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雷电,冰雹是气象灾害吗,台风,大风,高温,霾,沙尘暴,大雾,霜冻,寒潮,暴雪,道路结冰是什么东西?

气象灾害与气候灾害的关系1

  气象灾害,一般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

  天气、气候灾害,是指因台风(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暴雨(雪)、雷暴、冰雹、大风、沙尘、龙卷、大(浓)雾、高温、低温、连阴雨、冻雨、霜冻、结(积)冰、寒潮、干旱、干热风、热浪、洪涝、积涝等因素直接造成的灾害。

  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是指因气象因素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森林火灾、酸雨、空气污染等灾害。

气象灾害与气候灾害的关系2

  雨涝是我国仅次于干旱的气候灾害,雨涝每年造成的粮食和经济损失约占气象灾害造成经济总损失的27.5%左右,个别严重雨涝年份损失更严重.全国年均雨涝受灾耕地约1.1.5亿亩左右,1998年夏季长江流域、嫩江和松花江流域降水量将近常年的2倍,发生了特大洪涝,受灾耕地面积高达3亿亩左右,造成了工农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

气象灾害与气候灾害的关系3

  风暴潮是一种灾害性的自然现象。由于剧烈的大气扰动,如强风和气压骤变(通常指台风和温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系统)导致海水异常升降,使受其影响的海区的潮位大大地超过*常潮位的现象,称为风暴潮。

  有人称风暴潮为“风暴海啸”或“气象海啸”,在我国历史文献中又多称为“海溢”、“海侵”、“海啸”及“大海潮”等,把风暴潮灾害称为“潮灾”。风暴潮的空间范围一般由几十公里至上千公里,时间尺度或周期约为1-100小时,介于地震海啸和低频天文潮波之间。但有时风暴潮影响区域随大气扰动因子的移动而移动,因而有时一次风暴潮过程可影响一两千公里的海岸区域,影响时间多达数天之久。

  如果风暴潮恰好与天文潮高潮相叠(尤其是与天文大潮期间的高潮相叠),加之风暴潮往往夹狂风恶浪而至,溯江河洪水而上,则常常使其影响所及的滨海区域潮水暴涨,甚者海潮冲毁海堤海塘,吞噬码头、工厂、城镇和村庄,使物资不得转移,人畜不得逃生,从而酿成巨大灾难。


气象灾害与气候灾害的关系 (菁选3篇)扩展阅读

气象灾害与气候灾害的关系 (菁选3篇)(扩展1)

——气象灾害等级划分 (菁选3篇)

  寒潮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均风力达5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准备工作; 2.注意添衣保暖; 3.对热带作物、水产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4.做好防风准备工作。

  (二)寒潮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工作; 2.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弱、病人; 3.对牲畜、家禽和热带、亚热带水果及有关水产品、农作物等采取防寒措施;

  (三)寒潮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应急工作; 2.注意防寒保暖; 3.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等防寒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4.做好防风工作。

  (四)寒潮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注意防寒保暖; 3.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等防寒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大风(除台风外)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 2.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3. 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 4.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 5.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二)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 2.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机场、高速公路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三)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应急工作; 2.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停业,人员减少外出;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当回港避风,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四)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应急和抢险工作; 2.人员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 3.回港避风的船舶要视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人员留守或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4.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沙尘暴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工作; 2.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做好精密仪器的密封工作; 3.注意携带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以免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 4.呼吸道疾病患者、对风沙较敏感人员不要到室外活动。

  (二)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应急工作; 2.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水上等户外危险作业; 3.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单位做好交通安全的防护措施,驾驶人员注意沙尘暴变化,小心驾驶; 4.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户外人员应当戴好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注意交通安全。

  (三)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应急抢险工作; 2.人员应当留在防风、防尘的地方,不要在户外活动; 3.学校、幼儿园推迟上学或者放学,直至特强沙尘暴结束; 4.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高速公路暂时封闭。

气象灾害与气候灾害的关系 (菁选3篇)(扩展2)

——防气象灾害的知识-气象灾害的常识和应对措施 (菁选3篇)

防气象灾害的知识-气象灾害的常识和应对措施1

  我国是世界上人工防雹较早的国家之一。由于我国雹灾严重,所以防雹工作得到了*的重视和支持。目前,已有许多省建立了长期试验点,并进行了严谨的试验,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开展人工防雹,使其向人们期望的方向发展,达到减轻灾害的目的。目前常用的方法有:

  ①用火箭、高炮或飞机直接把碘化银、碘化铅、干冰等催化剂送到云里去;

  ②在地面上把碘化银、碘化铅、干冰等催化剂在积雨云形成以前送到自由大气里,让这些物质在雹云里起雹胚作用,使雹胚增多,冰雹变小;

  ③在地面上向雹云放火箭打高炮,或在飞机上对雹云放火箭、投炸弹,以破坏对雹云的水分输送;

  ④用火箭、高炮向暖云部分撒凝结核,使云形成降水,以减少云中的水分;在冷云部分撒冰核,以抑制雹胚增长。

  农业防雹措施常用方法有:

  ①在多雹地带,种植牧草和树木,增加森林面积,改善地貌环境,破坏雹云条件,达到减少雹灾目的;

  ②增种抗雹和恢复能力强的农作物;

  ③成熟的作物及时抢收;

