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加入的人数够了,会自动升级为微店使用人数服务经理对吗?

《定了!云集微店从事,被永久封号!》 精选一

继环球捕手后,号称“中国最大的微商正规军”的云集微店也被永久封号!

不仅“云集服务号”被封,主体同为“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公众号“云集微店官方”也被永久封禁!

微信方面称,将限制云集相关主体公司注册其他公众账号。

原因嘛,和环球捕手一样,涉嫌传销!

经过一线小编的验证,确实“云集平台”已在微信公众号里面搜索不到,被除名了,相信大家前不久在朋友圈看到得只是云集被罚款的信息,但现在却已遭到了腾讯的除名。

凡是带有“云集微店官方”主体信息一致的公众号全部被封号,点击内容页面且显示大量用户投诉信息,可见腾讯确认凡带有传销性质的平台一律严惩不贷!

相信很多人得知云集微店被腾讯封杀的消息后,很多人都会去百度查看一下云集微店的发展史,为什么资金链这么大的平台会突然遭遇腾讯的封号?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如今的局面?

那么一线小编先给大家普及一下,云集微店具体是做什么的?

经过在百度搜索,云集微店简单来说,就是一款在手机端开店的app,所谓“微店”,顾名思义,它的存在和发展都是依于微信而产生。而微信对其进行封锁无异于切断了它的最主要发展命脉。

经过一线小编多方搜索到了关于云集微店的相关信息,在8月5日,云集微店CEO肖尚略接受了CCTV-2《中国》的采访,表示云集微店在去年12月份已完成了2.28亿元的A轮,并透露戒指目前,云集微店平台店主注册量已高达180万人,每月销售额从刚起步的几十万飞涨至七八个亿。

为何销售额会有如此快速并井喷的增长速度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云集微店的推广模式是怎样呢?

根据“云集微店”的官方描述,凡是想成为微店店主,须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费,成为“店主”后,可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店主”邀请“新店主”满160名(直接邀请30名和间接邀请130名),即可成为“导师”,团队人数达到1000名,即申请成为“”。

据了解,“店主”只有发展成为“导师”以后,才能拿提成,成为“导师”后,导师所带领的团队每新发展一名“店主”,“导师”能从365元的平台服务费中拿走170元,“导师”的上线“合伙人”能拿走70元。

从云集的推广模式我们隐约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从入门服务费,到发展下线拉人头,再到拿提成方式完全符合了传销的一些基本性质。果然,云集微店在前段时间就因为有组织的策划传销违法行为被开了近千万元罚单,没收违法所获得808.41万元,并再罚150万元,总计罚款958万元上缴国库。

根据云集微店《行政处罚决定书》里面的描述,从2016年1月7日开始,收到多起关于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云集微店”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涉嫌传销的举报,并经过核查的确发现该平台在活动过程当中存在“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等行为。

这些行为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2016年1月20日杭州滨江工商正式立案调查。

在今年7月16日,云集微店CEO曾在官方公众号回应涉嫌传销被罚款一事,表示在去年6月份已经对公司架构进行了整改,但从此次腾讯封杀”云集微店“事件可以看出,云集微店即使整改后仍难以逃脱传销的质疑

如今行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信息也越来越透明,如果你想持久去运作一个项目,那请记住千万不要存在侥幸的心理去打法律的擦边球,一步踏错就会万劫不复!

从这次微信封杀云集微店事件其实也提醒了我们微商人,请做一个良心的微商人,卖可靠的产品,提升我们专业化的技能去服务好每一位顾客,千万不要急功近利,从而去做那些损人利己的事。

直到今天云集微店被确认永久封号,很多的网友还在网上这样留言:


看到这些,我只能呵呵了~,有些人还是在执迷不悟!


怪不得我的粉丝对肖正略“佩服不已”呢,这洗脑做得,不愧是搞传销的。

云集的店主分为三个不同的层级:在店主通过直接邀请和间接发展100名新店主以后,就成为云集主管,团队人数达到1000人后,主管就可竞聘服务商(经理)。

而微信对于多级分销一直持“零容忍态度”!

此前,腾讯高管郑立鹏在官方微博上曾这样表示:微信平台只允许两级。


很明显,云集微店在玩火!

腾信官方态度:哪怕是千万大号,只要涉及多级分销就一律严惩!

从去年的封停涉嫌传销的“云在指尖”,到今年两次对涉嫌多级分销的小黑裙以及“环球捕手”进行封号处理,再到这次封停云集微店,可以看出,微信公众号野蛮生长的时代已经过去!

今年不只是内容升级年,还是个环境净化年,那些靠着打擦边球、违反法律法规的号,注定会被逐步淘汰。

希望大家千万不要玩火,同时,也提醒家人、朋友擦亮眼睛,避免陷入传销的骗局

眼花缭乱,到底哪家好?如何挑,关注爱财之家后,阿财告诉你秘诀。

《定了!云集微店从事传销,被永久封号!》 精选二

每经记者 蒋佩芳 每经编辑 杨军

关于此前云集微店的“传销”处罚,法律人士又如何看待呢?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律师告诉记者,传销其实只有三种模式,一旦符合其中一种,就构成传销。第一种模式:拉人头模式,即按下线以及下线的下线发展的数量以人头计算报酬;第二种模式:入会费模式,即交纳一定额度的入会费或者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后获得发展下线资格,按下线会费或商品销售情况进行提成;第三种模式,团队计酬模式,即靠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作为上线的计酬依据,但是,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是不作为犯罪处理的。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尽管(云集微店)调整后的模式变成了三个层级:经理—主管—店主,但经理还是从下线即主管和店主的缴费计酬,主管从下线店主的缴费中计酬,传销的本质还是差不多。

根据云集微店市场总监杨伟的说法,云集微店在模式上是做了整改优化的,原先“导师”之类的已经取消了,现在的用户是通过人介绍人来的,不再是自上往下的去推广。

那么,云集微店调整后的模式究竟怎样?就记者向赵占领所了解到的信息,其模式已变为:

1.从2017年1月1日起,要成为“云集微店”店主,经已注册店主邀请,须支付398元的注册大礼包费用,相应得到一套“素野”品牌的多肽赋活修护套装。据了解,“素野”是云集微店的自有品牌。该套产品在云集微店上的售价为399元,店主向他人每售卖一单可得119.7元佣金;

2.成为店主后,可邀请其他人加入成为新店主。店主邀请新店主满100人(个人直接销售20个,团队销售80个,加起来销售100个大礼包),即可成为“主管”。团队人数达到1000名,培养主管30位,即可申请成为“经理”;

3.店主只有发展成为主管以后,才能拿提成,成为主管后,主管所带领的团队每新发展一名店主,主管能从398元的平台服务费中拿走150元,主管的上线经理能拿走80元。这在店主群内被称为“培训费”;

4.除了培训费,主管的收入还包括,团队整体的销售提成。店主每卖出一单都将获得商品单价约5%~40%的佣金。主管则通常获取店主销售利润的15%,是为“服务费”。主管及经理均与云集微店签约兼职劳动合同,培训费和服务费均由云集微店统一于15日发放;

5.店主每邀请一个店主,本人可得40云币,被邀请人可得20云币。1云币同等兑换为,可在云集微店上直接使用。云币与团队主管没有关系,但该店主邀请新店主,主管可照旧获得培训费;

6.店主邀请的新店主,与店主暂时没有销售利益关系,但算作团队人数,不断累计,为日后升级主管打下基础;

7.主管会在店主群内培养“候选主管”。只要店主达到主管要求,便可将团队剥离自行运营。主管间层级相同,利益与前主管已不相关,但凡新进店主都算作原主管的团队人数。目的是为了升级成为经理。

在赵占领看来,这样调整后,经理还是从下线即主管和店主的缴费计酬,主管从下线店主的缴费中计酬,传销的本质还是差不多。

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二)划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

电商独立分析师鲁振旺就此指出,现在出现很多传销的变种,难以识别,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目前,新型玩法很多,而类似云集微店这样的平台,国内还有几十个。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表明,近年来各类披着互联网/电子商务外衣的传销组织屡禁不止,微商、、、资金盘等成为网络传销“重灾区”,类似于云在指尖、摩能国际、博邦商城等打着电子商务幌子的几十亿传销大案浮出水面。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则提醒称,尽管新的传销模式多被套上不同的商业模式,隐蔽性变强,但它的本质是不变的——通过层层分销机制,不依靠商品盈利,而是通过发展下线和向下压货来赚取利润。

《定了!云集微店从事传销,被永久封号!》 精选三

原标题:谁来监管“朋友圈”生意:那些游走在传销边缘的微商

  近年来,借着移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东风,微商的概念迅速崛起,并且发展出多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向传统电子商务发起了挑战。

