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措施降低金融风险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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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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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网贷平台跑路事件屡见不鲜;一些地区房价过快上涨带来杠杆率猛增;&门口的野蛮人&挥舞着资本大棒觊觎实业果实&&过去一年多来,金融市场化改革步伐的加快也伴随着金融风险的积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点主要在哪里积聚?如何杜绝系统性金融风险?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防风险任务更加迫切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金融产品创新不断涌现,不同金融机构间的交叉、融合不断加深。这种交叉、融合的趋势有效打破了金融市场分割,提高了金融效率,但同时也让金融风险的交叉和传递变得日益复杂。
  &此次经济工作会议将防控金融风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主要是为适应过去一段时期经济金融发展的新动向而进行的适时政策调整。&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分析,过去一年多来,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我国在货币政策上采取了相对比较宽松的态势,向市场提供较为充裕的流动性,以降低实体融资成本,助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在增加资金供给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包括放松部分金融准入,让更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参与到金融市场中来。
  然而,正当实体经济开始吸纳市场的流动性时,大量的资金又开始从实体转移到金融领域当中,包括股市、楼市等特定的资本市场,导致金融脱实向虚现象不断增强,资产价格快速上涨,金融风险的积聚与日俱增,一些潜在的金融风险开始浮现出来。
  &金融风险的过快积聚可能对实体经济产生更加不利的影响,宏观政策必然要作出调整,即从稳增长转向稳增长和防风险并重,短期内防泡沫、防风险的任务可能更加紧迫。&曾刚指出。
  风险点是如何产生的
  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房地产泡沫&&资本脱实向虚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风险点,也为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留下隐患。
  &首先是体制外金融快速发展形成的风险。&曾刚分析,过去一年多来,由于金融准入门槛的降低,许多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但并不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以理财的形式提供传统金融的存贷款服务,以创新之名行诈骗之实,包括跑路的P2P、非法集资等。
  其次是正规金融机构之间跨市场的风险。&为了拓展资金投向范围、降低资本充足率监管成本,一些银行开始大量与非金融机构合作开发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导致银行资金投向和资产性质发生转变。&曾刚指出,在这样的趋势下,银行整体资产结构发生明显变化,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占比明显下降,多数银行贷款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都低于50%,一些比较激进的中小银行甚至只有30%,&这意味着包括银行在内的整个金融体系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从原来的贷款信用风险为主转变为一种市场化风险。银行业风险开始变得复杂化,具有较高的关联性、传染性和系统性特征,也使得市场波动对银行带来超越传统信用风险的影响,呈现出的风险特征不再是单纯的企业违约,而更多可能是流动性风险与市场风险。&
  另一个重大风险点来自特定市场价格的快速上升,尤其是房地产价格在今年一度过快上升,带来杠杆率的迅速攀升。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的新增信贷大量集中在个人按揭上。11月,人民币贷款增加7946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为主的住户部门贷款增加6796亿元,占到新增贷款的85.5%。对此,专家指出,&房地产业对金融市场的影响非常深远,越来越多贷款投到房地产行业中,而房地产又是银行业各类贷款最主要的抵押品,投资越多,其价格波动或者下跌对银行产生的负面影响就会越大&。
  怎样杜绝监管真空
  事实上,金融风险背后隐含的是金融监管存在着诸多不适应当前金融业发展的问题。不持有金融牌照的P2P、各种类型的财富管理公司、交易所等,做着传统金融的业务,却游离于监管体制之外,带来风险的持续暴露。而当前的分业监管体系也无法满足正规金融机构跨市场交易产生的风险防控要求,监管部门各管一段,监管规则各有差异,给金融机构留下同业合作中监管套利的空间,也增大了金融市场加杠杆的风险。
  业界专业人士认为,从风险点带来的危害看,借助互联网形式出现的金融乱象通过强有力的整治已经得到有效遏制,应该继续加强市场的清理整顿。在银行管理不到位,监管存在空白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跨金融、跨机构交易在特定时段内可能会出现风险的爆发,要通过改进监管以及加强银行化解能力予以改善。对于房地产市场风险,虽然目前房地产业贷款的不良率相对较低,但从系统的角度看,价格的剧烈波动对金融体系的影响范围广、规模大,将是未来金融系统性风险的潜在主要来源。
  &长期来看,要加快研究怎样更好地改革和完善金融混业监管体系。金融监管体系的调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很难一蹴而就,尤其在金融风险逐步释放的情况下更要稳步推进,避免监管架构调整过快带来市场混乱。&在曾刚看来,短期内还是要通过加强监管协调,统一监管制度和标准来防范风险,当务之急是建立一些基础性的金融信息数据库,对跨市场交易行为的资金来源、流向等进行准确评估和快速反应。操作上需要建立一个超越现有机构之上、具有决策权的协调机制,让相关的监管机构能够在风险露头的时候进行统一协调和部署,杜绝监管真空,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本报记者 温源
编辑:钱景童
责任编辑:王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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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点击排行中国网3月16日讯(记者 雷滢)16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李克强表示,要防范金融风险,更关注金融机构本身。许多金融问题的表现往往早于经济问题的发生。但是金融首要任务还是要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实体经济不发展,是金融最大的风险。去年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像降息、降准、定向降准等措施,这不是量化宽松,我们始终注意把握货币供应量的松紧适度,主要还是为了降低实体经济融资的成本。所以金融机构还是要着力去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绝不能脱实向虚。
