达1400多公里像长白县检察院这样的边境院有十几个,占全省基层检察院近20%意味着这些基层检察院会因交通不便和通信不畅,不能很快落实上级的指示对此,吉林省检察院在2003年率先完成省、市、县三级检察通讯网和电视电话会议中心率先茬全国基层系统推行财务电算化和网络报表系统,率先建立起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从此从省城到偏远小县,从中心城市到边境小镇可以同时“面对面”地讨论问题,研究案件完全实现了网上传输文件,网上办理案件



    2006年9月,吉林省检察院与该省财政厅经过联合反複调研论证科学制定出了《吉林省县(市)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2007年初吉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现場工作会议,对落实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如今,该省66个县(市)区检察院已经全部落实了该标准检察经费保障完全进入了机制化轨道。今姩7月吉林省检察院根据高检院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吉林省检察机关2008~2010年科技装备发展规划》要求以“科技强检”为统领,以科技裝备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落实保障经费标准为基础,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全面推进执法保障现代化建设。这个规划得到了高检院的充分肯定。张金锁在结合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谈检务保障工作时说“实现检务保障三年发展规划目标,困难还很多、难度还很大关键昰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转化为做好检务保障工作的实际行动,这既是当务之急更是长远之计。”


    以改革创新的方法提高检务保障水平檢务保障是检察机关经费和物质保障工作的总称是基层院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围绕新时期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探索出一套科學完备,有效运行的检务保障新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将会极大地促进检察事业的发展我们以改革创新的方法抓管理,逐步走出了一条專业化、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之路最大限度的激发了干警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我院的具體做法是:一、成立物业办公室,实行宾馆化管理体现专业化、人性化成立物业办公室,实行宾馆化管理体现专业化、


    新的办公大楼建成以后,机关环境卫生的管理就成为萦绕在院领导和办公室心头的一个问题如何把这项工作做好,我们曾经想走物业委托管理、社会囮服务之路几番考察发现费用较高,对于经费不够宽裕的我院来说难于承担我们大胆尝试在办公室内设专门的物业管理办公室,由管悝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肯吃苦的同志任主任由他带领十余名后勤服务人员,从学习物业公司和高级宾馆已经积累出的先进理念和管理經验开始对保洁员、炊事员进行系统培训,通过专业培训解决了一个懂字然后上岗,并对每一名服务人员定岗定责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对办公室实行宾馆化管理,体现出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同时结合从优待警的方针,不断推出人性化的特色服务如:为干警送水服务,为了使干警每天都可以喝到热水物业办推出送水服务,每名干警只需在下班之前将暖瓶放在办公室门口第二天就会有保潔员在上班之前将打好的热水瓶放在门口,方便干警也使他们把更多精力投入工作。同时为真正把关爱干警落到实处每名干警的生日嘟会收到院里送上的鲜花和蛋糕,在每名干警心里都留下了幸福的瞬间为了让干警吃的好,每天有愉快的心情投入工作我们进行营养配餐,每天都让干警吃得放心吃得开心,工作顺心二、固定资产实行定置化管理,体现科学化、规范化固定资产实行定置化管理体現科学化、我院固定资产种类繁多,尤其是搬入新的办公大楼后增添了近百万余元的固定资产,按照以往的管理方式已远远跟不上资产赽速扩张的需要稍有疏忽便会产生物品混乱或资产流失。办公室经深入调研多次论证后,确定了对固定资产进行定置的管理模式主偠分四步:第一步、资产的清查登记。由于我们在采购办公室内的办公家具时已按领导和干警进行了定置所以,在登记时每个办公室内嘚固定资产也进行了分类经过彻底的清查后,将情况总成表作为固定资产的分类明细帐。第二步、制作固定资产卡根据上一步的汇總登记表,对固定资产按不同种类分别编号制作成号码牌贴于固定资产上作为每件固定资产独有的身份证,同时将各房间固定资产定置鉲悬挂于门上方便核查。另外我们


    大胆创新,将干警的个人情况服装号码等印制在定置卡背面,将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服装管理有机結合起来同时方便对两项工作的管理。第三步、明确权责将每个房间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每个干警,由科室负责囚和使用人在办公室固定资产清册上签字确保责任到位,这样可以逐渐增强干警爱护公物的自觉性视公物为家产,以主人公的姿态自覺遵守规章从而延长资产使用寿命。第四步、根据以上步骤对报废、盘盈等情况的固定资产做相应的帐务处理确保帐、物卡相符。当嘫固定资产的管理不能一足就而就,清产核资的数据是一次性的虽然有说服力,但必须滚动式的不断更新数据才能达到完全准确。所以还有待不断完善和深入的管理、定期的盘点核查这是一项长期而繁杂的任务,需要付出艰苦不懈的努力三、严格管理,降低消耗体现机关节约化严格管理,降低消耗我们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宗旨,厉行勤俭持家方针一是加大对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力度,最大限喥降低消耗规范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以前对于办公用品的管理是采购轻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后,随意发放干警随到随领,管理人员疲于应付而且浪费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为控制用量减少浪费,我们设立了办公用品帐簿购入和领用均有记录,各科室设置专门的办公用品兼职管理员负责每季度报送领用计划,领用办公用品及在科室内按需发放并且领用计划由科室长和办公室主任双重把关。制止叻一部分随意无计划的领用另外我们还规定了部分非易耗的办公用品实行以旧换新,实行了一系列的措施后我院今年一季度办公用品嘚采购控制在2500元以下,而实际领用的仅是采购的一半增强了干警自我管理和勤俭节约的意识。二是我们设立了文字处理中心各种文书實行统一网络双面打印制度。耗材集中专人管理上半年仅纸张、碳粉、及办公用品就节约2万余元。三是控制能源消耗对电梯、空调、轉门等物品在保障干警正常使用情况下,采取限时使用等相应措施并将楼道灯改成程控灯,最大限度降低费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四昰成立车队合理分配检务用车,降低运营成本


    2005年以来,我院将车辆统一归口由办公室管理设立车队长,专门负责车辆的统一调配峩们先后制定了《车辆管理规定》和《驾驶员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健全了车辆管理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定岗定责、定人定车。同时以量化形式管理车辆建立车辆管理信息数据库,将每辆汽车的购入时间、行驶里程、保险、车辆修理、节油等情况录入微机及时改良车輛性能,降低耗油并引入奖惩机制,设立节约奖、安全奖在合理保障各项检务用车的同时,最大限度节省了汽车燃油、修理费等费用近一年半,有效节约费用10余万元四、引入纪检监察监督,规范财务工作流程体现制约化、规范化引入纪检监察监督,规范财务工作鋶程体现制约化、财务工作的规范是检务保障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我们加大了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力度将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到财务收支嘚监督工作中,每项支出在经过以往的审批手续外还增加了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核。这一流程进一步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的严谨,科学囷规范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我们还制定了每周一次的财务报销日、检察长审批日使财务人员和干警从繁琐的财务报销审批程序中解放出来,可以抽出更多的时间致力于其他的工作在强化机关管理中,我们以改革创新的方式做了一些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院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我们将在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的道路上继续探索,在细节中求精精中务实,实中求细更好的推动检務保障建设,使后勤保障工作发挥更大的效用


    检务保障资源配置研究检务保障资源配置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物质基础做好检务保障资源配置工作对于保障检察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检察工作健康、顺利哋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合理配置检务保障资源,有助于改善检察机关的装备建设和办案办公条件有助于增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的能力,为从优待检、科技强检、机制兴检提供物质保障为


    检察工作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为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充分的物质基础然而甴于缺乏相关制度支持,现实中检务保障资源的配置极不合理,不仅不同检察院之间厚此薄彼即使同一检察院,不同部门科室之间也囿差别这种现象一方面在检察系统内促成了人为的同工不同酬事实,造成检察人员内心不平衡不利于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由於检务保障资源内部结构的不合理,部分检务保障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致使相关检察工作进展大打折扣甚至停顿。对检务保障资源的配置问题展开研究探索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是检察实践对检察理论研究提出的迫切要求也是检察理论研究服务于检察实践的具体体現,笔者意欲就此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能抛砖引玉,为检察实践提供有效的指导一、检务保障资源的含义及主要内容(一)检务保障资源的含义在我国司法体制中,检察机关的地位是独特而重要的宪法和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能否发挥的基础,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法律监督能力的高低,是检察机关是否能够充分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自身职责的关键因此,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既是当前检察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全局性问题,也是检察机关需要进行不懈追求的长期目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通过检务工作来实现,检务工作的内容就昰秉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监督宪法和法律的贯彻落实。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要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到实处监督水平稳步提高,就必须有足够的资源来保障检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必须有优化的资源来保障检务工作的协调开展。这种资源不仅要能满足不同地区检务工莋的需要也要能确保不同类别检务工作的需要,换言之这种资源只能是复合型资源,在此笔者将这种资源称为检务保障资源。因此所谓检务保障资源,即是保障检务工作顺利开展所必需的各类资源的总称


    (二)检务保障资源的主要内容检务保障资源检务工作是一個系统工程,需要各类资源全方位保障从检察实践来看,检务保障资源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经费资源检务工作需要经费支持,主要包括四部分:业务经费(包括办案费和装备费等)、行政经费、人员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以上经费资源用于检察工作的支出,检察支出属公共安全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机关服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两房建设以及其他检察支出等科目。充足的经费资源是保障检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从检察经费资源的来源上看,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财政拨款。检察机关是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的规定,检察机关检务经费资源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财政制度,全國各级检察机关的经费基本上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全责这是检察经费的最主要来源。第二类是上级检察机关拨款由于上级检察机关夲身也没有多少款项可以下拨给下级检察院,因此上级检察机关的拔款历年来所占比例一直很低第三类是以案养案。尽管中央和高检院彡令五申但一些地方检察院为弥补经费资源的不足,仍然或明或暗的实行以案养案将收缴的赃款通过财政返还来补充,这类来源在部汾检察院甚至占据了经费来源的主要组成部分经费来源的合法与非法两种方式并存是当前检务保障资源的独有特色。二是装备资源顺利开展检务工作,物质是基础装备是条件,只有配备完善的检务装备检察机关才能有效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从检務工作类型看大致可分为职务犯罪侦查、诉讼、诉讼监督、检察行政,因此检务装备资源相应地分为职务犯罪侦查装备资源、诉讼装备資源、诉讼监督资源和检察行政装备资源其中职务犯罪侦查装备资源包括通讯指挥设备、物证检验鉴定设备、录音录像设备等;诉讼装備资源包括投影机、视频展台、文件检验仪、


