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爷爷健在房子赠与孙子子的房子能要回去吗?

爷爷奶奶都健在,老人有1儿3女,均已成家立业,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现在爷爷想把房产证添上孙子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办理费用大约多少?谢谢!... 爷爷奶奶都健在,老人有1儿3女,均已成家立业,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现在爷爷想把房产证添上孙子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办理费用大约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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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爷爷奶奶所有的房产证上增加孙子的名字,属于赠与。

只需老两口共同到公证处做一个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三人一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即可。

由于是赠与,需要办理公证,公证费约为赠与产权价值2%,其他费用等同于交易,成本太高。

建议爷爷奶奶根据赠与房产的本意立一份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明确在他们百年后房子如何处理。那样一来将会节省很多费用。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胡海天推荐

爷爷想在房产证加上孙子的名字可以做直系内析产。

首先带上房产证或者产权证明和户口本和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理直系析产公证。

然后带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关系证明,公证书到房产所在房管局办理直系析产登记就可以了。

新房产证大概登记后7天出来。

公证费+登记费+工本费约500~800元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一套祖辈留下的房产,传到孙子小明(化名)处时,小明突然发现,房子被父亲赠予他人,抱着“一定要回”的决心,身为房屋唯一继承人的小明走进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自己继承该房屋的使用权。11月26日,记者获悉,七里河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小明的诉讼请求。

    2003年1月1日,李爷爷从兰州市房地产经营公司白银路房管所承租了一套公有房屋。2010年2月19日,爷爷因病去世。2006年8月16日,父亲李某写下一份承诺书,内容大致为:“其父晚年的看护照顾都是耿某来做的,父亲和其本人都同意,将来房子的归属权均由耿某继承并过户,”承诺书上有李某的签章和捺印。

    2013年11月2日,父亲李某突发心肌梗塞去世。也就在这时,李家独孙小明才发现这套公租房已被赠送。小明看了承诺书的内容,但他认为,爷爷生前并没有要将这套公租屋过户到父亲名下的意思表示,也没有表示要将该房屋赠与给非亲属关系的耿某,更没有授权父亲将房屋赠与耿某。综上理由,小明认为父亲无权处分爷爷留下的房屋,并且该承诺书也不具备遗嘱的合法要件,应当认定为无效。

    该案经七里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李爷爷生前并未留下遗嘱,其过世后应由李某继承上述房屋的使用权。而对于李某的承诺书,因该承诺书写于2006年8月16日,当时李爷爷健在,李某尚未取得本案争议房屋的使用权,耿某也没有证据证明李爷爷认可该承诺书内容的相关证据,李某处分李爷爷房屋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据此,法院认为,因李某生前未留有合法遗嘱,根据《继承法》之规定,小明作为被继承人李某唯一子女,可依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继承本案争议房屋的使用权。故对于小明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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