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支付劳动报酬被正式批捕意味着判刑后,把钱还了,还会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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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批捕
  核心内容:昨悉,新洲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作出批准决定。这是《》增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罪名后,该院以该罪名批准逮捕的首宗案件。
  王某是武汉某建筑安装公司项目经理,在2007年至2009年,欠下数百名工人约190多万元。
  2012年春节前夕,在工人的催促下,王某给梅某某等人打了,约定还款时间。但春节一过,王某立即与妻子,约定名下房屋等财产归妻子所有,以逃避支付工人工资。尔后逃匿,音讯全无。
  工人们无奈之下向劳动部门报案,劳动部门接到报案后,责令该公司立即支付拖欠工资。但王某一直没有露面,该公司也以找不到王为由不肯付钱。
  今年9月,劳动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9月29日,新洲区公安分局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列入网上追逃名单。10月30日,王某被抓获归案。
  12月上旬,该案移送新洲区检察院提请批捕,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依法对王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经新洲区相关部门协调,该公司已同意在2013年春节前支付全部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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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工人工资怎么判刑的现在人在拘留所,把钱还清,还会不会判刑?
提问者采纳
既然现在在看守所,可以从轻处罚,并且也可以大大增加判缓刑的可能性,就说明公安已经刑事立案了。如果把钱还清已经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如果不能判缓刑,刑期是多久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刑期还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看。
把钱全部还清都要判三年以下吗,欠工资差点十二万
三年以下只是法律规定的量刑区间,并不是说一定判三年。我刚才不是说了吗?还清之后可以从轻处罚,并且增加判缓刑的可能性。十二万的数额,刑期在几个月到一年左右。一般这种案件都不会判的太重,但能不能判缓刑的关键在于你能不能及时还钱。
现在案子在检查机关,我现在及时把钱还清,能否判缓刑呢
现在案子在检查机关,我现在及时把钱还清,能否判缓刑呢
可以的,而且越快越好,如果你拖到开庭之后再还钱就比较麻烦了。
如果我不还钱,判刑以后出来还需要还这钱吗
需要!判刑是刑事责任,赔偿属于民事责任,二者相互独立。即使已经坐过牢,也不能免除民事赔偿义务。
把钱还清以后,多久时间就可以知道怎样判刑的呢
那要等到法院宣判了,在宣判之前谁也不知道判决结果。
宣判时间一般是多久
要等到开庭之后呢,现在案子还在检察院,要看检察院什么时候把案子送法院。
判的时候家人都必须去吗?他人现在在格尔木,我是成都的
家人可以不用去,但本人必须到场。
意思判缓刑,钱还了就可以出来了吗?然后在等宣判吗?
意思判缓刑,钱还了就可以出来了吗?然后在等宣判吗?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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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判刑定罪没商量
  最近,江苏省灌云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被告人范建培因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被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罚金,成为江苏省因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而被科以刑法惩罚的第一人。
恶意拖欠巨额劳动报酬 数百工人讨薪
  日一大早,江苏省连云港兴鑫钢铁公司(下简称&兴鑫钢铁公司&)大门就被工人围得水泄不通,一百多名上访工人群情激愤,强烈要求公司支付拖欠他们的一百多万元工资。
  见此情景,兴鑫钢铁公司负责人大吃一惊,因为他们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将工人工资及时支付给了承包施工单位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公司第207项目部(下简称&华能公司207项目部&)经理范建培了。在此之前,公司已经陆续接到施工工人反映工资被拖欠,公司也及时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责令范建培立即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并出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拖欠行为罚款2万元。范建培当面信誓旦旦将尽快发放工人工资,谁知他阳奉阴违,竟然一直没有支付。
  兴鑫钢铁公司财务人员出示了范建培前不久签收的300万元收条,向上访工人解释工资已足额支付。
  然而,工人们听不进公司的解释,因为,他们自从当年7月被范建培招来施工,一直拿的是60%工资,另40%工资,范建培承诺待工程结束考核后统一结算。然而,进入9月后,工人们连60%工资也拿不到了,范建培以各种借口劝说前来讨薪的工人们&再等等&。转眼到了11月,当工人们再次找他讨薪时,发现范建培一连几天没有上班。顿觉不妙的工人们不得不选择集体上访的方法,向发包方讨要工资。
  &必须立即叫来范建培才能平息这场讨薪风波!&兴鑫钢铁公司连忙打电话却无法接通,再派出人员四处寻找,也杳如黄鹤,无踪无影。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兴鑫钢铁公司当即派人驱车赶到几百公里外位于常州溧阳市的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公司(下简称&华能公司&),责问为何不遵守合同,拖欠施工工人工资。华能公司接待人员被问得一头雾水,不知所云。当见到兴鑫钢铁公司拿出范建培于日代表华能公司207项目部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时,华能公司方知原委。然而,华能公司压根儿就没有&207项目部&这个机构,也没有范建培这个员工,合同上的公章完全是伪造的。
  刚刚送走了兴鑫钢铁公司的一拨人,安徽省铜陵市富鑫钢铁公司(下简称&富鑫钢铁公司&)一帮人又来到华能公司兴师问罪。原来,同年7月13日,范建培以&华能公司207项目部&名义与富鑫钢铁公司签订了120吨转炉厂房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范建培故意逃避支付260名工人劳动报酬达人民币一百余万元,造成二百余名工人到富鑫钢铁公司讨薪。
