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考研优惠政策照顾政策的定向研究生有奖助学金什么的研究生补助吗?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与教育部共建,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光荣传统和鲜明特色的高校。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为我国各级党政机关、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并为共和国的劳动英模、大国工匠提供深造机会。

学校现有北京海淀和河北涿州两个校区,占地630亩,建筑面积.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的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或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尽早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提前预留出充裕时间,尽早开展认证工作),并于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研究生招生专用邮箱:yz@

见我校校园网主页“教学单位”。

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相关招生学院网站发布,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寄发。

学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研究生处网站:/grs/

附录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录2:《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

附录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

十四、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所有。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辽宁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推免生拟招生人数包含在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中,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留有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推免生接收工作预计在2021年10月中下旬结束,届时接收推免生公示信息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cn/tm)填报志愿。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cn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查无信息的,须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已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书),需在2021年10月28日前交我校核验,不能按时提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学历(学籍)信息无疑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否则可不准予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前学校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调剂工作办法,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1)复试时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其他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书)。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无法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且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书)的,学校可取消其复试资格。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本章程附件。参加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暂不加试。

(3)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代码为125400]和图书情报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专业课考核内容具体见本章程附件。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其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在复试的同时学校组织进行此项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依据备案标准执行,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根据国家下达奖励计划,按照评选规则进行评定。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比例约为40%,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申请参评学业奖学金。

九、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的招生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复试内容说明、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08室

微信公众号:辽宁大学研究生教育

附件二: 辽宁大学2022年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仅供参考)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93人(含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70人。2023年招生人数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形式、学制和教学地点

(一)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附件/info/1013/.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云南师范大学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规定条件(见调剂复试部分第(三)条)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往届生还应如实填写户口所在地),经网上确认审核和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做修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应(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及户口所在地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往届少数民族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责任分工进行审核。

(8)云南师范大学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

(二)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云南师范大学会提前在网上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内容。在复试、录取阶段,云南师范大学会按时在网上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相应的说明。

(三)云南师范大学在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的信息如有变动,会另行做出公示说明,并对变动的内容公示10个工作日。云南师范大学在网上公示有关信息时,会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一)若教育部出台新政策,云南师范大学将按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其他相关事宜,考生也可致电云南师范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7)。

(三)其他具体事项,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或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四)本简章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文件中相关条款为准。

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部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曾老师 王老师

网 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2.《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3年招生专业》

附件3.《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说明》

附件4.《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

附件5.《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

附件6.《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

附件7.《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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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 | 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图片来源 | 往期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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