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浦东新区财政扶持政策策资金计算表怎么填

关于做好2015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结算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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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为做好2015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结算工作,根据《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金〔2015〕2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15〕10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算条件结算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签单、未超出省级下达规模且已完成支付程序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结算品种包括水稻、棉花、油菜、甘蔗、玉米、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森林以及柑橘、茶叶、葡萄、能繁母牛、肉鸡、鸭、鹅、甲鱼、湘莲、烟叶保险。二、报送资料1、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结算文件;2、2015年第四季度农业保险报表(见附件1);3、2015年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结算表(见附件2);4、2015年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拨付统计表(见附件3);5、2015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付凭证复印件。三、工作要求1、认真填报核实。各有关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应督促各县级保险公司认真填报2015年第四季度农业保险报表,确保承保、理赔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格核实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在认真审核确认保险公司上报数据后,如实填报财政补贴和拨付情况。2、责任落实到人。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上报的文件、报表数据及支付凭证将作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结算依据。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相关保险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结算工作,若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结算数据错误,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相应扣减中央和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保险公司在该市县承办农业保险的资格,并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3、按时报送数据。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农业保险结算资料报送市州财政部门。各市州财政部门于2016年1月31日前将县市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情况汇总,并按资料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连同电子版一并上报省财政厅。4、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财政厅联系。联系人:省财政厅金融与债务处 徐芳联系电话:0电子邮件:财政内网邮箱&附件:1、2015年第四季度农业保险报表2、2015年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结算表3、2015年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拨付统计表&&&&&&&&&&&&&&&&&&&&&&&&&&&&&&&&&&&&&&&&&&&&&&&&&&&& 湖南省财政厅&&&&&&&&&&&&&&&&&&&&&&&&&&&&&&&&&&&&&&&&&&&& & 2015年12月30日
主办单位:湖南省财政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  邮政编码:410015
备案号:湘ICP备号-1  技术支持: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湘公网安备14号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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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网站++++++++++++++++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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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执法总队
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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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部门网站++++++++++++++彭水县发改委
彭水县教委
彭水县科委
彭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彭水县公安局
彭水县民政局
彭水县司法局
彭水县财政局
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水县国土局
彭水县环保局
彭水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彭水县交通委员会
彭水县市政局
彭水县水务局
彭水县农业委员会
彭水县招商局
彭水县商务局
彭水县文广新局
县镇街网站++++++++++++++++++++++当前位置:> >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2015年工作部署,推动外贸和"走出去"提质增效,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以下简称《资金办法》)规定,结合当前外经贸重点工作任务,对201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支持外经贸协调发展和结构调整。  1.支持区域外经贸协调发展。鼓励各地区按照国家有关发展战略、规划并结合当地实际,优化贸易投资布局,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培育优势、特色外向型经济,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举办国际性展会等,向欠发达区域、边境地区重点倾斜。&  2.鼓励各地区对2014年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提供支持。包括:企业培训,外贸软件云服务等信息化建设,国际市场考察、宣传、推介及展览,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境外投(议)标等。&  3.支持外贸转型升级,优化外贸结构。促进外贸产品创新、研发设计、品牌培育、标准制订,推动建立国际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外贸信息调查服务体系,提升各类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及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创新发展,产品质量提升,培育竞争新优势。&  4.促进茧丝绸产业优化结构和国际化发展。按照《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茧丝绸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商运发〔号)、《商务部关于印发〈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商运发〔号)规定,支持蚕桑主要病虫害防治、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应用、丝绸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丝绸印染后整理加工升级、丝绸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  (二)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紧缺的资源性产品进口。