  ④多雹灾地区降雹季节,农民下地随身携带防雹工具,如竹篮、柳条筐等,以减少人身伤亡。

防气象灾害的知识-气象灾害的常识和应对措施2

  一. 强化教育,不断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各部门要强化和落实对防暴雨防雷电的安全教育工作,在暴雨季节不外出游玩,特别是节假日,避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1、在上下班途中突遇暴雨,应及时躲避在安全区域。

  2、上班期间,如遇雷暴雨,各区域应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3增强防雷防暴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4多了解防暴雨防雷的知识,突遇暴雨或雷电,应沉着应对,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科学的方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二. 户内防雷须知:

  1、注意关闭门窗,预防雷电直击室内或者防止侧击雷和球雷的侵入。

  2、人不要站立在电灯下。

  3、尽量不要拨打、接听手机和座机,或使用电话线等上网。

  4、不宜用淋浴器、太阳能热水器,因水管与防雷接地相连,雷电流可通过水流传导而致人伤亡。

  5、远离建筑外露的水管、煤气管等金属物体。

  6、雷雨来临前时,要把线路断开,并拔下电源插头,别让电视机、电脑等引雷入室,损坏电器乃到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7、晒衣服被褥等用的铁丝不要拉到窗户、门口,以防铁丝引雷致人死亡。

  8、遇到暴雨天气出门,最好穿胶鞋,这样可以起到绝缘的作用。

  、乘车途中遭遇打雷时千万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三. 户外避雷须知:

  1、雷雨天气时不要停留在高楼*台、山顶、山脊或建(构)筑物顶部,不宜停留在小型无防雷设施的建筑物、车库、车棚、岗亭及附近。

  2、远离建筑物外露的水管、煤气管等金属物体及电力设备。

防气象灾害的知识-气象灾害的常识和应对措施3

  一、什么是气象灾害

  气象灾害是指大气运动和演变对人类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以及国防建设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如暴雨、暴雪、冰雹、大风、雷电、高温、干旱等。

  在各类自然灾害中,气象灾害占70%以上。我国每年重大气象灾害影响的人口约达4亿人次,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国内生产总价值的1%—3%。

  2、常见的气象灾害有哪些

  一般来说,春节以倒春寒、大风等居多,夏季以暴雨、冰雹、雷暴、高温、干旱等居多,秋季以霜冻、低温冷害等居多,冬季与以寒潮、雪灾等居多。其中也有跨季节的,至于干旱一年四季都可发生。

  3、面对气象灾害,应该做些什么

  我国劳动人民在与气象灾害的长期斗争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可概括为“九字原则”。

  一是学。要学习各种气象灾害及避险知识。

  二是备。做好个人、家庭物资准备。建议家庭准备十项防灾物品:清洁水、食品、常用药物、雨伞、手电筒、御寒用品和生活必需品、收音机、手机、绳索、适量现金。如有婴儿,还需准备奶粉、奶瓶、尿布等婴儿用品;有老人,还要为老人准备拐杖、特需药品等。

  三是听。通过正规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12121”电话、手机短信等,及时收听(收看)各级气象部门发布的灾情信息,不可听信谣传。

  四是察。密切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的`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某种异常现象,要尽快向有关部门报告,请专业部门判断,提供对策。还有,灾前要选好避灾安全场所。

  五是断。在救灾行动中,首先要切断可能导致次生灾害的电、煤气、水等灾源。

  六是抗。灾害一旦发生,要有良好的心态,坦然面对,乡村干部要带领大家积极避险抗灾。

  七是救。利用自己学过的一些救助知识,组织大家自救和互救,比如在大水、大火中逃生的自救和互救;利用准备的药品,对受伤生病者进行及时抢救;特别要注意卫生防疫工作。

  八是保。除了个人保护外,积极参加防灾保险,比如,人身意外保险、农作物保险等,以减少经济损失。

  九是演。乡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本地区气象灾害特点,与相关部门配合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避险预案,在气象灾害频发季节到来之前,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并组织进行防灾演习。

气象灾害与气候灾害的关系 (菁选3篇)(扩展3)

——气象灾害与自然灾害的关系 (荟萃2篇)

气象灾害与自然灾害的关系1

  问题: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作为当前防灾减灾的“神经末梢”,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仍广泛存在。请问如何提升基层减灾能力?

  李泽椿:中小城镇和基层地区是防范气象灾害的薄弱之地,往往成为气象灾害的“重灾区”,这是我们在研究不断崛起的中小城镇气象致灾问题时发现的一个重要问题。城镇化发展改变了地面自然状态,由此产生的局地大气环流对自净能力不利,促进了中小城镇极端气象条件的产生。

  提升基层减灾能力迫在眉睫。培养一支技术过硬的基层防灾减灾队伍是应对自然灾害的关键环节。如果广大基层干部和城镇社区、农村群众能具备一定的`防灾减灾知识,能识别自然灾害的种类、影响和风险程度,又有规避风险和自救互救的技能,必将极大地减少灾害来临时的生命财产损失。

  问题:影响我国的天气系统主要是台风和暴雨,往往致灾。您曾经作为总技术组组长,领导和参与了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台风、暴雨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测研究”。请您谈谈当前我国在防灾减灾方面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是什么,应从哪些方向去努力。

