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不续签,延续到病假结束,怎么赔偿

公司书面告知合同到期公司不在与我续签,本人已经签字后因病需要请长病假怎么办?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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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书面告知合同到期公司不在与我续签,本人已经签字后因病需要请长病假怎么办?
上海-普陀区&03-10 10:58&&悬赏 0&&发布者:573332…… & 回答:(6)
在长病假前,公司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4月10合同到期公司不在续签,当天本人签字,3月25日因病需要请1个月病假,病假时间是从3月25日至4月25日。
&&&&请问公司在我病假期间是不是没权解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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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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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合同顺延到医疗期结束。
[上海-虹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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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动合同顺延到医疗期届满。
[上海-黄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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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劳动合同会自动延期至你的医疗期届满结束,公司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的补充: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若需要帮助可点击左侧头像获取联系方式来电详询!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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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顺延到医疗期结束。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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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顺延到医疗期结束
[上海-闸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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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符合病假条件的,公司在医疗期没权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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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51663乔法官:&&& 我是一家外贸进出口公司的负责人。因为公司业务量这两年逐步减少,所以决定与部分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碰到了一些问题。有的员工,在我们提前通知他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后就开始请病假不来上班;有的虽然到岗但却不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有的甚至和公司领导胡搅蛮缠,严重影响了公司经营。这次,又有一名员工合同到期了,为避免出现上面的问题,我们在合同到期时才通知他不再续签合同。结果,他提出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解除合同属于违法,应另外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另外,其还有10天调休单和5天年休假未休,也要求折算成工资,并提出了一大笔赔偿款。法定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调休、年休假折算工资我们是同意支付的,但其他请求我们认为都是无理要求,未予同意。现该员工仍与我们吵闹不休。我们想请问,合同到期终止也要提前通知吗?该员工要求我们支付一个月工资替代提前通知期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读者 李先生李先生:
  你公司员工之所以主张一个月工资替代提前通知期,是因为其混淆了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我国的《合同法》把合同终止包括在合同解除的情形中,但是在《劳动法》中,劳动合同终止和劳动合同解除是并列的,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首先,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结束,而劳动合同终止是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劳动合同关系的自然结束。其次,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及程序,法律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了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外,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并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而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除了劳动合同期满外,就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劳动合同期满,除非双方续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依法应当顺延合同至法定情形消失外,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结束。因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结果一般是可以预见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对于存在非本人过失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做的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法》同时明确,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应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在此处设置提前通知期,目的是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即在劳动者无过错,且无法预见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况下,给予其寻找新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如前所述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一般是可以预见的,法律并未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会互相交错,劳动关系的结束并非能在一时三刻完成。而有些员工对续签合同抱有期望,对相关休假待遇未做合理安排,有些突然面临失业容易产生过激情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提前通知劳动者,给其合理的时间寻找新工作、妥善安排相关休假事宜,既是对员工的关爱,也可以减少纠纷,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至于你们担心员工休病假以及提出其他一些要求,我想这还是应当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对员工病假申请依法审核,充分保障职工的相应权利,同时应加强与员工沟通,并进行合理管理,以避免矛盾扩大。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2012年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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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员工不同意,还继续来上班,现又以生病为由在家休病假
员工不续签,员工不同意,还继续来上班,现又以生病为由在家休病假,有医院证明,脚和腰不好,已经无法胜任原岗位,原岗位主要是负责搬运和发货,单位拟给他调整岗位和薪酬跟他续签合同,但员工不签,这样企业是否可以停发工资,有何法律风险?
律师回答地区:山东-青岛咨询电话:15553***帮助网友:568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55 人在维持和提高原有待遇的情况下
劳动者还是不同意续签,单位可以书面告知签订合同的时间,若还不签则可通知离开单位 14:13地区:山东-青岛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357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8 人合同到期了就自然解除了,跟谁同不同意没有关系 14:55地区:山东-青岛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308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7 人通知签合同,职工不续签,解除合同就可,可以委托律师维护你的权益。 16:48地区:山东-青岛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496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44 人现在已经不属于你们的员工、 20:31地区:山东-青岛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0317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3 人已回复 21:46地区:山东-青岛咨询电话:400-帮助网友:1218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已经解答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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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合同到期拒付病假工资赔四千律师:医疗期内合同应顺延来源: 分享到:  正在休病假的苏大姐劳动合同期满,单位要终止合同。她要求单位继续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遭拒,为此双方发生争议。记者昨天了解到,在丰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武丽君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苏大姐获赔病假工资及经济补偿等4000元。
  职工:休病假合同到期 单位拒付工资
  2010年12月,苏大姐被某电器公司聘为导购员,不久公司与其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日至同年12月31日。
  去年12月2日,苏大姐在工作中脚扭伤,到医院看病时医生开了病假条,假条截至今年2月15日。
  去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到期之前,与她一起入职的同事都续签了劳动合同,她希望公司续签,却一直没接到单位的通知。
  去年12月20日,公司人事部打电话给她,说不再与她续签合同,让她到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由于脚伤还没好,苏大姐一直在家养病,没有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3月5日,她到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并领到了去年12月份的病假工资1160元,而今年1月份和2月份的病假工资则没有。她向财务部门咨询,对方说去年12月31日,她的劳动合同已到期,所以从今年1月1日起不再支付病假工资。
  在工作中受伤,病没好就不给工资了,苏大姐想不通,于是拨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求助,然后到丰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申请维权,要求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以及今年1月份和2月份的病假工资等共计5000元。
  单位:超过劳动合同期 不付病假工资
  面对苏大姐的赔偿要求,电器公司潘经理说:双方劳动合同于日到期,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时有权不续签。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是一式两份,苏大姐也留存一份,她应该知道合同的截止日期,所以公司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没有支付今年1月份和2月份的工资,潘经理称确有此事,这是因为,一方面,苏大姐的劳动合同已于日到期;另一方面,从今年1月1日起她没再上班,公司自然不会给她支付工资。
  调解:合同到期应顺延 单位赔偿四千
  昨天,记者就此案的调解工作采访了调解员武丽君律师。武律师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拒绝续签合同,但要给付经济补偿。所以,电器公司须向苏大姐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病假工资是否还要支付,是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武律师说,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本案中,苏大姐在公司工作1年,可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由于病假条截至今年2月15日,所以其劳动合同应顺延至这一时间,因此,单位必须支付今年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的病假工资。从2月16日起,由于没有医生的病假证明,虽然在法律规定的3个月的医疗期内,但公司可不支付工资。
  经过武律师多次协调,电器公司终于同意支付今年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经济补偿等共计4000元。(本报记者 王香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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