  经过一而再、再而三的解释,华能公司好不容易将富鑫钢铁公司的来人打发走,连云港海赣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海赣公司&)一群人又找上门来了。同年5月15日,范建培以华能公司207项目部与海赣公司签订了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他如法炮制,故意逃避支付工人劳动报酬近40万元。
为了实现发财梦 卷逃工人工资款
  兴鑫钢铁公司得知内情后,立即向灌云县公安局报案。与此同时,华能公司、富鑫钢铁公司、海赣公司也以受害者的身份纷纷向警方报案,要求追回被范建培卷走的工人工资,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立案后,将范建培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然而,此时的范建培好像人间蒸发,无声无息。由于范建培迟迟未能归案,而讨薪的工人们又格外激动,大有不讨回&血汗钱&誓不罢休之势,如果任由事态发展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督促下,兴鑫钢铁公司垫付了105万元、富鑫钢铁公司垫付了108万元、海赣公司垫付了39万元,方才平息了工人们心中的怒火。
  见事情已告一段落,潜伏在暗处的范建培开始放松了警惕,就在他&浮出水面&准备继续寻找欺诈目标时,被灌云县公安局抓获归案。日被刑事拘留, 2月10日被批准逮捕。
  警方讯问后得知,今年38岁的范建培仅有小学文化程度,家住江苏省溧阳市区。近几年来,他看到不少人经商陆续发了大财,眼红的他于是想做些买卖,幻想一夜暴富。虽然文化不高,但头脑活络的他动起了歪主意,找人刻了一枚&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公司第207项目部合同专用章&,假冒本地知名的华能集团项目经理,先后与兴鑫钢铁公司、海赣公司、富鑫钢铁公司签订了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然后大肆招聘工人前来施工。
  为了能够招揽到生意,挤垮竞争对手,范建培在与发包方洽谈承包业务时,故意将价格压得很低,再加上疏于管理,所以开工不久,他发现没有多少利润可图。于是,就将目光落在了克扣工人工资上。
  2011年11月上旬,范建培抢在给工人发工资前,紧锣密鼓地向发包单位收取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然后,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自辩不构成犯罪 法院仍判刑2年
  2012年8月中旬,灌南县检察院以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灌南县法院提起公诉。
  9月12日,灌南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范建培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参加兴鑫钢铁公司、海赣公司、富鑫钢铁公司三家发包企业施工工人劳动报酬二百五十余万元,数额巨大,依法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范建培一再辩称,他不是故意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而是由于当初工程预算不足,管理不善,致使工程承包发生了亏损。他系无力支付而不是拒不支付施工工人工资,所以,他不构成犯罪。
  范建培辩称,依照刑法规定,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早在他刑拘前,兴鑫钢铁公司、海赣公司、富鑫钢铁公司已经帮他垫付了全部所欠的工人工资,这些垫资款也就同时转为他与三家公司的合同纠纷,因此,他依法应免于刑事处罚。
  范建培还辩称,依照刑法规定,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只有数额较大和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才构成犯罪。而他只接到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兴鑫钢铁公司施工工人被拖欠的105万元工资的通知,而没有接到要求支付另外两家工程公司施工工人工资的通知。因此,拖欠海赣公司、富鑫钢铁公司两家施工工人的工资额不应计算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总额之内。
  范建培的辩护理由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经审理认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故意犯罪,其主体既可以是单位(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范建培因作为自然人不具备承担建设工程的资质,为能顺利签订合同,以私刻&华能集团207项目部合同专用章&公章的形式,假冒&单位&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实际承建工程,并按约定取得工程款,其本人是实际意义上的用工人,应按个人行为处理,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但范建培的&拖欠海赣公司、富鑫钢铁公司两家施工工人的工资不应计算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总额之内&的辩护理由得到了法院支持,法院认定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为105万元,而非检方指控的250余万元。
  最后,法院一审判处范建培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宣判后,范建培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提出抗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胆敢拒不付薪 判刑定罪没商量
  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谈了判决依据。
  法官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个人为进行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第三条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可见,即使是为犯罪而&依法成立&单位或&盗用&依法成立的单位实施犯罪,也不构成单位犯罪,只能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罚。本案中,范建培因作为自然人不具备承建建设工程的施工资质,为能顺利签订合同,私刻公章假冒&单位&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因其私刻的公章代表的&单位&并不存在,既不属于&依法成立&的单位,又不属于&盗用单位名义&,其实质上属于自然人用工,所以,应按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范建培辩称早在他刑拘前,三家发包方已经帮他垫付了全部所欠的工人工资,而法院为什么没有免除他的刑事责任呢?
