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最低6年 我选择了贷款6年 可是大学一共是4年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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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应用平台
AB-SWSJW--qtxx-
公开责任部门
信息有效性
&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受理时间地点公告
&&&&& 邳州市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集中受理时间为日至日。
&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周六、周日 维护系统、休息)
&& 集中受理地址:邳州市文化路19号[市招生办(老检察院)院内]。
咨询电话;&& && \&& \
友情提示:&
&&&& 从2014年7月起 ,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 即: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每年登陆&开行个人在线系统&()两次,并填写个人情况介绍及即时联系方式。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
2014年贷款须知:
申请人与申请材料
1.针对首次贷款学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新生应为录取通知书原件(高校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2. 针对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特别提示:现场办理前,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
3.针对未在本省进行预申请的学生。
首贷学生的《申请表》原件(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其他情况与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相同。
续贷学生与通过预申请的续贷学生相同。
&&&&&&&&&&&&&&&& 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及要求
一、办理程序及要求
已申请的2014高三新入大一新生:
1、持录取通知到毕业高中在资助系统中录取信息维护,并由所在高中打印的申请表2份(学校盖公章、借款人签字)。
2、本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身份证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同时复印在1张A4纸上)。
3、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与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未预申请的2014高三新入大一新生:
1、孤儿、单亲、低保、残疾、重病户子女、突发事件家庭等特殊情况,出具相关证明及特殊情况相关证明、需签字盖章(加盖村委会公章,村领导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2、本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身份证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同时复印在1张A4纸上)。
3、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与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高校在校生(本省)已预申请的学生:
1、所在高校打印的申请表2份(学校盖公章、借款人签字)。
2、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学生身份证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同时复印在1张A4纸上)。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与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外省在校生及省内未预申请的在校生:
1、所就读学校出具的贷款证明(证明是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且今年没有办理过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工处或学校公章,院系的章不行)原件。没有贷款证明的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和并在学生在线系统上提交贷款申请并打印一式2份由村委会(或镇民政部门)签公章和标明联系经办人及电话号码。未预申请的学生(特殊困难学生)注册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基本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且在学生在线系统上提交贷款申请并打印一式2份由村委会(或镇民政部门)签公章和标明联系经办人及电话号码。
2、如果是首次办理助学贷款需出示家庭贫困证明及申请表需经办人签字盖章(加盖村委会公章,村领导或经办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学生身份证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同时复印在1张A4纸上)。
5、本人与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二、&专转本&、&本升研&的高校在校生(须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当年7月30日前办理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
需要材料: &专转本&本科录取通知书或&本升研&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
注:如果是首次贷款的学生,还需要家庭贫困证明需签字盖章(加盖村委会公章,村领导或经办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特殊情况(无申请表):
错过了高中学校或大学高校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时间阶段,即没有取得贷款资格,但因家庭突发事件,如&火灾&、&车祸&、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贫困需要贷款的学生。
需要材料:火警、交警等特殊情况的相关证明、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户口、共同借款人(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共同借款人家庭贫困证明需签字盖章(加盖村委会公章,村领导或经办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1、首次贷款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拿以前的合同可以一方到场。