支持我国境内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  (三)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和。  1.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指我国境内企业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离岸)外包服务并从境外取得收入的业务活动(业务范围详见附件)。重点支持:示范城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企业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品牌建设,提升研发创新水平,建立国际(离岸)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培训机构(含大专院校)开展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  2.技术出口。指我国境内企业通过贸易、投资或经济技术合作方式向境外实施的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专有技术转让或许可等技术转移,以及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项下提供的技术服务。不包括《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所列的出口技术。重点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成熟的产业化技术出口及技术服务出口。&  (四)引导有序开展合作业务。  1.支持对外投资合作重点项目。鼓励根据国家有关重点规划,围绕铁路、电力、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钢铁、有色金属深加工、建材及化工生产线、汽车、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优势产业,以及农业、林业等国家重点规划的领域,开展互利共赢的对外投资合作。具体包括:&  (1)境外投资。指我国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2)对外承包工程。指我国境内企业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建造、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  2.支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对符合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确认考核和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商务部、财政部确认考核或年度考核的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予以支持。&  3.支持改善对外劳务合作公共服务。对外劳务合作指我国境内企业组织劳务人员赴其他国家或地区为境外的企业或者机构工作的经营性活动。按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印送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的函》(商合函〔号)规定,支持对外劳务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咨询、素质培训、权益保障、规范引导等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辐射面。&  4.其他纳入国家有关重点投资合作规划项目。&  二、资金分配及申请  (一)资金分配方式。  围绕以上支持重点,分别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资金。其中:&  1.外经贸协调发展和结构调整事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和技术出口事项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  2.鼓励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紧缺的资源性产品进口事项,采取项目法分配资金。&  3.对外投资合作重点项目,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方式分配资金;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项目采取项目法分配资金;对外劳务合作公共服务事项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  (二)资金申请。  1.为加强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的全面、实时、动态监管,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网络管理系统的通知》(商办财函〔号)要求,2015年,网络系统(网址为zxzj.)正式运行。有关中央部门(机构)或省级商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将所属企业、单位报送的资金申请,在网络系统上按要求填报申请材料,同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纸质申请材料(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事项仍由各地企业通过网址填报申请)。&  2.采取项目法分配的鼓励进口及境外经贸合作区项目,由有关中央部门(机构)或省级商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将所属企业、单位报送的纸质申请材料于日前汇总上报商务部、财政部,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不予受理。商务部、财政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将审核合格项目作为2016年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依据,并将审核合格项目通知有关中央部门(机构)以及省级商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  3.采取因素法分配的资金,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确定资金分配方案,财政部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资金拨付至省级财政部门(其中部分资金已于2014年提前下达)。请各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商务部门根据《资金办法》及本通知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资金使用细则,于日前报财政部、商务部备案。同时,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资金申报、审核、公示、拨付等工作,并填报网络系统。&  三、其他要求  (一)各有关中央部门(机构)以及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商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资金办法》及本通知规定安排使用资金,认真组织好所属企业、单位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库建设、资金申报及审核等工作,并做好政策宣传及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对各省级财政部门尚未拨付的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按程序上缴中央财政。对各省级财政部门2013年结余资金,财政部在下达201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时予以扣减。对各省级财政部门尚未拨付的2014年结余资金,可在不改变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内,调整优化内部支持重点,于2015年底前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三)各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商务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的要求,围绕国家外经贸发展总体部署并结合本地区发展规划,认真梳理年本地区外经贸发展重点项目及支出计划,于日前上报财政部、商务部。以上材料将作为以后年度向各地区分配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四)各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商务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9号)的要求,对本地区制定出台的支持外经贸发展的资金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及时修订不合规的文件,报财政部、商务部备案。&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资金办法》规定执行,特殊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  财政部商务部&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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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长经发〔2015〕8号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陕西网长安分网 │ 发稿: 16:15:45 │ 编辑:changanf │ 作者:changanf │ 点击:
核心提示:专项资金项目扶持
&&&&&&&&&&&&&&&&&&&&&&&&&&&&&&& 西安市长安区经济贸易局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5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长经发〔2015〕8号
各街办,各工业聚集区:
为了认真落实长发〔2012〕1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我区工业企业加快成长和发展壮大,现就做好2015年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2015年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的方式为项目无偿资助。
二、项目扶持要求
(一)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企业必须是工商、税务登记及项目实施地址在长安区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资源开发利用等有关政策,市场发展前景看好;
3、项目申报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4、项目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不安全生产事故,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省、市规定标准。
(二)项目优先支持的方向
1、项目被列入2015年市、区重点工业建设项目;
2、项目申报企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通过项目实施2015年能够转化跃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项目为投资较大的招商引资项目。
(三)&& 项目不予扶持的情况
申报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扶持:
1、项目申报企业的申报资料不真实或不齐全,存在虚报、缺报情况。
2、申报企业将同一项目(包括内容相近的项目)同时向区级相关部门多头申报的。
3、申报企业近年来享受区级及以上各类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已超过3项的。
4、2014年度已享受财政扶持项目的企业,今年原则不予扶持。
(四)项目申报的具体条件
1、新建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2015年底可竣工试投产,申报期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以上。
2、改扩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万元,本年度可完成投资,申报期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以上,且上年度纳税额达到20万元以上。
3、技术创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万元,本年度可完成投资,项目属专利或科技成果转化或填补区内空白项目,且上年度纳税额达到20万元以上。
4、项目投资税票应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以上。
(五)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项目按以下顺序整编申报资料:
1、封面上方打印“2015年长安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书”(标题下方括号内须标明是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或技术创新项目,格式见附件1);
2、封面后首页为申报资料目录;
3、申报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关于申报2015年度长安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申请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参考提纲见附件2);
4、如实填写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街办审查盖章)、工业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4、街办审查盖章)、工业投资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6,新建项目可研报告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写);
6、新建项目须提供土地利用证件、备案核准文件、项目环评报告;
7、改扩建和技术创新项目须提供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7)、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缴税额证明、2015年上半年企业财务报表;
8、技术创新项目还须提供项目先进技术性能的相关证件或资料;
9、项目基建合同、设备订购合同复印件(资料审查要看原件);
10、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已投入资金的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8、9、10);
11、项目申报企业对申请报告和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和绩效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
12、申报企业法人执照、税务登记、代码证及其他生产许可和获奖证件复印件。
申报资料A4纸印制,按目录编页码简装,一式两份上报,并报送内容一致的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
2015年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日(申报资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预期不予受理。
四、审查审定和资金拨付
1、申报企业在申报期内,同时向区经贸局和区财政局各上报一份申报资料(附报电子版);
2、区经贸局、区财政局相关科室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综合审查后,提出考查企业名单;
3、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对确定考查的项目联合进行实地考查,考查厂房基建、设备进购情况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账目等;
4、区经贸局、区财政局联合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考查项目进行评审并依据项目投资额、技术创新水平、市场开发前景及纳税贡献等提出专项资金扶持意见;
5、区经贸局和审定的扶持项目实施企业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
6、区财政局依据《项目实施责任书》向扶持项目先拨付70%的项目扶持资金。
五、监督检查和验收
1、区财政局和区经贸局负责对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全面完成后及时向区经贸局和区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完成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5及附件10、11)。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考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的30%资金。对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企业须在原定完成期前,向区经贸局、区财政局书面报告不能按期完成的原因和调整推迟完成的期限。
3、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扶持资金,不能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或者项目未完成申报投资额且差额较大的,一经查实,将收回全部扶持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规,追究企业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区经贸局联系人: 中小企业发展科&& 胡建良& 舒智让
联系电话:
区财政局联系人: 企财所&& 何养民
&联系电话:
附件:1、2015年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书
&&&&& 2、关于申报2015区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申请报告参考提纲
&&&&& 3、企业基本情况表
&&&&& 4、工业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 5、工业投资项目申报汇总表