  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统计,2015年我国微商从业人员就已超过1200万人。在经济以传统制造业为主向新兴服务业为主的换挡过程中,微商一方面为就业弱势群体提供了一项选择,另一方面也帮助企业降低了产品流通的成本。

  不过,微商在发展中也遇到了不容忽视的挑战,部分微商销售的产品在质量水平、售后服务上得不到保障,甚至出现一些故意坑害消费者的“黑微商”。此外,有的微商商城为牟取暴利,利用层级网络不断发展下线,开展非法传销活动。

  有专家估计,目前国内4000多万微商中,相当部分已经发展成为传销。专家认为,微商与传销的重要区别在于产品是否最终被消费、是否为实体经济服务。并且,微商也是“商”,不是法外之地,也应该纳入监管。应防范以微商之名,行传销之实,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现象。

  今年22岁的女大学生萌萌(化名),从大二起就开始在朋友圈销售面膜。由于她推销的保湿面膜售价较低,适合学生的消费水平,一些周围同学都成为萌萌的长期客户。到大三时她的月收入已经达到十几万元。

  不需要有实体店也不需要工商注册,萌萌就能做起自己的小生意,她定期从上家拿货,需要全款支付,囤积在宿舍里。此外,她还要接受培训,学习如何利用社交网络推销产品。

  萌萌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跟客户交流上。她在QQ空间、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商品信息,交流产品使用的心得,获得买家的信任。短时间里,她对商业谈判、市场营销、库存管理都有了亲身实践,结识许多朋友,在她看来,“微商圈的人都特别励志”。

  萌萌也会遇到有上家把货甩给她后就失联的情况,这些商品往往是卖不出去的劣质产品,这时候萌萌只有自认倒霉,以后多加留心。她把倒霉的事分享给同是微商的好友们,让大家都提防这家“黑微商”。

  有时,萌萌还需要在朋友圈“炫富”,吸引其他人加入微商行列。如果她能发展自己的“下线”,那么就能卖出更多货,同时以更低的成本从上家拿货,这比直接面向消费者赚钱更容易。不过,萌萌更喜欢做零售,这能让她更贴近消费市场,更充分地和“粉丝”们互动。

  曾有线下实体店经营经验的小林(化名)也发现微商比实体店机会更好。他把全部精力都投入了微商事业,每天进货、拓展客户群体,参加培训提高销售技巧。由于业绩优异,他还有机会参加微商品牌内部组织的晚会和出游活动。

  虽然小林代理的并非知名品牌,但由于有实体经营背景,他能拿到国际大牌代工厂生产的产品,因此和其他微商品牌相比,他推销的产品质量较高,在微商市场上有一定竞争力,客户复购率也很高。

  小林告诉记者:“从事微商最难的是建立起信任感,要让别人对自己从不信任到信任,再到购买产品,最后成为你的下线并且开展自己的销售渠道,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按照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2015年的统计数据,和小林、萌萌一样从事微商行业的人数已达到1257万人。

  尽管微商发展势头迅猛,也为许多人创造了财富。然而,与生俱来的草根特质,加上监管缺位下的野蛮生长,微商的成长脚步始终伴随着质疑之声。从最初的九宫格照片刷屏,到如今的鸡汤、广告泛滥,微商还没有成为多数公众认可的主流商业模式。

  和传统电商不同,微商是通过在社交网络上分享个人的消费体验,一传十、十传百,引起关注后形成购买力。所以微商营销既依赖于口碑,也依赖于网状层级结构。随着朋友圈卖货信息的逐渐增多,微商的体验开始变差,部分微商开始透支商业信誉和社交资源,用户黏性变差。

  网友小楠(化名)告诉记者,微商最让她反感的还不是商品质量不好,而是很多微商好友“暴力刷屏”。当她刷新朋友圈想看好友动态时,总会扑面而来满屏幕的卖货信息。在她看来,社交商业是基于推荐者非常了解一款商品,如果自己不懂商品,什么赚钱就推销什么,就有违微商的初衷。

  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监管,微商一直存在假冒伪劣商品频现、售后责任难以追究、资金欺诈等乱象。还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微商的旗号,从事传销活动,危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

  2016年4月~6月期间,一个名为“万事有我”的微信公众号在韶关市、广州市两地利用手机微信传播推广,并利用公众号内的“无上商城”购物和发展下线消费拿提成和佣金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已发展层级三层以上,参与人数超过8000人,非法实际盈利31万余元。目前该公众号已经关闭,很多参与者投入的资金血本无归。

  去年9月,合肥警方端掉了一个以电商平台为幌子的传销窝点“云梦生活”,刑事拘留27人、行政处罚34人。

  警方发现“云梦生活”实施拉人头、交纳入门费等多种形式传销活动。警方提取的后台数据显示,该传销组织已发展注册会员多达28万余人,层级达214层,交纳会费人员达3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2.8亿元。

  微商平台频繁涉嫌传销

  微商最早诞生于2012年初,随着微博、微信先后拥有巨量用户,朋友圈、微信支付、公众号等功能推出,没有商业经验的个人就能轻松完成从产品批发、产品推介到资金收付、发货、用户反馈的整个销售链条。

  2014年,一大批品牌微商先后成立,专业化的微商平台也应运而生,微商从单打独斗进入团队化运作时期。

  某微店负责人告诉,由于科技进步带来生产效率提升,一些传统就业岗位萎缩,剩余劳动力便涌入微商行业。尤其是在就业市场受到歧视的弱势人群、空闲时间较多的大学生等,已经成为从事微商的主要人群。

  他认为,和淘宝、京东等传统电商平台不同,微商不需要长时间的信任积累和习惯培养,天然就是熟人之间的商业环境,更容易建立起信任,这是大量微商代购兴起的原因。

  同时,随着传统电商的逐渐减少,移动与社交相结合的微商市场成为各电商及品牌竞相布局的渠道之一。今年5月,艾瑞咨询发布《2017年中国微商报告》,指出2016年中国微商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3200多亿元,预计2018年将达到7000多亿元。

  2016年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发布《2016中国微商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将微商定义为“企业或个人基于人际关系网络,利用互联网移动社交工具从事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虽然微商能享受到社交平台带来的流量、信任度、传播方面的各种便利,但也正因为根植于社交网络,微商一旦出现不诚信事件就会导致个人社会关系的恶化。而呈组织化、团队运作的微商一旦出现恶性事件,将对社会公众造成不可忽视的危害。

  实际上,大部分微商都采取组织化和层级运营模式。小林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微商内部存在董事、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四个级别,每个董事管理100个总代,低级别代理从高一级代理拿货,级别越高价格越低,毛利也就越高,并且都比零售价便宜至少一半。

  获得的一份某微商内部晋升机制方案显示,该微商存在“经理-主管-店主”三层,缴纳最低398**台服务费就能成为普通店主,店主可以将产品销售链接转发到朋友圈,只要有人购买就能抽成10%至40%的佣金。

  如果店主业绩好、下线发展得快,可以升级为主管,领导自己的店主团队以后,可以从每一名新店主身上提取150元培训费,分得团队利润的15%。在竞聘成经理后,可以获得下辖所有团队店主培训费每人80元,以及各团队总利润的5%。与店主不同,主管、经理需与微商签订兼职劳动合同,该微商后两者的数量就达七八千人。

  除了层层代理赚取差价,培训更是团队化微商的中心环节,新加入店主将学习吸引他人的技巧,如何推出成功案例、设计心灵鸡汤等。

  以上的模式在微商中比较普遍,也引起了是否传销的争议。根据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传销行为的三个主要特点是: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2013年11月,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指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今年8月,“云集微店”、“环球捕手”和“7mall”等多家社交电商平台的微信公众号被封,腾讯对“环球捕手”给出的封禁理由是“此账号存在涉嫌多级分销经营违规行为”,并且已清退该账号绑定的微信支付商户号。记者同时了解到,云集微店5月就被浙江工商定性为传销,处罚没款958万元。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春林对第表示:“如果微商平台的人员计酬和返点是以邀请加入的人员数量为基础,就符合传销的本质特征。”

  目前,虽然警方已经破获了“万事有我”、“云梦生活”等传销类微商平台,但是如何防范微商异化为传销还有待相关规则更加明确和监管就位。

  微商也是商,监管要跟上

  2016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发布了中国首份微传销研究报告,将近几年来传销组织开始利用智能手机,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手机QQ群、QQ语音聊天室、陌陌等社交平台进行传销的行为定义为“微传销”。

  他告诉第一,现在国内微商有4000多万家,如果严格按照传销定义,其中相当部分已经发展成传销。他认为,微商是否涉嫌传销,除了通过是否同时具备传销的三个特征来判定,还可重点看其产品是最终消费了,还是仅仅作为参与者获利的一种传递媒介。

  武长海指出,涉嫌传销的微商不是靠产品最终销售利润来维持,而是后进入者的本金。通常上级会员会让下级会员买大量产品,造成产品积压,最终消费部分很少,沦为没有形成利润的无效交易。

