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转让协议有没有对甲方不利的漏洞?就是一共三个人,我是甲方,丙方业务在我这借了5万元,我在乙那借的,

甲方乙方签的合同,甲方转让给丙方乙方不同意甲方强行转让违法吗?_百度知道
甲方乙方签的合同,甲方转让给丙方乙方不同意甲方强行转让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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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违法,有合同诈骗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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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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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债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甲转让合同的行为对乙有益,则只需告知乙即可,如果该行为对乙有害,则必须得到乙的书面同意,否则转让无效,严重情况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按理来说是违法的,但是在合同里有没有表明呢,就怕他利用漏洞
甲方转让的是什么?你们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甲方乙方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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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借款协议模板 - 百度文库
借款协议模板
借款协议模板
编号:【*******】
本借款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签署: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丙方(服务商)
客服电话:
1、关于丙的介绍
2、乙方有借款需求,甲方亦同意借款,双方有意成立借贷关系;
3、甲方承诺对本协议涉及的借款具有完全的支配能力,是其自有闲散资金,为其合法所得,并承诺其提供给丙方的信
息是完全真实的;
4、乙方已向丙方什么条件
5、批通过,同意在借款协议生效后对其承保。
为此,各方签订借款协议如下:
姓名借出金额(元)借出时间借出期限预期收益(元)
一、借款基本信息及还款计划
贡献者:hcy火星小姐求高人解答,大家看看这个合同是什么意思?我怎么看这么多陷阱啊!
    资金借贷协议  协议编号: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丙 方:杭州吉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792  联系电话:2
400-666-0588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39号蓝海时代国际大厦A座7F  乙方因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市场进行证券投资需要,要求借入一定量的资金,并愿意向出借人提供相应比例的保证金作为借款保证;甲方受出借人委托,在乙方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愿意在一定期间内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股票交易并接受甲方委托单位(丙方)的风险控制,丙方具有从事经济信息咨询等合法经营法律地位,特在此为甲乙双方之间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民间借贷事宜提供中介信息沟通咨询、代为办理双方委托的劳务性服务等事项。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兹遵照履行。  第一条 乙方证券投资交易账户  甲方提供证券账户做为乙方从事证券投资交易账户,因丙方系中介服务兼履约担保单位,甲乙双方同意也可由丙方代为提供给其用于投资合作的账户及资金,双方合作资金各自按照本协议约定相应提供。甲方确保该账户的合法性,并保证该账户上不存在任何法律纠份,否则甲方将赔偿乙方因使用该账户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证券公司名称:
;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可以使用上述股票账户内资金购买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盈利归乙方所有,亏损由乙方承担,即乙方对上述账户进行股票买卖等操作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进行交易的过程中,甲方委托丙方对乙方进行全程风险控制,乙方愿意接受丙方的监管。  乙方购买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好,并严格遵守以下禁止性规定:  1) 不得购买S、ST、*ST、S*ST、SST、创业版以及被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2) 不得购买权证类可以T+0交易的证券;  3) 不得购买首日上市新股(或复牌首日股票)等当日不设涨跌停板限制的股票;  4) 单只股票不得超过账户总资产的 50 %;  5) 单只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流通总市值的5%;  6) 单只股票持仓总资产不得超过该股前5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额的30%。  下列任一情况下,甲方有权以任何可以成交的价格完全卖出违反本约定之类别股  票,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违反第4条的任一项规定;  2)乙方未及时支付每期利息;  3)乙方违反交易规则、《证券法》,受到有关部门警示及调查的。  第二条
