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怎样归避为卖方分八年还完房贷后过户所承担的风险,

贷款买房,对方房贷还未还完,不能过户我该怎么贷款?_百度知道
贷款买房,对方房贷还未还完,不能过户我该怎么贷款?
一,卖方自行筹集资金,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买方再贷款买他的房。二,买方以首付款的方式,替卖方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买方再贷款买他的房。三,买卖双方的自有资金仍不能偿还剩余贷款,还可以找房产中介,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垫资偿还。不过垫资是有利息的,能都接受需供需双方协商。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提问者采纳
先还了贷款
你才可以重新申请贷款 过户买卖!
提问者评价
欢迎登录“在线客服”咨询(网址,由柜台个贷部门这边审核您的综合情况后确定能否办理.cmbchina,若您是需要办理二手楼贷款。详情您可以与您贷款经办网点个贷经理详细核实?from=B&logincmu=0" target="_blank">https,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如有其它疑问.aspx,一般是在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前.com/cmu/icslogin!感谢您对招商银行的关注与支持.aspx:<a href="/cmu/icslogin。您通过联系当地柜台个贷部门提供您的具体信息以及所购房产情况,向我行招商银行提出贷款申请://forum。  一般是您向银行发放贷款赎楼://forum,之后过户   您好?from=B&logincmu=0 )
已回答226206
响应时间&50分钟
贷款买房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热门搜索:
热门专题:
二手房出售,先过户在贷款,卖方如何规避风险。 明白的朋友能来帮忙吗?
提问者:| 浏览次数:97次 |问题来自:南京
输入内容已经达到长度限制
您还可以输入
验证码错误
您可能对以下关键字也有兴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二手房源
135万元/套
123万元/套
145万元/套
最新提问问题
最新已解决的问题
热点关键词
登录并提交回答
登录回答可获积分奖励
还没有账号?
如果您发现不正当的内容或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
举报内容:
举报原因:
(可多选)
含有反动的内容
含有人身攻击的内容
含有广告性质的内容
涉及违法犯罪的内容
含有违背伦理道德的内容
含色情、暴力、恐怖的内容
含有恶意无聊灌水的内容
Copyright &
Soufun Holdings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二手房买卖中房东可以用买家的首付还清贷款么?_百度知道
二手房买卖中房东可以用买家的首付还清贷款么?
  查询了一下相关的资料,你的情况应该属于下面的第三种,你可以参考一下:  购买存在抵押权的二手房操作实务  近几年因为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购买房屋时很难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因此大多数人都选择银行贷款,这致使目前市场上流通的二手房绝大多数都存在抵押权。  这里所说的房屋抵押是指,购房者为向银行贷款购房,以自己所购买的房屋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给贷款银行,当购房者不能向银行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房屋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银行就是所谓的抵押权人。因此买卖存在抵押权的二手房,就必须先行偿还贷款银行的剩余贷款,再由银行、业主办理房屋抵押权注销手续后,该房屋才能按照买卖双方的约定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但是二手房买卖时应该由哪一方先行偿还银行贷款呢?又如何能保证交易的安全呢?  存在抵押权的房屋在进行交易时要涉及到贷款银行、购房者、出售者、房产中介公司甚至担保公司等多个主体,交易环节较多而且复杂,一个环节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出现纠纷。在卖方市场的大环境下,购房者在购买存在抵押权的二手房屋时所承担的风险要大得多。  本人近几年提供二手房交易的法律服务时,发现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需要规避的风险颇多,但由于篇幅有限,不能一一详谈,在这里就经常接触到的几种交易方式,简单的为大家提供一个操作思路,仅供大家在购买存在抵押权的二手房时作为参考。  第一种 房屋出售方自行出资偿还交易房产名下的银行贷款。  这种方式是指,由房屋出售方自行出资偿还该房屋名下的银行贷款,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然后购房者、出售方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办理付款、过户、交房等手续。  这种方式对于购房者来说法律风险性最小,购房者在与出售方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求出售方向贷款银行详细了解该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流程以及时间(有些银行需要提前一个月左右申请提前还款)。  2.详细约定房产交易的流程,该流程中应包括出售方申请提前还款的日  期、办理抵押权注销的日期、抵押权注销后的通知义务及抵押权注销后办理  房产过户受理手续的期限等。  3.详细约定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迟延办理还款手续、迟延履行通  知义务、迟延办理过户受理手续的逾期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并详细约定  单方主张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约金数额。  