  李泽椿: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这是一个基本国情。在各类自然灾害中,其他灾害的发生往往和气象灾害交织在一起,如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往往由降雨诱发,赤潮等生物灾害往往需要一定的气象条件,因此,气象灾害在所有自然灾害中所占比重极大,约为75%。在生产生活中,公众尤其要关注占比较大的气象灾害。

  当前防御自然灾害工作上应以气象为重。一方面,气象致灾在时间上贯穿一年四季,在空间上覆盖全国各地,同时灾种多、损失大,具有必然发生性;另一方面,大气科学的研究相对比其他学科要成熟,为预报预测所建立的业务系统和服务体系也较为先进齐备,投入产出比较高。

  面对自然灾害,不能仅立足于抗灾救灾,要更多地做好预防,有长远的规划,包括制定应急方案、加强社区组织、完善保险体系等。要以科技为手段,加强城市建设对气象环境、资源能源、减灾防灾等利弊的评估与规划,依靠科技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并加大气象科学普及,做到有灾先自救。

气象灾害与自然灾害的关系2

  问题:您谈到自然灾害的防御应该是立足科技、预防为主,而预报与预测是预防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请介绍一下气象预报是怎样做出来的。

  李泽椿:国家十二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中提出了“*主导、社会参与,以人为本、依靠科学,预防为主、综合减灾,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这个“预防为主”中就把气象预报预测放在最重要环节。但准确的气象预报取决于大气科学研究的深度,也与当时的科学技术发展有极大关系,公众应当认识到,目前预报预测的精度是有局限性的。

  作出气象预报的流程大致是:各种表征大气状态的参数(温压湿等)的探测;快速将收集的信息传输到“资料加工中心”;进入高速计算机加工运算或进入相关*台供科技人员参阅实况;结合不同行业需求作出有针对的预报;媒体发布给社会广大群众。这是一个复杂的工程系统,当中任何一个环节有问题都会影响预报的及时性和准确度。

  问题:我国的的预报预测技术水*和国外比较有差距吗?

  李泽椿:这是公众和媒体经常会问到的问题。2005年8月29日,飓风“卡特里娜”袭击美国,造成美国1833人死亡,经济损失达1338亿美元,上百万人流离失所,新奥尔良市一度陷入混乱、失控和*状态。2012年10月29日晚,飓风“桑迪”在美国新泽西州南部强势登陆,美国东海岸遭遇狂风和强降雨,受风暴影响的居民多达5000万人,纽约是受灾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洪水涌入处于低洼地带的曼哈顿地区,淹没大片街道,造成100亿至20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这些真实的案例说明,巨大的自然灾害,对再发达的国家来说也是灾难,关键不在于预报准确率的对比,而在于充分有效地利用监测预报预警技术手段来处置,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气象灾害与气候灾害的关系 (菁选3篇)(扩展4)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3篇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1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1 国家应急指挥机制

  发生跨省级行政区域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决定启动相应的国家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台风、暴雨、干旱引发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台风暴潮、干旱灾害等水旱灾害,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低温、寒潮,严重影响交通、电力、能源等正常运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严重影响通信、重要工业品保障、农牧业生产、城市运行等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处置工作。

  ——海上大风灾害的防范和救助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和国家海洋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由国家减灾委组织实施。

  2.2 地方应急指挥机制

  对上述各种灾害,地方各级人民*要先期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高温、沙尘暴、雷电、大风、霜冻、大雾、霾等灾害由地方人民*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建立应急指挥机制负责处置工作,*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3.1.1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气象卫星工程、水文监测预报等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网站,完善国家与地方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民政、环保、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农业、卫生、安全监管、林业、电力监管、海洋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气象部门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信息发布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气象部门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见附则。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国家应急广播系统、卫星专用广播系统、无线电数据系统、专用海洋气象广播短波电台、移动通信群发系统、无线电数据系统、*气象频道等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国家应急广播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地方各级人民*要在学校、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农牧区、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要及时通知相关地方和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公告。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有关部门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人民*或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向*报告。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当气象灾害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门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地质灾害时,国土资源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重大环境事件时,环境保护部门启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海上船舶险情及船舶溢油污染时,交通运输部门启动《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当气象灾害引发水旱灾害时,防汛抗旱部门启动《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城市洪涝时,水利、住房城乡*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涉及农业生产事件时,农业部门启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时,林业、农业部门启动《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当发生沙尘暴灾害时,林业部门启动《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海洋灾害时,海洋部门启动《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监管部门启动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当气象灾害造成重要工业品保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严重损失,需进行紧急生活救助时,民政部门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发展改革、*、民政、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电力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新闻宣传、外交、教育、科技、住房城乡建设、广电、旅游、法制、保险监管等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协调、配合工作。*、*部队、*消防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地方群众抢险队伍等,要协助地方人民*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气象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各地区、各部门的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应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分析研判、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4.4 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4.4.1 台风、大风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台风、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海洋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和海浪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防汛部门根据风灾风险评估结果和预报的风力情况,与地方人民*共同做好危险地带和防风能力不足的危房内居民的转移,安排其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住房城乡*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

  交通运输、农业部门督促指导港口、码头加固有关设施,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防止船只走锚造成碰撞和搁浅;督促运营单位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安排人员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

  民航部门做好航空器转场,重要设施设备防护、加固,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农业部门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农业、林业部门密切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部门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防汛部门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会同地方人民*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民航部门做好重要设施设备防洪防渍工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3 暴雪、低温、冰冻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雪灾、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海洋部门密切关注渤海、黄海的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海冰灾害预警信息。

