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大众点评可以不无法录入人脸识别别吗

6月15日消息,百度网盘Linux版正式发布,版本号为Linux V2.0.1,安装包大小为63.08M,适用于中标麒麟桌面操作系统软件(兆芯版)V7.0。资料显示,百度网盘是百度推出的一项云存储服务,其前身名为“百度云”,目前已经覆盖Windows、Android、iPhone、iPad、Windows Phone、Mac、Linux等多个平台。

用户将可以轻松将自己的文件上传到网盘上,并可跨终端随时随地查看和分享。目前已上线的产品包括网盘、个人主页、群组功能、通讯录、相册、人脸识别、文章、记事本、短信、找回等等。

更重要的是,百度网盘支持主流格式的视频在线播放。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网络情况选择“流畅”和“原画”两种模式。百度网盘Android版、iOS版同样支持视频播放功能,让用户随时随地观看视频。

此外,百度网盘支持离线下载,目前已支持http/ftp/电驴协议/磁力链和BT种子离线下载。通过使用离线下载功能,用户无需浪费个人宝贵时间,只需提交下载地址和种子文件,即可通过百度网盘下载文件至个人网盘。

腾讯地图停止了PC端服务,更聚焦于移动端。10月12日,据腾讯地图在网页版提示称,腾讯地图PC端(个人电脑端)将于11月11日停止服务,移动用户可以下载腾讯地图App(应用程序)使用。腾讯地图于2013年9月由腾讯旗下SOSO地图更名而来,自此入局互联网地图行业“三国杀”,另外两家主要竞争对手为百度地图和高德地图(阿里旗下)。

日前,百度地图宣布,“错必赔”服务升级为永久有效保障,导航路线有误,到不了终点,赔!导航到终点,目的地不存在,赔!新能源车主,找不到充电站,赔!据介绍,用户可打开百度地图App搜索“错必赔”即可随时申请保障,单次最高可获赔666元。

9月30日,百度地图官方公告发布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的最新进展。百度地图宣布正式切换为北斗优先定位,百度地图智能定位开放服务升级为百度地图北斗定位开放平台,北斗卫星日定位量首次突破1000亿次;

9月23日消息,今日,据媒体报道,百度副总裁、百度App总经理平晓黎在接受采访时回应了如何看待互联网平台之间“壁垒”的问题。平晓黎表示,中国的互联网平台确实“壁垒”非常多,建立起了一道道“围墙”,百度搜索是最希望生态开放的,比如小红书的内容可以在百度上搜索到。

9月12日消息,百度发布了新一代小度配送机器人,由百度大脑联合小度科技打造,另有飞桨文心大模型AI加持,为智慧酒店提供新选择。据介绍,配送服务是该款机器人最核心的功能。小度配送机器人针对配送全流程进行体验优化,真正实现了全程无接触配送。

“因公司业务调整,百度糯米 App 将停止服务与运营。百度糯米 App 将从应用商店进行下架,预计将于 2022 年 12 月正式停止相关服务。”只用了短短 50 个字,12 年的百度糯米就这样和大家说了再见。看了这个新闻,大家也是百感交集:

9月21日消息,百度发布“2022十大科技前沿发明”。百度CTO王海峰表示,百度一方面要在科技前沿领域加紧创新和探索,攻关核心关键技术,把发展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另一方面,将创新成果与产业融合,促进产业发展,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2010年,人人网旗下的糯米网正式上线,并在上千家团购网站的“千团大战”中取胜,与美团、大众点评成为彼时团购网站的三大巨头。在此之后,糯米获得百度青睐,在2014年1月被百度收购所有股份,于同年3月正式更名百度糯米。

9月18日,浙江杭州,拱墅警方公布了一起网吧盗窃案。9月11日下午,祥符派出所接连接到两家网吧报警,称店内有多台电脑的显卡与内存条被盗,损失价值约6万元。当日19时许,距离报警人报案仅4小时,民警在辖区一商场内将韩某成功抓获。

得益于有效的成本控制,爱奇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IQ.O)在今年第二季度延续了第一季度Non-GAAP(非美国会计准则)的盈利势头。8月30日,爱奇艺发布2022年第二季度财报,第二季度公司营收67亿元,同比下降13%;归母净利润亏损2.1亿元,相比2021年同期的净亏损14亿元,情况有所好转。