2、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同时复印在1张A4纸上,复印1份。
以上条款中的共同借款人的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市,共同借款原则是父母,共同借款人的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在校学生不能作共同借款人和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县级资助中心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并视情况让其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和《约定与承诺书》)。
1. 完成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录入并在系统内完成审核。
2. 使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合同套打&功能打印《借款合同》。
3. 若打印合同后发现信息错误,县级资助中心应先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修改数据,并重新套打《借款合同》,再与学生重新签订合同,原《借款合同》作废。
4. 对于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提示的未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约定与承诺书》的,应要求申请人现场签署纸质版《约定与承诺书》,原件由县级资助中心保存。(注:仅签署一份,一般来说仅首贷学生需要签署《约定与承诺书》)。
有关要求:
1.《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中签字并按手印。
2.续贷时,由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包括按手印),并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如某学生张三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
&&&&&& 自2014年起,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截止时间统一为10月10日。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每月1-10日(11月除外)
网上申请或资助中心申请
每年12月20日(最后一笔)
每月20日(11月除外)
每月20日(11月除外)
网上查询或问询资助中心
网上查询或问询资助中心
&关于还本付息的介绍
(一)还款方式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承担。
学生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1.正常还款
正常还款是指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由自己负担利息。自毕业当年起,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至毕业后第三年的8月31日为两年宽限期,宽限期内的每年12月20日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举例:2014年毕业生的两年宽限期为日&2016年的8月31日)。
2.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前的还款行为。
每月1日至10日(11月除外),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扣款日为当月20日,申请无需银行审批。借款人应于当月10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当月20日指定账户中无充足资金,视为借款人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收其他费用)。
借款人可以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
3.逾期还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如果在每年还本付息日(12月20日,贷款到期年份为9月20日)未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对贷款逾期本息的还款叫逾期还款。
每月(除11月外),借款人可以进行逾期还款,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申请或审批。
如指定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则扣款顺序依次为依照《借款合同》约定应付的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利息、本金。
提前还款申请的时间:每年1-10月份,每月份1-10日
提前还款需要做两项工作:一是在网上在线系统操作&提前还款申请&;
&&&&&&&&&&&&&&&&&&&&&&&&&二是向&支付宝&账户充值。
一、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网上提出申请:
1、登录网址:,点击界面中&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进入登录界面。
2、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进入跳转界面后,在&省份&、&市(区)&、&资助中心&、&身份证号&等栏目中选择正确信息后,点击&登录&。首次登录密码为&八位身份证生日密码&,如果学生修改密码后忘记密码,可以联系资助中心(9)&重置密码&。重置密码后,密码为随机8位数字,如&********&。
3、登录系统后,首次登录学生需要重新设置&密码&后点击界面左方&提前还款申请&;非首次登录的学生可以直接点击界面左方&提前还款申请&。
4、在&提前还款申请&界面点击&新增&。
5、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请选择合同&,在下接合同信息中选择要还款的某1份合同后,点击&提交&,完成某1份的合同提前还款申请。
注:如果申请多份合同的提前还款,需要重复操作4-5步骤。
6、完成某1份或多份贷款合同&提前还款申请&后,点击界面右上方&登出系统&,退出系统。
二、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支付宝账户&中存好&本金和利息&。
1、充值要求:
每年1-10月份提前还款的扣款日期为每月的20日,要求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提出还款申请当月的15号前,将应还本金和利息存入支付宝账户。
2、充值操作。
&&支付宝&充值方式有多种,登录支付宝网站的&帮助中心&可查询:
a网上银行充值:您可以选择和支付宝公司合作的银行中任意一家发行的银行卡,开通网上支付服务,即可完成支付。
b快捷支付(含卡通)充值:将支付宝账户和银行卡连通,输入支付宝支付密码即可完成充值,目前支持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邮储卡通等几十家银行。()
c找朋友代充值:如果您的朋友拥有支付宝账户并开通了网上银行或卡通,可以把您的支付宝账户和需还款的金额告诉他,请朋友代充值。复制以下链接给朋友:
&d话费充值卡:支付宝用户将(全国神州行卡、联通一卡充)内的金额,通过支付宝提供的充值渠道,转充至支付宝账户内。&
3、充值举例(以&网上银行充值&举例)。