  *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电力部门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做好车辆防冻措施,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车辆减速;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民航部门做好机场除冰扫雪,航空器除冰,保障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必要时关闭机场。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做好供水系统等防冻措施。

  *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住房城乡*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的人员。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海洋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海浪和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民政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采取措施,提醒海上作业的船舶和人员做好防御工作,加强海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农业部门指导农牧业生产自救,采取应急措施帮助受沙尘影响的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交通运输、民航、*门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安全。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门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8 雷电、冰雹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雨大风、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害发生后,有关防雷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雷击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

  住房城乡*门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民航部门做好雷电防护,保障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部门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9 大雾、霾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和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大雾、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发布雾航安全通知,加强海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

  民航部门做好运行安全保障、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气象灾害事发地的各级人民*或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的各级人民*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省(区、市)、市(地、州、盟)人民*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4.8 应急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国家应急指挥机制终止响应须经*同意。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特别重大灾害,超出事发地人民*恢复重建能力的,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国家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同时,依据支援方经济能力和受援方灾害程度,建立地区之间对口支援机制,为受灾地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援。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灾害发生地人民*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各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结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上级人民*。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报至*。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人民*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灾区通信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应当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火车、船舶、飞机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畅通。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需要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重要工业品保障方案。

  民政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

  *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救助、服务群众等工作。

  农业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地方各级人民*及其防灾减灾部门应按规范储备重大气象灾害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

  中央财政对达到《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根据灾情及中央自然灾害救助标准,给予相应支持。

  本预案由*办公厅制定与解释。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急办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超强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2)暴雨: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特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雪天气。

  (4)干旱:5个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2个省(区、市)部分地区或两个大城市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本省(区、市)处置能力,需要由*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2)暴雨: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雪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15毫米以上暴雪天气。

  (4)干旱:3~5个省(区、市)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1个省(区、市)部分地区或1个大城市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冰冻:过去48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冰冻天气。

  (6)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气温大幅下降并伴有6级及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2摄氏度以下。

  (7)海上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我国海区将出现*均风力达11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8)高温: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出现最高气温达37摄氏度,且有成片40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37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

  (9)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2)暴雨: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大暴雨天气,且南方有成片或北方有分散的特大暴雨。

  (3)暴雪: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大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雪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暴雪天气。

  (4)干旱:2个省(区、市)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气温明显下降并伴有5级及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4摄氏度以下。

  (6)海上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我国海区将出现*均风力达9~10级大风天气。

  (7)冰冻:预计未来48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冰冻天气。

  (8)低温:过去72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出现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气温持续偏低。

  (9)高温: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最高气温达37摄氏度,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37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

  (10)沙尘暴: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将出现强沙尘暴天气。

  (11)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浓雾天气。

  (12)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Ⅳ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2)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暴雨天气,且南方有成片或北方有分散的大暴雨。

  (3)暴雪: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大雪天气,且有成片暴雪。

  (4)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将出现较明显大风降温天气。

  (5)低温: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出现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气温持续偏低。

  (6)高温:预计未来48小时4个及以上省(区、市)将出现35摄氏度及以上,且有成片37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

  (7)沙尘暴: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将出现沙尘暴天气。

  (8)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大雾天气。

  (9)霾: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霾天气。

  (10)霜冻: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将出现霜冻天气。

  (11)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种灾害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造成影响程度差异较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以上标准在充分评估基础上,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灾害预警。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各自预警级别分别预警。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影响时,视情进行预警。

气象灾害与气候灾害的关系 (菁选3篇)(扩展5)

——应对气象灾害的主要部门 (菁选3篇)

应对气象灾害的主要部门1

  会议期间,市局还通过气象服务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了解了各部门对气象局决策气象服务的满意度和细化的气象服务需求。

  自治区气象局包括:区局机关和二级单位

  局机关有:区局办公室、人事处、网监处、减灾处、计财处、监审处、人影办、法规处、党办、老干办。

  二级单位有:气象台、信息中心、气候中心、科研所、装备中心、科技服务中心、生态与农业中心、防雷中心、国有资产、机关服务中心、培训中心。

  各二级单位还有许多科室。

应对气象灾害的主要部门2

  (一)拟定气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制定、发布气象工作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气象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参与*气象防灾减灾决策,组织指导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国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联防和重大气象保障;组织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风险区划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对国家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城乡建设的气象服务;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三)对*其他部门设有的气象工作机构实施行业管理,统一规划全国陆地、江河湖泊及海上气象观测、气象台站网、气象基础设施和大型气象技术装备的发展和布局,审订气象信息采集、传输、加工的质量评价方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气象技术装备保障和质量监督、气象计量监督,审核全国大中型气象项目的立项和方案。

  (四)管理全国陆地、江河湖泊及海上气象情报预报警报、短期气候预测、空间天气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的发布;组织论证并审查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五)组织气候变化科学相关工作;组织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象条件论证。

  (六)组织指导气象部门的科技体制改革、组织气象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的推广应用,协调气象科技开发、技术合作和技术推广;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提高全民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资源意识。

  (七)管理气象外事工作,代表我国*参与世界气象组织及其他国际气象机构的活动,开展与外国*(地区)气象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

  (八)统一领导全国气象部门的工作;以*气象局为主管理省级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指导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

