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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雅是一名情妇,可是她还是要小心翼翼的活着。在事情上,她不仅要伺候齐远阳,还有齐顾。她最后的命运会如何?《上位游戏》

前段时间,我姐妹跳楼前,把一笔遗产留给了我,一套价值几百万的小别墅,外加911拉风小跑。

她是一名情/妇,心野了,想要逼走原配上位,火候没拿捏好,被原配当街捉到。

姐妹叫林如宝,圈内的姐妹叫她宝宝,被原配当街暴打,剥光了衣服羞辱。那原配是黄脸老太婆,揪着林如宝的头发骂骚蹄子,扯着吓死人的嗓子眼,半条街都出来围观。

不堪侮辱的林如宝坐在酒店楼顶,对着我说安雅我上新闻没脸见父母了,然后纵身跳了下去。

林如宝死后,她的金主转眼又换了个三线小嫩/模,夜夜笙歌。

情/妇这一行,玩的是腕儿,要想男人非你不可,得先练就一身勾人的本领。特别那些达官显贵,见过的女人比吃过的米粒还多,可不是卖弄风/骚,套几双丝/袜就能拿下的。

行内有些老前辈,十五六岁出道,从最初的野趴混到情/妇圈,可谓长短粗细,年老少幼都尝了个遍,那勾人的本领,叫一个绝。

姐妹们取悦男人的手段不一样,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有各的能耐。

比如红极粤圈的螺旋舌祝雯,上层达贵谁不晓得祝雯今天的地位,是靠一条舌头卷出来的?

还有京圈的双双,情/妇圈鼎鼎大名,就她能说会道,小嘴像是抹了蜜,每次说话都能甜到那些爷的心坎。我们靠金主吃饭,哄开心了,橱柜里面名表名包,哪怕是高档豪车也不过是囊中之物。

当然人前风光,那也是靠血泪幸酸堆出来的,有些金主小气,恨不得吃干抹净不给钱。这倒还好,碰见小气的爷,那就当结个缘,日后多条生路。

就怕碰到那些变/态,人前仪表堂堂,人后扯了裤子,叫一禽/兽,各种虐人的手段,叫人眼花缭乱。我有个姐妹叫花花,都说天生蜜/桃臀,迷倒了多少男人汉。

玩这行,讲究运气,她运气不好,碰到一个七老八十的爷。花花活着的时候,曾跟我抱怨说,她每次跟那爷睡觉的时候,感觉像是自己爷爷,有股负罪感。

后来我去给花桃收尸,她被绑在凳子上,身上一/丝/不挂,伤痕累累,看着那种惨样,随我一起去收尸的姐妹,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她下面还露出半个兵乓球,被那老家伙生生玩死,我没敢声张,匆匆收了就走。

情/妇圈有不成文的规矩,谁若是时运不好,被爷玩死了,不许报警,只能靠平常关系好的姐妹收尸善后。

金主会给姐妹一些安家费,这事就算罢了。

要不是背后的黑暗,怎么能堆得出情/妇的表面风光?

都说演艺圈水深,我看来,演艺圈不如我们这趟浑水,稍不注意,就得栽跟头。不管那些爷还是我们这些姐妹,因为爷身体不干净,得各种妇科病的大有人在,有得更是得了艾滋,一辈子就这么应付了。

而因为情/妇倒台的爷更数不胜数,有些圈内的姐妹发狠实名举报,第二天双双入狱,那叫一个惨。最著名的就是墨江那位只手遮天的官爷,摸打滚打一辈子,结果在栽在了自己包/养的情/妇身上。

女人间的争宠,是不见血的战争,手段完全不输古代那些毒妃悍后,斗起来,激烈无比。

我的金主是广东这边的混子,别人都叫老佛爷,前些年靠着房地产生意没少捞。

老佛爷是姐妹圈的宝,谁都知道他手眼通天,要是榜上了可了不得。无数姐妹争先恐后,偏偏老佛爷就吃我这一套,说我乖巧懂事,在我身上,看不到其他女人眼中的贪婪。

当然也不缺乏一些姐妹入了老佛爷的眼,能跟我争的,无一不是情/妇圈里面爬起来的狠茬子。不过后来都被我挤走了,不管怎么玩,老佛爷心在我身上。

老佛爷名叫齐顾,六十多岁,当年广东这片混子打的狠,就他一个人站稳了脚跟。淌水河十一个码头,有八个是他的,这片天,属他最横,局里的条子都奈何不了。

齐顾出手大方,在港台那边拍卖会上,花四百万给我拍了一串翡翠玛瑙项链,不少圈内的姐妹都十分羡慕。甚至有人酸我说,不就是长了一对竹笋胸么,有什么了不起的?

金主的钱也是钱,可不是大风凭空刮来的,他们心中敞亮,情/妇无非就是为他们的激情岁月锦上添花的,无论如何,都比不得家里的正室。能给两分打发的,绝对不会给三分。

因此榜上一个出手大方的爷,一直是圈内姐妹的钟爱。

我喜欢齐顾床上的能耐,不是说他那方面有多了得,而是他身上有着一股君子的翩翩风度,不会虐待人。寻常金主,哪儿顾我们这些姐妹的死活,我们越痛苦,他们越兴奋。我呆在他身边三年,被打过两次,那那两次都刻苦铭心,几乎成了阴影。

第一次是我把他送我的一枚戒指弄丢,被他用龙头棍打得满地打滚,那一晚差点拆散了我的骨头。好在我安雅这些年来经历了多少风风雨,也不是什么娇贵身子,哄得了他们心花怒放,耐得住他们拳脚脚踢,也吞得了他们胯/下骨肉。

我在床上足足修养了一个月才能下地,那段时间一看见齐顾就浑身直哆嗦。

第二次是跟着姐妹去会所里面找鸭/子,我没玩,就坐在包放里面。但还是被齐顾当场捉住,那一回他直接用枪口顶着我的脑袋,说安雅,你敢背叛我,我就杀了你。

我没有怀疑他的话,为什么我能趁虚而入,就是齐顾的上任情/妇背叛他,第三天尸体被人从流水河里面捞了出来,下面缝的密密麻麻。

那些爷,尽管把我们当做茶前饭后的玩具,但也不能被别人染指。

平常偶尔撒些小气可以,这样会让爷心疼,但他们心里有个底线,玩过了,容易引火烧身。这个圈就是大磨盘,搅碎了多少扑向里面的男女,流出来的血,充满铜臭。

我以为在这辈子都不敢背叛齐顾,直到他儿子齐远阳留学归来。

爷俩儿手段个塞个的狠,齐远阳更是继承了老佛爷的十分很辣,广东这边道上的人都叫他小佛爷。

我们俩儿第一次见面是在一次酒会上,说是酒会,无非是一场权贵们纵欲交换的碰面而已。据说齐顾想吃一块地皮,得过地税局那边。

地税局那个头儿,早就觊觎我,这块地圈在手里捏着不放给齐顾,就是想以此当做交换我的筹码。

齐顾面对这权势,想吃那块地,不得不低头,退了步,让我服侍那头儿一个月。情/妇被当做玩偶用来交换,经常发生,何况曾经轰动一时的海天盛筵,还是一场聚众乱靡呢。

当天晚上,我随着那位头儿离开酒会,刚转入停车场,便看见一名身穿运动服的青年,手里提着真家伙,黝黑的枪口直接对准那位头儿。

震天响过后,我与小佛爷齐远阳第一次见面,犹记得那弥漫在鼻尖的血腥味,与他眼中最原始的占有欲,混为一体,充满了我的感官。

那一晚很冷,呵气成霜。

他捧着我的脸说:“安小姐,受惊了。”

眼中,是那桀骜不驯的狂野。

我认识那种眼光,那是金主们在挑选猎物时,才会出现的光芒。

这对父子,老有老的凶,小有小的狠,合在一起,广东这一带,当真是没有对手了。

难怪齐顾先前答应的那么爽快,我可是他的逆鳞,触之即死。原来是万一出好计谋,先让那位头儿松口签了合同,再让小这位从地下停车场截胡。

一老一小,手段玩起来,叫一个应接不暇。

齐远阳的眼,圆圆的像是小鹿。

但眼中炙热的视线富有侵略性,仿佛黑不见底的深渊,我不敢对视太久,害怕自己把不住跌落下去。

他鼻梁高/挺,五官精致,印象最深的是轮廓上的胡渣。女人的腿,是刺激男人的春/药。反过来,男人身上有些感官,也叫人迷醉。

圈内的姐妹就喜欢这种充满阳刚的小生,可惜眼前这位爷,俊俏的皮囊下面,是一条冷酷的灵魂。

四下无人,齐远阳伸手将我大胆的揽入怀中,眯着眼,深深小吸。他胸膛的炙热,比老佛爷还要温烫几分,平坦舒适。

一只手,轻轻覆盖我的胸:“早就听闻安小姐生了一对竹笋胸,小巧迷人,纯粹老天赏饭吃。难怪把我老子迷的神魂颠倒,连家里那位也冷落了。”

我绯红着脸,用力挣脱齐远阳:“齐公子,请你自重……”

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完,齐远阳便掐住我的下巴,用劲几分,这爷的腕劲儿,大的惊奇,快把我下巴掐碎了。

他眼中跳动着笑意,点了支烟放在两片薄凉的唇里“自古以来,老子的就是儿子的。”

齐远阳放开我,一把扯掉我脖上的项链。

然后掐了烟蒂,轻轻抚摸手里的狠家伙,温柔的像是在抚摸情人的脸庞。

把家伙别在腰上,一步一步的迈入黑暗中,留下那道迷一般的背影。

回到酒会,老佛爷正在跟人谈笑,手里端着酒杯,他平静的扫向我:“小阳怎么处理的?”

我附身到老佛爷耳边,先前被齐远阳挑弄的浑身酥/麻,含糊道:“杀了。”

老佛爷手里一晃,酒杯里面的酒水全部撒出来,他面不改色的看向面前的权贵,说手滑。

“各位,我有点事情,招呼不周,见谅。”

他放下酒杯,杵着龙头棍,这根棍子听说是黄花梨打造出来,是权利的象征,把手位置雕刻着龙头。情/妇这一行,通晓各种奢侈名牌,什么货色,眼睛一看就能分辨出来价位款式。

不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怎么能入那些祖宗的眼?

但是初见这根龙头棍时,倒是我被蒙了眼,没认出来。黄花梨,传闻寸木寸金,也难怪,这些门道对于姐妹来说,价值像烧火棍,不大。

我有个海南姐妹,背后的祖宗送她一对陶瓷小碗,被她用来当做宠物猫的粮盆,后来被祖宗撞见,从此不再送她任何值钱的物件。

据说那对陶瓷小碗是唐代有名的唐三彩,只不过有些偏门,平常姐妹分辨不出来正常。但情/妇这一行,说白了就是给背后金主、祖宗人前添光的。

后来那姐妹哪怕收到一些名牌的衣服首饰,那也是过季货。她没敢声张,驳了祖宗的面,不把她暴打一顿扫地出门就是好事。

搀扶着老佛爷来到酒店房间,他坐在床边,丢出一枚钻戒,让我戴上。

祖宗历来几位情/妇中,唯独对我出手最是阔绰,我也懂得人情世故,入行第一天,就有人对我说过一句话。

不要拿祖宗的宠,来当做炫耀胡来的资本。

他什么都好,六十多岁,身体也比平常人健朗,唯独床上不行,下面软垮垮的。

每次做事之前,他都要求我穿上各种情/趣内衣,说尽各种风/骚/浪/荡的话。他最喜欢我的胸,坚而不垂,盈盈一握,每晚入睡前要靠在我的胸上。

为了取悦她,我跟螺旋雯学过卷舌,也跟京圈那位小姐妹学过甜言蜜语。夸那些祖宗,不能乱夸,他们平常高高在上,要么权侵朝野,要么身家万贯,早就听惯了奉承的话。

夸人是一门学问,得夸到他们的心坎。

这些祖宗,高兴了能为你上天揽月,只为博你一笑。要是触了雷,运气不好被活活打死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最轻的惩罚,那也是被扫地出门,接着被下一位姐妹取代位置。

上层社会的游戏,只有他们说停,我们才有资格停下。

情/妇,就要安分守己,祖宗说行的,可以做,不行的,决不能越过分寸。

我见过太多姐妹,心养野了,想要得到更多,上位的也有,寥寥无几。但更多的是引火烧身,下场凄惨。前段时间跳楼的小宝,就是越过了线。

多少女人削减脑袋等着我们出差错,就等取代我们那一天。

能在我们这行里面混的风生水起的人,哪个不是蛇蝎心肠的狠茬子?情/妇圈是销金窟,跳进来的人多,能出去的人少。

我们和那些夜总会的嫩/模不一样,她们是货物等着被选。而在我们眼里,那些富贵是猎物,等着我们出手,这就是区别。

大型酒会是我们的池塘,那些权贵是荷叶,我们是鱼儿,从中穿游,找到一片满意的荷叶,躲在下面的阴影中栖身。

他们原配是荷花,与荷叶一样生生活在人前。

我们这些鱼儿,想要达到荷花的位置,那就得越过水面,最后缺水而死。

白藕绿叶红荷花,自古以来就是一体的。

老佛爷亲手帮我戴上戒指,看那颗钻,至少几克拉。送多了不值当,送少了驳面,老佛爷送我礼物,从来都是点到即止,不多不少。

我高兴的搂着老佛爷的脸亲了口,说干爹真好。

从他看我的眼神中,我知道他想要了。

在外面,我裙下从来不穿内衣,以便他随时享受。

老佛爷的耳垂最敏/感,我含着他的耳垂,小声的说道:“那位头儿怎么办?”

他一只手,透过衣裙,慢慢的覆在了我的胸上,急促的呼吸在听见我的话后,为之停滞了一下,他压低声音:“我给他钱不要,偏偏打你主意。”

我还想说什么,他大手一挥:“无妨。”

今晚的老佛爷,比以往都厉害,胯/下包着一大坨,我手一摸,就知道分寸。

我被他折磨的险些昏死过去,在层层攀升的愉悦中,我所有的面红耳赤,都化作了舒爽。

老佛爷在床上喜欢照顾我的感觉,他跟我说过,这种事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舒服了不行,得两个人舒服。

刚跟他那会儿,我背着他缩过阴,像雏儿一样紧致。

我眼中媚一分,他抓我的劲儿就大一分,下面的撞击也更深一分。

习惯了老佛爷以前的温柔,今晚他的狂暴又是另外一种体验,我只感觉身体仿佛要被炙热的坚/硬撑爆一般。

老佛爷大汗淋漓,这段时间家里生了事,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存在让原配发现了。他回去了一个星期,也忍了足足一个星期。

我知道老佛爷不会碰家里那位一分一毫。

他骑在我身上,吭哧的喘,每一次的力道,劲儿大的像牛。

我不敢求饶,咬着牙齿。

我的求饶声,只会变成精神春/药一样,从上到下,由里而外刺激着他们。

许多姐妹在床上都不敢开口,不管怎么痛苦都只能默默忍受,因为她们知道一旦求饶。面对的即将是狂/风/暴雨一样的摧残,女人是水做的,本来全身就娇嫩,下面更是脆弱的紧。

谁扛得住那些爷的糟蹋?

