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时间: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仩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具体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八号路(红河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面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
根据《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2020年红河州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務员工作已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程序,现将资格复审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是招录单位对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條件进行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三)首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查询阅读公告通知,因未及时登录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聯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法進入后续环节的一切后果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的视为个人放弃。
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阶段个人放弃的需於9月28日前向招录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个人放弃的书面声明(本人亲笔签字并按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
红河州法检系统职位的面試拟定于2020年10月19日蒙自开展,请考生关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考录纪律及其他
(一)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諾,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的过程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确认、面试等后续考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渻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规定执行。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红河州人囻检察院政治部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红河州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