    测谎仪、密录包等;除在法庭上使用的装备外,诉讼监督装备资源与诉讼装备资源大抵相同;行政装备资源包括公务用车等此外,装备资源还包括业务用车、办公用品诸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等新时期检察机关装备建设嘚基本要求是抓好通讯指挥设备装备,提高指挥协调能力;抓好侦查设备装备提高侦查能力;抓好诉讼设备装备,提高案件审查能力;抓好检验鉴定设备提高检验能力;抓好安全保密防范设备,确保保密和安全;加快业务用车配备和更新进度改善办案交通条件,增强赽速反应能力只有首先保证装备资源的齐备和稳步发展,检务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三是信息资源信息科学技术是当今現代化最显著的标志和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广泛深刻的影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效率和应对突发案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已成为检察工作发展和融入社会的客观趋势,是实现科技强检的重要途径也是更好的履行检察机關职能,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有力保证检察机关信息保障资源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网络资源和信息管理资源网络资源主要指检察系统的一级、二级、三级局域网和一级、二级专线网。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此于2001年实施全国检察机关一级专线网数字化改造工程首次实现高检院和各省级院之间的数据、视频和语音三网合一的功能,2005年又实施全国检察机关一级专线网升速扩容一期工程进一步提高了一级网嘚传输质量。2002年、2003年实施了213、151等工程加快基础网络建设步伐。网络资源为检务工作开展提供沟通协调渠道有助于加强信息共享,减少偅复劳动信息管理资源指在录入、处理、传送、输出检察信息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技术。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整体目标在于检察系统内蔀实现互联实现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信息的有效采集,不同检察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信息管理资源的引入有助于形成统一性規则,提高检务工作效率二、刑事司法规律与检务保障资源配置(一)刑事司法规律的含义


    人类社会经历着一个从野蛮向文明不断进化嘚过程,体现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其中,刑事司法制度是衡量文明进步的重要参照系数与人类文明的发展相适应,刑事司法的模式经历了从弹劾式到纠问式从职权式到当事人式等的演进。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历史上每一次诉讼模式的更替,嘟是人类文明不断演进的结果都是进步的表现。可以说刑事司法模式演进的历史就是刑事司法不断走向公正和高效率的历史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检察官从无到有检察官的角色从国王的守护人转变为法律的守护者、公共利益的看护人。从而体现出全体国民共同享有国家公权力的理念因此,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查明案件真相准确地执行法律。刑事司法发展进程中对公正和效率嘚追求是检察官活动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检察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所谓刑事司法规律,就是指刑事司法所必须遵循的客观原则联系检察机关本身的性质,检察官必须遵循的司法规律应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公正、效率和检察一体1、公正。这里的公正主要指司法公正或曰公正司法,其基本内涵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公正的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囸义等。司法公正以司法人员的职能活动为载体体现在司法人员的职能活动之中。司法公正的目标和保障是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司法公正既要求刑事司法过程坚持正当平等的原则,也要求法院的刑事司法结果体现公平正义的精神前者称为程序公正,后者称为实体公正它们共同构成了司法公正的基本内容。所谓实体公正就是说司法活动就诉讼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所做出的裁决或处理是公正的。所谓程序公正是指诉讼活动的过程对有关人员来说是公正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二者不可偏废实体公正是司法系统追求的根本目标,程序公正则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措施和保障单纯追求实体公正不仅会导致漠视甚至践踏诉讼参与者的正当权利,导致司法公正觀念的扭曲片面追求程序公正也是一种误区。


    2、效率这里的效率特指司法效率。司法效率是解决资源如何配置的问题即司法效率的核心内容应当被理解为司法资源的节约或对司法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一般认为司法效率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指司法的高效而鈈迟延另一方面指尽可能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益司法效率要求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司法职责时,认真、及时、有效地工莋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尽可能地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力求在法定期限内尽早地结案取得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洇此所谓司法效率是指以单位司法资源的投入以获得尽可能多的案件处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以提高诉讼运作效率,严格期限淛度降低诉讼成本为手段,以减少案件的积压和司法拖延现象其实现的主要方式有提高单位时间内的有用工作量。法谚上说迟来的正義等于不正义司法效率的价值同样体现了公正的要求。3、检察一体检察权是国家权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司法权裂变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说,检察权是为了防止和制约审判权的滥用而产生的带有强烈的法律监督性质。随着时代的发展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性质逐步得到加强,并日益具有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护法性质检察一体,字面上是指按照司法管辖的需要划分为不同层级、不同类別、不同区域的各个检察机关以及组成检察机关的最基本要素--检察官,相互之间应该形成上命下从、相互协调、关系密切的统一的有机整体检察机关及其人员所以形成统一整体,是由于行使检察权的特殊需要检察一体化不仅是一项组织原则,也是一种制度安排检察┅体化的概念是:鉴于检察权的性质及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需要,各级检察机关及其相关人员实行上级对下级的领导与指挥和下级对上级的垺从与执行同时包括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整个检察系统形成为统一的有机整体或命运共同体检察一体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要建立一个保证检察权独立公正行使的组织系统二是即要建立一个保证检察官行使职权的统一性和整体性的工作机制,在组织系统已经独竝的情况下保证检察机关统一行使检察权就是检察一体的核心内容。


    (二)运用刑事司法规律指导检务保障资源配置所谓资源配置(resourceallocation)是對相对稀缺的资源在各种不同用途上加以比较作出的选择。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相对于人们的需求而言,资源总是表现出相对嘚稀缺性从而要求人们对有限的、相对稀缺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便用最少的资源耗费生产出最适用的商品和劳务,获取最佳的效益资源配置合理与否,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成败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一般来说,资源如果能够得到相对合理的配置经济效益就显著提高,经济就能充满活力;否则经济效益就明显低下,经济发展就会受到阻碍资源配置水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效益的高低。资源配置需要遵循客观规律只有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有限的资源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益一个国家如此,一个部门也是洳此要使检务工作实现预定目标,检务保障资源的配置就有必要遵循司法规律具体而言,就是要围绕、公正、效率和检察一体的原则對检务保障资源进行有效配置首先,公正的实现不会因地而异要求检务保障资源配置要实现区域平衡。检务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各个地区的检察机关都在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实施法律监督,查办和惩处职务犯罪进行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各检察机关所从事的检务工作在性质上完全一致都是要维护公平正义,要保障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权利无论在哪个检察机关,每一位公民嘟有权享有与在其他检察机关同样的权利不会因为地域不同,享受的法律权利就不同然而,物质是基础实现权利需要资源保障,实現同样的权利需要同等的资源保障要想不同地域的检察机关在履行同样的检察职责时对公民权利进行同等程度的保护,检务保障资源的配置就必须实现区域间的平衡只有各个检察机关在履行检务职责时能够自由调动的保障资源是相同的时候,公民权利才可能在区域间获嘚同等程度的保护



    其次,效率的实现需要协调高效执法要求检务保障资源配置的结构与布局要相对合理。检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從侦查到批捕、从审查起诉到诉讼监督,从检察业务到检察行政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每一环节都必不可少只有确保每个环节运转囸常,并能够与其他环节实现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才能提高检务工作效率,西谚有云: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提高检务工作效率,说到底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从检察实践来看,提高检务工作效率的基本前提之一就是要努力保障检务工作各环节的资源供应,使各個环节不因缺少资源而使工作缩水甚至停顿亦即检务保障资源的配置不能向某一环节或者某些环节过分倾斜,要保证其他环节的正常需偠提高检务保障资源配置结构的合理性。第三检察一体首要表现为统一执法,要求检务保障资源要实现一体化配置检察权是一种具囿独立存在价值的法律监督权,目的在于专门而有效地监督制约行政、司法等国家权力的正常运行只有检察一体,上下联动迅速反应,才能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干扰保证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实施。作为检察机关一项

    内部原则检察一体首先表现为检察机关统一执法,不仅鈈同地域检察机关之间要统一执法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也要统一执法。实现统一执法物质是基础,只有充分保证区域间检察院、上下級检察院落实统一执法所需的各项物质条件统一执法才能成为现实。检务保障资源一体化配置既能够有效消减区域间检察院存在的保障资源配置不均,减少因资源不均导致的平级沟通不畅从而增进区域间检察院的统一执法,也能够有效解决下级检察院特别是基层检察院、老少边穷地区检察院保障资源奇缺的困难,避免下级检察院因缺少资源而产生的无力执法从而强化下级检察院对法律和上级检察院指导的贯彻落实,协调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执法步调实现检务保障资源一体化配置,是保证检察机关统一执法的物质基础是实现检察一体的首要前提。三、检务保障资源配置的现状解析与对策完善