(1)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与&支付宝&有签约的合作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在银行办理)
(2)将该张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并且要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设置网上银行&登录名&、&登录密码&和&网银支付密码&。(在银行办理)
(3)离开银行,上网登录&支付宝&网站或;如图&账户名&为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号&&;支付宝&登录密码&:2010年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支付宝账号的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去掉前六位后剩余的部分,2007年和2011年及2011年以后年份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支付宝登录密码,为开发银行系统内随机产生的密码,密码显示在首次贷款时的&贷款受理证明&左下角;填入&校验码&后点击&登录&。
4、登录后,点击界面中的&立即充值&。
5、如果学生的支付宝账户没有进行过实名认证,则系统会弹出&实名认证&窗口,在该窗口界面中点击&马上去认证&右边的&暂不认证&,进入下一步操作界面后,再点击&充值&。
(注:支付宝账户的贷款发放和贷款还款充值,可以不进行&实名认证&。国家开发银行和支付宝从提高账户安全性角度,建议大家做&实名认证&。)
6、在弹出的充值界面窗口的&选择充值方式&中选择网上银行,然后按照系统提示,一步步完成充值操作。
7、完成充值后,可以点击&首页&或&我的账户&,查看&可用余额&检查充值是否成功。
如果充值不成功,请点击&立即充值&,继续充值,直至把应存入&本金和利息&全部足额打入到&支付宝账户&。
注:支付宝充值过程遇到问题,如忘记密码等,可以在支付宝网站点&帮助中心&,或者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8查询或咨询;其他还款业务咨询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9)。
三、支付宝账户进行系统扣款。
前两项工作完成后,支付宝将会在提高还款申请月份的21号扣款。扣款成功后,贷款合同结清。
四、打印&结清凭证&(可以打印,也可以不打印)。
合同结清后,如果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若需要&结清凭证&,可以到资助中心打印&结清凭证&。
贷款情况查询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上在线系统,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进入登录界面。在登录界面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用身份证信息登录&后进入如图界面。在界面中选择生源地所属资助中心等信息后,点击&登录&。
2、登录后,进入学生系统界面,点击界面左侧&贷款申请&,可以看到贷款申请信息,如&申请学年&、&贷款金额&、&合同状态&等;
3、点击界面左侧&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可以看到&最近应还款日期&、&应还利息&、&代理机构&和&还款账号&等信息。
4、点击界面左侧&还款记录&,在界面的&选择贷款合同&中选择其中一份贷款合同,可以看到该份合同的还款情况。
5、点击界面左侧&本金还款计划查询&,在界面&选择贷款合同&中选择一份贷款合同或者全部贷款合同,可以看到合同本金的还款时间和还款金额。
6、点击界面左侧&本年应付本息测算&,可以看到&本年应还的本金&、&应还利息&、&还款日期&、&财政贴息&等信息。该系统中的应还利息是测算利息,实际利息要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或每年11月底在&贷款及应还款查询&中查询。
7、当变更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手机号码&、&QQ&、&家庭住址&、&登录密码&等信息时,需要点击&个人信息变更&、&共同借款人变更&、&登录信息变更&、&个人账户变更&进行变更。变更后请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须知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请贷款学生注意:您的贷款、还款记录已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大家按时还款。如有违约,会影响您的信用度,会在今后您个人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时造成不良影响。
请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及时还款!
操作方法: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请选择屏幕右上方贷款类型为生源地贷款,登录方法选择2-使用身份证登录。在接下来跳转的页面中选择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为本人的生日(8位)比如:。输入验证码后,即可顺利登录。如若遗忘密码,请拨打95593进行密码找回。仔细对照你的就学信息(入学年份、毕业日期),如有不正确的,请及时到县资助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否则会导致您多付利息。其他相关信息请认真准确填写,否则会导致您的贷款申请被谢绝。特别是再次申请贷款的学生,若发现系统中您的信息不正确,请及时更正。
国家开发银行为方便贷款学生及时还贷,定于每年01月至10月的1-10日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扣款日为当月20日之后。在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后,请提前还款日5天(即每月15日前)将款项存入您的还款账户。如未及时存款,则当月还款不成功。请于下月进行同样操作。联系电话:77
还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
帮助中心链接:
登录支付宝账户&&【应用中心】&&【还款】&&【助学贷款还款】;
&2、输入借款人支付宝账户、身份证号码、验证码,查询还贷信息;
(注:任何人登录自己的支付宝账户,都可以在这里输入借款人的上述信息进行贷款信息的查询及还款)
&3、查询还款金额,进行还贷;
&4、进入收银台付款;
&5、还款成功。&
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知识简介及还款相关知识问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在借款学生和家庭诚实守信的基础上,不需要担保和抵押,由学生本人作为借款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共同承担还本付息义务。其目的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就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确保每一个就读的学生学生都能上得起学。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贷款利率为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2011年利率为6.14%)。
还款相关知识问答
一、我已毕业一年了,一直没有还助学贷款,会有什么影响?