继上周官宣与中国探月合作后,9月15日,集度汽车又曝光了一组ROBO-01探月限定版的全新官图。此次发布的几张量产车官图包括正前脸、斜侧车尾,以及斜侧车身等多个角度,高度还原了概念车造型。

9月13日晚上,科幻作家韩松称自己得了老年痴呆症,每天靠吃十几种药撑着,也辞去了中国科普作协科幻专业委员会主任的职务。

百度创始人李彦宏现在开什么车,连百度一下都难给出底气十足的答案。但李彦宏即将开上的新车是啥?ROBO-01。是的,就是百度和吉利共同出资成立的造车公司集度的首款量产车,而且已经到了上市在即的时候,李彦宏也已经多次剧透,今年就可以预订,售价20万元档,AI相关的能力比当前业内最领先的特斯拉,还要领先一代。

百度造的车,终于现真身了!不是概念车,也不是元宇宙,真是量产车。今天上午,有网友在北京顺义某街道上拍到了一台披着伪装的测试车,从轮廓、大灯等细节可以判断出这是集度汽车的首款车型ROBO-01的量产版本。

当年混贴吧的人,肯定都见过下面这张动图:一个身穿盔甲的人半蹲于雪原之上,用手抹开了身前的雪花,露出了 “ LZSB ” 四个字母。这张动图曾经是整个百度贴吧最受欢迎的签名档,应该没有之一。如果说要在中国互联网历史上选出一个 “ 顶流中文社区 ”榜单,我想百度贴吧一定榜上有名。巅峰时期,百度贴吧拥有 3 亿用户,不知道有多少流行的梗和名言,都是从这里流传开来的。

近日消息,美国两大芯片制造巨头,被要求停止向中国出口用于人工智能最先进芯片一事引起关注。对于国内智能汽车的自动驾驶发展而言,高性能AI芯片被断供,势必会带来一些影响,而小鹏汽车则通过提前采购的方式,保证了未来一段时间的芯片需求。

9月1日上午消息,2022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开幕式上,百度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发言指出,过去一年,无论是在技术层面还是在商业应用层面,人工智能都有了巨大的进展,有些甚至是方向性的改变。在谈到自动驾驶时,李彦宏指出,L2之后率先进入商用的很可能是L4,而不是L3。

8月30日,百度发布2022年Q2财报,该季度百度营收296亿元,净利润55亿元,同比增长3%,环比增长43%,超市场预期。值得一提的是,6月,百度APP的月活跃用户数达到6.28亿,同比增长8%,日登录用户占比84%。

8月29日消息,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淘友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二审文书公开。

杨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具有人格权益性质的个人信息在和互联网平台相结合之后,其财产权益的部分和企业对于数据集合的整体权益相关联,对两权益的定性对权益受侵害时可以选择的请求权基础具有较大影响。个人信息权益应当根据其是否和互联网经营者利益相关联分别选择民法典或者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保护。在法律对企业数据权益的权益属性明确之后,企业可选择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数据权益,同时我们应当注意到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有保护企业数据权益的优先性和合理性,两法的规定之间不能存在冲突,应当协调一致。

关键词:企业数据权益  个人信息权益  个人信息保护法  三重授权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有关数据方面的法律问题也接踵而至。从反不正当竞争角度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到今日个人信息被写入民法典人格权编,再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紧锣密鼓的拟定中,有关企业数据权益和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方式和界限一直处在变动发展之中。互联网的发展决定法律应有不同的规制重点、规制方式。个人信息权益在互联网领域有着区别传统民法对个人信息以及隐私的保护方式,司法实践对于企业数据权益的保护适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进行保护,对于个人与企业交织的数据信息,没有系统和明确的法律规制。如何对于二者进行定性,如何让二者的保护实践协调成为科技时代法律面临的新难题。

