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能否查询到开发商破产业主怎么办消防验收结果

业主能否查询消防验收结果_百度知道
业主能否查询消防验收结果
业主能否查询消防验收结果
不能违规装修不可以,在自家房屋装修的时候,我国物权法规定,所以物业不能阻止业主入住,但是因装修引起的一切后果物业没有责任,标的物所有人对该物享有一切权利,但是考虑到相邻关系,造成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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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消防验收没通过,能否交房?_新闻中心_新浪网
消防验收没通过,能否交房?
.cn 日08:50 海峡网-厦门日报
  鹭江海景花园业主与开发商因此产生纠纷;
  消防部门认为,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未通过的房产禁止交付使用
  业主们都想赶着在年底前收房装修,可是与开发商因延期交房而引发的拒绝收房风波却愈演愈烈。历经两个月的艰难谈判仍未有任何结果,这令鹭江海景花园的部分业主愁煞
  业主:交房延期且未通过消防验收
  昨日上午,记者在大生里的厦门鹭江海景花园售楼处见到这群面带忧郁的业主,他们拿着购房合同述说起了纠纷的由来。原来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在今年7月31日前交房却被开发商延迟至9月10日,当业主们兴冲冲地来交接时,却看到现场只有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在办理交房手续,而且小区里没有任何的绿化,门前还在施工,更严重的是物业公司拒绝出示消防验收合格的证明。许多业主认为这不符合交房条件,于是当场就拒绝收房。开发商对此没有做出任何回应,而根据合同上的约定,两周内不收房的业主视为自动收房,于是9月20日左右,拒绝收房的业主赶紧请了律师与开发商谈判。可是谈了两个月仍然没有结果。
  业主吴先生说:“谈判就涉及赔偿问题,按照合同的规定,逾期不超过90日的,开发商应按日向业主支付已交房款万分之2.1的违约金。其间也许开发商有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逾期交房的,开发商也应该提供施工日志来确定到底有几天是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延期,其余的延期时间应按实支付违约金。可是开发商一直拒绝提供施工日志。”
  开发商: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
  记者随后找到鹭江海景花园的开发商鹏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销售的林经理找来公司请的代理律师林毅龙接受记者采访。林律师承认,这个项目在实际交房时间上与合同上规定的交房时间确实存在一定的差距,但造成这个时间差的原因是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暴雨、台风等,此外,交通管制、高考限噪等原因也导致了工程延期。按照双方合同上的约定,这些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开发商是不应该承担责任的。林经理坦承,公司是在交房后的今年10月份才通过消防验收的。至于未通过消防验收是否符合交房条件,林律师解释道,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由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对商品房所在的工程进行验收并盖章确认合格即为验收合格。而双方在合同中也约定,只要验收合格即可交房。因此,开发商的交房行为并无不妥之处。而开发商不出具施工日志的原因,林律师认为,由监理和施工单位提供的延误报表已经足以证明工期延误的客观事实,因此没必要出示,而且施工日志是建筑单位掌握的,建筑单位又正与开发商进行工程结算,不方便出示。
  消防支队:未经消防验收禁止交付使用
  记者就此咨询了多个部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和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的相关人士表示,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由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对商品房所在的工程进行验收并盖章确认合格即为验收合格。但是要办理竣工备案证明书和产权证一定要先有通过消防验收的合格意见书,至于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是否是交房的必备条件,还要视具体合同而确定。另外,像台风、地震等属不可抗力的因素没有异议,但像高考限噪之类的原因是可预见的,是否属不可抗力还要由法院等权威部门来认定。
  市消防支队的相关负责人则认为,按照《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未通过的房产是禁止交付使用的。因此,业主们在新楼盘没有取得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是有权拒绝收房的。
  记者临走时,双方及各自的代理律师都表示,愿意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延期交房给业主造成的不便的问题。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本报记者 陈心晖(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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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实际上开发商于06年9月13日交付钥匙(开发商认为这样就算正式交房了),但真正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是在0-找法网()
问:实际上开发商于06年9月13日交付钥匙(开发商认为这样就算正式交房了),但真正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是在0
描述:我于2006年4月购买了商铺,我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为:
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
二、 项目建设依据
三、 商品房销售依据
四、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五、 计价方式与价款
六、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七、 付款方式及期限
八、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九、 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5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 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 该商品房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开发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厦门市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验收合格的依据。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营企业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以下列出一些不可抗特殊原因)
十、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主要是按延期不同时长进行不同比例算开发商的违约金及退房的规定)
十一、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十二、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十三、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十五、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十六、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十七、保修责任
十八、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以下为一些事实情况基本没什么问题)
1、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属于出卖人所有
2、 。。。。。。。。
十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方式解决(指起诉)
以上就是和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合同的主要内容,我只对觉得可能疑议的部分进行了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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