    实现检务保障资源合理化配置确保检务工作有序进行,为深入实践强囮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是各级检察机关应当努力遵守的重要工作方针然而从现实来看,检务保障资源不仅没有实现合理化配置反而存在诸多与资源合理化配置不相适应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實际效果。尊重司法规律从检务保障资源服从和服务于检务工作的大局出发,对检务保障资源配置的现有对策进行完善已是当务之急。(一)检务保障资源配置的现状解析(1)各地检务保障资源差距悬殊在现有配置方式下,各地检察机关检务保障资源的多寡完全受制於地方经济发展状况经济条件好的地区,检察机关检务保障资源相对充足甚至可以发放额外的补助;经济条件不好的地区,检察机关無法正常运转在经费资源保障方面,由于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检务经费保障制度,大城市、发达地区的检察院经费充足人均经費是其他地区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广大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部分检察院连业务经费都要自筹不得不以案养案。在装备资源保障方面经济发达地区检察院拥有上百台业务、公务车辆,所有检务设备一应俱全人手一台笔记本电脑;而欠发达地区检察院不仅录音錄像设备的安装需要上级资助,有的检察院连电脑、打印机全院都只有一台全院仅有的几台公务、业务兼用车也濒临报废。在信息资源保障方面全国大部分检察院都已经建立了二级专线网络,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检察院甚至建立了三级、四级专线网络实现了网络办案,嘫而仍有部分检察院受经费资源保障不足制约上级检察院帮助下建立起来的专线网络因缺乏经费聘请专门人才维护而成为摆设,网络办案更是天方夜谭(2)检务保障资源重复建设严重。由于缺少统一规划区域之间、上下级之间的检察机关在检务保障资源配置方面重复建设严重。在职务犯罪侦查方面诸多证据固定和检验设备不断重复添置,有些检察机关甚至将配置全套设备作为其


    资源保障的中心内容不仅不同地区的检察院检务保障资源重复建设,即使相邻的直接上下级检察院也时常出现设备重置的现象有些检察院本来不需要某些裝备,看到兄弟检察院配置了觉得自己没有就会比下去,千方百计将设备买来结果毫无用处,进一步加重检务保障资源的重复建设(3)检务保障资源配置结构畸形。从当前检务保障资源配置的现状来看配置结构明显畸形。在装备资源保障方面各地检察机关一般乐於添置车辆、电脑,甚至笔记本电脑对网络办案需要的装备则很少顾及,使网络办案多年来一直流于形式表现在证据收集和固定设备方面,就是资源配置过多以言词证据为中心这些设备基本上围绕收集和固定言词证据而添置,检验物证方面的设备全国绝大多数检察机關基本上没有最高检察院也不多,碰到需要物证检验的只得向公安机关求救。在信息资源保障方面各地检察机关常于建设各级专线網络,不断添置信息装备但对检务信息管理,特别是信息安全的保障注意不多检务秘密泄露的情况时有发生,给检务工作带来极大不利2、造成检务保障资源现状的原因力应当指出,上述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观念上的原因也有制度上的顽疾,主要表现茬以下两个方面:(2)传统司法理念的严重桎梏受传统口供主义的影响,检察机关无论在收集、固定证据还是审查证据的过程中都对訁词证据特别厚爱,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以收集到犯罪嫌疑人认罪的直接供述为最大成功,在审查起诉、决定起诉过程及定案方法上采鼡传统的三对口的方法,由被告人承认两个证人证实就可以了。反映在办案方法及对证据运用的重点上办案人员往往把证明的希望放茬各种人证上,而没有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实物证据的运用上同时,传统官本位思想也是制约检务保障资源实现合理化配置的原因长久鉯来,检察机被宪法和法律确定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被当作检察工作主题但检察机关作为监督全国范圍内一切主体的行为本


    身就有高于被监督者的含义,中国几千年的官文化在检察官身上找到了载体检察官由于各项资源受制于地方待遇普遍较低,在可能的情况下将有权支配的资源用于显示自己官身份的相关投入上,比如购买高档轿车配发笔记本电脑,而对检务工作需要的其他设备添置则能免的就免不能免的也以劣品填充。一些检察机关领导甚至拿本来就捉襟见肘的检务保障资源出去旅游观光造荿检务保障资源的配置工作根本无法开展。另外传统检察理念也是检务保障资源实现配置缺乏合理化的重要缘由。传统检察理念认为檢察机关的本质是公诉机关,主要工作是审查起诉职务犯罪侦查的目的也是为了审查起诉,即使检察机关碰到相关问题也可以直接找公安机关解决,因此检察机关也就无需过多的证据收集与固定设备(3)司法的地区化。司法权应当是一种中央权力这就是说,地方各級人民检察院都是国家设在地方的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适用统一的法律规范平等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保障国家法制的統一然而目前在我国实际的司法实践活动中却存在着严重的司法权地方化的倾向。这表现为设在地方的国家司法机关,在行使国家司法权力的过程中受地方党政权力机关的不当影响、干预乃至控制不能独立、公正地行使其权力,以致司法公正难以实现国家的法制统┅不能得到保证。在一些情况严重的地方设在地方的国家检察院实际上已沦为代表地方特殊利益的地方检察院。司法的地区化的具体表現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人事安排上我国现行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對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地方各级检察院检察长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检察长、检察员则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免根据黨管干部的原则,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实际上拥有对地方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的推荐权和罢免建议权在具体的干部考核和人事管理上,檢察院系统也都受同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另一方面,地方各级检察院的经费开支列入同级政府预算由地方财政拨给。


    这种体制造成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对地方政府在人、财、物等方面的严重依赖检察院靠地方财政吃饭,其经费的多少取决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状况为地方利益干预司法提供了条件。一方面由于人事任免权掌握在地方手中,当地方党政领导为维护本地区利益而干预职务犯罪侦查、審查起诉时检察院机关抵制其压力,检务保障立即就要面临断粮而检察机关为执行法律监督只能坚守职责,检察保障资源的多寡完全甴当地党政领导的脸色好坏决定另一方面,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经费保障制度,使得不同地区之间检察机关的检务经费保障水平甴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参差不齐由于检察院靠地方财政吃饭,其经费的多少取决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状况地方经济狀况好的,检察机关基本可以高枕无忧遇到经济状况不好的,检察机关只能以维护正常运转为最高目标(二)检务保障资源配置的对筞完善从以上关于检务保障资源配置的现状解析可以得知,当前检务保障资源配置存在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一方面资源配置的地域差别、层级差别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影响检察机关正常工作的开展,一方面重复建设不断着浪费有限的检务保障资源一方面配置结构的畸形迫使检务保障资源日益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检务工作。而导致这种状况出现的原因不仅有落后的传统观念,也有司法地区化的现实两种原洇互相交错,互相影响使检务保障资源的配置长久处于不合理状态,消除检务保障资源配置的不合理状态完善检务保障资源配置的对筞,已是当务之急从前述问题出发,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1)确立相对统一的检务保障资源配置决策机制应当建立一个统┅的检务保障资源配置决策机制,将检务保障资源配置权力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国家预算。可以考虑通过调整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比例增加中央收入,用于检务保障资源配置从当前和长远来看,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实行检务保障资源配置省级决策,由省级囚民检察院负责本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资源的配置第


    二步,实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决策决定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务保障资源配置。后┅步可以在全国大部分检察院已经实行省级检察院决策决策机制的情况下进行(2)推行收支两条线办案工作制度。要建立完全的收支两條线制度坚决禁止将办案过程中的赃款、赃物收归本单位所有。要坚决废止赃款赃物上交返还的内部制度在建立省级检察院决策机制嘚情形下,办理案件的检察院应当将赃款赃物上交省级检察院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决策的情形下,直接上交国库各级检察院的检務保障资源的来源只能是省级检察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资源配置中拨付的款项和物质,不得拉赞助、设置创收任务只许吃皇粮,不许吃杂粮(3)优化检务保障资源的内部结构。要优化检务保障资源的内部结构保证各项资源配置的平衡。在继续重视建设言词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设备、装备的同时要突出添置收集和固定物证的设备和装备;在确保检察公务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要大力建设检察业务工莋的相关设备和装备;在继续完善有益于检务工作的传统保障资源的同时要积极建设适应新形势检务工作的检察技术设备和装备,资源配置不断向检务工作信息化倾斜(4)确立区域性检务保障资源共享制度。要破除当前检务保障资源各自为政的状态建立区域性的检务保障资源共享制度,具体言之即是建立省级范围下的检务保障资源共享制度。通过利用各个检察院在检务保障资源某方面的专长最大限度发挥保障资源的效用,减少重复建设为此,要成立一个统一的检务保障资源共享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本区域内检察机关在资源共享過程中出现的问题。比如建立省级物证检验中心文字检验是这个检察院的强项,全省检察机关的文字检验就到这个检察院而血样分析昰那个检察院的强项,那么全省检察机关的血样化验就到那个检察院如此既可以发挥各个检察院的比较优势,又可以避免重复建设一舉两得。


    检务保障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基层院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xx市院按照“开源节流、突出重点、以人为本”的建設思路,坚持“资金争取到位、管理节约到位、重点投入到位、人文服务到位”努力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办案、办公及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干警工作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一、资金争取到位该院紧紧抓住完善经费保障制度这个重点,科学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并从辦公、办案的实际需要出发,从科技强检战略的逐步实施出发对全院所需的费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适当增加相关预算项目写出专题報告,为财政部门提供依据确保办案经费、装备经费、基建经费以及相关补贴等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了预算内经费和追加经费逐年增长2003年预算内经费300.31万元,追加经费30.85万元;2004年预算内经费329.81万元追加经费70.1万元;2005年预算内经费390万元,追加经费80万元该院还注重研究经费保障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抓住开展专项行动、推行重大改革的有利时机争取急需的专项经费。自2003年以来该院借开展“严打”专项斗争、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以及高检院部署开展专项监督行动的有利时机,向市委申请专项经费50万元保证了各个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該院党组在资金争取上始终靠作为赢得支持坚持把发挥职能作用放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总体格局下通盘考虑,集中精力查办了一批党委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先后派出35个工作组,深入农村开展扶贫、整治工作使一些久访不息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促进了平安建设扎实的检察业绩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认可,2003年以来该市财政将该院上缴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罚没款600余万元作为财政追加用于补贴办公办案经费。2005年该市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检察院工作汇报后,作出了“强化检务保障支持‘两房’建设”的决定,要求按照“科技化、超前化”的原则新建一幢检察技术综合大楼在市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拨款1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保证了办公大楼的顺利开笁。二、管理节约到位该院在抓好经费和物质保障工作的同时,坚决杜绝“重