  (九)协助地方人民*指导地方气象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对气象灾害的主要部门3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3.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4.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7.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8.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9.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交办的其他事项。  

气象灾害与气候灾害的关系 (菁选3篇)(扩展6)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原则 (菁选3篇)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原则1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村、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镇人民*指导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原则2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

  (2)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4)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加强适应应急需要的突发性气象灾害监测系统、预警信息显示系统、信息收集与共享系统、应急综合指挥系统等建设,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

  (5)坚持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原则3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各有关单位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气象灾害与气候灾害的关系 (菁选3篇)(扩展7)

——气象灾害的应对 (荟萃2篇)

  1、躲避大风应选择在地下室、防空洞、涵洞等场所。

  2、风灾中身处拥挤、混乱的人群中,要做深呼吸,将胳膊放在胸前,用两只胳膊和肩膀、背部顶住外部压力。

  3、在家中也要学会躲避大风。

  a、迅速撤退到地下室或地窖中,或到最接近地面的房间内,并面向墙壁抱头蹲下。

  b、远离门窗和房屋外围墙壁等可能坍塌的物体。

  c、尽可能用厚外衣或毛毯等将自己裹起,用以防御可能四散飞来碎片。

  d、贵重物品要向楼下转移,也可放在洗衣机、洗碗机等电器里。

  e、接收到台风预警信息之后,应尽可能地不要外出,要待在家中安全的地方。

  f、转移时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台风来时,住在低洼地段部分居民一般会被组织转移。转移时除了要保管好家里的贵重物品外,还要带上随身的日用品,多准备点衣物和干粮是很有必要,免得到时要重新返回家中去取,发生危险。如果家里地势较低,转移之前还要垫高柜子、床等家具,把大米、蔬菜等放在高处,如果米被脏水浸过,或者已经发霉,千万不能吃。

  (1)注意防寒保暖,老、弱、病、幼人群不要外出。

  (2)出门走路不要穿硬底或光滑底鞋,骑车人可适当给轮胎放气。

  (3)关好门窗,固紧室外搭建物。

  (4)如是危房旧房屋,遇暴风雪时应迅速撤出。

  (5)采用煤炉取暖的'家庭要提放煤气中毒。

  (6)冬季预防家禽冻伤:冬天,长期在寒冷潮湿的环境中饲养的家禽,如果保暖不善,常会导致尾巴、四肢、耳朵、乳房、阴囊等末梢部位发生冻伤,尤以老、瘦、弱的家禽易发生。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对家畜补喂精料保镖。二及时清除栏圈内粪尿便,勤换、勤晒褥草,保持舍内清洁、干净、温暖。三预防寒风进入畜舍。

气象灾害与气候灾害的关系 (菁选3篇)(扩展8)

——雾霾是气象灾害吗 (菁选2篇)

  去年底至今年初的近20多天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接连出现两次大范围、持续的雾霾天气。雾霾到底属不属于气象灾害?对此,有专家认为雾霾不属于气象灾害,也有专家认为,不同类别的雾霾应该区别对待。

  *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柴发合表示,我国《气象法》中对“气象灾害”的定义中并未包括“霾”。

  资深环境法专家吕忠梅也认为,如果将以气象变化方式表现的污染——“霾”定义为气象灾害,那么大气污染的其他形式如酸雨、光化学烟雾等,是否都要定义为气象灾害?

  “如果这样,几乎所有的环境污染都可以纳入‘自然灾害’的范畴。”吕忠梅表示,这十分荒唐。

  而*工程院院士徐祥德则认为,霾是一种天气现象,是复杂的气象条件加人为污染造成的。他说,气象灾害由气象因素、孕灾环境、承灾体三方面构成,三者共同作用才构成气象灾害。

  “雾霾等天气现象不能等同于气象灾害本身。”徐祥德说。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认为,根据成因与时空分布特征,霾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由极端气象条件引发的跨地区、时段性的区域尘霾;第二类是由极端气象条件引发的跨地区、时段性的区域雾霾;第三类是由不利气象条件和人为污染引发的局地性、时段性的城市灰霾。

  彭应登表示,这三类霾的发生机理有比较大的区别。第一类的尘霾和第二类的雾霾可视为一种自然灾害或准自然灾害,是大自然自身运动导致的一种气象灾害,即使在没有人类活动的地方也会发生,人类对此类天气较难干预。第三类的城市灰霾主要是人为污染造成的,需通过改变人类活动例如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措施才可以减轻或消除。

  对于雾霾与肺癌发病率之间的直接关系,学术界一直未有定论。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雾霾肯定会影响人体健康,但具体与肺癌发病率之间有何关系,还有待真实的数据与科学研究来揭示。

  北京胸科医院肿瘤内科主任刘喆告诉记者,《柳叶刀·肿瘤学》杂志几年前曾刊登一篇研究论文,丹麦癌症协会研究中心等机构归纳分析了与“城市空气污染对民众健康影响”相关的17项研究资料。最后得出结论,如果每立方米空气中PM2.5含量增加5微克,人们患肺癌风险会升高18%;PM10含量增加10微克,肺癌风险则升高22%。