以前老佛爷每次吃药后,我下面都要红/肿几天。

他将脸埋在我的胸前,我知道他快来了,身体阵阵收拢。

事后老佛爷无力的趴在我胸前,我身上的衣服甚至没来得及脱下。

这时候,一道平静威严的话语,带着极强的穿透力,从我耳边响起:“我送你的项链呢?”

我胸前,放着一双不知握了多少刀剑,取了性命的糙手,放在我的胸前,上面空空如也。

我表面虽然从容,心中却是犹如寒冬腊月的冷气,冻入骨茬儿。

伴君如伴虎,哪里出个差错,惹怒这祖宗,我没有好果子吃。

和别的金主靠台不一样,老佛爷最在乎他送我这些物件,以前倒也没有丢失过。

男人可以在万花丛中话,片叶不沾身,算是一个翩翩风度。

女人同样可以在形形色/色的男人堆中来去自如,我在情/妇圈七八个年头,跟过几任金主,应付男人有一套,说起花言巧语来,不亚于那些哄妹子上床的男人。

跟老佛爷这两年,我算是知晓了他的脾气秉性,高兴时可以把我捧上天,愤怒时可以把我踩进地狱。

他心思细腻,我不敢编造荒唐的借口糊弄他。

我握住老佛爷的手背,面不改色的说道:“今早碰见了姐妹,她喜欢我脖子上的项链,说借来戴几天。”

我甚至能感觉到老佛爷脉络中的心跳。

回想起今晚,刚才在地下停车场,我脖子上的项链被齐远阳一把抢了去,忘记跟他讨了。我心里大骂糊涂,让老佛爷知道了,他能把我扒下一下层皮来。

老佛爷不怒自威,能感觉到黑暗中,一双带着冰茬的视线,在我脸上刮过来,刮的我皮肤生疼。

我心中像小鹿乱撞,害怕的不行。

广东这片,老佛爷就是天,这山头他横了半辈子,谁不知道他手段很辣,惹怒了他,连亲爹都敢踹上两脚。

这些混子讲起道义来,敢为朋友上天入地。无情起来,六亲不认。

老佛爷宠我,但有一个底线,过了那条线,我在他眼中也是一件随时可以抛弃的玩物。

老佛爷给我的东西多,每个月送我的金银首饰折算下来,得有好几十万。但伴在他身边,太危险,被打死了也是白死,没人敢追究。

也想过换金主,但老佛爷的脾气像是警钟一样悬挂在我脑海里,稍有什么想法,就会传来警告的钟声。

上层社会,只能金主换我们,不能我们换金主,直到金主说停,我们才敢离开。

在老佛爷的沉默中,我快要绷不住弦时,他开口了:“明天去把项链拿来,我不说取下来,你就不能取。”

我松了口气,知道今晚的劫算是过了。

他从床上站起来,我跪在床边,帮他整理衣服:“爷,你要走?”

老佛爷点点头:“地税局那位头出事,有些麻烦,今天他是来我这里参加酒会的,我得给上面的人一个交代。”

知道对错,明白是非,他生意场上的事情,我从来不会过问,他就喜欢我这点。

男人不光喜欢女人的姿色,更喜欢她们的乖巧。

走出门口,老佛爷站住了,龙头棍往地上一敲:“安雅,你敢背叛我,我就杀了你。”

知道他走后,我这才大汗淋漓的躺在床上,今晚他太猛了,折腾的我喘不过来气。下面有些红/肿,一摸就疼,我拿了些药塞到下面,防止各种妇科病。

我许多姐妹,都会在事后往下面塞一颗药,就是怕祖宗不干净,把外面的病传给自己。

钱再多,得有健康的身体去享受。

有些不懂照顾自己的雏儿,刚入行,忙着上位乱来,把自己弄得满目疮痍。这行身体是本钱,要有一副漂亮的皮囊,才能入那些爷的眼。

弄完后,又拿出一颗药吃了下去,肚子不能大。

玩归玩,得把住这关的火候。

老佛爷不喜欢戴安全措施,那只有我吃药。

等他走后,我把戒指取下来,放到盒子里面。我不喜欢张扬,见不得光的东西,越低调越好,别招来眼红的人儿。

一般人没能耐吃这行的饭。

半夜我的姐妹打电话来了。

说我祖宗在外面找了个新欢,这几天玩的火热,我心头一紧。老佛爷这种地位的人,多少女人想往他胯/下钻,就怕有高手拴住了他。

老佛爷再稀罕我,那也会慢慢的厌倦,等我身上那股新鲜劲儿一过,我的地位就危险了。

这点从他在外面找了个新欢就可以看出来。

女人的本领,是如何要让男人只对自己色?我跟老佛爷这些年,每次变换着花样来,看他样子是有些腻了。一口蛋糕吃着美味,但两口三口就腻了,哪怕口味再变,最上面那层也是奶油。

我反应过来,前段时间老佛爷不是回家了,而是去找那个新欢。

电话里我没有过激的反应,说我知道了,约个地点见面。

姐妹问我什么时候,我说现在。

我们约在一家咖啡馆见面,这里格调优雅,属于中档消费,我喜欢里面的大提琴声。

有些女人,靠上的有钱的祖宗,手头上有点小钱了,恨不得把宣告全世界,哪怕是首饰也要挂的满满当当。情/妇圈我不怕那些高调炫富、攀比祖宗的雏儿,就怕那些浑身摸不出个子儿的主,那些才是高手。

那种人,不装钱,不带金银炫耀,走到哪儿都有人买账。

老佛爷的新欢就是个雏儿,仗着有几分姿色,叫/床叫的媚,入了他的眼。但拿捏不住这行的门道,到处张扬攀比,闹得圈内众人皆知。

我姐妹叫张雅琪,别人只知道她叫琪琪,成/人奶妈的鼻祖,专门伺候那些上层人士,人脉广。当初老佛爷这边,就是她搭线。

她说其他姐妹的功力不如我,把不住那位祖宗,得换我来。

刚入座,张雅琪就往桌子上丢了一叠照片:“那新欢叫王笑笑,笑起来清纯,跟大学生似的。但性格跟行内的规矩不对付,认不得低调。”

“前段时间你祖宗就是去找的新欢,你自己掌着火候,别在一个雏儿身上栽跟头了。”

我拿着照片默然不语,那王笑笑面貌清纯,皮肤白/皙,笑起来脸上有小酒窝。年纪越大,越喜欢这些嫩姑娘。

“那雏儿拿着你祖宗的钱,在当地一家会所包了个小生,估计你祖宗也不知道,要不然能把她的皮扒了。”

我微微一笑:“有心了。”

张雅琪叹气:“你我认识的早,行内也数你资质老,以前你捞过我一条命。现在你有难了,我不能装作没看见。”

我端起咖啡,抿了一口。

圈内的姐妹无情,我同样无情,跟我争宠,那就是断我的财路。

张雅琪咯咯一笑:“这小雏儿,生的不错,可惜了……”

我心里一阵后怕,自从踏入情/妇这个捞快钱的圈子,加起来快有六七个年头了。这些年我一直步步为营,就是害怕哪里出了纰漏,在阴沟翻船了。

张雅琪点了支女士香烟,她的穿着很讲究,露而不媚,媚而不骚,穿衣搭配在我们眼里也是一门学问。沉默许久,压低声音:“这次要是我不提醒你,搞不好你要翻船,雅,这些年来你安生日子过多了,没有了以往的警惕。”

“这行里的人生百态你是见多了,姐妹们为了上位,不择手段。前一天还春风得意的人,第二天就被其他人踩着尸骨爬了上去,险些丢了小命。这些都是例子,模糊不得。”

张雅琪比我早先入行,她是圈子里面的鼻祖,手里捏着不少达官显贵的资料。平常姐妹们对她马首为瞻,最听她的话。

早两年前,她在京圈得罪了一位只手遮天的大人物,蒙冤入狱。是我跪在老佛爷面前,求他出手捞了张雅琪一命,算是对她有救命之恩。

人情这玩意儿,用一分少一分。换作别人,我舍不得用这分人情。

当官的变/态,经商的狡诈,混社会的无情。想要使唤这些爷做点事,不付出些什么不可能。

私底下,数我和她关系最是亲密,无话不谈。

我面无表情的整理着衣裙,这些年头,早就练就了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能耐,不管遇到什么事情,玩的就是镇静。可这一次我拿捏不住老佛爷那边,出现了危机感,心中发慌。

不觉间,额头溢出了汗。

张雅琪咯咯一笑:“能躺着赚钱,谁也不愿意站起来奋斗,怨不得别人。这件事我帮你平了,你自己小心些,老佛爷那祖宗,不比其他金主。那可是手上染着血的爷,伺候好了荣华富贵……”

顿了片刻:“你要是有把握,可以敞开了手段,跟他家里那位正室斗一斗。你的本事,认真起来了,谁输谁赢不一定。不过要捏住了分寸,别惹怒了那位爷。”

她站起来,在司机的尾随下,优雅款款的卖出了咖啡厅。

我坐在沙发上,一时如坐针毡。

和张雅琪比起来,我还是欠缺了些火候。

圈子里,混的风生水起的姐妹不在少数,但也只是金主还没有厌倦之前。腻了,被一脚踹开,人财两空,真正能成功上位的人,只有张雅琪一位。

她背后的金主是海南那边搞旅游产业的大佬,传闻身家十位数,她愣是施展一身通天的手腕儿,挤走了原配,成功上位。

关于老佛爷新欢的事情,我没有声张,当做不知情。

一个星期后,听说老佛爷那位新欢在外面包/养小生的事情,传的的人尽皆知。老佛爷在广东这边权势滔天,那位新欢不过是无名小辈,但是和老佛爷牵连在了一起,那就是轰动的大事了。

圈内的规矩,最忌讳背着金主在外面乱搞,脏了自己的身体,蒙羞了身后的金主。

往往被捉住了,不光是暴打一顿扫地出门那么简单。

跟张雅琪斗,老佛爷那位新欢始终嫩了些。

至于那位新欢,我再也没有听到过她的消息,我没问张雅琪,她也没说。一大活人,仿佛凭空蒸发了一样。

不少姐妹都知晓其中的关系,纷纷把眼光投在我身上,我却装作浑然不知,该做什么做什么。大家都忌惮我这种心机内敛的本事。

消息传来的第二天,老佛爷回来了。

他面无表情,整个人像是一滩死水,摸不清他的脉络。

不少人都说我生了个孙猴子的火眼金睛,看人看的准,但我唯独看不透老佛爷。这祖宗外面仿佛有着层层迷雾,喜怒从来不放在脸上。

想要摸清这祖宗的喜怒,得慢慢的来。

我心中清楚,只怕这几天时间,他都在处理那个新欢的事情。背着他去会所里面包/养那些白脸小生,别说老佛爷,就是一般的金主都挂不住面。

他才进别墅,便沉着声音让保姆出去。

我心坎颤了下,嘴上却笑着缠上了老佛爷:“爷,你回来了。”

以前这位祖宗但凡隔几天回来,便会匆忙的把保姆司机叫出去,把我按在沙发上狠命的弄。我最怕他那种状态,每每过后,我都要赤着屁股在床上躺几天才敢下床。

而今晚他有些冷淡:“去放洗澡水。”

我不敢怠慢,去楼上放了洗澡水,换上一套薄如蝉翼的睡衣,皮肤在薄纱下面若隐若现。看不清的美,才最是勾人的。

里面没有穿戴内衣,睡衣算不上太透,但也能一窥二三。

这些本事,是张雅琪交给我的,女人脱光衣服的魅力,不如穿着衣服。脱光了无非是一具雪白的肉体,见多了,这些爷也就玩不兴起了。衣服不同,能修饰女人的美。

我前任金主和我做的时候,不许我脱光衣服,他喜欢古典类型的衣裙。曾经花大价格拍下一套某明星拍古装电视剧时穿的纱裙,让我做的时候穿在身上。

每一次,他都能把我弄的发疯。

老佛爷上来了,我帮他宽衣解带,小心翼翼。

他手里拿着一支香烟,刚要入水,烟蒂往我胳膊上按来。我站着没敢动,滚烫的烟蒂烫在肉上,疼的头皮发麻。

这是他第一次用烟头烫我。

丢掉烟头,老佛爷入了水,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他下面一大坨,本钱很足,只不过现在迈入了年老,没有当年的雄/风。

“安雅,我在外面不管怎么玩,心始终在你身上。你这些年,越来越大胆了,是不是忘记了我的规矩。”

我手指一顿,晓得这祖宗因为新欢的事情火了。十指轻轻扣住他的脸,张开嘴唇吻在了他的耳垂上。祖宗耳垂最敏/感,一吻就受不了。

果不其然,他软了口气:“我一直把你当宝捧着,能原谅你的地方,从不多说一句。你当真以为我不知道你以前背着我做那些事?”

“我不与你计较不代表我不清楚。”

他抓住我的手臂,将我拉入鱼缸中,以一个不雅的姿势骑在他的腿上。

浴缸中水面荡漾着,花瓣随着涟漪散开,便是我的心也跟着荡了。下面那硬家伙,找准了机会狠狠撞起来,撞的我心扉一开。

习惯了老佛爷以往循序渐进的挑弄,此时面对他突兀的蛮横冲撞,在丝丝火热的疼痛中,又有着一种异样的别致感觉在心扉中划开。

两只强有力的大手,扶着我的腰,让我动弹不得,被动接受着他给予我的惩罚。

他双眼中闪烁着烈焰,这是对我的不满。

“这事就罢了,不许有下次。”

老佛爷对我的疼爱,始终是变作了装傻与护短,女人间的争斗,男人心中门清。谁输谁赢,要看男人对于她的偏爱。

从头到尾,我连那位新欢的真正面孔都没瞧见,但她却输的很惨。

没有深沉的心机和手腕儿,怎么能在老佛爷这张无数女人向往的大床上躺三五年时间?

他抚摸着我那条被烟蒂烫伤的手,溺爱的问,疼么?