  北京昊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晋义指出,传销活动为了吸引下线参与传销网络,只能不断抬高商品价格。这违反市场经济规律,注定难以为继,最终要么关门,要么演变为。

  “如果微商平台不将平台价值体现在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上,不回归以追求真实销售的扩大为商业目标,恐其社会危害性将不断扩大,最终将一个打着新兴商业模式旗号的创业活动,演变成违法犯罪的传销活动。”唐春林表示。

  有业内人士同时指出,一些平台型微商即使产品进入最终消费,但类传销的激励机制也存在风险。给予店主层级返利有违口碑营销的初衷,其好友可能并不知道店主能够从中抽成,而店主对产品的评价未必客观真实。

  他认为,通过分享商品链接让好友消费并从中抽点,本质上更类似于付费电商模式中的有偿评价和虚假买单,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社交电商。

  武长海还认为,微商也是商人,经商就要有资质,应有准入门槛。凡是商业经营活动就要纳入监管视野,不能为所欲为,要接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药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制。

  他表示,《禁止传销条例》与现在的传销发展相比已远远落后,对于传销的监管部门目前主要依靠工商部门,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需要各部门配合性执法、联合执法。

  他建议,可以由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管理办法,将微商纳入监管,至少实行简单备案制,尤其对资金去向进行监管。此外,支付宝、微信、QQ等相关平台企业也要履行社会责任,进行技术研发主动监管,及早发现问题,控制风险。

  2015年11月,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将微商纳入监管范围,要求研究规范微信等社交网络营销行为,研究社交电商等新型业态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的措施办法等。

  去年3月,工商总局公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就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旅游互助”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向广大群众进行预警提示。

  今年1月,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等发布《微商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指出微商服务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履行必要的行政许可或备案程序。微商服务者为企业的,应向微信等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提供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副本照片、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有效手机号码、对公银行账号等信息;微商服务者为个人的,应向第三方平台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微商经营者交易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征求意见稿提出,微商活动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微商传销是指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定了!云集微店从事传销,被永久封号!》 精选四

近年来,借着移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东风,微商的概念迅速崛起,并且发展出多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向传统电子商务发起了挑战。

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统计,2015年我国微商从业人员就已超过1200万人。在经济以传统制造业为主向新兴服务业为主的换挡过程中,微商一方面为就业弱势群体提供了一项选择,另一方面也帮助企业降低了产品流通的成本。

不过,微商在发展中也遇到了不容忽视的挑战,部分微商销售的产品在质量水平、售后服务上得不到保障,甚至出现一些故意坑害消费者的“黑微商”。此外,有的微商商城为牟取暴利,利用层级网络不断发展下线,开展非法传销活动。

有专家估计,目前国内4000多万微商中,相当部分已经发展成为传销。专家认为,微商与传销的重要区别在于产品是否最终被消费、是否为实体经济服务。并且,微商也是“商”,不是法外之地,也应该纳入监管。应防范以微商之名,行传销之实,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现象。

今年22岁的女大学生萌萌(化名),从大二起就开始在朋友圈销售面膜。由于她推销的保湿面膜售价较低,适合学生的消费水平,一些周围同学都成为萌萌的长期客户。到大三时她的月收入已经达到十几万元。

不需要有实体店也不需要工商注册,萌萌就能做起自己的小生意,她定期从上家拿货,需要全款支付,囤积在宿舍里。此外,她还要接受培训,学习如何利用社交网络推销产品。

萌萌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跟客户交流上。她在QQ空间、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商品信息,交流产品使用的心得,获得买家的信任。短时间里,她对商业谈判、市场营销、库存管理都有了亲身实践,结识许多朋友,在她看来,“微商圈的人都特别励志”。

萌萌也会遇到有上家把货甩给她后就失联的情况,这些商品往往是卖不出去的劣质产品,这时候萌萌只有自认倒霉,以后多加留心。她把倒霉的事分享给同是微商的好友们,让大家都提防这家“黑微商”。

有时,萌萌还需要在朋友圈“炫富”,吸引其他人加入微商行列。如果她能发展自己的“下线”,那么就能卖出更多货,同时以更低的成本从上家拿货,这比直接面向消费者赚钱更容易。不过,萌萌更喜欢做零售,这能让她更贴近消费市场,更充分地和“粉丝”们互动。

曾有线下实体店经营经验的小林(化名)也发现微商比实体店机会更好。他把全部精力都投入了微商事业,每天进货、拓展客户群体,参加培训提高销售技巧。由于业绩优异,他还有机会参加微商品牌内部组织的晚会和出游活动。

虽然小林代理的并非知名品牌,但由于有实体经营背景,他能拿到国际大牌代工厂生产的产品,因此和其他微商品牌相比,他推销的产品质量较高,在微商市场上有一定竞争力,客户复购率也很高。

小林告诉记者:“从事微商最难的是建立起信任感,要让别人对自己从不信任到信任,再到购买产品,最后成为你的下线并且开展自己的销售渠道,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按照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2015年的统计数据,和小林、萌萌一样从事微商行业的人数已达到1257万人。

尽管微商发展势头迅猛,也为许多人创造了财富。然而,与生俱来的草根特质,加上监管缺位下的野蛮生长,微商的成长脚步始终伴随着质疑之声。从最初的九宫格照片刷屏,到如今的鸡汤、广告泛滥,微商还没有成为多数公众认可的主流商业模式。

和传统电商不同,微商是通过在社交网络上分享个人的消费体验,一传十、十传百,引起关注后形成购买力。所以微商营销既依赖于口碑,也依赖于网状层级结构。随着朋友圈卖货信息的逐渐增多,微商的体验开始变差,部分微商开始透支商业信誉和社交资源,用户黏性变差。

网友小楠(化名)告诉记者,微商最让她反感的还不是商品质量不好,而是很多微商好友“暴力刷屏”。当她刷新朋友圈想看好友动态时,总会扑面而来满屏幕的卖货信息。在她看来,社交商业是基于推荐者非常了解一款商品,如果自己不懂商品,什么赚钱就推销什么,就有违微商的初衷。

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监管,微商一直存在假冒伪劣商品频现、售后责任难以追究、资金欺诈等乱象。还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微商的旗号,从事传销活动,危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

2016年4月~6月期间,一个名为“万事有我”的微信公众号在韶关市、广州市两地利用手机微信传播推广,并利用公众号内的“无上商城”购物返利和发展下线消费拿提成和佣金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已发展层级三层以上,参与人数超过8000人,非法实际盈利31万余元。目前该公众号已经关闭,很多参与者投入的资金血本无归。

去年9月,合肥警方端掉了一个以电商平台为幌子的传销窝点“云梦生活”,刑事拘留27人、行政处罚34人。

警方发现“云梦生活”实施拉人头、交纳入门费等多种形式传销活动。警方提取的后台数据显示,该传销组织已发展注册会员多达28万余人,层级达214层,交纳会费人员达3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2.8亿元。

微商最早诞生于2012年初,随着微博、微信先后拥有巨量用户,朋友圈、微信支付、公众号等功能推出,没有商业经验的个人就能轻松完成从产品批发、产品推介到资金收付、发货、用户反馈的整个销售链条。

2014年,一大批品牌微商先后成立,专业化的微商平台也应运而生,微商从单打独斗进入团队化运作时期。

某微店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由于科技进步带来生产效率提升,一些传统就业岗位萎缩,剩余劳动力便涌入微商行业。尤其是在就业市场受到歧视的弱势人群、空闲时间较多的大学生等,已经成为从事微商的主要人群。

他认为,和淘宝、京东等传统电商平台不同,微商不需要长时间的信任积累和习惯培养,天然就是熟人之间的商业环境,更容易建立起信任,这是大量微商代购兴起的原因。

同时,随着传统电商流量红利的逐渐减少,移动与社交相结合的微商市场成为各电商及品牌竞相布局的渠道之一。今年5月,艾瑞咨询发布《2017年中国微商行业研究报告》,指出2016年中国微商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3200多亿元,预计2018年将达到7000多亿元。

2016年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发布《2016中国微商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将微商定义为“企业或个人基于人际关系网络,利用互联网移动社交工具从事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虽然微商能享受到社交平台带来的流量、信任度、传播方面的各种便利,但也正因为根植于社交网络,微商一旦出现不诚信事件就会导致个人社会关系的恶化。而呈组织化、团队运作的微商一旦出现恶性事件,将对社会公众造成不可忽视的危害。

实际上,大部分微商都采取组织化和层级运营模式。小林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微商内部存在董事、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四个级别,每个董事管理100个总代,低级别代理从高一级代理拿货,级别越高价格越低,毛利也就越高,并且都比零售价便宜至少一半。