  刘喆说,这是国外的研究成果,我们国家可能有自己的情况,需要有自己的研究结论。

  他还表示,根据现在已知结论,吸烟和肺小细胞肺癌与肺鳞癌关系密切,不吸烟的肺癌患者则大部分为肺腺癌,而肺腺癌与空气污染有关。

  刘喆认为,雾霾肯定对人体健康有所影响,但具体与肺癌发病率之间有何关系,还有待真实的数据与科学研究来揭示。

  “肺癌的发病率与一个人的所处环境、污染空气中的暴露时间、遗传基因等多种因素相关,在同样的空气环境下,不同的人是否发病、何时发病等都会存在差异,雾霾和肺癌不是完全划等的。”刘喆说。

  去年上半年,广州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钟南山曾表示,雾霾会对呼吸系统、心脑血管造成一定影响,但雾霾到底使发病率增加了多少,没有人能说清楚。他说,所有关于雾霾引起多少人患病死亡的数据,都是基于大数据的推测,实际上并没有办法能够区分清楚。

  WHO(世卫组织)在去年9月发表的环境(室外)空气质量和健康的实况报道中称,2012年与室外空气污染有关的过早死亡中,14%是因肺癌所致。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县政府各局、办,腾字种畜场、大遐畜牧场、鹿场、良种繁育基地:

  新修订的《乾安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乾安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乾安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建立高效、统一、科学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乾安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气象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吉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吉林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乾安县范围内发生的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农业灾害、森林火灾、交通运输安全事件、重大环境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灾害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政府分级管理,上下联动。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地区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领导机构

  2.1.1 县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成立乾安县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作为全县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全县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气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气象局、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广电台、县旅游局、保险公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执法局、移动公司乾安分公司、电信公司乾安分公司、联通公司乾安分公司、县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组成。

  2.1.2 县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特大、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了解灾情,分析成灾原因,确定应急工作方案及对策;

  (3)向灾区派出现场指挥部和现场保障分队,协助灾区现场的保障工作;

  2.2 应急指挥机构

  2.2.1 县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分管业务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2.2.2 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织落实指挥部各项决议、政策和工作部署。

  (2)负责全县特大、重大气象灾害应对、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收集、传达、报送和协调工作。

  (3)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措施和建议;

  (4)向县政府和省气象局、市气象局上报灾情;

  (5)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专家组,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并进行影响评估,为指挥部提供适时的决策依据;

  2.3 应急指挥机制

  2.3.1 县级应急指挥机制

  当发生本县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重大危害时,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的县级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台风、暴雨、干旱引发的河流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干旱灾害等水旱灾害,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由县国土局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2)暴雪、寒潮、低温、霜冻、冰冻引发的低温冻害等农业灾害由农业部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严重影响电力、能源、重要工业品保障、城市运行等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处置工作。

  (3)大风、沙尘暴、大雾、霾严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由交通、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4)气象灾害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环境事件、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别由林业、环保、卫计等部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5)气象灾害造成通信基础设施破坏,由通信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6)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2.3.2 乡镇应急指挥机制

  对上述各种灾害,乡镇政府要启动应急指挥机制和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指导。高温、雷电、冰雹灾害,由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做好指挥协调处置工作,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指导。

  2.4 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是在气象灾害发生地成立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现场事发处置、应急救援、应急保障、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实施现场救援。各相关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指挥部根据应急需要,聘请有关部门专家组成。主要职责:负责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把关,为指挥部应急指挥提供决策建议。

  3.监测、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监测与预报

  3.1.1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系统等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网站,完善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气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分析。

  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并与公安、民政、环保、国土、交通、水利、农业、卫计、安监、林业、住建、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实时共享。

  乡镇政府应组织气象等有关部门对本区域内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灾害损失等情况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和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组织专家做好乾安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 预警信息发布、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乾安县气象局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气象部门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具体分级标准见附则)。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县气象局应当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并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在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口密集区域和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建立气象灾害预警接收和播发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广播、电视等媒体应当及时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乾安县气象局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必要时根据乾安县气象局的要求及时增播、插播或者刊登。电台、手机短信群发,报纸、网站、电子显示屏、大喇叭等多种手段互补。同时,利用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充分发挥气象灾害信息员作用,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尽量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公告。

  建立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发布制度。对于台风、暴雨、暴雪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和局部地区暴雨、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沙尘暴等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要减少审批环节,建立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手段和渠道第一时间无偿向社会公众发布。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气象灾害对本单位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当有气象灾害可能发生时,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组织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或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做好续报工作。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按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程度和范围,及时做出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报告县政府。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需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损失和影响的不同程度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4.3 分部门响应

  当气象灾害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计部门根据响应条件适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造成地质灾害时,国土部门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造成重大环境事件时,环保部门启动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引发水旱灾害时,防汛抗旱部门根据响应条件适时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引发城市洪涝时,水利、住建等部门根据响应条件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引发农作物、畜牧养殖受灾时,农业、畜牧部门根据响应条件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造成地质灾害时,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响应条件适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时,林业部门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当发生沙尘暴灾害时,林业部门启动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其他部门根据响应条件适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当气象灾害造成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时,相关部门根据响应条件适时启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门协调机制。

  当气象灾害造成严重损失,需进行紧急生活救助时,民政部门启动民政救灾应急预案。

  县发改、卫计、环保、公安、民政、财政、林业、交通、水利、电力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职能,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教科局、住建局、广电台、法制办、保险等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协调、配合工作。乾安武警大队、消防大队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地方群众抢险救灾自愿者队伍等,要积极参加气象灾害抢险救援工作。