&&&&&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提纲
&&&&& 7、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容要求
8、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内容要求
9、项目审计固定资产投资(支出)明细表
10、项目审计铺底流动资金投资(支出)明细表
&&&&& 11、申报2014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绩效承诺书
&&&&&&&&&&&&&&&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抄送: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各档(二)
2015年区工业发展
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企业:&&&&&&&&&&&&&&&&&&&&&&&&&&&&&&&&&&&
填报时间:&&&&&&&&&&&&&&&&&&&&& &&&&&&&&&&&&&&
关于申报2015年区工业发展
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申请报告
(参考提纲)
&&& 一、项目申报理由;
二、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产品产量、销售经营情况、技术人员及职工情况、经济效益情况等);
三、项目内容简介;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构成;
五、项目技术水平及创新点;
六、项目实施计划进度;
七、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八、提出申请事项
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企业所驻街办
企业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人)
其中:技术人员(人)
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号)
开户银行名称
企业信用等级
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号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统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2014年底企业总投产
其中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2014年底资产负债率
其中:流动负债
&&&&&&& 上年产销状况
主要产品现有生产能力
国内市场占有率(%)
&&&&&&& 企业经营情况
街办审查意见
2015年预计
企业先后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说明
工业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负责人手机号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要求从企业生产经营、技术装备、产品结构等现状及市场前景等方面简述)
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要求填写项目厂房基建、设备进购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
(要求从项目提高经济效益、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等方面尽可能用数据表述)
项目目前实施情况
(主要说明项目目前实施进展情况及已完成投资量)
项目计划总投资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其中:银行贷款
铺底流动资金投资
项目完成后预计新增销售收入
申请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街办审查推荐意见
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审查意见
&&&&&&&&&&&&&&&&&&& 工业投资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及实施内容
项目投资额
完成后增加经济效益
2014年企业经济效益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写参考提纲)
&&& 一、项目概况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三、产品需求分析和项目开发或改造的必要性
四、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
五、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和目标
六、工艺流程和技术创新点
七、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
八、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
九、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十、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容要求
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三、&&&& 审计意见
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并反映年初、年末数(或上年、本年数)。
会计报表附注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1)基本情况&& (2)历史沿革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主要税种及其税率
(2)税收优惠及批文
四、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其中: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明细项目和增减变动
&&&&&&&& 在建工程:(1)分项目列示
&&&&&&&&&&&&&&&&& (2)重大在建项目基本情况及其增减变动
&&&&&&&& 应交税金:反映期初、期末、本年应交、本年已交数
&&&&&&&& 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政府补助利得(注)
&&&&&&&&&&&&&&&&&&&& 税收免征利得(注)
注:(1)政府补助分类构成
&& (2)政府补助主要明细(项目、金额、相关批准文件、批准机关)
&& (3)税收免征范围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六、或有事项
七、承诺事项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
九、其他重要事项
十、补充资料
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内容要求
一、& 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二、& 项目资金有关规定
三、& 项目资金中各项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
(一)&& 项目投资到位情况
(二)&& 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包括固定资产投入、开发费用投入、流动资金投入)
(三)&&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四、& 审计结论
附件:1、项目投资汇总表
&&&&& 2、项目投资明细表(包括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投资明细表,开发费用及铺底流动资金投资明细表)
项目审计固定资产投资(支出)明细表
审计时段:201 年 月―201 年 月
时间(年月日)
投资(支出)内容
投资发生额(元)
会计核算科目
会计凭证号
说明:此表作为审计报告附表,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审计、盖章。
项目审计铺底流动资金投资(支出)明细表
审计时段:201 年 月―201 年 月
时间(年月日)
投资(支出)内容
投资发生额(元)
会计核算科目
会计凭证号
2014年区工业发展专项
资金扶持项目绩效承诺书
区经贸局、区财政局:
我单位实施的&&&&&&&&&&&&&&&&&&&&&&&&& 项目申请2014年区专项资金扶持,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我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全部负责。
二、在&&&&&&&&& 年&&&& 月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投产运行。
三、项目投产次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较上一年增长
&&&&&& 万元以上,增幅不低于&&&&&& %;缴纳税金较上一年增长&&&&&&&& 万元以上,增幅不低于&&&&&& %。
&&&&&&&&&&&&&&&&&&&&&&&&& 项目单位名称(公章)
&&&&&&&&&&&&&&&&&&&&&&&&&&&&&&&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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