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片核心技术掌握在中国有自主研发的芯片吗手中对吗

  近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今后7年内,将禁止该国企业向中国电信设备制造商中兴通讯出售任何电子技术或通讯元件。这一事件在舆论场上引发深入讨论,出口禁运触碰了中国通信产业缺乏核心技术的痛点。“缺芯少魂”的问题,再次严峻地摆在人们面前。


(资料图片 来源互联网)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面对技术壁垒,不应盲目悲观,特别不能对中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丧失信心。当此之时,应激发理性自强的心态与能力,通过自力更生真正掌握核心技术,练好自主创新内功。


  如同钢铁、石油是工业时代的“粮食”一样,芯片是通信产业发展最重要的“粮食”。没有芯片,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数码消费产品、通信基站、光通信等设备都无法正常运转。


  据了解,美国发展芯片的时间比较早,占据先天优势。同时,美国在该领域布局了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以此形成了其他国家难以逾越的技术鸿沟。


  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技术总监杨晓明认为,美国打压中兴通讯,意在压制我国芯片等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延缓“中国制造2025”的实现。“大家要潜下心来磨练内功,只有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企业的利益,乃至国家的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


  “此次芯片事件让我们更深刻地意识到核心技术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当前,国家正在大力倡导自主创新,我们希望能沉下心来研发技术,练好内功。”北京升哲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赵武阳说。


  中科创星创始合伙人米磊也表达了同样的心声。在米磊看来,“缺芯少魂”局面的形成,一是由于芯片的资金投入大、周期长、回报率低且慢;二是技术人才缺乏,也耐不住寂寞;三是社会资本热衷于挣快钱,鲜有人愿意投资芯片等硬科技,从而造成芯片行业发展缓慢。


  在米磊看来,美国此举意在通过芯片制约来按下中国通信产业高速发展的“暂停键”。基于此,中科创星已经联合相关地方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相关企业共同发起成立了国内首家光电子集成专业化众创空间——陕西光电子集成电路先导技术研究院,旨在着力解决中国通信产业的“缺芯”之痛。


  不容小觑的创新力量


  “不能总是用别人的昨天来装扮自己的明天”“只有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真正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这是业界人士的普遍共识。事实上,在芯片等高科技领域,国内企业一直在发力,在核心技术突破上一直勤练内功,并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绩。


  4月2日,龙芯中科收到一封来自上海微小卫星工程中心的感谢信。上海微小卫星工程中心在感谢信中表示,从2015年4月至今,龙芯中科的抗辐照系列芯片在组网卫星中得到了成功应用,实现了国产处理器自主可控,以过硬的产品提升了北斗的质量。龙芯中科在宇航级CPU(中央处理器)的抗辐照技术上的突破,更是打破了西方国家对于该技术的封锁,充分体现了国产处理器自主可控的价值。据悉,其价格也仅是国外同等芯片的1/10。


  中关村独角兽企业寒武纪是全球第一家成功流片并拥有成熟产品的智能芯片企业,拥有终端和服务器两条产品线。2016年推出的寒武纪1A处理器(Cambricon-1A)是世界首款商用深度学习专用处理器,并且入选世界互联网大会评选的十五项“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2017年,寒武纪与中科创达为华为提供深度技术合作,分别为其第一款人工智能手机芯片麒麟970提供人工智能的IP和软件解决方案。同年,寒武纪与中科曙光推出了面向人工智能推理任务的服务器Phaneron。


  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2017年12月,中关村独角兽企业地平线公司成功发布中国首款全球领先的嵌入式人工智能“中国芯”,以“算法+芯片+云”的旗帜性成果,打造了创新性的“中国方案”。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长期以来,我国“核高基”领域“缺芯少魂”,相关产品依赖进口,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信息安全面临隐患。而自“核高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以来,我国在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和基础软件等三大尖端领域攻坚克难,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产出一大批标志性成果,走出了一条创新发展之路。


  凭借持续技术创新,飞腾、龙芯、申威和兆芯等CPU的单核性能比“十二五”初期提高了5倍。取得世界超算TOP500排名四连冠的“神威·太湖之光”超算整机,采用的就是“核高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持续支持的软硬件产品,其CPU的峰值运算速度2017年达到3万亿次,比2006年提升600倍,CPU关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移动终端CPU设计技术已与国际主流水平同步。


  相关数据显示,基于“核高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的嵌入式CPU芯片累计销量已超过4亿颗,智能电视SoC芯片出货超过2000万颗,手机套片在国内外主流品牌中应用累计超6亿颗,智能终端SoC在平板电脑领域销售超过5000万颗。国产智能操作系统的终端装机量过亿,并应用于互联网汽车;新一代移动浏览器活跃用户数量超过5亿;WPS办公软件全球拥有超过8亿用户,占国内采购市场80%;基于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和中间件的民航客票交易系统服务全球5亿用户。


  核心技术靠化缘是要不来的,也是花钱买不来的。中国经济发展的下半场重点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这条路很长,但只有靠我们自己才能走下来。


  “目前,陕西光电子集成电路先导技术研究院累计已引进几十个国内外高端创业团队、入驻企业23家、储备项目300多个,并已在多个核心技术领域实现了显著突破。包括光子集成芯片、CDR芯片、MCU芯片、神经网络芯片等,并且全部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下一步,将着手建设国内紧缺的光电子领域InP工艺、GaAs工艺、GaN工艺、硅基光电子、系统封装、可靠性测试等技术中试平台,有望实现‘中国芯’的成本可控。”米磊说。


  赵武阳表示,此前他就意识到在物联网的发展中芯片的重要性。为此,升哲科技潜心研发,目前已自主研发出全球最小的双通道LPWAN芯片。借助该芯片,升哲科技可以提供从芯片、通信模块、传感器、通信基站、云端一体化端到端的解决方案,为全球客户提供超低功耗的物联网解决方案。他说,“我们已为65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服务,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40个左右,产品覆盖亚洲、欧洲、南北美洲、大洋洲等地的市场。”


  “从设计到封装再到成品,从蹒跚学步到顶天立地,做芯片绝非朝夕之功。从此次事件来看,如果我们能够痛定思痛,打破模式创新的思维,保持长期研发投入的耐性,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一旦跨过时间窗口,我国芯片研发完全可以实现新的突破,很有可能把挑战变成机遇。”米磊希望,国家能继续加大在芯片产业上的投入,尤其要注重对芯片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扶持力度,同时加快推进针对互联网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完善和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面对高科技的技术攻关,封闭最终只能走进死胡同,只有开放合作,道路才能越走越宽。”杨晓明表示,国内企业还要继续走开放合作的路子,努力用好国际国内两种科技资源,在与世界的互利共赢中实现自主创新。(戈清平 张伟)


  转自: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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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时代,Wi-Fi技术与人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无论是消费电子还是汽车、工业、智慧家庭等领域,Wi-Fi技术无所不在,蕴含极大发展潜力,因而深受芯片巨头们的青睐。

目前各代Wi-Fi技术中,Wi-Fi 5(802.11ac)应用广泛,Wi-Fi 6、6E(802.11ax)则处于不断推广与普及的阶段。随着高清视频、VR/AR、高分辨率游戏、远程办公等应用需求不断提升,再加上元宇宙概念兴起,下一代Wi-Fi技术应运而生,以高通、博通、联发科为代表的三大芯片设计巨头开始布局更快、更稳定的Wi-Fi

全球市场研究机构TrendForce集邦咨询认为,2022年Wi-Fi 6、6E市占率将达58%,正式超越Wi-Fi 5技术,这主要是受各国如美、英、德、法、韩、日等已将6GHz频段用于Wi-Fi技术,以及苹果iOS、谷歌Android两大手机阵营支援搭载与相关产业链积极布局所带动。

在智能手机领域,Wi-Fi 6和6E的重要性将不断凸显。Wi-Fi 6E可减少网络拥塞和干扰,同时Wi-Fi 6和6E的定时唤醒机制(Target Wake Time)功能可有效协调网络流量,并且最大限度地延长智能手机的电池寿命。集邦咨询预估,至2025年,支持Wi-Fi 6和6E智能手机市占率约80%以上。

2022年Wi-Fi 6、6E有望取代Wi-Fi 5成为主流技术。与此同时,新一代技术Wi-Fi 7技术也开始出现。

GHz三个频段,根据信号的强弱在三个频段的自动切换,也能根据现场网络连接环境,自动调整网络连接的负载状况,将可提供更高速与稳定的网络连接服务。

Wi-Fi 7将可带来更快、更稳定的连网性能,对未来物联网、游戏、元宇宙等体验至关重要,这吸引了芯片巨头提前布局。

巨头瞄准Wi-Fi 7,高通、博通、联发科新进展曝光

高通、博通、联发科是全球前十大芯片设计厂商,同时也是Wi-Fi芯片头部厂商,对Wi-Fi 7技术自然志在必得。今年以来,三家企业Wi-Fi 7技术迎来诸多重要新进展。

高通:Wi-Fi 7芯片明年大规模量产

5月4日,高通宣布推出支持Wi-Fi 7网络的第三代高通专业联网平台产品组合,面向下一代企业级接入点、高性能路由器和运营商网关,支持6路至16路数据流网络连接,该产品组合已出样。

该平台支持包括320MHz信道等Wi-Fi 7关键特性,通过高达33Gbps的无线接口容量和超过10Gbps的峰值吞吐量,将可在家庭与企业级网络环境中的在线协作、远程呈现、扩展现实(XR)、元宇宙和沉浸式游戏等应用领域带来更好体验。

在5月24日举办的COMPUTEX2022会上,高通资深副总裁暨连接、云端与网络部门总经理Rahul Patel表示,Wi-Fi 7芯片现阶段已开始出货给客户,预期终端产品年底前会问世,大规模量产则会落在明年。由于联网需求超预期,高通看好明年或后年WiFi7在整体市场的渗透率就会达1成以上。

博通:为主要客户提供Wi-Fi 7芯片样品

其中,BCM6726、BCM67263面向家用市场,BCM43720、BCM43740面向企业级市场。BCM4398是一款高度集成的 Wi-Fi 7和蓝牙5组合芯片,针对手机应用进行了优化。

除此之外,博通还推出了首款Wi-Fi 7 SoC,称为BCM4916,采用了四核心的Armv8处理器,拥有64KB的L1缓存和1MB的L2缓存,能够提供24 DMIPS的性能。

联发科:发布两款Wi-Fi 7无线芯片

今年1月,联发科宣布成功完成Wi-Fi 7技术的现场演示,面向主要客户和行业合作伙伴带来了两项Wi-Fi 7的技术演示,验证了其Filogic Wi-Fi 7技术可达到IEEE 802.11be定义的峰值速度。

同时,联发科还展示了多链路操作(MLO)技术,该技术可以同时聚合不同频段上的多个信道,即使频段受干扰或出现拥塞,数据仍可无缝传输,从而实现更快、更可靠的网络连接。

5月23日,联发科发布Wi-Fi 7无线芯片Filogic 880和 Filogic 380,Filogic 880结合 Wi-Fi 7网络接入点(无线AP)与先进网络处理器的完整平台,可为运营商、零售和商用市场提供业界先进的路由器和网关解决方案。该平台提供可扩展架构,可支持五频4x4 MIMO,网络速率可达36Gbps。

Filogic 380旨在通过Wi-Fi 7技术赋能广泛的无线终端设备,例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视、笔记本电脑、机顶盒和OTT流媒体设备。此外,联发科还提供相应的平台解决方案,可面向这些设备进行“开箱即用”优化,有助于简化设计流程,大幅提升性能,缩短产品上市周期。

高通、博通、联发科三大芯片厂商正不遗余力推动Wi-Fi 7发展,这也令业界期待Wi-Fi 7未来市场前景。

从厂商进展来看,Wi-Fi 7应用时间将落在2023年底~2024年初,Wi-Fi 7整体发展尚有投资设备、频谱使用、部署成本、以及终端设备普及率等挑战待克服,方能彰显其技术效益。

2.沪硅产业拟15.5亿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实施300mm半导体硅片扩产项目

5月25日,沪硅产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昇出资155,000万元,与多个合资方共同出资逐级设立一级控股子公司上海晶昇新诚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三级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实施300mm半导体硅片扩产项目。上海新昇为上述各级子公司的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是扩产项目的主要实施及推进主体。