第一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某微商内部晋升机制方案显示,该微商存在“经理-主管-店主”三层,缴纳最低398**台服务费就能成为普通店主,店主可以将产品销售链接转发到朋友圈,只要有人购买就能抽成10%至40%的佣金。

如果店主业绩好、下线发展得快,可以升级为主管,领导自己的店主团队以后,可以从每一名新店主身上提取150元培训费,分得团队利润的15%。在竞聘成经理后,可以获得下辖所有团队店主培训费每人80元,以及各团队总利润的5%。与店主不同,主管、经理需与微商签订兼职劳动合同,该微商后两者的数量就达七八千人。

除了层层代理赚取差价,培训更是团队化微商的中心环节,新加入店主将学习吸引他人的技巧,如何推出成功案例、设计心灵鸡汤等。

以上的模式在微商中比较普遍,也引起了是否传销的争议。根据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传销行为的三个主要特点是: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2013年11月,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指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今年8月,“云集微店”、“环球捕手”和“7mall”等多家社交电商平台的微信公众号被封,腾讯对“环球捕手”给出的封禁理由是“此账号存在涉嫌多级分销经营违规行为”,并且已清退该账号绑定的微信支付商户号。记者同时了解到,云集微店5月就被浙江工商定性为传销,处罚没款958万元。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春林对第一财经表示:“如果微商平台的人员计酬和返点是以邀请加入的人员数量为基础,就符合传销的本质特征。”

目前,虽然警方已经破获了“万事有我”、“云梦生活”等传销类微商平台,但是如何防范微商异化为传销还有待相关规则更加明确和监管就位。

微商也是商,监管要跟上

2016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发布了中国首份微传销研究报告,将近几年来传销组织开始利用智能手机,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手机QQ群、QQ语音聊天室、陌陌等社交平台进行传销的行为定义为“微传销”。

他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现在国内微商有4000多万家,如果严格按照传销定义,其中相当部分已经发展成传销。他认为,微商是否涉嫌传销,除了通过是否同时具备传销的三个特征来判定,还可重点看其产品是最终消费了,还是仅仅作为参与者获利的一种传递媒介。

武长海指出,涉嫌传销的微商不是靠产品最终销售利润来维持,而是后进入者的本金。通常上级会员会让下级会员买大量产品,造成产品积压,最终消费部分很少,沦为没有形成利润的无效交易。

北京昊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晋义指出,传销活动为了吸引下线参与传销网络,只能不断抬高商品价格。这违反市场经济规律,注定难以为继,最终要么关门,要么演变为庞氏骗局

“如果微商平台不将平台价值体现在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上,不回归以追求真实销售的扩大为商业目标,恐其社会危害性将不断扩大,最终将一个打着新兴商业模式旗号的创业活动,演变成违法犯罪的传销活动。”唐春林表示。

有业内人士同时指出,一些平台型微商即使产品进入最终消费,但类传销的激励机制也存在风险。给予店主层级返利有违口碑营销的初衷,其好友可能并不知道店主能够从中抽成,而店主对产品的评价未必客观真实。

他认为,通过分享商品链接让好友消费并从中抽点,本质上更类似于付费刷单电商模式中的有偿评价和虚假买单,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社交电商。

武长海还认为,微商也是商人,经商就要有资质,应有准入门槛。凡是商业经营活动就要纳入监管视野,不能为所欲为,要接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食品药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制。

他表示,《禁止传销条例》与现在的传销发展相比已远远落后,对于传销的监管部门目前主要依靠工商部门,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需要各部门配合性执法、联合执法。

他建议,可以由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管理办法,将微商纳入监管,至少实行简单备案制,尤其对资金去向进行监管。此外,支付宝、微信、QQ等相关平台企业也要履行社会责任,进行技术研发主动监管,及早发现问题,控制风险。

2015年11月,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将微商纳入监管范围,要求研究规范微信等社交网络营销行为,研究社交电商等新型业态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的措施办法等。

去年3月,工商总局公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就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向广大群众进行预警提示。

今年1月,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等发布《微商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指出微商服务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履行必要的行政许可或备案程序。微商服务者为企业的,应向微信等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提供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副本照片、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有效手机号码、对公银行账号等信息;微商服务者为个人的,应向第三方平台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号等信息。微商经营者交易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征求意见稿提出,微商活动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微商传销是指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原标题:谁来监管“朋友圈”生意:那些游走在传销边缘的微商

《定了!云集微店从事传销,被永久封号!》 精选五

钛媒体快讯 | 8月17日讯前些天沸沸扬扬的云集微店涉嫌传销新闻,以及由此引发的微信大规模封号处理,让这家一直以“社交电商”自居的浙江企业陷入了极大风波。

一直沉默的云集微店创始人肖尚略昨天在内部公开信中说,“过去的这几天,是我创立云集两年来,最难过的时刻。”

公开信里承认,云集微店曾因2015年的经营模式受到过监管部门958万元的处罚。由于云集微店是社交电商行业的佼佼者,这一处罚给整个行业带来很大震动。

肖尚略表示:“云集微店所受到的处罚是因为两年前的部分经营模式,2016年2月后我们已经调整完全经营。但是在某些标题党那里,就成了云集现在的模式有问题,这样的表述对我们很不公平。”

“在**监管部门早已与云集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这几天,一批给云集泼脏水、恶意污名化社交电商的文章,突然有计划、成批量在互联网上出现。”肖尚略说,这也是昨日云集微店再次发布公开信的缘由。“我们经历过许多困难的时刻,但从没有任何一件事,如这次的误解和污名如此深地刺痛我。”

8月10日,云集微店曾发布官方声明,称云集微店微信公众号涉嫌违反微信链接内容管理规范,被微信方面暂时屏蔽部分功能。经调查发现,云集微店订阅号及服务号由于被人恶意投诉,导致账号部分功能暂不可用。

肖尚略透露,因为主要靠补贴店主,云集微店2015年亏损3265万元,2016年亏损311万元。“我们辛辛苦苦地创业至今,你有见过这么苦逼、自己倒贴的传销公司?”肖尚略表示。

云集微店创立于2015年,2017年6月销售额突破7亿元,7月突破8.6亿元,属风头正劲的社交电商企业。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到2020年国内社交电商市场规模将突破3700亿。当传统电商流量红利逐渐消失,作为新增长点的社交电商已经成为行业瞩目的焦点。

对于走过早期蛮荒的社交电商来说,它的关注度不会再仅限于模式之争,随着微信平台对整个社交电商生态规范,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可能会成为社交电商的下一个“痛点”。

公众号「山姆会员店」、「快递100」陆续被屏蔽所有功能而无法再被关注。上周六,特卖网站唯品会的公众号一度也被屏蔽所有功能至无法使用,无奈第一时间将服务号「唯品会特卖」进行迁移至账号「唯品会」。微信近期缩紧了公号的管理力度。

前腾讯京东战略分析师李成东则表示:微信不断封号,传递唯一信号微信创业需要做备胎。腾讯最近的封杀,的确不得不让我们对此事担心起来,是否有必要加速推动自己APP的业务。微信是否是一个值得长期信赖的生态平台,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说不好哪一天就是自己了!

“我们欢迎一切负责任的媒体朋友,我们也欢迎第三方的权威专家、**的监管机构来到云集,让大家了解一个更真实的云集。”肖尚略在公开信中表示。

附以下为肖尚略公开信全文:

亲爱的云集店主和关心社交电商的朋友们:

过去的这几天,是我创立云集两年来,最难过的时刻。

我们经历过许多困难的时刻,但从没有任何一件事,如这次的误解和污名如此深地刺痛我。

在**监管部门早已与云集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这几天,一批给云集泼脏水、恶意污名化社交电商的文章,突然有计划、成批量在互联网上出现。

清者自清,我本不必理会杂音,但冷静思考,觉得这也给了我们追问初心、回顾过去、继续前行的机会。

两年前,我创办云集,希望建立的是一家有巨大创新能力的企业。这是我余生的事业。对我来说,云集寄托了我对电商的模式改造、价值重塑的梦想。于我而言,需要的决非仅仅是创立一家只会挣钱的公司。这个行业,也并不需要再多一家重复前人的电商公司。

浸淫电商行业十年,我们深刻地认知到,这个行业已经到了更新迭代的时候。

这个行业,需要的是一家更加开放、透明、分享、有责任感,也更有创新活力的企业。

这个时代,也需要一批来自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对未来社会承担更多责任的公司。

很庆幸,在经历艰难的转型后,我们云集正在成为这样的一家企业。

我们骄傲。骄傲在,我们正成为我们希望成为的企业。

现在,我们正在为200多万店主提供专职或兼职的零售工作机会,我们创造了1万多个销售培训、客服支持、仓储物流的就业岗位;我们帮助像大希地这样的匠心企业在一天之内卖出了150多万块牛排,给10万个家庭带来了美味与欢笑;我们帮助像帝欧尼这样的新品牌企业在半年之内卖出了50万台补水仪,给50万名女性带来了健康与美丽;我们帮助广西百色的大山果农一天之内销售3万多斤滞销的桂七芒果,给山里娃准备好了开学的学费……