我眼泪婆娑,看见老佛爷散了气,委屈的把头靠在他胸膛上:“疼。”

女人的身体是一柄利剑,这个世界上不缺乏美貌与只会并存的女人,只是她们不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张雅琪对我说过,我和别的女人不一样,从骨茬里面透着媚,男人最好这口,天生适合做这行。

祖宗偶尔给我的宠,能溺死人。

男人喜新厌旧是常态,只是这点在权贵们的身上放大了而已,哪怕最卑微的男人,骨头里面同样有着这种缺陷。

这行聚散是常态,我心里感激老佛爷对我的不离不弃,换作别的男人,早就倦了。

他渐渐增加力气,在他身上,我感觉到了一个女人本该有的尊重。每次我们做之前,他都会让我保持愉悦的情绪,否则他没有兴致。

今晚的老佛爷,似乎焕发新春,重振活力。

他的猛,让我失声尖叫。

灵魂的交融,让我攀越到了云端之上,一次次的撞击,身体像是被融化般,包裹着老佛爷。

他折腾了我一夜时间,我体验过了前所未有的感觉,迷恋老佛爷那狂风骤雨。他虽然年迈,但是身体健硕硬朗,光是这一身皮囊胚子,就足以让无数的女人发狂。

他没有提过项链的事情,我了解他的脾气,一件事情从来不会重复第二遍。

深夜里,他站在镜子面前整理着衣服,我撑着半条身子:“爷,你又要走?”

他缓缓点头:“家里有点事,回去处理。”

我咬着唇,疼痛与不甘交缠在一起,从嘴腔中蔓延开。

上次他去找新欢,也是对我说家里有事。

祖宗家,似乎有着处理不完的事情。

我了解他,他同样知晓我心里的盘算,笑了笑,转身捧着我的脸:“你吃醋了?”

我把他的食指允在嘴中,没有说话。

忽然的问题,令我呼吸一窒。

行内最忌讳对金主动真感情,我们的聚散无非就是一个利字,动感情的人不是没有,只是往往没有好下场。

那些爷,只是逢场作戏,和感情比起来,他们更喜欢我们那一副勾人的漂亮皮囊。

我笑着说:“我喜欢你的钱。”

老佛爷哈哈大笑,手指融入我的发丝中,缓慢下滑:“你这个贪吃鬼,给了你那么多,还不满足么?”

他并未生气,而是晓得这一切,无非是我自己欺骗彼此的说辞而已。

老佛爷身上,有一股让女人痴狂的魅力。

离开前,他身影顿了下,丢下一句话:“认清你的身份,这样的事情,不允许出现第二次。”

我闭上眼,回味着他的体味。

在我跟老佛爷之前,他曾经调查过我的以往,我是什么样的人,他甚至比我自己还了解。但他一直没有点破,与我计较那些不堪的回首。

而我也一向拘谨小心,从不与人争,低调的快要在圈子里面销声匿迹,就是害怕自己的一言一行,牵累了祖宗。

他喜欢我这点,这是我驾驭他的王牌。

先前那句话,就是一句警钟,提醒我这段时间来的所作所为,我的尾巴有些翘了。

那新欢的事,到底还是越过了底线,我的手伸太长了。若不收敛的话,下一次伸手的地方,可能就是原配的位置。

男人虽然天生心野,但是对于家里那位一路风风雨走来的原配,那才是走过一生的伴侣。而我们,不过是他们激情岁月中的饭后甜点。

老佛爷临走前,吩咐保姆多为我炖些补品。

他一次比一次勇猛,每个月的例假对我是救命。

当然这也取决老佛爷的君子风度,他们什么时候要,无论我们是否来了例假,都要服侍。入行那几个年头,就有一姐妹,碰上了金主,他有个嗜好,就是喜欢在女人来例假的时候做。

每次过后,下面满目疮痍,触目惊心。

她们运气不如我,所以走的没我远。

第二天我忍着剧痛,换了套晚礼服,配这种服饰,脸上的妆容不能太浓,浓了是骚气。也不能太淡,淡了配不上这件衣服,得恰到好处,才能与晚礼服相得益彰,达到预料中的效果。

我学过螺旋雯的卷舌,也学过哄人的甜言蜜语,更学过张雅琪的穿衣搭配,这些都是我驾驭男人的王牌。

一切准备完毕,我让司机去取车,是时候去找齐远阳讨我的项链了。

我不想再因为项链的事情,触了老佛爷的霉头,他对我越来越不满。

齐远阳住在三分水别墅区,这片是广东上层社会的聚集地,豪车来往,多是那些达贵送给小蜜的礼物。这里还有一个名字,叫做情/妇区,里面安保严格,是不少达官显贵藏匿小蜜的理想地。

当初祖宗也在这里送我一套别墅,只是我不想张扬,没有住在这里。

门口,齐远阳身穿一件白色衬衣,竖起的领口内,是修长的脖颈。他正在修剪花园里面的白色玫瑰。

“少爷,安小姐求见。”

保姆在齐远阳耳边轻轻的说道。

他手里提着修剪花叶的剪子,嘴里带着狂放不拘的笑,往我慢慢走来。

我带着礼貌的笑,不是分寸的打招呼。

这位爷号称广东小佛爷,可不是仗着老子的名头,而是实打实拼出来的。别人都说老佛爷的崽儿,比老佛爷当年还凶。

那天在地下停车场,我也算见识了他杀人不眨眼的本事。

“安小姐,上次停车场一别,这是想我了么?”

他站在面前,像是打量猎物般,里里外,上上下的打量着我。

我笑着问:“哦?莫不成齐公子打算撬你老子的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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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床板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我起床了,向窗外扫了一眼,只见有些奇特的白,细看才知道雪悄无声息的落了一地。

  我期盼这场雪已经好久,等待着它来滋润万物。说实话,我对雪也是挑剔的,《咏雪联句》中说:“撒盐空中差可拟,未若柳絮因风起”。我想这可能是江南的雪,显得细腻。南国的雪爱跟雨水凑热闹,落地即化,不能在人间长驻。“燕山雪花大如席”或许描写的有些夸张,却是北方那大学飞纷的真实写照。

  这场雪来的干净利落,毫无保留的把它积攒的能量释放出来。这场雪是地地道道的北方雪。如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带有一种豪放粗旷。雪来之时,天地如同一张白纸,不知怎地,也许太阳不想参与这白色的盛宴,直到上午10点多,太阳都没有出现,被封杀在白茫茫里。

  曾听一些长辈说过,冬至后,一九开始,谚语说“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虽然此时已不是一九二九,却同样寒冷。可是在大雪飞纷中,我并没有感觉到无法出手的冷意,取而代之的是兴奋。在雪中,我们奔跑与欢笑,在我们的欢声笑语中,雪渐渐大了,雪花直直地快速坠落,铺在地上,越来越密,越来越厚,像织成了一张大网。回到教室,平时最爱听的生物课也无心眷恋,只是一直久久地注视窗外,希望不要停,越来越大,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想,或许是想让洁白的雪来丰富我的生活。

  放学后,走在回家的路上,在微弱的灯光下,雪层反射出刺眼的白光,一闪一闪,接连不停,这时,我才能真正了解雪的晶莹剔透,看着透明的雪,我甚至不忍去踩它们。

  不管如何如何,我总觉得这次雪与其它时候不一样,我也无法将全部都注入到这张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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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下身去就能抠出一把土来,

心已在冬的尘封中搁浅。

有人已找到他要的东西,

足以让我面对以前失去的流星笑着流泪了。

感谢已逝的点滴纷繁、刻骨铭心。

将痛删除----不留痕迹。

我愿在着缠绵虚构的苦梦中眠 。

没有哪一中东西是永远属于我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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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参军证明卡插入。”一句甜美的电脑合成音传出。站在狭窄椭圆形物体里面的唐龙忙把申请到的卡片插入一个磁卡孔。

  “姓名:唐龙、年龄:18、性别:男、文化:高中、报到兵种:步兵。”随着电脑上出现的数据,合成音再次响起:“准备身份检查。”

  唐龙忙站着不动,眼睛瞪得大大的。这时一股白光将他从头到脚扫描了一下。

  “容貌吻合,骨骼吻合,血型吻合,DNA吻合,瞳孔吻合。身份证明属实。”

  电脑BB叫了几声后,吐出原来那张磁卡,合成音再次响起:“请到504新兵营23团3营1连1班报到。祝您武运昌隆。”唐龙忙把那张磁卡收好,他身后马上露出一个门。

  门外还排着长长的队伍呢。

  “妈的!当兵也这么麻烦!早知道老子就不来了!”唐龙一边离开调配室,一边不满的骂道。他刚走出来,队伍排头那人马上进入调配室,那道门又关上了。

  这个刚成年的唐龙,今年他刚高三毕业,家境富裕的他原本可以读大学,也可以在父亲的公司工作。但他不想当小开,反而想当军人。

  他自小就有野心,希望当一个统领天下兵马的元帅。他认为要当元帅就要先当将军,而要当将军就要从小兵干起。

  虽然听说读国防大学后入伍,马上可获得少尉军衔,比起现在的列兵不知高多少倍。但不是唐龙不想,而是他高考的分数在联邦数千万个考生中,排在倒数1000名内。国防大学可不是用钱能买进去读的,加上他的家人也不会同意他参军。因为他家族世代单丁。

  说到这还有关他名字的趣事,他这个名字,在他父母还没结婚时,就被他爷爷取好了。爷爷和他爸爸都十分有自信,相信下一代一定是男的。不知道是不是远古的血脉真的这么厉害,他竟然真的以男儿之身来到这个世界。而且他爸爸和妈妈继续努力了18年都没有生下其它一个孩子,别说生了,连怀孕都不会。

  当他懂事时,曾问过爷爷,为什么帮自己取了这么个名字。爷爷自豪的告诉他,唐这个字在远古其中一个叫地球的人类发源星球上

,代表着那星球一个东方国家的民族,这个民族的特征就是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而龙则代表着那个国家最有权势的男人。这个星球虽然消失了,但联合其他文明创建了现在这个几千年宇宙历的功绩将永远的传下去。

  爷爷虽然没有说出自己的期望,但这个名字――唐龙的含义,已经深深的印在这个懂事小孩的脑袋里。这也是为什么他想参军的理由之一吧。

  于是这个坏小子,就用考得不好,乘暑假期间出外散心为借口,获得一笔旅费和自己成年的身份证明,跑到离家近万光年的凯拉星球,先斩后奏的报名参军。

  虽说还有其他的军种可报考,但不是要进行文化知识考试,就是要进行体能测试。一无是处的唐龙只好挑选只要成年即可报考,没有任何测试的步兵军种了。

  唐龙提着包袱,拿着那张有分配令的磁卡,傻乎乎的在这个调配大厅转悠着。大厅里有许多个橄榄型的调配室,每个调配室都排有跟他一样刚来参军的小家伙。那种橄榄型状的调配室是人工智能的,可以按照你的要求和测试成绩,自动安排到合适的新兵营训练。

  当然这个调配大厅除了来参军的新兵,也有身穿黑色为底银色为边,联邦军服的士兵们在这里警戒。唐龙一边用羡慕的眼光看着那些威武的士兵,一边找着通向504新兵营的通道口。

  这些通道口虽然就在这个巨大的大厅里,但实在太多了。唐龙仰着头看着一个一个通道口上的数字,脖子都快断了。

  走了好久才找到写着504的自动通道口,前面已经有三三两两的新兵了,唐龙二话不说就跨上去。自动地板马上带着他往前移动着。

  唐龙在这看不到风景的通道里呆了差不多有十几分钟,其间他望了下后面,居然除了他就没有人再跟来了。而前面那几个穿着便服的家伙,不知怎么搞的,自动地板的速度居然会加快,使得他们离自己越来越远,从拇指这么大,到绿豆这么大,最后不见了。长长的通道里只有唐龙一个人存在着。

  又呆了几分钟,唐龙开始惊慌起来,虽然叫自己不要怕,但无声无息的孤独感仍然困扰着他。最后他拼命的往前跑,虽然自动地板仍然在快速移动着,但他就是

觉得自己快速跑动才能感觉到自动地板在运动着。

  好一会儿,唐龙累了,他蹲在地上像条狗一样的喘着大气。读中学以来他就没怎么运动过,虽然整天看书玩电脑,但看的是公仔书和玩电脑游戏。累坏的他早就忘了那莫名的恐惧感,只想到休息一下才是最重要的。

  突然他发现地板停了,好奇的抬头一看,发现自己正蹲在出口,站起来时发现出口的贴了一块招牌,上面写着:“全程30分钟。”

  “白痴!”他狠狠的敲了自己脑袋一下,他居然花了20多分钟就来到了出口,真是太冤枉了。因为害怕居然跑得这么辛苦。这可是他18年来跑得最久的一次。

  走出出口,就是一个巨大的机场,唐龙忙把有分配令的磁卡插入出口的验证机里面。不一会儿电脑合成音传出:“请去23通道口乘坐飞船。”

  唐龙取回分配令磁卡,走向那个写着23号的通道口。这次只花了30秒的时间,他就上了一架太空飞船。

  他不敢相信的打量着这艘飞船,这是一艘只能乘坐10个人的小型飞船,而且整个机舱只有他一个乘客。

  这时飞船的喇叭传出一个甜美的声音:“准备起飞,请乘客系好安全带。”唐龙忙找了个座位坐下,系上安全带。这时他透过机窗,看到外面一架超巨型的大型飞船起飞了。

  “不会吧?怎么我这架这么小呢?不会只有我一个人去23团吧?刚才看到的那些新兵呢?难道他们不是23团的?”唐龙又感受到那股莫名恐怖的感觉,所以决定自说自话,来减低自己的恐怖感觉。

  一阵轰鸣声,唐龙马上感到一股压力,把自己压得贴在座位上。不过这压力才持续一分多钟就消失了。唐龙知道飞船已经出了大气层,扭头一看窗外,果然一片漆黑中闪耀着无数的星光。虽然自己来太空看过无数次,但每次都不自觉地被它吸引。

  回过神来的唐龙,突然把安全带解开,向猛虎一样的扑向飞船控制室。他要找机长问问到底去哪里。其实他主要是想找个人说说话,一个人实在是太恐怖了。

  原本应该锁着的机舱,被唐龙一推就开了。里面居然没人!唐龙呆了一下,他知道这

么小的飞船一般都是电脑控制,按固定航线飞行的,没有机长很正常,可以不用浪费人力。

  也因这样,唐龙知道离目的地不是很远,所以不客气地坐在驾驶室,这里看宇宙的景观,角度真是好。唐龙不由暗自高兴,虽说搭了不知道多少次的飞船,还从没坐在驾驶室看太空呢。这次爽翻了,没想到当兵还可以享受私人专机的服务。唐龙这家伙一得意马上忘了孤独的恐惧感。

  不过他没得意多久,那个电脑合成音又出现了:“请乘客系上安全带,戴上安全头盔。本飞船即将进行空间跳跃。”

  唐龙马上一声惨叫:“空间跳跃?不会吧?这么小的飞船有着功能吗?23团到底在哪啊?”原本空间跳跃是要巨型飞船才有的功能,小飞船根本承受不了空间跳跃时的撕扯力。而且至少要有1000光年的距离以上才能进行空间跳跃。

  唐龙虽然惨叫着,但仍然麻利的系上安全带,紧接着把从机顶自动掉下来的头盔给套上。这个头盔是在空间跳跃时,用来把对脑袋的撕扯力减到最低,同时所有的窗户屏幕都会变成毫无信息的黑色。这样可以免除对眼睛的伤害。

  唐龙准备好后,身子就开始发麻了。他知道已经进行空间跳跃了。他把现知文明所有的神明,都给念了一遍。从来就没听说过小飞船可以进行空间跳跃,已经骑在老虎背上的唐龙,只能哀求神明保佑空间跳跃成功。

  空间跳跃时间很短,才几十秒钟,那个声音又响起了:“空间跳跃完成,还有30分钟即将达到目的地。”

  头盔自动脱离收了回去,唐龙好奇的望着外面四处打量,他很奇怪,如果真的30分钟就能到达目的地,那么前面四周怎么看不到星球呢?怎么自己当兵居然会遇到这么多莫名其妙的事呀?唐龙只能叹气了。反正30分钟后就能到达,不管他了。唐龙系着安全带,开始闭目养神。

  “还有10秒降落,10、9、8……”被这声音振醒的唐龙忙睁开眼睛,发现飞船前面居然有一个差不多有一公里大的陨石,而且陨石裂开了一条缝。看到缝隙里面露出的灯光,唐龙才知道那个陨石内部居然是一个小型基地。这么说这个陨石就是504新兵营的23团了?