据悉,该项目包括“集成电路制造用300mm单晶硅棒晶体生长研发与先进制造项目”拉晶产线建设和“集成电路制造用300mm高端硅片研发与先进制造项目”切磨抛产线建设两部分,其中,后者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之一。项目建成后,将新增30万片/月300mm半导体硅片产能,公司集成电路用300mm半导体硅片总产能达到60万片/月,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提高市场占有率。

公告显示,此次与上海新昇共同出资的多个合资方中,大基金二期出现其中。今年2月,大基金二期已出资约15亿元,参与沪硅产业定增。此次大基金二期将再次出手25亿元,持续加码300mm大硅片项目建设。

此外,全国社保基金、中银投、混改基金、中建材新材料基金、海通创新投、上国投资管、武岳峰资本等企业也是合资方。目前,上海国盛集团、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大基金一期)均持有沪硅产业20.84%股权,并列为第一大股东。

沪硅产业强调,集成电路芯片特征尺寸不断缩小和半导体硅片尺寸不断增大越来越成为半导体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而300mm半导体硅片已经成为全球半导体硅片的主流产品。

沪硅产业已建立起一支具有较强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技术队伍,在300mm半导体硅片领域,公司共承担了2项国家“02专项”,分别为《40-28nm集成电路用300mm硅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与《20-14nm集成电路用300mm硅片成套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发展至今,公司300mm半导体硅片部分产品已获得格罗方德、中芯国际、华虹宏力、华力微、长江存储、长鑫存储等多家国内外芯片制造企业的认证通过,在客户上实现国内主要芯片制造厂商的全覆盖、在下游应用上实现了逻辑、存储、图像传感器芯片的全覆盖。

此前,沪硅产业还宣布其全资子公司Okmetic将开展200mm半导体特色硅片的扩产建设,以扩大公司集成电路用200mm半导体硅片的生产规模。

3.AMD计划加快CPU及GPU规格迭代,将全面导入小芯片chiplet技术

据《工商时报》报道,AMD计划加快CPU及GPU规格迭代,并全面导入小芯片(chiplet)设计,以提高核心数及运算速度。

其中,新一代5nm Zen4架构CPU将于下半年推出,全新RDNA3架构GPU将以多芯片模组(MCM)技术整合5nm及6nm制程小芯片,由台积电独家代工。

报道引述业界人士指出,AMD今年在台积电的主要投片集中在7nm及6nm,但第四季起会拉高5nm投片量。

AMD预期,第四季5纳米总投片量将达2万片规模,并已提前预订明年台积电5纳米产能。

4.ASML计划研发新一代EUV光刻机,单台售价预计达27亿元

据路透社报道,半导体设备巨头ASML正在着手研发价值4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6.75亿元)的新旗舰光刻机,有望2023年上半年完成原型机,最早2025年投入使用,2026年到2030年主力出货。

消息显示,新一代High-NA EUV光刻机机型约双层巴士大小,重量超过200吨。该设备精密度更高、所使用的零部件更多,可用于生产下一代芯片,芯片终端领域可覆盖手机、笔电、汽车、AI等。

据了解,ASML下一代EUV 0.55NA平台有望使芯片尺寸减小1.7倍,进一步提高分辨率,并将微芯片密度提高近3倍。

据悉,0.55NA光刻机比现售的0.33NA EUV光刻机大出30%,售价约是0.33NA EUV的2倍。目前,为克服技术挑战,ASML正与全球最大的微电子研发机构IMEC共同建立测试实验室。

目前,英特尔、三星、台积电等代工厂正大幅扩产,其中台积电、三星两家在先进工艺制程较量不断升级,据悉,今年他们先后宣布了将在今年量产3nm,业界推测他们所使用的设备应该就是ASML最新一代的0.33NA EUV。光刻机设备与芯片制程工艺相匹配,目前EUV光刻机暂时能满足量产3nm的需要,但是3nm以下工艺却难以胜任。这也是ASML加速研发新的光刻机的原因之一。

据近期外媒消息,台积电等公司计划在2023年开始生产2nm代。如果消息属实,ASML高端光刻机将更加火热。

接下来的几年,ASML将会很忙。Q1财报会议上,ASML表示,随着第二季度芯片制造设备的市场需求超过供应量,将上调长期营收预期,维持今年20%的营收增幅和55台极紫外光科技的产能预期不变,并表示,2025年将能生产70多部极紫外光刻机。

1.杏林睿光发布1535nm人眼安全激光器

近日,经过技术人员不断潜心研发,北京杏林睿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杏林睿光”)发布两款新品——2.5kHz及5kHz的铒玻璃(Er:glass)1535nm人眼安全激光器,新产品已经过-40~65℃高低温测试,满足100℃宽温工作严苛要求,并已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杏林睿光一直致力于自主研发各类半导体激光器及微片激光器。

1535nm激光器通常也被称作为1540nm激光器、1534nm激光器或1.54um激光器(即1.54μm激光器),是一类人眼安全的铒玻璃激光器。杏林睿光最新推出的重复频率为2.5kHz和5kHz的高重频人眼安全激光器,在原有单脉冲能量40μJ@1kHz基础上,采用相同的外形尺寸,经过多轮实验,可实现单脉冲能量大于20μJ@2.5kHz或10μJ@5kHz输出,适用于远距离测距仪、避障雷达、气象雷达等应用需求。

光斑形貌&典型脉冲波形

杏林睿光成立十余年来一直专注于激光器与激光应用系统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同时肩负为光电产业培养优秀工程人才的使命,已经为分析仪器、医疗美容、雷达测距、激光加工和科研教学等多个领域的客户提供了诸多具有创新性和竞争力的产品。

2.激光加工控制系统企业北京金橙子IPO过会,2021年营收超2亿元

5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42次审议会议召开。据结果公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金橙子成立于2004年,是国内领先的激光加工控制系统企业之一,长期致力于激光先进制造领域的自动化及智能化发展。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激光加工控制系统、激光系统集成硬件及激光精密加工设备等。2019-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242.31万元、13513.30万元和20281.4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05.55万元、4019.70万元及5262.53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会文、吕文杰、邱勇和程鹏合计直接持有公司66.98%股权,并通过可瑞资、精诚至控制公司22.63%股权,四人合计控制公司89.61%股权。

中国激光产业的发展得益于激光作为一种加工工具在各领域的应用发展。激光加工离不开激光加工设备,而激光加工控制系统是激光加工设备自动化控制的核心数控系统,它以运动控制软件为核心,与运动控制卡组合使用。从技术上来说,激光加工控制系统融合了计算机、激光与光学、运动控制与自动化、视觉追踪等多领域先进技术,配套激光器、高精密振镜等部件实现激光先进制造需求。

经过多年的发展,金橙子的产品系列覆盖激光标刻、激光切割、激光焊接等多个领域。从激光控制系统细分领域来看,公司激光加工控制系统以激光振镜控制系统为主,该控制系统主要应用于激光标刻、激光精密切割、激光焊接及其他微加工领域;主要适用于低功率激光器对应的多种微加工。公司激光振镜加工控制系统包括标准功能控制系统、中高端控制系统。2019-2021年,公司激光加工控制系统销售占比分别为70.03%、75.47%、72.62%。

3.瞄准808nm医美市场,华光光电推出2000W、2400W、2600W宏通道叠阵激光器

近年来,在医疗美容市场,808nm半导体激光器应用发展迅速,现已成为主流脱毛仪器的核心光源。为满足高端市场需求,华光光电新推出nm光锥一体宏通道叠阵激光器。经测评,该激光器在连续电流条件下的最大输出功率达到2600W@100A,波长-电流漂移系数0.15nm/A,为目前业界领先水平。

激光脱毛是依据选择性光热理论,通过合理调节激光波长、能量、脉宽,使激光穿过皮肤表层到达毛发根部毛囊,被毛囊、毛干中的黑色素选择性吸收,产生热效应并使毛囊消减,达到使毛发失去再生能力同时又不损伤周边组织的效果。

808nm波长,激光脱毛“金标准”光源,三波长更加全能

不同的靶组织有其特定的吸收光波,而不同波长的光波又决定其在组织中的穿透深度。640nm-1200nm的光才能穿透到毛囊及以下深度,黑色素对各段光波均有良好的吸收,而血红蛋白对红光及波长更长的光波吸收率很低,水对短红外以下的光波吸收极少,因此仅有可见光和短红外波长的激光可以对人体进行脱毛。

人类皮肤通常分为6种类型,白皮肤为Ⅰ、Ⅱ型,黄皮肤为Ⅲ、Ⅳ型,棕黑皮肤为Ⅴ、Ⅵ型。从安全性及避免副作用的角度,755nm翠绿宝石因脉冲能量高,对于皮肤伤害大,只适用于白皮肤(I~Ⅱ型)脱毛,808nm半导体激光适用于白、黄皮肤(I~Ⅳ型)脱毛,1064nm的Nd:YAG适用于棕、黑皮肤(IV~VI型)脱毛。808nm波长因适用范围广、效果好、安全性高成为激光脱毛的“金标准”。随着半导体755nm、1064nm出现,755nm也适用于白、黄皮肤,并实现三波长集于一体半导体激光器,可适用范围广,全面覆盖六种皮肤。

图2 波长与组织的吸收关系

图3  不同波长的穿透深度

华光光电前期推出的808nm波长500W、1000W、1200W、1600W、1800W宏通道叠阵激光器凭借其良好的波长单一性,较好的穿透力,选择性光热作用,安全、快速、高效地去除人体任何部位和深度的毛发等诸多优点,一经推出,便迅速获得了广大客户的好评。

为满足高端市场需求,华光光电近期推出了755nm、808nm、1064nm单波长及三波长2000W、2400W、2600W以及光锥一体的宏通道叠阵激光器(图1),该宏通道激光器采用了双排结构,发光区面积为22x30mm(不带光锥),其中2600W宏通道叠阵激光器在连续电流测试下的最大输出功率达到2600W@100A(图4),波长-电流漂移系数0.15nm/A,达到业界领先水平。

光锥一体结构,提升了能量密度和光斑均匀性,传输效率高达99%(图5)。

华光光电开发的医疗美容用宏通道叠阵激光器性能优良,具有以下优点:

1、高可靠性:采用无铝应变量子阱生长技术,避免了铝粒子的不稳定性;

2、抗尖峰耐冲击:巴条为特制脉冲专用巴条,耐尖峰,抗冲击;

3、寿命长:耐高温、寿命超过2000万次,质量保证2年;

4、能量均匀,脱毛效果好,速度快:巴条发光点分布均匀紧密,能量均匀,大光斑,脱毛面积大,速度快。

1.赣锋锂业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目标:今年净利润不低于80亿元

5月25日晚间,赣锋锂业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17万份,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8.86元/股。

值得一提的是,赣锋锂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似乎并没有非常严苛。公告显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80亿元;2022-2023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80.00亿元;2022-2024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80.00亿元;2022-2025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80.00亿元。

公告显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1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四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80亿元;2022年至2023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80亿元;2022年至2024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80亿元。

根据公司2021年年报,2021年,赣锋锂业共实现营业收入111.62亿元,同比增长102.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28亿元,同比增长410.26%。

如果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下限计算,2022年净利润同比增幅需要达到53.02%。

从一季报增幅看,赣锋锂业首季增长较好。2022年一季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53.65亿元,同比增长233.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5亿元,同比增长640.41%。

同日,赣锋锂业还发布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20亿元在丰城市建设锂辉石提锂生产基地,形成年产5万吨碳酸锂当量的锂电新能源材料产能。

投资内容为在丰城市建设锂辉石提锂生产基地,形成年产5万吨碳酸锂当量的锂电新能源材料产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2.5万吨氢氧化锂项目,包括建设和生产相关的基础设施、厂房、辅助设施和员工宿舍、安全生产设备、运营资金等。

2.蔚来汽车加快研发用电芯-Pack试制线建设,不排除后续大规模自建电池线

近日,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消息,蔚来汽车计划在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新建研发项目,包括从事锂离子电芯和电池包研发的31个研发实验室,以及1条锂离子电芯试制线和1条电池包pack线。

根据蔚来汽车提交的环评报告,该研发基地的总建筑面积达到22090.02平方米,施工期为2022年8月到10月,拟投资2.185亿元。基地预计从事研发约250人,人员总规模达到400余人。

蔚来汽车方面表示,研发实验室旨在探索锂离子电芯和电池包在不同温度、拉力、湿度等物理实验条件下,电芯及电池包的充放电性能、温度性能、安全性能等,探索电芯材料理化性质、配比、改性情况、注液优化条件、电池包装配优化条件等。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在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中,蔚来汽车明确,本项目试制线的建设为后续发展过程中可能的规模化生产做好前提探索,试制样品用于后续深度开发。