  气象部门要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依据各部门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4.4 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4.4.1大风天气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地方政府根据风灾评估结果和预报的风力情况,做好危险地带和防风能力不足的危房内居民转移,安排其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

  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县执法局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住建、交通等部门通知高空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安排人员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故障、排除危险。

  农牧部门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林业部门密切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单位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水利、农牧、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2 暴雨天气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地方政府做好防汛抢险、灾害救助、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故障、排除危险。

  公安、交通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农牧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各乡镇政府应积极组织本乡镇内危险房屋居民紧急避险。

  灾害发生后,民政、水利、农牧、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3 暴雪、低温、冰冻天气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暴雪、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电力部门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部门提醒做好车辆防冻措施,提醒车辆减速;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公路除雪防滑工作。

  水利部门做好供水系统等防冻措施。

  卫计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住建部门加强危房检查,并通报各乡镇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房屋内的人员。

  民政部门负责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运输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牧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指导灾后恢复生产。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农牧、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4 寒潮、霜冻天气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霜冻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民政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实施应急防寒所需救灾物资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县执法局、林业部门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农牧、林业部门指导农户和畜牧养殖户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做好设施农业、牲畜、家禽的防寒保暖工作。

  卫计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热力公司做好居民取暖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4.4.5 沙尘暴天气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农牧部门指导农业生产自救,采取应急措施帮助受沙尘影响的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环保部门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交通、铁路部门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安全。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防灾救灾物资准备。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4.4.6 高温天气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水利部门做好用水安排,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卫计部门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牧、林业、水务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4.4.7 干旱天气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牧、林业部门指导农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利、农牧、气象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工作。

  卫计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灾情调查并及时上报,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4.4.8 雷电、冰雹天气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雨大风、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害发生后,了解雷电、冰雹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电力部门要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故障、排除危险。

  农牧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指导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各单位要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单位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4.4.9 大雾、霾天气应急响应

  气象、环保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大雾、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要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实施,不得妨碍气象灾害救助活动。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气象灾害事发地的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气象灾害事发地的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地方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以及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应当及时、准确报道气象灾害信息,报道的信息必须来源于统一发布的信息。

  4.8 应急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气象灾害事发地的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以及交通、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等生活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特别重大灾害、超出气象灾害事发地政府恢复重建能力的,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县政府组织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申请省、市财政支持;同时,依据支援方经济能力和受援方灾害程度,建立地区之间对口支援机制,为受灾地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援。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气象灾害事发地的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结束后,气象灾害事发地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上报至县政府。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政府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征用期间发生的成本费用财政部门应全额补贴。

  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6.通信与应急保障

  电信、移动和联通等单位要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和硬件保障,确保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与灾害应急现场之间的联络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协同运作。

  交通运输、铁路部门应当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火车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畅通。

  民政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

  公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救助、服务群众等工作。

  农牧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运工作。

  气象部门应当加强气象灾害应急装备的储备,包括气象仪器的备份、维修维护设备和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等。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储备,组织建设应急指挥车和应急移动气象台,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本预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1 乾安县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1)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4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将出现暴雨天气或3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2)暴雪:预计未来24小时4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将出现暴雪天气或3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将出现20毫米以上暴雪天气。

  (3)干旱: 4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1个乡镇大部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4)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

  (1)台风:预计未来12-24小时将有台风影响我县。

  (2)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将出现暴雨天气或2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3)暴雪: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将出现暴雪天气或2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将出现15毫米以上暴雪天气。

  (4)干旱: 2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1个乡镇大部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冰冻:过去48小时3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已出现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冰冻天气。

  (6)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3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气温大幅下降并伴有6级及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7)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我县将出现平均风力达10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8)高温:过去48小时3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出现最高气温达37℃的高温天气,且至少有1个乡镇大部地区出现最高气温达40℃的高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3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仍将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7℃的高温天气,且至少有2个乡镇大部地区将出现最高气温达40℃的高温天气。

  (9)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

  (1)台风:预计未来12-24小时将有强热带风暴影响我县。

  (2)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将出现暴雨天气或1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3)暴雪: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将出现大雪天气或1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将出现暴雪天气。

  (4)干旱: 1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3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气温明显下降并伴有6级及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6)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出现平均风力达8-9级大风天气。

  (7)冰冻:预计未来48小时3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将出现冰冻天气;或者过去24小时3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已出现冰冻天气并可能持续。

  (8)低温:过去72小时全县大部地区出现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气温持续偏低。

  (9)高温:过去48小时全县大部地区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7℃的高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7℃的高温天气。

  (10)沙尘暴: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大部地区将出现强沙尘暴天气。

  (11)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大部地区将出现浓雾天气。

  (12)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Ⅳ级应急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

  (1)台风:预计未来12-24小时将有热带风暴影响我县。

  (2)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1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地区将出现暴雨天气。

  (3)暴雪: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大部地区将出现大雪天气。

  (4)干旱:全县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中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大部地区将出现较明显大风降温天气。

  (6)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出现平均风力达7级大风天气。

  (7)低温:过去24小时全县大部地区出现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气温持续偏低。

  (8)高温: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大部地区将出现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高温天气。

  (9)沙尘暴: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大部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沙尘暴天气。