通过创新,我们更新了电商的商业模式,改造了行业的旧习,也创造出了更多的社会价值。我们庆幸,创业27个月,我们正越来越坚定地走在最初设定的方向上,越走越稳。雨不足惧,风不可摇。

诚然,创业之初,我们曾采用过一些激进的地推方式,也因此受到了监管部门的调查。
这是我们的成长之痛。我们不是一家不会犯错的公司。创新必然要试错,这是我们为创新必须付出的代价。但可以庆幸与可以保证的是,我们绝对不会犯底线和原则上的错误。

******曾指出,“创新是一个需要探索和试错的过程。”《人民日报》的社论也曾指出,“对试错的鼓励宽容和承受能力,将成为考验一个公司甚至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我们感恩活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感恩有一个包容创新的**和创业环境。

两年前,我们的监管部门给了我们一个纠正错误的机会。2016年2月份,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对过去存在争议的部分进行了彻底整改。在整改之后,我们的每一步创新,都和**保持了紧密的沟通与汇报。在**监管部门的关心和呵护下,我们得以继续前行。

我们感恩这一切。这次的监管和整改,为云集趟出了一条更为阳光健康的社交电商之路。在此后的18个月,云集微店实现了更高速、也更健康的发展,获得了行内外更多的认同。

2017年1月,在云集微店的第三方专家论证会上,我们业已得到了多方法律专家和**相关机构的肯定:整改后的云集,跟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传销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传销是一种商业欺诈的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而云集顺应发展趋势,众包消费品的推广和零售,在这个过程中推动了中国本土消费品品牌升级,带动了农产品高效上行,正创造越来越高的社会价值。

我们感恩一切在创新路上给予我们指导和帮助的人。

我们感恩媒体的监督和支持,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正是媒体朋友的关心,让我们态度更为谨慎,步伐更为稳健。

我们也感恩**监管部门的长期以来的指导与帮助。正是18个月前的那一次调整,给了我们凤凰涅槃的机会。

我们也感恩所有云集员工和店主的信任,如果我们没有面对现实、勇于担当和刮骨疗伤的勇气,云集不会成为今天的云集。

我们感恩幸而生在杭州,这是一所接纳、包容创新的城市。在过去,我们已经看见了无数榜样,从争议中走过,并最终改写了中国商业的面貌。

我们也感恩这一充满机遇与创新活力的时代。

我们有幸参与到商业的大变局中,今天的云集,通过降低商品流通成本、发掘匠心品牌、助力农产品上行,正获得越来越多人的支持。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和知名品牌与云集携手,越来越多的店主和消费者来到云集平台,在上面选购超性价比的商品;我们也得到越来越多电商同行、专家和媒体的认可。

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不负时光,有所作为!我们庆幸,在社交电商这条路上,我们确实做出了自己的创新与贡献。

身为创新者,我们深知我们的宿命。我们所跋涉的创新之路,是一条前人未曾走过的道路。会有人不理解、会去异样眼光。从看不懂、到尝试、到喜欢的过程,我们深知,这是每一家伟大的创新企业应有的历程。

我们能做的,唯有解决误解背后的。

我们将继续主动拥抱不同的声音。只要是善意的批评,我们打开大门、开诚布公。

我们欢迎一切负责任的媒体朋友,我们也欢迎第三方的权威专家、**的监管机构来到云集,让大家了解一个更真实的云集。

我们相信,我们这个社会总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每个人也会遭遇各种各样的误解,但坦诚的沟通,终能化解一切。

罗曼·罗兰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我们的事业是广阔天地。再多乌云蔽月,再多的风浪波澜,终不过是清风拂面。

谢谢大家的期待。我们始终初心不改,我们依然坚定前行。

更多精彩内容,关注钛媒体微信号(ID:taimeiti),或者下载钛媒体App

《定了!云集微店从事传销,被永久封号!》 精选六

钛媒体快讯 | 8月17日讯前些天沸沸扬扬的云集微店涉嫌传销新闻,以及由此引发的微信大规模封号处理,让这家一直以“社交电商”自居的浙江企业陷入了极大风波。

一直沉默的云集微店创始人肖尚略昨天在内部公开信中说,“过去的这几天,是我创立云集两年来,最难过的时刻。”

公开信里承认,云集微店曾因2015年的经营模式受到过监管部门958万元的处罚。由于云集微店是社交电商行业的佼佼者,这一处罚给整个行业带来很大震动。

肖尚略表示:“云集微店所受到的处罚是因为两年前的部分经营模式,2016年2月后我们已经调整完全合规经营。但是在某些标题党那里,就成了云集现在的模式有问题,这样的表述对我们很不公平。”

“在**监管部门早已与云集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这几天,一批给云集泼脏水、恶意污名化社交电商的文章,突然有计划、成批量在互联网上出现。”肖尚略说,这也是昨日云集微店再次发布公开信的缘由。“我们经历过许多困难的时刻,但从没有任何一件事,如这次的误解和污名如此深地刺痛我。”

8月10日,云集微店曾发布官方声明,称云集微店微信公众号涉嫌违反微信链接内容管理规范,被微信方面暂时屏蔽部分功能。经调查发现,云集微店订阅号及服务号由于被人恶意投诉,导致账号部分功能暂不可用。

肖尚略透露,因为主要靠补贴店主,云集微店2015年亏损3265万元,2016年亏损311万元。“我们辛辛苦苦地创业至今,你有见过这么苦逼、自己倒贴的传销公司?”肖尚略表示。

云集微店创立于2015年,2017年6月销售额突破7亿元,7月突破8.6亿元,属风头正劲的社交电商企业。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到2020年国内社交电商市场规模将突破3700亿。当传统电商流量红利逐渐消失,作为新增长点的社交电商已经成为行业瞩目的焦点。

对于走过早期蛮荒的社交电商来说,它的关注度不会再仅限于模式之争,随着微信平台对整个社交电商生态规范,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可能会成为社交电商的下一个“痛点”。

公众号「山姆会员店」、「快递100」陆续被屏蔽所有功能而无法再被关注。上周六,特卖网站唯品会的公众号一度也被屏蔽所有功能至无法使用,无奈第一时间将服务号「唯品会特卖」进行迁移至账号「唯品会」。微信近期缩紧了公号的管理力度。

前腾讯京东战略分析师李成东则表示:微信不断封号,传递唯一信号微信创业需要做备胎。腾讯最近的封杀,的确不得不让我们对此事担心起来,是否有必要加速推动自己APP的业务。微信是否是一个值得长期信赖的生态平台,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说不好哪一天就是自己了!

“我们欢迎一切负责任的媒体朋友,我们也欢迎第三方的权威专家、**的监管机构来到云集,让大家了解一个更真实的云集。”肖尚略在公开信中表示。

附以下为肖尚略公开信全文:

亲爱的云集店主和关心社交电商的朋友们:

过去的这几天,是我创立云集两年来,最难过的时刻。

我们经历过许多困难的时刻,但从没有任何一件事,如这次的误解和污名如此深地刺痛我。

在**监管部门早已与云集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这几天,一批给云集泼脏水、恶意污名化社交电商的文章,突然有计划、成批量在互联网上出现。

清者自清,我本不必理会杂音,但冷静思考,觉得这也给了我们追问初心、回顾过去、继续前行的机会。

两年前,我创办云集,希望建立的是一家有巨大创新能力的企业。这是我余生的事业。对我来说,云集寄托了我对电商的模式改造、价值重塑的梦想。于我而言,需要的决非仅仅是创立一家只会挣钱的公司。这个行业,也并不需要再多一家重复前人的电商公司。

浸淫电商行业十年,我们深刻地认知到,这个行业已经到了更新迭代的时候。

这个行业,需要的是一家更加开放、透明、分享、有责任感,也更有创新活力的企业。

这个时代,也需要一批来自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对未来社会承担更多责任的公司。

很庆幸,在经历艰难的转型后,我们云集正在成为这样的一家企业。

我们骄傲。骄傲在,我们正成为我们希望成为的企业。

现在,我们正在为200多万店主提供专职或兼职的零售工作机会,我们创造了1万多个销售培训、客服支持、仓储物流的就业岗位;我们帮助像大希地这样的匠心企业在一天之内卖出了150多万块牛排,给10万个家庭带来了美味与欢笑;我们帮助像帝欧尼这样的新品牌企业在半年之内卖出了50万台补水仪,给50万名女性带来了健康与美丽;我们帮助广西百色的大山果农一天之内销售3万多斤滞销的桂七芒果,给山里娃准备好了开学的学费……