  这次因为是在无重力状态下降落,所以没有压力。唐龙已经可以透过屏幕看到指挥塔了,奇怪的是,指挥塔虽然发出了指挥灯,但里面却没有人存在。

  等输送口接驳舱门后,唐龙迫不及待的跑了出去。果然,整个指挥塔居然没有一个人存在着。

  唐龙呆了一下后,感觉到四周超级的安静,除了自己的呼吸声几乎听不到任何一种声音。又开始害怕的唐龙忙转身想跑回飞船上。可是接驳口已经脱离,保护罩把他和飞船隔离了。紧接着飞船的燃料接口也脱离。飞船开始慢慢后退,看来要自动返航了。

  唐龙愣愣的看着飞船离开,直到那道闸门关上,再也看不到太空的景色。唐龙才慌张的大叫起来:“有人吗?我是列兵唐龙!向长官报到!”他胆颤心惊的走上自动地板,一边大声的喊着,一边紧张的抱着包裹打量着四周。

  不一会儿,他来到一个有几千平方米宽的圆形建筑物里面,周围除了自己呆的那条通道外就什么也没有。来到这里,唐龙松了口气,他从立体电视上看到过,这就是训练营的基地。别看现在一片白色,但圆形的天花板可以通过立体投影使四周出现各地的风景。而看似光滑平坦的地面,则会因需要出现各种障碍物,这个大厅就是训练场所。而四周光滑的墙壁则会出现一道道的门,里面是配套齐全的房间,是给士兵和教官休息娱乐吃饭的地方。

  等唐龙看到天花板上那个23的金色数字后。整个人松了下来,这里就是23团了。

  不过整个团怎么这么小呢?按理这么大个地方只能供连级使用啊?,而且怎么没有人训练呢?不会全都睡觉了?应该不会呀,现在才下午两点。唐龙虽然奇怪,但还是大声喊道:“列兵唐龙报到!”

  等了好一会儿,唐龙没有听其他声音,不由吸口气准备喊得更大声。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冷漠的声音:“你就是唐龙?”

  唐龙一喜,忙一边转身准备行礼,一边大声喊道:“列兵唐龙,向长官……”报到那两个字没有喊出来,而是变成啊的一声惨叫,是特凄厉的那一种。

  唐龙脚一软整个人瘫在地上,并且拼命的往后挪动,他看到了什么?一个穿着军服的骷颅人。

  唐龙已经丧失了声音的功能,他拼命的往刚才那个通道的地方爬去,但是才一转头就发现那个通道消失了,他才想起新兵营是封闭式训练的。

  正当唐龙发现逃走没有道路了,恐慌得快要丧失神志时,那个骷颅人上前来一把抓住唐龙的衣服,把那骷颅头贴着唐龙的额头,怒声喝道:“你是唐龙吗?”

  惊恐的唐龙突然恢复神志,因为他发觉这个骷颅军人的骨头是金属做的,而且这么近的距离可以发现骷颅军人脖子的金属线,和嘴巴里面的小型喇叭。唐龙知道眼前这个恐怖的骷颅军人原来是个机器人。

  按理来说,早在千年前都没有机器军人的啦,除了危险的工作还有少量的机器人存在,整个宇宙都没有普遍运用机器人。这是因为千年前人类制造的机器人突然拥有了智慧,曾发动毁灭人类的战争,幸好以人类的聪明挽救了自己。其后虽然禁止机器人普遍使用,但仍然有的国家制造了机器军人。

  几百年前,那个制造机器军人的国家,被敌对国使用电脑病毒破坏了机器军人的控制系统。使得这些机器军人狂性大发,看到凡是有热能的生物,他们就毫不留情的毁灭。那次虽然很快把危机压下去,但也因此一个星球被毁灭了。这样就使得人类社会公认智能机器人是不稳定兼危险的。从那时起整个世界就禁止开发智能人形机器人,谁开发谁就是全人类的敌人。

  唐龙还没搞清楚怎么504新兵营23团会有机器人,就被那个机器人把他扔到地上,同时愤怒的声音从他嘴里传出:“你是唐龙吗?!”配上冒着绿光的机器眼,那样子好像想把唐龙给生啃了。

  唐龙吓了一跳,忙站起来喊道:“列兵唐龙向长官报到!”

  那机器人两腿叉开,双手背在腰后,挺直腰,目视前方,声音冷冷的说道:“我听不见。”

  唐龙一愣,但这电视上看多了,新兵来到,教官都会来这招的,所以他忙吸口气用最大的音量喊道:“列兵唐龙向长官报到!!!”

  那机器人可能觉得很满意,把手一伸。唐龙当然知道要干什么,连忙把那张有分配令的磁卡递了过去。

  机器人随手收好,然后双腿一并,啪的行

了一礼:“我接受你的报到!”

  唐龙一听,松了口气,现在自己算是个军人了。那机器人见他呆呆的,不由恶狠狠的说道:“听好!那就是你的房间,那个就是饭堂。下午4时开始训练!”说着指了指墙壁冒出来的两个门。然后就转身离开。

  唐龙目送机器人离去,只见到他去到的墙壁突然冒出一个门,在他进去后马上又恢复了原状。等唐龙望向自己那个房间时,发现门不见了,不由大急的跑过去。

  来到那里,那门突然出现了,唐龙看到里面黑漆麻乌的,迟疑了一下,最后咬咬牙走了进去。脚一踏进那个门,里面顿时一片光明。唐龙看到眼前的景象不由一阵高兴,房间有十多平房米,摆了一张床,一张书桌,一张椅子,一个衣柜。还有一间小浴室,里面梳洗用品齐全。这是军官用的套间啊。

  “没想到那个机器人教官还蛮好人的嘛。”唐龙吹着口哨打开了衣柜,看到里面摆放了3套联邦军服、3双军靴,总之军人的配套服装都是三套,不过这些都是战斗服。唐龙马上把包裹一扔,焦急地拿出一套军服试穿。

  当穿好后,跑到浴室去照镜子,顿时觉得自己威风极了。军服穿在身上十分合身。这是因为自己资料上详细记载了身体的数据,所以这些东西才这么合适。

  唐龙唯一觉得美中不足的就是自己肩膀上那代表列兵军衔的一条银杠。

  自我陶醉了一番,唐龙觉得肚子饿了,于是跑了出去。来到他隔壁的那个餐厅,虽然灯火

  明亮,但却没有一个人,又感到有点害怕的唐龙,忙从柜台自己动手拿了一个食盒和一瓶饮料,就急急忙忙的跑回自己的房间。

  一边吃着人造食物,一边胡思乱想。想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基地好像就只有自己一个活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自己当步兵居然会当成这样?

  唐龙不知道他在选择兵种的时候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现在是宇宙历3432年,军队的兵种早都取消了步兵,因为现在的战争都是宇宙军舰对轰的战斗,虽然还有肉搏和登陆战斗用的兵种,但那叫太空战士。

  那为什么还会有步兵兵种的存在?这是因为几百年前联邦军队

的第23任元帅是步兵出身的,他成为元帅后,虽然发觉步兵兵种应该被淘汰,但却有一丝不忍。于是他在消除步兵兵种时,留下了全军唯一一支步兵训练营,也就是23团。

  那时正是机器人普遍运用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权力,在偏僻地方建造了23团的基地,同时留下了几个教官机器人。他也知道以后将没有人去报考步兵,这个基地也在不久后将被遗忘,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让步兵兵种留下一个纪念之地罢了。

  但他没想到,在他死去几百年后,这个基地仍然运行着。主要是在他去世不久,军部操作系统全部换成智能电脑。那时人类消灭了人形智能机器人,但却不舍得消灭智能电脑。毕竟方便惯了的人类,是不愿意舍去这么方便的工具。

  军用智能电脑获取原来的电脑资料,把唯一的步兵训练基地23团编入了系统内。

  虽然一直没人报考,但基地的航线却依然持续着。也有些军官发现了这个等于废物的基地,也想把他销毁,但查出是23任元帅的一点情怀,感动之余也就不去理会了。他们都不知道基地的教官是机器人,以为是些倒霉的教官被电脑分配到那里。当时23任元帅是秘密安排机器人的。

  当然也因为这样,固定航线才被维持了下来,那里虽然没有学员但还有教官嘛。

  不过,当这些知道23团存在的军官也去世后,23团就渐渐的被遗忘了。

  由于那个基地可以自给自足,联邦只要维持航线飞船就行了。而这些维持费用对巨额的联邦预算来说,只不过沧海里面的一滴水珠罢了,不会有什么负担。也因为没有人报考,所以航线的飞船才会变成一艘10座的小飞船。这是专门用来接送教官的。

  一无是处的唐龙是在找遍所有兵种后,才发现这个没有任何要求的步兵兵种。一时高兴得忘了这个兵种是排在最后的,还以为捡到宝呢。

  正在熟睡的唐龙被一桶冰水泼醒,跳起来正想大骂,可看到恶狠狠看着自己的机器人教官,那些脏话马上塞回肚子里去了。

  “长官好!”唐龙马上行了个不大合格的军礼。

  “浑蛋!说好4时训练,你居然敢迟到了1

秒钟?给我出去围着训练场跑十圈!”

  那机器人凶神恶煞的说。

  唐龙知道自己要倒霉了,因为机器人对时间是最敏感的,而自己则是最会忘记时间的。看来以后每天都要被罚了。

  那机器人见唐龙呆呆的,不由走到唐龙身后,一脚把他给踹出了房间。一声惨叫,唐龙飞啪在那个大厅上。

  正想揉屁股的唐龙,突然发现自己前面有一双靴子,抬头一看吓了一跳,那个机器人教官正眼瞪瞪的看着他嘴里吐出阴深的话语:“还不快跑!”

  “是,……啊!”爬起来的唐龙马上发觉训练场站着五个一模一样的机器人教官。

  站得最前的机器人教官见他还不跑,不由从腰间抽出手枪,上膛,扳机一扣,一道激光射在唐龙的身旁,地板出现了一个冒着烟的小洞。

  唐龙吃惊的望着那个机器人教官,耳中传来了毫无感情的声音:“我是上尉!有权处死不听命令的部下,如果你再不开始跑步,那么下一枪将会射中你的脑袋!”

  唐龙这才想起自己已经是军人了,而且长官是毫无人性的机器人,如果自己不机灵点肯定会没命的。想到这,打个寒颤,马上跳起来围着训练场跑起步来。

  除了那个机器人提着手枪监视着唐龙,其他四个机器人一动不动的站在原位。唐龙发觉他们肩膀上都挂着一杠三星的上尉军衔,心中在感叹机器人都可以获得上尉军衔之余,仍拼命的跑着步。因为慢一下的话,屁股后面就会有几道激光追来。那焦热的恐怖感让他忘了疲累,居然给他跑完了十圈。

  跑完后累的要死的唐龙刚想蹲下,一条皮鞭抽在他身旁的地板上。吓得唐龙马上站起来。那教官收回皮鞭在手心拍了拍:“军人在任何场合都要保持军人的风度!现在立正!挺胸抬头目视前方!两手并拢贴在大腿两侧!”

  那机器人一边说着一边示范。看到唐龙那里不对就先抽一鞭子,然后才指出不对的地方。唐龙给他抽了十几下才摆出标准的立姿。也不知那些机器人从那里学会用鞭子抽人的,可以抽得人生疼,但又不会把人打得趴下。

  唐龙被要求保持这个姿势后,训练场白色的四周

,突然变成太阳高照的沙漠环境。这可不是单单沙漠影像,四周的温度同时上升,唐龙马上觉得自己就是站在太阳底下了。才一会儿工夫汗水就把军服给湿透了。

  才十分钟脑袋就觉得昏昏荡荡的,眼睛都有点花了。唐龙一不小心动作走了一个样,马上被那皮鞭抽了一下。痛感和直达大脑的电击感,使得唐龙清醒过来,又保持了原来的站姿。

  就在这样的刺激下,唐龙居然站了一个小时。但是唐龙的体力真的支撑不住了,整个人保持站立姿势倒了下去,那个教官突然跑过来检查了下唐龙,然后站起来用冰冷的声音说道:“昏过去了。”

  随着他的话语,沙漠影像消失了,又恢复成原来练习场的模样。那四个机器人依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动也没有动,但话语仍然从他们口中传出:“这个小家伙,体力不行。”“对,一定要严厉地锻炼他!”“体能锻炼后,是不是轮到我教他军舰战斗了?”“有没搞错?他昏了耶,再说要轮也轮到我教他谋略啦。”

  如果唐龙还清醒地话,听到这些跟人一样的对话,从机器人口中说出来,一定会大惊失色。因为这些话代表他们能够独立思考问题。当人形机器人能够独立思考问题,那么它们就是智慧机器人!

  而千年前机器人造反的原因就是因为机器人获得了人类的智慧,能独立思考。如果被联邦政府知道23团训练营有机器人,而且进化到智慧机器人,他们一定会发兵把这个基地摧毁的。

  那个检查唐龙的机器人站起来说道:“我们的能量已经无多,我们一定要在一年内把这个456年来我们唯一一个的学员训练好!”

