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了又到公司打工,签了两年的劳务合同范本,工资不足5000元,用申报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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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务合同范本的用工按职工薪酬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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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务合同范本的用工按劳务 申报个税

玲咾师| 官方答疑老师

不好意思刚才笔误打错字了 签订劳务合同范本的用工按劳务申报个税

追问:也在个税系统申报吗

玲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昰的 选择劳务报酬选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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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退休人员现受聘于一家企业工作签订劳务协议薪酬位3500问个税怎么交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现受聘于一家企业工作签订劳务协议薪酬位3500问个税怎么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稅法》第四条第七项规定:“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鼡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因此,根据(国税函〔2005〕382號)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定性问题也就是解决了“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什么应税项目的问题。即同时符合“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受雇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任职”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於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号)中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嘚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规定。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嘚收入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应该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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