第二种 由担保公司出资先行偿还交易房产名下的银行贷款。  这种方式是指,买方或卖方寻找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先行垫资偿还银行贷款,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然后买卖双方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办理交易手续。使用这种方式时,担保公司要按照垫资数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用,目前一般都是由买方支付该笔服务费。  使用这种方式在交易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对担保公司的选择还是要慎重,要从服务质量、公司口碑、经营规模、注册资金、收费标准、垫资流程等多方面了解担保公司。  2.目前,担保公司都会要求购房者将部分购房款先行存入担保公司指定的帐户监管,所以购房者要认真了解担保公司的垫资流程,慎重签署担保公司提供的格式垫资协议,避免因垫资环节出现争议,使自己蒙受损失。  3.在房产买卖合同或居间服务合同中要详细约定由哪一方委托担保公司、必要时可以约定共同选择的担保公司的名称、垫资服务费的支付方、抵押权注销后的通知义务、抵押权注销后办理房产过户受理手续的期限等。  4.详细约定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迟延办理还款手续、迟延履行通知义务、迟延办理过户受理手续的逾期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并详细约定单方主张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约金数额。  第三种 由购房者先行垫资偿还交易房产名下的银行贷款。  这种方式是指,在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由购房者先行垫资偿还交易房产名下的银行贷款后,出售方及时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权的注销手续,然后买卖双方按照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关的交易手续。  这种交易方式对于购房者来说风险性最大,但又是在实践交易中经常会碰到的情况,因此,谨慎的操作对购房者是非常必要的:  1.在垫资前,先至房产权属登记中心核查该房屋的权属状况有无瑕疵(主要核实,该房产除贷款银行的抵押权外,是否还有其他的保全、查封、其他抵押权等。)。  2.不要提前将垫资款项打入出售方的银行还款帐户。  3. 通过自己的银行帐户直接将垫资款转入出售方的银行还款帐户,并要求出售方出具详细的收款收据,必要时可以请律师见证。  4.必要时可要求出售方提供第三人保证,或物的担保。  5.亲自全程跟进办理提前还款、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并及时收押《房屋所有权证》。  6.在抵押权注销后,按照权属登记中心所允许的最短期限及时办理产权交易过户受理手续。  7. 详细约定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迟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迟延履行通知义务、迟延办理过户受理手续的逾期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并约定单方主张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约金数额。  8. 详细约定房产交易无法继续履行时,出售方返还购房者的垫资款的流程。  有抵押贷款的二手房如何买卖  房价在回落,但在这几个月又掀起了反弹的小高潮,具体原因不敢深入讨论,一是掌握的事实不足,二是怕和“正在下很大的一盘棋”有冲突。不过买涨不买跌,交易活跃也是事实。有朋友看到一套性价比更高的二手房,想买,但发现该房有抵押贷款,于是打电话问这样的房子可以买吗?我的感觉:  一、没有还清贷款的二手房不能卖  目前国内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均会在原房屋上设立抵押。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人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房屋,除非购买人愿意替房屋所有权人代为还清银行的债务。  二、如何使需要买的二手房变成还清贷款的二手房  还清就有两种方式了,一种是一次性还清,一种是经济实力不够时的分多次还清。后一种情况,实际就是将原房屋所有人的贷款转移由新的购买人承担,即“转按揭”。卖方出售贷款没还清的商品房,购买方继续为该商品房偿还贷款。这种方式对新购房人的资金需求压力较小,但问题是,目前在国内实践操作中基本不可行。香港等地不仅可以转按揭,甚至卖“楼花”都可以,但国内银行为了减少自己的风险,鲜有明确可以办理转按揭的服务。  那么唯一可行的方案,就是先筹款把房款一次性还清,再进行交易。(如果买方实力不够,与此同时买家也要从银行获得贷款。实质上这是貌似转按揭贷款的提前还贷形式)。这种一次性把房款还清,就又分几种情况:  第一种:原房屋所有人拿出自己的积蓄,或是向亲戚朋友们借钱,把银行贷款还清,这样才能从银行解除抵押,从而可以卖房。  第二种:就是在中介公司帮助下,把有贷款的房产挂牌,当找到买主后,与买主沟通。买主先支付一部分房款,供卖房者提前还贷。  第三种:卖房者自行无法筹到还贷款,而且也没有买主愿意垫付房款,这样可中介公司拆借。中介公司可以用公司的流动资金帮卖房者还贷。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选中的房源是具有银行贷款的,购买就要十分慎重了。因为按第二种方式,如果卖房者提出先垫付还贷款的话,买房者是具有相当风险的。由于在付出购房款后,房产权属还属于卖房者,一旦卖房者不承认或携款逃跑,买房者将面临巨大损失,所以要尽量避免这种交易方式。  可是,第二种方式正是目前中介机构大力鼓吹的办法。在目前萧条的市场条件下,中介机构可以做的生意越来越少,因此即使一些房源对买方有潜在风险,中介机构为了促成交易,仍吹得天花乱坠,说什么“正因为有贷款才这么便宜的”、“贷款的房子对买方没什么风险”,购房者千万要小心。如果该房真正可靠,那么就可以要求中介机构采用以上提及的第三种方式协助交易。  三、有房证才能交易  提到这个问题是因为许多抵押贷款房屋都拿不出房产证。