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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线、电磁线、电力绝缘电缆、电机电器电线、网线不含光纤。电缆从材质上讲又分为很多种,这里咱们例举几种最常见的材质电缆。

一、铜芯电缆绝缘,铜芯电缆使用广泛,通电效率高达80%以上,是一种安全的电力线缆材质。

二、铝芯电缆绝缘,铝芯电缆同样继承了铜芯电缆的优点、价格低廉,唯一的缺点是使用寿命短,经常使用,超过4000小时的额定带电、额定电压使用情况下,易出现熔毁现象,导致电缆鼓包,断流,致使用电瘫痪。当然从资金成本角度出发,铝芯电缆确实很受欢迎,当强调质量与安全的时候,我们就会舍弃这种廉价材质的电缆了。

三、钢线裸线,这种电缆极为常见,能按照不同的规格来进行设计,可经受超强高压,最大高压可达几千万伏。是电力输送的首选产品,当然裸线是安全系数较低的一种,须远离地面,做好绝缘工作。

电缆的回收是指针对上述三种电缆的综合估价回收. 上门回收 敬请客户当面验钞; 本店谢绝造假商贩; 现场公平、自愿交易,交易后双方均无权以任何理由干涉对方!

作为新型的节能材料,铝合金电缆符合低碳环保的新思路,所以可想而知,在未来的发展中必将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从政府层面来讲,也非常欢迎这种应用,国家住房和建设部、国家电网、国家消防总局等部门对该项新技术在我国的使用广泛认同,铝合金电力电缆的安全性能、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经过有关部门的检测,均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现我国电力工程中正逐步推广使用。国内电线电缆工业的用铝量由2000年的约60万吨发展至2012年的约230万吨,平均每年约增长23.6%,远超过GDP的增长。2012年架空线用铝量约为180万吨,占国内电缆工业总用铝量的比例为78.2%。

我公司专业回收电线、二手电缆回收、电缆线回收、废电线、废电缆线、电源线、网络线、宽带线、通信电缆线、地下电缆线、电缆头、电缆铜、厂线回收、电脑线回收、高压电缆线回收、变压器电缆线、报废电缆线、工地电缆线、太阳牌平电线、杂线、废线、电话线、、电器废线、机台电线、环保电机线、工厂电线头尾、叉车电源线、电子厂电线头、网线等电线电缆主要包括裸线、电磁线及电机电器用绝缘电线、电力电缆、通信电缆与光缆。

本市及周边地区免费上门服务和估价,不论你是个人还是单位,不论你在什么地方,你只要拨打本公司电话,本店专车当天上门服务,现金交易,银行汇款,信守承诺为客户保密,价格合理!回收电话:杨厂长微信:

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具体行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要求,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情况,省政府对权责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安徽省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8年本)》予以公布。

钨铜管生产仅供工艺中有很多非常重要的流程,不仅关乎到钨铜管的产品质量,还涉及到外观的展示,下面洛阳通方为大家介绍钨铜管的车床加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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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省重点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节约能源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全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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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园区)认定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

省交通建设年度计划下达

上报省政府的省级(含筹建)开发园区设立、扩区、更名及变更选址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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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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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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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性宗教团体擅自组织信教公民到国外朝觐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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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中小学设立、变更、终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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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轮式自行机械、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

高速公路中断交通施工作业审核

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条件下对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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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核准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

对隶属于省级的备案单位跨市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

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临时活动备案

境外非政府组织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印章式样以及银行账户备案

境外非政府组织下一年度活动计划备案

境外非政府组织聘用工作人员信息备案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未经国家安全机关审查批准,擅自建设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的处罚

损毁、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国家安全防范设施的处罚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全省性、跨市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全省性、跨市行政区域社会团体不按规定使用法人登记证书、印章,不按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等违反登记管理条例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全省性、跨市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未经登记以及被撤销登记的全省性或跨市行政区域社会团体,擅自以及继续以全省性或跨市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处罚

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不按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等违反登记管理条例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处罚

未经登记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擅自以及继续以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未经登记或者被撤销登记后以省属基金会及其相关机构名义从事活动的处罚

省属基金会及其相关机构申请登记时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或者符合注销条件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仍继续开展活动的处罚