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50 万元,乙方将借款保证金人民币 5 万元划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入金账户如下:  账户名 账户号 开户行  王跃
(结算通卡)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和睦支行  王跃
844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城站支行  王跃
717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和睦支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利息及支付方式  1.借款期限:自
10 日起至 2013年
9 日止(具体时间按计息日),续约或清户需提前5天通知甲方。若因乙方原因使合同不能延续(包括乙方低于平仓线被甲方强平且三个工作日不能补足保证金的),则按合同期限月签的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付息,三个月以上的合同不满三个月按三个月付息、满三个月不满合同期的罚息两个月作为违约金额赔偿给甲方。  2.借款利息:每月按照借款金额的 2.0 %计算借款利息。利息起算日应于甲方提供的证券账户开设完毕且甲方资金全额到账的当日开始计息。  3.利息支付方式: 月前付息、先付后用 。  4.利息支付银行账户:乙方直接将当期利息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入金账号同第二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代理出借人出借资金和代为收取利息。  2.甲方及委托单位(丙方)有权监管或委托他人监管账户的运作。  3.当借款账户内的总市值【盘中市值】低于警戒线时,且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补足保证金时,一到平仓线甲方及委托单位(丙方)可以立即卖出账户内的股票。  4.甲方保证出借资金系自有资金,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负债或者有负债(指应披露而未披露结果给该笔资金的依约使用带来争议或者纠纷的负债),甲方具有对资金账户使用和处理的排他性权利,并承诺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不以资金账户内资产(包括现金和证券)设置抵押、担保、租赁、托管等。  5.甲方及委托单位在协议期内不进行任何提取、划转账户内的资金操作(除乙方提出申请外),不修改密码、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账户挂失和销户(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因停电、断网、交易软件等原因造成股票帐户损失的,与甲方及丙方无关。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所得借款金额进行证券投资,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有权收取经营借款金额所得的收益,承担相应损失。  3.乙方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不能要求提取账户保证金。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修改甲方指定账户的密码。   5. 股票交易费用由乙方承担:  1)所有费用均以交易总额为基数计算;  2)印花税按照国家标准,由证券公司在客户交易时直接代扣代缴;  3)交易佣金由证券公司在交易时扣收;  4)因买入金额过低(单笔2万以下)造成实际佣金与券商注明佣金有微小差别(10%以内的差别),乙方表示无异议。  6.乙方不得进行坐庄、对敲、接盘、大宗交易、内幕信息等违反法律的交易,如有任一次上述交易行为,应支付给甲方借款额10%的违约金,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承担本金(即借款额)交易损失的责任,如若交易股票账户内的所有股票出售(即清盘)后,还没有达到该笔借款本金金额,乙方必须在清盘后三日内将亏损额补足归还给甲方,否则甲方及丙方有权追究乙方的债务权利。  8.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约定买卖股票,及时支付利息,接受甲方及委托单位(丙方)的监管,不能撤销指定交易或转托管。  第六条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对甲乙双方的帐户信息、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证券公司需要向证券交易所等机构提交上述信息外、不得向第三人透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2.在甲乙双方合作中出现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害时,丙方有权直接代为受损害方制止违约行为或其可能扩大损害的行为,也有权直接代为受损害方进行违约损害追偿并归受损方所有,同时有为甲乙双方的履约提供担保连带义务。  第七条
警戒线与平仓线  1. 当借款账户内的总资产低于人民币  52.5 万元为警戒线,乙方于下一交易日10:00前必须追加保证金至账户总市值处于警戒线之上,如不按规定追加保证金的,甲方及丙方有权将帐户的股票减仓至保证金余额的 10 倍。乙方不得再行建新仓,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及委托单位(丙方)有权修改密码卖出股票,直到乙方将保证金补充至警告线以上方可重新操作。当借款账户内的总市值低于人民币  52 万元为平仓线,甲方及委托单位可以立即卖出质押账户内的股票,乙方被平仓后,须将保证金加至账户总市值达到警戒线以上方可重新操作(如乙方被平仓或减仓后,在已支付利息的时间内,可要求将账户资金减至乙方保证金余额的 10