一、企业数据权益和个人信息权益的概念辨析

数据信息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产生的新的资源类型,是企业的竞争力、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数据可以激发企业进行更多的商业模式创新,不断的催生出互联网企业的新业态,围绕着获取数据信息资源的竞争也纷至沓来。根据ISO的定义,数据是信息的一种形式化方式的体现,展示其信息的含义;信息则是在特定语境下拥有特定含义的客体——知识。故信息是拥有内容含义的知识,而数据是信息的体现形式。我国民法典第127条规定认为,法律对数据的保护有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数据的权利属性多有争议,本文对于数据本身是否为何种权利属性不做探讨。因纯数据和纯信息与企业和个人主体结合之后,是否可以作为法律上所保护的利益以及权益的归属会直接影响到现下的保护路径,故本文所讨论的企业数据和个人信息是根据一般数据信息的产生方式,即用户使用互联网平台的过程中,通过注册和发布信息等行为产生的一系列个人数据,后经过企业的收集、加工等形成企业数据。

民法典虽然没有规定个人信息权,但明确了自然人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是人格权益,而非财产权益。我国民法典第111条明确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第1034条第2款对于个人信息范围进行了界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第4条采用了定义式的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虽然个人信息在外国法中也常被称为个人数据,但究其实质其实只是称谓的变化,如欧盟在GDPR对于个人数据进行定义,其含义和我国对个人信息的定义基本相同。

企业对于数据的利益,经由法律上的肯定使其具有法律上之力,针对的是数据的财产性角度。对于数据的获取、存储、梳理、展示等环节都需要企业资金投入,积累数据的原始过程也十分漫长,收集后的数据成为支撑企业发展、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资源和条件。这是来源于个人信息但可以脱离个人而存在的权益,成为一种与个人信息相区别的企业数据,对此数据财产性权利的主体只能是对数据收集、加工的企业。这一观点也被司法实践所认可,在“淘宝诉美景案”中,一审法院在裁判中即认为,个人对于“单个用户信息尚无独立的财产权或财产性权益可言”,他人获取企业数据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企业数据与个人信息的界分旨在确认企业数据之上的财产利益与个人信息的人格利益,但是并不意味着财产利益是绝对属于企业的,也不意味着个人和企业之间进行了权益归属的转移,成为与原始主体脱离的商业资源。个人和企业共同拥有有关个人信息的数据权益,海量的用户数据的财产价值集中于单一企业之上,而此时用户数据的人格利益则分属于用户个人,个人信息权益完全归属于用户个人所有无助于数据的开发和利用,因而在司法实践中趋向于忽略不计个人的财产权益。

二、司法实践对两者的保护和规则的确立

在上文对企业数据和个人信息分析的基础上,和两者相关的信息区分为个人注册型信息数据和个人发布内容型信息数据。个人注册型信息包括使用网络产品时注册的姓名、头像、性别、年龄、学历、定位、消费记录等,个人发布内容型信息数据包括朋友圈微博等分享信息,大众点评等评价信息等。实践中已经发生过企业收集和加工个人信息数据之后对数据主张财产性权益诸多案例,也创生了“三重授权原则”,在知情同意行为的基础上,将企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框定,如表1所示。

互联网中,采集和利用用户个人信息时,必须以取得用户的同意为前提,这也是企业应当遵守的一般商业道德。数据只有充分地流动、共享、交易,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价值的特性。但数据在流动、易手的同时,为防止个人信息主体和数据提供方对个人信息扩散范围以及用途的不可控制的情况出现,在涉及个人信息流动、易手等再进行利用时应给予个人信息主体用户和数据提供方保护及控制信息数据的权利。同时,尊重个人对个人信息处分的决定权和对新技术的选择权,是在个人信息保护和企业对于数据利用的博弈中进行平衡的重要因素。

现以新浪诉脉脉案,支付宝默认授权个人信息事件,大众点评诉百度案为代表进行论述。

(一)个人注册型信息数据保护实践案例

罗培新:疫病境外输入压力日增,外国人可到中国免费医疗?国民待遇,绝不应等于“国民的”待遇

罗培新:“作业帮、题拍拍”等摧毁的,或许是我们最应珍视的价值

罗培新:医护人员“集体放弃”抗疫补助?法理事理情理,理理皆输

刘炼箴:民法典“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条款研究

范哲:我国个人网络活动踪迹信息保护模式的困境与出路

来倩如:法益视角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边界研究

刘春松:信息控制权利研究

余圣琪:人脸识别技术的风险与法律规制

来源:《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15卷(数字经济法治文集)。转引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无法录入人脸识别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