对省属基金会及其相关机构不按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年检、未按规定完成公益事业支出额度,弄虚作假的处罚

违反规定,擅自编制省内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的处罚

对养老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设立许可,以及依法可以取消许可其他情形的处罚

慈善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为退出现役残疾军人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给付

收缴和封存全省性、跨市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和印章,封存全省性、跨市行政区域社会团体财务凭证

收缴和封存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凭证

封存省属基金会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由民政部门负责的伤残抚恤人员残疾等级评定和调整,补换伤残证件

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集中供养的认定

设区的市及直管县之间因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而引发的争议处理裁决

确定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并报省政府批准

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乡镇行政区划地名调整及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审查并报省政府批准

全省性、跨市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使用的监督检查

省属基金会及代表机构的年度检查

对基金会信息公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纠正已登记的不适宜的省属基金会名称

将省属基金会注销后无法处理的剩余财产组织捐赠给社会公益组织

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

作复员和转业安置的士官退出现役后因特殊情况易地安置的确定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

慈善组织异地公开募捐备案

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审核

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审批以及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

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设立许可

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许可

律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需要给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行为的处罚

律师事务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需要给予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行为的处罚

公证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二条所列行为需要给予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处罚

公证机构有《安徽省公证条例》第四十九条所列行为需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的处罚

公证员有《安徽省公证条例》第五十条所列行为需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或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处罚

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处罚

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拒绝出庭作证的处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处罚

鉴定人或鉴定机构有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处罚

对司法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

公证机构设立、变更登记核准

违反会计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违反注册会计师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违反政府采购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违反资产评估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

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备案

十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给付

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初审

全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

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评审

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认定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及其工作成果评鉴

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

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认定

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认定

原行业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督考)人员资格认证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省属单位特殊情况招工核准

原行业统筹企业职工退休核准

原行业统筹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核定

省直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及费用的核定

编制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办学水平评估

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省级继续教育高研班审核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选拔评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评审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设站申报及博士后人员进出站审核

战略性新兴产业“111”人才集聚工程组织实施

省级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会同省财政厅实施)

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调整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稽核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审核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土地开垦区内一次性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坡、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罚

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涉及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涉及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不按期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逾期仍不缴纳涉及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仍不改正涉及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不按规定报销矿产资源储量或违法闭坑、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或者地质灾害的涉及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领取勘查许可证满6个月不开始施工或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不按规定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涉及吊销勘查许可证的处罚

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涉及吊销勘查许可证的处罚

不按期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处罚

非法转让探矿权或采矿权涉及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降低工程质量等涉及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

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涉及收缴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的处罚

未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涉及撤销批准发掘决定的处罚

古生物化石发掘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发掘的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涉及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处罚

未在地图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或者未按照有关规定送交样本涉及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处罚

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涉及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处罚

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活动涉及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处罚

中标的测绘单位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涉及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处罚

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逾期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涉及暂扣、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处罚

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泄露国家秘密涉及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处罚

经审核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地图未按照审核要求修改即向社会公开涉及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处罚

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涉及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处罚

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使用未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提供服务,或者未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进行核查校对涉及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处罚

收取未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滞纳金

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达不到标准的组织重新治理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因勘查作业区范围或矿区范围争议裁决

采取授权经营或国家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备案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

跨设区的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及资质备案

跨市建设项目及线状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登记

国家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和地质公园初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的处罚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以及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处罚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对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处罚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处罚

拒绝现场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期限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生产或者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以及超出使用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用途、期限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处罚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向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销售或者购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处罚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的处罚

违反规定,个人或者单位从事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活动的处罚

未取得登记证或者不按照登记证的规定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的;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的;未按登记证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以及将登记新化学物质转让给没有能力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加工使用者的处罚

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处罚

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核设施营运单位或核技术利用单位),未将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的处罚

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核设施营运单位或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处置的处罚

未经许可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种类、范围、规模、期限,擅自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不按照许可的有关规定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处罚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情况记录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如实记录的处罚

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处罚

未按照规定对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场所和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处罚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未进行核实与调查,并未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的处罚