通过创新,我们更新了电商的商业模式,改造了行业的旧习,也创造出了更多的社会价值。我们庆幸,创业27个月,我们正越来越坚定地走在最初设定的方向上,越走越稳。雨不足惧,风不可摇。

诚然,创业之初,我们曾采用过一些激进的地推方式,也因此受到了监管部门的调查。
这是我们的成长之痛。我们不是一家不会犯错的公司。创新必然要试错,这是我们为创新必须付出的代价。但可以庆幸与可以保证的是,我们绝对不会犯底线和原则上的错误。

******曾指出,“创新是一个需要探索和试错的过程。”《人民日报》的社论也曾指出,“对试错的鼓励宽容和承受能力,将成为考验一个公司甚至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我们感恩活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感恩有一个包容创新的**和创业环境。

两年前,我们的监管部门给了我们一个纠正错误的机会。2016年2月份,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对过去存在争议的部分进行了彻底整改。在整改之后,我们的每一步创新,都和**保持了紧密的沟通与汇报。在**监管部门的关心和呵护下,我们得以继续前行。

我们感恩这一切。这次的监管和整改,为云集趟出了一条更为阳光健康的社交电商之路。在此后的18个月,云集微店实现了更高速、也更健康的发展,获得了行内外更多的认同。

2017年1月,在云集微店的第三方专家论证会上,我们业已得到了多方法律专家和**相关机构的肯定:整改后的云集,跟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传销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传销是一种商业欺诈的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而云集顺应共享经济发展趋势,众包消费品的推广和零售,在这个过程中推动了中国本土消费品品牌升级,带动了农产品高效上行,正创造越来越高的社会价值。

我们感恩一切在创新路上给予我们指导和帮助的人。

我们感恩媒体的监督和支持,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正是媒体朋友的关心,让我们态度更为谨慎,步伐更为稳健。

我们也感恩**监管部门的长期以来的指导与帮助。正是18个月前的那一次调整,给了我们凤凰涅槃的机会。

我们也感恩所有云集员工和店主的信任,如果我们没有面对现实、勇于担当和刮骨疗伤的勇气,云集不会成为今天的云集。

我们感恩幸而生在杭州,这是一所接纳、包容创新的城市。在过去,我们已经看见了无数榜样,从争议中走过,并最终改写了中国商业的面貌。

我们也感恩这一充满机遇与创新活力的时代。

我们有幸参与到商业的大变局中,今天的云集,通过降低商品流通成本、发掘匠心品牌、助力农产品上行,正获得越来越多人的支持。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和知名品牌与云集携手,越来越多的店主和消费者来到云集平台,在上面选购超性价比的商品;我们也得到越来越多电商同行、专家和媒体的认可。

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不负时光,有所作为!我们庆幸,在社交电商这条路上,我们确实做出了自己的创新与贡献。

身为创新者,我们深知我们的宿命。我们所跋涉的创新之路,是一条前人未曾走过的道路。会有人不理解、会有人投去异样眼光。从看不懂、到尝试、到喜欢的过程,我们深知,这是每一家伟大的创新企业应有的历程。

我们能做的,唯有解决误解背后的信息不对称。

我们将继续主动拥抱不同的声音。只要是善意的批评,我们打开大门、开诚布公。

我们欢迎一切负责任的媒体朋友,我们也欢迎第三方的权威专家、**的监管机构来到云集,让大家了解一个更真实的云集。

我们相信,我们这个社会总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每个人也会遭遇各种各样的误解,但坦诚的沟通,终能化解一切。

罗曼·罗兰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我们的事业是广阔天地。再多乌云蔽月,再多的风浪波澜,终不过是清风拂面。

谢谢大家的期待。我们始终初心不改,我们依然坚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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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云集微店从事传销,被永久封号!》 精选七

一些社交电商异变的背后

如果说朋友圈签名代表一个人的志向,那么1994年出生的朱峰算得上是一个正能量创业少年。

在微信朋友圈里,他的标签非常吸人眼球:“脉宝云店执行董事、聚梦宝团队创始人、引流裂变导师、成交达人资深顾问、5年微商实战经验、团队业绩稳居第一。”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刚刚进入市场的脉宝云店是一款海淘App,也被宣传为国内首家海淘创业平台。用户可以在缴纳保证金后成为脉宝云店的店主,转发商品信息到社交软件中,若有新人加入脉宝云店还可以获得奖励。

相比于店主,朱峰更愿意推荐对脉宝云店感兴趣的人成为代理商,虽然这需要多投入点儿,但“赚得更多”。

“最重要的是有一个自动赚钱的席位,早‘卡位’(提前站好位置)早赚钱。”虽然接触脉宝云店还不到半年,但朱峰俨然已是老手。在他看来,自己做的是用“脉宝云店带领你享受财富盛宴,走上人生巅峰”。

不过,这条“走上人生巅峰”的路可能并不平坦,甚至还游走在法治的灰色边缘。最近,脉宝云店因其“拉人头”发展网络等特点被质疑涉嫌网络传销。此前,小黑裙等采取类似方法急速发展起来的社交电商平台被微信封禁,另一社交电商平台云集微店则在近期收到市场监管部门的罚单,总额为958万元人民币。

在相关制度规范尚未出台的空窗期,社交电商平台正在经历一场异变。从“野蛮生长”到涉嫌传销,从快速致富到被指“忽悠”、“骗局”,社交电商还能走多远?

省去囤货、发货等环节的社交电商

说起自己做“脉宝云店”的起源,朱峰不得不提自己的女朋友兼“导师”赵星。今年3月,原来做微商的赵星,成为“脉宝云店”第一批加入的成员。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这两位90后管理的团队已达1000多人。

“我们团队散布在全国各地,我最大的一个市场在辽宁。”据赵星介绍,她的团队里,年纪最小的只有19岁。令人意外的是,他们团队的主要目标人群不是亲戚朋友,而是网上的陌生人。“有些熟人,他不一定会愿意跟你做,但是陌生人的话,他反而会更信任(你)。”

与微商不同,“脉宝云店”平台上有各类商品,微信用户只需缴纳360元保证金即可成为店主,可享受分享奖、消费奖、推荐奖三项收益,其中成功推荐一名新的店主即可获120元代金券。

在店主之外,另一个“更高级”的身份是代理商,也称“合伙人”。《脉宝云店奖金制度》显示,成为代理商的门槛更高,一、二、三级代理商所对应的分别为59200元、13200元、3800元,其中三级代理商可获得价值3800元的中脉生态产品套餐、10家一共价值3000元的脉宝云店铺,一、二级代理商可获得更多脉宝云店产品和店铺。

身为“执行董事”的朱峰对脉宝云店的产品布局非常清楚。据他观察,虽然成为代理商的最低门槛比店主的门槛资金高出10倍之多,但代理赚得更多。如果说店主赚钱靠的是入伙,那么代理商靠的则是在一开始就成为店主的上级。“从你‘卡位’的那天起,比你晚加入的人都会滑落到你下面,以后他们的业绩都会和你发生关系。”

此外,朱峰还推荐了一种“躺着赚钱”的模式,他将其命名为“”,即“三个点都由自己‘卡’,自己出钱”。朱峰以三级代理为例,顶点A3800元,左下角B3600元,右下角C3600元,总共出资11000元,因两个下角可以对碰出奖,可获得返利2100元。“如果你有闲钱,并且看好脉宝的趋势,不妨试试三角。”朱峰说。

从微商起步的赵星已经有些瞧不上微商了。在她看来,现在微商的名声不好,而且“如果自己不去主动卖货或者招代理的话,(微商)是没有收入的,但是这个模式(脉宝云店模式)的话,即使你不动,你还是可以有收入。”

谈及脉宝云店与微商的区别,朱峰说,微商需要自己选货、发货,还存在囤货风险,而脉宝云店省去了囤货、发货等环节。“脉宝云店是跟厂家直接挂钩的,直接是出厂价,而且他把中间的推广的利润全部给消费者。”他对这样的销售模式深信不疑。在他们看来,脉宝云店的模式是把日常的消费支出转化为一种投资,其产品“绝对是正品,价格也比代购优惠”。

不过,在朱峰提供的“代理商套餐表”中,记者发现大部分产品存在价格虚高的情况。比如三级代理套餐包中的“中脉有乐生命活能饮(4瓶装)”标价为3390元,一级代理套餐包中的“中脉远红磁性保健功能床垫180cm*200cm”标价为23500元,远超一般的市场价格。

专家:“拉人入伙”“三级分销”涉嫌传销

如今,朱峰和赵星他们做的事正被人质疑为传销。

“今天早上还有人举报脉宝云店的事情。”当记者就脉宝云店的经营模式向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咨询时,他回应说。他认为,这种变着花样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的形式是借助互联网升级换代的传销新形式。

不过赵星等人并不认为自己做的事业违规。虽然前段时间云集微店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罚款,但在赵星看来,云集微店之所以被封,是因为它没有直销牌照。

