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岁的天津收失智老人养老院昆明市那个养老院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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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万多外地老人扎堆昆明养老
&&来源:云南网
9月2日上午11点,昆明市老龄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许云贵一行做客政风行风春城热线,就广大市民关心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社区老年活动场所的配套建设、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督扶持情况以及昆明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了介绍,并现场受理网友的问题。
据数据显示,在昆明市居住的外户老年人大约有9万多人,现居住在昆明的老年人有100万余人,昆明市老龄化不断加重。对于此现象,昆明市老龄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许云贵介绍,将继续发展老龄产业、增加老龄人所需要的社会服务业,改造不适应人口老龄化的住宅、社区和环境,发展老年人衣食住行用等各种消费品。
对于老年活动场所问题,许云贵表示,在昆明市所有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都要按照千分之三的比例预留老年人活动场所。从昆明居家养老的服务工作来看,从2012年开始到现在,全昆明市已有120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外户老人办理长期居住证
即可享受优待政策
截至2013年12月,全市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共91.9万余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6.81%。其中,空巢老年人有24万多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有19万多人。据不完全统计,在昆明市居住的外户老年人大约有9万多人,现居住在昆明的老年人有100万余人。
100万余名老年人,和全市总人口700多万来比,大概占1/7左右,而9万多人的外户老人,也占目前昆明老年人总数的1/10,这意味着来昆养老的外地老年人越来越多了。
对此,许云贵表示,这么多外地老年人到昆明来养老,正说明了昆明气候好,适合养老。而对于外地的老龄人在昆明养老如何享受本地老年人优待政策,许云贵介绍,外户老人要长期居住在昆明的,应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长期居住证,办理后即可享受昆明市关于对老年人相关优待政策。
从数据上看,目前昆明老龄化呈现老年人总数多、空巢及失能、半失能老人多、外户老人多三大特点。此外,昆明市老龄人口也以每年4.5%的增速进行增长。在面对严峻的养老问题带来的困境的同时,人口老龄化也客观上要求调整现有的产业结构,以满足老龄人口对物质和精神文化的特殊需要。针对老龄化带来的机遇,许云贵提出,为了满足老龄人口自然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求,必须发展老龄产业、增加老龄人所需要的社会服务业,改造不适应人口老龄化的住宅、社区和环境,发展老年人衣食住行用等各种消费品。
每年安排2000万
用于养老设施和运营补贴
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政府之职,也是衡量社会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之一,若仅依靠政府投入无疑不堪重负,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借助社会力量,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领域。对此,昆明市老龄委办公室宣传调研处处长王志强介绍,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25家,床位1.2万张,其中民办的养老机构有52个。
王志强透露,今年昆明市还将出台《昆明市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并相继出台三个配套文件。王志强说,昆明市将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总体规划和控制详细规划时,要求必须按照人均用地面积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期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加大资金的扶持力度。“今年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从2014年起市级财政每年从一般预算中安排2000万元专门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和运营补贴。”
同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昆明市将对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养老院提供的医养服务给予免收营业税,并免收房屋产权登记费,对所使用的房、水电,按照民用价格标准执行等优惠政策。同时制定出台更优惠的扶持政策。
很多老年人都喜欢跳广场舞,但是社区内的配套设施相对很少。对此,许云贵表示,针对社区老年活动场所的配套问题,根据今年6月份市委、市政府印发《春风化雨行动关于加强养老、助残等实施意见》要求,在昆明市所有住宅小区,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都要按照千分之三的比例预留老年人的活动场所。“一个住宅小区进行开发时,在规划的同时必须有养老设施的规划。”许云贵说。
此外,对于不少老年人想上老年大学的问题,许云贵表示,目前老年人到老年大学学习的热情比较高,在平台建设的过程当中,从总体规划上都在要求每一个县区,都要建适合老年人的活动中心,在这个活动中心里面就必须要设立老年大学,以满足老年人老有所需的这么一个要求。
昆明市已有
120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居家养老的功能主要是在家里面家人进行扶养,而目前的居家养老中心,更多是作为一个平台,为居住在社区的老人提供服务,主要功能是为部分空巢、独居、失能、高龄等老人提供服务。
昆明市老龄委办公室秘书处处长王海介绍,对在家里面走不出来的老人,居家养老中心为其在家里面提供康复、理疗等衍生服务。目前在呈贡区、度假区、盘龙区的社区居家服务中心里已经有此项目,项目要求,必须有专业的护理人员和专业医生进行上门服务。从昆明居家养老的服务工作来看,从2012年开始按照省人民政府119号文规定,到“十二五”末城市社区要达到70%、农村16%的覆盖。
王海表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对居家老年人服务最直接的一项工程,从2012年开始进行,两年多的时间发展建成了120多个,对这样一个平台的建设,怎样汇聚老年人,使老年人通过居家养老服务的平台得到养老过程当中更好的服务,市老龄委也在不断地探索。
民办养老机构搬迁问题
已受政府关注
媒体观察员晓玲提出,知青老年公寓、美好时光养老院、昆明春城养老院之前经过政府部门的安排,才得以继续经营下去,之后又遇到营业执照停办、不能办年检等问题,希望了解这三个地方现在的情况是否好转。