言外之意就是蔚来汽车或将开始自造电池,同时也为后续规模化生产做准备,而此次项目将成为重要节点。不过,关于电芯和电池包的试制数量,蔚来汽车在环评报告中予以涂黑不披露。

图/蔚来新建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维科网锂电注意到,蔚来汽车的电池布局意识很早就觉醒,并且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扩大完善,因此目前领先于大部分车企。

2018年蔚来汽车就把换电和电池租赁模式作为核心商业模式。2020年8月,进一步推出BaaS服务(车电分离电池租赁方案),并在同月设立电池业务公司武汉蔚能电池,提供电池租用等服务,每月定期向客户收取电池充电费,后期武汉蔚能电池还引入宁德时代等企业入股。

截至4月18日,蔚来汽车在全国的换电站总数已突破900座,累计换电服务量超800万次。有了电池资产管理业务为基底,后续蔚来汽车继续大展拳脚,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电池供应体系。

2021年9月,蔚来汽车推出全球首个量产的三元锂+磷酸铁锂的混合电池,即75度三元铁锂混装电池包。

据介绍,该款电池采用新一代CTP封装技术,既拥有三元锂电池的高能量密度、较好的低温性能,同时又兼顾磷酸铁锂电池的高安全、低成本等众多优点。

在被称之为未来主流技术方向的固态电池方面,蔚来汽车也早有布局。去年1月首发混合固液电池先声夺人,目前最新进展是正与卫蓝新能源积极展开合作,计划基于ET7车型,推出单次充电续航1000公里的混合固液电池,预计在今年底或明年上半年开始量产,电池包容量达到150度电,能量密度为360Wh/kg。未来双方还将开发更高比能量的电芯,包括400Wh/kg的混合固液电池等。

不过,蔚来汽车与卫蓝新能源的关系远不止如此。蔚来汽车电驱动和电池工业化高级副总裁曾澍湘为卫蓝新能源董事,同时卫蓝新能源目前的第一大股东为合肥蓝色里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19.2%。蓝色里程的投资人中就包括蔚来汽车创始人李斌。

自研电池还不够,今年2月24日,蔚来汽车关联企业苏州蔚瑞作为投资人之一投资欣旺达汽车电池,出资2.5亿元,持有2.01%的股权。

值得一提的是,蔚来汽车电池供应商名单将“添丁进口”。今年3月有消息称,蔚来汽车已经和比亚迪展开定点合作,新车将采用比亚迪提供的磷酸铁锂电池。此外,如若后续与卫蓝新能源合作的半固体电池成功配套,蔚来汽车也将新增一家电池供应商。

不止蔚来汽车,构建多元化的动力电池供应体系,加大产能保障,已经成为当前国内外主机厂的通行做法,出发点都是为了不被扼制住“喉咙”。而且主机厂的行动路径极为清晰丰富,包括入股动力电池企业、新增电池供应商、自产电池和多路线产品并行等。

在入股动力电池企业方面,国内近有欣旺达汽车电池获得“蔚小理”三大造车新势力,以及上汽、广汽、东风集团等老牌车企的联手投资;远有卫蓝新能源获得来自小米集团、华为等战略机构的投资,而这也是小米投资的第五家动力电池企业,前四家分别为赣锋锂电、蜂巢能源、中创新航及珠海冠宇。

海外著名的就是大众集团、宝马集团等企业投资的瑞典电池制造商Northvolt;还有大众中国成为国轩高科第一大股东(持股26.47%)等案例。

在新增电池供应商方面,目前大众已确认宁德时代、国轩高科、万向一二三、Northvolt为其动力电池供应商;宝马拥有宁德时代、三星SDI、Northvolt、亿纬锂能等4家电池供应商;奔驰在宁德时代、孚能科技之后再度引入远景动力,同时入股电池制造商ACC,并携手意大利建厂;小鹏汽车拥有宁德时代、亿纬锂能、中创新航、欣旺达等4家电池供应商,同时和蜂巢能源也有定点项目在推进当中;特斯拉也传言将采用比亚迪刀片电池......

在自产电池方面,截至目前,包括特斯拉、通用、福特、大众、戴姆勒、现代、沃尔沃、保时捷、Stellantis等国际主机厂,相继宣布通过自建、合建以及战略合作等方式建设动力电池厂。

在多路线产品并行方面,特斯拉、奔驰、现代、Rivian等国际主机厂基本确立了高镍三元与磷酸铁锂两条技术路线并行。因此,自去年下半年开始,磷酸铁锂电池成为大热门,在产量、装机量等全面实现了对三元电池的全面超越。

此外,固态电池也是全球车企和电池企业的重要争夺战场。中国是产业链集群共同参与的模式。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中游电池企业研发主导,上游材料企业和下游车企联动的格局,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孚能科技、国轩高科、辉能科技、赣锋锂电、清陶能源、卫蓝新能源等电池企业,都早已布局固态/半固态电池开发,并与部分车企协同研发。

韩国是电池和材料企业的行动更为积极。LG新能源、SK On均已展开布局。

日本当前的固态电池格局是车企主导并亲自参与研发,国家层面投入资金支持,丰田、本田、日产三家日本车企巨头已齐集发力固态电池。

欧美则是国际大型主机厂通过自研、合作或投资的方式抢滩布局。大众、宝马、福特、奔驰、Stellantis等车企都已扶植起自家的固态电池企业。

3.宝马牵手华友循环,实现动力电池原材料闭环回收

5月25日,宝马集团宣布与浙江华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华友循环”)携手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打造动力电池材料闭环回收与梯次利用的创新合作模式,首次实现国产电动车动力电池原材料闭环回收。

自2015年以来,我国电动汽车市场发展迅猛,车用动力电池也迎来快速增长。按照汽车动力电池使用寿命推算,过去数年间销售的电动汽车将陆续进入退役期。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预计2025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退役量将达到78万吨。

与此同时,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水涨船高,落实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也具有缓解供应瓶颈,平抑原材料价格的经济效益。

“动力电池原材料等自然资源日益减少,相关大宗商品价格高企。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尤其需要贯彻循环理念,增加再利用材料的使用,减少对珍稀原材料的依赖,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支持中国双碳目标的实现。”宝马集团大中华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高乐先生表示。

在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上,目前主要分为梯次利用和拆解回收再利用两种方式。对于剩余容量较高的退役电池可优先遵循梯次利用原则,继续应用于储能及低速电动车等领域。对于不符合梯次利用标准的废旧电池,则可遵循拆解回收再利用原则进行拆解、粉碎、筛选、提取动力电池中的镍、钴、锂等核心原材料,并再次用于动力电池生产。

为了最大程度提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率,宝马基于循环理念,在中国实现了客户端以及工厂内废旧动力电池的100%回收利用。根据协议,宝马与华友循环将合作对动力电池进行拆解,并通过华友循环先进的绿色冶金技术,高比例提炼电池中镍、钴、锂等核心原材料。分解后的原材料将提供给宝马的电池供应商,用于生产全新动力电池,实现动力电池原材料的闭环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与原先动力电池拆解回收再利用方式不同的是,动力电池材料闭环回收模式可实现高比例提炼的核心原材料100%返回到宝马自有供应链体系,并再次用于宝马新能源车型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从而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有效减少矿产资源开采中70%的碳排放量。

在梯次利用方面,早在2020年,宝马集团便与华友循环合作开发废旧动力电池在工厂叉车上梯次利用的场景,成为中国首家实现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汽车制造商。此次实际上是宝马集团与华友循环在既有伙伴关系的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合作。

宝马集团表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应用范围将拓展至整个沈阳生产基地。双方也在继续深入探索多种使用场景,未来不止工厂内的叉车,托盘车及储充一体化的储能站也将使用宝马废旧动力电池。根据规划,宝马集团计划到2030年将单车全生命周期平均碳排放较2019年降低至少40%,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2亿吨。

此次,宝马携手产业链上下游布局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以及原材料闭环管理,对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通过与华友循环的深化合作,退役动力电池的剩余价值将得到充分发挥,动力电池原材料开采及生产环节所产生的碳排放也将得以大幅降低。

4.引入6家战投共计2.49亿元,东方电气旗下东方氢能完成增资扩股

5月20日,东方电气(成都)氢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氢能)增资扩股签约仪式成功举办。

据悉,本次东方氢能增资扩股项目成功引入川投集团、东方锅炉、南钢股份、兴星基金、氢城成长基金、九畴基金共6家新的战略投资者,增资金额合计2.49亿元,合计持股比例为19.97%。

东方氢能是东方电气集团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核心平台,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燃料电池供应商和服务商,竭诚为客户提供氢能利用整体解决方案及燃料电池相关的核心设备和一流服务。

经过长达十年时间积累,东方氢能已在燃料电池领域拥有专利125项,公司产品包括:膜电极、电堆、燃料电池发动机、供氢系统、燃料电池车辆动力总成解决方案(燃料电池发动机、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整车控制器等)、燃料电池测试平台,并提供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运维等服务。应用领域覆盖交通(车辆、船舶、无人机)、航天、分布式发电和备用电源等。

本次增资扩股后,将让东方氢能拥有更加充足的资金进行研发及生产。

5.海马汽车在困境中战略转型氢能汽车,计划5年推广超2000台氢能源汽车

近日,海马汽车在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时表示:海马汽车战略部署将深耕氢能汽车。根据海马汽车此前公布的信息,其已完成首款氢燃料电池汽车样车开发,第四代氢燃料电池汽车正在研发中,计划在“十四五”期间,逐步投入约2000台氢能源汽车进行示范运营推广。

作为我国老牌车企,海马汽车早在1988年就已成立。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实现对埃及、智利、菲律宾、越南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整车出口,在“一带一路”沿线建设KD(散件组装)工厂,曾是中国汽车品牌的代表。

但在近年间,海马汽车不仅在激烈的竞争中掉队,还变成了造成新势力小鹏汽车的代工厂。旗下车型销量也从一度超过20万台下滑至2020年的不足2万台,为了摆脱困境,海马汽车还曾卖房子、卖股权筹措资金。

期间,海马汽车也试图通过电动汽车挽回销量,初期还受到了很多消费者的欢迎,但当其他车企将电动汽车带上更智能、续航更长、设计更惊艳的维度后,海马汽车再一次败下阵来。

数据显示,今年前4月,海马汽车共售出11721台汽车,同比增长600.7%,迎来了久违的爆发式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爱尚EV销量仅为50台。

因此,海马汽车将目光转向了小众但市场潜力巨大的氢能源汽车,在传统燃油车和电动汽车上接连失利后,海马汽车明显用心了不少。

2021年11月24日,海马汽车宣布公司水制氢与高压加氢一体化实验装置项目建设完成。该项目主要由制氢设备、多级氢气增压设备、储氢设备、70MPa高压加氢设备等构成,并兼顾未来扩展升级要求。作为海南省首座电解水制氢与高压加氢一体化项目,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标志着公司将具备氢燃料电池汽车用高纯度氢气制备与70MPa高压氢气加注能力。

产品方面,海马汽车自主研发的国内首台70Mpa氢燃料电池MPV,已经于2020年首次亮相,一次加满氢气仅需3-5分钟,续航里程可达800km。

可以看到,为了不在氢能赛道上重蹈覆辙。海马汽车在氢能汽车核心技术及配套设施上,都做好了充分准备,氢燃料电池MPV上市后必将成为海马推广2000台氢能源汽车计划中的主力车型,也有望让海马汽车这个老牌车企重新回到一线品牌的队伍。

1.光威复材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剥离先进复合材料业务

光威复材公布,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亿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威海光威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随着碳纤维应用的不断拓展和国产碳纤维能力的不断增强,碳纤维复合材料业务日益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整体产业布局,为促进公司复合材料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拟将开展先进复合材料业务的复合材料板块从上市公司母公司剥离出来成立全资子公司。

2.吉林化纤首条35K风电专用大丝束碳化线一次开车成功,单线产能超2500吨

5月22日,在吉林化纤国兴碳纤维公司3号车间,随着设备启动,黑色碳丝缠绕成筒,吉林化纤首条35K风电专用大丝束碳化线一次开车成功,这标志着年产6000吨碳纤维项目首条生产线顺利开车。该条碳化线单线产能在2500吨以上,是吉林化纤疫后投产的第一条生产线。