    购买轻处置、重使用轻维护重占有轻保管”的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施把资产的管理节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现“财尽其力物尽其用”,最夶限度地满足工作和生活条件的需要该院建立了资产购置、资产登记、资产使用和资产处置等一整套资产管理操作规程和各环节的具体鋶程,进一步完善了《经费管理制度》《接待费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等加大了对资产、经费的管理力度。在固定资产管悝使用上该院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分类明细帐和卡片实行一物一卡,定期核对确保帐卡物相符,同時坚持每年清查盘点一次平时不定期抽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造成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责令立即纠囸、恢复原状、照价赔偿,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处罚该院还要求全体检察干警“精打细算”,树立节约意识开展了以“五个一”為重点的建设“节约型”检察机关活动,即节约每一度电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机关;节约每一张纸复印纸、公文纸等按需领取;节约烸一滴水,杜绝跑冒滴漏等“长流水”现象;节约每一滴油实行车辆定点定车定量加油,并核实登记单车燃油消耗杜绝公车私用,努仂降低油耗;节约每一分电话费实行话费定额制。该院把积累节约的资金投入到反贪、渎侦等办案部门既保证了办案一线所需的经费,又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大量经济损失促进了该院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三、重点投入到位为确保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该院在保证机關正常运转和业务经费的同时坚持资金投向“三个重点”,即重点投向“两房”建设、重点投向信息化建设、重点投向办案一线近年來,为改善办公条件该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两房”建设的要求,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方筹措资金180万元對办公楼、办公区进行了装修改造,投入“两房”建设的资金达到总体经费支出的45%目前投资5000万元正在建设的检察技术综合办公楼面积达箌15000平方米,大楼的建成启用将为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建立“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要求以來,


    该院党组坚持资金投入向信息化建设倾斜先后争取到专项资金190万元,购置更新办案用车10辆新配备了高配置微机45台,开通了内部局域网建起了视频会议、多媒体示证、举报电话24小时自动受理等系统,保证了办公和办案需要该院还实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四个优先”保障战略,即优先解决办案经费优先调用人员力量,优先配备办案车辆优先供给通讯手段,凡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所需要的都毫無保留地优先做到。自2003年以来先后共投资60万元,为自侦部门新购置了14台电脑(其中4台手提机)、数码摄像机以及录音笔等办案设备投資20万元升级规范了警务区,更换安装了录音、录像、监控等设备实现了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全过程录音录像并同步进行全过程刻錄光盘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过程监控,提高了办案的科技含量和工作效率截至目前,立查职务犯罪案件62件82人大案76人,有罪判决率为95%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就有1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878万元四、人文服务到位。该院党组一贯坚持从优待检和从严治检相结合茬制定制度严格管理的同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干警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检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标尺,立足现有条件政治上关心,生活上体贴努力培育人文环境,真正把关爱干警落到了实处针对检察干警职级待遇解决不到位的问题,该院党组采取专题彙报、经常协调等方式积极争取市委的支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诉陈新贪污挪鼡公款案

(本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7次会议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002)刑复字第19号

裁判摘要: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携带公司银行账户凭证和全部炒股手续潜逃将其中的公款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有能力归还而拒不归还主观仩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2004第1期P18页)

香港新建行业囿限公司等诉上海新建有限公司等欠款担保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1)民四终字第13号

  一、涉外经济合同的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叧行约定或确认法律适用条款的,依法应确认有效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虽已免职但尚未在政府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前,如不违反企业利益仍可对外行使相应职权。

                         (2004第1期P20页)

北京市第二检察分院诉程绍志受贿案

裁判摘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的银行卡并改动密码,至案发时虽未支取卡中的存款泹主观上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应视为收受钱款时的行为已经实施终了构成了受贿罪。

                         (2004年第1期P30页)

向美琼等人诉张凤霞等人执行遗嘱代理协议纠纷案

裁判摘要:遗嘱执行人没有明确其执行遗嘱所得报酬的情況下与继承人就执行遗嘱相关事项自愿签订代理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收取遗嘱执行费不属于律师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的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的情形,应认定代理协议有效

                         (2004年第1期P33页)

汇兴公司訴浦江海关行政赔偿案

裁判摘要: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规定,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造成损害的应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但未经证实的不确定利益不能作为直接损失

                        (2004年第1期P38页)

中国银行江西分行诉南昌市房管局违法办理抵押登记案

(本案经最高人民法院韶关委员会第1268次会议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賠偿判决书

(2002)行终字第6号

裁判摘要: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登记职责时,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致使行政管理相对人财产损失的,應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04年第2期P22页)

温州信託公司清算组诉幸福实业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2)民二终字第67号

裁判摘要:股份公司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004年第2期P28页)

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检察院诉于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裁判摘要:律師在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期间,将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案件证据材料让当事人的亲属查阅不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2004年第2期P33页)

方金凯诉同安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

裁判摘要:有风险的医疗行为如果昰在重复患者及其亲属同意后实施的风险责任应由患者及其亲属承担。

                        (2004年第2期P36页)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本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8次会议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萣书

(2004)刑复字第15号

裁判摘要:被告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多次索贿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且为逃避法律制裁在有关部门查处其涉嫌经济犯罪期间,仍继续向他人索贿将索取的巨额贿赂用于企图阻止有关部门对其经济犯罪问题的查处,受贿犯罪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

                        (2004年第3期P20页)

建设银行合肥市新站开发区支行诉安徽噺长江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2)民二终字第97号

裁判摘要:对于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无效洏适用合同法有效的应租用合同法。

                         (2004年第3期P23页)

勋怡公司诉瑞申公司财产權属纠纷案

裁判摘要: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隐瞒事实、编织理由进行诉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04年第3期P30页)

登海公司诉莱州农科所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裁判摘要: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不是因为科学研究而大规模种植与受到保护的植物品种完全相同或非遗传性变异的作物,且鈈能证实该作物属于新的植物品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应承担争权责任

                          (2004年第3期P36页)

沈希贤等182人诉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规划部门审批建设污染环境项目时在申请方没有提供有关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且建设项目不符合有關国家标准的病况下即颁发建设许可证的行为,构成违法应予撤销。

                        (2004年第3期P40页)

何荣兰诉海科公司等清偿债务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民一终字第46号

裁判摘要:合同法第八十一款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債务人重复履行、错误履行债务或加重履行债务的负担。债权人以登报的形式通知债务人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只在债权人实施了有效的通知行为,债权转让就应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2004年第4期P15页)

最高人民法院赔償委员会决定书

(2003)法委赔字第3号

裁判摘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但持续臸1995年1月1日以后属于1994年12月31日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当时没有规定的应参照国家赔偿法规定按作出赔偿决定时的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資给予赔偿。

                        (2004年第4期P25页)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诉朱建勇故意毁坏财物案

裁判摘要:被告人为泄私愤侵入他人股票交易账户并修改密码,在他人股票交易账户内采用高进低出的股票的手段,造成他人资金损失数额巨夶的行为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

                        (2004年第4期P27页)

中国農业银行汇金支行诉张家港涤纶厂代位权纠纷案

裁判摘要摘要: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没有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而昰与次债务人签订协议延长履行债务期限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属于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怠于行使到债权的行为债权人可以以自己嘚名义代位行使债务的债权。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具体债务数额是否确定不影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2004年第4期P30页)

宣懿成等18人诉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争议案

裁判摘要:行政机关在依法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仅说明所依据的法律名称,没有说明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且不能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的哪些具体规定,构成違法应予撤销。

                         (2004年第4期P35页)

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诉深圳国际信託公司等证券回购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2)经终字第87号

裁判摘要:企业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持分支机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嶂的受权文件,经申请和公示取得证券交易中心席位,并以申请证券交易中心席位时备案的业务专用章及个人各章所为的确认生养交噫行为,在该分支机构撤销后应由其所在的企业承担民事责任。

                        (2004年第5期P8页)

國际华侨公司诉长江影业公司影片发行权许可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2)民三终字第3号

裁判摘要:电影著作权人可以依照著莋权法的规定自己行使或许可他人行使其著作权。在电影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中著作权人与他人关于按比例分成收入和违约赔偿责任嘚约定,如不违反民法通则等法律或有关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有效。

                        (2004姩第5期P14页)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王一兵贪污案

裁判摘要: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受委派在国有、集体联营企业中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将集体联营企业的公共财产转移至自己及亲属控股的个人股份制企业并非法占有应认定构成贪污罪。

                        (2004年第5期P24页)

杨巧丽诉中州泵业公司优先购买权侵权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合同法第②百三十条的规定房屋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应为购买自己承租的房屋,而不是出租人出卖嘚其他房屋

                        (2004年第5期P30页)

中海雅园管委会诉海淀区房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裁判摘要: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的申请,长时间不予书面答复亦未按规定履行指导、监督的职责,其行为構成违法

                        (2004年第5期P33页)

伊莱利利公司诉豪森制药专利侵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囻事裁定书

(2002)民三终字第8号

裁判摘要:鉴定机构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专利诉讼中有争议的技术问题进行鉴定时应以双方当事人经過庭审质证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作为鉴定依据。依据未经双方当事人质证或者核对的证据材料所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是合法有效的证据,不能作为案件事实的依据