对此,许云贵回应, 在去年央视报道后,三个养老机构生存的问题已经得到市委、市政府重视,专门到现场进行了调研,调研之后对如何解决好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有了专门安排。具体来说,美好时光敬老院通过几次搬迁以后,现在搬迁到金殿后山的一个地方,在那里有30多位老年人居住。通过市级民政部门和区上的民政部门一起调研后,认为美好时光敬老院这个地方对老年人在这里养老,从环境条件和居住条件,并未达标,建议美好时光敬老院的李院长要实施搬迁。在搬迁过程当中盘龙区民政局也表示将积极配合他做好搬迁工作,重新选点,选一个适合老年人居住的一个地方。
对于春城敬老院,在拆迁之后,由于是租用的场地,在补偿的过程当中不属于直接的补偿对象,但它所建起来的设施,是同知青老年公寓一起得到了补偿。知青老年公寓过去是三个院组成,两个院在马街,最后因为城市改造,把两个院合并到现在的小岛村。现在老年公寓居住的老年人有400多人,按照城市规划的进一步调整,也面临重新搬迁。目前知青老年公寓的搬迁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近年来,昆明市老龄人口以每年4.5%的增速进行增长。
调查显示,27.29%的农村家庭对养老保障不满意;而在养老方式上,农村居民更愿意与子女同住,打算机构养老的约有6.3%,期望与子女同住者为40.42%
2014年6月,昆明市委、市政府下发相关文件,加强养老、救助等方面工作具体明确的要求,要求市老龄委,到2015年机构养老床位要达到每千名老人有30张,到2020年要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5张。
从2012年开始到现在,全昆明市已建成120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都市时报 见习记者 苏端阳
责任编辑: 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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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有关规定和省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对全省80周岁以上的长寿老人发放生活补助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长寿老年人生活补助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龄老年生活补贴发放的范围
  按照《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有关规定,根据省政府2008年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09年1月起,全省对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对80周岁以上不满10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保健补助,补助标准省级不做统一规定,由各地根据相关政策结合当地财力自行确定。省级根据州(市)财政困难程度给予适当补助。
  二、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发放对象的确定
  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对象,由各地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省里确定的年龄界限,每年6月30日前将当年实际人数进行统计核实,并逐级造册上报。
  三、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的发放方式
  老年人长寿补助由县级老龄工作部门按月或按季度发放;保健补助可按年或季度发放。具体发放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
  四、老年人申领补助的办法
  (一)凡符合享受领取保健或长寿补助条件的老年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本》,向当地村(居)民小组提出申请,经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小组审查核实,张榜公示7天,确认无异议后,填写《保健、长寿补助审批表》,报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会审查,乡(镇、街道)老龄办审核,并逐级报县(市、区)老龄工作部门审批后发放。
  (二)批准享受保健或长寿补助的老年人名单,由所在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予以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知情人有权向各级老龄部门举报,经老龄部门核查情况属实的,及时予以纠正。
  (三)老年人去世或户口迁出本地行政区域范围的老年人,老年人的子女或其他亲属应及时报告村(居)民小组,由村(居)民小组盖章注销,同时,从次月起停发保健或长寿补助。
  (四)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可以采取银行代发方式发放。村(社区)老年协会应派人协助做好本村、社区的保健、长寿补助的发放工作。
  (五)为确保保健、长寿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老年人手中,保证此项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的运行,县(市、区)乡(镇、街道)老龄工作部门应定期对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接受纪检检查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虚假冒领或截流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由责任人追回所损失的资金。
  五、补助资金的管理
  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对保健、长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保健补助”和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民生、落实民利、维护民权的重要举措。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切实把惠及高龄老年人的这一民心工程办实办好。同时,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县(市、区)老龄委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发放工作,严格按照准确、公正、高效、快捷的要求,认真做好80周岁以上和10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身份登记、年龄等核实工作,切实做到不漏不重。
  (三)享受保健、长寿补助金的高龄老年人,各地不得取消或降低其应享受的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供养等待遇。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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