答:借款合同一经生效,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成为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第二身份证&。如贷款毕业学生未按期偿还利息或本金,将导致以下后果:
1、信用受损: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并不能获得金融机构的任何其他贷款、申请信用卡,还影响在有关单位就业时的诚信审核。
2、经济受损: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另计复利。
3、名誉受损:对于逾期不偿还贷款本息的违约行为,可以在不通知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助学贷款网等相关媒体公布违约学生的诚信记录。
希望相关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按规定时限、指定账户、按合同履行还款手续。
二、我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现毕业了,如何查询贷款的还款账户及贷款情况?
答:可登录学生在线资助系统https://www..cn,用学生本人身份证登录,查询自己的贷款信息,如果需要还款,在规定的还款日的前5天,也就是1-10月每月的15号之前给指定的个人支付宝账户充值即可。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答:对于还款方式通常有两种:
(一)按合同约定正常还款
正常情况下,学生应自毕业当年 9月1日起按年度偿还利息,两年后开始还本付息,每年12月20日为国家开发银行正常还款扣款日。所以学生务必在每年11月20日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查询本年度应付本金及利息,并于12月15日前将该款项存入相应的贷款账户,银行系统于12月20日自动扣收。
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在还款日前五天通过短信、邮件向借款学生发出还款通知,对于学生因手机号码、邮件地址变动,也要及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进行变更,以便于和学生资助中心保持联系。
(二)提前一次性还清
每年1-10月均可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可以结清一个合同所有贷款和利息。
借款学生必须于每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新增申请,采取个人网上操作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见还款须知),也可由家长或熟人向当地资助中心提出纸质书面申请,不管哪种方式的申请,都要在申请当月的15日前足额将还款所需资金存入相应的个人还款账户,国家开发银行将在当月20日左右自行扣款。在这里说明的是系统指定的个人还款账户有的是支付宝账户,有的是邮政储蓄存折。如果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系统在扣款成功后,通过短信或邮件反馈借款学生。也可登陆在线系统查询提前还款结果,如当次还款失败,在下月重复操作重新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登录&邳州教育网&查看具体操作说明。网址: 公告栏《还款须知》。
四、想申请提前还款,如何操作?
答:提前还款时间为每年1-10月份,每月的1-10日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有两种方式:
1.学生在网上申请:步骤如下:学生登录网址:https://www..cn,点击界面中&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进入登录界面。=>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进入跳转界面后,在&省份&、&市(区)&、&资助中心&、&身份证号&等栏目中选择或填入正确信息后,点击&登录&。首次登录密码为&八位身份证生日密码&,如果学生修改密码后忘记密码,可以联系资助中心工作人员&重置密码&。重置密码后,密码恢复为8位生日密码。=>首次登录学生需要重新设置&密码&后点击界面左方&提前还款申请&;非首次登录的学生可以直接点击界面左方&提前还款申请&。=>在&提前还款申请&界面点击&新增&。 =>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请选择合同&,在下接合同信息中选择要还款的某1份合同后,点击&提交&,完成某1份的合同提前还款申请。(如果申请多份合同的提前还款,需要重复操作4-5步骤)。=>退出系统。
2、书面申请:由贷款学生本人或共同贷款人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提前还款申请,并在提交申请当月15号前,将钱存入指定的个人还款账户(支付宝或邮政储蓄银行)待扣。
五、生源地助学贷款指定的还款账户是什么?
答:&指定还款账户&:凡是在申请还款的页面中显示&支付宝账户&的学生,要把本金和利息存入&支付宝账户&。凡是在申请还款的页面中显示&邮储存折账户&的学生,要把本金和利息存入&邮储存折账户&。
六、向&支付宝账户&的存款(充值)的几种方式?