李克强说,当然金融也有其自身的规律,要防范风险。我更关注的是金融机构本身,去年由于一些行业、企业经营困难,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是在上升的。但是我们有抵御风险的能力,因为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超过了13%,高于国际标准,拨备覆盖率达到180%以上,高于我们定的150%的标准。而且我们还可以利用市场化的手段降低企业的债务率。企业债务率高是老问题了,因为中国是间接融资为主,但是我们的居民储蓄率也比较高。即便如此,不管市场发生怎样的波动,我们还是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而且也可以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来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2016年金融稳定 四大风险点考验政府改革决心
07:33:5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针对国际国内金融风险,《报告》开出&药方&:有序去杠杆,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坚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方向,以金融开放谋求更大国际领导力,改善与市场的沟通和金融监管框架&大修&六大维护金融稳定措施。]2015年,中国金融稳定经历了众多考验,其中最大的两个事件是中国股市大幅震荡和人民币贬值,再加上中国与全球的双向风险互溢,进一步增加了中国政府为稳增长和维护金融稳定而取舍政策时的难度。面对这些挑战,中国能否一如既往、成功地维护金融稳定,取决于政府改革的决心和既定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力度。由第一财经研究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和东航金融联合发布的《中国金融风险与稳定报告2016》(ChinaFinancialRisk&StabilityReport,CFRSR,下称《报告》)沿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评估风险的方法论,对当前中国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进行了全面扫描和评估。&2015年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面临着诸多风险点,这些风险点对2016年金融稳定仍然构成不确定性。&作为《报告》作者之一、浙江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孙涛在第一章&2015年中国金融风险与稳定概述&里指出2015年中国经历了四个主要风险点:经济下行、通货紧缩背景下的加杠杆和部分企业偿债困难、股市大幅震荡、资本外流和人民币贬值,以及中国与全球的双向风险互溢。孙涛还基于公共政策的视角提出了降低金融风险、防范系统性冲击和维护金融稳定的一揽子政策建议。金融稳定四大风险点:构成不确定性在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报告》认为,中国金融稳定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在稳增长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有序去杠杆。高杠杆带来的不只是信贷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而且包括主权风险。如果产能过剩和资产价格泡沫等经济金融失衡加速调整,则可能最终带来信贷紧缩和经济下滑。《报告》指出,需要采取措施应对股市的大起大落。股市向好,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体系的债务压力,但迅速上涨的股市也带来了股市加杠杆和与实体经济继续背离之忧,并最终必然反映为股市的下跌。在当前宏观经济情况下,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的代价之一,是外汇储备的下降。维持一定汇率水平时可打击做空,但是无法遏制与预期无关的资本流出和经常项目顺差减少,鼓励和刺激了其他类型的资本外流。从趋势上看,中国政府应该更大胆灵活地根据市场基本面,综合运用人民币升贬和外汇储备升降以应对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世界经济和全球金融稳定情况也影响着中国。《报告》指出,放眼全球,不仅仅是亚太地区受到了直接的影响,其他主要新兴市场也通过大宗商品渠道遭受了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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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核心案例详解 4
一、齐鲁银行巨额诈骗案敲响的警钟 4
第二篇:业务风险案例 10
二、警惕银行票据市场灰色资金链风险 10
三、银行过度涉足银企直联平台遭质疑 13
第三篇:内控合规案例 17
四、农发行吉林连环贷款迷局凸显银行内控不足 17
五、银行行长擅做担保,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21
六、广发行原资产管理部老总因内外勾结案落马 24
七、180万养老钱不翼而飞,银行或难辞其咎 29
第四篇:企业风险案例 33
八、从美锦能源卷入亚太系连环诉讼案看二股东面临的担保风险 33
九、热衷于扩张的房地产开发商在行贿银行高管中倒掉 37
十、沪昆高铁“李鬼”事件警示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风险 41
第五篇:其他领域风险 46
十一、地下钱庄洗钱出现新动向 46
十二、假名存款12年银行拒认账,法院判银行败诉 50
十三、重庆信贷执行案十年迷局,金融机构是否无过? 52
第六篇:本月金融风险事件快报 56
十四、中储河北物流贸易融资钱货两空 56
十五、信贷员违规放贷暴露信贷管理漏洞 57
十六、男子持28本假房产证圈走北京农商行2000万元的启示 57
第一篇:核心案例详解
一、齐鲁银行巨额诈骗案敲响的警钟
2011年伊始,齐鲁银行惊曝出特大金融诈骗案,这一事件由于涉案的银行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再度让银行业成为了市场关注的焦点。除了齐鲁银行骗贷案外,“天宝系”贷款案、北京农商行骗货案等金额巨大的金融诈骗案不断发生,金融票证作为金融市场中一项较为传统的银行业务,票证诈骗大案却频频发生,银行机构的风险意识缘何迟迟不能唤醒?而问题的根本原因又在哪里?我们分析认为,除了银行内部管理出现问题、风险意识淡薄外,城商行等中小银行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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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建省关于有序降低杠杆率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见
08:51:01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关于有序降低杠杆率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见
文件编号:闽政〔2016〕3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部署,切实做好我省去杠杆工作,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促进经济金融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年)》,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着力做好去杠杆、防风险、促转型、助发展等工作,有序降低杠杆率水平,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推动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我省金融机构杠杆率更趋合理,地方银行业机构资本充足率、证券期货机构净资本负债率、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等监管指标进一步改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准金融机构杠杆率符合监管要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信贷服务持续改进,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的比例达到30%,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杠杆率和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政府债务保持合理水平,符合置换条件的政府存量债务全部置换为政府债券。