2021年以来,以吉林化纤为龙头的40万吨碳纤维全产业链项目,正在以千帆竞发、只争朝夕之势全力加快推进。15万吨原丝项目、1万5千吨、6万吨碳化项目,1万2千吨复材项目、2万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正在如火如荼建设中。4月份,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现逆势上涨,纤维销量同比增长25%,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45%。

3.延伸碳纤维下游应用,中简科技拟联合高管现金收购科尚智能100%股权

中简科技5月23日公告,拟与公司董事长杨永岗及董事、总经理温月芳共同以现金收购常州科尚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下称“科尚智能”)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对其进行更名、更改经营范围并增加注册资本至2800万元,暂定名称为“中简新材料发展(常州)有限公司”(下称“中简新材料”),以最终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公告称,此次收购、增资是为进一步延伸碳纤维在下游的应用提供基础,未来将成为公司碳纤维及相关产品在航天、民航等领域开展应用的重要平台,能有效补充公司以碳纤维为核心的新材料产业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有积极作用。

中简科技是专业从事高性能碳纤维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碳纤维及其织物,公司成立以来始终聚焦主业、坚持自主创新,围绕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开展研发制备工作,已率先实现了ZT7系列高性能碳纤维产品在国家航空航天领域的稳定批量应用。公司技术团队完全掌握了设计、工艺、控制综合等碳纤维制造核心技术。

科尚智能成立于2016年1月11日,注册资本10万元,自然人祝维平持有100%股权,公司未开展业务。2021年,科尚智能期末资产总额4.98万元,净资产4.98万元,负债总额0,营业收入0,净利润-0.01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以科尚智能截至2022年3月31日净资产49424.13元为依据,经各方协商确认交易对价为5万元,由中简科技受让其51%的股份,由杨永岗及一致行动人温月芳受让其49%的股份,结合后续业务发展规模,后续拟以上述比例对该新材料业务公司共同增资至2800万元。

收购增资完成后,中简新材料股权结构为:中简科技持股51%、杨永岗持股16%、温月芳持股33%。由于公司董事长杨永岗、董事及总经理温月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故本次共同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3000万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简科技没有直接新设而是采取增资收购现有的公司,或许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关。中简科技称,公司为进一步延伸碳纤维在下游的应用,拟投资子公司开展下游新材料业务,子公司产品涉及航天、民航等领域,主体成立36个月方可申请经营相关业务资质。综上考虑,经初步遴选,拟收购一家设立时间36个月以上的公司作为子公司,收购完成后将对该公司进行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增资扩股等规范调整,待其符合要求后,开展新业务。考虑到新业务与现有业务的关联度、业务开拓风险、人员组织架构、投资回报率等要素,公司最终做出了上述增资收购方案。公司称,上述共同投资是经公司及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各方按照出资方式及金额确定股权比例,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福田汽车率先使用复合材料板簧,“运煤神器”欧曼GTL轻盈版上市

日前,福田汽车针对煤炭等资源类运输细分市场推出了一款轻量化车型——欧曼GTL轻盈版2.0。欧曼GTL轻盈版2.0牵引车悬架率先布置应用全新一代复合材料板簧,这一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技术应用,或将再一次开启重卡技术创新的新时代。

为了让用户能直观看到复合材料板簧的优势,欧曼专门在一个专业实验室进行了两种板簧的对比测试,并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直播。此次测试由称重对比、耐久性对比和承载性对比三部分组成。

在称重对比测试环节中,复合材料前、后板簧分别重26.6kg和27.63kg,而金属板簧则分别为55.89kg和73.86kg,共计减重75.52kg。根据卡车自重用户敏感度分析数据显示,运煤车辆自重每减少100kg,便可带来每年3500元左右收益。如此算来,选择复合材料板簧,单车降重151.04kg,单车预计可为用户带来至少5200元的年回报收益。

在承载性对比测试中,分别以2倍、2.5倍核定载荷对前板簧进行15分钟压力测试,结果复合材料板簧变形量为0,而金属板簧变形量为3mm。按照行业标准永久变形量小于4mm即为合格,但变形量越小,整车左右稳定性越好。也就是说,同条件、同时长压力下,质量更轻的复合材料板簧左右整车高度变化为0,整车左右倾斜度为0,用户全生命周期用车更安全。

在耐久性对比测试环节,设定16.8吨核定载荷作用力,行业标准单片簧实际承载为8吨,设定承载强度是实际的2倍,最终实测复合材料板簧的耐久性为40万次仍未失效,金属板簧19987次即失效,二者达到超过20倍的差距;按照行业标准单片后板簧承压15万次,整车B10寿命为120万公里,欧曼轻盈版2.0根据实测保守估计整车B10寿命可达200万公里以上。

除实验数据外,复合材料板簧的安全指数与维修便利程度同样优于金属板簧。根据欧曼研发中心整车特性总工程师、悬架系统设计高级经理李军介绍,基于材料特性,复合材料板簧并不会发生脆断现象,而是呈线性断裂,卸去货物后即可回弹继续行驶,安全性和维修便利性都远高于金属板簧。基于以上数据和事实,搭载复合材料板簧的欧曼GTL轻盈版2.0,不仅更轻质,而且更耐用、更安全。

1.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2021年总产值达4690亿元

近日,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在京发布《2022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发展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21年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总体产值达到4690亿元人民币,较2020年增长16.29%。其中,包括与卫星导航技术研发和应用直接相关的芯片、器件、算法、软件、导航数据、终端设备、基础设施等在内的产业核心产值同比增长约12.28%,达到1454亿元人民币,在总体产值中占比为31%,增速高于去年。由卫星导航应用和服务所衍生带动形成的关联产值同比增长约18.20%,达到3236亿元人民币,在总体产值中占比达到69%。

当前,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领域企事业单位总数量保持在14000家左右,从业人员数量超过50万。截至2021年底,业内相关上市公司(含新三板)总数为90家,上市公司涉及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的相关产值约占全国总体产值的8.7%左右。同时,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2021年,中国卫星导航专利申请累计总量(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突破9.8万件,继续保持全球领先。

截至2021年底,国产北斗兼容型芯片及模块销量已超过2亿片,季度出货量突破1000万片,具有北斗定位功能的终端产品社会总保有量已超过12亿台/套(含智能手机)。2021年国内厘米级应用北斗高精度芯片、模块和板卡的总出货量持续增长,达到120万片,伴随芯片等基础产品技术的持续突破,国内建立并实施了北斗基础产品认证检测制度。

随着北斗在大众及相关行业领域进一步深化应用,正在形成一系列新兴数字化应用场景。2021年国内卫星导航定位终端产品总销量超5.1亿台,其中具有卫星导航定位功能的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3.43亿台,汽车导航后装市场终端销量达到477万台,汽车导航前装市场终端销量达到681万台,各类监控终端销量达到317万台。在交通领域,目前全国超过780万道路营运车辆、4万多辆邮政快递干线车辆、47000多艘船舶应用北斗系统;长江干线北斗增强系统基准站和水上助导航设施数量超过13106座;近500架通用航空器应用北斗系统。

2021年,具有传统发展优势的五大产业区域和产业发展重点城市积极结合国家战略和自身特点,在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布局,巩固了区域发展特色优势,总体保持稳定增长。根据研究统计,2021年,五大区域实现综合产值3535亿元,在全国总体产值中占比高达75.37%。其中,京津冀地区综合产值达到1009亿元,居五大区域发展之首,珠三角地区综合产值达到967亿元,长三角地区综合产值达706亿元,华中地区综合产值达到469亿元,西部地区综合产值达到384亿元。

2.中国航天科工成立智能科技研究院,注册资本5亿元

5月17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对外投资,新增投资企业为航天科工集团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比例100%。

航天科工集团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程进,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包含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等。该公司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于1999年6月2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袁洁,注册资本187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各型导弹武器系统、航天产品、卫星地面应用系统与设备等的研制、生产、销售。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控股。

3.商业航天机电运动部件制造商微动时空完成Pre-A轮融资,打造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航天器“生命线”

近日,国内首家商业航天核心机电运动部件制造商——微动时空对外宣布,其已完成由前海基金投资的数千万级Pre-A轮融资。这是微动时空继2021年11月天使轮融资后,半年内完成的第二轮融资,将用于航天器“生命线”卫星太阳帆板驱动装置(SADA)产品序列定型与交付。

微动时空成立于2021年4月,拥有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太阳帆板驱动装置(SADA)是航天器电源分系统和控制分系统的核心部件,能够大幅提高太阳能转换成电能的能源效率、提升航天器有效在轨工作时间,是航天器的“生命线”。

近年来,太空探索及航天产业商业化成为世界各国航天项目重要课题。面对太空时代国与国之间的竞争,面对先占先得,寸土寸金的太空空间轨道资源,中国正加快卫星发射速度,计划在7年时间完成2万颗卫星发射。2021年,“天宫一号”成功入轨使中国载人航天进入“空间站时代”,“天问一号”登陆火星、首颗太阳探测科学技术试验卫星“羲和号”成功发射,国家航天局4月公布着手组建近地小行星防御系统,火星取样返回,论证构建环月球通信导航卫星星座等航天计划,显示中国航天将坚持面向世界航天发展前沿、面向国家航天重大战略需求。

微动时空是国内首家商业航天核心机电运动部件制造商,致力于研制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低成本的空间执行机构产品,以太阳帆板驱动装置(SADA)为切入点,进入千亿级航天器运动部件市场,为全球市场提供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

首台500W级单轴太阳帆板驱动机构(SADM)与驱动电子(SADE)

微动时空首款SADA产品于2021年11月转入正样阶段,产品核心电传输组件于2022年2月完成模拟LEO轨道环境50年加速寿命试验,验证了产品在轨机械运动和电传输可靠性。公司技术团队对SADA驱动控制电子部件(SADE)进行了空间辐照环境分析,采用新型空间辐照防护技术对SADE实施抗辐照加固。经多轮试验验证,上述抗辐照加固技术可以屏蔽SADE90%的辐射剂量(TID),极大提高SADE抗辐照性能和可靠性。2022年4月,微动时空完成了对SADA核心组件的10年在轨辐照总剂量(经过太阳活动极大年)模拟试验验证,充分证明核心组件可以满足当前国内大部分1000km以上经地球辐射带轨道、8年在轨寿命的卫星星座任务要求。微动时空SADA产品将按计划于2022年6月交付客户验收,预计2022年第三季度择机随两颗整星任务相继发射入轨。

微动时空创始人姜亮表示:“微动时空存在的意义,就是空间飞行器核心机电部件的标准化,模块化,货架化,解决商业航天企业空间机构部件选型采购遇到的问题。公司将为卫星制造商提供品质可靠具备飞行经历,价格公开透明,货期稳定,可随时下单批量采购的标准可靠稳定的产品”。

微动时空认为可靠性与批量稳定快速交付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通过技术创新,产品模块化、通用化设计,降低组织管理成本以及批量排产制造和试验,降低客户采购成本与采购周期,成为客户可信赖的空间运动部件产品供应商。近期微动时空完成了电传输能力1.5kW级单轴SADA和3kW级双自由度SADA产品两款产品的设计。即将投产开展鉴定试验,并计划在年内实现在轨验证。

由微动时空团队研制的航天器核心部件——导电滑环组件,通过不同电传输组件的组合,可为卫星总体研发制造单位配套200W、500W、1.5kW、3kW直至5kW级电功率传输能力的单/双轴系列SADA产品。届时产品线可覆盖物联网卫星、通信卫星星座、导航增强卫星、光学遥感卫星与合成孔径雷达(SAR)卫星的应用。

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9.5万家航天相关企业,作为唯一一家专注研发制造航天器“核心机电运动部件”的商业航天创业公司,微动时空的技术团队具备持续研发创新并快速技术迭代验证的能力。创始人自2005年起从事空间机构领域的技术、市场与国际合作工作,技术核心团队均具备十年以上SADA技术工作经验,对产品和应用有深刻理解的同时,对于空间机构领域的技术与前沿发展趋势也具备全球视野和格局。公司团队目前同步在规划扩大产能,落地生产线,建设“核心机电驱动部件”标准化规模化研发制造技术能力。

微动时空一直在拓展空间机构领域前沿技术与应用研究,其中部分技术已成为产品核心技术壁垒或降低产品成本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微动时空也在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微动时空2021年10月获批正式成为国际宇航联合会(IAF)会员单位。今年11月,微动时空将继续在德国不莱梅举办的Space Tech Expo Europe2022峰会上参展,届时将发布全球独创的新型电传输组件产品。

微动时空国际业务负责人、SADA技术专家Peter Hans博士表示:“过去几年,可以观察到的趋势是航天业务从单一大体量复杂卫星转移到成本低得多的为通讯和地球观测连续服务的小型卫星星座。在这一趋势中,许多新的中小型初创企业通过提供小卫星部件进入这个‘新航天’市场。微动时空凭借来自中国知名和广受好评的航天机构的技术支撑,以及国家支持的航天产品在轨验证机会,在这个快速增长的航天市场中处于完美的位置。中期来看,这是一个国际范围的大市场”。据介绍,Hans博士曾在欧洲最大的独立卫星部件公司RUAG Space公司任副总裁,带领公司的卫星核心部件产品进入全球卫星总体单位供应链,对海外市场产品开发及销售具有成熟经验。

本轮投资方前海基金合伙人司徒远纵表示:在今年年初发布的《2021中国的航天》白皮书中,明确指出‘扩大政府采购商业航天产品和服务范围,推动重大科研设施设备向商业航天企业开放共享,支持商业航天企业参与航天重大工程项目研制,优化商业航天在产业链中布局,鼓励引导商业航天企业从事卫星应用和航天技术转移转化’。作为唯一一家专注研发制造航天器“核心机电运动部件”的制造商,微动时空拥有全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微动时空的使命是为中国航天产业加速商业化,大幅降低人类进入太空时代成本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我们投资微动时空的初心愿景!