  那四个机器人忙并腿行礼:“是!我们一定把他培育成最杰出的军人,以不负我们机器教官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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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佣兵,一个没有过去,没有记忆的佣兵,当半年前我被弗雷德大叔从一个大坑中救起我的那刻起,我的名字就叫做---无名。

  弗雷德大叔是一名老资格的佣兵,当我醒来发现失去了一切的记忆之后,他就留下我在他所属的佣兵团中当了一名佣兵,并传授我剑技和佣兵的知识。

  我所身处的是一个小型佣兵团,总共仅有五十余人,叫做“玫瑰兵团”,名字虽然有点不伦不类,但在圣魔大陆上却极有名气,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的正副团长。

  “玫瑰兵团”的团长乌兰娜莎乃是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之一,人称“战地玫瑰”,自幼就生长在战场上,不论剑术还是用兵都是第一流的,曾率部下从莱因哈特王国数万军队的包围中救出人质,可见其厉害。

  副团长莹也是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之一,她是一名优秀至极的召唤法师,能召唤出许多的高阶魔兽,若非在圣魔大陆七大魔法师中亦有一位精通召唤魔法的大贤者林卡,她一定能同那传说中的“冰雪圣女”冰清影一样成为七大魔法师之一。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有了两个这样的团长,再加上所属佣兵俱是精锐的高手,“玫瑰兵团”不想出名也难。

  近半年来,已和平了百余年的圣魔大陆又陷入了战火之中。

  据说在半年前,天界和魔界发生了一场激战,魔界的一位被称为“魔神王”的大人物翘掉了,从而使战况更加激烈,甚至波及了圣魔大陆。

  如今,圣魔大陆上的国家和种族已分为两派:巴布尼卡王国。蕾因公国和冰雪王国与魔界结盟;莱因哈特王国和兽人族则同天界站在一边,连一向团结和平的精灵族都分成了两边,水精灵。风精灵和雷精灵站在魔界一边,火精灵和土精灵站在了天界一边。

  双方之间相互攻城略地,征战不休,此种情形对我们佣兵来说自然是再好不过了,起码不用担心失业。

  不过,我心中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国家甚至是精灵都站到了代表着邪恶的魔界一边?

  但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反正对我们佣兵而言他们是越乱越好,这样才有我们的用武之地。

  我看了一眼左手食指上的黑色戒指,又摸了摸胸口,在里面戴着一条漆黑的项链,这两件看起来毫无价值的烂饰物是弗雷德大叔见到我时我身上仅有的两件东西,可能与我的

身份有关(戴着这么不值钱的饰物,看来我以前一定很穷,恢不恢复记忆都没什么关系了)。

  “无名,出来,快出来……”

  弗雷德大叔那粗豪的嗓音从帐外传来,我忙停下胡思乱想钻出了小帐幕。

  只见身材粗壮的弗雷德大叔手中提着一柄狭长漆黑的长剑正站在帐外,见我走出,他嘟哝道:“无名,你要的墨钢剑已经打造好了。我真搞不懂你,以你那强壮的体格,使用大剑才是最适合的,可你偏偏要这种古怪的狭锋剑,还要用墨钢铸造,这柄剑可花去了你半年的薪水啊。”

  我没有理会弗雷德大叔的唠叨,欣喜的从他手中接过那柄狭锋黑剑把玩着。

  不知为什么,在这半年的佣兵生涯中我用过许多种兵器,可都不顺手,在我脑海中总是浮现出一柄漆黑狭长的怪剑的影子,于是我在数日前按照脑中的形象画出图形,将其同半年的血汗所得一起交给弗雷德大叔,请他代我到铁匠铺请工匠用墨钢(一种颜色漆黑的金属,硬度是普通钢的三倍,很是昂贵)给我打造一柄。

  握着墨钢剑把玩了一阵子,我忍不住挥剑使出了弗雷德大叔教给我的剑术,只觉气剑合一,极为畅快顺手。

  一声异响突然从身后传来,正沉浸在剑术中的我本能的反手一剑刺出,只听一声清脆的娇叱声响起,疾刺如风的墨钢剑竟被两根青葱般的纤纤玉指给夹住了。

  我心中大惊,转身看去却见一位美丽娇艳绝伦中又带着几分野玫瑰般的傲然洒脱气质的绝色美女正站在我身后,我的墨钢剑正被她的右手玉指紧紧夹着。

  她正是“玫瑰兵团”的团长---“战地玫瑰”乌兰娜莎,我一直暗恋着的人。

  乌兰娜莎微微一笑,道:“无名,你这柄剑的样子很怪,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我忙松开了紧握着剑柄的手,乌兰娜莎把玩了墨钢剑一阵,道:“样子好独特的剑,哪里来的?”

  弗雷德大叔插嘴道:“是无名画出了图纸要我找工匠铸造的,他还特别交待一定要用墨钢,结果这柄怪剑花去了他半年的薪水。”

  乌兰娜莎意外的看了我一眼,道:“无名,真看不出来,你居然还会设计兵刃,或许你以前是个铸剑工匠也说不定。”

  我搔了搔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柄狭锋墨剑的影子一直浮现在我脑海中,好象这才是我该用的兵刃,所以我才画出

请弗雷德大叔找工匠铸造。”

  乌兰娜莎挥舞墨钢剑使了几个剑式,每一招一式都那么幽雅美丽而又杀气凛然,不由让我和弗雷德大叔看呆了眼。

  持剑收势,乌兰娜莎道:“好剑,无名,你的设计还真不错。对了,这么独特的剑应该取个名字才对,你为它取名字了吗?”

  不假思索的,我脱口而出道:“‘亚夜’,我叫它‘亚夜’。”

  话一出口,连我自己都呆住了,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会突发奇想,为墨钢剑取这么一个名字。

  乌兰娜莎柳眉一皱,道:“‘亚夜’?这比较像是一个人的名字。算了,反正这剑是你设计的,怎么叫都是你的自由。”

  她将亚夜剑掷回给我,又从怀中取出一袋金币递给弗雷德大叔道:“无名设计的亚夜剑我很喜欢,你再去找那名工匠依原样为我铸造一柄,我们还要在这里留上几天,时间应该是来得及。”

  耶?我心中一奇,弗雷德大叔则应了声“是”,拿着金币找工匠去了。

  乌兰娜莎微笑着向我道:“无名,你的剑法是弗雷德教你的吧?他的剑术简单直接,以力克敌,在战场上还具威力但并不是什么精湛剑术,也不适合你设计的亚夜剑,不如我教你一套剑术吧。”

  我顿时大喜过望,我的身体极为强壮,学起弗雷德大叔的那种处于实战的剑术十分容易,这半年来我也是靠它在战场上活下来的,但我总觉得它已没有什么发展余地,不论我再怎么刻苦修炼也极难再进一步了。

  乌兰娜莎的剑术是真正的上乘剑术,就像是一门艺术一样,她在战场上的时候姿态幽雅绝美,毫无一丝杀气外泄,但却从来无人是她的三合之敌。

  如今,她竟要亲自传授我剑术,我自然是欣喜若狂了。

  乌兰娜莎道:“如今我们刚完成了雇主的任务,会在这里休整七八天,你每天晚上都到营地外的那片森林中去,里面有一块空地,我会在那里等你。”

  说完,她向我嫣然一笑,娇躯一转离开了。

  耶,太棒了,简直像是在做梦一样。

  我兴奋极了,在亚夜剑冰冷的剑脊上连亲了几口,全靠它给我带来了好运气。

  在没有任务的时候,佣兵的生活是极为自由的,想干什么都行,营地中没有几个人,显得有点冷冷清清。

  好不容易熬到夜色降临,我匆匆吃过晚餐后就径直出营奔向

营外的森林,看的弗雷德大叔大惑不解。

  漆黑的森林中静悄悄的,偶尔响起虫鸣之声,我来到了林中的空地,并未见到乌兰娜莎的倩影(废话,天才刚刚黑,乌兰娜莎会来就怪了)。

  在一棵大树下静坐了一会儿,我委实觉得无聊,就爬到树上找了一根粗大的枝桠躺下,抱着亚夜剑舒服的闭上了眼睛。

  不知不觉间,我竟睡着了,待我醒来时只见明月已升到夜空当中,看来已是半夜了。

  我心中一急,忙挣扎欲起,想不到树枝却在这一刻“喀嚓”断裂,我顿时头下脚上的摔了下去。

  就在我准备承受巨痛之时,一股柔和的力道突然将我托住,令我平稳落地。

  只见美若天仙的乌兰娜莎正含着绝美的微笑俏立在我身前,她穿着一身红色的轻甲,内忖紫色劲装,美丽绝伦而又蕴涵野性,令我一下子无法移开目光。

  乌兰娜莎玉容上笑容一收,详嗔道:“无名,你在看什么?”

  我身躯一震,尴尬的干笑了一声,道:“团长,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我不知怎么就在树上睡着了。”

  乌兰娜莎道:“你不用道歉,我也是才来,见你睡的正香就没有打扰你。好了,你该学习了。”

  我心知她没有说实话,因为在她那红色的轻甲上沾满了夜露水珠,分明已在这里等了好长一段时间了,我心中一阵愧疚,真挚地道:“团长,谢谢你,我会用心学习的,决不会辜负你的赏识。”

  乌兰娜莎露出了赞赏的神情,道:“你从弗雷德那里虽未学到上乘剑术,但基本功却已打的极为扎实,这是学习上乘剑术所不可或缺的。练剑先练气,气乃剑术的基础,今夜我先教你一套基本的练气心法,帮你打好根基。”

  我当然知道气的修炼才是武学的精髓,但练气之法是极为珍贵的,像我这样的普通佣兵想都不用想。

  我大喜过望地道:“真的吗?太好了,谢谢你,团长。”

  乌兰娜莎微微一笑,走到我身前开始向我讲解人身上的各处经脉的位置,传授我初步的练气之法。

  她不时伸出玉手在我身上的各处经脉上点击示范着,阵阵醉人的幽香直传入我鼻中,我顿时心头狂跳,十分激动。

  乌兰娜莎像是知晓了我在想些什么,白了我一眼,道:“不要胡思乱想,仔细听我的讲解,小心走火入魔。”

  我尴尬的一笑,忙强自镇定下狂

跳的心,依照乌兰娜莎的引导开始第一次凝聚体内的力量,逐渐形成一丝如游丝般的微弱真气,顺着经脉流动了起来。

  一切都很顺利,同乌兰娜莎所说的情形一模一样,但我隐约觉得体内除了这股新生的微弱真气外竟好似还有一种十分怪异的能量潜伏其中,而且这种能量令我丝毫不能测出深浅,只是这怪异的能量根本不受我意志的制约,自成一体,仿佛与我无关一般。

  我本想将这种怪异的感觉告诉乌兰娜莎,但又怕是庸人自扰,犹豫了一下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或许是我太敏感了吧。

  过了片刻,我体内新生的微弱真气在全身经脉中运行了一周后回归丹田之中,我睁开了紧闭的双目,只觉神清气爽,精神好极了。

  乌兰娜莎惊讶地道:“无名,你真是让我吃惊,想不到这么轻易就踏出了练气的第一步,当初我可是用了几乎一天的时间才完成第一次真气循环的。”

  她抬头看了一下天空中月亮的位置,道:“时候已经不早了,你先回去休息吧,明日白天好好修炼一下这练气之法,晚上再来这里,我教你几个剑术的起手式。”

  我心中十分兴奋,壮着胆子突然抓住她那柔若无骨的纤纤玉手,道:“团长,谢谢你。”

  话一说罢,我马上转身飞奔而出,那种温暖柔软的感觉仍深深的留在我手中,嘻嘻,我决定以后都不洗手了。

  乌兰娜莎没想到无名会有这么一手,一时不由怔住了,直至无名从她视线中消失她才反应过来,轻轻揉弄了一下被捏痛了的玉手,樱唇边荡起一个妩媚绝丽的笑容。

  自从半年前无名被弗雷德救起,她第一眼见到了这名失去所有记忆的男子的时候,她那颗十余年来从未对任何男人动心过的芳心竟轻轻颤动了起来,在又惊又异之下她于是决定将其留在佣兵团里。

  “玫瑰兵团”虽仅有五十余人,但人人身怀绝技,不是超卓的战士就是高明的魔法师,若非乌兰娜莎的芳心中对无名产生了异样的感觉,哪里会收留他这么一个没有过去,又没有一点本领的无能之人。

  这半年来,无名的一举一动她都暗自留心着,每当有危险的任务的时候也总是尽量让他远离危险,否则凭无名那几手三脚猫的功夫,早就死翘翘了。

  直到最近,她见无名随弗雷德已练好了剑术的基本功,才决定正式传授他练气之法和上乘剑术。

 不过,对于为什么要这么关心无名,连她自己都不明白。

  倒是无名练气的速度让她大吃一惊,连被称为武学奇才的她在第一次练气之时也耗了大半天的时间才完成第一个循环,可无名仅用了几刻钟,快的实在是有点过分了。

  静思了片刻,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头绪,乌兰娜莎娇躯一闪,消失了。

我回到营地,轻手轻脚的走回帐幕。

  弗雷德大叔早已在帐中呼呼大睡,对我的归来一无所知,丝毫也没有战场上那令敌人闻风丧胆的“狂战士”的风范(弗雷德大叔是‘狂战士’一族的后裔,一旦狂性大发进入‘暴走’状态,就会变得力大无穷悍不畏死,是战场上最令人头疼的对手)。

  我躺回床上但始终无法入睡,今天所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让人兴奋了,而且方才的练气令我精神饱满,无法睡着自是在情理之中。

  天很快就亮了,我长长地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爬起,随即又想到了乌兰娜莎的叮嘱,于是就坐回床上依照昨日学到的练气之法练习了起来。

  微弱的真气在我体内的经脉中开始了循环,一周又一周,我也不知道循环了多少次,只是全心全意的催运着真气,直至产生头晕的感觉,真气运行也十分迟滞的时候方始罢手,因为据乌兰娜莎所说,出现此中现象就代表着身体对真气的承受力此时已至极限,若再强练下去是很容易走火入魔的。

  我刚一睁开眼睛就见到弗雷德大叔的大脸正在我面前三分处,吓了我一大跳,忙道:

  “大叔,你在干什么啊?”

  弗雷德大叔又惊又喜地道:“无名,想不到你竟学会了练气,这实在是太好了,是谁教你的?”

