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公安局副局长共物业局汤岳波副局长老家是哪里

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的很清楚: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综上所述:除业主专有部分及城镇公共部分之外的均为公共区域。

宝安区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的通告(深宝组公字[2018]16号)

经宝安区委常委会议研究,以下同志拟选拔任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烨华,男,1972年8月出生,汉族,广东饶平人,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委员会副书记、总经理,拟任中共深圳市宝安投资管理集团委员会书记,为深圳市宝安投资管理集团董事长。

  汤岳波,男,1965年1月出生,汉族,湖南岳阳人,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中共深圳市宝安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为深圳市宝安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至2018年9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宝安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地址: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718室;联系电话:;电子邮箱:zzbgbjdk@)。

  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根据反映情况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号-7 网站标识码: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咨询投诉电话: 邮箱:bazwfw@
投诉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政府南门对面海滨广场信访大厅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宝安区公安局副局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