倍,交给乙方操作,在乙方盈利或补保证金不足初始合同警戒线以上的,均以保证金余额
倍的比例使用借款资金)。  2. 当账户内某股票在某一交易日的全天成交金额低于500万元,且该股票持仓市值超过当日全天成交金额的30%,则甲方及委托单位(丙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下一交易日上午10:30前将该股票市值降低至上一交易日该股票日成交金额的30%以内,或按照该股票持仓市值20%的金额追加额外保证金。该额外保证金留存在甲方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内,不得用于购买股票。如该股票在连续5个交易日中每天的成交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满足本协议其他条款时,甲方将于下一交易日将额外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按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逾期还款,除应向甲方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应支付逾期违约费:按天计算,每天按借款金额的0.1%计算。甲方逾期划款,应支付逾期违约费:按天计算,每天按归属乙方金额的0.1%计算。  2. 所在营业部根据规定、规则或协议约定应收取的各项费用或代收税金等,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如果遇到政府部门出台缴纳个人资本所得税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由乙方自行承担应缴纳税费。  3. 如乙方所购证券因异常波动、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以及突发性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该证券连续停牌达到7个交易日或者连续跌停板导致平仓无法实现,且占账户总市值50%以上,乙方须即时将账户内其它证券平仓,所得款项连同账户资金一并用于清偿甲方债权,不足部分由乙方自有资金偿还。同时,该证券复牌后或者连续跌停板打开且平仓可以实现时,如乙方仍有未清偿的债务,则甲方及委托单位(丙方)有权直接将该证券平仓用于清偿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剩余部分返还至乙方的指定账户内。当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则甲方不再收取乙方的逾期违约费。  4. 如出现乙方任一种违约情况,且乙方未按约定及时履行义务时,甲方及委托单位(丙方)可以任意选择并变现乙方的任一笔借款所购买的股票,以所得款项来偿付乙方未及时履行的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协议解除和终止  1.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到账户总资产低于平仓线时,甲方可以立即卖出账户内的股票,本协议于甲方将股票完全变现且乙方在三日内没有追加保证金后自动终止。  2.若因乙方原因使一笔借款不能期满的(包括乙方低于平仓线被甲方强平且3个工作日不能补足保证金的),则按借款期限为一个月的,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付息,借款期限三个月以上的不满三个月按三个月付息、满三个月但不满借款期限的罚息两个月作为违约金额赔偿给甲方。  3.如股票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按第三条约定进行还款和结算。  第十条
甲、乙、丙三方均保证如期如约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任一方未经其他两方同意违反本协议,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三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甲乙双方款项往来,以指定的银行卡资金流水为准,双方不再出具收据。  乙方出金账户名称:
;开户行:
  。  第十三条
乙方承诺将与甲方合作的其余尚在执行的协议中乙方的权利作为本协议执行的附加担保,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则甲方可以选择任意与乙方尚在执行的协议做提前终止处理,并以其中乙方的财产来弥补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无条件认可甲方的行为,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以下无协议正文内容,为签署部分)  甲方(签字、指模):
乙方(签字、指模):  丙方(签章):杭州吉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蓝海时代国际大厦
  偶然加了个群,就是股票配资,个人感觉里面好多水军。  楼主文化不是很高就感觉这个怎么这么多陷阱啊,你们也是同样的看法吗?
  晕了,弄通可以做律师,不如借给我或我们合资到梅里雪山收冬虫草  
  @期货讲义 3楼
12:11:21  晕了,弄通可以做律师,不如借给我或我们合资到梅里雪山收冬虫草  -----------------------------  哈哈哈,我也是觉得有点难懂,但是我还是看出些陷阱来了,就是希望天涯的高人能够分析得更详细些,谢谢你顶贴.
  天涯的高人来吧
  欢迎天涯的高人指点一二
  啊!不是吧,高人没盼来,广告先来了。。。。。。
  好长啊,看的头疼也没看懂  
  我这种见识合同很少的人,都感觉好多欺诈,不知道哪些人上当了的,有没有被骗过的啊,来报个道
12:52:04  好长啊,看的头疼也没看懂  -----------------------------  是整得挺复杂的,基本都是对他(贷款方)有利的
  兄弟姐妹们都不感兴趣么?
  我想搞得明明白白,木人告诉我么?
12:52:04  好长啊,看的头疼也没看懂  -----------------------------  能够全部懂这个合同的,必定也是很厉害的人了
  累了,先休息下,等会来看看有木有人来分析的
  木人关注?
  哎,又是广告!
  广告真多啊
  哎,天涯不是万能的吗?