答:方式很多,下面简单介绍几种:
1.网上银行充值:您可以选择和支付宝公司合作的银行中任意一家发行的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支付服务,即可完成支付。查看充值模拟演示。
2.快捷支付(含卡通)充值:将支付宝账户和银行卡连通,输入支付宝支付密码即可完成充值,目前支持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邮储卡通等几十家银行。查看更多银行(查看卡通充值模拟操作)。
3.邮局充值:到邮局办理&网汇e& 汇款业务,再登录支付宝账户进行充值。如何办理&(查看网汇e充值模拟操作)。
4.网点充值:您可以直接去带有支付宝网点标志的营业网点,购买支付宝充值码,或为网上交易的订单直接付款。支持&现金&和&刷卡&两种收款方式。&(查看网点充值模拟操作)。
5.话费充值卡:
七、我原上的大学四年(大专三年),现在又考研了(专升本),如何办理就学信息变更?
&&答:学生毕业后考取研究生或者专升本,需要在毕业当年8月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合同、学生证等)到当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支付利息。县资助中心受理学生变更申请后,系统中录入相关变更信息,打印《就学信息变更单》,经学生及县资助中心签字确认后生效。如学生继续攻读学位但未及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国家开发银行将按期计算学生个人利息,如学生未按时归还就视同违约行为。
八、用支付宝账户还助学贷款需要认证吗?
答:您在还款日期前,需将要还款的资金充值到您的支付宝账户中,用支付宝还助学贷款不需要进行认证。
【字体:】【】关于2015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结合《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15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15〕787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与往年政策不同之处)
(一)延长贷款合同期限及还本宽限期。从今年开始,我省高校助学贷款的期限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但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由原来的2年调整为3年。
(二)优化财政贴息政策。借款学生休学期间贷款利息由学生自付改为财政贴息,学生因病等原因休学的,可于每年5月至6月份在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籍异动和关键信息变更,届时将随毕业确认工作另行发文通知;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不再限制是否连续攻读)的,均可申请贷款展期和贴息(2015年及以后新签订合同不再进行贷款展期,但可申请贴息)。
(三)取消提前还款申请时间限制。从2015年7月份开始随时可以申请提前还款。贷款管理系统将根据学生提前还款的申请时间自动确定相应结息日,并计算应收本息。利息计算办法如下:上月16日—当月15日申请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学生应于当月20日前在贷款账户中预存足够资金等待系统自动扣划,但10月16日—12月15日申请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
(四)不能同时申请校园地和生源地贷款。今年是我省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第一年,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助学贷款的基本要求,认真审核借款学生的手续是否完备,对于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借款学生,不得重复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五)继续做好校园地贷款工作。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既是国家资助政策的要求,也是广大学生的一种权益。各学院要按现有模式继续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观念,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不得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全面开展,而拒绝学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各高校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管理情况将作为资助工作的重点纳入全省的年度考核。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资助专管人员有变动的,请于9月17日前按照附件1的要求填报《各学院资助工作管理人员登记表》,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二、认真组织,做好2015年度助学贷款发放工作
(一)贷款额度和范围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精神,贷款额度为普通本专科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贷款范围仍按原政策执行。
(二)贷款发放和到期日期
借款合同起始日:2015年11月12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31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32年9月20日,以此类推,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35年9月20日。请各学院按照此规则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对于此前已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希望增加贷款期限的学生可以在系统中重新修改并打印申请审批表(不用再重新盖章,附在原审批表上即可)。
借款发放日:2015年11月12日。
借款起息日:2015年11月12日。
本年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按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年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以后随人民银行利率变化及合同约定作相应的变动。
(三)贷款信息录入及初审(9月14日-10月12日)
⑴9月14日起,各学院进入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
1. 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首先对预申请201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2.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
①首次贷款:
第一步:网上先注册后再申请贷款。
学生注册方法如下:(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n,在左上角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2)选择贷款类型为“高校助学贷款”,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3)“同意”用户协议后,按要求如实登记个人信息。(4)内容填写完毕后,“提交”,系统提示注册成功。注意事项:(1)学生姓名要与身份证、高考录取名字保持一致;(2)入学前户籍地址精确到村组或街道楼栋门牌号;(3)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邮政编码如实填写;(4)为保持和教育部上报数据的一致性,第一联系人和第二联系人必须填写。(5)学号、考生号必须填写,考生号以招生录取数据为准。