1.“转板第一股”观典防务近日科创板上市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将在本所科创板上市交易。该公司A股股本为23,751万股,其中11,235万股于2022年5月25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观典防务”,证券代码为“688287”。观典防务上市后的交易事项适用本所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为21.88元/股。公司公告如下:

一、转板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转板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限售期结束后股票价格波动加大的风险

本次转板上市的无限售流通股11,235.0000万股,占转板后总股本比例约为47.3033%。转板公司相关股东本次转板上市的主要限售情况如下:

“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转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转板上市前已经发行股份(以下简称转板上市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转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届满后6个月内减持股份的,不得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转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转板上市前股份,自公司转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转板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转板上市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转板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转板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在转板公司申请转板上市时有限售条件且转板上市时限售期尚未届满的,该部分股份的剩余限售期自转板公司转板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直至限售期届满。”在限售期结束后,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增加,存在股价波动性加大的风险。

(二)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观典防务上市后的交易事项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转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科创板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放宽,提高了转板公司股票交易风险。

(三)公司转板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转板办法》,转板公司股票在科创板转板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原则上为转板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最后一个有成交交易日的收盘价,因此本次转板上市后开盘参考价格为21.8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转板市盈率为:72.08倍(按照转板上市首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计算的公司市值除以2021年度扣非净利润计算)。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行业代码为“M75”。

截至2022年5月20日(T日,T日为转板公司股票跨市场转登记数据信息切换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1.26倍(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未发布M75相关数值,以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数据为准)。本次对应的转板市盈率为72.08倍(按照转板上市首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计算的公司市值除以2021年度扣非净利润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转板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需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国内VC机构天图投资将赴港股IPO

2022年5月19日,中国证监会国际部披露了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图投资”)提交的《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各类股票及股票派生的形式)审批》材料。一旦获得受理,就意味着天图投资取得“小路条”,或很快就可以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

天图投资2022年05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了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上市(H股)的申报材料,2022年5月1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第22103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停牌。

天图投资(833979)于2015年11月16日在新三板挂牌,其于4月26日发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从其最新发布的2021年度报告可以看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6亿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5亿元,同比增长4.03%。

据官网信息,天图投资创始于2002年,是国内最早从事股权投资的专业机构之一。天图投资率先专注于消费品领域的投资,走聚焦和专业化之路,所投项目涵盖了创新消费、新型零售、消费科技三大消费升级方向。

天图投资的投资案例包括飞鹤、周黑鸭、百果园、小红书、奈雪的茶、爱回收、笑果文化、快看漫画、江小白、美味不用等、德州扒鸡、饭扫光、凤凰医疗、慈铭体检等众多消费品类的领先品牌,成为中国新兴消费品牌与创新消费业态的重要投资者。

天图投资在深圳、北京、上海、香港四地设有办公室,对消费品企业的成长规律、品牌经营、团队判断、增值服务等关键领域建立了领先的知识和经验,形成了以品牌为核心的独特投资体系。多次名列业内权威机构评选的国内股权投资机构20强和中国消费领域投资机构TOP10。

公开信息显示,天图投资已历经数轮融资,投资者包括:雀巢集团、帕拉丁、秉尚投资、大得宏涛、小商品城、元禾控股、元禾辰坤、鼎晟天平、盛世投资、杭州产业投资、南京天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合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术海投资有限公司、拉萨沣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守正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鑫豪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腾益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在册股东、个人投资者、深圳熠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特华、北京泽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

根据天图投资年报,2021年天图投资不断优化投资策略,调整投资结构,全年通过在管基金以及自有资金共完成项目投资50多个,覆盖食品、文娱传媒、美妆个护、营养健康、酒水饮品、母婴喂养、跨境出海、生物医药等各个新消费领域。较2020年增长50%左右,合计投资金额与上一年度基本持平。

上市有利于创投机构扩充资本金,匹配更多长期资本投入创新创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东方富海董事长陈玮在今年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希望能够以全面注册制改革为契机,鼓励和推动优质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登陆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决策层可考虑利用深圳先行示范区的政策红利,把握深交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契机,制定相应标准,允许、鼓励、推动符合条件的头部创业投资管理机构通过IPO、并购重组等方式登陆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与资本市场等金融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机制,帮助优质创投管理机构扩大融资渠道,优化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发挥头部效应,实现跨越式发展,带动行业提质增效,提升整体管理服务水平。

基石资本董事长张维此前同样期待,政策允许私募股权机构上市。全球主要资本市场都已允许私募机构上市,国内私募的证券化实践也积累了宝贵经验和立法参考。张维认为,私募机构上市是融资成本高企背景下的最优选择,既有利于形成长期资本,也有利于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

3.VC/PE进入分化时代,LP正在“GP”化

新的时代背景下,LP和GP的关系正被重新定义,LP和GP的边界变得更加模糊。近几年越来越多LP开展直投业务,对此,GP们的态度五味杂陈:一方面,LP的跟投拓宽了被投企业的融资渠道;但LP们越来越多的跟投和返投要求,也对GP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美国创投市场接近60%的钱是保险公司、养老金、常春藤大学给的,你只要挣了钱,他们下一轮还给你。但是中国的LP复投率极低,很多LP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而且很多LP直接自己做投资了。”北京某创投合伙人告诉母基金研究中心。母基金研究中心关注到,近年来,母基金采用直投或跟投方式直接投资项目越来越多,从行业情况来看,做直投已经是母基金的标配。据母基金研究中心数据统计,国内超过50%的母基金已开展直投业务,通过直投业务补短板、补收益,提升母基金收益爆发性。

(1)LP的“GP化”原因何在?

1)引导基金以直投实现招商引资

对政府引导基金来说,由于投资规则方面的限制,早年间的引导基金基本不参与直投或跟投。但近两年,由于产业投资基金的增多,同时更多的政府引导基金采用委托市场化母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的模式,越来越多的政府引导基金开始参与直接投资,通过直接投资行业领先企业的方式,引进地方急需的战略新兴产业。 

越来越多的“国家队”强势入场直投就是在2019年出现的新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级母基金代表了国家意志,从他们的投资方向和领域,也可以看出国家重点扶持方向和产业发展重点。2019年之前,“国家队”的这些基金直投业务相对较少,但从2019年至今,我们发现很多“国家队”的管理机构强势重仓进入直投基金,它们既做母基金,也做直投,且越来越重视直投,如中金资本、中国国新基金、诚通基金、国家先进制造业产业发展基金等。很多“国家队”的基金,如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一期(俗称大基金一期)、国投等大型的直投基金都做出了不错的成绩。 

引导基金参与直投或跟投的“先行者”越来越多,大型的引导基金基本都会留出一定的直投、跟投比例配置,引导基金参与直投已经蔚然成风。据母基金研究中心《2020中国母基金100指数报告》,入选2020年中国母基金100指数的70家头部政府引导基金中,59家均参与了一定程度的直投,占比84.29%,相比2019年增长20%,更多政府引导基金开始参与直接投资,通过直接投资行业领先企业的方式,引进地方急需的战略新兴产业:通过母基金投资实现“精准引导”、通过直接投资实现“专业聚焦”。 

国资母基金同时做天使直投,中国母基金行业内也出现了“探路者”:11月3日上午,深圳市天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使一号直投基金”)正式启动。该基金是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首支天使直投基金,优中选优遴选子基金已投或拟投项目,进行同轮次或后续轮次的投资,对于培育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国资母基金能够参与到风险相对较高的天使直投领域,这是一种创新与突破,在行业内颇具示范性意味。深圳天使母基金此次成立的天使直投基金,投资标的为子基金已投或拟投项目,也有利于与子基金群形成合力,延伸支持的链条。

2)民营市场化母基金募资难,LP谨慎优化资金配置

从2018年开始,中国母基金行业面临金融监管加强、银行保险资金受阻的客观情况,投融资规模都有一定收缩。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行业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政策环境,由于2020年初新冠疫情的冲击,受到经济环境影响,在下行的经济周期之下投融资相比之前又有了进一步收缩,行业近乎冰冻。不过,从2020下半年至今,随着各项政策利好,母基金行业出现了“回春”之势,尤其是进入到2021年,各地方母基金设立出现高潮。但新设的母基金主要是政府引导基金,事实上,“募资难”长久发生在市场化母基金身上,尤其是民营市场化母基金。

据母基金研究中心此前发布的《2021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可以看出,2021年以来,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数量大幅增长,而市场化母基金设立数量仍较为低迷,且以央企、国企发起设立的市场化产业母基金为主,民营市场化母基金寥寥无几。

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新发起设立母基金数量和规模情况

因此,在整体弹药不充分的情况下,市场化母基金出资会更加谨慎,并期望通过直投或跟投以缩短回报周期,获得回报。近几年来,投资规则相对更灵活的市场化母基金已经开始将投资目标转向直投领域以及对专业能力要求相对较高但投资规模较小的早期项目。很多市场化母基金管理机构面对募资难的困境,正在不断转变思路,积极尝试“F+D+S”、FA业务拓展、海外财富管理的新模式,开发新赢利点,依靠强劲的投资能力和高效的管理能力去逐渐适应市场的现实情况。  

3)历史教训打击LP信心,对GP信任感降低

2009年创业板开板后,大量人民币基金新设,但真正业绩好的多存在于头部GP,众多基金的收益不达预期,这也打击了部分高净值客户的出资信心,LP对于GP的投资数量和信心也大幅降低。据科勒资本2021年夏季《全球私募股权晴雨表》中的统计,许多有限合伙人表示,现在选择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的难度比平时更大,普通合伙人表现不佳也是有限合伙人拒绝投资其新基金的主要原因。历史的教训使得LP出资更加谨慎,对GP的业绩也更加看重,出资数量减少、投资头部GP趋势明显。

4)LP跟投能够取得不错收益

除了单纯的基金投资以外,近十年来,项目跟投已经成为了母基金机构提高投资收益的重要手段。2018年麦肯锡的一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LP调查报告显示,有超过70%的LP有意与跟投,该比例在过去几年呈现处明显的上升趋势。时下在募资中,一些LP越来越强调跟投权,甚至常常超过对基金本身的关心。

首先,与直投基金相比,跟投项目普遍更低的管理费和carry降低了母基金的投资成本,并转化为额外的投资收益。

其次,项目跟投也可以大大提升GP与母基金之间的透明度与信任度。通过项目跟投,母基金可以更好地了解GP是如何开展业务的,是否保持投资纪律性和专业度,是如何进行尽职调查的等。而随着基金投资、项目跟投等多方面的深入合作,母基金与GP会逐渐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做直投方面,相当于GP已经天然帮忙筛过了一遍项目,加大了他们投中好项目的概率。

(2)LP的“GP化”趋势展望

未来,LP的GP化趋势会继续甚至深入发展,需要理性看待这一趋势,放眼全球资管行业,LP与GP的边界模糊也是股权投资市场必然会经历的阶段。从专业化的分工上、从战略协同上、从资源共享上等许多方面,LP与GP均有合作的巨大空间,LP与GP的关系与其说是合作不如说是和谐的生态关系。