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或放射性物品运输条例的规定,造成辐射事故的处罚

未按照规定对托运的放射性物品进行监测的处罚

托运人未按照规定将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辐射监测报告备案的处罚

未如实报告放射性废物产生、排放、处理、贮存、清洁解控和送交处置情况的处罚

未按规定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或者个人剂量监测的处罚

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废旧放射源收贮台账和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未按规定对已收贮的废旧放射源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上报的处罚

不按照规定报告(包括缓报、瞒报、谎报、漏报)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处罚

下级应处罚而不处罚的省级可以直接处罚

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处罚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罚

环评机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或者环评机构涂改、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评价范围接受委托和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处罚

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或者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对发动机、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处罚

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或者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的处罚

核设施营运单位未对核设施周围环境中所含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浓度或者核设施流出物中的放射性核素总量实施监测,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监测结果的处罚

发生辐射事故或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能发生时采取的临时控制

放射性污染和废物代处理或者代退役

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事业单位未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豁免的确认

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管理豁免的确认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初审

淮河、巢湖流域重污染行业建设项目预审

从事初级辐射安全培训的单位评估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审查

国内转移放射性同位素备案

十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乙级(暂定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

黄山、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内(含寺庙)建设工程审批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核准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且情节严重的处罚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的处罚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处罚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节严重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罚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承包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行为的处罚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行为的处罚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注册建筑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有关行为的处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的处罚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处罚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和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处罚

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施工图审查机构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处罚

检测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处罚

企业违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行为的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处罚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评选表彰

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专家库成员确定、公布

安徽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确定

安徽省建设领域新技术和新产品确定及推广应用目录编制公布

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申报初审和考核评定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

城市、省直管县城建行业(供水、排水、燃气、市政、园林、环卫、绿道等)专业规划审查论证

中国及安徽省传统村落目录申报认定及编制省保护规划

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

国家康居工程、住宅全装修等示范项目和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初审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初审和审查

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

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初审和转报

住房城乡建设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注册核准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公路、水运(含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

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或者应当终止收费而不终止的处罚

收费站的设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擅自变更收费站位置;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收费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的;道口设置不符合车辆行驶安全要求或者道口设置不符合车辆快速通过需要;遇有公路损坏、施工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等影响车辆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形,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者未进行提示、公告,或者遇有交通堵塞不及时疏导交通;应当公布有关限速通行或者关闭收费公路的信息而未及时公布的处罚

伪造、假冒使用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标志、示警灯和《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示警灯使用证》行为的处罚

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收费公路养护的处罚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未履行公路绿化和水土保持义务的处罚

港口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未经批准,建设单位开工建设,或项目法人应当办理设计审批施工备案手续而未办理的处罚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输,擅自从事中国境内道路运输或者未标明国籍识别标志的处罚

外国道路运输经营者未经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常驻代表机构的处罚

车辆擅自在高速公路上超限行驶和超限使用汽车渡船的处罚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承运人涂改、伪造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使用伪造、变造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以及超限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运载的物品与签发的《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不一致的处罚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道)、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道)、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违法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设施,以及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道)、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擅自占用、挖掘高速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高速公路改线的处罚

擅自利用跨越高速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或者擅自利用高速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擅自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处罚

擅自在高速公路周围特定范围内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处罚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处罚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利用高速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或者损坏、擅自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以及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处罚

造成高速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影响公路畅通的处罚

将高速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试车场地的处罚

造成高速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

擅自在高速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

违反规定造成高速公路及其设施损毁情节严重的处罚

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高速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处罚

违法利用高速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高速公路桥梁安全施工作业和违法利用高速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管道的处罚

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以及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处罚

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高速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违反规定逃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处罚

擅自更新砍伐高速公路护路林的处罚

船舶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或者浮动设施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擅自航行的处罚

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的保险文书或者财务保证书的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处罚

拒绝或者阻挠检查人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的,或弄虚作假欺骗检查人员的,或未按照《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或者《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罚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的,或船舶在纠正按照规定应当申请复查的缺陷后未申请复查的,或未按照规定将船舶在境外接受检查和处罚的情况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或涂改、故意损毁、伪造、变造《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或者《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或以租借、骗取等手段冒用《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或者《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罚

中国籍船舶未按照规定携带《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的处罚

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处罚

伪造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的处罚

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

未按规定取得船舶识别号或者未将船舶识别号在船体上永久标记或者粘贴的处罚

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处罚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处罚

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船员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