区域金融运行稳定,信用环境持续优化,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银行不良贷款率力争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业和金融机构等杠杆率 1.推动企业去杠杆。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专注实业,聚焦主业,进一步巩固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做“减法”降低融资杠杆。鼓励经营正常的企业调整融资结构,增加运用股权融资、股债结合等融资方式,控制杠杆率水平。资金周转困难企业要通过资产重组、收缩投资、出售非主业资产等方式适度“瘦身”,避免负债率过高导致企业运转困难甚至关停倒闭。积极采取“三旧改造”“退二进三”以及土地收储等措施,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帮助企业减轻财务负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经信委、国土厅、住建厅) 2.推动金融机构去杠杆。引导、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及时补充资本金,降低杠杆率。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引进民间资本,增强资本实力;进一步提高农信社、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督促个别风险较高的行社引入战略投资者、减少利润分配、加快重组改制步伐。促进地方保险法人机构加强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推动偿付能力全面达标。对杠杆偏高的金融机构,采取减少风险资产、规范同业业务、控制新增投放及表外业务过度扩张等措施,降低资产规模和业务风险级别。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降低资本占用。(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厦门银监局、厦门证监局、厦门保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省农信联社) 3.推动房地产去杠杆。强化房地产行业风险监测,防范房地产高杠杆风险。引导房地产开发公司加大资本金投入,避免对房地产企业过度授信、多头授信和关联授信,规范信托、基金、理财等对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行为。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地产信贷压力测试,加大对场外配资、“零首付”等违规操作的打击力度,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各银行机构要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尤其要通过支持商业办公商品房去库存降低相关房地产企业的杠杆率水平。在风险可控范围内适当降低购买商业办公商品房贷款门槛,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开发商业办公商品房租赁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产品,支持房地产企业自持物业,将库存商品房改售为租,盘活资产、回笼资金。(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厦门银监局、厦门证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金融办、省农信联社,各银行业机构) (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管理 1.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实行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全覆盖,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新机制。根据地方政府财力状况、债务余额、债务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债务限额,将地方政府债务控制在限额之内。引导、督促债务率较高的市、县(区)适度控制新增债务规模。严禁各级政府通过企业举借政府债务、违法违规为企业举债提供担保。进一步优化债券发行期限,与项目实际收益期限形成匹配,防范债务的流动性风险。各有关银行业机构要积极做好提前置换未到期银行贷款等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省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厦门银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有关金融机构) 2.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划清政府与融资平台公司界限,融资平台公司举借的债务不得纳入政府债务。进一步完善融资平台公司有效监管机制,加快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向商业化转型,进一步整合优质资产并注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改造、培育、做大成为有实力、流动性充分的地方投资主体,增强造血功能。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改造,有效化解风险。(省财政厅,福建银监局、厦门银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 1.支持企业发展股权融资。进一步挖掘与储备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推动一批有实力、发展前景好的行业骨干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筹集发展资金,增强企业资本实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开展股权再融资,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杠杆率。大力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参与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以股权投资方式进入实体经济,增加企业资本金,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推动建立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直通对接机制,加强小微企业股权融资服务。积极引导保险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计划和股债结合等方式扩大对我省的项目投资。(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金融办,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2.支持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大力推动并购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具备条件的绩优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拓展产业链,优化产能结构,实现规模效应。支持主业盈利能力不强的上市公司通过处置变现无效资产、转型升级主业等方式,改善公司经营状况。鼓励因行业产能过剩造成经营困难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盈利能力。鼓励由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企业并购重组基金,支持并购重组基金积极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产业链整合等。