  法官解释说,三家公司作为发包方对承包人范建培有资质审查义务。但在本案中,因三发包人对承包人建设工程资质疏于审查,导致被告人以单位名义承建工程,取得工程款后逃匿支付劳动者报酬,对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因负有连带支付义务,其垫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是其履行法定义务,不能改变作为真正意义上的用工人范建培拒绝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构成犯罪的性质,不影响本罪的定性。
  范建培拒不支付参加海赣公司、富鑫钢铁公司工程施工的工人工资合计达到147多万元,其性质与拖欠兴鑫钢铁公司工程施工工人报酬一样恶劣,法院为何没有认定这147多万元的犯罪数额呢?
  法官解释说,《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必备构成要件。范建培虽然在承包海赣公司、富鑫钢铁有公司工程中也拖欠众多劳动者劳动报酬147万余元,但其故意逃匿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并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支付,故该两起不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不能作为认定本案犯罪数额。
  范建培一再辩称,他不是故意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而是无力支付施工工人工资。法院为什么还认定他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呢?
  法官说,我国刑法原来没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一罪名,刑法修正案(八)将&不支付劳动报酬&正式入罪,把原来由行政管理手段或者民事手段调整的违法行为,规定为犯罪,以利于对这类行为的预防和打击。从行为人角度而言,逃避支付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要行为人实施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此案中,范建培收取了发包方的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后立即逃匿起来,逃避支付工人工资,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拒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行为。如果单单因资金暂时周转不灵而导致的拖欠工资的行为,或者由于经营策略失误导致的大量的亏损,客观上无力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即使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能支付的,因其不符合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故不构成该罪。
  法官强调,当前,在某些地方,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现象还很严重,许多企业和雇主无故拖欠工资,导致大量农民工辛辛苦苦劳累一年,却迟迟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为了讨薪,一些农民工屡遭&先领耳光后领钱&的侮辱,有的甚至以命相争。恶意拖欠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不仅触及社会道德底线,而且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那些还在打劳动者报酬的主意,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者,请赶快悬崖勒马,否则,判刑定罪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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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云南5年批捕26件29人
自2011年以来,云南省人社部门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11件,公安机关立案65件,人民检察院批捕26件29人、起诉22件30人,人民法院审结21件,涉及劳动者813人,涉及工资金额1173.99万元。
网易云南讯(张福应/文)据云南省人社厅消息,自2011年以来,云南省人社部门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11件,公安机关立案65件,人民检察院批捕26件29人、起诉22件30人,人民法院审结21件,涉及劳动者813人,涉及工资金额1173.99万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接轨”据了解,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1年云南省制定《关于加强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规定》,云南省各级法院、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还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连续5年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进行查办。今年1月22日,云南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规定》,对云南省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作出了规定。同时明确了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移送标准、移送程序,解决了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案件中存在的主体认定、文书送达、责令整改期限和“逃匿”行为认定等具体问题。不配合解决问题将视为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据人社厅公布的案例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0人中有8人存在“欠薪逃匿”情况。据介绍,全省各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执法中,都经常会遇到欠薪的企业主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消失或“逃而不匿”的情况,执法部门根本找不到当事人,即使千方百计的通过各种通讯方式联系上,当事人也不愿意出面配合调查,也不偿还拖欠的劳动报酬。今后,凡在人社部门指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配合解决问题,或明确表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执法部门将视为“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凡是以财产转移、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的,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将被“零容忍”据了解,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查办过程中,90%的欠薪事件都发生在建筑行业领域。据介绍,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只要是违反法律规定,对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0000元以上的,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人社部门提醒:如果劳动者发现单位或个人出现欠薪行为,可及时与当地人社劳动保障部门联系,并及时收集证据,云南省人社部门、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保障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凡是有工资拖欠行为而责令不改的,人社部门将依法处以罚款,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人社部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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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拒不支付员工19万余元工资 老板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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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拒不支付员工19万余元工资 老板被批捕
日 01:40 来源:东方网
  据《劳动报》报道,冯某采取变更企业工商登记、逃跑等逃匿方法逃避支付68名劳动者19万余元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逃匿不予支付。浦东新区检察院近日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冯某依法批准逮捕,并敦促其支付劳动者报酬。  日,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的数十名员工在公司苦等了一天,也没有看到公司老板冯某出现给他们发工资。“我们员工最后一次看到冯某是1月27日晚上,之后就没有看到过他,现在他的手机始终无法接通,别人也联系不到他。”员工小李说到,根据其自己统计,目前公司欠其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工资共计人民币11600元,冯某原本与员工约定当天发放剩余工资,可他们又白等了一天。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冯某公司应予以支付自2012年10月至名员工劳动报酬19万元。后相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多次责令其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冯某均采取逃避方法未予支付。  现查实,在此期间冯某曾追讨到货款后另作他用,仍未向上述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并且通过变更公司工商登记、变更联系方式后未通知劳动者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  检察机关认为,冯某有能力支付劳动者报酬,而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绝支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76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故对其依法批捕。(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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