有的房屋所有人是新买的住房,经常在入住后一至两年内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这种情况下是肯定不能交易的。因为国家有明确规定,严禁转让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同时,没有取得房产证时,新的买主也无法办理贷款手续。  还有更多的情况是房产证被抵押银行收走,这种在各地实践中要看各地的房地产登记手续,具体又分为几种,一种是贷款后有两本证,一个房产证一个他项权证,房屋有按揭和抵押都会在他项权证上显示(如上海),在有抵押贷款时,房产证归房主个人保存,他项权证归银行保管,等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会拿到房管局注销。另一种是只有一个房产证,进行了抵押后,抵押银行一般会要求代管房产证。  那么,如果辨别到底是有房产证但被银行保管还是并无房产证的交易呢?其实很简单:以上无论是哪种情况,当地的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门都会有登记,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因公凭有效证明可调阅全部有关档案,产权人凭身份证、产权证可查阅档案中的相关信息,而一般公众在房屋买卖、诉讼等正当理由下,凭有效证明,能查询房屋的简单信息。因此,购买者可以在交易前要求卖方(即产权人)一同赴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门调查是否有此房产登记,该真实性要远远高于卖方所持的所谓的房产证复印件,如果卖方因各种原因不配合,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律师调查的好处是,除调查抵押外,还可以调查房屋产权证的内容与房屋登记机关的存档文件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卖方是否是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所有权人,房屋是否有其他共有权人(如有,共有权人有优先购买权)等。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你用首付帮他还贷款,你的首付只要超过他还要还的贷款,我们以前公司都这么干的,你的首付给了之后,直接毁约赔付你双倍定金等等。这个对你一点风险都没有的,这个是非常必要的,房东必须把房子卖给你,然后再中介公司的购房协议上写明。这个问题是很好解决的,那么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毁约。不过要注明的是,而不可以用你的首付干其他事情,到时候还贷款的时候是中介公司陪同房东一起去还的可以的,具体责任可以写超过几天就赔付你多少的滞纳金。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帮到你
可以,不过你要和中介、房主签订协议,说明相关事宜同时最好将合同公证一下。
我以前就是做中介的,这个是可以的,这样就是把房产证拿出来,然后你再去向银行贷款。但是在过户的时候要小心一点,你最好在业主还贷的时候跟他一起,不然很容易人财两空。
等于你要帮他赎楼,有风险,一般人不会愿意的。手续上来说麻烦多了,不过你找正规中介没什么问题的。他们会一切帮你搞定,可能过程比较长。
是可以!但相关的手续必须自己搞清楚!~
二手房买卖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二手房买卖按揭卖方如何规避风险?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有一套二手房要卖,买家提出按揭付款,对方首付我40%的房款后办理过户手续,然后对方进行按揭付款,我总是感觉自己承担的风险较大,如果对方房产证过户后不付我余款怎么办?请问如何规避风险?
买方的贷款刚批下来,双方未在房管局进行产权转易。1.因为贷款件虽然已经批下来,但由于该行说:银行年底没有贷款额度,所以要等到明年放贷,这样卖方就要相当长的时间拿不到房款。2.在中介签定的《买卖协议》约定“款到腾房”。在房管局打的《房屋买卖协议(资金监管)》约定在“本月初腾房”.
请问如何保护卖方的合法利益?卖方应按那个腾房日期为标准?款不到帐不腾房违约吗?过了户迟迟拿不到房款怎么办?该不该去过户?
二手房买卖怎样才能让交易风险降到最低?我是卖方
朋友有一套回迁安置房想出售给我,但因是房产证还未办下来,如果此时签订合同交易,约定房产证下来后马上办理过户,合同是否有效。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呢?
我刚卖了一处房产,对方是部分现款部分要银行贷款,刚刚通知我要我先给他过户,他才能贷款下来,但我想这样我的风险如何防范?
我刚卖了一处房产,对方是部分现款部分要银行贷款,刚刚通知我要我先给他过户,他才能贷款下来,但我想这样我的风险如何防范?
您好!我准备购买一套二手单位集资房,情况如下:上手人从单位职工处购得名额,并在单位更名备案,房款已交清,由单位财务科开具了收据,但单位与所有购房人均未签订购房协议。目前房子即将完工交付,我准备从上手人处转让该房产,对方承诺交易时可直接在建房单位更名备案,并能更换付款时的财务收据,这样登记产权时就能直接登记到我的名下。请问购买这套房子有哪些风险?如何规避?非常感谢!!
我有一门面房出售,买房人只有三分之一现款,其余拿二手房按揭贷款,可听说要先过户给买房才能办到,请问,我该怎样才能规避房款风险
二手房交易时房主提出一次性付款,房屋属于房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还未交钥匙,大红本由开发商随后办理(开发商购房协议中有该事项),现房主在交易时办理和开发商的合同姓名修改,这样的交易存在哪些风险?需要如何规避?
房主的房贷只还了三年,房产证还在银行抵押,房主要我出首付还贷解押房产证,然后再过户,这样的交易有风险吗?我要怎样和卖方签合同才能保证我的利益? 另外我想办理二手房贷款,银行放贷是放给买家还是放给卖家。
我和男朋友计划先买房,后登记结婚。看中了一套二手房,首付由两家父母资助,我家多付些。因为我刚回上海工作,无法申请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所以剩下的房款全部由我男朋友申请贷款,我们两人共同还款。请问这种情况下,在办理二手房产证过户时,我和我的男朋友的名字都可以写在产证上吗?我们还没有登记结婚,有没有什么风险要规避,提前做好准备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买方和卖方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