  你好朋友,我是吉威投资公司员工,你对合同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和我咨询。TEL:
大家还爱看本借款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
甲方(出借人):
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
民信贷用户名:
乙方(借款人):
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
民信贷用户名:
丙方(服务方):中富民信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丙12号数码01大厦9层
1. 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 网站(下称"民信贷网站")的经营权,为甲、乙方的交易提供信用咨询,为交易提供信息服务;
2. 乙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民信贷网站注册,并承诺其提供给丙方的信息是完全真实的;
3.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承诺对本协议涉及的借款具有完全的支配能力,是其自有资金,为其合法所得;并承诺其提供给丙方的信息是完全真实的;
4. 乙方有借款需求,甲方亦同意借款,双方有意成立借贷关系;
5. 本协议项下,甲、乙、丙方合称为各方。
据此,各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履行:
1. 借款基本信息
借款详细用途
借款本金数额
¥元(大写:)
借款年利率
___天,&&&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
2. 协议的订立及支付
2.1 各方同意并确认,各方通过自行或授权有关方根据民信贷网站有关规则和说明,在民信贷网站进行借款申请和投标操作等方式确认签署本协议。
2.2 各方通过上述方式接受本协议且丙方审核通过时,本协议立即成立;协议成立的同时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丙方将出借款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转、支付给乙方,出借款项由丙方根据授权划转完毕时本协议正式生效。
2.3 甲方同意并授权丙方按本协议及民信贷网站有关规则的约定对出借款项和相关费用进行划扣和支付,并由丙方代为收取乙方支付的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3. 各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甲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如果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如甲方未能解决,则放弃享有其所出借款项所带来的利息收益。
3.1.2 甲方享有其所出借款项所带来的利息收益,并应主动缴纳由利息所得带来的可能的税费。
3.1.3 如根据本协议约定的顺序清偿时,乙方还款不足以偿还约定本金、利息及逾期罚息等款项的,甲方同意各自按照其借出款项比例收取还款。
3.1.4 就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债权,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外转让,并授权丙方可以视情况(必要时)将债权转让事项通知乙方。
3.1.5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已获得的乙方信息。
3.1.6 甲方承诺对依据本协议获得的乙方信息或资料予以保密,除用于本协议目的进行出借与合理催收外,不得向外转让或披露。
3.2 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必须按期足额向甲方归还每期应还本金和利息,向丙方按期足额支付相关借款管理费和服务费用,并支付与乙方逾期及提前还款有关的费用。
3.2.2乙方不可撤销授权丙方,在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应付款项时,无需乙方事先同意或授权,有权随时划扣乙方民信贷平台账户及其指定银行账户的资金。
3.2.3乙方承诺所借款项不用于任何违法用途。否则,甲方授权丙方以其名义通知乙方提前收回借款。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乙方应当立即偿还甲方借款本金。
3.2.4乙方确认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其根据本协议形成的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债权进行转让,并特此同意甲方届时转让债权无需另行通知乙方;同时乙方承诺若届时需要,将采取必要措施配合债权的一次或多次转让或届时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在债权转让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自动转移到债权受让人名下,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债权受让人支付每期应还借款本息,不得以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3.2.5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有关条款对乙方的信息和资料予以合理的披露。
3.2.6乙方同意,甲方和丙方有权使用其自行收集或乙方提供的乙方资料和信息用于以下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1)为了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丙方向有关的合作机构提供必要之资料;
&&(2)用于解决争议、对纠纷进行调停等;
3.2.7乙方有权了解其在丙方的信用评审进度及结果。
3.2.8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其他方。
3.2.9乙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如涉及两人以上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方和丙方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本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3.3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3.3.1 丙方有权根据乙方提供的各项信息及丙方独立获得的信息评定乙方在丙方处所拥有的个人信用等级,并根据对乙方个人信息的评审结果,决定是否审核通过并将乙方的借款需求向甲方进行推荐。
3.3.2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借相应款项时,已委托丙方在本协议成立后将该笔借款直接划付至乙方账户。甲方授权并委托丙方代其收取本协议所约定的出借人每月应收本息,代收后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处置,乙方对此表示认可。
3.3.3 丙方有权就为本协议借款所提供的服务向乙方收取借款管理费和服务费。
3.3.4 甲乙双方同意丙方有权代甲方在必要时对乙方进行贷款的违约提醒及催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上门通知、发律师函、对乙方提起诉讼等。甲方在此确认委托丙方为其进行以上工作,并授权丙方可以将此工作委托给其他方进行。乙方对前述委托的提醒、催收事项已明确知晓并应积极配合,同时应承担因乙方逾期还款而产生的催收费用。
3.3.5 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应委托方承担。如因乙方或甲方或其他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问题)造成的延误或错误,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3.6 丙方应对甲方和乙方的信息及本协议内容保密;如任何一方违约,或因相关权力部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仲裁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等),丙方有权披露。
4. 借款服务费等费用
4.1 在本协议中,"借款管理费"和"居间服务费"是指因丙方为乙方提供信用咨询、评估、还款提醒、账户管理、还款特殊情况沟通、本金保障等系列信用相关服务(统称"信用服务")而由乙方支付给丙方的报酬。