申请贷款程序如下:(1)点击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2)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点击“新增”按钮,打开新增贷款信息页面;(3)选择贷款项目、贷款原因、输入学费、选择贷款到期日期;(4)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贷款申请信息。注意事项:(1)每位学生每年只能提出一次贷款申请;(2)申请的总额度不能超过8000元;(3)申请时,学生只能选择状态为“启动”的贷款项目;(4)学生贷款申请信息状态为“学生录入”时,学生本人可以进行修改及删除,申请信息状态为“已审核”时,学生本人不能修改。
第二步:从系统中导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打印,然后核对信息签字确认。
第三步:学生到本学院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并提交《申请表》原件(表上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并且由申请学生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以A4纸大小订到《申请表》后)。
第四步: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学生签字按手印。
第一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不少于100字),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陆维护有关信息。
第二步:网上申请贷款。
申请贷款程序如下:(1)学生登录在线系统,按系统提示操作,点击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2)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点击“新增”按钮,打开新增贷款信息页面;(3)选择贷款项目、贷款原因、输入学费、选择贷款到期日期;(4)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贷款申请信息。注意事项:(1)每位学生每年只能提出一次贷款申请;(2)申请的总额度不能超过8000元;(3)申请时,学生只能选择状态为“启动”的贷款项目;(4)学生贷款申请信息状态为“学生录入”时,学生本人可以进行修改及删除,申请信息状态为“已审核”时,学生本人不能修改。
第三步:从系统中导出《申请表》并打印,然后核对信息签字确认。
第四步:学生到本学院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申请表》原件(表上不再需要资格审查盖章)。
第五步:签订《承诺书》,学生签字按手印。
3.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须对以上表格及子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汇总。
⑴9月16日前,各学院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贷前管理-贷款规模)中报送2015-2016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
⑵各学院收齐所有申请资料、并登陆各学院的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认真审核每一个贷款学生在网上录入的数据与《申请表》是否一致。
⑶各学院于10月12日前在系统(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中提交贷款数据(要提交两次,直到待办事项中没有红色字)并从系统中导出贷款学生明细表(包含老生和新生),加盖本学院公章,同时和《申请表》、《承诺书》一起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⑷现各学院都已启用电子口令牌登陆贷款系统,原U盾将在近期停止使用,根据省资助中心的要求,请各学院在上报贷款材料的时候将原U盾交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合同签订及审批(10月27日-11月11日)
⑴10月27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开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组织学生签订,同时整理借款学生贷款档案。
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审核汇总本校的借款合同信息上报省资助中心。
⑶11月5日至11月6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数据打印花名册、报送至省资助中心。
(五)贷款发放及结息(11月12日-11月20日)
11月12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三、其他问题
(一)申请中易出现的问题
⑴《申请表》为学生在贷款系统中申请完毕后可直接导出打印,不能手填,表中项目均为必填项。但学生签名必须手写。
⑵《申请表》中困难证明的资格审查单位里要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⑶如学生持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手写的贫困证明,也要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但《申请表》上无需资格审查单位加盖公章,将其原件以A4纸的大小订在《申请表》上即可。
⑷凡是身份证与学籍、学生证上面的姓名不一致的学生或者没有二代身份证、使用临时身份证、失效身份证的学生均不予办理贷款,在审核数据时予以删除。
⑸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且正反面复印。
⑹表格中显示的家庭地址必须要详细,精确到村组或街道楼栋门牌号。
⑺《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贫困证明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传真件无效。
(二)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为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各学院在核对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尽量留存学生QQ号、电子邮箱等常用固定联系方式,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三)认真做好借款合同、贷款承诺书的签订和相关教育工作。在受理贷款和签订合同时每位学生必须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后,学生和学校各留存一份。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学院辅导员作为见证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还应通过入学教育、专题班会、播放宣传片、进行征信知识问答、组织诚信宣誓活动等方式,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和违约后果。开行95593呼叫中心去年已经开始运行,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省资助中心下属的河南省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咨询呼叫电话0371—也已正式启动,对贷款工作中遇到的任何疑问,各学院老师或学生均可拨打上述两个电话咨询。未尽事宜按照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见附件4)执行。
各学院要严格按上述要求,统筹兼顾、扎实工作,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2015年9月14日
附件:1. 各学院资助工作管理人员登记表
3.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
4.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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