“我们是合法的直销,因为我们有直销的牌照,而且我们的牌照是中国2006年第一批颁发的直销牌照。”话刚说完,朱峰给记者发来了一张电子版的“直销经营许可证”,该电子照片上标注的企业名称是“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据了解,南京中脉的确是首批获得商务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于2009年正式启动直销事业。不过,脉宝云店官网上也并未显示脉宝云店是南京中脉旗下的分支机构。

《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文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拥有直销牌照的企业,也要具体剖析其模式是否超出直销的范畴。”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指出,不同于传统传销采取拘禁等人身限制手段,部分社交电商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展传销,往往通过商业利益吸引和说服等形式“捆绑”下线。

赵占领告诉记者,社交电商是否涉嫌传销存在几个判断标准: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返佣”。

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秘书长、创奇社交电商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于立娟接触过许多社交电商、直销企业。根据她的了解,业内确实存在一些相对于直销企业总部非常独立的经销商,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认知,监管和约束不严,这些经销商可能有违法行为,如果不加以管理,其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

即使被罚,依然有人很着迷

相比传统传销,社交电商的传销模式更具有迷惑性和隐蔽性。李旭说,部分社交电商借助互联网渠道发展传销,实现跨地域性的传播,涉及人群更广泛,圈钱的金额更高,同时存在隐蔽性高、查处取证困难等问题。

这些概括性的特征似乎有些抽象,但一些实际的案例给部分涉嫌传销的社交电商的危害写下了注脚。

最近,看到云集微店被处罚的新闻后,王丽和父亲一直在发愁,到底怎么才能把妈妈从云集微店的事业中劝出来。“我和我爸一直劝,但是我妈就觉得我们不支持她事业,反而说我们思想不够先进。”王丽告诉中国青·中青在线记者。

一年前,在同事的邀请下,王丽的妈妈缴纳了365元的会员费,正式成为云集微店的一名店主。“在上面买的东西很划算又都是好东西,还比超市的便宜。”回家后,她兴奋地和家人分享着“赚钱的商机”。

起初,王丽以为母亲只是三分钟热度,很快就会放弃。没想到妈妈随后加入了各种微信培训群,每天定点守在群里听“老师”发语音。出于好奇,王丽旁听了2次微信语音课,“感觉就是讲空话、“喂鸡汤”,一直都在介绍它们(云集微店)是先进的。”

“导师还鼓励我妈发展业绩,我妈就打电话让她的朋友注册。”王丽描述了母亲发展业绩的线路:先是“跟不要钱一样”买了几箱护手霜,然后谁来扫码注册会员就送谁一瓶。甚至附近一家按摩店里的师傅也在她的催促和劝说下,注册成了云集微店的会员。

面对云集微店涉嫌传销的言论,王丽妈妈的回答十分淡定:“不就罚点钱嘛!”但在王丽看来,云集微店的商品质量还有待检验,她并不看好妈妈的这份生意。“在云集微店买的很多外国的东西,我都不敢信。有次买的俄罗斯蛋糕,用料还不及小蛋糕店的东西。”

制定行业标准赶不上变化速度

屡屡出现的社交电商涉嫌传销事件不仅让一些消费者及其家人受到困扰,也给社交电商行业未来的发展蒙上阴影。

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发布的《2017中国社交电商和微商行业发展报告》显示,社交平台已成为消费者网购的一个渠道。以社交电商的一个代表微商行业为例,2017年微商行业发展规模预计将达6835.8亿元,从业人数将达2018.8万人,可望保持超过85%的高速增长。社交电商甚至被业内认为可能是电商发展的下一个方向。

《2016移动社交电商用户消费行为报告》显示,移动社交电商用户流量分布集中度较高,63.1%的流量来自朋友圈分享,23.79%的流量来自于群聊,单聊占比12.71%。报告认为,这种分布契合了“以微信为代表的移动社交产品,带领电商进入了3.0时代”的行业现状。

凭借、多流量入口、特定精准匹配消费群体等特点,社交电商的营销成本**降低。但若处理不好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就可能失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事实上,市场监管部门已采取不少措施治理社交电商领域涉嫌传销的乱象。除浙江工商部门近期针对云集微商的巨额罚款外,7月28日,工商总局还印发了《关于做好近期打击网络传销重要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对所罗门矩阵、中券资本、摩能国际、中贝蛋业、旅爸爸等涉嫌网络传销案、事件进行摸排,加强监控,适时、视情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在研究对包括微商在内的社交电商的管理办法。据媒体报道,8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韦犁副司长一行到深圳市考察微商发展与监管工作,考察组一行到腾讯网总部实地了解微商发展状况,就如何促进微商发展与管理等问题,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座谈和交流。

于立娟表示,最近出现了不少问题,监管部门也在研究管理制度。但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制度建设面临挑战。一是网上行为更加私密,发现案件比较难,往往要依靠消费者投诉举报;二是不少事件通过网络裂变,发生速度太快,监管跟不上;三是有些违法微商把信息传播和交易行为切割开。比如在微信上交流,但在其他渠道交易,导致违规行为碎片化,难以举证;四是工商等管理部门是区域化管理,而很多违规事件通过互联网跨区域实施,给监管提出更多挑战。

据于立娟介绍,今年,社交电商行业标准《社交电商经营规范》的起草已经启动。这部行业标准的制定,将对推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起到重大作用。

她透露,该标准起草工作大概需要10~12个月完成,与一般行业标准通常18个月的起草周期相比,速度已经很快。但是,社交电商领域的发展和变化太快,她感觉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的脚步总是差一截儿,还需要在各方的努力之下尽早完成。

对此,赵占领建议,在专门的行业监管制度规范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工商部门的行政监管责任重大,应加强对社交电商模式的合法性的监管。

李旭也提到,为规范社交电商,执法部门应早发现早预警早查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传销组织等,避免老百姓卷入传销组织。

《定了!云集微店从事传销,被永久封号!》 精选八

据说,关注「」的人,钱包都胖了1圈

8月1日,百万粉丝大号“环球捕手”或因涉嫌多级分销而被封号。目前,该账号全部历史消息已无法查看,点击后将显示“此账号存在涉嫌多级分销经营行为违规行为”。另外,该账号已无法通过微信号或者微信ID搜索到。

或许大家和老编一样,对这个平台不是很了解,但肯定有听说过。

要知道就就前天,环球捕手的人气简直可以用“火爆”来形容!

据说它还自称获得了军和徐小平等大佬的近千万VC风投(后证实,该消息纯属捏造),还有明星站台。

怎么忽然就被封号了呢?

关于此次封号原因,微信官方目前未有任何说明。不过,据接近微信官方的权威人士透露,“环球捕手”被永久封号的原因,是多级分销。

老编当然也没闲着,这样一个大号被封,老板肯定要特地去八卦一番

原来这就是一个美食电商平台而已,那又为何会触及红线呢?

环球捕手的“代言人”模式:

通过在环球捕手上购买一定金额的零食,即可获得专属二维码成为代言人,代言人通过分享专属二维码吸纳新用户,交易成功后代言人和用户均可获得丰厚奖金,然后以此类推。

简单的说,就是把你的二维码让自己的亲戚朋友扫一扫,你拉一个人进来交299元,你可以拿到100元奖励。

当你直接拉到20人了或者团队满60人了,你就升级经理了。

做了经理你直接拉人可以奖励200元,团队拉人你可以奖励100元。

当你团队发展1000人了,就升级总监了,直接拉人250元的奖励,团队拉人奖励150元,赚钱模式就这样简单,想赚的多,人就要拉的多。

是不是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没错,就是咱们熟知的多级分销的微商套路。

环球捕手就是靠这种会员模式,通过高额返利的手段来拉拢人头,以人为媒介,从新会员的资金中支付推荐人的返利返现,形成一种深度绑定的资金链条关系。

这样的玩法与微商的社交裂变的三级分销模式如出一辙,不同的是环球捕手有自己的APP渠道入口,类传销的培训、社交传播等都是通过微信群来完成。

“领导人”在微信里拉人

特别是今年7月与推广方千禧联盟合作后,其拉人头的组织性、纪律性和系统性更为突出。

虽然,我们知道,这就是典型的拉人头模式,但是,这对于任何微商、甚至没有接触过微商的朋友来说都是很有吸引力的。

制度上比所有的微商制度都要优越,够有吸引力这就是环球捕手的第一个崛起的原因。但是这种多级分销,捆绑人头的类传销裂变模式,本质上就是传销!

时代在变,传销的手段方法名词包装也在变!

但几乎所有传销本质上都出入一辙,还希望广大的华侨宝用户一定要多个心眼啊,可不要被骗了。

大家有经历过或者了解过什么传销陷阱?