对此,广州乡村振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宇也曾给出建议,“国内的GP要理性看待母基金的GP化,对此不要一味惧怕或者反感,要看到母基金背后也有很多LP。母基金通过直投能够创造更好的收益,也能够反过来促进母基金的蓬勃发展,进而带动更多活水涌入股权投资的市场,为GP带来新的资金源”。

4.陕股2021年业绩盘点:68家A股公司56家实现盈利

A股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已收官,一份份年报背后,透露出各家企业的发展现状。 截至目前,68家陕西A股上市公司均已披露2021年年报。其中56家公司实现盈利,占比超过八成。

(1)进入前十榜单门槛费超百亿元

2021年营业收入前三甲分别依次是陕西建工、陕西煤业和隆基股份,其中陕西建工以1594.78亿元荣膺陕西上市公司的“营收王”。陕西煤业则是另外一家营收过千亿的陕西上市公司,2021年实现营收1522.66亿元。

▲图:2021年陕西A股营业收入前十企业

营收前三甲的龙头企业也在不断高歌猛进。陕西建工、陕西煤业和隆基股份2021年营收同比分别增长了24.86%、60.17%、48.27%。上述TOP10榜单中的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均超过百亿元。比较而言,2020年营收TOP10入榜门槛需要81.69亿元,而2021年的门槛已提高了21.92亿元,升至103.61亿元。

(2)10家企业营收同比增长超50%

营收增长方面,55家公司2021年同比实现增长,占比约八成。其中10家公司同比增长率超过50%。

图:2021年陕西A股营收同比增长率前十企业

营收增速最快的是陕西黑猫,该公司2021年实现营收188.95亿元,同比增长97.07%,营收额和增长率均创历史新高。这主要得益于2021年度市场周期向好,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上涨且产销量大增。不止陕西黑猫,同属煤炭行业的陕西煤业亦是在2021年创出历史最好业绩。此外,三角防务、国际医学、中熔电气、环球印务、美畅股份等公司2021年度的营收增速同样创上市以来新高。

(3)陕西煤业连续六年蝉联“盈利王”

除了中航西飞和陕鼓动力,2021年营业收入TOP10榜单的企业,有8家亦进入盈利TOP10榜单。

▲图:2021年陕西A股归母净利润前十企业

其中,陕西煤业连续六年成为陕西上市公司中的“盈利王”,公司2021年实现归母净利润211.40亿元,同比增长42.26%。净利润在突破200亿元的同时,也刷新了陕西A股盈利纪录。隆基股份和陕西建工则分别以90.86亿元和34.77亿元位居二、三位。此外,西安银行、彩虹股份、陕西黑猫等三家公司2021年的归母净利润也刷新上市以来记录。

(4)9家公司盈利增幅翻倍

虽然中国创业板第一批的“28星宿”之一的*ST宝德,以近37倍的盈利增幅排名第一。因为*ST宝德存在虚增营收以及调节利润的嫌疑,且连续两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发退市条件,深交所也于5月5日对其下发了终止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能源、高端制造业等领域的陕西优势产业,2021年的盈利增幅较大。比如陕西黑猫2021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约6.7倍,彩虹股份2021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约4.3倍。

▲图:2021年陕西A股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前十企业

很长一段时间,公众对彩虹股份充满了悲观情绪,认为这家公司快不行了。但行至2021年,彩虹股份彷佛一夜之间走出了“ICU”。彩虹股份2021年归母净利润及增幅创出历史记录的背后,除了面板行业火爆之外,固然也离不开公司敢于创新、敢于冒险的态度,以及咸阳国资委的重仓相助。

(5)75%陕西上市公司现金比率超A股平均水平

财务上用来衡量现金持有水平的一项常用指标叫“现金比率”(现金比率=货币资金/流动负债)。Wind数据显示,2021年A股上市公司(剔除金融类企业)的现金比率平均是33.02%。

Choice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65家陕西上市公司(剔除金融陕军)中,有49家现金比率超过A股平均水平,占比约为75%。其中炬光科技等19家企业的现金比率超过100%。

▲图:2021年末陕西A股现金比率超100%的企业

再以现金流量比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这一指标来衡量。该比率用于衡量企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抵偿流动负债的程度。比率越高,说明企业的财务弹性越好。

Choice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65家陕西上市公司(剔除金融陕军)的现金流量比率平均为28%。其中兴化股份、康拓医疗、莱特光电、华秦科技等15家公司的现金流量比率超过30%。

▲图:2021年末陕西A股现金流量比率超30%的企业

虽然现金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但不一定现金越多就越好。除了新股募资效应,持有过多的现金,也需要多角度审视。

(6)陕西上市公司研发投入首超百亿元

上市公司作为最优秀的企业,是我国研发投入的主力军之一。Wind数据统计显示,2021年A股公司研发支出合计1.36万亿,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48.7%,创历史新高。

陕西方面,68家陕西A股公司2021年研发投入合计为114.63亿元,首次迈过百亿元大关,较2020年合计90.69亿元的研发投入,增长了约24亿元。其中18家公司2021年研发支出超过亿元,比2020年增加了1家公司。具体来看,2021年,隆基股份以43.94亿元的研发支出再次位列陕股第一,较2020年增长了69.55%。 

▲图:2021年研发支出超亿元的陕西A股公司

陕西建工、中国西电、航发动力、陕西煤业2021年的研发支出金额分列陕西上市公司第二至第五位,且金额均超过5亿元。

从研发支出占当年营收的比重来看,陕西上市公司2021年的这一比重为4.88%,较2020年的4.69%小幅增长。其中,2021年,有23家公司2021年研发支出占当期营收的比重超过5%,比2020年增加了4家。

▲图:2021年研发占比超5%的陕西A股公司

具体来看,天和防务和铂力特2021年的研发占比位列第一和第二,且均超过了20%。此外,烽火电子、炬光科技、晨曦航空、莱特光电4家公司的研发占比也超过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保荐机构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安源、秦龙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3-1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37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38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

3-3-2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

南大光电、公司、上市公指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不特定指南大光电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对象发行可转债

飞源气体指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南大光电控股子公司Integrated Circuit的简称,是采用一定的工艺,将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连在一

集成电路、芯片、IC 指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发光二极管,用半导体材料制备的固体发光器件,其原理LED 指是利用半导体材料的特性将电能转化为光能而发光。

高纯金属有机源(亦称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通常纯度应达到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光电子及微电子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高新技术成果的培育和产业化,实业投资,国内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生产地址在苏州工业园区平胜路40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5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研发水平

公司是从事先进电子材料生产、研发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平板显示、LED、第三代半导体、光伏和半导体激光器的生产制造。

公司产品分为先进前驱体材料、电子特气和光刻胶及配套材料三个板块。凭借领先的生产技术、强大的研发创新实力及优秀的团队管理方式,公司已经在多个领域内打破国外技术长期垄断的局面,并逐步扩展海外市场。

公司业务布局于先进前驱体材料、电子特气、光刻胶及配套材料三大板块。

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优势,公司先后承担了国家 863 计划 MO 源全系列产品产业化、“02专项”高纯电子气体(砷烷、磷烷)研发与产业化、高分辨率光刻胶

与先进封装光刻胶产品关键技术研发、ArF 光刻胶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项目、ALD

金属有机前驱体产品的开发和安全离子注入产品开发等项目,攻克了多个困扰我国数十年的技术难题,填补了多项国内空白。

先进前驱体材料技术方面,公司 MO 源研发和产业化的成功打破了西方在此领域的垄断,成为中国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MO 源)的产业化基地,是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了 MO 源全系列产品产业化生产的龙头企业,亦是全球头部 MO 源制造商之一。此外,半导体前驱体材料方面,公司顺利完成了“02 专项”ALD 金属有机前驱体产品的开发和安全离子注入产品开发项目,多个产品打破国外垄断,已成功导入国内领先的逻辑芯片和存储芯片量产制程。并布局

14nm/7nm集成电路制程和 3D 闪存的先进前驱体材料,目前项目进展顺利。

电子特气技术方面,公司自2013年承担国家“02专项”高纯特种电子气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于2016年起形成高纯特种电子气体砷烷、磷烷产业化能力,纯度达到 6N 级别,成功解决了高纯砷烷、磷烷等特种电子气体的研发和产业化难题,一举打破了国外技术封锁和垄断,为我国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民族工业振兴提供了核心电子原材料。

光刻胶技术方面,公司自2017年起先后承担国家“02专项”高分辨率光刻胶与先进封装光刻胶产品关键技术研发、ArF 光刻胶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历

3-3-6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经 3 年,公司已制备出国产自主可控的 ArF 光刻胶产品,满足产业化的技术条件,并成为国内首个通过下游客户验证的国产 ArF 光刻胶产品,打破了我国高档光刻胶受制于人的局面。

公司设有研发中心(即公司技术部),致力于国家急需的关键电子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研发方向包括先进光刻胶、特种气体、泛半导体材料等,公司各事业部同样配备专业研发人员。

公司研发中心拥有先进的现代化实验室以及众多研发、分析、测试设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215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19%左右,拥有丰富的研发人员储备和良好的研发人员培养机制,已经建成一支具有国际水平的高素质研发与管理团队,并不断加强优质人才储备,保障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陈化冰先生、王陆平(LUPING WANG)博士、许从应(CHONGYING XU)博士和袁磊(LEI YUAN)博士,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1、陈化冰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大学教师,并在国家 863 计划新材料 MO 源研究开发中心从事 MO 源研发工作。2002 年起先后任公司技术总监助理、营销部经理。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国威斯康星大学博士学位,历任美国 ATMI 公司产品研发和管理主任、大阳日酸特殊气体(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于2013年8月入职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3、许从应(CHONGYING XU)先生,1962 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博士后。曾任美国先进科技材料公司资深化学师、研

3-3-7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发部经理、指导级工程师等职,曾获美国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奖项。2011年加入公司,历任技术副总监、技术总监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袁磊(LEI YUAN)先生,1974 年出生,美国国籍,毕业于加州大学伯

年任苹果公司(AppleInc.)资深 OLED 研发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2022年1月17日,袁磊先生加盟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并新增

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袁磊先生拥有二十年半导体光刻和工艺研发及生产经验,领导参与了多个先进技术节点研发;在先进光刻技术,以三维半导体器件

(FinFET)和多重成像为代表的先进电路设计方法,电路设计和制造协同优化

(Design-Technology Co-Optimization)等方面掌握国际领先技术,拥有 40 余项国际专利。袁磊先生加盟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和技术实力。

除此之外,报告期初至今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负债合计26.归属于母公司所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3-3-8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净利润5.170.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863.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20-2.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53.4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69-.9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2632.44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净额,2022年1-9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净额,2022年1-9月的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每股经营性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3-3-9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技术研发方向与未来行业需求不匹配的风险

公司目前在领域内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研发优势和创新能力,但业务的持续开展仍然依赖技术研发的不断创新进步,涉及大量的资金、人力和物力投入,因此需要准确预判未来行业发展的趋势,并结合自身的竞争优势提前确定研发方向,才能确保研发投入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目前产品布局先进前驱体材料、电子特气和光刻胶三大板块,主要面向此三大板块的前沿市场需求进行研发,且多项研发领域目前在国内仍属首创,因此,若公司确定的研发方向与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存在较大的差异,或未能紧跟行业前沿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研发方向,将可能导致不断投入的研发成本无法及时收回,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目前的核心技术人员大多自公司创立初期即已加入,人员结构相对稳定,未来公司也将不断引入新的领域内高级人才。若公司出现管理不善或激励机制不到位等情况,则可能导致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进而造成核心技术的泄露,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

(3)技术进步的替代风险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技术的不断革新和新生产工艺的出现,不排除未来会出现对产业终端产品的替代产品或由于技术进步导致公司的生产工艺被替代,使得公司现有或正在研发的先进半导体制程前驱体产品、高纯磷烷、高纯砷烷以及三氟化氮产品无法满足下游客户需求,从而造成对公司产品的冲击,进而对募投项目收益产生影响。公司将通过不断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拓宽发展领域,提高产品的性能,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如果公司的技术升级迭代速度和成果未达到预期水平,未能及时满足客户变化的需求,或某项新技术的应用导致公司现有技术被替代,将导致公司行业地位