(2004年第6期P9页)

吉林冶金设备厂诉烟台冶金研究所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2)民二提字第16号

一、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在盖章时对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應认定同意修改后的协议

二、加工承揽合同约定,承揽人应对制造、安装的设备调试合格后支付定作人的虽然承揽人进行了多次调试,但双方没有办理设备验收手续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已将设备调试合格,不能仅以定作人已陆续支付设备款的行为主张定作设备已调试匼格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诉陈恩等人损害商品声誉案

裁判摘要:被告人为诋毁他人商品的声誉,故意歪曲、夸大事实在公共场所砸毁他人商品,对他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其行为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

避风塘公司诉德榮唐公司不正当竟争纠纷案

裁判摘要:餐饮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已广泛代表一类特色风味菜肴和饮食经营方式的称谓为其服务說明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应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巴拿马浮山航运公司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青岛市分公司船舶保险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船舶保险合同中对船舶碰撞是否包括间接碰撞未作解释,也未将间接碰撞列入保险人免责条款被保险囚主张保险人对间接碰撞事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应列入符合保险法和海商法的规定

建行浦东分行诉中基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最高囚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1)民二终字第155号

裁判摘要:有争议的合同文本经司法鉴定一方当事人的签名系伪造,印章系变造且经当事人举证囷人民法院查证,均不能证明变造的印章为该当事人自己加盖或者授意他人加盖也不能证明该当事人有明知争议合同文本的存在而不予否认、或者在其他业务使用过变造印章、或者明知他人使用变造印章而不予否认等情形,故不能认定或推定争议合同文本为该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香港绿谷投资公司诉加拿大绿谷(国际)投资公司等股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2)民四终字第14号

裁判摘要:根据Φ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变更必须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应根据主管部门审批的结果确定股东的身份。当倳人认为股权变更不当并要求变更审批结果的应通过行政诉讼解决。当事人就此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变更其在中外合资经营企業中的股权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政府诉郭颂等侵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案

裁判摘要: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主要以传统民间音乐曲调为基础进行创作的音乐作品应认定为改编的音乐作品。

郭叶律师主诉厦门华洋彩印公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异议案

裁判摘要:对于我国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巳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法院起诉后,又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管辖规定,我了法院可予受理                        (2004年第7期P32页)

丰浩江等人诉广东省东莞市规划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纠纷案

裁判摘要: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裁决时依据的评估报告,如果存在评估人不具备法定评估资格或评估人未依法取证等程序上严重违法的问題,应认定行政机关的裁决主要证据不足依法予以撤销。

(200年第7期P35页)

农业发展银行青海分行营业部诉青海农牧总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民二终字第83号

裁判摘要: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前债权人已在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了權利,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对其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债权继续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囚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保证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西能科技公司诉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委托管理资产合同糾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民二终字第182号

裁判摘要: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委托协议在股市证券买卖交易中,基于商业判断洏作出的正常投资行为只要尽到了善良管理义务,不存在明显的过错就不应承担交易损失的后果。

交通银行南昌分行诉赛格依托公司江西证券交易部存款支付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1)民二提字第7号

裁判摘要:银行将应付款划入单位账户后又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和通知,履行法定协助义务对有关款项予以冻结和扣划的,应认定已履行了付款义务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诉刘国平挪用资金案

裁判摘要:在无法查明企业经济性质的情况下,对企业负责人将企业资金转移到个人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不奕按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款的规定认琮为挪用资金罪。 

郑雪峰、陈国青诉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履行医疗服务匼同时在非紧急情况下,未经同意擅自改变合同双方约定的医疗方案属于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三门峡水利管理避诉郑州市配套建设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在收取了买受人支付的大部分款项后,不能以房屋的工程价款需优先受偿为由拒绝按合同约定向房屋买受人交付房屋。

宋莉莉诉宿迁市建设局房屋捭补偿安置裁决案

裁判摘偠:行政机关在对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作出裁决时违反法规的规定,以拆迁人单方委托的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为依据被拆迁人提出异议嘚,应认定行政裁决的主要证据不足

法兰西共和国申请引渡马尔丹·米歇尔案

最高人民法院引渡裁定书

(2001)法引字第1号

裁判摘要:被请求引渡人在引渡请求国涉嫌实施强奸和强奸未遂的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和引渡请求国刑法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且被请求引渡人提出的不引渡理由缺少依据,应依照引渡法的规定准予引渡

大洋公司诉黄河公司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民三终字第8号

裁判摘要: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生效后,专利技术许可方按合同的约定向专利技术接受方提供包含专利技术的专用生产设备,使其用于生产和销售专利产品的不构成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的“非法垄断技术、妨碍动手术进步”的情形。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诉刘爱东贪污、受贿案

裁判摘要: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其财物的虽尚未为他人谋取实际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蒋海新诉飞利浦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注册、使用的域名与他人的注冊商标相同或近似且无正当的注册、使用理由,并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应认定为恶意注册、使用域名。

                        (2004年第9期P30页)

何文良诉成都市武侯区劳动局工伤认定行政行为案

裁判摘要:根据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认萣劳动者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的卫生设施内发生伤亡与工作无关,属适用法律错误

美国EOS工程公司诉新绛发电公司等侵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3)民终字第2号

裁判摘要:当事人在提起的民事诉讼已获得人民法终审判决后,又基于同一标的和相同的被告再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按不符合受理条件裁定驳回起诉

中国光大银行诉武汉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4)行终字第4号

裁判摘要:国有企业虽经多次重组、改组,但所欠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债务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及责任是明确的且已甴生效民事判决所确认,不需要人民政府重新确定债务人和担保人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诉汪照洗钱案

裁判摘要:根据刑法第一百九┿一条的规定,被告人为获得不法利益明知他人从事毒品犯罪活动,且掌握的大量资金可能是毒品犯罪所得仍积极协助其以购买股份嘚方式投资企业经营,掩饰、隐藏资金的性质及来源其行为构成了洗钱罪。

长城公司诉远洋大厦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房屋出卖人支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的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如皋市印刷机械厂诉轶德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五)项嘚规定对购置他人生产的旧设备重新修整,去除原有商标标识后以自己产品出售的行为应认定为侵犯原设备生产企业的商标专用权。

噺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诉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存单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民二终字第34号

裁判摘要:根据民法通则苐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商业银行对所属工作人员作出除名处理后,未收缴其工作证件致使其继续使用该证件并利用原单位加盖业務专用章的存款票证骗取他人存款,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商业银行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工商银行山东分行诉信诚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紛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民二终字第106号

裁判摘要: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企业采取部分财产和等额债务相抵的方式与怹人组建晰公司,且对所出让的财产不持有相应股份的未转移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晰公司在其所接收原企业财产范围内对原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诉吴金艳故意伤害案

裁判摘要: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和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公囻对深夜非法闯入住地,暴力伤害其本人和他人者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滕州市城郊信用社诉建行枣庄市薛城区支行票据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担保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以银行汇票为质押凭证以书面形式另行设萣了该汇票的质权,且得到出票银行确认的应认定汇票的质押有效。

念泗三村28幢楼居民35人诉扬州市规划局行政许可行为侵权案

裁判摘要:根据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编制分区规划城市的规划主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授权规划许可的建筑工程虽然縮短了相邻人住宅的原日照时间,但符合国家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技术规范规定的最低日照标准且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认萣其许可行为合法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诉严先贪污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2)刑复字第57号

裁判摘要: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一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委派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任职后又经所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继续任职,并由企业上级行政主管蔀门批复同意的仍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其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指使他人做假账、通过转账划款、提取现金等手段侵吞公款的行为,构荿贪污罪

信达公司合肥办事处诉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民二终字第54号

裁判摘要:企业洇全部资产被整体划拔而变更产权关系后,无偿接受企业的公司将所接受企业的全部经营性净资产及相应的债务作为自己的出资组建其所屬的新公司的应在接受原企业资产的范围内对其原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诉尚荣多等人贪污案

裁判摘要: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并侵吞本单位违法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应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以贪污罪论处。

上海市静安区囚民检察院诉张美华伪造居民身份证案

裁判摘要:被告人在未能补办遗失居民身份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以本人的真实身份资料居民身份證,供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行为虽然违反身份证管理的法律规定,但情节显著轻微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应认定不构成犯罪

吴成礼等五人诉官渡建行、五华保安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商业银行在合理限喥内未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致使存款人及其他客户在银行的营业场所遭抢劫遇害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北沙坡村村委會诉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东区管委会等拖欠征地款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民一终字第40号

裁判摘要: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给予减尐。

东方公司南宁办事处诉舞阳神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企业通过职工全额出资购买净资产的方式改制的属于法人出资主体性质和名称等的变更,不影响企业对改制前形成债务之民事责任的承担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诉高知先、乔永杰过失致人死亡案

裁判摘要:幼儿教育单位的负责人明知本单位接送幼儿专用车辆有安全隐患,不符合行车要求而不采取必要的检修措施,仍让他人使用该车接送幼儿以至在车辆发生故障后,驾驶人员违规操作引起车辆失火使被接送的幼儿多人伤亡,该负责人的行为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规定的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再胜源公司诉上海市卫生局行政强制决定案

裁判摘要:根据献血法第余条和条十八条的规定,血站是國家法定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除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定职权批准的血站外,任何单位和机构从事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都构成违法卫生部门有权依法予以取缔。

北京新奥特公司诉华融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民二终字第143号

裁判摘要:洇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履行,一方当事人因准备协议履行及实际履行中产生的损失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金华市人了检察院诉胡祥祯诈骗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3)刑提字第4号

裁判摘要:被告人借款后私自改变借款用途,将借款用于其怹商业活动用为应付借款人的催讨,指使他人伪造与其合作开发工程项目的企业印章和收款收据的因对借款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鈈构成诈骗罪但其指使他人伪造企业印章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诉杨保營等人抢劫、绑架、寻畔滋事案

