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方法很简单,打开手机支付宝,在首页找到【城市服务】点击进去,在城市服务页面的【政务办事】板块找到【公积金业务办理】点击进去。
进入公积金办理的页面后,就能看到【申请】的入口了,点击进去就是公积金登录页面,然后按操作来输入相应的身份账户信息,写上想提取的金额即完成提取申请。
现在只有市可以申请,需要注意的是,首次申请需要市民携带、贷款、契税证明材料(具体以公积金中心要求为准)等到公积金中心线下柜台进行提取申请。从第二次开始,市民就可以在支付宝提交公积金提取申请,然后提取到公积金中心认可的银行卡上。
该功能的使用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2013年之后在银行提交过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网上资料的用户,只要通过微信、支付宝登录公积金账号密码即可提取公积金。但2013年以前在银行申请资料的用户,则不能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使用该功能,需要到银行网点重新申请资料才能使用。
杭州住房公积金满足以下十种条件其中的一种就可以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非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杭州市(包括杭州余杭,杭州萧山)重新就业;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公积金可以到柜台审核提取。 1、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免盖公章)。 2、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本人办,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需单位已办停缴且资金全部入账。 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其他人办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若有不明之处,请拨打咨询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