《定了!云集微店从事传销,被永久封号!》 精选九

社交网络的高度成熟,不仅本身成为了互联网时代的基础设施,更使大众的消费习惯随之变化,进入后电商时代。

后电商时代,移动端的流量入口、信息分发渠都更加多元化,购买行为无处不在,且触发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革,这一秒还在社交媒体中聊天的你,下一秒就可能点进一个链接购买下一件商品——基于人脉、以信任为核心,借助社交媒介达成购买的模式,驱动了社交电商的快速发展。

今年6月,云集微店联合易观发布了中国社交电商白皮书(2017)》(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预计到2019年移动网购市场规模将达到7万,但网购市场规模年增速逐年放缓,市场亟待创新模式的注入活力。

同时该报告指出,社交电商的模式,为品牌降低流量成本、挖掘网上购物存量用户价值提供了解决方向。

这家成立于2015年5月的平台型公司,截止2017年5月“云集”APP上的单日活跃用户峰值近60万,月销售额也是指数级增长——最让业界惊讶的是这一平台的成长速度。

“云集是我们2015年7月份,那时候云集还非常小,当月销售额是80万,现在已经涨到月销售额7亿,成长得非常快。” 云集微店的天使、A轮,钟鼎创投合伙人孙艳华说起这个项目,言语间都是“捡到宝”的喜悦。

云集微店2015年6月—2017年6月季度销售额

180万店主,让“零售共享”成为可能

云集微店CEO肖尚略把这种快速成长的原因归结于两点:共享和信任。

在社交电商出现之前,开一家网店是有一定门槛的。首先你需要投入数十万的成本进货、给商品拍照写文案,此外还要操心售前售后客服、广告投放、打包发货等诸多环节。在线上流量越来越贵的趋势下,电商平台纷纷造节营销、增加广告投放,网店店主们微薄的利润最终还要回流向平台为流量买单, 成为恶性循环。

而在云集微店的平台上开店,门槛大为降低,云集微店承包了销售之外的所有环节,将开店的整套商业支持共享给店主。建立在信任机制上的社交电商,凭借自下而上、精准触达的能力,真正实现了“让每个人都可以开网店”。

云集微店的“包办制”社会化销售是如何实现的?

云集微店创始人兼CEO肖尚略向钛媒体介绍,首先,进货部分由云集微店全权包办,直接向品牌商采购;平台上目前的 3000多 SKU,是由一百多位买手从海量商品中精选出来的。

买手遵循精选式采购的原则,每个单品尽量不超过3个SKU。精选单品,点带面的形式在平台流量相对较小的时候,有助于通过单品流量带动形成整体规模效应。

其次,云集微店还会为店主提供包括IT系统、培训、客服、内容、仓配的整套商业支持。而店主只需要有一台手机,支付每年398元的服务费,就可以一键开店。店主只需要负责在社交媒体上推荐商品,消费者在店铺中完成购买后,后续的发货、配送、售后全部由云集微店代为完成。

云集微店向钛媒体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已经有180万店主在平台上开店,而这些人群的兼职属性非常显著:以云集微店为主业的店主只有16%,其他84%都是兼职店主,他们来自各行各业,职业分布也是多种多样,21.4%是普通职员,17.9%是全职妈妈,甚至还有1%的退休人群。

对于云集微店来说,平台上180万的店主代替了原来传统的媒介和渠道,以社交信任为背书向他社交圈的消费者推荐商品。按肖尚略的话来说,“云集微店是把个人零售的解决方案,共享给了那些在垂直领域有社交货币、有个人影响力的人。”

借助微信这样的社交平台,云集微店不仅解决了流量获取的问题,熟人社交在电商渠道下沉时优势亦很明显:相对于上一个时代“中心化”的电商平台,社交电商基于人和人的中度沟通,个人影响力有着更快的传播速度和更广的传播面。

云集微店在三线以下城市订单数占比及偏远地区月订单量

在云集平台上,来自三线及以下城市的订单量占比约34%。过去一年,云集微店上偏远地区订单量增长明显,拿新疆地区来说,过去1年内实现了约15倍的增长。

“哪里有社交,哪里就会有交易,不需要自上而下的蔓延。”肖尚略总结说。两年多的实践下来,云集微店想要搭建的零售共享平台已初有形态,目前越来越多细分领域的个体影响力正在被接入到这个共享平台。

“平台式就业”浪潮的推动者

云集微店想要汇聚的是“个体影响力”,女性店主群体对这一规模化的扩张功不可没。

上述《白皮书》显示,云集目前180万的店主中,女性占比达到了76%。云集的店主不少都是先在平台上“剁手”,加入店主计划后再获得一个新的职业身份。把在云集开店当作的职业的这部分人,占到了总数的16%,也就是近30万人,她们中的大多数都是全职妈妈。云集无形中为那些闲赋在家的宝妈们创造了就业的机会,让她们从“败家”转为“养家”。

不仅是社交电商,从早期的淘宝,到近年兴起的共享经济、众包物流等平台经济体,都为社会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新就业机会。滴滴平台上的司机、达达物流平台上的快递员......随着一个个平台经济体的产生和壮大,也催生了一个新的趋势——“平台式就业”。

在平台式就业的浪潮中,个人直接参与平台交易或其中的部分环节,通过自己的技能或知识服务客户从中获得相应收益。

云集微店的快速成长,也离不开众包这种新型的雇佣关系。一位云集微店的店主告诉钛媒体,云集微店的平台中,还存在主管和经理。上文中提到,云集微店会为店主提供培训、客服等支持,其中销售培训类的服务都被云集众包给了一些业绩相对优秀的店主,也就是主管、经理。

“优秀的店主他可以竞聘成为我们的客服主管,更优秀的人,他可以竞聘成为我们的客户经理,但是他提供的不是分销,而是服务支持,相当于将传统企业中的销售经理等职位社会化了。”肖尚略向钛媒体表示。

云集微店除了销售培训之外,云集微店在客服支持、仓储物流方面也通过外部专业化团队签约的方式进行,目前已经创造了5000余个销售培训、 仓储物流、客服支持的工作岗位。

社交电商的价值缘何超越传统电商和微商?

奈何早在云集微店出现前,“微商”这两个字就已深入人心,不过被贴上的大多是各种负面标签,“假货”、“灰色地带”、“刷屏干扰体验”……在两年前,云集微店的模式也曾经深陷质疑,并为社交电商这一创新模式交出了高昂的学费。(7月16日,截止钛媒体发稿前,肖尚略首度通过公开信披露了“交学费”的经历,见钛媒体报道《云集CEO肖尚略首次对外解释958万元罚单,称“为社交电商交了学费”》)

在肖尚略看来,微商原本是一个很好的词——微小的商业力量,只是“逐渐被行业里面鱼龙混杂的人做坏了。”肖尚略向钛媒体表示,云集微店与传统意义上的微商有本质的区别,“我们实际上在搭建的更多就是共享运营,而他们是囤货为主,靠开店费来赚钱,卖的是开店资格。”

社交电商想要探索的其实是超越传统电商与微商的新价值,目前云集微店平台模式的实践已经逐渐具备了超越微商的核心竞争力——品控和利益分配机制。

第一个方面,品控是云集和传统微商的本质区别。

肖尚略告诉钛媒体,云集微店的商品主要来自三条供应链:一是以出口为主的工厂;二是淘品牌等一些新生国内品牌;三是国内外知名的主流品牌,这些主流品牌是从品牌授权的一级经销商拿货,代理商会和品牌一起跟云集谈判入驻。

云集微店的采购模式是买手制,每个买手一个月大概经手的商品是20件左右,所以买手可以有足够精力去做货品和供应商筛选。同时,云集微店每个月还会从在线商品里,随机匿名购买一些商品送检到SGS(瑞士SGS集团和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合资的综合性的检验机构),一旦出现问题,云集微店会负责任进行售后处理。此外,云集微店基于云端的仓配一体化,可以防止消费者收到的商品出现调包等问题。

而所有的商品也不是一开始就会做大规模销售,而是先从500个开始试卖,用户反馈较好的商品才会大批量引入平台。

第二个方面,在于利益分配机制上的创新。多级分销是微商被诟病最多的地方,过去微商遇到的最头疼的问题就是,难以控制自己的代理体系,代理不断往下发展代理,层层剥削,货则都屯在了渠道里。

为了避免这个问题,云集采取了一种较为聪明的利益分配方式,云集向品牌商收取佣金后,统一发放给售出商品的店主们。此外,在云集,没有过去微商的那种代理制度,店主推荐新人开店只有三个月平台的免费使用权以及40元代金券的奖励。

相比于更加有组织、有套路的微店社群,云集平台的店主切出了中国网民中的一股中间力量——云集的大量店主并非以盈利为目的,他们一方面看中平台精选商品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为了买到更便宜的商品——“分享商品给朋友只是个顺带完成的动作,”肖尚略对钛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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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那么好赚,就不会造成那么多亏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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