3-3-10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和市场竞争力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长期以来,先进制程半导体用前驱体材料、光刻胶等电子材料领域的核心技术一直掌握在少数国外厂商手中。由于国外的技术封锁,公司在先进前驱体材料板块、电子特气板块、光刻胶及配套材料板块主要依靠自主研发突破技术瓶颈,但在产品迭代和下游市场推广的过程中,仍需进行持续研发以应对市场需求。此外,本次募投项目拟量产的先进半导体前驱体产品虽有来自收购于美国 DDP 公司的多项专利作为支持,但距离产品成功量产仍需大量研发投入。

由于先进电子材料的精度、纯度标准较高,对产品性能指标的要求严格,如公司未来研发工作计划不周全、组织不到位、程序的实施有所偏差,则仍然存在研发失败和研发成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子材料 MO 源、电子特气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MO 源对氧和水十分敏感,属于易爆危险品,砷烷等电子特气产品具有易燃、易爆、剧毒的特性。因此,产品生产流程中的合成、纯化等环节涉及到的各种物理和化学反应均对安全管理和操作要求较高。如公司在未来生产经营中未能在工艺、管理、人员、设备等方面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不能有效遵守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则公司未来仍存在因安全管理不到位、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人为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安全事故的风险。

(2)相关产业政策、环境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主要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环保规定。但随着我国环保监管政策的不断趋严、节能减排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强,有关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认定和节能减排的标准可能会发生变化,或制定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届时,如果发行人不能持续符合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发行人生产线将可能会面临被淘汰、关停的风险;或者,发行人为持续符合节能减排政策,而需要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发行人的资本性支出和生产成本将进一步

3-3-11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增大,从而影响到盈利水平。

(3)股权结构分散,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5%以上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第一大股东沈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宏裕创投合计持有发行人12.28%股权,第二大股东张兴国持有发行人6.54%股权,第三大股东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48%股权。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后,若上述股东未充分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其

持股比例将被进一步稀释。由于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单一股东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均不超过30%,也没有单一股东能够决定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的选任,且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或其他安排,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仍然存在导致发行人决策时效性可能受到影响的风险。

(4)含氟电子特气产品销售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三氟化氮及六氟化硫产品合计实现销售收入6755.99万元、30439.70万元、52636.11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1.40%、

52.84%、55.32%,增长较快,且目前仍在扩产中。如未来含氟特气类产品下游

市场需求不及预期,或出现产线建设、产品导入不顺利等情况,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展,对公司的管理与协调能力,以及公司在文化融合、资源整合、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管理体制、激励考核等方面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也在逐步研究,改进、完善并创新适合公司发展的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逐步强化内部的流程化、体系化管理,降低管理风险。

若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等不能跟上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并及时进行

调整、完善,将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1)产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下的

3-3-12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为推动行业发展,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了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未来相关政策若发生变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领域的研发和业务拓展均收到一定金额的政府补助,各期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408.85万元、2760.29万元和8032.66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43%、23.64%和41.65%。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未来无法获得财政补贴,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飞源气体报告期内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自2021年起享受

15%的优惠税率。若国家调整上述所得税税收政策,或者上述公司未来不符合税

收优惠条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的影响。

(1)产品毛利率下降风险

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之一的 MO 源类产品

的毛利空间正在不断被压缩。报告期各期,MO 源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31.97%、

29.30%、40.22%,虽然短期内有所回升,但随着原材料镓锭价格持续走高,以

及 MO 源领域竞争对手不断增多,如国内下游 LED 市场增长速度放缓,则公司传统业务 MO 源产品的毛利率存在降低的风险。

此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开拓市场的需要,公司电子特气、先进前驱体、光刻胶等产品未来都有可能面临毛利空间被压缩,进而使得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5160.83万元、20419.69万元、

29821.62万元。2021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应收账款增速较快。

公司主要客户多为资信状况良好的上市公司等,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随着

3-3-13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长,若不能继续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公司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如果应收账款快速增长导致流动资金紧张,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业务规模大幅增长,公司备货增加。

公司根据订单情况、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择机进行

原材料采购,若由于内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公司存货无法及时消化,则存在营运成本上升及资产周转水平下降的风险,同时如果公司无法通过长期稳定供应链渠道控制原材料成本,也将面临存在跌价增加或滞销的风险。

(1)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积累,公司在技术上取得了丰硕成果,并未曾侵犯过其他公司的知识产权。若公司被竞争对手诉诸知识产权争端,或者公司自身的知识产权被竞争对手侵犯而采取诉讼等法律措施后仍无法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

有效保护,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竞争地位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产品质量、劳动纠纷责任等风险

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因产品质量瑕疵、劳动纠纷等其他潜在事由引发诉讼和索赔风险。如果公司遭遇诉讼和索赔事项,可能会对公司的企业形象与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根据当前的产业政策、行业技术

水平和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因此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产业政策变化、行业发展走向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其中,7nm/14nm 先进制程半导体用硅前驱体材料募投效益

3-3-14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测算时,由于其属于创新型产品,价格的预测系在产品尚未量产的情况下,根据测算时市场询价、相似产品价格走势等因素综合判断后确定的,并非基于实际过往销售价格进行的预测,因此不排除未来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实际产品价格与本次预计出现较大差异的情况发生,进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不及预期。

如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出现市场环境突变、行业竞争加剧、产业政策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相关产业不能保持同步协调发展,将会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2)新增产品客户验证和市场推广风险

产品通过下游客户验证,是高纯电子材料打开销售渠道的前提和保证。公司已量产的电子材料已在下游客户中成功形成销售,但本次募投拟量产的先进前驱体材料系公司推出的新产品,且国内市场尚处于成长初期,仍未摆脱被国外技术“卡脖子”的困境。其中,111-三氯乙硅烷(3CDS)、三甲硅烷基胺(TSA)、新戊硅烷(NPS)为用于 14nm/7nm 先进制程芯片制造的创新型产品;而三甲基铝(TMA)尚未实现完整自主产线的量产供应能力,国产市场仍处于相对空白状态。因此,产品研发的质量和稳定性及其通过下游客户验证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由于芯片制造工艺对环境、材料的要求严格,芯片制造企业一般选择认证合格的安全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从而降低材料供应商变化可能导致的产品质量风险,对新供应商构成壁垒,从而导致新的半导体材料市场开发难度大。本次募投项目拟量产的半导体前驱体新产品的大规模市场推广面临客户的认证和

使用意愿、对公司新产品质量的认可以及严格的产品认证过程等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推广风险。

(3)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推进先进半导体前驱体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扩建公司电子特气产能。预计项目达产后,将新增4种先进制程半导体前驱体合计年产能45吨、高纯磷烷和高纯砷烷年产各70吨以及三氟化氮年产7200吨的产能。项目的实施和产能的消化与市场供求、行业竞争、技术进步、贸易环境、公司管理及

人才储备等情况密切相关,公司推出的新型前驱体产品在推进下游客户验证的过

3-3-15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程中存在不确定性,特别是本次拟量产的新戊硅烷(NPS)等 3 种前驱体产品系发行人在借鉴 DDP 公司专利基础上,结合自有技术改进创新的具有更先进性能的新型硅前驱体产品,之前并未形成量产,市场也鲜有性能相似的同类产品,因此其产能消化也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也面临来自国外成熟半导体材料厂商和国内同行业厂商多方面的竞争,如在半导体前驱体材料领域,以德国 Merck、法国 Air Liquide、韩国 DNF、韩国 SK Materials 等为代表的国际半导体前驱体巨头占据芯片厂采购的主流,在电子特气领域,国内以派瑞特气(中船重工718所)、昊华科技、正帆科技、华特气体等为代表的国产自主化企业也在推进产能扩产,部分公司也在通过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等多种渠道方式拟募集资金,用于三氟化氮等产品的产能扩建,与公司的国内市场销售产生直接竞争。

尽管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如果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市场开拓不力或市场需求饱和、市场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甚至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况,并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计效益,最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公司另有前次募投项目及433吨前驱体和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等处于建设当中,相关投资主要为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后将产生相应折旧摊销费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主要资本性支出项目于2025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达到16712.39万元,若考虑折旧及摊销起到的税收挡板作用为12952.13万元,预计产生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含税收挡板)分别占预计新增营业收入、净利润的8.38%、32.97%。本次募投项目产生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为10387.00万元,若考虑折旧及摊销起到的税收挡板作用为7889.96万元,预计产生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含税收挡板)分别占预计新增营业收入、净利润的7.79%、35.19%;若在2021年业绩基础上增加预计新增收益,对应占比分别为3.95%、19.37%。但考虑到相关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产能爬坡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项目经营管理不善,或者公司不能及时有效的开拓市场,消化新增的产能,将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公司存在可能因折旧、摊销的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3-3-16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实施的风险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组织管理进行了较为合理的设计和规划,但较大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仍然对公司的组织和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涉及全椒南大光电、南大光电半导体、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等3个子公司,实施地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两地。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建设和投产,公司的资产、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生产、研发、销售和管理等人员将相应增加,如果公司未能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及时提升人力、法律和财务等方面的管理能力,提高内部控制的效能,可能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按期实施和正常运转产生不利影响。

(6)募投项目资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万元,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90000.00万元,总体投资规模较大,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虽然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是如果本次发行失败或者募集资金无法按计划募足并到位,则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良影响,继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良影响,继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7)募投项目的技术实施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的半导体前驱体、电子特气主要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太阳能电池等行业,下游客户对产品的纯度和精度等均具有较高要求(例如在纯度方面,先进制程的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气体纯度要求通常在 6N 以上,远高于普通工业气体要求),进而对产品的开发、设计及生产技术提出了更高标准。其中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的 111-三氯乙硅烷(3CDS)、三甲硅烷基胺(TSA)、新戊硅烷(NPS)3 种高纯半导体硅前驱体产品,系发行人拟推出应用于 14nm/7nm先进制程集成电路制造的创新型产品;而以三甲基铝(TMA)为代表的高 K 前

驱体产品目前尚未形成基于完整自主产线的量产供应能力,国产市场仍处于相对空白状态。尽管发行人通过前期“02专项”等重大项目实施已经积累了较多前驱体研发和产业化经验,并引进了国外专利技术,但不能排除新产品技术实施不

3-3-17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顺利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发生核心技术失密、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或无法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实现技术和产品的创新,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出现技术风险,进而对公司产品的开发、设计及生产等产生不利影响。

(8)募投项目的生产销售风险本次募投“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7200t 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将由子公司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实施。相较于现有三氟化氮工厂所在地(位于山东淄博)而言,乌兰察布工厂因部分客户运输里程变长,单位产品运费成本有所增加。此外,发行人用于运输气体的管束式集装箱的折旧将对盈利表现造成一定压力,运输周期的拉长将增加单位产品的折旧成本。尽管目前借助当地能源优势及政府政策红利,在生产电费、原材料采购方面得以节省,但若未来因市场行情变化,出现产品毛利空间被大幅压缩,同时运输费等成本增加的情况,也可能引发生产销售的风险。

(9)募投项目无法按照计划进度实施的风险

公司目前正在建设的前次募投光刻胶项目将继续按照目前的验证计划,加大针对主要晶圆厂、主要产品用胶的验证力度,并逐步实现更大规模的销售。以ArF 光刻胶为代表的高端光刻胶领域长期被日本合成橡胶、东京应化、信越化学、

富士电子材料等国外巨头所垄断,目前进口原材料供应受到国际贸易影响,下游集成电路客户验证需求和验证标准都发生了变化;且由于光刻胶(特别是

等高制程芯片用光刻胶)系研发和产业化难度极高的精细化学品,在分辨率(关键尺寸大小)、对比度(曝光区到非曝光区过渡的陡度)、敏感度(最小曝光量)、粘滞性(胶体厚度)、粘附性(黏着于衬底的强度)、抗蚀性(保持粘附性的能力)、表面张力、存储和传送方面都具有多元化且极高的要求,同时对树脂型聚合物、光引发剂、溶剂、活性稀释剂及其他助剂等原材料的要求也非常苛刻,光刻胶规格不符、质量不稳定会导致芯片产品良率的大幅下降,因此各晶圆厂对光刻胶大规模替换普遍持谨慎态度。此外,新冠肺炎疫情也对公司前次募投光刻胶项目开展造成了较大影响,具体体现在为满足下游需求变化所进行的改进调试工作有所延缓、验证效率有所降低、委外检测实施困难以及设备