  (10)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大部地区将出现大雾天气。

  (11)霾: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大部地区将出现霾天气。

  (12)霜冻: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大部地区将出现霜冻天气。

  (13)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8.1.5 多种灾害预警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各自预警级别分别预警。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影响时,视情形进行预警。

  台风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气旋系统,其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常引发洪涝、风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雨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雪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农牧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寒潮是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大风是指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沙尘暴是指地面尘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低温是指气温较常年异常偏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能源供应、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干旱是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雷电是指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伴有闪电和雷鸣的放电现象,会对人身安全、建筑、电力和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是指由冰晶组成的固态降水,会对农业、人身安全、室外设施等造成危害。

  霜冻是指地面温度降到0℃或以下导致植物损伤的灾害。

  冰冻是指雨、雪、雾在物体上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交通和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大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尘粒、烟粒或盐粒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本地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1.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和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气象灾害发生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

  发生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重大危害时,由县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台风、暴雨、干旱引发河流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干旱灾害等水旱灾害,由县应急管理局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霜冻、冰冻、低温、寒潮严重影响交通、电力、能源、通信、重要工业品保障、农牧业生产、城市运行等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处置工作。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2.1.2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2.1.3成员单位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下列单位组成:县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卫健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局、电业局、铁路车务段以及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

  2.2地方应急指挥机制

  对上述各种灾害,县政府要先期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高温、沙尘暴、雷电、大风、冰雹、大雾、霾等灾害由县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建立应急指挥机制负责处置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2.3应急指挥场所

  2.3.1基本应急指挥场所

  基本应急指挥场所设在县气象局。在县气象台建立指挥系统,通过气象通信网络指挥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2.3.2机动应急指挥场所

  机动应急指挥场所设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上。在灾害发生地,通过车载指挥系统进行现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指挥。

  3.1.1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气象卫星工程、预报预警体系等建设,优化加密气象观测网站,共享水文等雨情信息,完善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3.1.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教育、水务、农业农村、工信、卫健、应急管理、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水务、水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气象监测信息实时提供气象部门共享。

  3.1.3灾害普查

  气象部门建立以社区、乡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2.2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分析确定预警信号级别。预警信号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3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县级应急广播系统、移动短信群发系统等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通信公司以绿色通道方式通过手机向影响区域的公众全网发布。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各级政府要在学校、车站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农牧区、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要及时通知相关地方和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公告。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4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关单位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向县政府报告。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各有关单位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当气象灾害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灾害时,各有关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应急管理、公安、工信、财政、交通运输、水务、电力、铁路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宣传、外事、教育、科技、住建、文旅等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协调、配合工作。武警部队、消防救援大队以及民兵预备役、地方群众抢险队伍等,要协助县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气象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依据各地、各部门的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4.4.1台风、大风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台风、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应急管理部门根据风灾风险评估结果和预报的风力情况,与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危险地带和防风能力不足的危房内居民的转移,并妥善安置,安排其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

  住建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

  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营单位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中小学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安排人员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行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不同风力情况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林业和草原部门密切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各单位加强责任范围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部门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应急管理部门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及灾情核查、统计和上报工作;会同当地政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和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住建局应加强泵站管理和积水路段排涝工作。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指示,通知幼儿园、中小学做好停课准备。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行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农业农村部门针对农业生产落实防御措施, 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3暴雪、低温、冰冻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雪灾、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 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电力部门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提醒车辆采取防冻措施,提醒高速公路车辆减速;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住建部门加强危房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房屋内的人员。

  卫健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

  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卫健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农牧业生产自救,采取应急措施帮助受沙尘影响的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交通运输、铁路部门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安全。

  应急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物资准备。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定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住建部门做好城市用水安排。

  水务部门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卫健部门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部门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务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卫健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负责灾情的核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8雷电、冰雹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雨大风、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害发生后,有关防雷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雷击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

  住建部门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农业农村部门针对农业生产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社区、村镇、小区、物业等部门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9大雾、霾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和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大雾、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为应急提供服务。

  电力部门加强电网运行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公安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各级政府尤其要加大对秋收后农作物秸秆焚烧的监管力度,减少空气污染,增强空气质量。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单位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气象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乡(镇)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4.8应急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信号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应急指挥机制终止响应须经县政府相关应急指挥部同意。

  5.1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乡级以上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务、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特别重大灾害,超出事发地政府恢复重建能力的,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县政府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结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应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上级政府。重大、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报至县政府。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

  通信管理部门应采取措施,恢复灾区遭破坏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交通运输、铁路部门应当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船舶、火车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工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搞好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重要工业品保障方案。

  公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救助、服务群众等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各级政府及其防灾减灾部门应按规范储备重大气象灾害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

  财政部门要根据常年灾情和财政能力,编制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年度预算,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预案制定部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2017年印发的《绥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棱政办文〔2017〕83号) 同时废止。

  台风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气旋系统,其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常引发洪涝、风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雨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雪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农牧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寒潮是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大风是指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沙尘暴是指地面尘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低温是指气温较常年异常偏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能源供应、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干旱是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雷电是指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伴有闪电和雷鸣的放电现象,会对人身安全、建筑、电力和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是指由冰晶组成的固态降水,会对农业、人身安全、 室外设施等造成危害。

  霜冻是指地面温度降到零摄氏度或以下导致植物损伤的灾害。

  冰冻是指雨、雪、雾在物体上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交通和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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