  我略一犹豫,觉得不应在救命恩人而又待我如晚辈一般疼爱的弗雷德大叔面前保密,就道:“是乌兰娜莎团长传授给我的。大叔,你可不能告诉旁人啊。”

  弗雷德大叔先是一惊,随即又明白了什么似的用一种怪异的目光打量着我,看的我心中直发麻。

  我跳下床走出帐幕,才发现时间居然已是下午了,想不到一次练气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以我只需几刻钟就可进行一次循环的速度来推算,我至少已循环了几十次,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这样。

  团中的几名佣兵战友正在营地中闲逛着,见到我出来,一名身材格外高大魁梧的三十岁左右的大

汉笑着走了过来,道:“无名,你今天怎么到现在才起床?你一向可没有睡懒觉的习惯啊。”

  他叫雷斯,人称“黑衣死神”,拥有不弱于圣骑士和大剑士的强横实力,是“玫瑰兵团”中的顶尖高手,连乌兰娜莎都不一定能胜得了他。

  我笑了笑,道:“昨晚睡的晚了,所以今天也起的晚了。”

  雷斯的目光凝视了我一阵,道:“不知道我是不是看错了,你小子同昨天相比可是有了一些改变,气势沉凝坚韧多了。”

  我心知自己的变化绝逃不过他这种级数的高手的法眼,只好坦白道:“是这样的,团长昨天传授了我一套初步的练气之法,我一直练习到现在才出来。”

  雷斯双目中神光一闪,拍着我的肩膀笑道:“难怪难怪,原来是美女垂青啊,乌兰这丫头总算有一点像女儿家了。”

  他比乌兰娜莎年长十余岁,是乌兰娜莎父亲的部下,在乌兰娜莎的父亲去世后就一直辅佐她,对她的感情就像兄长和父亲一般。

  我感到脸上一热,忙道:“雷前辈你误会了,团长只是看我还可堪造就罢了,你可别多想。”

  雷斯哈哈狂笑了一阵,饶有深意的看了我一眼,他对乌兰娜莎这个小妮子的性情可是十分了解,她会感到谁可堪造就?骗鬼去吧,百分之百,她看上了这个忘记了所有过去的傻小子了。

  无名虽然失去了记忆,剑术也仅会一两手三脚猫的功夫,但他的身上却隐约透出一股与众不同的气质,是那么的尊贵高伟,隐有王者之风,仿佛是一位曾统帅过千军万马的领袖一般。

  反正他对无名是颇为欣赏的,若能好好教导,前途想必是不可限量,乌兰娜莎还挺有眼光的嘛。

  一时兴起,雷斯道:“来,无名,我现在教你几招剑术,晚上让乌兰那妮子大吃一惊。”

  我心中大喜,乌兰娜莎的剑术虽然精绝之极,但我总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跟她学这些有如舞蹈般姿态优美曼妙的剑术总有点不伦不类,雷斯的剑术我可是见过的,大巧不工杀气腾腾,每一招一式都直来直去却又威力无匹,那才是男子汉的剑术。

  我忙行了个大礼,道:“多谢雷斯前辈教导。”

  看来雷斯也知晓营地外林中空地的存在,他取出了自己的巨剑就带着我径直走向那里。

  雷斯的巨剑是名副其实的一柄巨剑,奇长奇阔又奇重,足有百余斤重,几乎和我的

身躯一样高,这柄巨剑可是“黑衣死神”的标志,一上战场就令敌人望风而逃。

  带着我来到林中空地,雷斯拄剑于地,道:“我的剑术是我从这几十年的血火佣兵生涯中总结起来的,讲究一招制敌,没有多余的花巧,使用者的力量越强,剑招的威力也就越大,但它对用剑者的基本功要求极高,你随弗雷德这半年的练习我都看在眼里,你已打下了十分牢固的根基,可以随我学这‘战诀’剑术了,不过练气之法你还是要跟乌兰丫头学下去,这是她祖传的绝学,比我的要好的多。”

  原来,他也早在半年前救起我的时候就注意到我了,和乌兰娜莎心思相同,让我先随弗雷德大叔打好基础后再好好教导我。

  “战诀”,一听这个名字就令我心潮澎湃热血沸腾,“锵”的一声我拔出了亚夜剑,一脸虔诚的等待着雷斯的教导。

  亚夜剑的独特造型令雷斯忍不住看了几眼,但他并没有说什么,提起巨剑喝道:“无名,看着,这是‘战诀’第一式---‘挺进疆场’。”

  喝声一落,他手中的巨剑猛然直刺而出,毫无花巧朴实无华,但却生出了一股有如千军万马纵横疆场般的惨烈气势,巨剑上劲气嘶啸,前方十几米外的数棵大树“喀嚓”

  一声竟然被剑身透出的剑气撞断。

  大树倒地,灰尘满天,我不由看呆了。

  这实在是太……太厉害了,同乌兰娜莎的剑术的那种精致无伦的秀美相比较,它是完全不同但又毫无逊色的另一种美,一种粗犷阳刚之美。

  一击既出,雷斯在刹那间又收剑归原,仿佛他根本就未动过一般。

  我闭上眼睛在脑海中一点一点的重复着雷斯方才使出这招“挺进疆场”的动作,最终双目一睁,轻喝一声挺动亚夜剑依样画葫芦的直刺而出。

  没有劲气,没有剑啸,没有气势,在我手中这只是普通的一式直刺,毫无威力可言。

  雷斯的眼中闪过一抹惊讶赞赏的光芒,道:“你还真是学剑的天才,把我的动作模仿的一点不差,真是难得。不过,这是没有用的,‘战诀’的精髓在于出剑时体内气的运用,剑招本身并没有什么威力。”

  他开始仔细的将这式“挺进疆场”使用时应如何凝气。发气的方法讲解给我听。

  想不到看似简单的这一式直刺中竟蕴涵着如此复杂的气的运用,我在雷斯的引导

下将体内那丝若有若无的细微真气贯注到了亚夜剑上,轻喝一声又一次挺刺而出。

  这一次同上一次不同了,虽然极为微弱,但在剑刃刺出时的确响起了“嘶”的一声轻响,我也感觉到体内那一丝微弱的真气顺着亚夜剑直射而出。

  成功了,我还未来的及欢呼,一阵头晕目眩的无力之感就从我体内散发开来,我身子一软就向地上倒去,亏有雷斯伸手扶住了我。

  雷斯伸手抵住我的胸口,一股柔和的暖流直输入了我体内,我萎靡的精神顿时一振。

  他道:“你初始练气,真气极是微弱,方才的那一击已耗去了你所有的真气,所以才会这样。”

  在雷斯的协助下,我很快就恢复了精神。

  雷斯道:“今天我先教你这一招,你回去好好体会一下,不过只能在心中练习,待日后你的真气充足了再实剑练习。练剑先练气,你要先随着乌兰娜莎把气练好再说。”

  他提着巨剑离开了树林,我初识绝学门径,心中兴奋莫名,干脆连晚餐也不回去吃了,留在空地静思着才学到的“挺进疆场”与气的运行,等待着夜色和乌兰娜莎的到来。

  虽然一天没有吃饭,但我丝毫不感到饥饿,精神十足。

  我的心神一直沉浸在对剑术的思索中,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一股宜人的幽香传入鼻中将我唤醒,只见乌兰娜莎正俏立在我身前。

  见我醒来,她含笑道:“为什么每次我来的时候你总是在发呆呢?又在思考什么?”

  我不好意思的干笑了几声,道:“对不起,团长,又麻烦你了。对了,下午的时候雷前辈说要将他的‘战诀’剑术传授给我,你教我练气就行了。”

  乌兰娜莎指了一下那几棵被雷斯的剑气击断的巨树,道:“看见这几棵树我就知道了,只有雷叔叔的‘战诀’才有如此威力。我一时大意了,忘了我的剑法并不适合你这个大男人。”

  她开始全心的传授我练气之法。

  于是,每天白天我随雷斯学习剑术,晚上则跟着乌兰娜莎练气,七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在这七天里,我学全了“战诀”,当然,只是架势和运气之法,并没有亲身实践过(我那一点点的真气还无法用于这么强的剑招之中),而乌兰娜莎也将她祖传的练气之法尽数传给了我,以后的一切也就看我自己了。

  “玫瑰兵团”的副团长“兽魔女”莹从蕾因公国

回到营地,给兵团带来了一个新任务:蕾因公国的菲欧娅公主在日前的战斗中落到了火精灵族和兽人族联军的手中,目前蕾因公国正在同这两个种族开战,抽不出人手,所以就高价雇请我们“玫瑰兵团”

  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要从精擅火系魔法的火精灵和强横无比的兽人族手中把人救出来,那简直是比登天都难。

  不过,看在天文数字的报酬上,再艰难的任务我们也接了。

  佣兵团马上开拔,仅有五十余人短小精悍,行动迅速,这是大兵团所无法比拟的。

  经过七天的刻苦练气,我的体力和耐力都增强了许多,因而一连数天的马上奔行我倒也支持住了,不由在心中暗自庆幸。

  弗雷德大叔策马来到了我身边,笑道:“无名,这次任务可凶险的很,到时候记得跟在我身边,不要逞能。知道吗?”

  我眉头一皱,道:“大叔,这半年来每当有战事发生,我总是躲在你身后,这一次可不能这样了,雷前辈和团长分别传授了我剑术和练气之道,我已经和以前不同了。”

  弗雷德大叔在我头上拍了一把,笑骂道:“臭小子,你才学了几天,想死也不能这样啊。此次任务真的非比寻常,啊,对了,菲欧娅公主可是和团长。副团长齐名的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之一,一定是美呆了,到时候咱们可要开眼界喽。”

  “菲欧娅,菲欧娅……”,我喃喃的低语着这个秀气的名字,不知为什么,我对这个名字总是有一种十分熟悉的感觉,好象以前经常听说似的。

  据探听来的情报所知,火精灵和兽人两族联军的总部设在斯普鲁恩斯城堡,菲欧娅公主亦被囚禁在那里。

  斯普鲁恩斯城堡本就是兽人族的要塞,地处峭壁之下,易守难攻防卫严密,蕾因公国的“风暴骑士团”曾进攻过城堡,但始终无法攻破。

  我们在距城堡尚有十余里的一处隐蔽的地方扎下营地,同时在周围做好了伪装,以防被火精灵和兽人族的巡逻队发现。

  莹召唤出了一只飞翔魔兽大雷鹰,令它到斯普鲁恩斯城堡上空进行侦察,乌兰娜莎也派出了几名擅长潜踪匿迹之术,行动迅速的佣兵前去进行地面侦察。

  我抓紧一切空闲的时间来练气,体内经脉中的真气已比前几日粗了许多,循环的速度亦快了不少,只要有稍微一点时间就可以完成一次循环。

际上,我目前练气的成就已相当于旁人苦练一年的结果了,只是我自己并不清楚。

  乌兰娜莎站在帐幕中的一张简单的桌子前,紧紧凝视着桌上那张花高价从盗贼手中买来的斯普鲁恩斯城堡的地图,仔细思索着行动的步骤。

  帐幕帘子一掀,一位身材高挑,气质高雅的绝色美女走了进来,在她的肩头上站着一只羽毛颜色极为鲜艳,头上生着一只小巧的白色小角的奇怪的鹦鹉。

  这位绝色美女正是“玫瑰兵团”的副团长,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中有“兽魔女”之称的召唤法师---莹,她肩上的怪异鹦鹉是低级魔兽的一种,名叫“鬼鹦”,智慧极高能口吐人言与人交谈,但没有什么攻击力,当作宠物却是十分适合。

  莹走到了乌兰娜莎身边道:“莎莎,想出什么行动策略了么?菲欧娅公主落到了那群凶残的兽人手中,多留一刻就多一份危险,我们要及早将她救出才是。”

  乌兰娜莎在地图上拍了拍,道:“这斯普鲁恩斯城堡是作为要塞来建造的,易守难攻,我们要偷偷潜入还真是不容易。”

  莹道:“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先派人做出大兵团围攻城堡的假像,吸引他们的注意力,然后选几名精锐的战士随我乘坐飞翔魔兽潜入城堡中,确定坐标,这样就可以用‘空间转移’救出公主了。”

  乌兰娜莎美目一亮,道:“这倒是个好办法,不过我们这么几个人如何做出大军进攻的假象?要知道斯普鲁恩斯城堡是很大的,其中驻军上万,我们一个不小心就会全军覆没。”

  一个清朗的声音突然响起:“团长,副团长,我们不用刻意费力做出大兵团的假象,只需派几名兄弟扮做蕾因公国的先头尖兵,他们在城堡周围一露面,自会有探子向城堡通报。你们想,头脑简单的兽人族和火精灵在得到这个情报后会有何反应?”

  二女一转头,只见一名穿着普通的剑士铠甲的高大男子正掀帘而入。

  “无名,怎么会是你?”

  乌兰娜莎又惊又喜,想不到失去了记忆的无名竟会出这么一个主意。

  我笑道:“我在练气方面遇到了一点问题,特来向团长请教,无意中听到了你们的交谈,所以冒昧了,还请两位团长见谅。”

  莹道:“不,无名,你的主意极好,兽人族和火精灵听闻附近有蕾因公国的尖兵出现,定会以为有大军在后面开来,

他们一定会列阵以待的。这样一来既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我们又不用多费力气,这个主意真是好极了。”

  乌兰娜莎道:“无名,这个主意你是怎么想出来得?”