保养维修难度增大等方面。若国内疫情继续出现大规模反复,进而导致防疫政策对人员流动及物流等频繁采取限制措施等情形,将对前次募投光刻胶项目实施带

3-3-18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来不利影响。综合以上原因,目前产品验证进度仍然具有不确定性,无法排除前次募投光刻胶项目无法按计划进度实施的风险。

(10)高端光刻胶领域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的风险

前次募投拟产业化的 193nm ArF 光刻胶产品目前仍然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

客户验证,才能达到可批量生产的相对成熟状态。且由于下游需求的差异性和复杂性,发行人目前送验的产品种类也无法完全覆盖下游不同客户的不同工艺、不同环节的用胶需求。因此,即使发行人目前主打的 ArF 光刻胶细分产品种类产业化推进顺利,仍然面临来自进口企业及其他国产供应商的市场竞争压力。

目前,国内比较成熟的晶圆厂在验证国产光刻胶时大多采用“替代型验证”,即要求国产产品在光刻,刻蚀,OPC 修正等性能方面同 Fab 厂目前使用的光刻胶能够完全匹配,高端制程误差要求在+/- 2nm范围内,以满足其现有产线、工艺的要求,减少其调试成本。同时,因使用芯片制程、用途不同,即便同为 193nmArF 光刻胶,不同客户的不同产线、工艺等也会对参数要求大不相同,对应光刻胶产品的配方就会有所区别。例如线条/沟槽类图形由于线条宽窄、布线规模、线条间距等不同,对光刻胶的需求均不一样;通孔类图形用光刻胶因孔型大小不同也对参数有特别规定;金属布线在 Fab 端从图片到出品,需要经过多遍以上全生产过程,每遍所要求的参数也有不同。此外,存储芯片、逻辑芯片等不同芯片类型对光刻胶的验证要求也存在差异。

因此,公司 ArF 光刻胶产品除需要除针对不同客户需求开展产品验证外,又由于上述不同工艺、不同环节所产生的不同使用需求,即使针对同一客户也需要多款产品同时送验,并逐一进行单独验证,甚至需要多种产品组的综合验证通过后才会被采用。因此,尽管在 193nm ArF 光刻胶领域公司目前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但若未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研发和产业化重点,或因未能及时生产、调试出符合不同厂商、不同工艺、不同环节所需的产品,则公司仍存在丧失市场先机,进而在高端光刻胶领域相对其他国产供应商领先优势减小的风险。

此外,ArF 光刻胶为代表的高端光刻胶领域长期被日本合成橡胶、东京应化、信越化学、富士电子材料等国外巨头垄断。由于光刻胶产品需要与下游客户进行

3-3-19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较长时间的试产与磨合,下游客户对现有产品粘性较大,对新产品则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验证,以保障产品的应用兼容度、性能稳定性、杂质纯度等诸多方面达到或超过现有进口产品水平。若未来国际贸易环境转暖,主要国家向我国出口的限制有所放松,高端光刻胶产品断供或限供风险减小,也可能产生下游客户对国产化替代需求变弱,进而对公司 ArF 光刻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进程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11)因设备缺失无法保障部分产品量产的风险

缺陷检测设备主要用于光刻后图形的缺陷检测,系 28nm及以下制程芯片用光刻胶制备所必需的检测设备。如颗粒,微桥连(micro bridging)等多种因素都会导致图形上存在缺陷,随着芯片制程的不断缩短和体积的不断缩小,在裸硅晶圆或镀膜监控晶圆上的将导致良率损失的颗粒缺陷往往更加难以判别。缺陷检测系统可以及早发现缺陷问题,通过分析缺陷的形成原因,调整和改变光刻胶产品配方,达到减少和消除缺陷的目的。

公司目前正在建设的前次募投光刻胶项目相关产线已建设完毕,涵盖

28-90nm制程芯片使用的多款型号产品尚在下游客户验证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验

证结果积极调整配方工艺,以生产满足下游生产需求的产品。但不排除部分量产所需设备进口渠道受阻,同时因国产设备供应商测试进度放缓等原因致使无替代设备可用的风险状况出现。随着公司光刻胶产品研发和验证工作的推进,关键设备的缺失将会给 28nm及以下制程芯片用光刻胶的产业化带来困难,进而影响整体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公司是全球主要的 MO 源生产商。随着 LED 行业的竞争加剧,MO 源业务面临严峻挑战,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市场供求不均导致生产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产品毛利空间不断压缩,能否实现技术革新,并通过长期稳定的原材料供应链稳定价格控制成本,成为影响 MO 源产品销售业绩的主要因素;在电子特气领域,国产供应商如正帆科技、昊华科技、派瑞特气等近年来均在扩大产能,随着下游LED、半导体厂商不断增长的需求,未来电子特气领域在市场空间加大的同时必

3-3-20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环境;在光刻胶和半导体前驱体领域,国内厂商仍处于逐步实现国产化替代的过程,这也将面对来自具备先发优势的相关国际行业巨头的防御性手段。因此未来激烈的行业竞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风险

近年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升级,逆全球化贸易主义进一步蔓延,部分国家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对中国部分产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鉴于半导体产业是典型的全球化分工合作行业,如果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国际贸易环境发生未预计的不利变化,则可能对产业链上下游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中12.49%来自境外,境外市场是公司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公司与相关客户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但如果未来国际政治局势发生不利变化,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如实施贸易封锁、国外进口限制、加征关税等,且短时间内新冠疫情的影响仍将持续,这些都将对公司产品现有外销以及未来新建产能往海外市场消化造成困难,进而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

(3)新冠病毒疫情风险

2020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爆发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已经对全球实体经济带来重大影响。

公司部分现有产品及本次募投项目拟扩产的高纯磷烷、砷烷、三氟化氮等产

品预计部分将销往海外市场,在西方国家相继采取宽松的疫情防控措施的背景下,国际供货渠道将逐渐恢复活跃,公司产品可能遭遇销售渠道拓展困难、海运交期因疫情滞后等挑战,对公司出口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新冠疫情如持续发展,存在影响公司未来业绩目标实现的风险。

(1)审批风险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经中

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发行注册程

3-3-21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序,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及完成注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存在未能通过审核或完成注册的风险。

(2)发行风险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

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9、与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1)可转债未担保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为无担保信用可转债,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也没有担保人为本次可转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公司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转债投资者可能面临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担保而无法获得对应担保物补偿的风险。

(2)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可能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本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本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影响。

(3)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

3-3-22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或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此外,当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获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的规定而受到限制,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4)可转债转股的相关风险

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因为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而出现波动。转股期内,如果因各方面因素导致本公司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超过本次可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如果本公司股票在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本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本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本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出现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不能转股的风险。

(5)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赋有股票期权的混合性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可转债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价、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

下修正条款以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需要持有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价格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

3-3-23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可转债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6)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7)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聘请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状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人民币90000.00万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情况,本次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

3-3-24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3-3-25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七)转股期限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4.0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3-3-26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

3-3-27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

3-3-28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面总金额;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

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

3-3-29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南电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9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 23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社会公众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南电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3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南大光电”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6552 元可

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发行人现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3-3-30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即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为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8999881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87%。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346”,配售简称为“南电配债”,优先认购时间为 T 日(9:15-11:30,13:00-15:00)。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100元),超出1张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南电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3-3-31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3-3-32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4)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5)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6)拟修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9)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对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做出决议;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制定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召集召开的程序及表决办法、决议生效条件等。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00万元(含9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半导体先进前驱体产品产业化,并继续

3-3-33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扩大氢类电子特气高纯磷烷、砷烷和含氟电子特气三氟化氮产能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年产45吨半导体先进制程用前驱体

年产140吨高纯磷烷、砷烷扩产及

砷烷技改项目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4补充流动资金0.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十八)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中证鹏元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级,债券信用评级为 AA-级,评级展望稳定。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核准文

3-3-34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件,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以下事件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按时偿

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1)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公司履行本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可转债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以致对发行人对

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

(4)在本期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

执照、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法规、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

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本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6)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

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因公司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3-35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3、债券违约情形争议解决方式

本次可转债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保荐机构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可转债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二十三)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量水平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2020年度

审计报告以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

告以及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已发行债券规模、资产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情况如下:

1、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0.00元,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已获准未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净资产为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限内投资者均不选择转股,且可转债不考虑计入所有者权益部分的金额,预计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90000.00万元,占2022年9月末公司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09%,未超过50%。

2、发行人是否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

债率分别为37.95%、40.94%、42.98%和42.27%,资产负债率水平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维持在合理水平,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公司合并口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863.72万元、12753.57万元、26196.28万元和25603.27万元,现金流量正常。因此,公司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三)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的规定。

3、未来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本息

2019年度、2020年度以及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

3-3-36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9275.14万元。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符合最近三年

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规定。因此,公司符合《证券法》

第十五条第二款“(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规定。

此外,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尚存货币资金余额57614.75万元,同时公司信用情况良好,融资渠道顺畅,并享有一定额度的银行授信,预计能够保障未来的偿付能力。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安源、秦龙担任本次南大光电向不特定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安源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法律职业资格,香港证监会6号牌业务从业资格,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电声股份 IPO、大参林 IPO、云从科技 IPO、南大光电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高德红外非公开发行、盈健医疗港股红筹上市、艾派克跨境并购美

国 SSC 公司等。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无,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秦龙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读客文化 IPO、斯莱克 IPO、宝通科技可转债、华天科技非公开发行、格林美非公开发行、天神娱乐重大资产重组、

思美传媒重大资产重组,宝通科技重大资产重组。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无,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孙潜昶,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

3-3-37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孙潜昶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思特威 IPO、国芯科技 IPO、南大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华大半导体资本运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张铁、刘润西、刘宇峰。

张铁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仙琚制药 IPO、光线传媒 IPO、拉卡拉支付 IPO、炬光科技 IPO、思特威 IPO、澜起科技 IPO、中芯国际 IPO、申

菱环境 IPO、景兴纸业非公开发行、华录百纳非公开发行、慈文传媒非公开发行、

航天信息可转债、常熟汽饰可转债、南大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国长城非

公开发行、新丽传媒私募债、万好万家重大资产重组、三湘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恒信移动重大资产重组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刘润西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思特威 IPO、南大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华大半导体资本运作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刘宇峰先生:硕士研究生,现就职于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

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颀中科技 IPO 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的关联关系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

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

3-3-38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在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推荐本项目前,通过项目立项审批、投行委质控部审核及内核部门审核等内部核查程序对项目进行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履行了审慎核查职责。

本保荐机构按照《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立项规则》的规定,对本项目执行立项的审批程序。

本项目的立项于2022年2月7日得到本保荐机构保荐及并购重组立项委员会审批同意。

2、投行委质控部的审核

本保荐机构在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简称“投行委”)下设立质控部,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实现项目风险管控与业务部门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同步完成的目标。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4月5日向投行委质控部提出底稿验收申请;

由于疫情影响,投行委质控部对2022年4月5日至2022年4月12日对本项目进行了远程核查程序,执行电话会议、视频访谈、查看电子底稿等远程核查手段,并于2022年4月12日对本项目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

投行委质控部针对各类投资银行类业务建立有问核制度,明确问核人员、目

3-3-39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的、内容和程序等要求。问核情况形成的书面或者电子文件记录,在提交内核申请时与内核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部门包括内核委员会与内核部,其中内核委员会为非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为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负责内核委员会的日常运营及事务性管理工作。

内核部在收到本项目的内核申请后,于2022年4月13日发出本项目内核会议通知,内核委员会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内核会议对本项目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7人。内核委员在听取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回复相关问题后,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内核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推荐。

项目组按照内核意见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经全体内核委员审核无异议后,本保荐机构为本项目出具了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核意见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对本次发行进行审议后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同意作为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推荐。

六、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中信建投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3-3-40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自愿接受深交所的自律监管。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决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可转债发行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工作安排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公司制订、完善有关制

3-3-41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度,并督导其执行;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发行人的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助公司制定有关制度并督导其实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级施;

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发行人的内控制度。

的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决策权限、表决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程序、回避情形等工作规则;

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将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联交易情况,保荐机构将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发表意见。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4、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

2、关注并审阅公司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关注新闻媒体涉及公司的报道,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定期跟踪了解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公司董

5、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投

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1、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发行人提供对外担保及履行的

相应审批程序情况,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规范

6、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

2、要求发行人在对外提供担保前,提前告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根据情况发表书面意见。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

板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本保荐机构将继续完成。

九、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南大光电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南大

光电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3-3-42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以下无正文)

3-3-43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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