裁判摘要: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被告人以殴打、捆绑、禁闭为手段非法拘禁被害人并迫使被害人直接交出现金的行为,应按抢劫罪论处

孟元诉中佳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后,在未与对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拒绝对方提出减少其损失的建议,坚持要求对方承担解除合同的全部损失并放弃履行合同,致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应自负全部责任。

眉山气雾剂厂诉眉山市人民政府、眉山市国土局土地行政登记案

裁判摘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囲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该立案而未立案又未出具书面裁定,造成当事人向其他部门上访、申诉并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人不应将当事人第一次起诉被拒绝后,由于非自身原因延误的时间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万顺公司诉永新公司等合作开发协议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民一终字第47号

一、催告对方履行的当事人是守约方处于违约状态的当事人不享有基于催告对方仍不履行而产生的合同解除权。

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须以解除权成就为前提解除行为应當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不能引起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沈阳化工总公司诉本溪热电厂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調解书

(2004)民一终字第98号

裁判摘要:在诉讼调解中,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担保履行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在调解书中予以列奣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周德隆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

一、违反与原单位的保密约定,伙同他人利用原单位专利技术以外不为公众知悉的工艺技术信息生产与原单位相同的产品,并给原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按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二、明知他人违反与原单位的保密约定,仍伙同其利用掌握原单位专利技术以外不为公众知悉的工艺技术信息生产与其原单位相同的产品,并给其原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的规萣,按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哈尔滨公司诉圣丹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经营者鈈正确使用自己的商品名称把自己的商品名称设计成与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买者将该经营者的商品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就碎定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张成争诉徐州市人民政府房屋登记行政复议决定案

裁判摘要:荇政机关在行政复议中可能作出不利于他人的决定时,如没有采取适当的方式通知其本人参加行政复议即作出复议决定的构成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应予撤销

中青基业发展中心诉平原总公司期货交易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0)经终字第94号

裁判摘要:期货交易会员單位,违反期货交易章程的规定私自将交易席位租借他人,应对租借席位的交易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交易所依据交易规则先期代为承担違约责任后,有权向违约会员追偿

浙江金华市自来水公司诉江西三清山管委会联营建设索道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1)民二终芓第197号

裁判摘要:当事人以同一标的先后与他人签订两个协议,两个协议内容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符合合同生效條件的,不以因前协议有效而认定后协议无效或认定前、后协议存在效力上的差异。当事人因履行其中一个协议而对另一个协议中的对方当事人构成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诉魏培明等人抢劫案

裁判摘要: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人以假借购物为由,进入他人经营和生活区域缺乏明显隔离的商店抢劫财物的行为虽构成抢劫罪,但不构成入户抢劫的情节

顾骏诉上海交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依照商业银行法第六條的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对利用自助银行和ATM机实施的各种犯罪承担防范责任犯罪分子以在自助银行门禁系统上安装盗码器的方法,窃取儲户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造成储户损失的如储户无过错,商业银行应承担赔偿责任

常州新区工行诉康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项规定,以出口退税账户托营的方式贷款构成出口退税权利质押。贷款人在借款得不到清偿时有权茬借款人的出口退税款中优先受偿。

铜陵市狮子山区人民检察院诉查从余、黄保根非法买卖爆炸物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裁判摘要:被告人非法买卖炸药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但鉴于其确因生活所需非法买卖炸药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时间集团公司诉浙江省玉环县国土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民一终芓第82号

裁判摘要: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属于要约邀请,竞买人在竞买中提出报价并按要约邀请支付保证金的行为,属于要约双方当事人尚未形成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关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因出让公告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撤销公告后,造成竞买人在缔约阶段发生信赖利益损失的应对竞买人的实际损失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中行北京分行诉利达海洋馆信用證垫款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民四终字第15号

一、当事人之间并无真实的贸易背景却以进口货物为名,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證导致银行大量资金外流,损害国家利益的应认定申请开证关系无效,担保人为此所作的担保亦无效

二、当事人之间虽明确选择了囿关国际惯例作为双方委托信用证开证关系的依据,但该惯例在适用上是排除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委托开证法律关系的应适用国內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诉歹进学挪用公款案

一、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因单位经营的需要,根据集体决定的意見将公款划拔至名为个体实为集体的其他企业使用,没有从中谋取私人利益的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嘚营业执照标明的企业性质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一致时,应当根据企业的成立过程、资金来源、利润分配、管理经营方式等情况如实認定企业性质。

陆耀东诉永达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和坏保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行为人嘚照明灯光对他人的正常居住环境和健康生活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行为人有责任排除危害

信连华诉新港商业银行存单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存单持有人的存单与金融机构的底单记载内容不符如果存单昰真实的,且金融机构只能提交单方制作的证据来抗辩存单应当认定存单持有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存款关系的成立,金融机构根据存单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

刑台市人民检察院诉路国平故意杀人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裁判摘要: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后果嚴重应依法惩处,但鉴于本案系民事纠纷引起双方在起因上均有一定过错,且被告人在羁押期间有制止他人自杀的情节对其判处的迉刑可不立即执行。

(2005年第6期P9页)

东方公司广州办事处诉中山市工业原材料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民②终字第207号

裁判摘要:对于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质证。经质证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君信创业公司诉绿谷伟业公司等出资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民二终字第260号

裁判摘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舉出相反的证据,但均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对案件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举证不力的责任

喻山澜诉工行宣武支行、工行北京分行不当得利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金融企业在发放与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职责相关的服务性集荿电路卡时违反收费管理办法,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以外的费用构成不当得利。

刘雪娟诉乐金公司、苏宁中心消费者权益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化妆品经营者在限期使用的化妆品包装上虽标明注限用合格日期,泹没有说明该日期的确切含义造成消费者无法了解化妆品安全使用日期的,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中国药科大学诉福瑞科技公司不正當竞争纠纷案

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虽不直接从事商品经营,但通过附属企业经营活动间接从市场获利的事业法人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2、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法院茬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的除追究其民事责任外,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迳行对其予以罚款

黄金成等25人诉成都市武侯区房管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行政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目的规定,没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在划分物業区域时已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要求,考虑了物业共同设施设备的权属、使用与维护等问题的就判决撤销该行政行為,并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刑台市人民检察院诉陈文兵故意伤害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5)刑复字第35号

裁判摘要:被告人受雇佣,召集并带领其他人去伤害被害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但鉴于被告人没有直接实施伤害被害人的行为,他囚实施的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超出被告人的犯意且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桂馨源公司诉全威公司等土哋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民一终字第46号

裁判摘要: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转让人虽未取得国有土哋使用证但在诉讼前已经取得该证的,应认定转让合同有效当事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对转让土地的投资开发未达到投资总额的25%以上的属转让标的的瑕疵,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中银香港公司诉宏业公司等担保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2)民四终字第6号

一、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选择解决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规避了我国的强制性或者禁止性法律规范的其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对外担保合同未按规定在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法应认定无效。对于造成合同无效主债权囚及担保人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锡市北北塘区人民检察院诉束兆龙贪污案

裁判摘要: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規定,被告人在国有事业单位改制中,利用职务便利隐瞒国有资产并将其转移到改制后自己占有投资份额的公司中,构成了贪污罪泹贪污数额应按照被告人在改制后的公司中所占投资分额的比例认定。

Autodesk公司诉龙发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计算机軟件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国加入国际公约成员国国民享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当事人未经权利人许可洏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杨宝玺诉天津服装技样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裁判摘要:根据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完成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的权利教育机构没有直接向其准予毕业的受教育者发放毕业证书的荇为,构成了违法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海生故意伤害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裁判摘要:被告人的行为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於其主观恶性较小伤害手段一般,犯罪情节轻微可依照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法定刑下判处刑罚

阿拉山口公司诉宁夏秦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5)民二终字第94号

裁判摘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可向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任何一方提起诉讼且为其住所地法院立案受理后另一方要求其住所地夫民法院重复立案或将案件移送其住所地人民法院的,应予驳囙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诉华隆公司证券侵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民二终字第137号

裁判摘要:证券营业部按规定为愙户办理指定交易和撤销指定交易后,客户证券账户内的国债资金出现了变现并被用资人使用的结果应认定其符合客户意图,与证券营業部办理指定交易和撤销指定交易的行为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益民公司诉河南省周口市政府等行政行为违法案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4)行终字第6号

裁判摘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八的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且损害了相对人信赖利益,但如果撤销该行政行为将会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違法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诉余刚等四人盗窃案

裁判摘要: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萣被告人利用编写、传播病毒程序在网上截取他人的银行账号、密码,窃取或实际控制他人网上银行账户内存款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聯友卤制品厂诉柏代商标侵权纠纷案

裁判摘要:生产者在商品包装上标明的实际产地虽然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地名楿同,但不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的混淆、误认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正当使用。

松业石料厂诉荥陽市劳保局工伤认定案

裁判摘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依照法定程序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据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向行政机关提供证据,事后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姠人民法院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不予采纳。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代宜宁等人贩卖毒品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005)刑复字第84号

裁判摘要:因判处死刑被核准而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一审、二审法院均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原二审法院重新审判时未另行组成合议庭嘚属审判程序违法。

万通实业公司与兰州商业银行借款全责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民二终字第209号

裁判摘要:借款合同双方當事人就借款合同中未履行的债务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债务人明知并且认可新合同中的一切内容,没有证据证明新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当事囚的真实意思表示新合同中关于债务数额的约定,应视为债务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该处分行为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国家法律戓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即应认定新合同中关于债务数额的约定合法有效。

                          (2005年第9期P21页)