  我习惯的搔了搔头,道:“我也没有刻意的去想,在听了你们的交谈后这个念头就自己跳了出来,自然的很。”

  乌兰娜莎美目中神光一闪,道:“或许你以前曾经历过这种事,所以……”

  我苦笑道:“我以前一定是个穷光蛋,哪里会经历这种事?我想这只是灵光乍闪罢了。”

  乌兰娜莎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又道:“你说你在练气时出了一点问题?这可不能有半点马虎,你快仔细的讲给我听。”

  莹也听乌兰娜莎说过她教我练气之事,好奇的眨着美目倾听着。

  我道:“其实,在团长您第一次教我练气的时候我就有一点异样的感觉了,只是当时的感觉十分细微,我估计可能是错觉,也就没有向您说,可是这几天感觉越来越明显,我确定这不是错觉,所以才来找您。”

  乌兰娜莎有点急切地道:“什么样的感觉?你快说啊。”

  看她的神情就知道她是真的在关心我,我心中不由一热,道:“每次在练气真气运行的时候我就觉得体内经脉中好像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力量,一种并不是真气,十分怪异的力量。随着我练气的进一步深入,我对这种怪异力量的感觉也越来越清晰,就在方才,我发现它的源头竟是在这儿。”

  我伸手指了指自己的额头眉心处。

  乌兰娜莎柳眉一皱,莹却在一旁开口道:“听你说的倒好像是魔法师的魔力,因为魔力就是以人的精神力量为基础,眉心处正是精神力量的储存地。不过,只有魔力达到大法师程度的法师才能感应到眉心处力量的存在。无名,说不定你是一位大魔法师哦。”

  我哑然失笑道:“副团长,您在开什么玩笑?我若真有大魔法师那样的魔力就不会像废品一样被你们给拣到了。”

  乌兰娜莎道:“这样吧,你到床上去坐好,我用真气察探一下你体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忙依言除下铠甲到床上坐好,一阵幽香传来,乌兰娜莎坐在了我身后,接着就有一只柔软的小手贴在了我的背心上。

  乌兰娜莎的娇音传来:“平心,静气,随着我真气的指引运行。”

  一股暖流从背心处渗入了我的体内,与我本身的

那一丝微弱真气相融合,缓缓的在经脉中游动起来。

  莹心知我们这个时候不能受到干扰,她于是就走到了帐幕外为我们守护着。

  乌兰娜莎和我的真气慢慢的一条一条经脉的检查着,渐渐的越来越向上,但没有发现丝毫的异样。

  突然,我感到眉心处一热,接着就有一大片怪异的能量流从眉心处奔涌而出,刹那间顺着经脉冲击而下,猛然与乌兰娜莎输入我体内的真气撞击在了一起。

  若是现在有人在旁边的话,定能见到我的身上猛然暴射出了漆黑的闪光。

  乌兰娜莎还未反应过来就觉到一股强的令人难以置信的能量流猛然撞击在了她输出的真气上,她顿时娇啼一声被震飞撞在了帐壁上,差一点连帐幕都给弄倒了。

  莹感应到帐内突然爆发出的强烈的气流波动,忙回身冲入帐中,只见无名如原样端坐在床上,而乌兰娜莎却正狼狈的从帐幕边上爬起,好象方才狠狠的摔了一下。

  我慌忙从床上跳下前去扶乌兰娜莎,莹已先我一步扶住了她。

  刚刚站稳乌兰娜莎就立即道:“无名,你没事吧?有没有异样的感觉?”

  她自己摔的不轻,但一站起就如此关心我丝毫没有顾及到自己,我差一点就感激涕淋了,忙道:“我没事。团长,都是我不好,害的您……”

  莹道:“方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谁能告诉我?”

  乌兰娜莎用一种奇异的目光打量着我,道:“无名体内果然有一种怪异的力量,而且强的不可思议,刚才我就是被这股力量反震出去的。无名,你快运气检查一下,不要留下什么后遗症。”

  我依言闭上双目潜心开始运行真气,惊奇的发现我的真气竟产生了本质的变化,尽管还是十分微弱,但似乎像是与那种怪异的力量相结合产生了异变,成了另外一种性质的能量。

  乌兰娜莎和莹惊奇的发现在无名的身躯上竟若有若无的散发出一种好似气状的乌黑光芒,隐隐约约闪闪烁烁,带给人一种强大的无形的压力。

  我停住了真气的运行,体外若有若无的乌光顿时散去,无形的压力立散,乌兰娜莎和莹方始松了口气。

  乌兰娜莎的美目中神光闪烁的紧盯着我,道:“无名,刚才……”

  莹叫道:“是魔力,我现在敢肯定无名所说的那种怪异的力量是魔力,因为方才你在运行真气时我的的确确感受到了魔力的波动

,尽管这种波动十分古怪。无名,在失忆前你一定是个魔法师,而且是一个十分厉害的魔法师。”

  魔法师?我?可能吗?

  望着两位绝色美女那又惊又奇的目光,我忙道:“副团长您不要说笑了,我怎么可能是魔法师?倒是方才我发觉体内的真气竟在那怪异能量的影响下产生了异变,尽管依旧极弱但性质完全不同了。看。”

  我猛然将真气全部凝集到右手的经脉中,只觉潜藏在眉心处的奇异能量飞快的分出了一丝闪电般融入了我凝集的真气中。

  于是,我的右手上散发出了如方才一般的气状乌光,大概是因为我全部的真气都集中到了手上的缘故,乌光比方才要明显很多。

  乌兰娜莎苦笑道:“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已超过了我的认知范围,旦愿你真气的异变不会伤害到你才好。”

  莹道:“我总觉得无名的真气竟好似散发出了魔力的波动,但真气和魔力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能量,怎么可能融合为以?或许是我太敏感了……”

  这时,帐外突然传来一声清越的鹰鸣,莹肩头上的“鬼鹦”叫道:“大雷回来了,大雷回来了……”

  莹神情一动,闪身出了帐幕,我和乌兰娜莎忙跟了出去。

  一只足有人大的黑色巨鹰从天而降落在了莹的身前,发出了一阵有高有低的鸣叫声。

  魔兽是有各自的语言的,身为召唤法师其中的一项技能就是通晓各种魔兽的语言,莹在听大雷鹰鸣叫一阵之后点了点头,挥手划出召唤阵将其收回自己的异次元空间。

  乌兰娜莎道:“莹,侦察到什么了?”

  莹道:“据大雷鹰所说,斯普鲁恩斯城堡的戒备极严到处都有卫兵和巡逻队,想要潜入的话恐怕很难。”

  乌兰娜莎道:“既然如此,那就按照无名想出的计策行事吧。先派出几个人化装成蕾因公国的士兵到城堡外的小镇上秀一秀,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她的目光望向我,道:“无名,这件事就由你去办吧。”

  我心知她是照顾我,有意让我去执行这种没有什么危险的任务,到时候只要亮亮相就行了,敌人一来就躲入森林中,根本不会有危险。

  我虽然不甘心,但还有点自知之明,以我目前的本事恐怕也只能胜任这种“诱饵”任务,只好答应了。

  在我转身离开之时,乌兰娜莎关切的声音传来:“无名,小心啊。”

美人关怀,啊,我的心都要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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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一天,法塔赫城都沉浸在大军出征前的忙碌中,我这个新出炉的千骑长却是忙里偷闲躲在房里睡大头觉,反正歌妮答应过我有足够的自由,我才不去自找劳累呢。

  第二天清晨,“龙、凤”两军十万之众分为数个集群在法塔赫城外列队,战马长嘶刃光闪烁,气势凶凶。

  歌妮身着金色的骑士铠甲骑着一匹全身金黄没有丝毫杂色的骏马静立在队伍的前方,没有头盔遮掩的秀发随风飘拂,宛如神圣不可侵犯的美女战神,美极了,也威武极了。

  骑着战马站在队列中的我被她这份惊世之美吸引了全部的心神,看呆了眼。

  不只是我,事实上十万大军的目光全集中到了这位美绝人寰的“骑士之花”的身上。

  歌妮好象察觉到了我的注视,如深沉的碧海一般蔚蓝的美目有意无意的望了我一眼,我心中一震忙低下了头。

  这是怎么回事?我竟会下意识的逃避她的目光,她的精神力量虽然极强但还远不及我,那我为什么会……

  “龙、凤”两军合起来共有四万骑兵、五万步兵与一万弓箭手,另外还有千余名的魔法师,实力极为强横,可谓是呵气成云。

  一身华丽金甲的约兰多王子在他那队近卫骑士的护卫下骑着装饰华贵的骏马缓缓行来,走到了歌妮的身边道:“可以出发了吗?”

  歌妮点了点头将右手向天举起,十万大军顿时变的鸦雀无声,连战马都安静了下来。

  歌妮那清脆悦耳的娇音传入了每一个士兵的耳中:“莱因哈特的忠诚战士们,国王陛下向我们发布了总攻的命令并派约兰多王子殿下前来领导我们。勇士们,伟大的诸神与我们同在。”

  我感觉到她的声音中蕴涵了精神力量,虽仅有一丝丝但却使士兵们都受到了感染,一时间群情激昂士气冲天,都举起兵器呐喊了起来。

  想不到精神力量还可以这么用,竟能够影响操控部下士兵的士气意向,我真是大开眼界,但这也怪不得我,我一直都是孤军奋战根本就没往这方面想。

  大军正式开拔,法塔赫城交给托夫率兵把守。

  我和拨给我指挥的千名轻骑兵(骑兵一般分为三种:轻甲护体,行动迅速的轻骑兵;身披重甲,拥有极强的攻击力和防御力的重骑兵及介于两者之间,擅长野战攻杀的游骑兵)一直在大军中随波而行,无所事事。

  莱因哈特王国士兵的素质

极佳,行军速度很快,尤其是我们为首的轻骑兵,仅用数日就到了冰雪王国的要塞卡梅隆城下。

  卡梅隆城原本是莱因哈特的边境要塞,但在半年前被冰雪王国攻陷反而成了冰雪王国进攻莱因哈特的踏板,幸有歌妮率军据守与之遥遥相对的法塔赫,芳挡住了冰雪王国大军的去路。

  如今要进行反攻,这卡梅隆是无论如何也要先拿下来的。

  十万大军将卡梅隆城包围了起来,扎好营地准备攻城。

  约兰多王子、歌妮、瓦尔斯及利多克和几名万骑长在帅帐中商讨攻城方略,我虽仅是个小小的千骑长但因同利多克关系非常,所以也被召了进来。

  因为卡梅隆本是莱因哈特王国的属地,所以歌妮他们有完整详细的卡梅隆地形图,正摆在帐中的桌子上。

  约兰多王子从一开始就主张派重兵大举攻城,以排山倒海之势一举拿下卡梅隆,但歌妮和瓦尔斯却反对这么做,利多克不懂军事,只能站在一旁干着急。

  至于万骑长们和我这个千骑长根本就连插嘴的余地都没有。

  最后,约兰多王子起身一掌重重的拍在了桌子上,道:“这是我们反击冰雪王国的第一战,必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攻克卡梅隆,只有这样才能壮我军威将冰雪王国彻底击溃,你们这么拖拖拉拉的怎么成?这可是父王拟订的战略。”

  话已经说到了这份上,歌妮等人身为下属自然不能再加以反对,只好将所有的不快都咽了下去。

  我看出这位约兰多王子是一个十足的绣花枕头,空具一副俊美绝伦的皮相而且还对歌妮心怀不轨。

  有这么一位王子,我暗中不由为歌妮感到不值。

  不顾众人的劝阻,约兰多王子执意要马上出兵攻城,在他的命令下,大军以重骑兵为主力,魔法师部队和弓箭手为辅助,游骑兵与步兵为后,摆开了阵势准备开始对卡梅隆城展开强攻。

  我们这些以高速机动为主,擅长突袭截杀的轻骑兵没有了用武之地,只好躲在后方看热闹。

  身躯和战马都披着坚固的重铠,看起来就像是金属怪物一般的重骑兵排好了整齐的攻击队列,开始向里许外的卡梅隆城逼近,速度虽然不快但那整齐合一的沉重的马蹄声却带给人一种震撼的感觉。

  莱因哈特的骑兵果然是名不虚传,纵然是最擅长近战搏杀的兽人族战士恐怕也承受不了他

们的大兵团集中冲锋刺杀。

  跟随在重骑士队伍身后的魔法师部队中响起了咒文的咏唱声,其中的圣光系法师开始释放守护魔法为重骑士们进行加持以增强其防御力。

  奇怪的是卡梅隆城中一直静悄悄的没有一兵一卒出现,好象根本就不知道有敌军来犯一般。

  站在营中了望台上(一种用木料搭建的高台,用于了望)的约兰多王子得意的笑道:

  “看,卡梅隆的守军一定是吓破了胆,连应战都不敢。”

  站在他身后左侧的歌妮柳眉不由一皱,她同冰雪王国数次血战,她可不认为对方是躲起来惧战,反而绝的好象有一个陷阱在等待着,但她自幼就同与约多王子一起长大,熟知他的性格是不会听从自己的建议的。

  率领重骑兵向卡梅隆挺进的瓦尔斯也意识到情形有点不妥,敌方太安静了,安静的过分,不是已经弃城就是有什么陷阱在前方等待着自己。

  但他此时已无法改变命令了,且不说战地违令会遭到军纪的严惩,若是他下令撤退,士兵们的士气将会一落千丈,想胜也毫无希望了。

  事到如今他也只好令部下加快前进的速度,只求冰雪王国的军队是真的已经弃城了。

  全身坚甲的重骑兵以势不可挡的气势很快就冲到了卡梅隆城下,特制的用来撞击城门的攻城车与攀爬的云梯亦已准备好,眼看就要用上了。

  就在此时,几百枚蓝色小光球突然从城墙上射下,同莱因哈特随军魔法师所设下的守护魔法相撞顿时化作了满天的大雾,瞬间将万余名重骑兵所吞噬。

  在营地了望台上的利多克道:“不好,是‘冰雾术’,瓦尔斯他们有危险了。”

  他忙咏唱起了飞翔魔法的咒文,腾空直射向那大雾弥漫的城下。

  “冰雾术”只是一种初级水系魔法,并没有什么攻击力,但身陷于伸手不见五指的大雾中的重骑兵们却顿时慌了手脚,乱成一片。

  这是人类面对着未知的危险时的本能反应。

  魔法师部队的魔法师们忙开始咏唱咒文破除雾气,很快就有一大片水雾消散(‘冰雾术’是很容易破解的)。

  满天的箭雨从城墙上洒入雾中,虽然看不清目标但这些箭矢上都被加持了水系魔法,即使射在地面上也会封冻一片,射中人体更是将一身重铠的骑士冻成人棍,极具威力。

  这就是冰雪王国军队的作战方式,充分利用自

己的魔法师的长处,魔武合一挡者披靡。

  此时,莱因哈特的弓箭手们尚身陷大雾中,根本无法展开反击。

  莱因哈特的魔法师倒也是不凡,冒着魔法箭雨不停的咏唱咒文释放魔法,浓浓的大雾很快就有大半被驱散。

  利多克凌空飞来,手中镶嵌着“火蝎珠”的魔法杖指向下方的雾气,无数细碎的小火花顿时从中飞散入雾气里,雾气立消,一片晴朗。

  瓦尔斯忙检视军队,发现伤亡虽是不大但阵形却已散乱,再也没有重骑兵所特有那份气势。

  城墙上的箭雨又射了下来,如今没有了雾气的阻碍,准确度倍增,单莱因哈特的战士们此时也可以闪避防御了,结界和盾牌挡住了射下的箭矢,即使是被加持了水系魔法的长箭也无法在短时间内破除防御。

  身在空中的利多克先张开结界防御,然后举杖咏唱起了咒文,火元素在“火蝎珠”的吸引下迅速凝聚到了魔杖上,片刻之后他就完成了这个“太阳火”高级魔法,一团金色的如骄阳一般的大火球脱杖飞向了城墙。