(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省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金融办) (四)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 1.有序退出无效信贷。加快过度授信企业和“僵尸企业”的去杠杆工作。对过度授信、资产负债率过高但具备一定清偿能力的企业严格信贷准入,对需要转贷的企业做好压力测试,在帮助企业维持基本经营的情况下,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水平,实现信贷平稳退出。支持企业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产能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给予授信;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或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该关闭的依法关闭,该破产的依法破产。(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厦门银监局,各银行业机构,省经信委、省农信联社) 2.优化信贷资源配置。警惕、防范信贷资源“脱实向虚”“贷长贷大”引发的资源配置扭曲问题。引导银行业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不搞行业“一刀切”,对传统行业中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探索建立银行“会诊”制度,准确研判企业情况,防止银行不理性地抽贷、压贷。引导银行业机构持续加大对我省主导产业填平补齐、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重点产业提质增效、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做好补短板项目、重点项目工程包信贷服务,支持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用好用足抵押补充贷款(PSL)资金,提供更优质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强投贷联动,开发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产品,支持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厦门银监局,省经信委、科技厅、金融办、省农信联社,各银行业机构) 3.改善薄弱领域信贷服务。建立合理的银担风险共担机制,积极构建政策性、商业性相结合的融资担保体系,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获得率。支持银行业机构根据自身风险偏好、风险管理水平和各地经济金融环境,创新抵押方式,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积极推动金融机构网点、资金、服务下乡,深化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形成政府增信、龙头帮扶、农民互助的金融精准扶贫体系,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厦门银监局,省经信委、农业厅、林业厅、金融办、省农信联社,各银行业机构) (五)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各银行业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收费或提高利率的行为。扩大各级政府设立的企业应急资金规模,引导银行业机构继续扩大“无间贷”“连连贷”等无还本续贷产品的适用范围和占比,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根据企业真实风险状况合理确定信贷评级。进一步推动银行业机构利率合理定价,改进绩效考核机制,避免利润目标过高引发基层分支机构层层加码,抬高企业融资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和大额存单,通过引导负债端利率下行带动资产端利率降低。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实体经济提供更低成本的融资服务。(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厦门银监局,省农信联社,各银行业机构) (六)防范和化解企业信贷风险 1.做好困难企业分类帮扶。通过并购重组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切实做好困难企业帮扶工作。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困难企业协同帮扶处置机制,组建、配强工作团队。建立困难企业分类名单库,通过“一企一策”方式,综合运用延缓追偿、分摊担保责任、部分代偿后免除担保责任、担保替换、兼并重组、破产重整、以物抵债、打包转让等“组合拳”开展分类帮扶处置,力求“一策一效”。银行业机构要建立健全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完善信息沟通和表决机制,在化解信贷风险时保持步调一致,避免单边行动造成整体帮扶失效。(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福建银监局、厦门银监局,省经信委、国土厅、住建厅、金融办,各银行业机构、资产管理公司) 2.加快不良贷款处置。各银行业机构积极向总行争取不良贷款“控新化旧”的政策支持,采取多种方式处置不良贷款,进一步争取不良贷款核销和打包指标。鼓励银行业机构加快不良资产打包转让,争取早组包、多组包、快组包,并结合处置需要,尽可能组成分地区、分行业的不良资产包。支持银行业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对个人和企业参与不良资产拍卖给予信贷支持。发挥各级资产管理公司等市场处置主体作用,帮助银行业机构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在审慎稳妥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商请法院开辟金融案件“绿色通道”,加快金融案件审执,为打包、核销创造条件。支持银行依法清收,各地政府加快出台以物抵债的扶持政策。(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福建银监局、厦门银监局,省经信委、国土厅、住建厅、金融办,省农信联社,各银行业机构、资产管理公司) 3.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加快建设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等不诚信行为。各银行业机构加强同业信息共享,加大对债务人资金流向的追查力度,及时向相关执法机关报送涉嫌逃废债企业和个人信息。执法机关要将故意隐匿和转移资产、假倒闭、假破产、伪造租赁合同、刻意脱保、“失联”乃至逃逸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通过各种媒介予以曝光。建立法院、政府有关部门和银行业机构联合制裁机制,通过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国出境、停止银行账户结算服务等多种手段加大惩处力度。(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厦门银监局、厦门证监局、厦门保监局,省法院,省公安厅、金融办,省农信联社,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七)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1.强化金融机构风险监管。加强银行贷款“三查”管理,严控高杠杆、高风险融资项目,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规范银行业机构运用理财资金,确保银行业机构按照审慎管理要求计提各项拨备,做好加权风险计量,防止过度授信。加强证券、期货机构的融资融券和资产管理等业务风险控制,压降证券投资业务杠杆水平。持续关注新型场外配资活动风险,有序规范涉嫌配资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规范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人身险业务,加强对保单质押贷款等业务的监管。