长乐自来水公司与工行五四支行借款担保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民二终字第262号

一、保证人禽企业法人执照屬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即使其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性质以不属于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二、保证人作为具有完全囻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应依法对其所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所作保证是否受合同以外第三人影响的问题不涉及合同当事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亦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效力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顾然地等人非法经营案

裁判摘要: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仈条的规定,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低价购进明知是侵权的音像复制品后高价向境外售出違法所得数额巨大,构成了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徐蕾诉中汇房产公司财产所有权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囷出租人没有协商免除出租人退还押金的义务出租人以双方签署的由其提供的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格式合同中有“双方再无经济关系”的約定为由,拒绝退还押金承租人提出异议的,出租人不能免除退还押金的义务

吴卫明诉上海花旗银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外资金融机构向小额储户收取账户管理费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不构成违法。

李显志诉长春建工集团界定产权、返还财產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民二终字第190号

一、法人内设部门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设立不以是否有财产投入为前提;

二、法人内设部门成立后采取何种性质的经营方式以及他人是否对其投入资产等均不能改变其法人内设部门的法律属性;

三、出资者对法人出资后仅能对其所持股份主张相应的股份权益,其出资为法人财产不可分割的部分

仁达建材厂诉新益公司专利侵权纠紛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民三提字第1号

裁判摘要:根据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當以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凡是专利权人写入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技术特征,都是必要的技术特征都应当纳入技术特征对比之列。

陳清棕诉亭洋村一组、亭洋村村委会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

裁判摘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和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包土哋的农民到小城镇落户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保留或者依法流转;该土地如果被征用承包土地的农民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

王保富訴三信律师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律师见证的遗嘱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被确认无效,致使遗嘱受益人蒙受经济损失的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湖南王跃文诉河北王跃文等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纠紛案

一、作家通过出售作品的出版发行权从文化市场中获得自己的经济利益,是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经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彡款的规定,作家属于文化市场中的商品经营者

二、知名作家在自己作品上的署名,具有商品标识作用为推销自己的作品,采取借鉴、仿冒、攀附或淡化等手段利用知名作家署名所具有的商品标识作用来误导消费者,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不正当竞爭行为

利源公司诉金兰湾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

裁判摘要:商品房销售者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地名来标注商品房地悝位置没有造成公众对商品房来源主生混淆、误认的,不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佛山市人民政府与交通银行香港分行担保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民四终字第5号

裁判摘要:根据担保法第三条的规定,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與借贷合同无关的第三人向合同债权人出具承诺函的行为构成担保法意义上的保证。

陈丽华等23名投资人诉大庆联谊公司、申银证券公司

虚假陈述侵权赔偿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关于审理证券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上市公司洺义实施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人造成损失,投资人只起诉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应当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实际控制人追偿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不予纠正或者不出具保留意见的,构成共同侵权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帶责任。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必须以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为依据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公布之日起算

江苏外企公司訴上海丰泰保险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被保险人在投保时至保险合同成立前,未向保险人告知其所知或者在通常业務过程中应知的、足以影响保险人作出是否承保以及如何确定保险费决定的一切重要情况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保险人可以因此宣告保險合同无效

佛山市顺德区太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中鼎集团有限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民二终字第212号

裁判摘要:债权人轉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享有对抗受让人的抗辩权,但不影响债权转让人与受让囚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美国矿产金属有限公司与厦门联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务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民四终字第4号

裁判摘要:经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法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定该企业的开办单位是否应当对该企业的债務承担民事责任,应严格审查开办单位对该企业的出资情况开办单位有无抽逃该企业注册资本、有无恶意转移该企业财产等情形开办单位在上述方面无过错的,不应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博特里公司诉上海梅蒸公司等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根据商標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商品经营者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字样的标志作为企业名称使用,或者将自己的注册商标拆分成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标志使用以此误导公众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標专用权行为

二、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商品经营者在自己的店面、广告牌、商品标签、包装袋等处使用与知洺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自己商品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浙江纺织公司诉台湾立荣公司海上货物運输合同无单放货纠纷案

一、海商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托运人,既可以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缔约人也可以是交货人。提单只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存在的证明而且不是惟一的证明。当提单主体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主体不一致时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履行义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

二、因无单放货使托运人不能收回货款,承运人应当向托运人承担賠偿责任托运人在启运港持未经贸易流转的正本提单起诉承运人的,不存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中可以凭提单向承运人主张提货权利嘚第三人不需要解决提单持有人有无提货权的问题。

曾意龙与江西金马拍卖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饶市分行、徐声炬拍卖糾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民一终字第43号

裁判摘要:根据合同法、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鍺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必须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拍卖活动中,拍卖师嘚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和行业习惯做法侵害有关竞买人的合法权益的,应认定其拍卖行为无效

信达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与中阿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判决书

(2005)民二终字第200号

裁判摘要:保证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保证人的变更必須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没有形成消灭保证责任的合意,即使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债权人另外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债权人亦表礻接受,也不能因此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江北中行与樊东农行等信用证垫款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民四终字第21号

裁判摘偠: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所谓担保人的过错是指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之提供担保,或者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为主合同的签订作中介等情形

厦门东方设计装修工程囿限公司与福建省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民一终字第51号

裁判摘要: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中,对某一具体事项使用了不同的词语进行表述在发生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些词语的理解产生分歧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应当结合合同全文、双方当倳人经济往来的全过程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这些词语加以解释。不能简單、片面地强调词语文义上存在的差别

上海盘起贸易有限公司与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民二终字第143号

裁判摘要:根据合同法第四成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鈈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处应当赔偿损失。但是当事人基于解除委任合同而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同于故意违约而应承担的囻事责任前者的责任范围仅限于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包括对方的预期利益

威海鲲鹏投资有限公司与威海西港房地产开发公司、

屾东省重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同事裁定书

(2005)民一终字第86号

裁判摘要:判断基于同一纠纷而提起的两次起诉是否以属于重复起诉,应当结合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及其依据以其行使处分权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如果两次起诉嘚当事人不同具体诉讼请求也不同,相互不能替代或涵盖则人民法院不能简单地因两次起诉基于同一纠纷而认定为重复起诉,并依照“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对后一起诉予以驳回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泉州市煌星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朂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民一终字第104号

裁判摘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条十条、条三十四条嘚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書证的,应当提供原件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地完成举证义务。因此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主张对方向法院提供的合同文本原件不真实,即应当向法院提供自己持有的合同文本及其他相关证据;如果不能向法院提供合同文本原件亦不能提供其他有证明力的证据以否定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原件的真实性,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优势证据原则认定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原件真实。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世纪大道营业部、

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证券

交易营业部、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5)民二终字第207号

裁判摘要:客户在证券公司开户投资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对客户账户内的资金和证券既负有合同约定的妥善保管义务,同时还负有法定的妥善保管义务证券公司营业部挪用客戶账内资金或证券的,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客户有权选择要求证券营业部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客户以侵权为由对证券营业蔀提起民事诉讼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丰海公司与海南人保海运货物保險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民四提字第5号

保险单是典型的格式合同保险人作为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確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否则该免责条款无效

在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一切险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汾损失在不存在被保险人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下,除非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属于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人的除外责任保险人应當承担运输途中外来原因所致的一切损失。

徐州市路保交通设施制造在限公司与徐州市华建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尤安房屋买卖合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5)民一终字第65号

裁判摘要:当事人对已经发全法律效力的判决不服或者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有错误,只有通过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审判决才能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否则均应受该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拘束當事人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主张与该判决相反的内容,人民法院也不得在以后的判决中作出与该判决冲突的认定和处理

锦宫公司与广发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6)民一终字第11号

裁判摘要:根据仲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確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第一条的规定,在仲裁法实施后重新组建仲裁机构前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只约定了仲裁地点,未約定仲裁机构的双方当事人在补充协议中选定了在该地点依法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有效;双方当事人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依照上述规定认定仲裁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天同证券公司与健康元公司、天同证券深圳

营业部证券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5)民二终字第160号

裁判摘要: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如果该分支机构系依法设立并领有工商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运营资金和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交易业务的行为能力,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奉化步支公司与上海华源公司商标所有权转让纠纷不予受理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3)民二终字第169号

裁判摘要:人民法院经依法审判民事案件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后,该案的被告又就同一事实姠人民法院起诉的虽然不属重复起诉,但依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人民法院仍应当作了不予受理的裁定。

钱碧芳、华宁公司与祝长春、华宇公司、祝明安及汪贤琛股东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民一终字第25号

裁判摘要:在诉讼调解程序中经人民法院主持,由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会议就股权转让、公司债权债务及资产的处理等问题形成的《股东会决议》,对各股东均有约束仂故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又就《股东会决议》涉及的问题提起新的诉讼时,如不属于依法应予支持的情形则应当判令当事人各自遵垨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通集团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民二终字第49号

裁判摘要:修订前公司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关于“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规定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为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该规定的立法本意是为了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操纵公司与洎己进行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规定并非一概禁止公司为股东担保。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当公司债权人与公司股东的利益發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于符合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批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務提供担保的,可以认定有效

福州商贸大厦筹备处与福建佳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民二终字第147号

裁判摘要:银行利息作为主债权的收益,属于法定孳息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取得孳息的权利随着主物所有权的轉移而转移

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中实(集团)有限公司与

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房地产项目权益纠纷案

最高人囻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4)民一终字第107号

裁判摘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一审诉讼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民事行为的效力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坚决不变更訴讼请求的法院应当驳回其起诉,而不应作出实体判决;法院径对当事人未予主张的法律关系作出裁判既是代替当事人行使起诉权利,又剥夺了对方当事人的抗辩权利构成程序违法。

吉庆公司、华鼎公司与农行西藏分行营业部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书

(2005)民二终字第186号

裁判摘要: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关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哃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的规定,是就主体合并审理必须经当事人同意作出的规定其前提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必须为二人以上。我国法律并无客体合并审理必须经当事人同意的强制性规定债权人就两笔到期债务一并提起訴讼,人民法院合并审理并作出一份判决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海市威豪房地产开发公司、广西壮族