4.2 对于丙方向乙方提供的一系列信用服务,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时向丙方支付本协议第1条所约定借款本金总额的3%(即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居间服务费,该"居间服务费"由甲乙双方授权并委托丙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在划扣出借本金时一次性扣除支付给丙方,扣除后视为乙方已缴纳。在本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内,乙方应每月向丙方支付本协议第1条约定的借款本金总额的0.3% (即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借款管理费用,共需支付____期,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借款管理费的缴纳时间与本协议第1条约定的还款日一致。
4.3 如乙方和丙方协商一致调整借款管理费和居间服务费时,无需经过甲方同意。
5. 违约责任
5.1 协议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或依照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5.2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使得其他各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应由违约方承担。如违约方为乙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未偿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如乙方违约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此时,乙方还应向丙方支付所有应付的借款管理费。
5.3 本协议提前解除时,若乙方在民信贷网站的账户里有任何资金余款,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
5.4条的清偿顺序将乙方的余款用于清偿,并要求乙方支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5.4 乙方的每期还款均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
&&(1)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2)罚息;
&&(3)逾期管理费;
&&(4)拖欠的利息;
&&(5)拖欠的本金;
&&(6)拖欠丙方的借款管理费;
&&(7)正常的利息;
&&(8)正常的本金;
&&(9)丙方的借款管理费。
5.5 乙方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逾期还款,则应按照下述条款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自逾期开始之后,逾期本金的正常利息停止计算。
罚息总额 = 逾期本息总额×对应罚息利率×逾期天数;
5.6 乙方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逾期还款时,则应按照下述条款向丙方支付逾期管理费。
逾期管理费总额 = 逾期本息总额×对应逾期管理费率×逾期天数;
5.7 如果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30天,或连续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或累计逾期达五期以上(含五期),或甲方/丙方发现乙方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故意转让资金、信用情况恶化等危害本协议借款的情形,则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提前到期,同时:
&&(1)乙方应立即清偿本协议下尚未偿付的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2)丙方有权将乙方的"逾期记录"、"恶意行为"或"不良情况"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3)丙方有权将乙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及乙方其他信息向包括但不限于媒体、用人单位、公安机关、检查机关、法律机关及有关逾期款项催收服务机构披露。对此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8在乙方还清全部本金、利息、借款管理费、罚息、逾期管理费之前,罚息及逾期管理费的计算不停止。
5.9乙方提供虚假材料,乙方应当按借款金额10%向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丙方直接划扣乙方在民信贷平台账户及其银行还款账户的资金。
5.10本借款协议中的所有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借款均是相互独立的,一旦乙方逾期未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单独向乙方追索或者提起诉讼。如乙方逾期支付借款管理费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丙方亦可单独向乙方追索或者提起诉讼。
6. 提前还款
6.1 乙方可在借款期间任何时候提前偿还全部剩余借款。
6.2 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剩余借款时,应向甲方支付当期应还本息,剩余本金及提前还款补偿(补偿金额为剩余本金的1.0%)。
6.3 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剩余借款时,应向丙方支付当期借款管理费,乙方无需支付剩余还款期的借款管理费。
7.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8.1 本协议根据第2条的规定成立和生效。在乙方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本金、利息、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全部偿还完毕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8.2 各方可以书面协议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过各方签署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及其修改或补充均采用通过民信贷网站以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可以有一份或者多份并且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永久保存在丙方为此设立的专用服务器上备查和保管。双方均认可该形式的协议效力。各方委托丙方保管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书面文件和电子信息。本协议任何一方下载打印本协议文本,均不得添加、修改或者涂改任何条款,造成其他方利益受损。
8.4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8.5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借款本息和有关费用全部清偿之日止,甲方或乙方的下列信息如发生变更的,其应当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三日内将更新后的信息提供给丙方:本人、本人的家庭联系人及紧急联系人、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住所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银行账户的变更。若因任何一方不及时提供上述变更信息而带来的损失或额外费用应由该方自行承担。
8.6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或债权发生转让时,为便于各方明确责任主体更好地履行本协议,债权受让人可以视情况按附件所列格式制作债权转让交易记录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8.7本协议项下无约定的事项,以民信贷平台公布的相关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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