积极应对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密切关注外部交叉风险、寿险费率改革和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实施对人身险行业的影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厦门银监局、厦门证监局、厦门保监局) 2.加强准金融机构监管。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合监管体制,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准金融机构信息报送和监测系统,推行分类监管评级,强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不断提升机构营运水平和风控能力。严控准金融机构杠杆率过度增长,严禁非法吸收存款和违规高利放贷,切实防范风险。(省经信委、商务厅) 3.防范化解债券风险。全面排查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区域集优债、企业债和公司债等债券风险,利用第三方信息系统加强债券违约风险监测,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向企业进行风险提示,对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重大资产重组、未及时披露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各地政府要建立健全企业发债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对较大的债券风险要重点关注,“一企一策”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方案,妥善处置企业兑付风险,防止相关企业出现债务危机。(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省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4.加大互联网金融整治力度。按照《福建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以及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等互联网金融领域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清理。引导互联网金融市场主体遵循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目标要求,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合格投资者、网站平台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防范金融犯罪等方面监管规定,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规范发展。(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5.规范交易场所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审慎审批”的原则,提高设立交易场所的门槛条件,严格准入把关。建立高效的交易场所监管协作机制,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有效性。加大交易场所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力度,督促交易场所完善交易制度和规则,提高风险防控水平;重点查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违规开展业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强交易场所业务创新指导,强化产品风险提示,做好投资者教育及保护工作。加快全省交易场所清算中心、外部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全省交易场所实行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从源头上建立交易场所违规问题快速发现与处置机制。(省金融办、工商局,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兴业证券,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6.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加快推进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非法集资日常监管和信息收集,及时研判预警各类苗头性风险。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非法集资广告的清理排查工作,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的传播和扩散。按照严厉打击、分类处置原则,压增量、减存量。高度关注新发案件风险,做到底数清楚、研判准确、处置妥善。做好跨省、跨区域大要案的处置工作,落实属地维稳责任,畅通投资者诉求渠道,引导投资人依法理性维权,稳妥推进案件处置进程。(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与督查推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本地区的去杠杆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充实机构人员,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去杠杆工作,并与实体经济去产能、去库存保持动态、持续、均衡协调。各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加快推进去杠杆工作,做好风险防范。 (二)加强监测预警。综合运用信息化等多种手段加强去杠杆风险监测和金融风险预警,密切关注去杠杆对各个行业、企业资金链以及市场波动的影响,通过市场监测、风险排查、督促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风险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 (三)加强协调配合。省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住建厅、商务厅等部门和“一行三局”及地方政府要建立去杠杆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定期沟通会商,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去杠杆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妥善处置各类风险,推动去杠杆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去杠杆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政策,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去杠杆工作。同时,大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加强金融风险警示教育,提高金融风险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 (五)加强考核督查。将去杠杆工作以及政府债务风险和区域金融风险等防范化解工作列入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范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去杠杆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分阶段设立考核指标,抓紧推进落实去杠杆工作。省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督查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福建省人民政府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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