  城墙上出现了淡蓝色的防御结界,但仅稍微阻碍了一下“太阳火”就分崩离析,大火球劈在城墙上,刹那间大半个高大的城墙被炸成粉碎,焰芒如雨。

  许多的人影在炸飞的碎石中被烈火化为灰烬,情形惨极。

  以利多克的魔力再加上“火蝎珠”的灵效方产生了这种结果,顿时扭转了战局。

  瓦尔斯举剑大喝道:“骑士队,上前;弓箭手、魔法师掩护;游骑兵、步兵随后支援。前进。”

  训练有素的重骑兵们迅速集结好队形,如排山倒海一般从破损的城墙那里冲入了卡梅隆城,随后的弓箭手和魔法师则发出箭矢和攻击魔法进行掩护。

  冰雪王国在卡梅隆城的驻军仅有几千人,其实力同莱因哈特军队相比根本就不成比例,但此时虽然被莱因哈特的重骑兵破城而入,他们却毫不慌乱,魔法师与弓箭手组成几个小队对重骑兵们进行阻击,期于的军队则有条不紊的撤退着。

  重骑兵身上的铠甲极为坚固,普通的箭矢及刀剑根本就对它无可奈何,但冰雪王国魔法师的水系魔法却是它的克星,寒气可不是铠甲所能挡住的(精钢铠甲的导寒性能极佳),铠甲中的骑士们纷纷被冻僵在那里。

  利多克在“火蝎珠”的协助下很快就发出了几个中高级的火系魔法,许多冰雪王国的战士和

魔法师伤亡在他手里,因为他的缘故,莱因哈特军的推进顺利了许多。

  又过了一段时间,卡梅隆城终于被完全攻克,冰雪王国的残军撤退出了城池,消失在了茫茫的平原中。

  在他们身后,魔法师们又发出了“冰雾术”,大雾弥漫,饱受其苦的莱因哈特战士不敢冒然追击,只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溜走。

  我和歌妮等高级将领陪伴着约兰多王子来到了卡梅隆城总督府。

  约兰多王子得意地道:“歌妮,我说的没错吧?卡梅隆城仅用半天不到就收复了。”

  歌妮没有回答他,绝美的粉脸上却现出了不敢苟同的神情,瓦尔斯等军中将领亦是如此。

  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以十万大军去进攻一座仅有几千人把守的小城池,不成功才怪呢。如今卡梅隆城虽已被攻陷,但冰雪王国的军队却仅失去了几百名战士、魔法师,主力全部撤走,而莱因哈特一方的阵亡人数却在千人以上,其中还有许多是宝贵的重骑兵,在占绝对优势的情形下却付出了这样的代价,全都怪约兰多王子的狂妄无知,亏他还有脸说是大胜。

  约兰多王子传令大摆宴席庆功,我无心参加这种无聊的宴会,找了个空挡跑出总督府来到卡梅隆城外的一座小山丘上舒适的躺在葱葱青草中。

  不知为何,我对冰雪王国总有一种莫明的亲切感,好象在那里有什么让我十分牵挂的人或事。

  唉,这大概又是“另一个我”的原因,算了,不去想他。

  利多克的“火蝎珠”之事我得尽快解决,今天冰雪王国的伤亡有近一半是因为他,必须尽快抓紧时间予以破坏,否则我真不会原谅自己。

  歌妮那熟悉的精神反应又传入了我心中,我撑起半个身子望去,只见歌妮正骑着她那匹神骏之极的金黄色骏马向着山丘飞驰而来,但却奇异的没有听见丝毫的马蹄声。

  好奇怪的马,一定有来历。

  我站起身来向歌妮招了招手,她策马如疾风一般登上了山丘,来到了我的身边。

  跃下马来,歌妮拨弄了一下她那棕红色的秀发,含笑道:“无名,你还真会找地方,为何不参加宴会而跑到这里来?”

  她那拨弄秀发的姿态委实美极,令我不由心神一荡,道:“我只是讨厌那种无聊的宴会罢了,元帅您还不是一样?”

  歌妮嗔道:“什么元帅不元帅的,你若视我为朋友就直呼我的名字好了

。怎么,我不配做你的朋友吗?”

  我犹豫了一下,道:“好吧,歌妮,我就如此叫你好了。”

  歌妮嫣然一笑,道:“这才对嘛,无名。你刚入军队就遭逢战事,实在是有点对不住你,你看以后我们会一帆风顺吗?”

  我道:“若是由你或瓦尔斯元帅统帅军队或有胜算,但如今却是约兰多王子……”

  歌妮拔起一根青草放入口中轻嚼着,苦笑道:“你太抬举我了,不过约兰多王子确实……唉……”

  她轻盈的躺到了草丛中,写意的张开双臂长长的舒了口气,好似将胸中的郁闷都借着这口气吐了出来。

  我大着胆子在她身边躺了下来,凝视着晴朗的天空,一阵奇异的感觉突然传入了我的心中,我以前好象也曾有过这样的举动,就这样舒适的仰卧在草丛中,而我的怀中还……还依偎着一个好美好美的女孩,她的名字叫做……

  我突然大叫一声坐了起来,身侧的歌妮吓了一跳,忙撑起娇躯道:“无名,怎么了?

  那种奇异的感觉此时已消散的无影无踪,方才那几如真实的幻象也变的朦朦胧胧,但一股深深的思念却留在了我的心中,那是一种倾尽所有,令人百折千回的情感。

  我又轻轻的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抚弄着腰中的亚夜剑,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会把剑取这么一个名字,原来它是一个人的名字,一个令我深深怀念着的女人的名字。

  她的容貌我已无法记起,但我知道那是一个极美极美,比诸身为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之一的歌妮犹有过之的女人,她一定是“另一个我”所深爱的人,否则不会烙印在心灵深处,令失忆后的我还能回思起她的倩影。

  亚夜就是她的名字吧,好美的名字。

  歌妮见我一直呆呆的没有理她,生怕我出了什么事,伸出一只洁白如玉的素手在我眼前轻晃着,急道:“无名,你怎么了……”

  我回过神来,道:“没事,只是突然想起了一些以前的事罢了。抱歉,让你担心了。”

  歌妮紧盯着我,柔声道:“你没事就好。”

  她的目光柔柔的,美丽清澈,但我的心却不由自主的一阵狂跳,难道我喜欢上她了?

  不,不可能是这样,有一个镌刻在我心版中的亚夜,有对我关怀倍至的乌兰娜莎团长,我怎么能再……

  我站起身躯,匆急地道:“歌妮,我有事先走了。”

  话一说完我就如逃命一般全速直冲下了山丘,体内的“魔斗气”飞速流转令我好似疾风闪电一般转瞬即逝。

  望着无名那快如惊电的身影,歌妮幽幽的叹了口气,美目中的情感复杂至极,她十分清楚自己仍深深的思念着吴来,可却也不由自主的被无名所吸引,不管他和吴来是不是同一个人。

  若无名并不是吴来,那她不就是同时爱上了两个男人?

  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骄傲自信的她决不愿自己变成这个样子,但情感是无法勉强的,吴来和无名这两个男人的身影一直在她脑海中晃动着,无法选择。

  她拍了拍自己心爱的坐骑,自言自语道:“算了,干嘛让这两个男人来影响你。歌妮?雪兰特,你不是立誓要成为圣魔大陆上有史以来最优秀的军事家么?你不应受任何人的影响。”

  她美目中复杂的情感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坚定灿烂的神采。

  跨上骏马,歌妮娇叱一声策马奔下了山丘。

  在卡梅隆城狂欢了三天,约兰多王子令大军开拔,挺进冰雪王国。

  我一直找不到机会破坏利多克的“火蝎珠”,心中不由有点着急,而歌妮也变的怪怪的,自三天前一别之后就再也没有同我说过一句话,或许她是在对我的匆匆离去而生气吧。

  冰雪王国地处圣魔大陆北方,气候严寒,我们很快就进入其境内,冰雪王国的边防军面对着莱因哈特的十万大军自然是一击即溃,不能阻碍分毫。

  在距莱因哈特军临时营地仅有几里远的一座冰峰上,一匹全身雪白的水灵兽站立在峰顶,一名全身白衣的绝世美女静坐在其背上,冷冷的注视着冰峰下的莱因哈特军营地。

  这名美女的年纪极轻,仅有十七八岁的样子,但已具倾国倾城的绝美之姿,全身上下更透出一股发自骨子里的冰寒意韵,委实美极冷极,身处在这雪花飘飞的冰峰上更是像极了用寒冰雕出来的冰美人。

  她正是冰雪王国的当代女王冰雪儿十七世,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中年纪最幼的一位,也是令莱因哈特王国闻名丧胆的“冷血女王”。

  一年前,当她和吴来定情之时,她尚是一位清纯无邪不解世事的小女王,一夕之欢爱人远去,她只能苦候着心上人的归来。

  但是,在几天之内就夺走了她全部的身心的神通广大的

心上人却再也没有回来,她等到的只是已成为同闺姐妹的冰清影带来的噩耗。

  自那一刻起,清纯无邪的小女王冰雪儿就死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冷硬如冰,封闭了所有的情感的“冷血女王”,若非她心中还存有一丝希望,她早已寻他而去了。

  她本想同好姐妹莉薇雅一起到魔界接受魔王路西法的教导,提升自己的力量为吴来复仇,但战火波及到了圣魔

据调查显示,现在胎教很受欢迎,胎儿的素质和胎教是息息相关的,而受过胎教的幼儿,不但发育更快,而且反应也更灵敏,因此,要认真对待,不可马虎。大家只知道胎教是一种科学的方法,可以使胎儿能够健康的发育,并且一定程度的激发胎儿内部的潜力。

胎教到底有用吗?对听力的影响是怎样的?
其实一直以来对于胎教的争议颇多,有的专家认为胎儿在母体内是听不到任何声音的,音乐胎教对胎儿发育根本没有任何作用。有电生理实验证明,声音传给胎儿,胎儿的心率、胎动、呼吸会产生变化,说明声音对胎儿产生刺激,但声音对胎儿来讲,并不是你放什么音乐,他就听到什么音乐,无论何种音乐对胎儿来讲都是噪声,胎儿无法感觉到音乐,只能感觉到一种声音的刺激。但是有一点不能否认,长期大音量的刺激,肯定会对听觉神经有影响。

胎教,是为开发胎儿潜在能力而施行的胎儿教育。广义胎教指为了促进胎儿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健康发育成长,同时确保孕产妇能够顺利地渡过孕产期所采取的精 神、饮食、环境、劳逸等各方面的保健措施。狭义胎教是根据胎儿各感觉器官发育成长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积极主动地给予适当合理的信息刺激,使胎儿建立 起条件反射,进而促进其大脑机能、躯体运动机能、感觉机能及神经系统机能的成熟。胎教是孕妇通过自我调控身心的健康与欢愉,为胎儿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同时给生长到一定时期的胎儿以合适的刺激,通过这些刺激,促进胎儿生长的一种提前教导方式。

许多人以为胎教就是教育胎儿,或者说让胎儿接受教育,这是一种误解。胎儿是没有思维能力的。


胎教的时间不宜过早,最适合的时间为怀孕4~6个月之间。怀孕前3个月,由于胎儿的感觉器官还没有发育,此时进行胎教反而容易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而怀孕 第四个月到第六个月之间,胎儿的大脑发育很快,最适合进行胎教;第17周开始,胎儿就不再一味的睡觉了,此时每天都有清醒的时刻;第21周开始,胎儿的眼 睛就能睁开了,开始关注周围的环境;第25周开始,胎儿的大脑皮层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开始能够感受听、闻等不同感觉;第29周开始,胎儿已经可以对外界 的声音刺激产生强烈的反应,所以胎教事宜在此段时间开始为宜。

胎教时的注意事项 1、孕妇从孕26周开始让胎儿听胎教音乐,每次不超过20分钟,每天1~2次。用录音机放音,孕妇距音箱1.5~2米,音箱的音强在65~70分贝。

2、如果用耳机在孕妇腹壁放音,则耳机处为60分贝即可。孕8个月后反复播送一首固定的乐曲,可为出生后的孩子培养音乐爱好,并为开发孩子的想象力打下基础。

3、作为胎教音乐,要求在频率、节奏、力度和频响范围等方面,应尽可能与宫内胎音合拍。刘泽伦教授指出,若频率过高会损害胎儿内耳螺旋器基底膜,使其出生后听不到高频声音,节奏过强、力度过大的音乐,会导致听力下降。

4、播放音乐时不要使用普通传声器,并尽量地降低噪音,胎教还需与婴儿教育相连接。


胎教有什么好处 胎教不但有科学道理,而且也可以通过“基因开关”影响到胎儿。在怀孕期间,你可别小看了父母的言行,如果心情舒畅,经常听音乐,这些行为可以通过表现遗传 来调控基因,一旦这些基因开关被打开之后,母体基因的“编程效应”就通过神经因子直接影响到胎儿的发育,从而改变某些基因的表达。

如果在妈妈腹中受过胎教,宝宝出生后会:

1、好带不爱哭:由于受过胎教的宝宝感音能力较好,所以每当听到母亲说话声、脚步声或摆弄食具的响声就能停哭。若在睡前播放胎教音乐或母亲哼唱催眠曲,婴儿就能很快入睡,容易养成规律的昼夜生活规律,使父母得到较充分休息。

2、较早与人交往:受过胎教的宝宝出生后2-3天就会用小嘴张合同大人“对话”,模仿大 人吐舌、咂舌、张口等面部表情,能自已找到乳头,较早学会逗笑,两个多月就认识父母(未受过胎教的婴儿一般要满3个月后才认识父母),3个月会做藏猫猫的 游戏(未受过胎教的婴儿一般要到4~5个月才会),3个多月就能听懂自已的名字(未受过胎教的婴儿一般要到6~7个月才行)。

3、较早学会发音:受过胎教的婴儿满月之前会发出除啼哭以外的发声,两个月会发几个元音,4个月会发几个辅音,5~6个月发出的声音可以表达一定的意思,使母亲明白宝宝是饿了还是要大小便,使母亲照料起来更方便。

4、较早理解语言:胎教使婴儿较早理解语言和较早学会同人交往,会用姿势表示愿望,较早理解别人的表情,会“察颜观色”,显得特别灵活可爱。

5、较早学会口头表达:总之,胎教能提高视听分辨能力,受过胎教的孩子认字、听课、唱歌、游戏与人交往等能力均较强,胎教可以全面开发孩子的智能。


胎儿确有接受教育的潜在奇能,主要是通过中枢神经系统与感觉器官来实现的。孕26周左右胎儿的条件反射基本上已经形成。在此前后,科学地、适度地给予早期人为干预,可以使胎儿各感觉器官在众多的良性信号刺激下,功能发育得更加完善,同时还能起到发掘胎儿心理潜能的积极作用,为出生后的早期教育奠定下良好基础。因此,孕中期正是开展胎教的最佳时期,万万不可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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