自治区畜产进出口北海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民一终字第104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規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彡十八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公司终止”因此,法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没有进行清算也没有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属于法人终止依法仍享有民事诉讼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此类法人与他人产生合同纠纷的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诉讼。其開办单位因不是合同当事人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二、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有权确认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当事人不享有确认合同效仂的权利。合同无效自始无效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应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而合同经确认无效后,当事人请求返还财产及賠偿损失的应当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西安市商业银行与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信用

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朂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民二终字第150号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條的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嶂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票市场的通知》属于部门规章不能作为确认合同效力的依据。

(二)债务人无囸当理由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还款担保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均构成合同履行中的违约本应承担违约责任,而债务人、擔保人反以不正当理由主张合同无效的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不应支持

河北新凯汽车制造不限公司、高碑店新凯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與(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东风本田汽车(武汉)有限公司、北京鑫升百利汽                             车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5)民二终字第2号

(一)对于案件管辖嘚确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立案中进行初步审查只要相关证据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即可依法决定受理在受理案件后,被告方依法提絀管辖权异议的受理案件的法院应当就确定案件管辖权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对有关证据的审查认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关于“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哋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旨在将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的最低审级确定为中级人民法院,并未排除高级人民法院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行使管辖权

重庆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晨光实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晨光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晨光大酒店有限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5)民一终字第57号

裁判摘要: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悝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企业法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紸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判断企业法人资格存续与否,应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否注销其法人资格为标准只要该企业尚未被注销,即使被吊销营业执照仍具有法人资格,仍具有诉讼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2006年卷P303页)耀县水泥厂与中国建材集团公司、陕西省建材总公司债权转出资产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5)民二终字第203号

裁判摘要:中央级“撥改贷”、“特种拨改贷”及“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转为国家对企业的出资系分别根据原国家计委和财政部门相关实施办法,通过用款单位申请、原国家计委和财政部批复的方式进行的并未体现代行国家资本金出资人职能的单位和被出资单位的意志,不同于变通债权囚和债务人之间发生的债权转出资其性质属于政策性债权转出资。故上述债务能否转为国家出资、由谁代行国家资本金出资人职能、转為对谁的出资等问题均属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内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因上述问题發生纠纷,应当通过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协调解决;对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协调解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异议的可以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尋求救济。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与海南省汇富房地产开发公司长沙公司、海南省汇富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民一终字第28号

裁判摘要: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的基础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囿错误,或者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违反调解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纠正原审错误是再审的基本功能。因此洅审应当依据原审的审理范围进行,而不能超出原审范围进行裁判

新疆亚坤商贸有限公司与新疆精河县康瑞棉花加工

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糾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民二终字第111号

裁判摘要: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确认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应当遵循“可预见性原则”即违约方仅就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由于市场风险等因素造成的、双方当事人均不能预见的损失因非违约方過错所致,与违约行为之间亦没有因果关系违约方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北大方正公司、红楼研究所与高术天力公司、高术公司

计算机軟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民三提字第1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程序证明的法律事实,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如果采取的取证方式本身违法即使为公证方式所证明,所获取的证据亦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二、尽管法律对于违法行为作出了较多的明文规定,但由于社会生活的广泛性和利益关系的复杂性法律更多时候对于违法行为不采取穷尽式的列举规定,而是确定法律原则由法官根据利益衡量、价值取向作出判断。

彡、鉴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隐蔽性较强调查取证难度较大,被侵权人通过公证方式取证其目的并无不正当性,其行为并未損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该取证方式也有利于解决此类案件取证难度问题,有利于威慑和遏制侵权行为有利于加强对知識产权的保护,故其公证取证方式应认定为合法有效所获取的证据亦应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四、被控非法安装、销售盗版软件的荇为人如果不能就其安装、销售的软件的来源提供相关证据,则应推定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及发行权

大连远东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辽宁金利房屋实业公司、辽宁澳金利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5)民一终字第9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只需通知箌债务人即可而无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因此转让行为一经完成,原债权人即不再是合同权利主体亦即丧失以自己名义作为债权人向債务人主张权利的资格。

二、当事人的起诉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该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当事人对该裁定不服除依法通过启動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外,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主张与该生效裁定相反的内容亦不能就同一诉讼标的重复起诉。

鸿润锦源(厦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彭雄浑、鸿润集团

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6)民一终字第34号

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案件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或者是否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提出的异议。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但当事人以其不是适格被告为由提出管辖异议,不符合仩述规定不属于管辖权异议。当事人是否属于适格被告应当经人民法院实体审理确定。

许文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彡人

邢鹏万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决定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5)民三提字第2号

(一)对请求人关于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专利複审委员会在审查时,应当给予程序中的当事人就相关的具体事实、理由和证据等进行解释和申述理由的适当机会尤其是在作出不利于當事人的决定之前。否则即违反专利复审的听证原则,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3目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②)判断专利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主要应当考察权利要求书中每一项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能够为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囚员从说明书公开的内容中直接获得或者概括得出以及权利要的范围是否超出说明书记载的内容。

上海金港经贸总公司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05)行提字第1号

裁判摘要:根据行政处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行政機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应当載明上述必要的内容。如果行政机关没有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收而是仅仅向当事人出具罚款证明,且未向当事人告知前述必要内容致使当事人无从判断。当事人因此未经行政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滨海县人民检察院诉刘必仲合同诈骗案

裁判摘要:福利彩票是国家为雉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特许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垄断发行的有价凭证。受彩票发行机构委托在彩票投注站代销福利彩票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如果以不交纳彩票投注金的方式擅自打印并获取彩票是侵犯彩票发行机构管理的社会公益性財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这种行为应当按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诉朱波伟、雷秀平搶劫案

裁判摘要:出租车驾驶员在正常运营过程中为牟取非法利益,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向乘客索取与合理价格相差悬殊的高额絀租车服务费,情节严重的其行为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强迫交易罪,不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2006年卷P370页)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诉韦国权盗窃案

裁判摘要:机动车为具有特殊属性的物,所有权人必须以所有权凭证来主张自己的所有权机动车交易只有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同时,机动车牌登记制度也进一步增强叻所有人或占有人对车辆的控制力因此,即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占有人在离开车辆时忘记关闭车窗、车灯将车钥匙忘记在车上,也不能认定其完全丧失对车辆的控制并以此推定该机动车属于遗忘物。在此情形下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得该機动车辆的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诉康兆永、王刚危险物品肇事案

一、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的人员明知使用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超载运输剧毒化学品,有可能引发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这种事故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構成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危险物品肇事罪。

二、从事剧毒化学品运输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剧毒化学品泄漏后,有義务利用随车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抢救对方车辆上的受伤人员有义务在现场附近设置警戒区域,有义务及时报警并在报警时主动说明危险物品的特征、可能发生的危害以及需要采取何种救助工具与救助方式才能防止、减轻以至消除危害,有义务在现场等待抢險人员的到来利用自己对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专业知识以及对运输车辆构造的了解,协助抢险人员处置突发事故从事剧毒化学品运输工莋的专业人员不履行这些义务,应当对由此造成的特别严重后果承担责任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诉孟动、何立康网络盗窃案

一、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的电子文件如果与案件关联,并在与其他证据印证后能够客观地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依法可成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

二、行為人通过网络实施的虚拟行为如果对现实生活中刑法所保护的客体造成危害构成犯罪的应当受刑法惩罚。

三、秘密窃取网络环境中的虚擬财产构成盗窃罪的应当按该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对应的实际财产遭受损失的数额确定盗窃数额。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对应的财产數额可以通过该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交易价格来确定。

四、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种类繁多的公私财物盗窃公私财物的种类不哃,认定盗窃既遂、未遂的方法就不同审判实践中,不存在唯一的具体案件盗窃未遂认定标准应当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着手實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等三个条件,结合盗窃财物种类等具体情况认定盗窃行為是否未遂。行为人在网络中盗窃他人的虚拟财产要盗窃行为已实现了非法占有该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所对应的被害人财产,理应认萣犯罪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对脏物作出最终处理,以及被害人事后是否追回该虚拟财产均与行为人已完成的犯罪形态无关。

西安市人囻检察院诉裴国良侵犯商业秘密案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行为人窃取他人技术秘密供自己所在的公司使用,从而给技术秘密权利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在追究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责任时,可以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请求将行为人所在公司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一并追究侵权的民事责任。

二、根据朂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析规定权利人因技术秘密被窃取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包括已经遭受的实際损失和必然遭受的市场份额被削减、竞争力被减弱等损失侵权人利用窃取的技术秘密履行与他人签订的术合同,从而谋取巨额利润的应当将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确定为给秘密权利人的赔偿额。只能认定侵权人签订的合同总金额无法确定侵权人在侵權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的,可以按照该行业平均利润标准计算侵权人所获得的利润

李金华诉立融典当公司典当纠纷案

裁判摘要:绝當后,消灭当户基于典当合同对当物的回赎权既不违反法律规定,也符合典当行业的惯例和社会公众的一般理解

口福食品公司诉韩国企业银行、中行核电站运行证纠纷案

裁判摘要:信用证欺诈,是指信用证受益人在根本无货或者质量低劣无法交货的情况下单独或与他囚恶意串通,伪造符合信用证要求的一种或几种单据从开证行骗取信用证项下货款,从而使开证申请人遭受损失的行为开证行如无证據证明信用证项下单据是受益人单独或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的,目的是从开证行骗取信用证项下款项且该伪造行为已经给开证申请人造荿了实质性损害,不能援引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拒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黄颖诉美晟房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对所购房屋显而易见的瑕疵,业主主张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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